1982年8月1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加强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沙英
现在全党全国人民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特征,或者说它的核心和灵魂,是共产主义思想。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即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革命最科学的理论。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党员、干部和全国人民,使愈来愈多的人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世界观,并决心为祖国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共产主义道德是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指导下,用新的道德观,树立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使大家自觉地按照这些准则去处理自己与他人和自己与社会的关系,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共产主义道德的根本特征,是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它的主要内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造福的劳动态度,以及同爱国主义相统一的国际主义,等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于教育、科学、文化方面和思想、道德方面,两者不能偏废,但是我们绝不能忽视,共产主义思想建设是决定我们精神文明的性质的。同时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当前特别要抓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和道德方面的建设,这对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保障各项经济文化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那么,怎样加强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些什么问题值得加以探讨呢?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应从根本抓起,要把对广大群众和青年一代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放在重要的地位。现在有些青年缺乏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没有远大的革命理想,迫切地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科学方法来武装头脑。对全党首先是党员干部来说,也要结合建国以来的(特别是当前历史转折时期的)实践,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再教育,再学习,使他们树立起牢固的共产主义思想。就是老干部也有必要进行再学习。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加强道德教育,要把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具体运用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婚姻家庭道德等领域中去。当前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的道德品质的教育。
对人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已经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制度。这种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和其他剥削制度的一个根本不同点,就是把人们的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统一起来,大家有共同的利益。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保证,在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共同的道德,共同的纪律。六中全会的《决议》中指出:“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抵制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克服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发扬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为现代化建设贡献一切的艰苦创业精神。”
第二、把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同社会主义的政策要加以区别。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过:“在现时,毫无疑义,应该扩大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加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没有这种宣传和学习,不但不能引导中国革命到将来的社会主义阶段上去,而且也不能指导现时的民主革命达到胜利。但是我们既应把对于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的宣传,同对于新民主主义的行动纲领的实践区别开来;又应把作为观察问题、研究问题、处理工作、训练干部的共产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同作为整个国民文化的新民主主义的方针区别开来。把二者混为一谈,无疑是很不适当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我们学习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并不是说要超阶段地实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政策。我们现在还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只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策,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我们要把思想体系同现行政策加以区别,绝不能混淆。现在有少数人认为,我们现阶段实行按劳分配的政策,似乎不应该加强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不应该提倡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否则就是“超越历史阶段”。这是一种糊涂观念。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按劳分配政策,不能鼓吹“精神万能”,实行物质上的禁欲主义和平均主义;但是同时又要教育大家必须有远大的理想,把为社会为集体和为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把为社会、为集体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就已经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人们,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物质条件比过去好得多了,为什么反而不能提倡共产主义的思想和道德呢?我们要高度赞美共产主义风格,适当地实行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努力学习雷锋精神,大力表扬那些“三八红旗手”、“青年突击手”、劳动模范、三好学生,以及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让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共产主义精神更加发扬光大!
第三、努力宣传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同时要加以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对共产主义思想,对共产主义道德,我们要宣传,要扩大它们的阵地和影响,要加强它们在思想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有人有意无意地削弱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教育,轻视或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不重视共产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我们党形成了一整套优良的传统和作风,例如理论联系实际、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强的组织性与纪律性、艰苦奋斗与不怕牺牲的精神等等。在向人民群众进行思想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进行革命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在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教育的时候,要准确地解释,不能违背原意,同时要结合实际,不能照本宣科,应当根据它们的精神和实质有所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道德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随着时代的前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对这些新的东西要加以分析、加以解决、加以总结,要用新结论、新原理来丰富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道德也是要不断丰富、发展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要在中国得到发展,就要看它们同中国的实际和历史结合得怎样,结合得好,能满足社会和人民的需要,就发展得快。六中全会对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难道不是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吗!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获得了许多新成就、新经验,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加以总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吗!
第四、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宣传教育要同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密切结合起来进行。精神文明的两个方面是性质不同的,但它们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认为“知识愈多愈反动”,推行愚民政策,歧视知识分子,那是极端荒谬的。当然,就一个人来说,我们不能认为知识较多的人就必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但是如果从总体方面来说,科学文化知识同政治思想、伦理是有密切联系的。就以知识同道德的关系来说,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是认识道德、实行道德的前提和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有助于区别是非、真假、善恶、美丑,从而进行正确的选择。教育、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必将大大促进人们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的发展;同时有了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又必然会激发人们的才能和智慧的发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对两方面不能偏废,既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又要努力使社会成员愈来愈广泛地树立起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世界观,形成高尚的道德观念和情操,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比如说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就要防止两种偏向,一是只强调文化科学知识(智育),而忽视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德育),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界限无从区分;一种是把德育变成脱离科学知识的空洞说教,而不注意把道德渗透到各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授中去。我们认为,只有使这两方面互相渗透、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才能相辅相成,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各种教育工作、文化生活、宣传活动中,都要加强共产主义思想的指导,加强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宣传;在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宣传教育中,也要注意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发展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建设清洁优美的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五、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是长期的艰巨任务,要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非常广泛和丰富,我们是一个有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大国,要用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教育干部和广大群众,同时还要攀登思想理论的高峰,科学技术的高峰,文学艺术的高峰……由此看来,怎样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广度、高度和深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怎样普及与提高,这里面还有许多复杂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在学习、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要按照它的客观规律和我国的国情办事,不断总结经验,才能顺利发展,不走大的弯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非常艰巨的任务,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来说,就是要用革命思想、革命精神、革命道德去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这是所有地方、所有部门、所有单位都应该做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很不容易做的一件大事。因此建设精神文明要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来搞。在党的领导下,各条战线、各行各业,都要积极参加,努力探索各自业务的规律,大力开展广泛的群众活动(例如“五讲四美”活动、“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制订“乡规民约”等等)。特别是教育、思想、理论、文化部门,担负着更重要的任务。我们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出版……,制造强大而持久的社会舆论。我们要坚持不懈地表扬好人好事,宣传好思想、好风尚,端正党风,树立正气,激励人们奋发向上;对错误的思想倾向和歪风邪气,也要揭发和批评。


第5版()
专栏:

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原则
赵震江
现在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总纲第三条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项规定,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合理划分,提供了指导原则和法律根据。

在世界上,国家结构形式基本上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单一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采取这种制度的国家,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和一种宪法。现代国家大多实行单一制。联邦制是由若干成员国(如共和国、邦、州等)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联邦有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各成员国按照联邦宪法的规定,设立自己的立法机关,并有自己的宪法。不管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还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有个如何解决中央和地方分权的问题。
我国宪法修改草案序言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就是说,我国是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首先必须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的,是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况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上,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也是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和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最本质、最主要的内容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广泛权利;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和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制定统一的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计划等,用以规范和指导全国人民的行动,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为实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而斗争。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上,必须保证中央统一领导,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过:“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特别是在有关内政、外交、国防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等方面,必须由中央国家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以保证和维护我国国家活动的整体性和主权的统一性。
为了加强中央国家机构的统一领导,宪法修改草案对现行宪法作了一系列修改补充。(一)加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突出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法律,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能及时有效地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二)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制定和批准行政法规,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三)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和它们所属的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另外,宪法修改草案还规定恢复国家主席制度,增设中央军事委员会,等等。上述规定,使中央国家机构的体制更加完善,使中央同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可以大大提高中央国家机构的工作效率,以确保中央国家机构对地方国家机构的集中统一领导。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很不平衡,情况千差万别,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计划等,只能从全国的一般情况出发,而不可能在所有的问题上都为各地各单位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就需要给地方国家机构以充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使它们能够因地制宜地决定和处理问题。宪法修改草案规定的关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原则,中心思想是在遵循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中央政府的决议、命令、计划等等,都需要通过地方国家机构的活动来贯彻。地方国家机构,特别是基层政权,最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肩负着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实现国家各项建设任务以及管理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重担。因此,能否调动它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关系着我们国家四化大业的成败。
要发挥地方国家机构的主动性、积极性,就必须使它们有职有权,职权分明,并且具有行使职权的法律保障。为此,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公安、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等等。草案还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代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优良的民族文化”。

现在,如何把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正确地结合起来,是我国政权建设和国家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方面,宪法修改草案比过去几部宪法有较大的发展。它通过对各级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使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内在联系更加紧密。
一方面,草案规定地方国家机构在发挥它们的主动性、积极性行使自己的职权和进行各项活动的时候,必须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例如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等等。另一方面,草案又要求中央对地方不能限制太死,不能剥夺地方的自主权和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并规定中央负有帮助地方和照顾地方利益的责任。例如草案规定:“国家保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自治权,并且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毛泽东同志的这个意见是完全正确的,这次宪法修改草案在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上,就贯穿了这个思想。这次宪法修改草案对中央和地方职责权限的划分,采用“列举法”,即中央有什么权,地方有什么权,都在不同的章节一一条列出来。这样职责分明,便于各司其职。当然,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权划分,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但这种调整,必须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并需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第5版()
专栏:

企业的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
张树梧 王桂海
一个工厂,从购进原料到输出产品,有两个主要的流程:物质流和信息流。前者对原料进行加工,后者对加工过程实行管理。
早期的工业作坊,生产比较简单,物质流的配备只是人力和简单的工具。那时,由几个人(有时甚至只有一人)组成的管理队伍,便可以处理全部信息。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许多企业生产规模很大,并建成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这时,物质流所反映的信息量也大大增多,对决策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正确作出决策的前题是能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获得信息,并能对信息(通常是数据的形式)进行迅速处理(计算,比较,选择,分类,综合,存贮,等等)。如果单凭人工,很难完成这个任务,从而谈不上作出合理有效或令人满意(更不用说是最佳)的决策;或者,即使有较好的决策,也因决策的周期过长而贻误时机。先进的物质流与落后的信息流所形成的这种矛盾,在企业中的表现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管理混乱”,“领导心中无数”。
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是用电子计算机装备信息流,在企业中建立起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电子计算机是人类智力放大的工具,即使是普通的小型计算机,都具有惊人的记忆容量(数万个记忆存贮单元)和很高的速度(一秒钟执行十几万到几十万条指令)。它可以适时地对物质流的信息进行采集、计算和输出结果,随时向企业的决策机构提供各种反映生产实际情况的数据,使决策活动能建立在有科学依据的基础上。我国一个大型拖拉机厂的领导人说:“我一上班,就要求知道今天各车间的进度,哪个车间是薄弱环节,哪个零件将要在本班脱节,哪个部门可以帮助解决,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解决,这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果用上计算机,将能使我在几秒钟内一目了然。”一位自行车厂的厂长指出,长期以来,为了避免各工序之间脱节,在各车间内都保存着大量的零件,这其实是一种积压。如果用计算机随时分析出各车间零件库存的最佳值,那末,不用增加什么设备,全厂就有可能大幅度增产。
但是,计算机的这一作用目前并未被普遍承认和重视。不少企业在考虑现代化生产时,往往只着眼于建立(或扩建、改建)现代化的生产线,忽略了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忽略了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其实,在装备信息流方面花一定本钱,经济效益就会显著提高。
总之,我们应该重视企业的信息管理和计算机的应用。看一个厂的设备是不是先进,不但要看物质流,而且要看信息流。企业的领导人充分发挥信息流的作用,才能适应生产日益发展的要求。


第5版()
专栏:

全国商业经营责任制理论讨论会
最近,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在北京召开全国商业经营责任制理论讨论会。大家认为,一年来实行经营责任制的成绩是主要的。至一九八一年底,全国商业、粮食、供销社三个系统实行经营责任制的核算单位占全部零售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经济效益普遍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所改善。这些必须加以肯定,但是,也必须高度重视在前一段实行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与会同志强调,当前要抓紧完善工作。完善是一个过程,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和实践经验的积累,经营责任制不断从不完善向比较完善发展。因此,完善的标准和内容是相对的,有阶段性的。在不同的阶段上,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任务和要求,当前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干部和职工对实行经营责任制的认识。明确经营责任制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是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果的重要途径,不是扭亏增盈解决分配问题的权宜之计。
(二)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企业对国家负全面经济责任,实行多指标考核;坚持对群众全面负责,严格执行政策和服务标准;坚持责任到组到人,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坚持利益分配三兼顾原则,不能只顾一头,等等。
(三)要处理好经营责任制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完善经营责任制与企业整顿统一起来,作为企业整顿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结合整顿去完善责任制。
(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完善经济责任制,涉及面广,问题复杂,不仅要求各方面的工作配套进行,而且一定要把政治思想工作跟上去。只有这样,才能使完善责任制的工作有保证。
(桑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