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7月2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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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要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
岳平
正确认识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在充分发挥生产的主导作用的同时,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对于我们指导经济建设,特别是对于解决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近几年,我们调整国民经济,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实际上就是从宏观方面解决生产和消费的脱节问题。通过调整,消费品生产连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与此同时,国家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也尽了最大的努力。现在,商品多些了,人民收入增加了,市场活跃起来了,调整工作已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生产和消费脱节的问题还继续存在,没有完全解决。这主要是由于计划不周和某些单位片面追求利润,盲目生产,使一些商品尤其是利润大的商品滞销积压;而那些利润小但为群众所需要的产品却很少生产,以致经常断档脱销。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多方面努力,从思想认识上来说,就是要弄清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的原理,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不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社会性质如何,都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生产(直接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其中生产处于首要地位,但消费有反作用,它反过来也影响生产,延缓或促进生产的发展。它是生产的动力、目的和归宿。马克思说:“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一条铁路,如果没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费,它只是可能性的铁路,不是现实的铁路。”“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地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其为现实的房屋”。“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创造出生产的动力”。“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4页)消费可以促进生产的道理,我国古代一些著作中也有所阐述。《管子》一书记载了这样一则对话,问:“兴时化若何?”答:“莫善于侈靡。”(《管子·侈靡篇》)据郭沫若同志解释:“兴时化”为 “兴财货”之误,“‘兴财货’谓财丰物阜也。”把这则对话翻译成现代语,就是:“物质财富多了,怎么办?”“最好不过的办法就是多消费。”二千多年前,我国就产生了这样卓越的见解,今天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启发。
生产为了消费,这是一切社会生产的共同目的。不同的是,存在剥削制度的社会,这个目的不是直接实现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获得利润,但是,资本家也不能离开社会消费去追求利润。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也就是满足人民消费的需要。当然,社会主义企业要完成利润计划,但不能只顾利润,要对国家对人民全面负责。这也是社会主义企业同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区别之一。如果不顾消费者需要,盲目生产,形成“工业报喜,商业报忧,仓库积压,财政虚收”,那样,我们的产品就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就会造成财富的浪费,社会再生产也难以顺利进行下去。因此,弄清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实质就是要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坚持为人民的消费而生产,为人民的消费而经商。
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必须密切注意市场动向,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要。这不论是从宏观方面或微观方面看,都非常重要。生产和消费脱节的现象,在许多情况下,是计划失误造成的。而计划所以失误,多半又是由于没有准确的经济信息,不了解市场动向和消费者的需要造成的。因此,掌握必要的信息工具,建立和健全必要的信息传递、分析和经济预测制度,有利于编制正确的计划,解决生产与消费脱节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商品供不应求,消费者买点东西,常常得托熟人、走后门,这就使一些工厂和商店的同志滋长了“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思想。用一些人的话来说,那时的市场是卖方市场,商品交易主动权掌握在卖方手里,“就是这个东西,你买就买,不买拉倒”。现在,东西多些了,情况变了,群众买东西有了较多的挑选余地,卖方市场开始向着买方市场转变。这样一来,有些东西就卖不出去了。因此,生产者、领导者和管理者都应当关心市场,关心自己产品的消费,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要,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改进规格和款式,这就是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有些同志说,现在厂长难当了,买卖难做了,“睡觉都要睁开一只眼睛,盯准市场动向”。当厂长、经理的同志懂得市场信息的重要了,这标志着经营思想的一个重要进步。
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还必须疏通流通渠道,使货畅其流。特别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农村这个巨大市场的消费潜力。党的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和社队手里的钱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农村流通的现金大概有二百几十亿元,比1978年增加一倍多,农村货币流通量大约占全国货币流通量的60%多,连同农民的储蓄存款在内,目前农村购买力是相当可观的。可是,不少地方,农民有钱买不到自己需要的工业品,城市的工业品又不能顺利下乡,两头都挨憋。这说明,农村这个巨大的工业品销售市场的潜力,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国务院最近作出决定,把工业品流通按城乡分工的体制改为按商品分工、城乡通开的新体制,这就为工业品下乡排除了一道重要的障碍,我们应当认真贯彻。我国8亿农民的巨大市场,早就使许多外国资本家垂涎三尺。我们自己更应当充分重视这个市场。
消费品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城乡居民。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必须正确处理有关居民个人消费的一些认识问题。
一是关于储蓄问题。我们国家回笼货币有两条主要的渠道,就是出售商品(包括提供服务)和吸收储蓄。我国城乡居民历来有储蓄的习惯。最近几年,储蓄存款有大幅度的增长。据统计,1981年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524亿元,比1978年底增长一倍半。群众没有实现的购买力,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存进了银行或信用社。储蓄大幅度地增加,反映了人民收入的增加,也反映了人民对国家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经济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我们鼓励群众把暂时不用的钱存入银行或信用社,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帮助群众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生活开支,也是必要的。但是,对储蓄强调得过分,也有副作用,因为限制了群众的消费,使群众该买的一些东西也不买了。吸收储蓄,回笼货币,然后把它贷给工商企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再生产,但终究不象出售商品回笼货币那样,可以使商品价值得到直接的实现,从而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再生产。而且,储蓄本身是一种借内债的性质。居民没有实现的购买力集中存进银行,从当前看,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和市场稳定,但是,从长远看,就潜伏着一种危险:一旦经济发展出现曲折,储户可能大批提取存款,冲击市场。因此,我们在继续鼓励居民储蓄的同时,要尽可能通过扩大商品销售来回笼货币。
二是关于艰苦奋斗问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有着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每当经济发展遇到暂时困难的时候,只要党和政府一声号召,人民群众就节衣缩食,支援国家。这种精神是十分可贵的。我们国家穷,底子薄,特别要强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我们主张重视消费的反作用,决不是要丢掉艰苦奋斗的精神。现在,我们发扬这种精神,主要是要勇于克服困难,百折不挠地搞好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杜绝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中的各种损失浪费,煞住那些讲排场、摆阔气之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在这些方面,我们还要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对于群众的生活,一方面要继续提倡勤俭持家;另一方面也要肯定,人们用自己的劳动所得或其他合法收入来改善自己的生活,适当提高消费水平,是正常的。我们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从根本上来说,也正是为了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我们的人民吃得好些,穿得好些,用的东西齐备些,住得宽敞些。
最近三年,职工和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已经大大超过国民收入和工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国内市场总的情况仍然是消费品不足,社会购买力的增长超过商品货源的增长。因此,重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并不是要增加货币投放,扩大消费基金,去刺激群众的消费。我们的着眼点,是要使产品适销对路,扩大销售,以增加货币回笼,从而促进生产的发展。如果有人听说要重视消费的反作用,就去滥发奖金,任意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那就是误解。我们应当好好地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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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三)

我国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呢?《刑法》第二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一、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是打击反革命犯罪,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斗争所取得的胜利成果,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证。如果人民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遭到破坏,那么,人民所得到的一切权利就会丧失。反革命犯罪是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犯罪,因此,反革命分子是我们最危险的敌人。现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反革命分子确实也不多了。但是,还有反革命分子,其中包括特务间谍分子和其他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子。对他们绝不能丧失警惕,必须与之进行有效的斗争。我国《刑法》把反革命罪列在各类犯罪的第一位,作为打击的重点,规定了较重的刑罚,对其中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刑法》还规定,对反革命分子应当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还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且不得适用缓刑,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反革命罪,都以累犯论处。这些规定说明,打击一切反革命犯罪是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
二、刑法惩办经济领域的犯罪,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我国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物质保证。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公民私人所有的一切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以及依法归个人和家庭所有或使用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等生产资料,都是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是满足公民生活需要所必不可少的,也必须依法予以保护。所以,我国刑法对贪污、盗窃、抢劫、走私贩私、投机诈骗等侵犯公私财产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要分别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近几年来,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贪污受贿、走私贩私、投机诈骗、盗窃公私财产、盗运珍贵文物等犯罪活动相当猖獗。这些犯罪活动,腐蚀党和国家的肌体,毒化人们的思想,污染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必须予以坚决打击。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有关条款作了重要修改和补充。规定对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要严厉惩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上述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从重处罚。此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又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对当前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方针、政策、措施、方法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重要《决定》,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我国刑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这些权利是人民经过长期斗争得来的。刑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这些合法权利,使之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的非法侵犯。我国刑法对杀人、伤害、强奸、破坏选举、报复陷害等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十年内乱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任意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大搞刑讯逼供、聚众“打砸抢”、非法拘禁和诬告陷害,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后果极为严重。有鉴于此,《刑法》特别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聚众“打砸抢”,严禁非法拘禁,严禁诬告陷害。这些规定是符合群众愿望的,是十分必要的。
四、我国刑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各种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没有一个良好的安定的社会秩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根本无法进行。因此,刑法对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规定了较重的刑罚。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的,对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情节恶劣的,对于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等等,也分别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刑罚。目前,社会治安状况在很多地方已有明显好转,但还不够稳定。我们必须动员起来,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方针,坚决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搞好社会治安。
总之,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卫四化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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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合理的经济结构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条件
彭昊
过去长时期内,我们忽视了经济结构问题,盲目追求高速度,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损害。挫折使我们懂得经济结构对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制约作用,认识到合理的经济结构是国民经济健康迅速发展的前提条件。现在我们进行经济调整,就是要逐步实现经济结构合理化,为今后国民经济有相当可观的发展速度和实际效益打下基础。
经济结构怎样制约经济发展速度呢?经济结构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以下这些方面尤其值得重视。
第一,经济结构通过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根据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处理好两大部类的关系,这就是第一部类应该生产出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实现扩大再生产所需要追加的生产资料,第二部类应该生产出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消费资料和实现扩大再生产所需要追加的消费资料。经济结构合理,才能保证满足扩大再生产对两大部类比例关系的要求。在我国,消费资料主要是由农业轻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主要是由重工业提供的,因此,农轻重必须协调发展,保证两大部类之间有合适的比例关系。但是实际上我国农轻重关系长期不协调。当前我们大力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重工业也努力生产日用消费品。这首先是为了在两大部类之间建立起比较协调的比例关系。
第二,经济结构通过两大部类各自内部的比例关系影响经济发展速度。两大部类之间的一定比例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马克思在研究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时,除了分析两大部类的关系外,还分析了各个部类内部的关系,如第二部类内部必要消费资料和奢侈品的关系,第一部类内部不同生产资料的关系,等等。合理的经济结构也应该保证两大部类内部有合适的比例关系。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也表现在各个部类内部比例关系失调。例如消费资料虽然总的来说是数量太少,不能满足需要,但是也存在着有些消费资料严重积压的现象。生产资料内部比例失调现象尤为严重。大家知道,在工业化过程中是存在着一种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趋势的,但是只有第一部类内部有合理的比例关系,生产资料才能够合理地优先增长。
第三,经济结构通过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合理的经济结构不仅要保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而且要保证流通过程顺利进行。如果部门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规模结构等不合理,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就要受到阻碍。例如交通运输部门就要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马克思曾说:“在产品从一个生产场所运到另一个生产场所以后,接着还有完成的产品从生产领域运到消费领域。产品只有完成这个运动,才是现成的消费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68页)再如商业服务业落后,就会导致周转时间长,流通费用多,产品严重积压。现在我国交通运输落后,商业服务业落后,妨碍着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顺利进行。
第四,经济结构通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利用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合理的经济结构应该保证生产力诸要素的正确结合和充分利用。这就要求根据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情况,正确地配置资金集约型产业、技术集约型产业和劳动集约型产业。目前我国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更谈不上合理利用。一方面设备利用率低,产品库存多,另方面不少待业人员需要就业,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也很严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经济结构不合理是重要原因之一。工业中大中小结合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过去存在着很多小型企业消耗过多、得不偿失的现象。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也必然使得现有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
第五,经济结构通过科学技术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在现代化社会大生产中,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合理的经济结构才能保证科学技术较快地发展,并使科学技术较快地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这就要求在宏观经济结构和微观经济结构中能够处理好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关系。例如在产业结构中要有先进的机械工业,给整个国民经济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在分配结构中要使科学技术发展有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保证;在企业组织结构中要使生产发展和技术革新密切结合起来;在投资结构中要重视现有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我国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很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明显的例子是机械工业臃肿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解放后我国机械工业发展很快,机床拥有量在世界上是屈指可数的,但是结构很不合理,有人说它是个“虚胖子”。我国机械工业设备老化、工艺老化、技术人员知识老化等现象都比较严重。据原一机部对现有2.7万种机电产品的分析,其中1.1万种性能较好,可以保留,但大多要改进,1.2万种性能比较落后,亟待更新,4,000种性能落后,必须淘汰。此外,缺门空白的有一万多种。
第六,经济结构通过经济效果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经济效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只有提高经济效果,才有可能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增加积累。积累增加了,投资效果提高了,才会有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而经济结构则从多方面影响经济效果。我国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结构不合理和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等原因,现在经济效果比“一五”时期下降很多。
我国建设的历史充分说明了经济结构对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制约作用。“一五”时期我们非常重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根据当时情况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同时注意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关系,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基本建设和生产的关系。这些关系总的来说是处理得比较好的。但从1958年开始,为了追求不切实际的高速度,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经过六十年代初的调整,克服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从1963年经济恢复发展起来。但以后我们继续犯了盲目追求高速度的错误,使经济结构的状况趋于恶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贯彻调整的方针,才开始扭转这种局面。由此可见,经济结构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制约作用是决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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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讯

《现代中国经济事典》与《现代日本经济事典》即将出版
《现代中国经济事典》和《现代日本经济事典》是为促进中日经济知识交流、加强中日经济合作而编辑出版的两本工具书。这两本书分别由薛暮桥、马洪、房维中和大来佐武郎、向坂正男、下河边淳担任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和日本总合研究所合作编辑。《现代中国经济事典》,由马洪兼任主编,共十九章,约五十万字,内容主要包括:自然概况、经济、政治制度及体制、经济发展现状和展望、国民经济计划、农业和气象、工业和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电、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企业、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关系、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财政、金融、价格、劳动工资、科研、文教、卫生、体育、人民生活、社会生活以及经济立法和司法等;《现代日本经济事典》,由下河边淳兼任主编,共十六章,约七十余万字,其内容主要包括:国土与人口、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经济制度与国民经济的运行、国民经济的计算与经济计划、对稳定发展经济问题的探讨、产业、企业、公益事业与企业、流通、物价、国际经济关系、财政、金融、劳动、科技、教育、文化、国民生活以及经济用语等。这两本工具书不同于一般只作名词概念解释的经济辞典,而是以事为主,分别系统地介绍中日两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和经济工作的情况。内容充实,资料丰富,对于了解和研究中国和日本经济发展情况,有重要参考价值。
这两本书的中文本将在年内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和日本总研出版社共同出版。(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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