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1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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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坚决纠正干部调动中的不正之风
本报评论员
山西省严肃处理不服从组织调动的干部的报道说明,只要党委态度鲜明,执法得力,少数干部在工作安排调动上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粉碎“四人帮”以来,我们党内的不正之风,包括人事调配方面的不正之风,确实有了明显的转变。但是,不服从组织决定,坚持个人意见第一的现象,至今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这些同志往往以“地区不适”、“岗位不当”、“身体不好”作为借口,或者以这个困难那个困难为托辞,同组织讨价还价。其实,在这些“理由”的后面,却是“生活艰苦的地方不去,工作困难多的部门不去,不称心的岗位不去”。有的干部对组织上的安排调动,除了要本人满意外,还必须爱人和子女都满意才肯接受,否则就默许或纵容家属无理取闹。达不到目的,就赖在家里,数月、一年乃至几年不报到、不上班。这种不正之风,破坏组织纪律,败坏机关风气,削弱了党的战斗力。
怎样才能纠正这种不正之风呢?
首先,要理直气壮地讲纪律。党的干部,不论其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和职位高低,到什么地方或单位,做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应由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事业的需要和本人的德才条件做出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当然,这决不意味着党组织可以不听取本人意见,不照顾干部的专长和困难。但是,任何人要想借此使极端个人主义合法化,在工作安排调动方面不顾大局、坚持个人利益第一,那是错误的,是组织纪律所不能允许的。
第二,要订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无论办什么事,“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各地要根据我们党的传统规矩,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有关干部的调动安排的规章制度,明文公布,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这种规章制度不仅包括对干部个人的要求,还应当包括对组织的要求。例如,党组织在决定干部工作调动前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听取和采纳本人的合理意见,特别要注意发挥专业技术干部的特长。干部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如实反映,组织上应帮助解决,但伸手要官的一律不给,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坚持错误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下级党组织接到上级对干部调动的命令后,应及时宣布,负责执行,对既不执行又不报告原因的要加以追究。党委决定某个干部的工作安排调动后,任何个人都无权更改,有意见可向党委或上级反映,但不能在私下向被调动者许愿、讨好。规章制度一时不完善也不要紧,可以先试行,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第三,要铁面无私地刹歪风。党委领导同志和组织部门的同志具有这种风格和品德,纠正干部调动中的不正之风才有可能。有的干部明明表现不好,或者犯了严重错误,不宜在某地某单位工作,当他无理拒绝组织的安排调动时,往往有人出面替他说情,或者通过各种关系阻挠主管部门执行党委的集体决定。在这些人当中,不仅有“老熟人”、“老同事”、“老朋友”,甚至还有“老首长”或“顶头上司”。这种干预,常常形成一种压力,使那些坚持原则的党委领导同志和干部工作者感到为难和苦恼。要从这种为难和苦恼中解脱出来,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坚持党的原则,打破庸俗关系学的羁绊,维护正确的决定。也许,这样做会给坚持原则的同志招来一些麻烦。但是,把问题想透,无非是“得罪”几个人,丢几张选票,或是穿一双“小鞋”,但得到的却是党风的好转和党组织战斗力的提高。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为维护党的原则和干部工作纪律而付出一点代价,是完全应该的。何况在今天,任何人要想肆无忌惮地抵制端正党风的历史潮流,已经不可能了。在干部工作中,即使遇到这种“难题”,我们也应当这么想、这么做,否则怎么能谈得上做一个坚定的、清醒的、有作为的马克思主义者呢!干部调动中的不正之风又怎么能纠正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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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整顿党风 严肃党纪
山西省处理不服从组织调动的干部
本报讯 去年11月,中共山西省委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发出《关于干部任免、调动中几项纪律制度的通知》,要求每个干部自觉服从组织的分配和调动。《通知》规定:接到调令的干部,应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调动者,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传达贯彻《通知》后,原来长期不到职工作的361名干部(其中省管干部45名),至今年2月底,已有288名到职上班。
山西省各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给不服从调动的干部一个一个地传达省委纪委和组织部的文件,做思想工作。运城地区直属机关10名不服从调动的干部,在传达《通知》和谈话后,有8名上了班,两名确实有病的办了病假手续。雁北地委原组织部一个干部,不服从调动,3年不到职工作,看到通知后,立即办了手续到职工作。运城地委和忻县地区五寨县,对不服从调动的干部作了严肃处理,按《通知》规定扣发了工资。
目前,山西省还有极少数人不接受组织的分配。为了进一步贯彻《通知》精神,整顿党风党纪,省委组织部提出对这些人,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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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信箱

中组部工作效率高编辑同志:
在河南省商丘县机关,人们议论着这样一件事:五月六日下午四时许,中共商丘县委组织部两位同志到商丘地委组织部,请示关于召开县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接待的同志说要和领导研究后再作答复。一听说“要研究研究”,这两位同志心中犯了嘀咕:过去,有的机关常常用“研究研究”来搪塞下面,有的则一“研究”就是好多天。可是,只一夜功夫,第二天上午九点钟,他们就接到了电话通知:“昨天反映的问题汇报到省委组织部,接着又报告了中央组织部。中组部宋任穷部长亲自听了报告,并立即作了答复,……”
消息传开,大家都说中央机关工作效率高,给下级机关做出了榜样!
崇岭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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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他没有辜负党的期望
——记爱国归侨、共产党员蒋介正
在毛里塔尼亚的努瓦克肖特市郊,长眠着一位中国共产党党员——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计划处副处长、中国援建专家小组副组长蒋介正同志。
1982年2月6日,在努瓦克肖特友谊港工地上,蒋介正正向全体职工作工作报告时,突然昏倒在椅子上。医护人员立即抢救这位脑溢血患者,但是,终于没有成功。
“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蒋介正的青少年时代,是在印度尼西亚度过的。当时,旧中国的腐败无能,使得流落异国的华侨饱尝寄人篱下之苦。蒋介正从现实中领悟出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如同一个人,要别人尊重你,首先必须自己尊重自己。“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的信念,在这个华侨后代的心里扎下了根。
新中国刚刚成立,蒋介正毅然抛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只身一人踏上了祖国的土地。
生活的道路是不平坦的。1960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经常外出施工的筑港工人和干部的生活格外艰苦。一些人劝蒋介正:“出国去吧,那里怎么也比这里强。”蒋介正回答:“外国再好,也不是我的祖国。我是炎黄子孙,这里才是我的家。”在葫芦岛建港工地的日日夜夜,蒋介正和大家一样吃高粱米。他每次收到居住在国外的父亲寄来的营养品,都一一分给了大家。
有一次,蒋介正的一位亲戚劝他到海外同亲人团聚,还说到了那里,工作、学习均有安排。蒋介正何尝不愿与年迈的父亲团聚,但是,祖国的建设事业却更使他留恋难舍!
1980年9月,蒋介正的老父亲从国外来天津看望儿子。老人未及观赏祖国的名胜,就急忙要去看看儿子参与建设的港口。老人站在儿子亲手参加建设的码头上,无比自豪地说:“还是祖国好!还是祖国好啊!”父亲的话,使蒋介正感到莫大的欣慰,他对党、对祖国爱得更深了。
哪怕临死前一天成为党员
蒋介正热爱党,一心向往党。他曾经这样表达自己的强烈愿望“哪怕临死的前一天成为一名党员,我也感到无尚光荣。”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蒋介正向党组织递交了他的第一份入党申请书。
十年内乱期间,蒋介正由于有海外关系而受到审查,还曾被下放到工地劳动。他把这种特殊的“待遇”,当作特殊的考验,仍然拚命地干工作。让他去清理工地,他就打扫得干干净净。
落实政策以后,蒋介正恢复了领导职务。此时,一种发自内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蒋介正向党组织吐露了这样的心里话:“我至今还没有达到党员的标准,政治上还没有个归宿。”他含着眼泪,又一次写了入党申请书,工作也更努力了。白天,在施工现场同工人一起研究技术方案;晚上,辅导青年技术人员学习业务。
1978年6月的一天,蒋介正跨进家门,笑着向老伴说:“炒两个菜,拿瓶酒来!”原来,他实现了多年来的夙愿,光荣地入党了。
最 后 的 诺 言
蒋介正自1956年结婚至今整整二十四个年头,同妻子、儿女团聚的时间却总共不超过四年。邻居们说,介正一回来,就给这个家带来了生气。他很爱妻子,也很爱孩子,然而又难得和他们在一起。一次,他到幼儿园去接五岁的小儿子,孩子竟张口喊他“叔叔”。
二十多年里,蒋介正的足迹遍及大连、葫芦岛、青海湖、北伦山,参加过大小29个码头和9项工程的施工,指挥打桩两万根。1980年11月,他在出国之前嘱咐子女说:“你们的父亲和战友们支援那里的工作,一定会按照党的要求完成任务。你们的爸爸是中国人、爱国的归国华侨,决不会辜负党的期望。”他终于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这最后的诺言。
(天津《支部生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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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南团省委负责人扶正祛邪
本报讯 共青团河南省委负责同志在漯河市搞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对青年中的先进典型积极进行帮助和支持,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这个市的“五四青年旅社”,是1959年团中央命名的先进典型。二十几年来,这家旅社尽管人员多次更换,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一直坚持下来。
近年来,有人在原市饮食服务公司个别领导人的支持下,到处散布“五四青年旅社是假模范”。
团省委负责同志走访了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多次召集旅社人员进行交谈,终于弄清了事情真相。他们同漯河市委、市商业局等有关部门统一了认识,实事求是地肯定了五四青年旅社的成绩,驳斥了个别人对这个先进单位的错误指责。与此同时,他们还帮助这个旅社的团员青年虚心对待群众的正确意见,找出差距,改进措施,把服务工作搞得更好。
今年5月,中共许昌地委、漯河市委推选“五四青年旅社”的代表出席了全省劳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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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家都来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最近,北京市西城区民政部门组织了盲、聋、哑等残废人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这里摘录其中二位同志的发言。
照顾残废人是社会的职责
赵希兰(福绥境街道福利工厂女工):我自幼患先天性瘫痪,20多年不能下床走路。后来,在政府的关怀下经多次治疗,去年我能架双拐慢慢走路了,今年又被安排到福利工厂工作。宪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要照顾残废人的生活、医疗等,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重视人民的表现。另外我还有一个想法,我们这些人虽然身体残废了,但脑子还是清醒的,很愿意丰富一下文化娱乐生活。建议在宪法修改草案规定的“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后边,再加上“文化娱乐事业”的内容。
尽力劳动,减轻国家负担
梁璞 (阜外街道福利工厂男工):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国家帮助安排盲、聋、哑等残废人的生活,对他们进行专门的教育。”这一规定,说出了我们残废人的心里话。我架双拐走路不便,从小就受到老师、同学和社会的关怀。政府为了使残废人能有一个好的生活集体,为我们办起了福利工厂,让我们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既解除了家长们的忧虑,又为我们燃起了生命的火花。我要做身残志不残的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努力减轻国家负担。建议在宪法修改草案中“国家帮助安排盲、聋、哑等残废人的生活”这句话的后面,加上“兴办福利工厂,为他们创造力所能及的工作条件”这样的话。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民政科整理)(附图片)
全国工商联、民主建国会在京领导成员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钱守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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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台警刑讯逼供
王迎先无辜致死
新华社北京电 台湾最近又发生一起无辜市民被刑讯逼供致死冤案。今年4月14日,台北市发生一起重大的银行抢劫案,“刑事警察局”迟迟未能侦破。5月6日深夜,有两名刑警突然来到市民王迎先家里,诬指他是抢劫银行的罪犯,将他带到一处秘密处所侦讯。第二天清晨,电台广播真正的劫犯已由邻近的台北县一个“警察分局”捕获,而王迎先的亲属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却是要他们去认尸。据刑警说,王迎先是在带领刑警找“罪证”途中跳河自杀的。王迎先的子女认为,他们的父亲不是劫犯,也没做别的坏事,没有理由要自杀,坚决要求当局追查王迎先死因,为父伸冤。据王迎先的女儿说,她同父亲一起被带去侦讯,曾听到她父亲在邻室类似被殴打、灌水时发出的呻吟、呕吐和喘气声。她受侦讯时,曾被刑警扯着头发殴打。王迎先的儿子发现他父亲尸体的头部、腕部有伤。法医验尸,还发现王迎先的肋骨折断了7根。
这一冤案发生后,台湾各界人士纷纷要求当局公布王迎先的死亡真相,严惩凶手,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台湾一些报纸也不得不发表评论表示,台湾警察和检察机关办案,依照传统常规先抓人,刑求逼出“口供”后再找“证物”,已造成多起大冤案。(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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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无辜老翁被错判十九回死刑
本报讯 台湾《中华杂志》3月号刊登一则消息云:台北一无辜老翁竟在八年中被错判19回死刑。报道说,1973年,台北县景美镇曾发生一起命案,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翁及其媳妇在家被杀。案发将近两年,警方指66岁的张国杰老人为凶手,于是法院展开了缠讼,前后有83名法官参加审理。张国杰在关押8年中,被宣判19回死刑,由于“罪证”明显不足,判决书一再被发回重审才没有执行。
今年2月1日,台湾“高等法院”在更审时称:该案的最初口供不对,血型不对,凶器没有查明,“共犯”忽有忽无,因而宣布张国杰无罪交保释放。报道说,被19回死刑判得已经麻木不仁的张国杰,在听到自己已被宣判无罪时反而当庭不知所措。因此,报道慨叹道:幸而张国杰在每天面对死神的沉重心理压力下身体尚健,否则是难以熬到今天的。这就难怪人们一谈到台湾的司法,就“为之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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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李敖《狱中笔记》揭露狱政黑幕
本报讯 香港《中报》于3月21日开始,连续31天刊登台湾知名作家李敖的《狱中笔记》,揭露台湾最大监狱——台北土城看守所的黑暗。
李敖于1971年以“妨碍公务”被捕入狱,坐牢五年多,1981年再度入狱,坐牢半年。今年2月出狱后立刻发表《狱中笔记》,以亲身经历反映了台湾监狱凌虐犯人,刑讯逼供、行贿受贿、踢死犯人,医疗不负责任,强奸、刁难犯人家属等腐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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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台北县议员、律师钟康治说
警方刑讯不留痕迹
本报讯 台北县议员钟康治就王迎先被刑讯致死一事质询时说,他执业律师多年,受理的案件中,几乎每件刑事被告都能提出历历如绘的被刑求经验,令人不得不信。
他说,依刑求所取得的自由,依法不得作为证据,但法院似乎一味迎合警方,因为警方有时刑求是不留痕迹的。钟康治说,据他了解,刑求方式很多,如拳打脚踢、灌水、触电、冰冻、夹指头、疲劳轰炸、威胁利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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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台报文摘

双管齐下?
台北市民王迎先被邢事局人员认为涉及土地银行抢劫案,而于临检时死亡一事,经报章揭发后,刑事局一方面对外宣称他们要彻查,如承办刑警有失职之处,将移送法办;另一方面又暗中派出高级人员找王迎先的家属谈判赔偿问题,意图和解。刑事局这么做容易引起民众猜想。因为两事同时进行,后者为前者提供“掩护”,只要把死者家人摆平,不再提异议,或在证词上略加保留,警员的责任便减轻或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刑事局若想释群疑,应该先查案,后和解,次序不可“弄混”了,否则将难免予人官官相护的感觉!
(图文原载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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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智慧型”罪案接连发生
本报讯 最近台北、台中、高雄接连发生所谓“智慧型”骗案。几个罪犯伪造邮政汇票、身份证、印章等,企图一天之内席卷台北各邮局,骗取900万元;高雄八个邮政支局三天被骗走40万元,并有4名歹徒,伪造200张汇票,开着汽车到台北做案,计划冒领1,000万元;台中市有9个邮政支局被骗去40多万元。台湾舆论担心,这个“有组织有计划的智慧型犯罪集团”,今天伪造身份证、汇票、印章,明天可能会伪造美元、新台币,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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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一“立委”要求释放政治犯
本报讯 台湾“立法委员”许春菊不久前在“立法院”召集的一次会议上,建议当局在今年特赦释放政治犯。许春菊指出,台湾当局在1975年曾颁布罪犯减刑条例,但其对象却仅限于一般罪犯,而未提及释放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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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拍卖过期食品危害民众健康
台湾高雄海关拍卖价值二十五万元的过期蔬菜包,批发给各百货公司、食品店和零售商,向居民销售。据消费者反映,这种蔬菜包已经变质,吃后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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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食品黄曲毒素严重
台湾卫生署对市面上的白米、花生等食品抽样检查发现,含黄曲毒素(按:大陆称为黄曲霉素)超过标准者很普遍,有的甚至超过标准达一千倍。黄曲毒素有害人体健康,并与肝癌有密切关联。有关专家认为,台湾对黄曲毒素的管理,十多年来没有什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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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医德荡然无存
台湾“立法委员”林庚申说,当今台湾医德荡然无存,公立医院的医生把收“红包”看成是一种规矩,不问患者病情是否危急,家境是否清寒,竟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达到目的,有人甚至要成立“红包基金会”,按职等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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