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5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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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恢复和发扬供销社的优良传统
江口供销社扶助农民发展多种经营
群众称赞他们是“社员的贴心人”,他们本身的业务也得到了扩展
本报讯 通讯员严士球、记者肖美俊报道:广西桂平县江口供销社恢复和发扬供销社的优良传统,积极扶助有困难的生产队和社员家庭发展多种经营,效果显著。去年,他们重点扶助的26个生产队中,有20个队人均分配由上一年的100元增加到200多元。重点扶助的50户社员家庭,每户农副业生产总收入一般都增加50%以上,最多的翻了一番多。群众称赞这个供销社是“社员的贴心人”。
近年来,江口供销社把扶助有困难的生产队和社员户,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作为支农的一项具体任务。扶助的办法是:由生产队和社员自愿报名,供销社与公社党委研究批准,然后召开重点扶助对象会议,具体研究和落实致富计划和措施,并签订产销合同。接受扶助的生产队和社员户,要按照合同安排生产和交售产品,供销社对他们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安排多种经营生产;优先供应种子、种苗、肥料和农药;优先进行技术指导;优先收购他们的产品;优先供应工业品。
为了保证重点扶助对象增产增收,供销社及时派人到外地采购回各种果苗、种子和肥料。从外地聘请5名师傅指导社员编织、烤烟、种药材和培育蘑菇,还抽出懂技术的职工31名下乡蹲点,具体帮助。上珠大队第八生产队,历来有烧红砖和石灰的习惯,供销社的同志与队干部商量,安排20—30%的劳动力去烧石灰,又到外地组织计划外煤炭供应烧窑,还积极帮助推销石灰。这个队两年就富起来了,1980年人均分配达到230元,比1979年增加100元,去年又上升到263元。银竹大队第22生产队社员陈瑞仁,家有13口人、8个劳动力,房前屋后有很多竹子,又懂得一点编织手艺。供销社拿最新的样品,并派技术员指导他家学习编织,同时让他到外地参观学习,使他全家逐步掌握了编织技术。1980年,陈瑞仁全家编织收入就达6,000元。去年,他家农副业总收入达到1.5万多元。这个生产队也在供销社扶助下,靠编织翻了身,去年人均分配达到400多元。
生产的发展,促进了购销两旺。去年,江口供销社农副产品的收购额达到410万元,超额24%完成任务;商品零售额达667.7万元,也超额了5%。今年,江口供销社又同50户社员签订了产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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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农村供销工作的努力方向
江口供销社改变过去只守在家里搞供应和收购工作的经营作风,走出门去,直接扶助生产队和社员发展农副业生产。这样做,既有助于农民致富,又有利于本身业务的扩展。树立和坚持这样的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是改进农村供销工作的努力方向。
密切与农民群众相结合,从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生产队和社员发展生产,是农村供销社的工作传统,一直受到农民的欢迎。多年来“左”的错误指导思想,削弱和破坏了这个传统,使得供销工作的开展与生产者利益的增进,逐渐脱离了。有些地方收购农副产品,“多了一刀砍,少了一鞭赶”,这种违背群众利益的作法,使供销社与农民的关系日益疏远,逐渐失去了农民的信赖和支持。现在,不少供销社适应生产责任制普遍建立后的新形势,恢复优良传统,改进支农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多种经营的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变活了,社员收入有了增加。但总的说,还只是一个可喜的起步。现在不仅还有众多的困难队和困难户需要扶助,就是富裕队和富裕户的生产,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要求得到供销社的支持和指导。希望各地供销社、信用社和其它支农部门,都来积极扶贫帮富,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繁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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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信

几个养蜂农民的呼吁
编者按:13个从事养蜂生产的社员给本报来信,反映他们在江西等地养蜂时受到种种刁难的情况。看了信上列举的一些事实,确实令人气愤。
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重申了“发展多种经营,要集体与个人一齐上”的政策。这几年,在党的正确政策的鼓励下,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给社会提供了日益增多的农副产品。现在市场上蜂蜜供应充裕,就是一例。对于农民这种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必须给予坚决的支持和保护,那种对农民的正当经营随意加以非难,甚至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是不能允许的,情节严重者,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各地有关商业收购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等,不妨在本单位查一查,问一问,有没有无理刁难甚至敲诈农民的情形。如果有的话,就应当毫不迟疑地改正过来。
我们是浙江慈溪县坎东公社社员。因生产队劳力多土地少,我们几个人征得当地政府同意,自筹资金,搞个体养蜂。
1981年元月初,我们的蜜蜂在江西永新县象形公社地域繁殖。1月15日,放在公社农机厂的8群蜂、14只蜂王全部被盗,损失2,500元。案件发生后,我们一面向所在大队治保主任、公社公安特派员汇报;一面四出寻找,仅烟酒就开支200多元。最后摸清,这是一个5人盗蜂集团作的案,有名有姓,蜂的下落也知道。我们便请求公社公安特派员处理,又向永新县公安局报案。等了许多天,终于盼来了一位公安人员。他不等我们介绍完案情,就板着面孔说:“我们不管,为什么不向公安局报临时户口?出了问题倒想起公安局来了!”我们说:“我们已向公社办了手续。你们公安局不管谁管呢?”他说:“不管就是不管。”说罢扬长而去。就这样,我们白白遭受了一次大损失。
到了2月,我们离开象形公社之前,在农贸市场买了些木料,就地加工了70套蜂箱,预备当年发展时使用。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打着惩办“乱砍滥伐”的旗号,明目张胆地向我们敲诈勒索。先是每套蜂箱交4.5元的“护林费”;后来每套蜂箱又交了5.4元的“育林费”;第三次又来个“乱砍滥伐”费;通过竹木检查站时,每套蜂箱又交了4.5元;蜂车到了永新县火车站,每辆汽车还交了60元“检查费”才算了事。
这年6月中旬,我们的蜂群一分为二,一组去青海贵南军马场采油菜花;另一组去黑龙江富裕县采葵花。我们于6月下旬到达西宁,雇了青海省汽车×场(记不清了)的车子,送给司机两包上海牌香烟、一水壶蜂蜜。行至贵德县,司机说肚子饿了。我们把他领进一家饭馆。原本应该酒饭招待,但正是中午时分,高原骄阳似火,多停留一分钟,垒在车上的蜂群就多一分危险。我们便要了两盘便菜,希望在半小时内用完饭赶路,到了目的地再好好招待。谁知那位司机等到吃饭的时候突然不见了,我们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两小时过去了,他才跚跚而来。到了贵南军马场,打开蜂箱一看,50多群蜂,闷死了14群。看着黑压压一片死去的蜜蜂,我们这些汉子,一个个嚎啕大哭起来……就因为一顿饭没招待好,损失了3,000多元。
在贵南军马场,卖蜂蜜必须雇马车向30里以外的过马营供销社送。我们一连送去三次,都退了回来,说是“度数不够”。我们的蜜结晶很好,怎么会“度数不够”?后来才知道必须“烧香敬神”。于是我们将蜂蜜一盆盆地送到供销社工作人员的家中,局面才打开了,此后再没有出现因“度数不够”退回来的情形,但任意压价的事仍时有发生。
上述情况在我们的遭遇中仅是一鳞半爪。至于铁路运输调度不及时,耽误了花期;途中停车时间长,闷死蜂群;有些铁路货站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等等,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为什么我们这些个体养蜂户的合法经营,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呢?
浙江慈溪县坎东公社 十三名养蜂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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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东沟公社扶贫效果好
江苏省阜宁县东沟公社,改变过去单纯给贫困户发救济款的作法,用救济款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副业生产,取得了明显效果。
东沟公社过去把救济款直接发给贫困户,这对解决他们的困难虽然起了作用,但不能使他们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状况。去年年初,公社决定从社会救济款中拿出7,050元,为147户贫困户买来猪、羊、鸡、鸭、鹅、兔等,让他们发展家庭副业。同时,组织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编织业、种植业和服务加工等。一年以后,这些户的纯收入达23,177元,每户平均收入157元。全年纯收入为救济款的3.28倍。加上集体妥善安排贫困户的农业生产,全公社贫困户去年每人平均收入达128元,绝大多数贫困户粮食自给有余,有67户还清或部分偿还了过去的欠款,有34户盖了新房或修整了旧房,还有7户购置了砖瓦准备建房。有的户还在银行存了款。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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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社队要扶持社员养猪
——梅塘大队养猪业调查
中共江苏省建湖县委书记 李培亮
我们调查了颜单公社梅塘大队生猪发展状况。这个大队有8个生产队,过去队队有猪场,集体养猪多。近两年社员养猪业发展较快,集体养猪下降。
在调查中看到,集体养猪不如户养猪经济效益高:大队集体养的母猪每头年产仔平均成活苗猪12.1头,而户养的为24.8头。集体的苗猪60日龄重14.9斤,户养的为26.8斤。户养一头180斤重的肉猪,一般可盈余55元左右,户养一头母猪每年盈余200元上下;而全大队8个猪场去年养母猪38头,肉猪66头,总共只盈余875元,有5个猪场亏本。但是,目前群众对发展养猪还有顾虑,不愿多养。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有的队把社员养猪肥料价格调低,还有些队的集体奖励粮减少了,有的饲料草也不给了,等等。
这个大队饲料充裕,发展养猪的潜力很大。但要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1、要因队制宜,继续发展集体养猪。能够办好的猪场要坚持办下去;对那些长期亏损,群众意见大的猪场,不一定办下去。如四队猪舍墙歪壁倒,饲养员缺乏经验,积极性不高,猪场亏本较多,就不如放给社员去办。
2、在养猪问题上必须坚持“六不变”,即:国家收购、收购价格、奖励政策不变;集体奖励粮、饲料粮、肥料价格不变。商业食品部门要适应生猪发展的需要,解决旺季卖猪难问题。
3、利用这个队粮食较多的优势扶持社员养猪。七队近几年采取集体扶持、公私联合养猪的办法,即:养猪户除自养肥猪一头外,生产队出饲料粮草再与社员合养一头,出售后,只交队65元作积累,其余归社员所得。并由生产队安排专人帮社员垫圈积肥,促进了社员养猪,1978年平均每户出售肥猪0.93头,1981年上升到2.1头,猪多肥多粮多,很受群众欢迎。现在,各队决定进一步完善并推广七队的做法。
4、实事求是落实户养任务。过去这个大队养猪靠行政命令,给社员压派养任务,结果生猪发展缓慢。现在按各户劳力多少、养猪的习惯和经验、储粮情况、资金周转能力,自报互议,根据群众意愿,落实了1982年的养猪任务,预计可比去年多养270头猪。
当前发展养猪,急需解决收购、奖励粮、饲料供应和猪源等具体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领导干部老是蹲在机关里是提不出解决的好办法的,只有到农民中去调查,才能弄清情况,找到办法。建湖县委书记李培亮同志抓了这一条,就做出了成绩。——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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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抚州地区采取切实措施
帮助“三缺”困难户搞好春耕
本报讯 记者高新庆报道:江西抚州地区今年春耕播种形势比往年好,重要原因之一是各级党组织从调查入手,采取切实措施,帮助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的“三缺”户克服生产上的困难。
抚州地区95%的生产队实行“双包”责任制,大约有5%至10%的农户,程度不同地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如何帮助“三缺”户克服这些困难,是搞好今年春耕生产的一个关键。中共抚州地委两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这一问题。地委主要领导同志还到临川县三桥公社五星大队召开困难户代表座谈会,走访重点困难户,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找社队干部一起商量解决困难的措施和办法。各县、社也派出干部调查摸底,决定对缺乏资金购买农具、化肥、农药和耕牛的户,采取多种办法解决:一是发放农贷,目前全地区已发放农贷1,510.8万元,比去年同期多发放545万元。二是组织搞副业,临川唱凯、罗针公社去年受灾,今年第一季度搞副业挣了90万元。三是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实行社会救济或动员亲友支援。
对缺技术的问题,采取逐层举办训练班的办法解决。目前,全区有12万人次参加了各种技术训练班。
对缺劳力户,发动党团员和干部义务帮工,也有采取换工或请多劳力户承包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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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什么城乡商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对农村商业改革的几点意见
吉林省供销社 杨荫桐
目前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不够通畅,影响工农业产品的交换。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应当收购的农副产品不能及时收购上来;二是农村市场的物资供应,主要是工业品供应状况不能满足农民需要。
比如生猪,吉林省近二年分别以7.8%和12.2%的速度增长。每年六、七、八月收购旺季,许多地方农民急需出售的肥猪卖不出去,影响了养猪积极性。秋末冬初,正是家禽上市的旺季,很多地方不收购,农民肩挑、手提着家禽到处跑,卖不掉。工业品下乡也存在许多问题,有些商品供应十分紧张。以自行车和缝纫机为例,名牌产品农民很难买到。农村建房用的木材、水泥、平板玻璃等,长期脱销。吉林省现在的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7.3%,在1981年全省拨给农村的19种主要日用工业品,除火柴和卫生衫裤外,都不到总货源的一半,最少的化纤布只占12.2%;有12种比1980年有所下降。至于商品的花色、规格、牌号,城乡更为悬殊,难以满足需要。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一条,是现行的商品经营体制不适应。部门垄断,分工过细,互不协作;有的统得过多,管得过死;有的经营环节多,服务项目少,经济效果差。日用工业品批发机构还是五十年代形成的,由商业系统独家经营。由于它们既搞批发,又搞零售业务,好货快货必然要照顾本部门所属的零售商店,挤农村的指标。特别是近二年各级商业批发部门,为了安排子女就业成立了一批知青综合商店,更加剧了这一矛盾。
为了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应当改革现有商品经营体制。提出下列几点意见:
一、调整农副产品的经营分工,充分发挥作为农村主体商业的供销社的作用。凡是农村生产的农副产品,供销社都应该收购。粮、油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的多余部分,供销社也可以议价收购。收购后可按合理的价格交给粮食部门,也可以在当地自行销售,或加工粮油复制品销售,还可以运销外地。猪、牛、羊、禽、蛋等副食品,农村供销社收购后,按国家计划直接调给城市。同时也要允许供销社就地屠宰加工卖肉。供销社收购的工业原料,要按计划调给工业部门;收购的其它产品,也要按国家计划和合理的商品流向,组织运销。这样,既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又有利于国家计划的完成,保证各方面的供应,从而解决农村市场多头插手、互争快货、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物价稳定、破坏国家计划等现象的发生。
二、改革工业品的批发体制,合理分配城乡商品。建议由商业部门和供销社两个系统,分别成立独立的工业品批发机构,商业部门负责对城市批发,供销社负责对农村批发。货源中的一、二类商品和三类中的重点商品,要根据城乡人口、购买力水平和城乡消费习惯,确定城乡分配比例,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商业和供销社的批发企业可根据计划分别从工业部门直接进货。同时,要堵死渠道漏水,严格制止层层截留。对于零星分散的三类小商品,实行自由选购,以便把更多更好的工业品真正下拨到农村。成立两套工业品批发机构,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工业品下乡的人为阻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开展竞争,互相促进,对于支援生产和满足群众需要都是有好处的。
三、农村供销社要经营民用建筑材料,更好地支持农民建房。对于水泥、平板玻璃等,由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分配指标,专项下达,由供销社直接出售。
四、农村供销社要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从多方面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如根据当地资源条件,积极兴办小型加工作坊,开展农副产品加工。特别要搞好糕点、酱菜、冷饮、服装加工业,办好理发、照像、饮食、服务及农具、自行车、钟表、收音机、电视机等修理业。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在农村组织一些小型的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修理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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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要的问题在于信守合同
蓟县西龙虎峪供销社副主任 周义和
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主要是计划经济,有些产品如果不按计划进行生产,就难免出现销不出去的情况。近二年来,为使农村商品生产纳入国家产、购、销的计划轨道,对某些农副产品,如水果、蔬菜、药材等实行预购预销的合同制,以保证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畅通。这是用经济手段对生产进行有计划指导的好办法。
本来,合同既然订了,双方应该守信,不能轻易更变。但是,从我们这里来看,事实并不是这样,虽然商业部门采取了投资扶植生产,签订合同收购产品的办法,某些大队还是根据自己的利益大小来决定销售去向。市场价格低,收购价格高,就坚持合同大量交售;市场价格高,收购价格低,就撕毁合同自行销售。或者,好果自己卖,次果交国家。1980年,我们供销社同一个大队签订了5万斤柿子的合同,每斤定价9分5厘,比上一年平均价高1分钱。柿子下树时,许多外地商业部门开着汽车来以每斤1角2分的高价采购,生产队得钱多又不用运,结果农民把大部分柿子在树下就销售了,只交给我们5,000斤。由于不信守合同,原来打通的销路不能按计划交货,引起连锁反应。可见,实行产、购、销合同制,做到各方都信守合同,这是使农村商品流通渠道畅通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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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县待贤公社许家岭大队养殖专业户杨芳金,1981年交售给国家鲜蛋810斤,商品兔257只。这是她在精心喂兔。 韩增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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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春县大兴公社牛洪大队的哈尼族社员在采春茶。
武景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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