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4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中央纪委发出通报指出
抓紧对子女的教育是革命干部的责任
本报讯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成都市何德明等轮奸妇女一案于4月10日发出通报。通报指出,这是又一起高干子弟恶性犯罪案件。我们再次看到,有极少数高干子弟,违法乱纪,无法无天,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程度。领导干部子女,特别是高干子女犯罪,虽然是极少数,但影响很大。如不作严肃处理,就直接损害党与群众的关系,损害党的威信。这是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必须引起全党的警惕。
中纪委通报说:1979年8月,中央纪委曾发出《关于“两熊”流氓集团犯罪问题》的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重警惕,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把他们培养成革命事业的接班人。1981年12月中央纪委又发出《要高度重视对干部子女的教育工作》的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制订措施,把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子女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以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来,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必须再次提醒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何辉燕同志对儿子犯罪所表示的态度是可取的,向组织所作的保证是郑重的。
为着引起全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中央纪委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把教育子女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子女的教育实质上是以社会主义思想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绝不能放任自流或掉以轻心。忽视或放松这一工作,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党性不纯的表现。
(二)干部子女犯罪,特别是已经工作的子女犯罪,应由其本人负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如果发现子女违法乱纪,就要提请主管部门秉公处理;亲属、家长只有协助组织处理之责,绝不许袒护包庇。
(三)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组织,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在查处干部子女违法乱纪案件时,要坚持原则,打破顾虑,不论是谁的子女,只要查实其犯罪活动,就必须依法处理。决不能屈服于各种压力,更不能用其父之功,折其子之罪。
(四)要把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作为党的生活会的内容之一。各级领导干部今年内要在党的生活会上检查一下自己教育子女的情况,如有错误,应作检讨;对教子有方,培养子女成为先进分子的父母,应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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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何辉燕同志给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信
昨天,我看到了一份《何德明等人仗势作恶轮奸妇女已被逮捕》的材料。在这之前,组织上已将我的二子何德明在四川成都犯罪的简要情况告诉了我。我即于2月12日向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公安部党组、铁道兵党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作了检查。现在,我进一步了解到何德明罪行的严重,非常气愤,并感到有必要将自己的态度和检查报告中央和军委。
何德明犯罪的手段十分恶劣,语言十分反动,根据《刑法》和党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我确认对何德明等人这样的恶性案件,必须依法从重快处理,否则,就会脱离群众,对国家对人民都不利。所以,我再次表示:完全支持司法机关对何德明予以严厉惩处。
何德明的犯罪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至少是象我这样的人平时对子女的教育是何等的不够,政治思想工作是何等的不力。我扪心自问:虽然参加革命50多年了,为革命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却没有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这则是一个很大的过错。孩子对人民犯了罪,我也有一分责任,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并愿诚恳地接受组织上的批评直至处分。
我和老伴张兰都是老同志,是认识一些老战友,但我们从来没有为犯罪孩子开脱罪责的念头。我和她一起向党向人民保证,决不会为孩子的问题去麻烦任何一位老战友,更不会去麻烦中央负责同志。同时,我和张兰同志还衷心希望审理何德明一案的同志,一定要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处理得越严肃,我们就越高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伸张国法,严肃党纪,大振人心,改变世风。
何辉燕
198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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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这里的生活象蜜甜
——访阿其克公社
本报记者 柴怀吉
新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缘有个阿其克公社,境内到处是沙包碱滩,二十多年来一直以贫穷出名。党的三中全会后,这里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一年比一年发展,两年就摘掉了戴了二十年的吃返销粮的帽子。人们都说:“阿其克”(维吾尔语“苦”)变成“塔特拉克”(维吾尔语“甜”)啦!
一个“巴扎天”(集市贸易日),我们访问了阿其克。只见身着鲜艳服装的维吾尔族社员牵牛赶羊,毛驴车上载着粮油、瓜果等农副产品,喜气洋洋地涌进市场。供销社的百货摊前,挤得不透风,有的在挑选呢绒绸缎,有的在买缝纫机、自行车。饭馆里,人们一边谈笑,一边吃着拉面、烤包子、抓饭。一位维吾尔族老汉对记者说,阿其克从来没这么兴旺热闹过。过去人们见了商店不敢进,见了饭馆躲着走,因为缺钱啊!如今都翻身了,妇女、孩子们穿得象朵花,男的穿得新崭崭,这日子才称心哩!供销社主任告诉我们,这两年社员购买力增长很快,缝纫机、自行车、毛驴车供不应求,呢绒绸缎成了热门货,去年商店的销售额达60多万元,比前年增长了30%多。
棉花收购站里,更是热闹异常:等候卖棉花的社员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棉花的特大丰收。一个叫买哈木卡迪尔的说,是生产责任制使他翻了身,只两年就还清了多年拖欠的一千元。现在家里有羊、毛驴,卖完棉花还要买一匹马。四十多岁的寡妇孜瓦阿西木说,这两年我可成了“巴衣”(财主)了,一年比一年收入多:1980年一家4口吃穿用除外,银行里存款600多元;1981年籽棉收了1,400多斤,小麦2,000多斤,玉米码了一房顶,总收入少说也有一千四五百元。家里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收音机、毛驴车都置备全。
阿其克公社有一万多人,几乎全是维吾尔族。过去,由于这里盐碱重,土薄水少,加上极左路线干扰,连续二十年吃返销粮850多万斤,成为喀什地区最穷的公社之一。社员们心酸地说:“阿其克”的苦水一辈子也喝不完。三中全会以后,这里落实了农村经济政策,按照社员的意愿实行了口粮田加责任田制,第一年就大变样。1980年同1979年相比,粮食、油料总产量都增长20%以上,棉花产量增长一倍,牲畜净增14%,社员人均收入由50多元增加到83元,人均口粮从不足300斤增加到410斤。1981年生产更上一层楼,粮食比上年增产25万多斤,棉花增产100多万斤,油料增长一倍。阿其克第一次做到了自给有余,不仅不吃返销粮,还给国家交售小麦48万斤,油料11.7万斤,活畜1,000头(只)。
社员们丰衣足食,开始走上了富裕之路。有1,000多户盖了新房,有的还盖了粮库。社员说:“阿其克”的碱水虽然仍有苦味,可是阿其克人的生活却变得象蜜一样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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