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在现行体制下如何做到发展快效益好
——常州市发展工业经验见闻
王琢
年前,我们去常州市学习发展工业的经验。根据所见所闻,常州市确实是一个工业发展快、经济效益好的先进城市。
一是发展速度快。1966——1980年的15年中,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3%。
二是经济效益好。1966——1980年的15年中,财政收入平均每年递增10 .3%。1966——1979年的14年中,国务院各部和江苏省给常州市投资2.75亿元,同一时期常州市向国家提供了财政收入45.3亿元。1980年,常州市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2,000元,每百元固定资产提供产值458元,每百元产值所需成本、每百元产值所需定额流动资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江苏省均名列前茅。
常州市的经验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一条,是在现行体制下,用变通办法,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一些框框,使工业发展快效益好。
(一)正确对待国营经济同集体经济的关系
常州市在大力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一贯大力扶植和发展集体经济。1980年,全市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241个,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62.9%;产值9亿多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4.8%。其中,出口商品生产企业101个,所产出口商品占全市出口商品总数的61.6%。1965年~1980年,集体企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8.6%。
怎样扶植集体经济?常州市的具体做法有三条。一是统筹安排集体企业生产。现在集体企业生产的商品,有八成直接或间接地纳入国家计划和地方计划。二是帮助和指导集体企业筹集资金,正确运用资金,扩建老企业和兴办新企业。三是“国营带集体”。国营企业帮助集体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国营企业“脱壳”,把某些商品或零部件、元器件,交给集体企业生产。四是国营与集体联营。
(二)正确处理轻重工业的关系
解放前,常州市是一个手工业小城市,几乎没有重工业。要大力发展纺轻工业,遇到重工业跟不上的矛盾。重工业从哪里发展?他们采取从纺轻工业“母鸡下蛋”的办法,发展适合当地情况的化工原料、机械、仪器等重工业部门。
怎样从纺轻工业“母鸡下蛋”发展重工业?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他们从20多个纺织老企业抽调1,000多名干部和技术工人,从纺织工业企业的维修车间抽调三分之二的设备,发展机械工业、无线电工业和化学工业。
发展重工业为谁服务?主要是为纺轻工业服务,同时也为支农服务和武装重工业。机械、化学、无线电等工业的发展,使得纺轻工业所需的一部分关键设备、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辅料,得到就近配套,或专厂生产供应。
常州市发展了重工业,而纺轻工业仍然是主要台柱。1980年,常州市纺轻工业总产值2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4.8%;税利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6%。近几年,纺轻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速度为20%。
(三)大力发展“拳头”商品
所谓“拳头”商品,主要是指生命力强的重点商品。没有一批生命力强的商品,地方工业很难较好发展。
怎样选定一批过得硬的“拳头”商品?从方向上说,机械化工主要是支农,纺轻工业主要是出口。同时要多看几步,选一系列的预备“拳头”商品,作为较长时间的发展方向。当老商品滑下来的时候,新商品能够立即补上。总目标是要保“拳头”商品占领市场,并且要不断发展,扩大“拳头”商品的生产。
现在,常州市共有金质奖商品2个,银质奖商品9个,优质和名牌商品60个。金质奖商品之一的灯心绒,共有100多个规格、1,000多个花色品种。1958年出口以来,远销65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市场是经久不衰的“拳头”商品。
(四)按专业化协作原则改组工业
常州市一贯重视合理地组织生产力,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工业组织结构,按照专业化协作原则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工业组织结构。大体上分为三种:以商品为中心,按商品的主机(或整机)总装与零部件(或元器件)配套协作,如手扶拖拉机、半导体收音机等;以工艺为中心,按商品生产前后道工序组织协作,如灯心绒、卡其布、花布、化纤等;以原材料的配套和综合利用为中心组织协作,如塑料、玻璃钢等。组织专业公司(包括总厂)和各种联合企业,打破所有制界限、地区界限、行业界限、城乡界限,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照顾参加协作企业的合理经济利益,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五)对老企业不断更新改造
六十年代初期,从手工操作生产为主改造为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为主;七十年代改造为专机联合生产流水线作业为主;七十年代后半期,改造为自动化、半自动化生产流水线作业为主;八十年代初,结合企业的技术改造,引进一些国外先进设备。
经过长期的技术改造,大大提高了工业生产能力,为地方工业向技术精、商品新、质量好、成本低、效率高方向前进,创造了相当雄厚的技术基础。现在,射流、电子、光电等新技术已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应用。
(六)财政银行协同把资金用活
常州市财政、银行的工作经验,是共同协作把资金用活。办法两条:一靠信贷投资;二靠“吃拼盘”,即把各项资金捆起来用。
常州市地方国营工业固定资产,1980年比1965年增加了4.4亿元。新增固定资产来源有三:一是中央和省各部门的投资;二是财政和银行贷款;三是企业各项自有资金。在这三种资金来源中,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是主要部分,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8%,个别重点企业占90%以上。
“吃拼盘”的具体办法:一是把上下左右的资金拼起来使用;二是把企业各项资金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常州市为什么能用活资金呢?原因在于那里始终坚持一条积极的理财思想,就是从发展经济中增加财政收入。他们在不挖国家财政墙脚的前提下,财政部门支持企业归还贷款,以争取信贷投资,加速工业的发展,使企业增利,银行得息,财政增收。
(七)搞活物资流通
常州市物资管理的特点是“统一计划,综合平衡,切块管理,分口安排,统一供应”。“统一计划,综合平衡”,是指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市的物资供应计划,同资金分配实行统一平衡。“切块管理”,是指按各主管部门(主要是建委、经委和科委)计划安排的物资供应总量,切成几块,归各主管部门管理。“分口安排”,是指各主管部门可以在“切块”的物资总量中,自行安排,调剂使用。“统一供应”,是指由物资部门统一组织供应,各主管部门不再另设仓库。
常州市物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计划内国家分配,另一个是计划外地方组织货源。地方在不影响国家统一计划的前提下,组织物资协作,互通有无。常州市成立物资协作办公室,同邻近几个市和地区建立物资协作关系,每季度开一次会,组织物资串换;紧急需要,随时可向协作单位调剂使用,既可互通有无,又能够解决“货到尽头死”的问题。1980年,常州市把物资协作发展为经济协作。经济协作内容多种多样:有技术同物资协作,常州一方提供技术支援,对方提供物资;有产销协作,常州一方包销对方商品,对方负责提供商品货源;还有同省外兄弟地区的“补偿贸易”协作。
在物资供应方面。常州市物资局组织下厂服务队(成员有专职和兼职两种),把工业生产、基建、技术改造所需物资的供应任务落实到使用单位。
(八)搞活商品流通
常州市商业部门积极支持工业,努力为工业开拓市场。商业部门经常向工业部门提供商情,提供样品。有的时候,某些商品滞销,积压较多,企业再生产发生阻滞,商业部门首先帮助企业推销工业库存商品,然后再推销商业库存商品。这样做可以帮助工业企业度过困难,让工业企业转过身,调整商品结构。工业企业生产的紧俏商品,计划外的部分,商业部门以批发价收购,让工厂多得利润。这样,工厂就把商业部门看成是自己得力的商品推销部,不那么争商品的自销权f。
常州市商业部门的同志说,办社会主义商业,要算大帐,不能抠小帐;要算活帐,不能抠死帐;要算全局的帐,不能死抠小局的帐。这样处理工商关系,两家就比较融洽,有了矛盾,也容易正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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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激化与钝化
浩成
近几年来,有一种社会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就是许多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和纠纷,由于处理不当,致使矛盾激化起来,最后酿成剧烈冲突,杀人毁物,造成轰动一时的惨剧。不仅当事人身陷法网,成为人民的罪人,受到应有的制裁,甚至毁灭了自己,而且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和损失。因此,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遇到这类问题时是做好工作,使矛盾钝化,还是掉以轻心,简单粗暴地加以处置,致使矛盾激化,这个问题已经显得愈来愈重要了。
从前我们也相信外国传入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强调全体人民在政治上道德上的一致性,认为人民内部几乎是铁板一块,根本不存在什么矛盾,更不会有什么冲突和斗争。不管发生了什么案件,都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外国帝国主义派遣进来的特务、间谍分子的破坏。被揭露出来的罪犯,不管他原来是工人还是集体农庄庄员,也不管他原来是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一犯罪便成了“人民公敌”,把他从人民内部排除出去,而人民内部则还是团结一致的,这种“团结一致”甚至还是磐石般的巩固和坚强的。这一理论在文艺上的反映,就是所谓的“无冲突论”。在这一文艺理论的指导和影响下,许多平庸无奇、虚伪造作、掩盖矛盾、粉饰太平的作品应运而生了。这些作品又反过来迷惑人们的思想。
毛泽东同志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拨开了我们眼前的迷雾。它告诉我们: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必须善于区分和正确处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激化,发展成为对抗性的,甚至转化成为敌我矛盾。
从毛泽东同志提出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说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的四分之一,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并不懂得这个道理,更谈不上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很好运用了。即以领导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来说,这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我们的干群关系或干部队伍中的上下级关系,应该是和衷共济,亲密无间的。但是,也确有一些处在领导地位的干部,忘掉了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官气十足,对待下级和群众颐指气使,把干群关系和上下级关系变成猫鼠关系。他们不以平等态度待人,处理问题往往简单粗暴,对下级和群众不是说服,而是压服。他们忘掉了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有了一点权,就滥用权力,漠视甚至侵犯下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这种官僚主义者或者严重沾染了这种官僚主义毛病的人,难道我们看到的还少吗?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确有少数人,头脑中受了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毒害,遇事不讲道理,横冲直撞,为所欲为。在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寸步不让,蛮不讲理。他们误认为“民主自由”就是他一个人的绝对自由放任。这种所谓的“民主自由”,在任何社会里都是无法实现的,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恰恰是由于一方面是官僚主义,另一方面是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使得许多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正确处理,以致矛盾激化起来,酿成了一些后果严重的惨剧。
教训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必须变得聪明一些,而不能让傻事和蠢事一再重复。在担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同志这方面,确实应该改进作风。对于下级和人民群众的不合理的或过分的要求,当然不能丧失原则,一味迁就;但也不能不做思想工作,简单粗暴,动辄以势压人,让人家感到喘不过气来。必须认识到,既然你是领导,你就应该比下级和群众修养好一些,不能随便赌气发火,说话做事不留余地。即使某些实际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要尽量做到让人家心情舒畅。应该相信人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蛮不讲理的人只是极少数。一般地说,在领导与被领导的矛盾中,领导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俗语说,一个手掌拍不响。有的地方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趋于激化,往往是官僚主义引起或促成的。我们必须有这种清醒的认识。因此,我认为,单纯责备某些群众或青年人不好,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某些官僚主义者或严重沾染官僚主义习气的人总以为自己“常有理”,这种态度是要不得的,是无助于改善干群关系的。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为克服这一顽症而努力斗争。既反对官僚主义,又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这两种表面上截然相反但实际上互相依存的病症,我们都必须大力反对和坚决克服,任何片面性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总之,凡属人民内部矛盾,都必须使其钝化,而不能使其激化。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应该团结一致。这就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和纠纷。我国从古以来就有调解人民内部纠纷的好传统。例如过去邻里之间的纠纷,往往到茶馆去评理。各地都有一些急公好义的鲁仲连式的人物。他们往往挺身而出,片言息讼,化干戈为玉帛,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逢凶化吉,化险为夷,以当事人皆大欢喜而告终。建国以来,我们在基层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许多人民内部纠纷往往通过调解得到解决,使矛盾和冲突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在,我们必须健全这个组织,大大发挥其作用,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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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讯

《德国古典美学》简介
蒋孔阳同志的《德国古典美学》是我国一部系统介绍德国古典美学的学术专著。
全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概况,主要叙述了德国古典美学的产生和形成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指出德国古典美学是用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观点对人类的美学思想所作的一次全面的总结。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全书的重点。它对康德、费希特、谢林、歌德、席勒、黑格尔诸代表的美学思想依次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剖析,并对他们的美学思想予以适当的评价。它指出康德的功绩在于把美学当成人类认识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研究,使美学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而黑格尔的功绩在于把辩证法运用到美学领域,使德国古典美学成为一门完整的系统的历史科学。
本书的第三部分是讲对德国的古典美学的批判和继承。它指出资产阶级右翼对德国古典美学(叔本华对康德,克罗齐对黑格尔)的批判,是把德国古典美学日益引向反动;而资产阶级左翼对它(费尔巴哈对康德和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对黑格尔)的批判,尽管起了一定进步作用,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美学体系并没有被批倒;只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实行批判的继承,才对德国古典美学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程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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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双包”后农村会如何发展?
1981年12月,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学术讨论会上,一些同志谈了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简称“双包”)后农村发展的趋势。
有些同志认为,“双包”的发展趋势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他们认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是向分工协作、专业化、社会化前进。不论那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会向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方向发展。
有的同志根据到农村调查的材料,勾画了实行“双包”后农村发展的大致轮廓。
实行“双包”后,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很快就改变原来那种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被动局面。在农业生产发展的过程中,农民中间,大约30—40%会先富裕,40—50%会比现在显著地好转,15—20%生活还会有困难。先富裕起来的农户中,一是劳动力多、劳动力强的户;二是农村的五匠;三是有技术专长的能人;四是本县本乡的干部、工人;五是社队干部。困难户中,主要是那些劳力少而弱,或者主要劳动力有病,或者不会经营,不会计划,又没有务农技术专长的户。“双包”后,发生上述“分化”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在农业的大幅度增长过程中,各部分农民富裕的程度不同,富裕的时间先后不同,与私有制基础上的两极分化不能相提并论。而且,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集体和国家可以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这些困难户逐渐地好起来。
实行“双包”后,社员之间还会出现职业上的分化。这种分化大致可能分为三个阶段:(1)土地按户承包,每个农户都是以农业为主的小而全的经营单位;(2)农业生产逐步发展起来,逐步解决了口粮问题之后,多种经营便蓬勃发展起来,兼业农户大量出现;(3)生产进一步发展,农业基础雄厚了,兼业农户的兼业收入超过农业收入,而社会市场又能保证提供他们的口粮、副食和饲料需要之后,兼业户就会逐步发展为专业农户和专门经营畜牧业、工副业、商业、服务业等各业的专业户。
实行“双包”后,社员们会逐步以各种形式联合起来。这种联合是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自愿的联合。专业户和专业农户的发展为实现农业专业化打下了基础,而专业化又必然要求联合协作,要求社会化。这样,新的集体经济企业,将会发展成为我国农村的新的经济组织形式。
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更多的农民将组成经营方式不同的各种横向和纵向的经济联合体。随着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在已有的经济联合的基础上,又会产生出更高水平的经济联合,包括各部门的农工商联合体。
参加讨论的同志一致认为,这个问题还要在实践中通过调查研究不断加深认识。(鲁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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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民事诉讼法知识(九)

强制执行的重要性及其程序
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是实现判决、裁定、调解内容的阶段。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调解后,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实行。这些条件是:(1)必须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没有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尚未最后确定,不能强制执行;(2)判决、裁定、调解确有必须履行的内容,如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财物或者作一定行为等。如果判决、裁定、调解仅仅确认或变更某种法律关系,如离婚、解除收养关系,则无需强制执行;(3)必须是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或拒绝履行的。
在审判实践中,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主要有:提取负有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义务的人的储蓄存款或扣留劳动收入;委托有关单位或其他人完成义务人应该完成的行为(如搬迁、拆除违章建筑等)和承担应由义务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查封、扣押、冻结、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等。
强制执行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执行前,人民法院应对义务人的财产状况,拒不执行的原因,执行的具体措施,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做认真的调查,妥善的安排;采取强制搬迁、拆除违章建筑以及查封、扣押、冻结、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措施,要报院长批准。在采取具体的强制措施前,要直接或通过有关基层组织向义务人提出限期执行的警告,或者在其住所张贴限期执行的公告,目的是给义务人最后一次自动执行的机会。凡能在限期内自动执行的,就不再采用强制执行的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要向义务人或他的家属出示证件。查封、扣押、冻结、变卖义务人的财产时,还应当特别注意:(1)除义务人有严重的抗拒或破坏执行行为,不能扣押其人身。(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的财产,应当是义务人所有的财产,并且应限于需要执行的范围和数额。(3)采取上述措施时,应当保留义务人必要的生产工具及其所供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能因此影响其日常生产和生活。(4)在执行过程中,义务人所在工作单位、财产所在地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义务人及其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时,记录在案,不影响执行),执行内容要登记造册,并由到场人签名。
新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因此,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裁决,是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 (周道鸾 洪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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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概论》出版
由唐永祥、何显光、庄淑珍、孙孝福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概论》,由群众出版社出版。该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管辖、证据、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立案、侦查、起诉以及一审、二审的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论述。(中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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