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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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评论

试论“到底”
罗汶
“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这是每个共产党员入党时的庄严誓言。“将革命进行到底!”这是新中国即将诞生时的著名号召。为了实现这一誓言,响应这一号召,多少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多少人付出了毕生的精力。对于这些同志来说,人生的座右铭是:生命不息,革命不已。
奋斗终身,革命到底,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战争年代,许多战士牺牲在战场上;在白色恐怖环境里,大批地下工作者就义于刑场中。他们都是革命到底的,因为他们死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当逃兵,没有脱离革命队伍,没有背叛自己的革命理想。
革命胜利以后,我们的党变成了执政党,许多同志都当了领导干部。几十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们也由风华正茂的青壮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长者。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否意味着要永远“在其位”呢?“不在其位”是否就是不革命了呢?这确实是一个需要搞清的问题。
应当说,现在讲“革命到底”不能理解为终身占据一个职位;反过来,终身占据一个职位,也未必就是“革命到底”。
我们可以看到,有少数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由于地位的变化,加上多年政治动乱的消极影响,思想上渐入颓唐,一反当年只以国家民族为念的激烈壮怀,却很注意起自己的地位来,而且特别地为儿子、孙子操起心来了。为儿子、孙子操些什么心呢?无非是位置、房子以及目下颇为时兴的“出国”之类。而这类事,实话实说:老子在其位,便有其权,便好办其事。这样一来,不免就有一些同志不愿意离开他那把交椅了。这能说是“革命到底”吗?恐怕至少可以说,是革命意志衰退了。
当然,这种干部只是少数。多数老同志的确是革命到底的。但这部分人中也有些同志误以为,要革命就要有工作,要工作就要有职务。这样,也就在无意之中把“退休”和“不革命到底”当成一回事了。其实,老干部离休退休,虽然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了,但不等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也同样退休了。反过来说,如果忘掉了“革命到底”,即使还担任着行政职务,在思想上政治上也是退休了。我们不少老同志,离休退休后,仍然热心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参加社会活动,进行社会调查,或者从事著述,等等,这都是为革命工作。他们即使是不在其位了,不担任任何职务了,但他们还在革命队伍之中,还在照样干革命。可见,革命到底不等于做官到底。
古人有诗云:“公道人间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这说明了无论是谁都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一个人,少壮之时,精力充沛、才思敏捷、朝气蓬勃,做起事来自然是生龙活虎一般,效率很高。后来年纪大了,就渐渐有点力不从心。年事日高,就日益精力不济。到了那个时候,如果还勉强让这些同志在第一线担负领导工作,把繁重的任务压在他们头上,那么工作效率势必大大降低。就个人来说,也于健康长寿不利。这又何苦呢!
而且,倘若做官到底形成一种不成文的制度,即所谓实际上的干部终身制,则个人崇拜、宗派主义等等,就难免应运而生了。因为,在我们这个曾经是封建制度源远流长的国家里,如果权力长期地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即使这个人自己觉悟较高,并不喜欢搞个人专断、任人唯亲那一套,但是他的老部下、老同事等等,同他之间实际上还会形成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人们会以一个人的意志为意志,会以一个人的好恶为取舍。久而久之,宗派于是乎形成,迷信于是乎产生。这也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职务有任期,进退有制度,则这种弊病是可以轻得多的。
做官到底,必然使干部队伍老化。干部老化的弊病,又何止上述数端?总之是于党、于国、于自己、于子孙,都有害处就是了。所以,凡真正想要革命到底的同志,就应该反对做官到底,拥护新陈代谢。至于我们党内若干位经验丰富,德高望重,能够深谋远虑、统筹全局,而且精力尚能工作的老革命家,党和国家需要他们留在中枢领导岗位上,这是符合党和人民利益的。但这只是例外的情况。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这又是古人名句,堪称悲凉苍劲。其实,新陈代谢,推陈出新,乃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正是好事,何悲之有?譬如那长江,若只得源头一股清泉,有甚出奇?正是由于茫茫九派,浩浩万里,后浪推前浪,滚滚不尽,才能奔腾澎湃,气象万千。山川如此,事业也是一样。共产主义事业是一件千百万人长期集体创建的事业。无论哪个共产党员,无论哪个领袖和英雄,他在共产主义事业中,只能做一部分工作,尽一部分责任。只要主义真,自有后来人。我们正不必发愁离开了哪些人地球竟会不转。恰恰应该满怀信心和满腔热情地去欢迎和辅助一代一代的新人。江山代有才人出,这才是事业兴旺发达的景象。
我们的老同志,革命几十年,在这伟大的历史转折关头,是想得远,想得深的。他们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进行干部体制的改革,在晚年给党和国家做出一大贡献,实现他们的初衷和夙愿:一息尚存,革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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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应当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发挥作用
孙起孟
党中央多次指示,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不但要建设物质文明,而且要建设精神文明。
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组织。民主党派是我国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也是一种统一战线组织。它们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做出了宝贵的贡献,这里想谈谈它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问题。
有人以为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成员大多是老年人,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老,常常伴随以体弱以至多病,这的确是老年人受自然规律制约的“劣势”;但是,正因为年高,老年人又有年青人所没有或者缺少的经历、经验,一些老同志更有不少好思想、好品德、好作风,这又是他们的“优势”。老同志的这种“优势”,是我国建设精神文明的一种可贵的“矿藏”。进行建设,必须有资源。考察资源,既要注意物质资源,也要重视精神资源。蕴藏在老同志那里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作风,就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精神资源。对这种精神资源,要深入调查,要妥善保护,要适当利用。不能低估漠视,更不能采取虚无主义态度。
最近,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对退休离休的老干部,不仅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以很好的安排照顾,而且要对他们的积极作用正确地加以发挥。这是个大政策,很全面,很英明。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个政策符合老同志们的心愿,因为正如人们所说,他们有“报国之日苦短,报国之心倍切”的思想境界。这个政策也符合国家民族的利益,因为实行或者不实行这样的政策,是关系到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功效的大问题。
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渠道多种多样。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正因为成员中老年人的比重较大,是正确发挥老同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作用的重要渠道。
赵紫阳同志指出,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另一方面是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对前一方面,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已经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对后一方面,政协和民主党派由于有许多的党内外老同志,也一定能提供丰富的精神资源,作出新的贡献。
老同志有哪些好思想、好品德、好传统可以作为精神资源提供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呢?一般地说,他们可以用亲自的经历和体会向所联系的群众特别是年轻的一代进行思想教育。
一是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用事实来对比,是提高爱国主义思想感情的有效方法,老一辈的党内外同志是经历了旧中国和新中国两个历史时期的见证人。在旧中国,炎黄子孙备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和蹂躏的悲惨境遇怎么样,在新中国,中国人站起来了的扬眉吐气的地位又怎么样,他们是历历在目的。在旧中国,反动势力统治怎么样,在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又怎么样,这也是印象很深的。新旧中国的对比给他们以深刻教育,他们又有责任和条件转过来教育年轻一代。祖国怎么样,外国怎么样,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成员中也有很多归侨、老留学生、港澳同胞占有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可用以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思想感情。
二是集体主义思想教育。现在社会道德风气之所以没有根本好转,个人主义思想是只拦路虎。必须用集体主义来战胜个人主人,让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思想成为我们社会的统治思想。在这个问题上,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成员也能以亲自的经历和真实的体会,现身说法来向所联系的群众特别是年轻的一代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
三是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现在有一部分人不了解甚至不承认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比如对民主的认识就存在着糊涂观念。到底是社会主义民主好还是资产阶级民主好,社会主义社会里民主党派怎么样,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政党又怎么样,诸如此类的问题,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都有根据和责任向群众特别是年轻一代作出富有说服力的回答。又比如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到底孰优孰劣,政协和民主党派中有些老同志可以从亲身的实践或者工作经验中提供确切的资料和论断,帮助人们澄清在这个问题上的糊涂观念,并进而加深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四是优良传统的思想教育。比如勤俭办一切事业、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避艰险、不畏强暴、主持公道、见义勇为的革命风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遇事不忘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领导作风,如此等等,都是老同志们从长期的革命锻炼和工作实践中得来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优良传统传给后人,是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中老同志的应尽职责和光荣任务。
根据以往的情况和经验来看,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在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时有两点值得注意。
其一、发挥成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采用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一定要从成员各人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出发,不能单纯凭主观愿望办事,也不能一刀切。比如有的老同志可以请来做大报告,有的宜乎参加小型座谈会,有的只能请他个别谈,录音、录象或作笔记。
其二、要尽可能地扩大成员提供资料的效益。从使用这种资料的范围来看,不能限于一个地区、一个组织和少数人,要面对广大地区和广大政协组织和民主党派组织以及广大群众。从扩大效益的方式来看,可以举办讲座,编印刊物,发行录音、录象带,也可以设有关这方面问题的“信箱”,请老同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以解释和指导,也可以通过广播和电视、电影来展开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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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外国行政改革的一些情况
谭健
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推行“行政改革”,以提高工作效率,加速发展经济与科学文化。有的国家是从严重的教训中逐渐摆脱某一国家的模式,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方法;有的国家是在自己成百年行政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一些外国政府在行政改革中强调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机构要精干
现在,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政府设置二、三十个部。政府机构变化的趋势,是减少专业主管部,加强职能部;减少权力机构,加强智力机构。比如,管理经济的部门,有些国家逐渐趋向减少。匈牙利1981年把重工业部、轻工业部、冶金机械工业部三个部合并为一个“工业部”。在这以前,匈牙利曾把文化部同教育部合并为“文教部”。目前正在研究外贸部同商业部是否合并的问题。罗马尼亚同100多个国家有贸易关系,但它的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部只有300多名工作人员。日本政府的通商产业省(部),既管工业,又管商业,还管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日本政府认为,把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同工业生产结合起来管辖,把生产与流通结合起来管理,既有利于发展经济,又可以精简机构。
机构精干化还包括政府部门的层次少,副职少,人员少。罗马尼亚政府的一些部门只设部、司两级,经济部门已经取消一些总局和中间局。西德、法国不设副总统,英国不设副首相,日本一般不设副总理。澳大利亚和法国政府各部不设副部长。目前,多数外国政府部门只设两名副职官员。对于政府的官员和职员人数,日本实行定员制,由国会通过《定员法》,明确限定不得超过。这样可以防止随意增多官员和职员,保持政府机构和人员精干。
职权需明确
为了避免各种事情都上报最高领导批准和互相推诿,许多国家非常强调各部门职权明确,各级官员职权明确,一般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上下左右各守其责,主动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一般都注意完善行政法规。瑞士强调“以法治国”,凡事先立法,然后依法行事,全国上下官员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务。日本强调实行“法治主义”,除了宪法以外,还有《内阁法》、《国家行政组织法》、政府各部门的设置法,明确规定总理、部长、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的职责权限。日本有《地方自治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和行政长官的职权以及地方同中央的权限划分。日本还有《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规定各种官员和职员的职责、考核、奖惩制度等。
强调用科学方法进行管理
管理科学化,首先是用科学的方法制定政策。许多国家的政府在决定政策以前,先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咨询机构进行科学研究,提出各种可行性方案,比较利弊得失后,从中选择比较合理的方案。美国政府有700多个咨询委员会。日本政府设有200多个专题审议会,参加审议会的正式委员就有6,000多位专家学者。
管理科学化的另一个方面,是用科学的方法执行政策。随着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问题的发展变化,政府的任务日益增多,日益复杂。各种事业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必须用符合该项事业规律的方法去管理才能管好。对于经济问题,主要用经济法规指导,用经济杠杆调节,而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
讲究工作效率
在行政改革中,比较强调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公文旅行和拖延不决的衙门作风。匈牙利明确提出:改革的目的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能”。罗马尼亚要求“各部部长同各部门直接见面解决问题,而不是靠公文和通知来进行工作”。匈牙利政府不但对生产者规定了生产定额,而且对行政人员也规定了工作定额,提前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
要实现工作效率化,必须实行干部专业化;只有熟悉和精通自己从事的专业,工作效率才有可能提高。外行不仅不能有高效率,而且只会使工作延误。罗马尼亚政府规定,政府各部门要“成为具有高度业务工作能力的专家组成的机构”。一些国家的政府很重视改善专业化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干部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许多国家的政府还设立专门机构来促进行政工作“效率化”、“简便化”。巴西总统府中专设一个“非官僚化特别部”,负责指导“国家非官僚化计划的执行”,简化各种行政手续,减少文牍主义,减少时间和经费的浪费。日本政府专设“行政管理厅”和由各界著名人士组成的“行政监理委员会”,并在全国各地政府机关内设有“行政交谈委员”,负责提出政府工作“效率化”的改革方案。
把某些事务交给社会团体管理
一些外国政府把许多经济、文化、教育、福利等事务交给社会团体去办,自己则主要抓决定政策、协调关系、监督下属机构等工作。
一些外国政府在实行事务社会化过程中,特别强调三个扩大。一、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在法律或国家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能够自主决定生产和分配。二、扩大地方自主权,中央政府把许多事情转交地方政府管辖办理,让地方政府能够自己处理各种地方事务,不必事事上报中央批准。许多国家(包括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中央同地方的权限划分,在宪法或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三、扩大社会团体的作用,让它们协助政府办一些事务,使政府机构精简。
上面介绍的外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有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有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我们当然不能照抄照搬;但是,有些是值得我们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时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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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讯

一部研究我国古代建筑典籍的专著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即将出版
宋朝李诫的《营造法式》是一部我国古代最完备的建筑学专著,完成于十一世纪末,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是我国古代建筑最重要的典籍之一。据原书前所附《看详》记载,书中内容都是历来工匠相传、经久“行用之法”,是当时熟练工人的经验总结。因此,此书作为宋代房屋建筑的法规,于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向全国颁行。
但是,《营造法式》自宋代刊行后,流传极少,几乎被人遗忘,只是在明清时收入《永乐大典》、《四库全书》之后,作为珍本书籍才被幸存下来。到了近代,经1919年和1925年据手抄本影印后,开始在社会上流传,逐渐地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研究工作也随之开始。
对于这部著作的早期的研究,多限于版本的考证、校订,这为后来的研究工作扫除了许多障碍。直至1931年在朱启钤先生的倡议、梁思成先生的指导下,才开始了对全书内容的研究。这些研究工作,主要是用现存的古代建筑实例与原书中的名词术语相印证,并用现代制图方法重新绘制图样。通过近四十多年来许多学者的共同努力,终于把这部古代建筑典籍,大体上可以从字面上读通了。
我国著名建筑历史学家陈明达研究《营造法式》四十余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在完成《应县木塔》(此书已由文物出版社出版)专著后,对宋《营造法式》进行深入研究,取得新的成果,撰写成《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一书,即将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对《营造法式》研究的一项重要突破。它不仅把
《营造法式》的研究工作推进了一步,使我们认识到,这部典籍所反映的是一个完整的达到一定科学水平的设计方法和经验总结,而且为研究我国古代建筑技术发展史,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途径。
(黄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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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孟森的《明清史讲义》出版
《明清史讲义》是已故明清史专家孟森于三十年代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讲授明清史的讲稿,已由北大历史系商鸿逵教授整理,编成上下两册,由中华书局出版。上册讲明史,下册讲清史。
孟森先生毕生致力明清史的研究。他的著作,除了这部讲义外,还有《满洲开国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心史丛刊》等。其中对清入关前后事迹的考索,其成就超越前人,一直为国内外史学界所推崇。
《明清史讲义》写法上有它的特点。明清两代各为两编。第一编为“总论”,论述明史、清史在史学上的位置,并结合明清历史的特点论述明清两代官修书的体例,使初学者对明清的基本史料有一个概括的认识。第二编为“各论”,按时间先后,论述明清两代的重大历史事件,偏重于政治史。作者将史实的考证与评议揉合在一起,对史实作出恰当的剖析。这部讲义体现了孟森先生治学的特点,是一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明清史专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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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工业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即将出版
《工业企业劳动定额管理》一书即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是在总结我国原有的定额管理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定额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参照国外有关经验写成的。书中结合工厂实际,详细地介绍了动作因素分析和各种工时定额的制定方法,对修改劳动定额的方法、步骤也作了系统的介绍。(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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