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2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思想评论

漫谈事业心
穆福田
谈到事业心,就想起我国汉代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司马迁二三十岁袭父职为史官,四年后开始撰写《史记》,历七年而仅成其半。时逢汉将李陵在与匈奴作战时,寡不敌众,被俘投降。司马迁为其申辩,触怒了汉武帝,被处以腐刑。意想不到的奇耻大辱及随之而来的耻笑谤议,一度使他痛不欲生。然而他终于没有轻生。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的境况中,他以惊人的毅力继续写作。积十四年心血,完成了这部传世杰作。在《报任安书》中,他如泣如诉地写道:《史记》“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看来,矢志完成未竟的《史记》,就是他顽强地生活下去的动力;坚强的事业心,就是他战胜一切屈辱和磨难的精神支柱。
司马迁的故事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古往今来,坚韧不拔的事业心,从来就是成功的基石,胜利的泉源。古人说:“有志者,事竟成。”志者,有志于事业之谓也。有了坚强的事业心,人生才显得充实,精神才有所寄托,困难才得以克服,高峰才可能攀登。我国历史上,灿若群星的政治家、思想家、艺术家、科学家,无一不是在强烈事业心的支持下,倾注毕生心血,才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有一个时期,事业心这个词,总是同“个人主义”、“名利思想”、“白专道路”之类的帽子搅在一起,夹缠不清。凡是想在某一方面做出一点成绩、成就一点事业的,似乎都是怀着什么利己的动机,什么个人的目的,因而都是要不得的。这种荒谬的看法,不知道糟蹋了多少人才,耽误了多少事情。
实际上,真正醉心于事业的人往往顾不上考虑什么个人的东西,他们在个人生活方面常常过分迟钝,甚至显得有点“不近人情”。著名数学家陈景润的故事,早已脍炙人口。国家女排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们,不也是这样吗?为了排球翻身,为国争光,她们一心扑在排球上,却冷落了家庭,慢待了情人。就是两千年前的司马迁,在他忍受屈辱撰写《史记》的时候,又何尝想到这部著作会给他挣得多少钱的版税。
共产主义是人类的伟大理想。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则是我们这几代人的共同大业。这是需要亿万群众投身其中的宏伟事业,是无论什么事业也不可比拟的。然而,建设社会主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通过各行各业、各种具体事业的协调发展才能完成的。这就要求从事各种工作的人,都能热爱自己的事业,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优秀的成绩。在我们这个社会,个人的理想和事业同国家、人民的集体事业融为一体,密切相关。个人的事业,只要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就是这个集体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人在自己从事的那一项工作上刻苦努力,取得成就,成为一个好工人、好教师、好演员、好服务员,成为各行各业的专家,这既是个人的事业,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因而理应得到鼓励和支持。对于热爱自己的事业并且取得出色成就的人不表扬不鼓励,难道应该表扬和鼓励那些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只会吃饱了饭混日子的“懒汉”?
做任何工作都应该有事业心,也都能够做出一番事业。一枚钮扣,该是平凡的。卖钮扣的工作,当然也不惊天动地。但是,天津市劝业商场的售货员王娟,卖了几年钮扣,竟成了闻名远近的“钮扣专家”。司马迁做皇家史官,也不是什么显赫的职务。他自己就说过:“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当时史官的地位和算卦先生差不多。就在这个“流俗之所轻”的职务上,他凭着坚强的事业心,硬是做出了永为后人仰慕的贡献。这对于那些妄自菲薄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借鉴。
“自古雄才多磨难”。要成就一点事业,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是不行的。在历史上,开明政治家的变法改革,有远见的思想家的叛道之言,耿直史官“不为尊者隐”的据实直录,文学家带有人民性的艺术创作,都可能随时遭到统治者的镇压。罢官、放逐者有之;身受酷刑乃至身首异处者亦有之。在社会主义社会,一切有志于事业的人,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的热情赞助。坎坷少了,条件也好了,但也绝不是一帆风顺了。要成就一点事业,仍然要含辛茹苦,仍然需要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献身精神。其一,他们可能遭遇反动政治势力的干扰破坏。十年内乱时期,大批有为之士的痛苦遭遇就是一例。其二,他们还可能遇到某些群众因暂时不理解而产生的非议,某些落后者的嫉妒、排斥、中伤和打击。其三,在学习某种专业知识、掌握某种技术本领过程中,他们还要付出艰苦的劳动,经历失败的挫折。看来,只有那些不惧逆境、不怕艰辛的人,才称得上真正有事业心的战士,也才能够真正成就一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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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婚姻家庭观上要划清几种界限
张友渔
在阶级存在的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婚姻家庭观。在封建社会里,婚姻家庭是建立在宗法等级制度之上的奴隶式婚姻家庭,子女婚姻由父母包办,妇女是毫无人格的家庭奴隶,根本没有爱情、自由、平等可言。这就是封建阶级的婚姻家庭观。
资产阶级为了冲破封建思想的桎梏,在婚姻家庭领域提出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等口号。这与封建地主阶级的婚姻家庭观相比,是一个进步。但是,资产阶级把一切都变成了商品,婚姻家庭也不例外。资产阶级撕掉了笼罩在婚姻家庭关系上面的温情脉脉的纱幕,使婚姻家庭关系变成了单纯的金钱关系。
无产阶级的婚姻家庭是建立在纯洁的爱情基础之上的。他们既不依靠特权,也不依靠金钱,而是建立在真正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尊老爱幼基础上。在我国,这种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已在全国范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又是曾经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加以现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影响通过各种渠道渗透进来,因而封建的婚姻家庭观和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观,都在不同程度上腐蚀着人们的思想。因此,划清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与封建的婚姻家庭观和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观的界限,是非常必要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
第一,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观必须以基于共同理想之上的爱情为基础。爱情是人类高尚而纯洁的感情之一,它首先应该建筑在志同道合、共同理想的坚实的基础上。我们不是禁欲主义者。但是沉醉于性生活放荡无羁的“杯水主义”,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决不是“新的”、“共产主义的”,而是旧的、资产阶级的。青年自由择偶,要重在心灵美,贵在品德高,切不可单纯以貌取人,更不可为金钱物质所迷惑,被地位权势所引诱。金钱物质是买不到爱情的,地位权势是换不来幸福的。一切有志气的青年,都应该摆脱包办强迫和金钱的羁绊,正确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把自己的婚姻建筑在爱情之上,组织起幸福美好的家庭。
第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必须以互敬互爱为核心。夫妻是事业的同志,生活上的伴侣,有着最亲密的关系,应该互敬互爱,满怀热忱地尊重对方,爱护对方。这是搞好婚姻家庭关系的关键所在。只有互敬互爱,才能在事业上彼此信任,互相鼓励;只有互敬互爱,才能在生活琐事上彼此忍让,互相体谅;只有互敬互爱,才能在生活遇到困难时,彼此帮助,互相慰藉;只有互敬互爱,才能使爱情之树常青不凋。这是同玩弄、损害、奴役对方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和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观完全不同的。
第三,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必须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在我国,家庭仍然是社会细胞,它作为人们的基本生活单位依然承担着各种社会职能。婚姻既是个人的终身大事,也是具有广泛深刻社会内容的行为。在我们国家里,社会、国家、家庭、婚姻,是紧密相联,息息相通的。列宁说过,“恋爱牵涉到两个人的生活,并且会产生第三个生命,一个新的生命。这一情况使恋爱具有社会关系,并产生对社会的责任”。婚姻一旦缔结,家庭一经组成,就产生了对对方、对子女、对社会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因此,每一个人都必须对婚姻家庭持严肃慎重的态度。当然,感情确已破裂的名存实亡的夫妻可以离异,但首先要以对对方、对子女、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中难免发生的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而不可轻率离婚,破坏家庭。而且,避免轻率离婚,就要对结婚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轻率结婚常常会导致轻率离婚。
第四,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必须以讲社会主义道德为根本。婚姻家庭关系,需要法律规范的约束,更需要道德规范的调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道德法庭却可以解决一些法律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尊重人、爱护人、照顾人,把自己的幸福与对方、子女和家庭的幸福水乳交融地凝聚在一起,这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本质表现。它同喜新厌旧、抛妻(夫)弃子、虐待老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剥削阶级的婚姻家庭观是截然相反的。
一切共产党员,要带头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遵守并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使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遍布城乡,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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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要敢于同自己的缺点错误较量
周志兴
近读《刘少奇选集》上卷,看到一段话,感受颇深。少奇同志说:“要有革命精神,必须去掉‘爱面子’、‘逞英雄’、‘出风头’、‘怕批评’等坏东西。自己有坏东西,还有什么面子呢?要保持面子,就必然会使自己趋于保守。”短短数语,阐明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陈云同志也讲过一段精采的话:“共产党员参加革命,丢了一切,准备牺牲性命干革命,还计较什么面子?把面子丢开,讲真理,怎样对于老百姓有利,怎样对于革命有利,就怎样办。”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们为发现真理,传播真理,捍卫真理,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
面子,也称脸。人每天要洗脸,可见对脸的重视。一般的人对面子也是重视的。但是,有的人爱面子,甚于爱真理。在他们看来,面子是至高无上的,别的都算不得什么。明明自己不懂,却摆出懂得的架势;明明自己办错了事,却装出一贯正确的样子。这些同志往往会栽跟头,自己栽跟头不算,还给革命事业带来危害。
讲真理,要战胜两种敌人。布鲁诺在教会燃起的火堆前,面对死亡,仍然坚持“宇宙不仅是无限的,而且是物质的”。虽然他被投进熊熊的烈火,但在愚昧、野蛮、邪恶面前,他不愧是一个胜利者。在革命队伍中,有的同志在敌人的屠刀面前,为捍卫真理甘愿流血牺牲。但是,他们却不敢同自己的缺点错误较量,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有缺点错误。他们害怕自己已有的荣誉会由于缺点错误的暴露而被湮没,丢了面子。在私心杂念这个“敌人”面前,他们打了败仗。
事实上,一个人有没有面子,不在于犯不犯错误,而在于是不是勇于改正错误。刘少奇同志多次讲,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领导者,“错误发现了,修正了,真理也发现了”。少奇同志自己就勇于承认错误,勇于改正错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领导人就什么都正确。1947年担负土改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少奇同志,没有放过这期间工作中的错误,勇敢地作了自我批评。1961年他回家乡进行调查研究,看到社员们生活很苦,他的心情十分沉重,沉痛地作自我批评:“我对不起你们,对不起大家,搞得大家没有饭吃。”国家主席向普通社员道歉,他没有想到自己的面子,想的是自己的错误和责任,想的是群众的疾苦、人民的利益。他这样做,更加赢得了全党同志和人民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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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辅导材料开始发表
本报讯 《经济学周报》一九八二年第十一期发表了于光远同志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绪论》,同期发表了《怎样学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绪论》。这篇文章是读本辅导材料“怎样学习”的第一篇。
读本的辅导材料共计四套,除“怎样学习”外,还有“问题讨论和解答”、“名词解释”、“参考资料”。这些辅导材料将陆续在《经济学周报》上发表。为了使读本不断完善,《经济学周报》还将发表读者对读本的意见。读本及其辅导材料即将分六册编印出版,供读者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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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出版
不定期学术研究刊物《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最近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马克思主义来源于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论丛是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如何研究前人的思想成果、继承历史遗产入手,为读者学习马克思主义提供资料。
(守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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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常识读本

第一部分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生活
第一章 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科学知识
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常识,内容很多,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科学知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的社会生活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社会经济生活就是同物质资料直接发生关系的一切社会生活。例如:
采矿,伐木,打鱼,耕地,饲养牲畜,炼铁,电解食盐,机械加工,装配电视机,建造房屋,修筑道路、下水道……这些都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
货运客运,电报电话,提供产品设计,为工艺美术品的制作提供美术作品,为书籍出版写作稿件,为新产品新工艺提供创造发明的科学成果……这些都是生产服务活动;
理发美容,诊治疾病,摄影,旅店餐厅服务……这些都是为个人消费提供服务的活动;
店员站柜台,采购员推销员到处跑,电视台登广告,物资机构调配物资,商业部门批发零售,储蓄所收付存款……这些都是为商品和货币流通服务的活动;
厂长、车间主任指挥生产,分房小组分配住房,粮店发粮票,计划机关制定经济发展计划,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监督,税收部门收税,物价部门管理物价,环保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并采取保护措施……这些都是对企业和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活动;
吃饭穿衣,置家具布置房屋,生炉子取暖,上街买东西,在家看电视,买票看电影,到医院看病,出门旅游,请客送礼……这些都是个人的消费活动;
……这样的事说不完。它们都属于社会经济生活。
社会经济生活是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虽然人们的经济生活也有其相同的地方,但是存在很大的、甚至带有根本性质的不同。
这里我们讲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方面的运动过程和人的活动,包括社会主义再生产和流通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人们在直接发挥社会生产力的作用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种种活动,也包括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完善、对社会生产关系不断进行改革方面的种种活动。它既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生活,也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公共经济生活。
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科学知识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我们必须学习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科学知识,包括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理论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包括研究生产力诸要素和它们结合起来进行生产的理论的生产力经济学;包括工业、农业、商业、金融等部门经济学;包括会计、统计等有用的经济科学知识。在这个读本中,不可能对各门经济科学知识进行系统的介绍。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我们讨论的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规律性。它是对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基础的一个最简单的概述。以后各个部分则是从各方面讲解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很好地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生活。
第二节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怎样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区别于以后我们要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指的是一切处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和这样的国家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范围内各不同的发展时期,都是相同的那样一种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概念中应包括区别于历史上一切私有制社会的特殊的东西,也包括它区别于原始共产主义和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特殊的东西,而不包括某一个这样的国家特殊的东西,或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特殊的东西。
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一个科学的抽象。并不是任何这样的国家在任何发展阶段的经济制度,都一定完满地符合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概念。
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区别于历史上任何私有制社会经济制度的,最根本的是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
这里所说的“社会所有”和“公有”,可以看作是同义语。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公有”,决不是指私有制社会里也可能存在的“某一些私人”、“某一个集团”或“某一个统治阶级”的“公有”。在私有制社会中,名义上也有全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但实际上这种公有在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在私有制社会中,剥削阶级总是统治者,而劳动者是被统治者,他们不是“公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就是归全社会所有。在当代世界,人们的社会联系已具有“国家”(或者某些还不能称之为“国家”的“地区”)这么大的规模。因之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也就归这么大的规模的社会所有。而且由于生产的社会化,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的公有,与古代原始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公有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也就是归全体劳动者或归全体劳动人民(全民)所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是劳动者个人,而是由劳动者个人组成的劳动者的整体,才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还存在的条件下,这个国家除了有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和反社会分子的破坏活动的职能外,还以全社会名义掌握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所有,是社会所有的一种形式。
一部分劳动者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只有在社会上存在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这样的条件下,并依附于这种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的经济制度时,它的性质才是社会主义的。
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不只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经济制度,它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得以组织起来、社会主义生产得以进行的经济制度。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按劳分配,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之所以不可缺少,是因为在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人们的觉悟还没有极大提高之前,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只能建立按劳分配这样的关系,否则这个社会就不能长期存在下去。
按劳分配不仅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相区别的东西,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东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的是劳动力买卖的制度,不存在按劳分配的制度。
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是否包括商品生产,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之间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
现在我们看得很清楚,由于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是从旧社会的母胎中诞生不久的新社会,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不但个人与社会之间不得不存在商品生产中通行的那种“等量劳动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就是在从事生产和流通的各经济单位之间,也不得不存在商品生产中通行的那种“等量劳动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前者是产生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的必然性的原因,与此相联系,后者是产生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存在的必然性的原因。
不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不是简单商品生产,也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它不是发生于私有者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成为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什么东西可以成为商品,什么东西不能成为商品,是受到很多限制的。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应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加上按劳分配和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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