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11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社论

加强法制建设,便利人民诉讼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授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决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试行。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它的任务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各种经济包括对外经济贸易往来日益增加,经济合同大量增多,需要运用法律进行调整的经济的、民事的关系和纠纷随之增多,有必要更多更快地增加经济的和民事的立法。为了加强经济司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中外经济贸易交流,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迫切需要制定民事诉讼法。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案件,防止矛盾激化,特别是防止转化成刑事犯罪案件,也很有必要制定民事诉讼法。
制定了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人民进行民事诉讼,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它既要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规定科学的程序和制度,保障办案质量;又要便利人民诉讼,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现在公布的《民事诉讼法(试行)》,总结了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把过去革命根据地的优良传统和建国以来行之有效的制度与程序,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同时根据民事审判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这是一部从我国实际出发、具有我国特点的大法。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许多规定便于法院审判案件,有利于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它的许多条文具体地保障了人民的诉讼权利,也规定了诉讼参加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等种种义务。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规定了予以制止或制裁的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有利于树立民事审判工作应有的权威,使民事审判工作能够正常地有效地进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几十年来成功的经验,《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就地开庭审理。”同时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易程序。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法庭可以当即审理,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就地进行。诸如此类的规定,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深入调查案情,更好更快地办案。我国是农民人口众多的大国,我们无论办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农民的情况,尽可能照顾他们的需要,解决他们的困难。《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许多条文,正是贯彻了这一精神。
《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大量事实证明,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问题,好处较多:一是省事,二是免得原告、被告之间有伤感情。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和加强人民团结的好办法。因此,《民事诉讼法(试行)》专门列有“调解”一节,在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分别作了有关“调解”的规定,贯彻了“着重进行调解”的精神。同时,为了防止调解过久,拖延时日,增加当事人的困难,又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翻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判,不应久调不决。”
根据我国的经验,解决民事纠纷,还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据统计,1980年和1981年,各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都是法院处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十倍左右。它处理问题方便、及时,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在第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中。这对于防止矛盾激化,减少诉讼,维护和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都大有好处,很受群众欢迎。因此,在《民事诉讼法(试行)》中确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必要的。
把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成功经验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我国司法工作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便利人民,促进安定团结的本质特征的重要体现。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制定,经历了比较周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反复审议、修改的过程。现在公布试行,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通过实践的检验,进一步总结经验,把它修改得更加完善。试行日期之前,各级司法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作好各项准备工作,采取适当方式训练干部,在人民中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一部对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作用的大法得以顺利实施。


第4版()
专栏:

宣传文明礼貌 纠正违章行为
成都市在闹市区设卫生监督岗效果好
据新华社成都3月9日电 成都市在闹市区设立的卫生监督岗,对改善市容卫生收到了初步效果。
成都市以城市管理办公室为主,从市、区环境卫生处(所)抽调75名清洁工人,从治安大队抽调12名民警,组成一支以环境卫生工人为主的环境卫生监督队伍,从2月12日起,在闹市区人民南路至锦江大桥地段设立了卫生监督岗。半个多月来,卫生监督岗的执勤人员,在反复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共纠正了各种违犯卫生管理章程、法规的事2.3万多起,其中乱吐痰的8,000多起,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的6,000多起。被罚者占违章人员的0.13%左右。从这段工作来看,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90%以上的群众是支持卫生监督人员的,他们主动帮助执勤人员宣传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二是90%以上的违章人员,受到了教育,表示认错、改错,“顶牛”的只是极少数。在实行监督岗的地段,违章事件逐日下降。从2月12日至15日的四天中,纠正、处理各种违章事件9,402起。16日至19日的违章事件下降到6,832起。


第4版()
专栏:

为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
吉林省派出检查团到重点市、县检查
本报讯 吉林省3月8日派出检查团,分赴全省各重点市、县检查“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检查团以省委书记于林为团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级领导对这次“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是否重视,做了什么具体安排部署,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表率的情况,各行各业和基层单位的行动情况,以及开展经常性文明礼貌活动的规划、措施、办法等。
检查团还准备总结先进典型的经验,向全省推广,推动“全民文明礼貌月”的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第4版()
专栏:

首都文艺体育工作者和青年代表座谈
倡导做文明演员文明运动员文明观众
本报讯 3月9日,北京市委宣传部、团市委、青年联合会邀请在京的著名演员、著名运动员和各界青年代表座谈,针对舞台、体坛和观众席上出现的不良倾向,呼吁开展做文明演员、文明运动员、文明观众的活动,并且造成社会舆论。
近几年来,由于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少数文艺工作者把一些艺术格调低沉,内容颓废的文艺作品搬上舞台;比赛场上,少数运动员赛风不正,动作粗野,言语污秽;在观众席上,一些缺乏文明教养的人带头起哄、打口哨、斗殴,甚至有极少数不法分子污辱演员、运动员,破坏公共设施,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风尚。以上种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群众和文艺体育工作者强烈的不满。座谈会上,首都著名文艺体育工作者侯宝林、郭兰英、邓玉华、宋世雄、周荫昌和青年代表孟学农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刹住歪风:(1)教育每一个文艺体育工作者,提高革命责任感,尤其是演员要自尊自爱。(2)造成社会舆论,坚决抵制舞台、体坛和观众席上的歪风邪气。(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艺术欣赏能力灌输剧场文明礼貌知识。(4)建立严格的剧场、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的法规。


第4版()
专栏:

中华全国总工会举行座谈会
怀念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张浩同志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怀念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张浩同志座谈会。与会同志要求全国职工学习张浩同志的高贵品质和革命精神,继承和发扬我国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保持工人阶级的本色,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努力奋斗。
张浩同志原名林育英,192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党早期的优秀党员和我国工人运动的卓越领导人之一。
(张浩同志事迹见本报3月10日第五版)
今天的座谈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福主持。出席座谈会的有我国工人运动的老前辈,张浩同志的老战友,以及张浩同志的夫人涂俊明等110多人。
赵毅敏、曹瑛、吴亮平、王鹤寿、李达、郭述申、李颉伯、卢竞如、胡奇才等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他们说,张浩同志为党、为革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的一生体现了我国工人阶级的优良品质,体现了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者的伟大气魄和革命精神。


第4版()
专栏:

黄华会见即将离任的巴基斯坦驻华大使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黄华今天晚上会见了即将离任的巴基斯坦驻中国大使尤纳斯,同他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第4版()
专栏:

谷牧会见香港财政司彭励治一行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香港财政司彭励治一行。他们就加强香港同内地的贸易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第4版()
专栏:

我西沙守岛部队抓获一艘越南侦察船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3月4日10时25分,我西沙守岛部队在西沙群岛领海内抓获一艘越南侦察船,船上共有10人。目前我有关部门正在审理中。


第4版()
专栏:

下图:3月5日,北京光华木材厂的青年义务修理小组的14名共青团员,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自带工具,来到工厂附近的小学修理桌椅。下班后,他们又赶到朝阳区边上的十里堡一小,为学校修理桌椅。
张铁军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