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3月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
专栏:

轰轰烈烈 扎扎实实 讲究实效
首都揭开“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序幕
二百多万军民和中央领导同志上街参加公益劳动
这次清扫活动使市区20条大街和10个重点地区的卫生面貌大有改观,对一些小巷胡同等“死角”也进行了清除。
本报讯 2月28日,首都党政军民学200多万人走上街头,打扫卫生,维持交通秩序,宣传文明礼貌,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以浩大的声势和扎实的行动揭开了“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序幕。中央书记处成员和党政军领导机关以及北京市的领导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活动。
首都的这次活动,规模之大,人数之多,是多年来少见的。纵横首都的千街万巷和分布各处的公园广场,车站机场,厂矿大院,学校商店,到处是红旗、彩旗、巨幅标语,到处是参加文明礼貌活动的工人、大中小学生、部队指战员、机关干部、街道居民。一些刚刚举行婚礼的新娘还未掸尽身上的花纸屑,就投入了打扫街道的活动。分布在首都836条“红领巾卫生街”上的红领巾们,格外活跃。在庄严雄伟的人民大会堂周围,西城区“工读学校”的学生们,甩开膀子,清扫街道,俯下身躯,洗刷台阶。他们在座谈中表示:“一定要把今天做为起点,争做八十年代的新人。”
早8点,中直机关干部200多人来到北海公园西岸的马路上打扫卫生。胡耀邦、彭冲、万里、习仲勋、谷牧、杨得志、胡乔木、姚依林,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段君毅等,手拿扫把或铁锹,打扫落叶,铲除杂土,有些积存在角落里的脏物,扫把扫不到,就用手捧出来。
姬鹏飞、杨静仁、黄华等同志和国务院机关干部一起,来到府右街一带的胡同里打扫卫生。韦国清、耿飚、杨尚昆、王平、陈锡联等同志来到北海公园东岸,和军委机关干部一起,把路面打扫得干干净净。正在北京参加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和一些省市区的人大常委负责同志共80多人,一大早就来到木樨地至玉泉路的“军民友谊街”打扫卫生。
首都今天的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为了解决一个“脏”字,创造一个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人们用扫帚清扫路面,用铁锹推车清除运走残渣碎瓦、污泥垃圾。有的用铁丝刷子清除各种公共设施上的痰迹,有的用抹布擦净柜窗、栏杆、路墩。各个交通路口,车站出处,公园广场,都建立了“监督岗”,维护秩序。工交、财贸、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广大职工,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利民活动”。在千百个商店里,设立了“优质服务台”、“优质服务窗口”、“服务征询台”,广泛征询顾客意见。许多粮店、菜场成立送粮送菜小组,把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今天的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首都群众用勤劳的双手,不仅使市区20条大街和10个重点地区的卫生面貌大为改观,而且对小巷胡同,公园的丛林深处,假山背后,泥塘阴沟等等“死角”,也进行了清除。群众反映说:“这次活动,不是摆样子,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使大家受到教育,得到实效。”(附图片)
上图:北京液压件三厂的200多名青年团员,一大早就来到北京火车站参加义务劳动。本报记者 张雅心摄
左图:胡耀邦(右二)、杨得志(右)等同志在北海公园西岸同群众一起打扫卫生。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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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动员起来,人人讲清洁讲秩序讲礼貌
——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电视广播讲话(二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 赵紫阳
“全民文明礼貌月”从3月1日起就要开始了。
我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号召全国人民都来积极参加这项活动,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级干部在这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全国人民通过文明礼貌月的活动,努力改变我国的城市,首先是大中城市的面貌,清除环境脏、秩序乱、不讲礼貌的现象,使它变得清洁,有秩序,所有的市民和各方面的工作人员、服务人员,都要讲礼貌。城市首先要这样做,乡村也要逐步跟上来。
全国城乡都来讲清洁卫生,讲文明礼貌,就能增进健康,振奋精神,整顿公共秩序,加强团结互助,减少混乱现象,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社会风气。这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必要条件,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具有十分巨大的意义。
我们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做事从来就讲“认真”两字。我们决定开展文明礼貌月的活动,就一定要认认真真和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和群众团体,都要根据当地具体条件,订出具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从切实易行、人人做得到和人人应该做的事情着手,做好组织工作,深入进行督促检查,使文明礼貌月的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我们立志改革,一定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具有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强国。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全国开展了“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活动。这是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活动得到了各族各界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并且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我们要把这项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措施。从今年开始,我们年年都要举行“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逐年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使它成为我们全国人民的一项行之久远、功效卓著的风俗习惯。
我们中国素来以文明古国、礼义之邦著称。在过去解放区以及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以讲清洁,讲秩序,讲礼貌,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广泛赞扬。我们一定要发扬这一光荣的革命传统。
让我们大家动员起来,人人讲清洁,人人讲秩序,人人讲礼貌,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清洁美丽、团结友爱、繁荣昌盛!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附图片)
赵紫阳同志发表电视广播讲话。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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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绿化委员会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
主任委员万里主持,会议要求县以上各级政府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号召一切可以参加植树的人行动起来,做出应有贡献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央绿化委员会宣告正式成立,27日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万里任主任委员;林业部部长雍文涛、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部长洪学智、国务院秘书长杜星垣、国家建委主任韩光任副主任委员。委员还有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国家民航总局、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部、铁道部、煤炭部、轻工部、林业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央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林业部,下设城市组(在国家城建总局);农村组(在林业部);部队组(在总后勤部)。
万里主持了第一次会议。会议要求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由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各级绿化委员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的《实施办法》,宣传全民植树、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努力做好调查研究、规划安排、苗木培育、技术训练等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植树运动。会议指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促进整个造林绿化的一个重大措施。各地在开展此项运动时,必须同加快整个造林绿化工作结合起来,既要搞好义务植树,又要完成年度造林绿化计划。会议号召全国的职工、农民、解放军指战员、广大青少年以及一切可以参加植树的人们,积极动员起来,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决议,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加速城乡绿化,美化祖国河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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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应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由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的主管部门,不另增加编制。
个别地方,由于气候、土地等条件限制确实难以开展植树运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成立绿化委员会。
二、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和推动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本实施办法,宣传全民植树、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思想动员,提高认识,造成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努力做好调查研究、规划安排、苗木培育、技术训练等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植树运动,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
三、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各单位要将人数据实统计上报当地绿化委员会,作为分配具体任务的依据。
县级绿化委员会在分配义务植树任务时,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的要求,确定具体指标,因地制宜地进行灵活多样的安排。可以按单位划分责任地段,承担整地、育苗、栽植和管护任务;也可以按相应劳动量,分配承担造林绿化的某一单项和几个单项的任务。此项任务,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以一定几年。
对十一岁至十七岁的青少年,应当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
四、此项义务劳动,限于用在本县、本市所辖范围,营造国有林和集体林。义务植树的地段或参加绿化劳动的项目,各地要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作出统一规划和安排。城市要优先搞好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绿化。农村要尽快搞好“四旁”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和居民区,都要大力植树、种草、栽花,美化环境。
五、使用义务劳动,在国有土地上栽植的树木,林权归现在经营管理这些土地的单位所有;没有明确经营管理单位的,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所有。在集体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树木,林权归集体单位所有。如果情况特殊,另有协议或合同,按协议或合同的规定办理。对林权所有单位,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发给证书,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为确保义务植树所需苗木,各地应当努力办好现有的国营苗圃和集体苗圃,并安排必需数量的土地和专业人员,扩建和新建苗木基地,培育良种壮苗。凡是有条件的单位,都要积极自办苗圃。提倡城镇家庭和农村社员开展营养钵育苗。
七、对义务栽植的树木和现有的林木,必须大力加强培育管护,确保成活成林,不受破坏。林木所有的单位或承担管护义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组织林场、专业队或确定专人负责管护。要严肃法制和纪律,建立爱林护林的乡规民约。采伐更新,必须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经过林业或园林部门批准。城市绿地要严加保护,不得侵占破坏。违者要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
八、植树绿化,要讲究科学,注重实效。要培训技术骨干,加强技术指导,普及植树绿化的技术知识,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办事,保证质量。
九、对义务植树,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据实上报。绿化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评比,成绩优异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年满十八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整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
十、各级林业和园林部门,应当在绿化委员会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搞好规划设计和苗木培育等各项具体工作。基层机构不健全的,应当充实和加强。
十一、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费、管护费,应当根据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原则,一般由林权所有单位负责解决。有的单位因绿化任务大,资金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全部费用的,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酌情解决。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所需交通等费用,由参加单位自理。
十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促进整个造林绿化的一个重大措施。各地在开展此项运动时,必须同加快整个造林绿化工作结合起来,在苗木、经费、技术力量的使用和林木管护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既要搞好义务植树,又要完成年度造林绿化计划。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完成了义务植树任务,但整个造林绿化工作没有做好,不能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三、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参加营区外义务植树的办法,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参加营区外义务植树的指示”〔(1982)3号〕的规定执行;营区内植树办法,由解放军总部另定。但各地人民政府必须密切合作,合理规划,帮助军队解决应解决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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