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3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严肃党纪 汲取教训 保证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贯彻执行
中纪委就处理衡水铁厂下马事件发出通报
本报讯 河北省衡水地区铁厂下马中发生的严重问题,中央纪委派人协同省委已经查清,并作了严肃处理。为汲取这一事件的深刻教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8月29日发出通报(第六号),全文如下:
(一)
河北衡水地区铁厂(位于邯郸市马头镇),是1973年在一个下马铁厂的基础上重建的。有13立方米和55立方米高炉各一座,焦炉一组,化工产品回收和选矿工程设备各一套。有干部、职工1,400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900多万元。投产5年来,已形成从矿石破碎到炼铁、从炼焦到化工产品回收,比较完整的生产系统。共生产生铁58,500吨,焦炭118,800吨。但因管理不善,连年亏损,5年财政补贴1,560多万元。根据中央调整方针,1979年9月,在省计委停止供应燃料和财政补贴的情况下,衡水地委、行署才被迫决定下马。
铁厂下马中,地委、行署不按中央关于做好关停并转企业的指示和要求办事,置国家财产于不顾,极端不负责任。地区经委、工业局以及铁厂党委,既不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又不请示汇报,任意处理国家财产。地区工业局长苗庆荣同志,擅自决定把净值340多万元的两座高炉、一组焦炉无偿地调拨给四个县的集体企业,由他们自拆自用和就地拍卖;又错误地决定先调走职工后处理财产;对职工又绝对保密,于同年10月29日突然宣布停产关厂,当即查封仓库、车间和科室,限三日内将500多工人向接收单位移交完毕;撤销原建制,成立了四个临时小组处理下马事宜,党团组织解体,党委名存实亡。账目、物资既没有全部清点造册,原有规章制度亦遭破坏。人心浮动,广大职工强烈不满,形成了一片混乱。
在下马过程中,铁厂领导强令休风停炉,使约15吨铁水留在炉内;焦炉停产不推焦,使30吨焦炭化为灰烬;锅炉熄火断气,使上百吨焦油白白流失。党委成员乘机贪占国家物资。党委书记李仞久同志和党委委员、副厂长国志义同志,放弃职责,长期外出办私事。特别是负责下马全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厂长孟秋丰和供销科长高谨民,行贿受贿,违法乱纪,肆意拆毁厂房、库房八座,连刚建的球磨机房也被拆毁;任意削价拍卖物资,把几家共用的、价值10万元的变电站,竟以4万多元拆除卖掉,净值6,000多元的卷扬机房,以140元卖给了社员拆毁;破坏规章制度,造成大量物资流失。仅大型设备丢失的就有拦焦车、柴油机、压力机、刮板运输机等33台;短缺、丢失损坏各种物资约50余万元。
同时,偷盗、哄抢成风。冀县拆炉队偷走电动机33台。还曾发生过三次大规模地哄抢,当地群众几十人、上百人车拉背扛,抢走了焦炭、精煤、砖瓦、木料等大量物资,30间宿舍几乎被全部偷拆抢光。投机倒把活动猖獗。孟秋丰和几个县的拆炉带队人接受贿赂后,将国家财产低价出卖,给投机倒把分子大开方便之门。如将近12吨钢球、100吨稻草(进价每吨120元,卖价每吨仅4元)低价卖给生产队,生产队又转手卖给国家,仅钢球一项,即获利5,300元。冀县拆炉带队人和“中间人”,接收贿赂600元,以7,500元的低价将55立方米高炉卖出,买主转手倒卖,获利2,600元。武邑县拆炉带队人接收社员大米100斤,以425元的低价将13立方米高炉的大部分物资卖掉,买主转手倒卖,获利4,600元。处理4座净值340多万元高炉、焦炉的结果,国家一无所得,集体企业实得两万元,而投机倒把分子却从中大饱私囊。杏元大队的干部还乘机讹诈,对铁厂门前国家早已征购的20多亩地,要工厂赔偿23年的产量损失,计23.6万余元,并采取挖沟断道,拦车、扣车,武装接管门卫等恶劣手段,进行威胁。经孟秋丰请示苗庆荣付9万元才了事。
总之,衡水铁厂下马使国家财产遭到了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一个好端端的铁厂生产区变成了一片瓦砾。用人民血汗建设起来的工厂糟踏到如此地步,说明有关的一些干部目无党纪国法,毫无党性,连一个公民对国家财产起码的爱护心和责任感都没有。对此,广大干部、群众极为愤慨。有的说:“这叫什么下马!简直是‘杀马’分肥”!
(二)
衡水铁厂下马,在经济上使国家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破坏,在政治上损害了党的威望,腐蚀了干部,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尚,影响极为恶劣。
造成这一重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衡水地委、行署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国家财产极端不负责任,严重失职。地委对铁厂下马问题,只在两次会上提到过,一次是决定下马,一次是决定允许工人回衡水地区安置。除此之外,再未过问,完全放弃了领导。行署虽然在4次会议上提到过铁厂下马问题,但未认真讨论,对有关下马的工作方法、步骤,财产处理、组织领导等重要问题,始终没有制定妥善方案,也没有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负责此项工作。对工业局提出的错误主张,听之任之,不加纠正。发生问题后,地委、行署仍熟视无睹,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刘文波同志,长期主管工业工作,1979年5月和10月,两次赴省参加国民经济调整的重要会议,也学习过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对调下来的企业……特别是要保护好厂房、机器、物资。这一点,必须严格提出来,否则便是犯罪”的讲话。但是,他拒不贯彻执行,一不挂帅,二不出征,三不解决问题,四不向地委、行署请示汇报。对他分管的这项工作和对国家财产,极端地不负责任,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起码的责任心。
地区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苗庆荣同志,无组织无纪律,不请示不报告,违反国家政策,擅自下达错误的下马方案和处理财产物资的规定,并趁机从铁厂给工业局抓东西,为自己弄焦末。对铁厂下马造成的严重损失,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地委、行署和有关部门,对群众的揭发、检举,置之不理。在国家财产遭受严重破坏时,铁厂副总调度、共产党员李海成等同志,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年内,先后73次向各级领导反映情况和写信告发,这种坚持对歪风邪气斗争的模范行动,是党性坚强的表现,应该受到表扬和欢迎。但衡水地委等有关部门,对他们的揭发检举只是一听了事、一阅了事。许多信件批来转去,都压在经委和工业局。工业局虽搞了四个多月的调查,但没有把有目共睹的现象如实向领导反映,反说李海成揭发的问题不真实,铁厂问题不大。使问题拖了一年,没有得到处理。
铁厂领导乘机谋取私利,行贿受贿,违法乱纪,任意糟踏国家财产。在发生哄抢的混乱时刻,党委书记李仞久同志,不顾党的事业和国家财产,陪同爱人去广州看病,离厂达三个月之久。党委委员、副厂长国志义同志,放弃工作,私乘厂里汽车去青岛,为儿子的工作奔波。他们对个人利益考虑得无微不至,对工厂近千万元的财产却毫不关心。李仞久离厂时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委托两人看管;回厂后,对其亲属旅费想方设法虚报两百余元,连个人一角钱的看病挂号费也要报销;对物资被哄抢,厂房、宿舍被拆毁的严重情况,却无动于衷。国志义同志回厂后,又私自六次用厂里汽车,为老家盖房运走厂里的砂石、木料以及其他日用品等。厂长、党委副书记孟秋丰,主持下马的全面工作,独断专行,肆意拆毁厂房、库房,任意削价、处理物资,破坏规章制度,营私舞弊、违法乱纪,使国家财产遭受破坏和重大损失。
衡水铁厂下马事件的发生,同省里有关部门在经济调整工作中对关停并转的企业,没有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和调配,也是分不开的。有的负责同志错误地认为,高炉一下马就成了一堆废铁,值不了几个钱;强调按企业隶属关系分级管理为借口,而撒手不管。
衡水铁厂下马中发生的投机倒把、哄抢、讹诈等问题,大都发生在邯郸地区,而且发生这类事件也不是第一次。邯郸地区本应对干部群众进行爱护国家财产和遵纪守法的教育,但是,有的领导同志却对其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应对发生的问题积极进行检查,严肃处理。
(三)
衡水铁厂下马事件,是一起典型的、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和犯罪行为。为了严肃党纪,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保证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贯彻执行,河北省委对衡水铁厂下马事件中犯有错误的同志,分别作了如下处理:
同意衡水地委、行署的检讨。给予地委第一书记李铁同志,地委书记、行署专员韩培甫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刘文波同志撤销职务的处分;给予地区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苗庆荣同志撤销职务的处分;给予原铁厂党委书记(现任枣强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主任)李仞久同志留党察看的处分,免去现任职务;给予原铁厂党委委员、副厂长(现任衡水造纸厂党支部副书记、厂长)国志义同志留党察看的处分,免去现任职务。给予原铁厂党委副书记、厂长(现任衡水钢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孟秋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处分,免去现任职务;对其触犯刑律的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四)
衡水铁厂事件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引以为戒。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纪委,要协同有关部门对在关停并转中的工厂、企业和单位,都要进行一次深入的检查和教育,凡是发生过类似衡水铁厂事件的工厂、企业和单位都要认真严肃处理。对有关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贪占的公款、公物一定要退赔。没有发生过类似衡水铁厂事件的工厂、企业和单位,要以这个事件为戒,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爱护国家、集体财产的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决不让不法分子有隙可乘。对于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敢于进行控告、揭露和斗争的好同志,一定要给予表扬,积极支持他们的正义行动;发扬正气,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保证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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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规定“领导干部十不准”以后
——记广州三五一八厂党委执行《准则》的几件事
去年5月,广州三五一八厂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后,自觉地规定了“领导干部十不准”: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子女或亲友安排工作;不准私用小汽车,特殊情况需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规定交费;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调动职工为自己干私活;不准把公物据为己有,或者以试用为名将产品送人情;不准搞一言堂,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不准在党内搞派别活动和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准压制党员和群众的批评、揭发,更不许进行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接受私人送礼,因外贸关系接受外宾送的礼品,一律要交公;不准以感情代替政策,干那些违犯党章或违犯国家法律、法令的事情。
规定“领导干部十不准”不久,厂党委书记龙启坤、副政委胡耀灿和政治部主任刘灿明同志带领部分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同志十多人,到江门甘蔗化工厂参观学习党员教育经验。接待单位按照老习惯安排龙、胡、刘三位同志住华侨大厦,其余同志住厂招待所。他们三人却坚持与其他同志一起住招待所。
去年5月,上级机关给该厂五个招收“知青”指标。其中指定两名是给厂级领导的。当时龙启坤同志正在外面学习。厂领导打算把龙的一个下乡多年的女儿招回来,并把“招工表”送到龙的家里。当龙知道后,认为工人生活困难和急需招回子女的人还很多,应先招收困难多的人家的子女。于是,他回家立即召开家庭会议,认真做好家属和女儿的思想工作,然后,写书面报告给厂有关部门,并主动找厂有关领导和厂业务部门的同志说明情况,表明态度,退回“招工表”。最后,这个招工指标给了一位家有困难的同志的子女。
一次,厂里有位工人为了解决其在农村的侄女的顶职问题,左手拿着鸡蛋,右手提着鸡到一位厂领导家里说情。这位领导同志同他谈了顶职的条件,并说明情况,做了思想说服工作,但拒不收礼。又有一次,有位工人为了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也是提着花生、荔枝等东西去找厂的领导,厂领导同样不收礼。
该厂不但生产内销产品,还生产出口产品。在同外商的交往中,外商不时送些烟、酒、糖果、汗衫之类的东西。对于这些东西,他们一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办好一切送、收、发登记手续,另一方面又口头或书面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市经委),经同意后,才进行处理,一概公用。
领导做得正,群众有积极性。一年多来,这个厂生产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蓝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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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停摆的时钟”
——记藏族女共产党员卓玛
卓玛同志是西藏山南地区邮电局分发投递组长。她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曾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人们称赞她是“不停摆的时钟”。
在西藏,由于交通不便,每天邮车到达的时间都没有准点。为了不影响组里其他同志的休息,卓玛主动承担了等候邮车的任务。一次,邮车深夜才到,她披上衣服走出屋门,驾驶员见了后惊奇地说:“没想到,这么晚你还在等啊!”
前些年,由于工作秩序混乱,公家的邮袋、包皮布散失很多。卓玛看到国家财物丢失十分心痛。一次,她在泽当镇看到有位农民使用邮袋背东西,就上前讲明道理和制度规定,并当场将邮袋收回归还公家。几年来,卓玛为国家回收的流失邮袋、包皮布四百多条,不仅保证了工作需要,而且还为国家节约了两千多元的开支。
卓玛还常常利用业余时间打扫邮车和驾驶员住的招待所,拆洗被褥,为邮车驾驶员和押运人员烧开水、做饭吃。每当别人赞扬卓玛时,她总是这样回答:“份内份外还不都是党的工作?没有党我就得当一辈子奴隶”。
本报记者 范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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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川某部红军团英勇地与洪水搏斗
抢险救灾为民立功
最近,记者到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的四川省永川地区访问,到处都听到群众称赞解放军抗洪抢险的英雄事迹。驻守在这里的红军团指战员,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与洪水搏斗,抢救出遇险群众240多人,粮食2,000多万斤,日用百货800多卡车,价值900多万元。四川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八一”前夕看望这个部队时,表彰他们为人民立了新功。
7月14日上午,洪峰来到永川地区,铜梁县安居、关溅两镇连连告急。驻守在离这两个城镇30公里外的某部红军团闻讯后,以最快的速度集合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第一线。
指战员们来到涪江沿岸,只见汹涌的洪水奔腾咆哮,村庄田野一片汪洋。还没有来得及撤离的群众,有的被围困在孤岛上,有的爬在房顶、高树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副参谋长李晓乔带领七连战士,最先到达安居镇。这时洪水已经淹进街里。七连指战员在齐胸的深水中,首先抢救出17名老人和儿童。冲锋舟和橡皮舟运到后,抢救速度大大加快,全镇被洪水围困的群众,一个个被抢救脱险。
与此同时,在红军团蹲点的副师长周文碧带领一个连队用汽车拉着4只冲锋舟,前去营救代龙公社向阳三队100多名遇险群众。当他们走到距目的地十多里的地方时,前面的公路已被洪水冲毁。周文碧立即带领8名战士乘冲锋舟前进。深夜,水面上还有大量漂浮物和高压电线,随时都有翻船和触电的危险。周文碧和战士们不顾个人安危,朝着群众的呼救声驶去。挤在几十平方米“孤岛”上的群众看到解放军战士,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热泪。
指战员们把遇险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点后,顾不得吃饭、睡觉,又马不停蹄地去抢救国家财产。铜梁县关溅区百货仓库眼看就要灌进洪水,仓库工作人员心急如焚。正在这时,三机连连长徐长禄,带领全连干部战士赶来了。他们不顾仓库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在齐腰深的洪水中搬运物资。奋战八个多小时,抢救出了价值三十多万元的商品。
洪峰刚过铜梁县,下游的合川县接着告急。红军团指战员立即转战到合川。城关镇南津街一个大粮库进水了,八百多万斤散装粮食急待转运。指战员们在气温高达四五十度的困难条件下,昼夜不停地抢运,一天搬运二十来个小时,一直干了五六天,接连抢运了两个粮食仓库,每人抢运出粮食五千多斤,还抢运出10个百货和医药仓库的物资。
在抢险中,指战员们总是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灾后蔬菜缺乏,他们不与群众争购;饮水不足,他们到远处去挑。他们把房屋让给群众,自己搭棚睡到泥地上。
本报记者
张广友 范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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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依靠群众 整顿社会治安
武汉市刑事案件明显下降
本报讯 今年6月以来,武汉市的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群众整顿社会治安,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公安机关查破了一大批案件,挖出了一批犯罪团伙,各级检察院、法院依法惩办和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机关还选择了200多起典型案例,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宣判。其中万人以上公判大会6次,千人以上公判大会60场次,小型公判会400余场次,对宣传法制,打击罪犯,教育群众,起了很好的作用。两个月来,共有670名罪犯投案自首,3,300多名违法犯罪人员坦白交代问题,109名劳教逃跑人员返回了劳教场所。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武汉市6月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比5月下降14.1%。其中重大刑事案件比5月下降53.8%。7月刑事案件发案率又比6月下降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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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法制教育 调解群众纠纷
贾小庄调解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
本报讯 三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贾小庄调解委员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解了大小民事纠纷一百余件,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这些年来,贾小庄调解委员会对有些青少年打群架、偷窃、放荡不羁等劣习深感不安。他们除做好对个别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外,还普遍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去年成立了三个帮教小组,今年又举办了青少年学习班,同时还运用黑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并进行“五讲”、“四美”等道德风尚教育。许多青少年家长,经常向调解委员征求教育孩子的意见,主动向调解委员会反映孩子在家庭的表现;有的家长还主动送孩子到派出所认错认罪。有一位退休老工人,不仅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对别人的孩子也严格管教,有了错误及时纠正,不怕得罪人。自1979年以来,贾小庄的1,110名青少年,只有7人闹过事,原曾失足的16名青少年,除一人外都有了明显转变。自1980年至今年7月底,除民事纠纷外,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
结合调解纠纷的实践,他们又根据当前的社会情况,修订了“五好家庭”的条件,开展创“五好家庭”活动,以此向居民群众进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的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教育。在调解纠纷时,他们坚持进行说理批评,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现在,贾小庄有些“是非窝”变成了“安宁院”。今年以来,还出现了不少拾金不昧、奋力救火救人、为他人解除困难的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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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海空雄鹰
在黄海前哨风景秀丽的港湾,人们经常看到,一架架直升飞机,从航行的船只上矫健地跃升海空。直升飞机时而在低空悬停,时而在云端盘旋,然后又准确地降落在面积只有排球场大的甲板上。这是我国第一批船载机部队在进行飞行训练。
飞机着船是个高难度课目。船上的飞行甲板那么小,船只随着波涛不停地摇摆,稍有偏差,就可能撞坏飞机和船只。两年前,这支部队刚刚组建的时候,供直升飞机降落的大船还在工厂里建造哩!为了抢时间,副团长郭文才和副参谋长王恽带领飞行员们先在陆地上练了起来。王恽和战友们经过一番琢磨,提出了分步骤训练的方案:先在跑道上练定点降落,然后在专门筑起的水泥平台上练习驾机起落,再在形似船体的孤岛上设置平台,练起落。每进行一步,郭文才都第一个驾机试飞,一两次不理想,就飞三四次、七八次,摸索出操作的方法和要领。
模拟训练一步步逼真,难度一步步加大,大家越练越有兴趣,越练越有劲头,为海上训练创造了条件。当我国自己建造的设有飞行甲板的大船交付部队使用后,他们只用了外国飞行员着船训练所需的十分之一的时间,就练出了在船只上驾机起飞和降落的本领,成为我国训练有素的第一批船载机飞行员。
去年春天,这支部队奉命驶向南太平洋,执行我国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海上遥测和打捞任务。飞行员们驾驶着战鹰,轻捷地从晃动的船上跃入广阔的蓝天。他们按时收到火箭发出的遥测信号,迅速发现目标,仅用5分20秒就把溅落在大洋上的火箭仪器舱打捞起来,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郭文才和王恽双双荣立二等功。
本报记者 王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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