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4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专论

评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
庄去病 张鸿增 潘同文
编者按:最近一个时期,美国国内有那末一些人,竭力鼓吹美国政府要全面执行所谓《与台湾关系法》,依据这项美国的国内法来处理美国同台湾的关系。这种主张显然是违背《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的基本原则的。《国际问题研究》七月号发表了题为《评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的文章,对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现特将该文摘要刊登于此。
近来,美国政府领导人谈到美国对华政策时,一面表示要遵照《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的原则发展两国关系,另一面又说要按美国国会所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行事。他们反复声称,这二者之间并不矛盾。究竟《与台湾关系法》的实质是什么?反映了什么政策思想?同《中美建交联合公报》有无矛盾?其实施会对中美关系产生什么影响?这是关心中美关系前途的人所不能不认真考虑的一些问题。

中美两国政府商定并向全世界宣布:两国从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政府接受了中国政府长期公开主张的中美建交三原则,即,美国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撤出驻台湾的军事人员。在1979年1月1日的《中美建交联合公报》中,美国“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这个联合公报,为中美关系史揭开了新的一页。
在中美达成建交协议时,卡特政府曾表示,将“调整”美国的法律,以便根据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的新情况,处理美台间的非官方关系。1979年1月26日,卡特政府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与台湾关系法》的草案。国会两院进行了两个月左右的讨论,分别在3月28日和29日通过了最后文本,送交卡特总统于4月10日签署。
美国国会在制订《与台湾关系法》时居于支配地位的指导思想,不是如何通过《与台湾关系法》来贯彻美国刚同中国签署的《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的各项基本原则,而是如何利用《与台湾关系法》来部分抵销和否定那些原则。有一位参议员承认:美国国会在制订《与台湾关系法》时所追求的,就是试图维持现状,同台湾照原样保持关系,好象中美建交后美国同台湾的关系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似的。

如前所述,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中,美国终于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既然如此,美国也就应该承认:中国采取什么方式使台湾回归祖国,以完成国家的统一,这完全是中国的内政,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美国或其他任何外国都不得加以干涉。
但是,《与台湾关系法》却明文规定:“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决定这样的期望”;“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使美国保持能力,以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总统把对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威胁,并由此而产生的对美国的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危险,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应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
这些条款显然违反了中美建交协议和国际法原则。对于中国台湾省的前途、安全、社会经济制度等纯属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美国有什么权利横加干涉?
《与台湾关系法》中所谓“保证台湾安全”的这些条款,实际上是美国在宣布将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之后,紧接着又用变相的方式恢复了那个“条约”。这不是一个国家在处理对外关系时所应该采取的态度。
必须着重指出的是,《与台湾关系法》中特别规定了美国要继续向台湾提供所谓“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谁都知道,台湾地方当局取得美制武器,是为了同中国的中央政府对抗。既然美国承认了中国的中央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那么,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美国怎么可以用军火去支持另一个国家的地方当局同这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作对呢?美国自己在南北战争时期,不也曾坚决反对英国向南方提供武器,认为这违反了国际法吗?196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不允许干涉各国内政和保护各国独立和主权的宣言》,要求“任何国家不得干预另一个国家的内争”。美国不是投票赞成这一宣言吗?1970年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关于各国依照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也明确指出:“任何旨在部分或完全破坏一个国家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企图,都不符合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每一个国家有责任不组织、煽动、资助或参与另一个国家的内争”。
《与台湾关系法》违反《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和国际法,不仅表现在所谓“保证台湾安全”的问题上,而且表现在美台关系的性质问题上。《与台湾关系法》中的不少规定,实质上是要继续把台湾当作“国家”,把台湾当局当作一个“国家”的“政府”,力图使美台关系带有官方性质。
《与台湾关系法》规定:“凡当美国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国或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上述各词含义中应包括台湾”。
《与台湾关系法》虽然说今后美台关系应该通过“非政府性实体”去处理,但又规定“美国在台湾协会”同台湾当局或它所设立的机构之间所达成的协定或交易,“需遵守同样的向国会报告、由国会审查和批准的规定和程序”,如同这些协定或交易是美国政府机构自己所达成的一样。该法还规定美台之间所互设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享有“为有效执行其职务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美国一些议员也直言不讳地说,《与台湾关系法》所创立的“美国在台湾协会”,是一个“蹩脚的伪装”;除了名称以外,“具有美国政府官方机构的一切属性”。
《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台之间在1978年底以前有效的“条约”和“协定”,除《共同防御条约》及其有关“协定”外,一律继续有效。众所周知,只有国家才有缔结国际条约和协定的权利和能力。地方当局除非得到中央政府的同意或授权,是没有资格同外国订立国际协议的。美国宪法的第一条也明文规定:任何州都不得同外国缔结条约,都不得未经国会同意同外国订立协议。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后,美台间原有的一切“条约”和“协定”,理应宣告无效。
《与台湾关系法》还规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事,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台湾当局于中美建交前在美国所拥有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财产”。而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在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之后,美国政府有义务把原被台湾当局所把持的、中国在美国的官方财产,及时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接收。
仅仅从《与台湾关系法》的上述部分内容,就可以明显地看出:该法的中心目的,正如一位美国议员所说,是要“保证美国同台湾的关系在实质上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下去”。

自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1979年中美建交迄今,在美国当权派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一面想同中国改善关系,另一面又企图保持对台湾的控制。他们为此费尽心机,在一个又一个盘算接连破产以后,又想使台湾成为某种“独立政治实体”,取得某种“国际地位”。这是“一中一台”旧方案的新版本。《与台湾关系法》就是这种政策思想的一种表现。但是,发展同中国的关系,与保持对台湾的控制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二者是不可得兼的。三十多年来中美两国围绕着台湾问题而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应该足以充分表明: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的立场和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如果美国顽固地按《与台湾关系法》办事,那么,在中美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正常关系,必将受到严重的损害。
在讨论《与台湾关系法》的过程中,有不少主张加进所谓“保障台湾安全”条款的人都说,他们只是“关心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实际上他们的做法,恰恰是在阻挠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谁都知道,中国人民力求用和平方式使台湾回归祖国。但是,《与台湾关系法》中那些干涉中国内政的规定,只能是鼓励台湾当局拒绝和平谈判,反对和平统一。其结果反而可能导致这样一种局面,即,迫使中国不得不采取本来不愿意采取的非和平方式去解决台湾问题。
美国有的上层人士现在也承认“《与台湾关系法》是有错误的”,但仍强调美国政府必须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这就牵涉到国内法和国际义务的关系问题。《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的国内法,不能凌驾于美国同其他国家所达成的国际协议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之上,不能用它来规范美国同其他国家的国际关系。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明文规定:“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美国自己也是这个公约的签字国。
在美国国会讨论《与台湾关系法》时,中国政府就曾经向美国政府指出:美国国会将表决通过的那个法律的文本,在一系列问题上违反了中美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和美方的承诺,对两国刚建立的新关系是很有害的。在美国制定了《与台湾关系法》之后,中国政府又向美国政府指出:如果美国方面在台湾问题上不恪守建交时的协议,只会给中美关系造成损害,对中美任何一方面都不会带来好处,希望美国政府以中美关系的大局为重,切实遵守中美建交协议的原则。
中美关系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道路,现在又处于一个新的关键时刻。是沿着《中美建交联合公报》所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进呢,还是被《与台湾关系法》拖向后退?这要看美国的决策者是否能够正确地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清醒地估计当前的国际斗争全局,排除《与台湾关系法》的干扰,作出明智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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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花环之国”马尔代夫
高锷
从科伦坡向西南飞行约七十分钟,在胡鲁来机场降落,就到了位于印度洋中部的美丽岛国——马尔代夫共和国。
临行前,朋友再三介绍说,去马尔代夫,从飞机上俯瞰小岛,可见到罕有的美景,切莫错过。马尔代夫由大约二千个珊瑚小岛组成。群岛地形狭长,南北长764公里,东西宽130公里,分布在十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内。最大的岛面积也只有13平方公里,有些小岛不到一平方公里,全国陆地总面积二百九十八平方公里。各岛互相环抱,形成优良的海峡和港湾。许多岛屿中遍布鲜艳的热带花卉;外围长着翠绿的椰树林和绿油的热带灌木;海滩上则环绕着平坦、雪白的细砂。我们飞临马尔代夫上空时,从机上往下看去,只见外圈是雪白色,接着是葱绿色,里面是粉红色,形成三道整齐而明亮的色带。这些小岛屹立在广阔的海洋中,宛如一串色彩缤纷的花环,煞是好看。“花环之国”果然名不虚传。
下机后,我们乘船渡海到达马尔代夫首都马累。这是一个面积只有大约一平方公里的小岛,但聚居着35,000人,占全国人口四分之一。这里安静、清洁,整齐,到处绿树成荫,花香扑鼻,令人感到心旷神怡。
由于自然条件的特殊,马尔代夫的国民收入主要依靠三大来源:渔业,船运,旅游业。这里盛产鲅鱼、鲣鱼、龙虾、海参、玳瑁。马尔代夫渔业部长对我们说,这个国家的人民世世代代靠捕鱼为生,目前仍有80%的人从事渔业。每年鱼产量约三万多吨。捕鱼方法主要是乘小船到离岛25至30英里的海域内钓鱼。每条船上有八至十人,自愿结合,早出晚归。渔民钓到鱼后就送往停泊在附近的日本船上出售。现在马尔代夫政府正设法使渔船机动化,并改进捕鱼方法。
旅游业是马尔代夫经济中发展较快的一个新兴部门,去年接待游客42,000人。政府现已将36个岛屿辟为旅游岛。这里风光秀丽,空气清新,海滩干净,阳光充足,旅客可享受世外桃源式的安静生活。越来越多的外国客人从喧嚣的大城市到此度假、旅游。
马尔代夫人民世世代代生活在浩瀚的印度洋中,长期与惊涛骇浪搏斗,培育了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是十分善良、勇敢的人民。几个世纪以来,马尔代夫人民一直为争取独立、自由而进行顽强的斗争,终于在1965年挣脱了殖民主义者的枷锁,获得了民族独立,建立了马尔代夫共和国。马尔代夫政府和人民十分珍惜自己的胜利成果,坚决奉行和平、中立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并希望得到世界各国的同情和援助。
马尔代夫和我国人民有着悠久的友谊。早在1412年和1430年,我国航海家郑和就率领商船队两次访问马尔代夫。明朝永乐14年后,马尔代夫曾三次派使节访华。1972年中马建交后,两国的传统友谊日益发展。
我们在马尔代夫逗留短短几天时间,就强烈地感受到岛国人民对中国的深情厚谊。我们住在马累市国营蓝天旅馆,受到经理和招待员的热情接待,尽管初次相识,却一见如故,毫不陌生,使人有宾至如归之感。一天,我们决定挤点时间到附近的科伦巴旅游岛参观,可是找不到汽艇,只能望洋兴叹。服务员知道后,赶忙向各码头打电话,但多处的回答都是“没有”。小伙子很着急,飞跑去找经理。正在家中吃饭的经理,听到招呼,马上就过来了。她是一个只有25岁的姑娘,很麻利地拿起电话,用迪维希语大声说了一阵,放下话筒,笑着说“一切办妥”,便要服务员领我们去码头上船了。旅馆为我们做饭的一位马尔代夫老太太,知道一点中国人吃饭的习惯,每餐都精心安排不同的饭菜。我们离开那里的前夕,她还特意做了丰盛的晚餐,表示饯行。这些友好的细节,使我们从心头涌起一阵阵亲切之情。
(附图片)
美丽的马尔代夫首都马累市一角。 新华社记者 王世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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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英雄之火永不灭
丁一薇
为参加第三次南斯拉夫自治者全国代表大会,我们于6月中旬访问了这个英雄的国家。这时正是南斯拉夫共产党宣布反法西斯武装起义四十周年的前夕,举国上下正准备隆重纪念这个为争取自由而拿起武器的光辉日子。
距现在四十年零三个月,即1941年4月6日,德、意法西斯军队从四面八方扑向南斯拉夫。反动政府丝毫没有抵抗,几天之后就宣布投降,国王和政府逃到了国外。南斯拉夫被法西斯及其帮凶占领了。占领者对人民开始了血腥统治。这时,只有南斯拉夫共产党是领导人民进行斗争的唯一政治力量。就在5、6月间,由南共领导的各级军事委员会建立起来了,并组织了第一批突击小组,在城镇向敌人进行破坏、骚扰等活动。7月4日,也就是四十年前的今天,南共中央政治局在贝尔格莱德近郊秘密举行会议,通过了号召全国人民开展武装起义的历史性决议。7月7日,塞尔维亚响应号召,发动了武装起义。13日,黑山开始了反对占领者的武装斗争。27日,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也爆发了武装起义……斗争象火一样在全国燃烧了起来,并且在许多地区取得了胜利。
秋天,就在塞尔维亚西部解放了的土地上,建立了新的人民革命政权——乌日策共和国。在我国上映过的南斯拉夫电影《乌日策—67天》,反映的就是这段历史。虽然这个人民政权只存在了67天,但是,全国解放区的面积却随着斗争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人民解放军和游击队的队伍也日益壮大。铁托同志和南共最高领导机关从乌日策撤退后,向西转移到了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位于南斯拉夫中部,境内群山绵延,平原面积只占十分之一,对于游击战争有着有利的地理条件。铁托同志和人民解放军最高司令部在那里辗转奋战,长达两年多,著名的几次大战役和反法西斯人民解放委员会的两次历史性的重要会议,都在这里。主人专门安排我们访问了这个共和国的两处革命纪念地。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的首府萨拉热窝西南方向的雅布兰尼察小镇,是反法西斯战争期间著名的奈列特瓦战役的战场。热情的博物馆馆长拉迪奇同志首先带领我们参观了当时炸毁的一座铁桥。断桥躺在河心,至今保留着当时炸后的场景。那是1943年3月,铁托同志率领的人民军队来到奈列特瓦河一带。希特勒匪军妄图消灭这支队伍,就以几倍的兵力包围上来。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不仅寡不敌众,而且还有四千多名伤员。后面是奈列特瓦河,前面则有敌机不断轰炸,伤员们要突围是非常困难的。在这危急关头,铁托同志为了保护伤员,就果断地下令炸掉奈列特瓦河上的桥梁,并佯言部队要突围,炸桥是为了表示决不渡河转移,引诱敌人主力远离奈列特瓦河。与此同时,人民军队最迅速地搭起浮桥,使大部队和伤员都安全转移。拉迪奇馆长说,这是战争时期最聪明、最困难、最人道主义的,然而也是最危险的一次战役。
为了纪念这次战役,根据铁托总统的建议,1978年在桥附近建了一座纪念馆。铁托同志参加了开馆仪式,并且在馆前亲自点燃了纪念牺牲了的战士的长明火。
参观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著名战场,我们又来到另一个革命圣地——亚伊采。1943年11月29日,在这里举行过南斯拉夫反法西斯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若干重大决议,为在南斯拉夫建立民主的、各民族平等的共和国奠定了基础。后来这个日子就成为南斯拉夫的国庆日。
主人领我们参观了当时开会的会场,那是座落在僻静山脚下、只有二百多平方米的一座建筑物。战前,这里是个体育馆,1942年敌人占领后把它变成了监狱。后来游击队把它烧了,到1943年10月重新修建。现在的会场是1978年根据当年开会时的情景布置的。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南斯拉夫各地的208名代表。由于战争仍在进行,大部分代表徒步来到这里,黑山的代表竟走了16天!当时敌人离这里只有70公里。会场附近的纪念馆内有许多珍贵的历史图片,有代表们在途中和在会上发言的情景以及通过的决议文本等。
在离开萨拉热窝的当天中午,一位老战士的谈话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位贝特科·普拉扎契奇同志是战争时期少年先锋师的政委。为了打击侵略者,当时从7岁到14岁的少年以游击队为榜样组织了少年先锋师。少年们承担送信、侦察、为战士和伤员搜集衣服和食物,为不识字的农民念战场消息等任务。少年们很勇敢。
四十年过去了。今天在南斯拉夫看到的是一座座式样新颖的高层建筑不断耸起,色彩缤纷的小汽车川流不息,天真活泼的孩子在街心花园欢快地玩耍,大胆的鸽子在人行道上来回觅食。这一片和平景象哪有一丝受过战争创伤的痕迹?然而,南斯拉夫人民并没有因此而忘记过去。饮水思源,在一座座纪念碑和英雄塑像前总是放着花圈和鲜花。南斯拉夫人民永远思念这些为祖国解放而献身的先烈们。
(附图片)
南斯拉夫伏依伏丁那自治省一个反法西斯战争烈士纪念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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