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2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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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题讨论

关于洋务运动评价的几个问题
徐泰来
近来,《人民日报》发表了几篇关于洋务运动的文章,读了之后很受启示,但文中有些论点,不敢苟同,提出来进行商榷。
有的论者认为,戊戌变法以后,“评价洋务运动便以进步和反动两大阵营为分界线,持有肯定和否定两种不同的态度”。反动阵营对洋务运动和洋务派主要人物,基本态度是肯定的。“进步阵营从资产阶级革命派到无产阶级革命派,以及一切反帝反封建的进步人士,则对洋务运动和洋务派主要人物,抱基本否定态度”。这种说法,恐怕不符合历史事实。就拿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来说吧。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说,“比见国家奋筹富强之术,月异日新,不遗余力,骎骎乎将与欧洲并驾矣。快舰、飞车、电邮、火械,昔日西人之所恃以凌我者,我今亦已有之,其他新法亦接踵举行。则凡所以安内攘外之大经,富国强兵之远略,在当局诸公已筹之稔矣。”(《孙中山选集》上卷第7页)孙中山对洋务运动是抱基本否定态度吗?显然不是。当然,孙中山在肯定的前提下,也指出,“我国家欲恢扩宏图,勤求远略,仿行西法以筹自强”,必须急于做到“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如果“徒惟坚船利炮之是务,是舍本而图末也”。但这是从总结国内外近代化经验教训的角度提出来的,目的在使这个由洋务派掀起的中国近代化运动获得进一步发展。这就是他向李鸿章上书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首批企图对洋务运动进行马克思主义解释的学者,也并不是抱基本否定的态度。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达,可以作为当时无产阶级革命派的代表。他认为,洋务运动的发生发展过程就是中国“开始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了”,“中国之因受外力压迫而踏入初期资本主义时期,原是社会发展所必经的阶段。” (《李达文集》第1卷第392——393页)
对洋务运动这样一个历史事件,本来既有政治家的看法,也有学者们的意见。对洋务运动的看法,从来没有成为区分进步与反动的标志。否定洋务运动者,不见得就是进步的,肯定洋务运动者,不见得就是反动的。把对洋务运动持不同意见的人,分成进步与反动两个政治阵营,既不符合一百多年来的历史事实,又有害于当前关于洋务运动问题的讨论。所以,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
过去和现在的一些论者,爱把洋务派的反动目的作为说明洋务运动是一个反动运动的主要根据。究竟洋务派的反动目的与洋务运动的性质是什么关系呢?“目的”能不能决定“性质”呢?
关于洋务派掀起洋务运动的目的,不同论者,都可以从洋务派的奏折、函稿中找到说明他们认为是洋务运动目的的话。有的论者引用咸丰十年十二月初三日恭亲王奕?等人的奏折里的话:“发捻交乘,心腹之害”,
“故灭发捻为先”,以此证明洋务运动的目的是为了镇压国内人民革命,巩固清朝封建统治。持不同意见者,甚至用上面同一奏折里的话:“夷情猖獗,凡有血气者无不同声忿恨。臣等粗知义理,岂忘国家之大计”,“若忘其为害而全不设备,则贻子孙之忧”,以此证明洋务运动有御侮的目的。洋务运动的目的,是“镇民”呢?还是“御侮”呢?或者二者都有呢?目的本身就不一致,怎么能说明洋务运动的性质呢?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否定论者则认为,洋务派的“御侮”是“一个幌子”,是“口是心非的骗人招牌”,只有“镇民”才是真实的目的。对洋务运动持某种肯定态度的论者,当然也可以认为,洋务派镇民的目的是有的,但主要的目的是御侮。
显然,仅在目的范围内打圈子,是找不到出路的。众所周知,目的、动机,属于主观意识范围,即令洋务派办洋务的目的是反动的,最多也只能说明洋务派的思想是反动的,而不能说明洋务运动的性质是反动的。洋务运动的性质是反动,还是进步?要看洋务运动对中国近代社会所起的实际作用是什么。人们的思想只有见之于行动,通过行动作用于社会历史,才能起到进步或反动的作用。而人们行动的实际历史作用,与他的主观意图往往是不一致的。因为,历史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活动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历史的进程不会符合哪一个人的主观意图。
然则,评价历史人物行为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归根到底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他们的行为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还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洋务运动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束缚了还是促进了呢?事实是促进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洋务运动培养了一大批科学技术人材和相当数量的掌握一定的近代生产技术的工人,办起了数以百计的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事业以及各种文化设施,为中国社会近代化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即使象洋务派办的军工那样的企业,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也承认它还有一些作用,新式机器经过这种工业到底进入了中国。因此,如果我们坚持以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进步与反动的尺度,那末,就不能不承认洋务运动的进步性。有的论者说,“我们说洋务派是反动的,并非指他们办的近代企业,而是说他们的‘卖国镇民’的反动目的”。企图避开洋务派办的近代企业,那怎么行呢?办近代企业是洋务派的主要活动,是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避开这些主要的东西给洋务运动定性,怎么能正确呢?
有的论者知道,要避开洋务派办的近代企业是不可能的,便说,“洋务运动在这方面所起的进步和积极作用,主要是客观的反映,而且同洋务派官僚们的主观意图,恰恰是事与愿违的”。能不能说,与主观意图相违背的活动,即使是进步的,也不能承认呢?如果承认,也要加个什么“客观”的限制词呢?我们认为,不能这样。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人们的历史作用都是客观的,都是与单个人的主观意图不一致的“合力”的结果。
有的论者说,洋务派办洋务是“挟以自重”,企图以洋务派有为了增长个人权势和利益的目的,来否定洋务运动的进步性。这也是说不通的。因为,在私有制度下,要求人们不考虑个人权势和利益是不可能的。判断这种权势和利益的是非,也必须把它们同生产力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
对于认为洋务运动具有进步性的同志,有的论者还有这样一个责难,说这些同志“不仅不同意全面否定观点,也不同意两点论观点,力图把洋务运动说成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进步性的运动。”为什么认为洋务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进步性的运动,就是“不同意两点论”呢?我认为问题不在于两点论,而在于重点论。只说洋务运动一方面怎样,另一方面又怎样,是不行的。因为这样不能给洋务运动一个明确的概念,不能确定洋务运动的性质。在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不分主次,并不是真正的两点论。
在洋务运动评价问题上,影响我们取得一致意见的,还有一个洋务运动概念的外延问题。有的论者,把外交完全从洋务运动中分出,认为“洋务运动属于内政范围”,当然不全面。洋务运动是中华民族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矛盾的产物,它积极地向西方学习,利用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加强国防建设,增强军事实力,努力从事经济建设,谋求保护权利,其本身就包括一系列的外交活动。但是,决不能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三十多年的清政府的外交,都算在洋务运动范围内,洋务运动只是这一时期的一个主要内容,决不是全部。只有为了办洋务而开展的外交,才算是洋务运动的范围。例如,为了办洋务,向外交涉购买机器、技术,借款、利用洋人办厂矿,派遣留学生,派使者出国参观访问等等事宜,既是洋务活动,又是外交活动。而那些由于列强侵略所引起的清政府(包括洋务派)的种种外交活动,并不属于洋务运动范围。例如,由日本侵台、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而产生的一系列外交活动,是与洋务运动没有关系的。如果说有关系,那只是洋务运动所办的近代企业为御侮活动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以及由于外国侵略战争给洋务运动的发展以种种坏的影响。因此,不能因为清政府在这些外交活动中的失利和奇耻大辱,而贬低洋务运动的御侮性质。
再拿李鸿章来说,他当然是洋务派的头子,但同时,我们要看到他是清政府的大臣,办洋务只是他一生事业中的一部分,给洋务运动以肯定,也只牵涉到他的一部分事业,决不会因为洋务运动具有进步性,便说李鸿章这个人是个进步分子。他这个人如何?要由他一生的活动来决定。反过来,也不能因为李鸿章对外的种种屈膝卖国行为,来否定洋务运动。我们总不能认为,一个人做了坏事,他一生做的事就都是坏事。
因此,明确因办洋务而进行的外交活动与清政府的整个外交活动的界限,明确洋务派的活动与他们的其他活动的界限,等等,对于我们给洋务运动一个公正的评价,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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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评论

方法问题杂议
全一毛
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这三句话,适用于一切工作。
“情况明”,说的是认识客观世界的问题;“决心大”,说的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态度;“方法对”,才说到了改造客观世界的途径。三句话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情况不明决心大,势必违反客观规律,把事情搞乱、搞糟。情况明了,却优柔寡断,下不了决心,结果是坐失时机,蹉跎光阴。情况明了,决心也大,但方法不对,结果事与愿违,好心办坏事,或者好心办错事。
生活中的大量事实表明:在“情况明、决心大”的条件下,方法问题常常成为“主要矛盾”,经济建设如此,文教工作如此,社会问题如此,党内生活也如此。举例来说,对待失足青年,纵使你有一股恨铁不成钢的好心,但如果简单粗暴地训斥一番,痛打一顿,其结果往往是顶牛,甚至会破罐子破摔。如果注意方式方法,循循善诱,疏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效果就好,不少“浪子”不就是这样“回头”的吗?在清理思想问题时,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又何尝不如此呢!如果你摆事实,讲道理,重分析,心平气和,对方心悦诚服,群众也受教育。要不然,来个先声夺人,无限上纲,对方接受不了,群众也反感,即使你动机是好的,也得不到预期的效果。批评的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此批评要启发对方自我批评才有价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得到了恢复和发扬,在科学文化领域,批评探讨之风也日见浓厚。但是还很不够,有待进一步的提倡。就以文艺批评来说吧,对好的作品表扬不够,对不成熟的作品扶植不够,对不好的作品批评不够。其所以不够,我以为,重要原因之一是“过火斗争”的流毒尚在人们的头脑中作怪。这特别表现在批评问题上。有人一见批评就紧张,此即所谓“心有余悸”;也有人则习惯于简单化的批评,甚至摆出一副“围攻”的架势,这又很不利于消除“余悸”,而且还会增加“新悸”。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是大家都赞成的,但如何理解,却不尽一致。有的同志把“不同质的矛盾”仅仅理解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大类。无疑,区分这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是十分重要的,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过去的教训之一就是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所谓阶级斗争扩大化,也就是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当然不能不犯错误。但是,把“不同质的矛盾”仅仅理解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大类是远远不够的。事物矛盾千差万别,解决方法也千差万别。即以敌我矛盾而论,处理的方法就多种多样。在战争年代,对于放下武器的敌人就不杀、不辱、不搜腰包,还要优待;对于正在动摇的敌人则要喊话散传单,投书发电报,劝其弃暗投明,争取阵前起义;只有对顽固不化、负隅顽抗的一小撮死硬敌人,才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歼灭之,而且“歼灭”的方法也是多样化的,并非一律把肉体消灭掉。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对待货真价实的敌人的处理,也还有杀、关、管、放之别。可见同是敌我矛盾,处理方法也是不相同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对待人民内部矛盾,那就更复杂了。即就错误而言,有政治性质的问题,有思想性质的问题,有习惯势力的问题,有认识先后的问题;科学、文艺等等领域,更有不同学派、不同途径、不同流派、不同风格的问题,这中间好多并不存在是非问题。和客观事物发展一样,人的认识也是按螺旋形发展的,在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面前,要使主观符合于客观,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实践和不断认识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认识不可避免会出现反复。因此,对于正在探索的问题或有不同看法的问题,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下个简单的政治结论是最有害不过的,只会堵塞言路,不会有任何好处。对待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必须根据纷繁复杂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不同方法,才可能得到合理的解决。“一刀切”、“一窝风”、“一锅煮”、“一棍子”之类之所以常常把好事办坏,就由于不注意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或者把这句话作简单化的理解,不注意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如果把任务比做过河,那么我们要搭各式桥梁,我们要造各种渡船,我们还要学会游泳,这样才能胜利地到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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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力发展商业服务业
沈峻坡 陶永宽 曹学舜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上海商业服务业有了恢复和发展,多数行业的网点有所增加。但是,上海的商业服务业还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同五十年代中期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1957年全市拥有网点近三万个。各行业内部,也是分类分档,适应多种需要。饮食业就包括中西菜点,其经营规模,既有承办高档筵席,从业人员很多的大酒楼,又有设摊叫卖,只有二、三个服务人员的合作小组。摊贩也同样包括饮食、洗染、五金修配等多种行业,遍布各区。在南京路、淮海路等主要街道,设有各种大型服务网点,相互配套,组成一个富有经营特色的服务中心,在各区闹市都配有一些较小的服务中心,一般街道也设置一定的店、摊,这些网点,大、中、小结合,经营灵活,方式多样。
商业服务业之所以不能很好恢复和发展,根本原因在于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把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看作是搞资本主义活动,把参与流通环节的个体劳动者,一律看成是资本主义势力,产生一系列的轻商、限商的思想和行动。从发展商业服务业来说,一是不重视商业服务业,错误地认为商业服务业是消费问题,生活问题,不是生产问题。二是不顾生产力的落后状况,急于过渡,在很短的时间几乎把个体商业服务业一扫而光,使自负盈亏的合作商店服务店过渡到大集体商业服务业。结果是,变多种流通渠道为单一流通渠道,变多种经济成份为单一经济成份,变经营上的少环节为多环节。三是经营管理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营业员的服务好坏与个人切身利益没有关系,官商习气难以改正。
商业服务业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的生活,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不但不能发展生产,相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生产。当前很多城市存在的“做衣难”、“吃饭难”、“修理难”,使得很多人在生活问题上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增加了很多开支,不但直接耽误生产,挫伤职工劳动情绪,而且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一定要重视商业服务业对生产和社会安定的作用,真正花大力气抓好。
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大力发展集体的、个体的服务业。在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中,除有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服务业外,还应有集体商业服务业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几种经济成份联合的商业服务业,改变过去独家经营、统得过死、包得过多的局面。人民的生活需要和服务,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变化纷繁的,这种需要,单是国营商业服务业一家,不可能很好满足。只有允许和支持集体的和个体的商业服务业存在和发展,目前存在的许多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要按照商业服务的特点,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不可能有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一些地方的经验证明,通过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把个人切身利益同商业服务的好坏直接挂起钩来,商业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就能很好发挥。要从经理责任制抓起,明确职权、责任,然后商品部主任、柜长,一层层地把责任制搞起来。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基层商店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将一些规模小的商业、服务业、饮食业的店铺委托给个人或小组经营管理,按收入分成。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究竟采取什么形式的责任制,要从实际出发,以能否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转移,千万不要一哄而起,生搬硬套,强求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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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提高轻工装备水平
吴恕仁
目前,仅轻工业部系统就有6.9万个企业,一千一百多万名职工。如果加上纺织、商业、供销合作社、粮食、食品及服务行业等有关企业,数量更多。但是由于装备水平低,生产方式比较落后,普遍存在劳动强度大、消耗高、效率低、质量差等问题。有些轻工企业环境保护差,“三废”污染严重等问题,急需加以解决。从轻工业部已掌握的二千二百多种轻工机械的情况看,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并不多,属于适用的也只有一半左右。除少数要淘汰的品种外,相当一部分产品需要改进提高,更新换代。一些加工设备国内不能制造,设备成套性差,技术储备少,新产品开发能力弱。
如何组织现有力量,迅速提高轻工业装备水平?
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一是要冲破两个制造体系的思想,把全国机械制造力量联合起来。过去在重工业自我服务的情况下,轻工业部门也搞了一定的机械制造力量。现在提出要组织全国机械制造力量,共同提高轻工业的装备水平,有的同志就认为是“抢饭吃”,怕现在竞争不过别人,挤垮了自己;怕将来制造部门的产品方向掉头,坑了自己。依然想保持两个制造体系,“自我奋斗”。二是要解决临时观点,把为轻工业提供装备看成是权宜之计。这两种思想,都没有把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看成经济建设的重要方针,没有把改变产品结构,为轻工市场服务看成是调整机械工业的关键一着。
其次,要组织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分工,避免重复生产。要在调查研究、摸清现状的基础上,适当分工,逐步改组。比如,轻工业部门已经生产、工艺比较成熟、质量已经过关的轻工专用设备,其他机械工业部门一般就不要重复去搞。如果需要,可以帮助轻工部门一起搞。其他部门主要应发展轻工部门现在没有生产的或生产不了的缺门产品和高精尖产品,围绕节能改造工业锅炉、电站设备,提供专用一次性仪表和检测设备,以及模具、铸锻件、液压件等等。凡是其他部门已有的可利用能力,轻工部门也不要再去新建和扩建。
第三,要研究制订有关经济政策。比如,在税收上如何鼓励发展轻工机械新产品,限制计划外的小烟厂、小纸厂、小塑料厂、小皮革厂、小糖厂等所需设备的生产;在信贷上、“补偿贸易”上、分期付款等方面,采取灵活变通办法,解决轻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足问题,等等。
第四,要抓好轻工技术改造的试点。为了取得经验,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曾确定先在自行车、制糖、制革、啤酒和烟花爆竹五个行业,进行技术改造的试点。要抓紧落实试点项目的技术改造资金,具体安排试点进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个轻工业技术改造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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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第一部《管理现代化研究和实用教材》最近出版
为了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培养管理人才,提高我国管理现代化水平,最近,国家经委向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局办公厅发了一个文件,推荐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管理现代化研究和实用教材》。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比较系统并具有我国特点的管理现代化教材。
这本书分十四章,共五十六万字,由我国著名科学家华罗庚、钱伟长、秦元勋等撰写,由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理事长邹海主编。它曾在三届全国管理现代化研究班上讲授过,经过修改、充实,最后公开出版。本书可供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和总体方案最优设计工作的工程师、科技工程人员、领导干部使用和学习,可作为管理现代化培训班的教材,供高等院校管理现代化专业的师生、工程总体最优设计工作者学习和参考。(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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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五辑出版
天津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的《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五辑最近出版,这一辑的主要内容有南开大学周恩来研究室以年谱形式编撰的《周恩来青少年时代纪事》,谌小岑的《觉悟社及其成员》,《张申府谈旅欧党团组织活动情况》,以及江泽民、施益生、吴琪等撰写的有关旅欧勤工俭学及周恩来旅欧期间革命活动的回忆录。(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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