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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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发出通知
推行职代会制度是党的重要政策
企业党委要积极领导和支持职工当家作主,保障职代会行使规定的权力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7月13日转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为此向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发出了通知。通知要求,凡是没有进行企业领导制度改革的工业企业,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有准备地、切实地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起来。
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各地先后有一批工业企业试行改革企业的领导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通知说,改革企业的领导制度,是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和改善党对企业的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发扬职工群众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由厂长(经理)负责统一指挥。这是一项牵动全局的艰巨任务,应该经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因此,除了少数试点单位以外,所有企业仍应实行原来规定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通知指出,推广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企业党委要积极领导和支持职工当家作主,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权力。各级工会要把搞好职工代表大会制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协助党委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
通知说,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地区、各部门的党委(党组)要统一部署,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通力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指导和督促所属企业贯彻实施《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且不断总结和创造经验,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为今后全面开展企业领导制度的改革准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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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葛洲坝安然无恙 长江洪峰抵沙市
中央防汛总指挥部致电葛洲坝工程局等单位热烈祝贺
本报讯 通讯员杨秀伟、记者邢凤炳报道:建国以来长江最大的一次洪峰,于昨天零时至四时顺利通过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过闸最大流量每秒钟72,000立米,闸上最高水位为61.62米,葛洲坝大江上游围堰顶高程为66米,上游和下游围堰、二江泄水闸、发电厂、二号船闸和三江冲沙闸、三号船闸等各项建筑物均安然无恙,经受了严峻的考验。
这次葛洲坝通过的长江干流洪水高峰流量相当于有水文记录以来的1896年的最大流量,超过1954年的纪录。葛洲坝第一期工程最大泄洪能力为86,000流量,洪峰通过闸门下游消能后,流势和流态都很稳定,比预想的情况好。
洪峰到来之前,葛洲坝工地由水利部、葛洲坝工程局、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和葛洲坝船闸管理处共同组成了防汛协调小组,在水利部副部长陈赓仪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和指挥防汛工作。设计、施工和电厂、船闸运行人员,坚守岗位,做好各种防汛工作。为了保证畅泄上游来水,二江泄水闸和三江冲沙闸已于17日23时顺利开启。在坝上和坝下廓道的各个监测点的值班人员,日夜巡回检查、监测,及时提供各项数据。这次泄流的情况表明,全部建筑物按设计要求运行正常。
19日上午8时,葛洲坝闸下洪水流量已降到每秒钟71,700立米,闸上水位61.48米,下午2时闸下流量降到69,600立米,洪水逐渐退落。
目前,长江干流洪峰已于19日下午2时到达沙市市。由于洞庭湖底水较低,沙市市最高水位为44.46米,低于1954年的最高洪水位(44.67米)。荆江地区军民正在荆州前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防守,确保堤防安全。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长江上游洪峰于今天凌晨顺利通过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中央防汛总指挥部给葛洲坝工程局等单位发了贺电,表示热烈祝贺。电文如下:葛洲坝工程局、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葛洲坝水力发电厂、葛洲坝船闸管理处以及参加防汛斗争的全体同志:
正当你们夺取第一期工程全面胜利的关键时刻,7月16日长江上游出现建国以来最大的洪峰,这对正在建设中的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四川省和长江上游各水文站、长江航运管理局、宜昌地区、宜昌市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你们同心同德,尊重科学,精心组织,精心指挥,广大职工日夜辛劳,团结协作,7月19日晨顺利通过72,000秒立米的洪峰,全部建筑物按设计要求正常运行,这是在1月大江截流和6月蓄水通航后又一重大胜利。特向你们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希望你们在退水过程中,继续提高警惕,再接再厉,确保工程安全,确保航运安全,争取早日并网发电,为夺取第一期工程的全胜而努力奋斗。
中央防汛总指挥部
198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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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讲”“四美”要先从清洁卫生做起
中央爱卫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建设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下去,要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今天下午在北京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强调当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下去,要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市卫生面貌,除害灭病,保护人民健康。
中央爱卫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向全体委员汇报了一年来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安排。他指出,今后仍要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提高这项工作的科学性,使其向着制度化、经常化的方向发展。钱信忠说,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爱卫会要抓三件事:一是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他说,“五讲”、“四美”都包括有卫生的内容。实现“讲卫生”、“环境美”,提高群众卫生科学知识水平,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改变城乡卫生面貌的一项治本措施。二是要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卫生要在加强卫生基本建设的同时,不断改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工业卫生。农村卫生要以抓好管水、管粪、改善环境卫生为重点。三是除害灭病,搞好食品卫生和其他卫生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护人民健康。钱信忠希望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大力配合。
许多委员在发言中强调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们指出,今后要加强检查和管理,要加强卫生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还要把青年和学生动员起来。
中央爱卫会主任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慕华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发言。她说,搞好爱国卫生运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最近,胡耀邦同志在山东视察时讲到:在一个时期内,“五讲”、“四美”的重点先放在城市,以城市带农村。要先从清洁卫生做起。根据这一精神,陈慕华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带头搞好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并提议先从中央爱卫会全体委员做起。这一建议,立即得到全体委员的热烈响应。
会上介绍了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调整的情况。调整后的中央爱卫会由27个部门的31位领导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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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开幕
9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五千名运动员参加
据新华社布加勒斯特7月19日电 第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7月19日下午在布加勒斯特“八·二三”体育场隆重开幕。这是世界大学生两年一度的体育盛会。参加本届运动会的有9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五千名运动员。
齐奥塞斯库等罗马尼亚党政领导、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涅比奥洛以及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等出席。
参加本届运动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由203人组成,这是中国自1975年加入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以来参加运动会人数最多的一次。
入场式后,在欢快的会歌声中会旗徐徐升起。接着,一名罗马尼亚运动员手举火炬,跑步绕场一周,登上主席台对面的火炬架前,然后,由著名的罗马尼亚体操女运动员科马内奇将巨型火炬点燃。
在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涅比奥洛发表简短的讲话之后,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誉主席、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庄严宣布第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正式开始。
开幕式上,罗马尼亚运动员和艺术家表演了绚丽多采的大型团体操和民间舞蹈。本届运动会将从7月20日起到7月30日,共进行十个项目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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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邓小平会见布热津斯基
双方就重大国际问题和中美双边关系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新华社北京七月十九日电 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前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双方就重大国际问题和中美双边关系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谈。
会见中,布热津斯基博士向邓小平转达了卡特前总统的良好祝愿。邓小平请布热津斯基回国后转达他对卡特前总统和蒙代尔前副总统的问候。
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中国驻美国大使柴泽民,随同来访的奥克森伯格教授,美国驻中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傅立民会见时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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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昆铁路在抢修中
成都铁路局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日夜抢修中断多日的成昆铁路,争取早日修复通车。
新华社记者 熊汝清 摄(传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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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所有企业必须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职工群众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在党委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企业内部矛盾,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任务,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计划要求,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审议厂长的工作报告、生产建设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挖潜革新改造方案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企业劳动保护措施资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职工奖惩办法、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三)讨论通过企业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全厂性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一贯努力并卓有成绩的干部,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五)根据企业主管机关的部署,选举企业行政领导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要依照干部管理范围报主管机关审批任命。
第六条 厂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企业生产、行政方面的决议和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厂长行使职权,维护生产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技术责任制。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出建议。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有的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必须贯彻执行。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班组、工段或车间(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单位享有公民权的正式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连选得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原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60%。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按车间、科室(或若干科室)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副团(组)长若干人。
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检查企业内有关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参加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严格地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积极宣传和带头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带领群众树立社会主义的新风尚。
(六)帮助、教育和督促不守厂规厂法、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一条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包括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工人一般应占多数。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不设常设机构。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不脱产)。其主要任务是:对职工代表大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搜集、核实有关提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常任主席团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有关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处理。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以及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企业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原则上也适用于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国营农场林场、水利设施、商业、外贸等企业单位。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也要依靠群众,实行民主管理,可以参照这个条例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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