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把整顿放在应有的地位上
  周叔莲 吴敬琏
整顿是八字方针的一个重要内容。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结合调整与改革对企业进行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现在整顿的任务还很艰巨。目前,有一些企业的领导班子、经营思想、经营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整顿加以解决。当前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整顿放在应有的地位上,使之和调整、改革相适应,保证八字方针的全面贯彻。
整顿是现行管理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抓调整和改革就行了,抓不抓整顿无关大局。事实上,整顿和调整、改革是互相依存的。调整是中心,不调整就不能使国民经济全局由被动变为主动。整顿是基础,不搞好整顿工作,调整和改革就没有可靠的基础。两年来的事实也充分说明,整顿工作不抓紧,调整任务也难以顺利完成。
首先,从压缩基本建设看。虽然过去两年我们一直强调压缩基本建设规模,但基本建设规模不仅没有缩小,而且继续扩大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一个重要原因是整顿不力。例如不少基本建设项目的确定违背了基本建设程序;有的项目没有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是在资金、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不落实的情况下决定的;有的项目是领导、首长任意批条确定的。这些并非不可避免的缺点与错误,如果抓紧整顿工作,情况会好得多。
其次,从克服盲目生产看。这两年加工工业企业有增加的趋势。但为数不少的工业企业是违背国家计划盲目发展起来的。如有的棉区不按计划调拨棉花,有的烟草产区不按计划调拨烟草,它们任意搞小棉纺厂、小烟厂,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妨碍工业调整。可见,为克服盲目生产,也需要加强整顿。
再次,从企业的改组和联合看。按经济合理和专业化协作原则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和联合,是调整经济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部分。但这项工作也遇到一些阻力。如有的企业从本位主义出发不愿改组和联合。有的企业愿意改组和联合,但上级领导部门不同意。这种把全民所有制分割为地区所有制和部门所有制的问题,也要通过整顿加以解决。
最后,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稳定物价看。去年国营工业企业的生产是增加的,利润也是增加的,但上交利润却减少了,原因之一,是有些地区、部门和企业扣交利润和税收。这种做法是完全违背财经纪律的。稳定物价是当前群众普遍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的既定方针,但有些企业仍然违背国家规定,擅自提高物价。此外,有的企业还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和补贴等等。这些也都需要通过整顿加以切实解决。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其固有的运行机制,只有在这种机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时,经济才能正常运行。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原先实行的行政集权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的正常运行要靠行政领导机关的推动、指令性计划的贯彻和一套有效的行政措施。现在我们正在着手进行体制改革,但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这种行政集权的管理体制仍将是基本的制度。我们必须考虑到体制中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变化,利用新的机制来发挥现行体制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原有机制的作用,并且在这种机制受到损害时,必须通过整顿等措施使它恢复和健全起来,以保证现行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
过去的历史也表明,整顿工作对于经济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是极端重要的。“一五”时期,我国有高度权威的行政领导机关,我们的经济计划也比较正确,同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贯彻计划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经济体制运行得正常,保证了经济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后来计划和决策发生了严重的错误,加上其他错误,破坏了经济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终于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三年调整时期是在行政集权体制下贯彻执行八字方针的,由于反对了分散主义的倾向,强调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凭借着领导机关很高的权威,一整套强有力的调整和整顿措施贯彻得比较顺利,经济恢复发展得也比较快。十年动乱中,现行经济体制的机制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制度紊乱,纪律松弛,领导机关的权威受到了损害,计划和决策又发生了严重的错误,行政手段起了破坏经济发展的作用。粉碎“四人帮”以后,情况有所好转,但至今这种管理体制还没有象“一五”时期那样正常地运行起来,尤其是由于财经纪律松弛,党和政府的权威受到了损害。因此,集权经济管理体制的消极作用十分显著,而它的积极作用却难以充分发挥。当前要使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除了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必要的改革外,关键在于通过整顿,恢复和健全它的运行机制,使其正常地有效地运转。
整顿是进一步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
“不改革,整顿也没有用。”这也是一种相当流行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也是有片面性的。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有很多缺陷,必须改革,我们也正在进行改革,而且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一步改革,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根本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涉及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是必须具备一定条件的。搞好企业和国民经济其他方面的整顿,就是进一步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必要条件。通过整顿,建设好企业及其领导部门的领导班子,提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文化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严肃财政经济纪律,才能促进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以整顿领导班子来说,现在有些企业的领导干部不懂生产技术,不会经营管理。企业中存在的种种违法乱纪现象,也往往同领导班子不健全有关。如果不通过整顿改变这种情况,体制改革难以顺利进行,改革了,也达不到应有的目的,相反会产生某些消极作用。
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来说,这也是进一步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目的,是发挥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如果不能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又怎么能顺利进行体制改革呢?通过整顿,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才能保证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以改进经营管理来说,我们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方向是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这就要求企业不仅会管理,而且会经营。而现在很多企业连起码的管理工作也没有做好,基础工作很不扎实,原始记录、统计、计量、检验、图纸、工艺、定额等等工作都亟待整顿加强。不少企业还没有恢复和建立起健全的经济核算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普遍实行自负盈亏?
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国的经济改革正在起步,现行管理体制已经包含某些以发挥企业自主权为核心的新因素。要使这些新因素发挥积极的作用,也必须有一套制度来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使企业自主权的发挥符合于社会的利益,微观经济活动的活跃有利于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而我们是在十年动乱中经济秩序和财经纪律受到严重破坏的基础上着手进行经济改革的,整顿组织和严肃纪律,明确规定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并严格地加以执行,就尤其必要。否则,好的措施也会带来不好的结果。这只会增加干部和群众对改革的疑虑,对进一步改革是十分不利的。
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企业的上级领导部门的责任,要求它们进一步提高宏观决策、宏观指导的领导水平。例如如何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更好地结合起来,既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又克服其盲目性、自发性,就是摆在这些领导部门面前的迫切任务。可见,通过整顿提高领导部门的水平,也是进一步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
抓好整顿工作,提高经济效果
我们都记得,在六十年代那次调整中,切实整顿了企业管理工作,在工业中贯彻了“七十条”,从“五定”着手,严格实行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很快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果。国营工业企业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润,1962年为8.5元,1965年提高为20.9元,1966年提高为24.2元。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润和税金,1962年为15.1元,1965年提高为29.8元,1966年提高为34.5元。这个经验,很值得我们重视。
为了提高微观和宏观的经济效果,除进一步抓好企业整顿、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外,还要解决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的整顿问题。这方面的迫切任务,是要整顿各级行政领导机关,建立明确的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领导机关决策正确,能够制订出有科学根据的计划;全面整顿财经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继续采用那些必要的、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和行政手段,把它们和经济措施、经济手段正确地结合起来。总之,计划工作、基本建设和其他财经工作,都有需要整顿的地方。应该看到,只有逐步做到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井然有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经济活动才能顺利地有效地进行。
我们一定要在贯彻八字方针中提高经济效果,走出一条主要依靠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来扩大社会生产的新路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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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律知识

  律师制度浅谈(六)
  辩护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当一个公民被控告犯罪的时候,无论在侦查或审判过程中,他都享有充分的辩护权,都可以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解。不仅被告人可以进行辩护,而且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他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几种人为他辩护。判决的权力是在法院,在审判庭;但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一定要认真听取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要让被告讲话,让他讲心里话。因为他被控告犯罪以后,可能成为科刑的对象,可能被判徒刑,严重的可能被判死刑,你不让他讲话,就可能出现冤假错案。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义务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对他提出的问题,但是他也有权利为自己进行辩护,说明他是无罪或者罪轻。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种是被告人一辩解,审判员就说你不要说这个了,这个我们清楚了。如果都清楚了,那还审什么呢?只有经过法庭调查核实的东西,才能作为判决的根据。如果说这我知道了,那我也清楚了,不让讲了,那就可能出现主观臆断。另外一种是审判人员怕干扰被告行使辩护权,敞开让被告讲,其实,许多话与案情无关。审判员可以告诉被告人,与案情有关的就讲,无关的就不要讲。这决不是阻止被告人为自己进行辩护,而是因为法庭审判有一定时间限制。
被告人除了自己辩护以外,还要允许他请人为他辩护。可以请律师,请监护人,请近亲属,等等。有的同志说,检察机关、法院也是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办案的,何必还要辩护人给他辩护呢?甚至有人认为,给被告辩护是包庇犯罪。实际上,在刑事案件中,有的是受了诬陷,被告人不一定是坏人。这样的案件,经过辩护,经过审理,最后宣告无罪了。再一种人是过失犯罪,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事故。这些人虽然有的要被判刑,但一般不是品质问题,不是象贪污盗窃或者行凶杀人一类问题,怎么能说凡是被告都是坏人呢?有的被告确实是坏人,比如行凶杀人就是坏人,但对坏人也要实事求是地依法处理。所以,无论是好人被诬陷,还是好人犯了法、犯了罪,或者确实是坏人,都需要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使他不要受到冤枉,不要受到不应有的惩罚。
说到这里,又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请律师辩护?律师是有法律知识的。将来发展的趋势,在几种辩护人中,恐怕主要应该是律师辩护。有个汽车司机肇祸了,肇祸以后请律师为他辩护,他问律师:“您是不是一个法学家?您是不是一个机械工程学家?”他为什么强调这个?他认为汽车肇祸了,律师需要懂汽车机械性能,比如我开的这种车,以什么速度行驶,行驶在什么样马路上,当时是什么样天气,我采取制动时在什么范围内车能停住,这些律师都需要掌握。如果办汽车肇事的案件,律师就要是机械工程学家;办贪污案件,要是会计师;办医疗事故案件,要是医学专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凡是案件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律师必须是熟悉的。如果律师在法庭上,说这个问题涉及到技术问题,我不了解,那就说明律师担任这个案件的辩护人是不称职的。你不懂,完全可能,但你在办这个案子的过程中,必须弄懂,而且要很熟悉。这就需要调查研究,包括事先请教专家。要求辩护律师熟悉法律,这是理所当然的,不熟悉法律就分析不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罪轻还是罪重。
另外,被告人需要请辩护人为他辩护,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被告人受审判的时候,往往已经没有自由了,很多情况和材料无法搜集。有的虽然有自由,没有把他押起来,但他处于受审的地位,也无法搜集对他有利的材料。
需要辩护人为被告辩护的再一个原因,是被告人被捕以后,或者被控告以后,一般比较紧张,顾虑重重,很难充分地、客观地提出辩护意见。至于给未成年人、聋哑人辩护,那就更是必要了。
从总的任务来讲,律师和审判员、检察员、公安人员的共同任务是要弄清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使案件得到正确的判决。这是一个方面。但是,如果只有这一个方面,那就没有互相制约的作用了。所以第二个方面,就是他们又要从不同的角度来保证审判的正确。公安人员、检察人员,他们应该考虑对被告有利的方面、不利的方面,但是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着重是揭露犯罪;辩护人的任务,是提出被告无罪或罪轻的意见。审判人员考虑双方的意见,然后作出公正的、正确的判决。如果忽视总的任务是一致的,那就不能很好地配合;如果忽视角度不同,那就不能很好地制约。配合和制约是两个相辅相成的东西,缺一不可。
(马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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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调整经济结构的一项迫切任务
  刘峰昌
近两年来,由于中央和各级党政领导对轻工业采取了“六个优先”等有力措施,轻工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在轻工业的内部调整方面,各省、市、自治区都做了大量工作,已经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轻工业的增长速度开始超过重工业,短线产品有了较大的增长,市场商品供应有所缓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花色品种有所增加;出口产品发展较快,外汇收入有较大的增长。成绩是应该肯定的。但是现在有些人讲:“轻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重工业,调整得差不多了。”事实上,调整畸形的经济结构的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认真抓下去,一点也放松不得。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再生产的理论告诉我们,第一部类的生产,归根结底是为第二部类服务的(为第二部类提供原料、动力和装备),它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要受第二部类的发展状况的制约。我国长期以来,在左倾思想指导下,重工业的发展,不是建立在为农业,为轻工业服务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重工业的自我服务、自我循环的基础上。轻工业需要的原材料、动力和装备长期得不到满足。远的不说了,1980年我国生产钢材2,700万吨,进口41万吨,而钢材库存却高达近二千万吨,轻工业生产年需钢材155万吨得不到满足。我国有七、八个机械工业部,但机械工业为轻工业装备服务的比重却很小。重工业的自我循环,在辽宁尤为突出。辽宁省年产钢八百多万吨,钢材五百多万吨,该省轻工业生产年需钢材约17万吨,只占全省钢材产量的3%,却不能完全满足,约有三分之一靠进口和外省调入。辽宁省机械工业年产值一百多亿元,而为轻工业服务的不到0.9%。沈阳啤酒厂的装酒机是1936年日本人搞的,都老掉牙了,漏酒很严重,可是就在“机械城”里长期得不到解决。所以有的同志讲:“靠着青山无柴烧,依着大树无荫凉。”不仅如此,轻工业不少工业企业还不断地被重工业拉去,参加重工业的自我循环。辽宁省二轻系统十年内被重工业划走的厂子就有330个。象这样的例子各省都有,举不胜举。
由于重工业忙于自我循环,自我服务,轻工业就不得不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自我奋斗”。
第一,既得搞加工,又得搞原料。多年来许多轻工业产品都要从原料搞起。例如生产肥皂、洗衣粉,要从合成脂肪酸、烷基苯、五钠和硭硝搞起;革制品要从红矾钠、合成革搞起;灯泡要从钨钼丝搞起;电池要从锌皮、电解锰粉搞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生产金属制品要从金属材料的加工改制搞起。轻工业需要小、细、薄的钢材,而冶金工业供应的多是大、粗、厚的钢材,因此不得不再行加工改制。辽宁省二轻系统先后搞了金属材料改制厂16个,职工6,000人,改制能力20万吨,投资4,600万元。对于这种状况,有的同志打个比方:我们是开饭馆的,可是我们还得从养猪做起,甚至连猪饲料也得搞。
第二,既要生产,又得搞装备。我国的机械工业绝大部分都是为重工业的自我服务而设置的,那里有重型机械、矿山机械、石油机械、化工机械等等,唯独没有轻工机械。因此,轻工业不得不既搞生产,又搞装备,而轻工业搞的机械厂多数是拣破烂、穷凑合搞起来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没有几个象样的厂子,就是有一、两个好厂子,也被重工业划走了。如上海造纸机械厂是我们最好的机械厂,可是有三分之二被重工业划去;广州通用机械厂,原来是轻工业投资搞起来的制糖机械厂,后来也被重工业划走,改为重型机械厂。
第三,连年增产挖潜,忽视改造提高。从1952年到1979年,国家对重工业投资约3,493亿元,对轻工业只投资350亿元(轻纺合计),而轻工业系统投资中用于自办原料的比重越来越大。“一五”时期轻工业自己基本不搞原料,“二五”时期用于原料投资占0.7%,以后不断增加,到了“五五”的前三年已达到了26.7%。由于投资少,又被自办原料占去了四分之一,面对着几十个行业,连撒胡椒面都撒不匀。有许多行业和厂子,十几年、几十年来,年年剃光头,分文得不到。可是另一方面又要年年增产,年年挖潜,年年压任务。上海有的同志讲,挖潜都挖到骨髓里去了,有些厂快要挖垮了,挖塌了。厂房拥挤,设备陈旧,环境污染,生活欠账的问题,越积越多,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京、津、沪等大城市的厂房拥挤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与轻工业相反,现在重工业是另一种景象。由于国家压缩基本建设,重工业的自我循环不畅通了,目前,不少重工业企业任务不足,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矛盾现象:一方面轻工业加班加点拚设备,超负荷生产(去年上海自行车行业加班11万个工日),另一方面重工业大批厂房、设备闲置,生产力放空。为了进一步把重工业从自我循环的轨道上调整到为轻工业、为农业服务的轨道上来,从轻工业的角度,我们希望重工业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努力为轻工业的发展提供数量多、质量好、品种规格对路的原材料。国民经济各部门应按社会分工各尽其责。轻工业是加工工业,有原料加工不出好产品,是轻工业部门的责任,但是原材料供不上,则应是农业和重工业的责任。近两年由于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整,农业提供的原料发展很快,甜菜、猪皮、牛奶已由吃不饱变成吃不了。但是许多由重工业提供的原材料,仍然是轻工业增加产量、提高质量的关键。例如,纯碱供应不足,影响了玻璃制品、搪瓷、洗衣粉等许多行业的增产。自行车所需的油漆质量、数量都达不到要求。根据自行车的试验,用进口漆不仅质量好,烤漆时间还可缩短一半,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油漆达到进口漆的标准,不需投资,烤漆能力就能增加一倍。塑料树脂、增塑剂、片基等还有很大一部分靠进口,马口铁、黑铁皮、带钢绝大部分靠进口,进口量已达45万吨,年耗用外汇2.4亿美元。我们希望重工业加快调整的步伐,改变产品结构,调整服务方向,对轻工业需要的原材料采取攻关的办法,一个一个地解决。
二、千方百计为轻工业的发展,提供又多又好的技术装备,帮助轻工业搞好技术改造。轻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技术装备陈旧落后,技术后方薄弱,缺乏检测仪器,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生产的发展。上海轻工业局所属企业共有87,000台设备,其中三十至四十年代的占40%,五十年代的占50%,六十年代以后的仅占10%。卷烟厂的设备大部分是二十年代的,企业普遍反映,这样的陈旧设备,增产是很难的。糖厂由于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每吨糖耗煤9吨,而丹麦只用3吨,如果把全国老糖厂通过技术改造使耗煤量降到丹麦的水平,不仅能源节约三分之二,全国共可节煤约1,500万吨,还可以在不增加动力、供热系统的情况下,使糖产量翻一番。轻工业还有些设备,如装酒机、钟表机械等,本应立足国内,但是过去在重工业自我服务下,不得不靠进口。当前,重工业的任务不足,有计划地组织重工业的力量为轻工业的技术改造服务是大好时机,大有可为的。
三、调整重工业闲置的厂房、设备,为轻工业拉短线,补缺门,发展名牌产品。这是当前最迫切、最急需、最能见效的调整。根据上海、天津两市提出的初步方案,这种调整带来的经济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天津市决定调出49个厂子发展“三大件”,这样只需少量资金(初步估算约需1.35亿元)就可使三大件在五年内大幅度增产:预计自行车从1981年的333万辆增长到800万辆,手表从1981年的260万只增长到800万只,缝纫机从1981年的60万架增长到140万架,五年累计可增加税利32亿元。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重工业部门有8个厂划给轻工业局发展三大件,这样只需资金1.5亿元,预计五年内就可使自行车由1981年381万辆增长到600万辆,缝纫机由228万架增长到320万架,手表由850万只增长到1,600万只,五年累计可增加税利二十多亿元。
总之,只有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改变重工业自我循环、轻工业自我奋斗的畸形状态,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的问题才能逐步解决,国民经济才能健康地稳步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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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社会科学情报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全国社会科学情报工作座谈会,不久以前在北京举行。
代表们一致认为,社会科学情报工作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科学情报工作,有助于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更好地向科学的深度和广度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科学情报工作相当落后,亟须加强。
会议着重研究了各地区社会科学情报研究机构及其出版的社会科学情报刊物,如何在全面规划下,形成自己的特点,避免重复劳动,并逐步形成一个全国社会科学情报网的问题。为了经常互通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决定发起建立中国社会科学情报研究会。 (毛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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