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降低能源消耗是调整经济的战略措施
雷锡禄
能源是发展社会生产和提高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建国以来,我国能源生产发展很快。1979年能源生产总量(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电)折合标准煤6.4亿吨,比1953年增加11.3倍,平均每年增加10.1%。最近几年能源供应却十分紧张,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使现有工业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因此,能源不足已经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关键问题。能源紧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本文拟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能耗高是我国能源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建国以来,我国能源消费量增加很快,1979年能源总消费量折合标准煤为5.86亿吨(指商品能源,不包括农村的废料和薪柴等非商品能源,以下同此),比1953年增加9.8倍,仅次于美国(消费量为25.02亿吨)、苏联(14.45亿吨),居世界第三位。
我国能耗比“一五”时期高,比国外更高。例如,我国每亿元国民收入消耗的标准煤1979年为17.4万吨,比“一五”时期平均的9.18万吨增加89.5%,比1965年的13.6万吨增加27.9%。同国外比,1978年,日本能源消费量是我国的77.2%,而国民收入是我国的4.6倍;美国能源消费量是我国的4.4倍,而国民收入是我国的10.9倍;苏联能源消费量是我国的2.5倍,而国民收入是我国的3.2倍;西德、英国和法国能源消费量分别是我国的64.9%、51.1%和42%,而国民收入分别是我国的3.2倍、1.6倍和2.4倍。如按每亿美元国民收入所消耗的能源计算(按标准煤计算),我国的能耗比这些国家都高。
再以我国同日本的能源消费量和几种主要产品产量比较来看,1978年,日本消费标准煤4.39亿吨,只为中国的77.2%,但是日本的钢产量(10,211万吨)为中国的3.2倍;汽车产量(927万辆)为中国的62.2倍;化学纤维产量(184.8万吨)为中国的6.5倍;发电量(4,952亿度)为中国的1.9倍;拖拉机产量(31万台)为中国的1.9倍,等等。美、苏、西德、英、法等国的能源消费量和几种主要产品产量同我国比较,情况也大体相同。
当前我国的能耗高的主要原因
一、能源利用率低。能源消费可以分为有效利用和余热、损失两大部分。我国能源的有效利用率只有28%至30%,其余70%左右是余热和损失。而日本能源利用率在50%以上,欧洲共同体国家在42%左右。如果我国能源利用率由目前的28%左右提高到目前日本的水平,一年可以节约标准煤二亿多吨。
我国能源利用率所以这样低,有以下原因:
首先,能源管理水平低,浪费严重。由于不注意管理和管理水平低,工厂里普遍存在漏气、漏水、漏油,电力和热力损失也很严重。
1980年上半年国家考核的38种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还有60%没有达到历史较好水平。同一行业中企业之间的能耗差距也很大。如我国50个中型化肥厂1979年1—5月每吨合成氨耗煤量平均为2.77吨,其中浙江省衢州化肥厂只有2.214吨,其他的厂若能达到衢州化肥厂的水平,一年就可省煤180万吨。
一机系统6,000个企业中,热处理车间或工段多达4,000个,电炉容量共达134万千瓦,有些厂两三天也用不了一次,浪费电能很多。若按专业化协作组织起来,可减少热处理车间(或工段)50%以上,将大大节约能源。
第二是能源没有得到系统利用。一般来说,最有效的办法是热电并用,先发电,再供热。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余热、煤气等没有充分合理利用。据初步估算,全国可利用的工业余热相当标准煤5,000万吨,目前只利用10%左右。我国重点钢铁企业一年高炉、焦炉产生的煤气约87亿立米,石油工业的油田伴生气一年达50亿立米,没有利用,等于一年浪费标准煤200万吨,折合原煤280万吨左右。
第三是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这是能源利用率低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据初步统计,目前一机部归口的二万六千多种机电产品中,属于四十、五十年代的占55%,其中量大面广、耗能高、效率低的通用产品就有3,200种。国内制造的内燃机油耗比国外高10%至20%,一年就多耗油三百多万吨。各种机泵效率比国外低10%左右,一年多耗电100亿度。现有的18—19万台工业锅炉,热效率只有50%多,年耗煤约2亿吨,与工业发达的国家热效率达70—80%的锅炉相比,一年多耗煤3,000—5,000万吨。
第四,能源分配和利用不合理,造成很大浪费。例如铁路蒸汽机车应该使用块煤或型煤,现在供应原煤,损失率比使用块煤、型煤增加7%左右,一年多用煤140万吨左右。又如化肥生产应该用中块无烟煤,现在供应的大部分是未经筛选的小块煤,消耗量增加25%至30%,一年多耗煤五百多万吨。
二、经济结构不合理。国民经济结构如何,对耗能关系很大。国民经济中,以工业部门耗能最大,尤其是冶金、化肥工业耗能最大;轻工业、运输等部门耗能较少;农业、商业、服务、旅游等事业,耗能最少。我国目前耗能所以比“一五”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调整时期高,重要原因之一,是耗能多的重工业发展快。例如,1979年同1953年比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能源是10.1%,而冶金工业是12.7%,化学工业是17.7%,其中化肥、农药工业为26.6%,使重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目前由于重工业过重,能源大部分用于重工业。如1979年我国国民收入中由重工业创造的约占28%,而重工业耗能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60%左右,国民收入中由轻工业创造的占18%左右,而耗能仅占全国10%左右。这就使有限的能源不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1979年以来,我国注意调整比例关系,节能的效益已经显示出来。1980年同1979年相比,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3.1%提高到46.9%,加上调整工业内部的产品结构,即少用标准煤2,200万吨。据匡算,若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1%,就可以少用标准煤600万吨左右。因此,有计划地逐步提高轻工业比重,是降低能源消费水平的重要措施。
三、“五小”企业耗能高,浪费大。1979年全国工业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占99%,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56%。当前大部分小型企业都耗能高,浪费大。在冶金行业中,每吨生铁综合耗能,中小型企业比重点钢铁厂多一百多公斤,一年多耗标准煤一百多万吨。
在化工行业中,合成氨耗能占一半。由国外引进的以油、气为原料的大型厂,平均吨氨耗能折合标准煤1.43吨,而基本上以煤、焦为原料的小型氮肥厂,平均每吨合成氨耗能折合标准煤3.71吨,一年内它们比国外引进的大厂多耗标准煤约1,000万吨。
节能是解决能源不足的重要途径
解决能源不足的措施是开源和节流,在调整时期节能尤其重要。1980年在能源下降2.9%的情况下,工业生产增长了8.7%,主要靠节能。“六五”期间,能源总产量可能还要下降,因此,要保证国民经济有一定的增长速度,必须在节能上做文章。在调整时期,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要把节约能源当作发展国民经济的关键问题来抓,对国民经济实行以节能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和结构改革,大力节约能源。
在节约能源中,节约石油有更重要的意义。当今世界石油供应紧张和油价猛涨,各国都十分重视节油。1979年,我国原油产量的84%用于国内消费,但浪费很大。如何把这部分石油用好,意义重大。如采取措施,节约一千万吨石油用来出口,可以换回外汇二十多亿美元,用来进口国家建设急需的设备和技术,将对我国实现“四化”起重要的作用。
最近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抓了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仅仅是开始,节能潜力还很大。
节能要抓哪些措施?根据国内节能先进单位和国外经验看,要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强思想工作,要向全体职工和人民讲能源形势,摆能源浪费,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使大家认识到节能同我国“四化”建设,同改善、提高人民生活的密切关系,自觉地节约能源。
第二,加强能源管理。从上到下建立和健全能源管理机构,负责能源的管理、分配、利用,制订近期和长期的节能规划、措施、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国家对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都要提出节能的总目标和分年完成的任务。国家对企业、企业对车间、班组都要普遍实行凭票定额供应燃料的办法。在搞好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应逐步试行能源定量包干,超用不补,或超用加价的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杜绝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漏气、漏水、漏油、浪费电力、损失热能的现象。把节能作为整顿和考核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使节能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群众化。
第三,大力推广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经验,提高节能的技术水平。各行各业都有不少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经验,应该加以推广,用到生产中去,向技术革新要能源。对于技术成熟、比较容易搞、花钱少、见效快的措施,要首先搞并大力推广;对技术比较复杂、投资较多、改造时间较长的节能措施,要在试点后逐步推行。
第四,以节能为中心,改造落后的设备和工艺,逐步淘汰耗能高的老旧设备。同时加强对于高效、省能设备的研究试制、设计和制造工作。
第五,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农业、轻工业、商业、服务、旅游、建筑业等耗能少,在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应加速这些行业的发展,提高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这样,不但可以大大节约能源,而且可以稳定市场,改善人民生活,增加财政收入。在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还要继续调整行业内部的产品结构。对能耗高、质量差、亏损大、产品不对路的小型企业,应有计划地加以调整。
第六,要研究和制订有关节能的经济政策,特别是有关节约石油和压缩烧油的经济政策。
此外,在农村发展沼气、薪炭林、小水电,改造和开发小煤窑,利用太阳能和风能等,对解决能源紧张问题,都有重要作用。


第5版()
专栏:

这个制度不宜取消
孙常立
前些时,有的文章对有的法院院长、庭长个人改变合议庭决定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主张予以改善,是正确的。但是,由此认为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是法律不允许的,建议取消,就值得商榷了。
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就是院长、庭长对于合议庭的评议决定进行检查、审核和监督。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这种审批制度是必要的。大家知道,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合议庭,审判工作的集体领导组织是审判委员会,院、庭长个人无权决定案件的处理,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院、庭长是经过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的法院领导工作人员,为了保证正确地行使国家审判权,他们当然有权对合议庭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对案件进行审批也是自然的事情。
有的同志认为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就是个人否决合议庭的决定,把审批权同个人否决权划上等号,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目前,院、庭长审批案件是不是都是个人说了算,直接否决合议庭的评议决定呢?据我所知,个人说了算的情况确实有,但为数不多,多数的情况是:或者肯定合议庭的意见,或者在审批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最后的决定还是由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作出。这样,既起到了把关作用,又没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审批制度,而在于怎样审批。不能因为有的院、庭长在审批案件时存在某些缺陷,就以偏概全,把审批制度加以否定。
那么,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究竟是不是合法呢?我认为是合法的。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章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都是审判人员。院长是主持法院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庭长是院长在某一方面工作的助手。法院工作的中心是搞好审判。院、庭长的精力应当集中在组织和领导审判活动、提高办案质量上面。他们除了自己应当经常办案,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以外,还应当通过审批案件,对合议庭的审判活动进行具体的指导,这是他们应有的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这就意味着合议庭是在院、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院、庭长既然有权指定审判长,当然也就有权对合议庭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因此,对合议庭的评议决定进行审核、把关,也不是什么越权的行为。
院长是作为人民法院的代表和主要领导人向国家权力机关和法律负责的。因此,院长对于以本院名义作出的所有判决和裁定都有进行审核的权力(大部分授权庭长审核)。院、庭长在审核案件时,如果和合议庭的意见一致,就表示同意、认可;属于重大和疑难的案件,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如果院、庭长不同意合议庭的评议决定,可以提出指导性、参考性意见,退给合议庭再行评议,但当合议庭坚持原来的决定时,院、庭长不能个人予以否决,应作为疑难案件,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样的做法,怎么能说是违法的呢?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院长提出。就是说,只有院长认为属于重大和疑难的案件,或者是院长对案件的审批意见和合议庭的决定有原则分歧的时候,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庭长认为有的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可以提请院长考虑决定。合议庭和审判员都不能直接把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如果取消院、庭长审批案件的制度,那么院长又怎么能向审判委员会提出需要讨论的案件呢?所以,院长审批案件是他的法律地位决定的,也是实际工作需要的。
人民法院实行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合议庭可以在法院内“独立”,更不是“审判员独立”。合议庭在进行审判活动时,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干涉,在这个意义上,它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但是,合议庭只是法院这个有机整体中的一个环节,它必须在院、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合议庭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只有经过院长(或授权庭长)审核同意或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才能加盖法院的公章,作为正式法律文书生效。强调合议庭“独立”,反对院、庭长对它的评议决定进行审核和监督,是不适当的。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层单位。由于审判人员的经验和业务水平各有不同,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审判工作中难免会发生错误;各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也难免会出现某些不一致的情况。院、庭长审批案件,可以对各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同时,通过审批案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保证办案质量。
总之,我认为,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既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实际工作需要的,应当继续执行。至于在执行中出现某些缺点和错误,应当努力克服,加以改进。


第5版()
专栏:

《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组、资料室编写的《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分装五册,由江苏人民出版社陆续出版。
这部资料选录了故宫博物院藏的《农民运动类》、《剿捕档》、《善后事宜档》及《清实录》、五省(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地方志、《大云山房文稿》、《七经楼文稿》等文集,并采择了朝鲜柳得恭《燕京再游录》、法国德雷昂·勒·克莱尔《关于在中国及东印度传教会传教通信新集》等外国人著作中的有关材料,内容丰富。
这次白莲教起义,在清代是时间长、地区广、意义大的一次人民起义事件。这部资料的出版,对于清史和中国农民战争史的研究和教学,很有参考价值。
(刘光胜)


第5版()
专栏:

我国第一部《秦史稿》出版
西北大学历史系林剑鸣的新著《秦史稿》,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秦史稿》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叙述了秦国由弱小到强大、由统一中国到被推翻的历史。
本书作者引用了大量的文献材料和新发掘的地下文物资料(包括秦始皇陵考古新发现的资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颇有创见地阐明了秦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关于秦的祖先和春秋时代的秦国的研究,例如,秦原为周的种族奴隶,秦没有实行井田制而是实行爰田制,秦没有分封制,等等,都能自圆其说,成一家之言。
《秦史稿》文字流畅,说理清楚,史论结合,深入浅出,读起来引人入胜。 (志哲)


第5版()
专栏:党史研究资料

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介绍(一)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的胜利,中间召开过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这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产生、成长、壮大的历史记录。
现将七次代表大会的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需要,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为了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统治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但是,历史证明,中国的农民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于他们的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都不能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
工业的发展,中国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五四运动的爆发,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逐渐出现了一批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为建立中国共产党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
1920年春,正当酝酿建党时,共产国际派远东局局长维金斯基等到中国,帮助建党。维金斯基先后会见了李大钊、陈独秀,同他们讨论了建党的问题。1920年8月陈独秀等在上海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发起组。10月李大钊等在北京建立了共产党小组。接着,在陈独秀、李大钊的指导下,毛泽东、王烬美、邓恩铭、董必武、陈潭秋、谭平山等在湖南、湖北、山东、广东等地建立了共产党和青年团的组织。与此同时,在法国和日本也相继建立了共产党小组。
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于1920年11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宣言》,11月7日出版了《共产党》月刊。各地党的小组建立后,进一步宣传马克思主义,为工人建立文化补习学校,创办通俗刊物,组织工会,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的结合。
维金斯基回国不久,1921年6月共产国际又派马林和尼柯尔斯基来到上海。鉴于中国的实际情况,马林建议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上海党的发起组在李达的主持下进行了大会的筹备工作。大会于1921年7月在上海秘密举行。由于法国巡捕的破坏,开会地点中途转移,最后一次会议是在嘉兴南湖的一条游船上进行的。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有:毛泽东、何叔衡、李达、李汉俊、张国焘、刘仁静、王烬美、邓恩铭、董必武、陈潭秋、陈公博、周佛海、包惠僧。代表着全国五十几名党员。共产国际的代表马林和尼柯尔斯基也出席了这次大会。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发起人陈独秀、李大钊因事没有出席,张国焘主持这次大会的召开。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党的纲领和实际工作计划。
会议期间,代表们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形势,交流了各个地方党小组工作的情况,对党纲进行了专门研究,有些问题经过争论,做出了最后决定。在讨论共产党员能否得到执行委员会许可做官和做国会议员的问题时,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们的党员做官没有危险,并且建议挑选党员进入国会,以便使他们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反对的意见认为,党员进入国会就会逐渐放弃自己的原则,成为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变成叛徒,把国会制当做斗争和工作的唯一方式。这个问题,虽然经过了热烈的争论,最后没有得出结论。
会议研究了党今后的实际工作计划。在讨论到共产党对待其他党派态度问题时,又产生过短时间的争论。有人认为,不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无产阶级应该永远与其他党派进行斗争。另一些人主张,在行动上要与其他党派合作反对共同的敌人,同时,我们不能失掉原则,在我们的报纸上要批评他们。
经过讨论,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党的第一个纲领,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指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纲规定:党“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党实现这一奋斗目标的途径是“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
党的第一个决议指出: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工会,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出版书报刊物,组织工人学校,提高工人觉悟,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和领导。决议关于共产党对现有政党的态度问题指出: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进取的政策。在政治斗争中,在反对军阀和官僚的斗争中,在争取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的斗争中,应永远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相互关系。
鉴于刚刚建立起来的党的组织几乎完全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大会决议强调党要集中精力组织工厂工人,加强共产主义的教育,把可靠的同志吸收到自己方面来,并且指出,接收党员要特别谨慎、严加选择。
大会最后选举了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和李达分别负责组织和宣传工作。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姜华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