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1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进一步贯彻《准则》,端正党风
王从吾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已经一年多了,各级党委对贯彻《准则》比较重视,各级纪检部门也抓得比较紧,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贯彻《准则》,端正党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非常关心。由于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准则》的贯彻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内民主生活有所改进,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所开展,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得到加强。《中央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和实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很好的影响。事实说明,《准则》日益深入人心,党风正在不断地向好的方面转化。《准则》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武器和法规,它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促进安定团结,将越来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要使党风根本好转,肃清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的影响,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还需要我们作出巨大的努力,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同一切错误思想作坚决的斗争。有些地方和部门,党风不正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纠正不正之风还有阻力。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殷切希望我们把党风搞好,我们决不能辜负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希望和要求。
当前党内不正之风最突出的,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最不满的是哪一些?主要有:一是对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至今还有少数人怀疑、抵制或阳奉阴违。有些地方对平反冤假错案顶着不办,干部政策不落实;党员干部的功过、是非、奖惩不够分明,甚至有些地区和部门以派性代替党性,使好人受压,坏人当权。二是经济调整中,某些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着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和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本位主义。有些人不关心生产和职工的生活,甚至弄虚作假、损公肥私、投机倒把、行贿受贿,造成了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和浪费。三是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忘记了革命战争年代艰苦奋斗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丢掉了为实现革命理想的实干精神。对当前的工作,他们不是以主人翁的态度勇于负责,发愤图强,为党分忧,而是以“旁观者”的态度,推卸责任,委过于人,甚至私字当头,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贪图享受,为自己和家属亲友谋私利。有些人用公款请客送礼,不择手段营造个人私宅;有的在对外活动中违犯外事纪律,索礼受贿,损害党和国家的声誉。四是有的人犯了错误不仅不检讨,反而利用权势对那些批评和揭发他的错误的人进行诬陷和打击报复。以上不正之风,在不同的地方和部门,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陈云同志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不仅对于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我们党执政三十多年来的历史经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都说明党风不正,就会严重影响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腐蚀党的肌体,破坏党的威信,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妨碍党团结和领导人民群众同心同德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听其发展下去,就有可能使我们党完全脱离群众。因此,能不能纠正不正之风、切实把党风搞好,这确实是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问题。我们必须下决心,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切实把党风搞好。
现在不少同志都感到,纠正不正之风的阻力不小。从前一段贯彻《准则》的情况来看,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些地方和部门,到现在还没有按照十一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调整好领导班子。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的那“三种人”,即“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有一些还在台上作威作福,发号施令,为所欲为。他们搞的还是林彪、江青一伙鼓吹的“有权就有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那一套。怎么能指望和依靠这样的人去贯彻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呢?!解决这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的问题,是贯彻《准则》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不应迟疑不决。纪检部门如果发现各级领导班子中有“三种人”,就应该及时向同级党委反映,建议加以调整;必要时还应该向上级纪委反映,通过有关部门求得解决。第二,有些地方和部门,左倾错误的影响和林彪、“四人帮”的流毒还没有肃清。有极少数人中毒很深,对搞不正之风,习以为常,把《准则》当耳边风,心目中根本没有党纪国法。再加上派性作祟,干坏事有人支持,出了问题有人包庇,于是他们有恃无恐,我行我素。第三,少数干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包括中下层领导干部),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比较严重,心目中没有革命利益和群众利益,利用党和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把自己和自己的家属子女看成可以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他们为了维护特权,拿党的原则作交易,官官相护,徇私说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敢于揭发他们问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他们虽然人数极少,但由于处于领导地位,影响很坏。这些阻力并不是轻易能够克服的。
当前纠正不正之风,既要对困难和阻力有清醒的估计,又要看到搞好党风有许多有利的条件。党中央对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心很大。绝大多数干部和党员都希望把我们党建设好,其中还涌现了一批敢于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的好同志。广大人民群众是积极支持我们端正党风的。因此,我们对于搞好党风有充分的信心。
纠正不正之风是一场严肃的斗争,我们既要坚定不移,敢于斗争,一抓到底,又要善于斗争,谨慎、稳妥,注意政策,讲究方法和效果。
一、党委要重视,领导干部要重视。党中央批转中央纪委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纪要的批语中指出:“纠正不正之风,是当前全党的一个重要任务。”又说,“从领导做起,层层带头,一级抓一级,是贯彻《准则》,纠正不正之风的关键。”领导带头,一直抓到底,这个问题就好办。各级党委要支持纪委的工作,把党风搞好,把党的纪律搞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组织性、纪律性。首先要大力宣传陈云同志所指出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风问题,切实联系实际、普遍深入地进行《准则》的宣传教育。宣传不能光靠报纸,领导干部、纪检干部要出面作报告,写文章,深入细致地做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树正气,压邪气。
三、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搞不正之风,有思想作风方面的原因,也有些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或不合理。因此,对不合理的制度要抓紧修改,没有制度的要建立必要的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四、严肃党纪,赏罚严明。对于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准则》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表扬,树立榜样。对于在《准则》发表以后,还明知故犯,屡教不改,公然违反《准则》,继续大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现在有些搞不正之风的人,对于做检讨是不大在乎的,但他们也有三怕:一怕公开登报;二怕经济退赔;三怕降职丢官没了权。针对这“三怕”,我们对搞不正之风在群众中已经造成很坏影响的人,就是要选择若干典型,公开登报批评,把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以挽回影响。凡是在经济上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或造成了损失的,一定要他们退赔,不能让他们“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给以应得的党纪处分;已经提升的要坚决拉下来。对那些利用职权,纵容、包庇、支持搞不正之风的人,以及阻挠、抗拒检查的人,也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揭发、检举不正之风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的,更要从严处理。党员搞不正之风触犯了刑法的,应由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五、对于不正之风的检查处理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我们一定要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调查事实,应听多方面的意见,听正面的意见,也要听反面的意见;原告、被告的意见都要听,还要听第三者的意见;不能靠道听途说,不能听一面之词,或者断章取义。对人的处理一定要慎重,留有余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也允许别人为他辩护。
贯彻《准则》,纠正不正之风,是全党的任务。纪检部门对做好这项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级纪委对党委分配的任务要想一切办法把它做好。纪检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把工作做好。在困难和阻力面前,要坚持原则,刚正不阿,铁面无私,把个人得失置之度外,理直气壮、坚韧不拔地抓下去;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能怕这怕那,畏首畏尾。这里特别要强调一条,纪检部门和做纪检工作的同志,首先要严格遵守《准则》,身体力行,不搞不正之风。而且要为贯彻《准则》,端正党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尽到自己的职责。这样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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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学习贯彻《准则》 认真端正党风
中共黄梅县委进行党风党纪检查
本报讯 去年冬天,中共湖北省黄梅县委对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党风党纪检查,认真检查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贯彻落实的情况,检查中纪委发出的关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的一系列通知、通告和通报的贯彻情况,表扬先进,处理违纪问题,推动了全县党风的改进。
黄梅县委在进行党风党纪检查的过程中,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准则》,找差距,订措施;一方面发动广大群众揭发党员干部中违反《准则》的问题。县委通报表扬了在贯彻执行《准则》中表现突出的七个先进单位和九名模范党员,同时严肃处理了几名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干部。
对这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县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今年开春,县委作出了《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关于进一步贯彻〈准则〉,改进党的作风》的两个决定,由全县干部和群众监督执行。县委坚决停建了县委办公大楼,从地方财政拨款十多万元给公社、管理区修建住房。为了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县委决定由县委党校重点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目前已培训了三百多人。县委千方百计精简会议,压缩开支,今年初召开的劳模大会,打破了惯例,代表不发纪念册、劳模不另发奖金、奖品,一共节约开支一万三千多元。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机关明确规定了每个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奖惩办法。现在,县委、县政府大院的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县委还重点抓了两个违反党纪的典型进行严肃处理。一个是县直某局1979年底,以发奖金为名,私分公款5,700元,截留国家财政收入14,793元,扩大报销费用1,947元,同时私招乱雇工人,将1978年清退回农村的临时工、合同工重新安排了工作。县委将这个问题通报全县,目前,对违反政策安排的四名临时工、合同工,已清退了两名回农村,其余两名将在今年6月底前清退;私分的公款决定于今年内全部退清。其他问题,待查清后进一步处理。另一个是去年11月,有个公社党委的五名主要负责人在县城建私房,长期不上班,有的还利用职权强行砍伐集体林场的树木,群众意见很大。县委责成这个公社党委作出检查,建房立即停工,占用的集体木材全部退赔。县委对这两个问题的处理,对全县震动很大。不少公社、镇党委都作出了贯彻《准则》,抵制不正之风的决定。 王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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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提高党的战斗力
动物研究所党委约法八条
本报讯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党委为了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最近约法八条,并公布于众,接受全所职工的监督。
八条的内容是:
1、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业务,学习科学管理,带头搞好学风,理论联系实际,较快地熟悉掌握所分管的业务。
2、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不搞特殊化,不走后门;私事用车,照章交费。
3、作风正派,人员安排不徇私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不采取任何方法进行打击报复。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党委成员每周抽一至两个半天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5、带头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处理问题,扶植正气,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敢于批评、敢于教育。
6、讲党性,不犯自由主义,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委成为全所团结的核心。
7、不做特殊党员,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单独过一次组织生活。
8、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访亲探友,不接受外单位的特殊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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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辽宁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发出通告
全面进行枪支弹药清理登记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公布后,辽宁省各级公安机关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运用多种形式,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各界群众普遍反映,经过修订重新颁布的枪支管理办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全国统一枪支管理制度非常必要。鞍山、大连、辽阳等市公安机关都在认真组织有关公安干警学习枪支管理办法,以保证正确贯彻执行。
为了加强枪支、弹药管理,严防犯罪分子利用枪支、弹药进行非法活动,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作出决定,对全省非军事系统的枪支、弹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并就此向全省发出了通告。通告规定了清理登记的范围和时间。清理登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不论单位和个人,凡需配置、佩带枪支的,一律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查,对符合配置、佩带枪支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换发新的持枪证;对不符合配置、佩带枪支规定的,一律将枪支、弹药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抗拒不交。凡流散在个人手中和私制的枪支、弹药,必须全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对拒不上交,继续非法私藏枪支、弹药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的通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对待,善始善终。还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和农村人民公社的广大干部、职工、社员、人民群众,都要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协助政府做好枪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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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加强枪支管理 保障公共安全
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法规。早在建国初期,我国政府就制定和公布施行过《枪支管理暂行办法》。实践证明,按照国家法规,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理,是完全必要的。我国非军事系统的枪支,历来是根据工作需要,由国家按规定配置。随着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配备枪支的情况,已有很大的变化。这次修订和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对配置枪支的范围作了相应的调整;把多年来有很大发展的体育运动用枪、狩猎生产用枪以及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枪支,纳入了统一的枪支管理范围;并对枪支的制造、购买、管理,以及外国人枪支的管理,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必要措施。
十年动乱期间,林彪、“四人帮”挑动武斗,滥发武器,大量枪支弹药流散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此,人们记忆犹新。国家加强对枪支的管理,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利用枪支进行破坏活动。这个管理办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拥护。
全国各级党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城乡各个基层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以及来华的外国人,都应当自觉地遵守法规,严格贯彻执行枪支管理的各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公布后,将对枪支弹药进行普遍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符合持枪规定的,都应当向公安机关办理持枪手续;不符合持枪规定的,都应当将持有的枪支弹药主动送交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法律严肃处理。对于盗窃和使用枪支弹药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必须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配置枪支的单位,应当对持枪人员和保管枪支的人员,进行遵守政府法规和提高警惕的教育,防止发生枪支弹药被盗、丢失和其他事故。公安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经常管理。我们相信,各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将会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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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还乡有感
旅美华侨 郭汝泠
去年11月下旬,我从美国返回重庆探望大哥和二哥,住了将近一个星期。重庆是我读书和生活过的地方,旧地重游,颇有感触。
从香港坐飞机,一小时后到达桂林。桂林山水世罕其匹,得瞻其胜景,心旷神怡。稍事休息后重又登机,很快就飞抵重庆。修整如画的梯田,告知我现在确实回到了离别三十余载的故乡。
刚出机舱,便看见我那两鬓已白的大哥在机场门外,我充满了喜悦和兴奋,急步趋前,因为机场噪声很大,他听不清我叫他大哥,很客气地问我“您贵姓?”我说我是“汝泠”。他认出我童年时因顽皮跌伤的左眼旁的小疤痕,才和我握手言欢。
“蜀江水碧蜀山青”,“月是故乡明”,那是何等美好的诗句。人过壮年以后,深感灯红酒绿远不如山明水秀。在驱车进城的路上,极目四望,小麦同蚕豆已经绿遍山野。四川省的农民,是多么刻苦耐劳的人民。这里看不到一丁点荒芜的田地,连梯田的田埂上也种上了作物。刚收获的红苕,遍地皆是;公路边还堆满了白菜、土豆等其他农作物。残留着稻茬的地里,放养着成群的鸭子和白鹅,鸡和其他家畜也随处可见。这是我少小离家时难得见到的景象。当年常见的脚踏龙骨水车,已被电动排灌设备取代了。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群众的衣着,破衣烂裳已很少见;孩子和姑娘们穿得花花绿绿。西方宣传的“中国是一片灰色的人群”的印象,立即改观。
兴奋和不同的环境使我睡得不多,清晨即起,大哥早已出去打过太极拳。不一会,一个健康活泼的男孩子跑进书房,大叫“三爷爷”,那是我大哥的孙儿,穿着设计新颖的童装,年约四、五岁,东奔西跑,嘴里说个不停。大哥象其他的祖父一样,万事迁就,充满了含饴弄孙的快乐。正在这个时候,楼下一阵喧哗,原来是二哥从大足赶来了。他以重病之身,换了两、三次长途汽车赶来见我一面,爬了一座山坡再上一层楼,已是气喘汗流。只见我侄儿用毛巾垫在他背上,唯恐内衣汗湿受凉。见此情景,我深感子女对他的尊重与体贴。这使我想起纽约一位朋友的母亲,家资丰厚,老病时雇佣三班护士、一个厨师和一个汽车驾驶员,但这位朋友的母亲所得到的照料,远不及我二哥得到的亲切周到。至于佛罗里达州的那些无依无靠的老人,象罗汉似地列坐日光下,天天呆望着碧海蓝天,令人心寒。中国人民继承了尊老爱幼的美德,这是西方国家所不能相比拟的。
三十多年不曾回国,亲友纷纷光临。来访者中有一位是我以前的中学教师陆殿舆,现年九十一,须眉皆白。他步行到我们家来,谈风如昔。听说他正在撰写关于《左传》的著作,令人高山仰止。据我所知,在美国,九十岁以上仍作有益于社会的事的人是很少的。一个社会能对老年人不遗弃,让他衣食无缺,人尽其才,是一件值得赞叹的事。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短暂的欢乐,象一阵疾风,呼啸而逝。因为在香港等飞机费去了两个礼拜,所以在家只能逗留六天。返回香港后,吃了一顿很好的广东饭,便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与中午时全家欢笑恰好成了强烈的对比。回香港睡在柔软似云的床上,反觉不如老家的木板床,因为快乐不是单凭物质条件来衡量的。我所见百万富翁的儿女,成天往精神分析医生办公室跑的为数不少,最现代化的享受仍免不了“寒灯独夜人”的感觉!
刚离四川一天,我已经计划下一次回乡了。
1981年2月寄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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