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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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个值得注意的经济现象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第三次产业迅速发展
  罗劲柏 何祚庥
从本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一个很值得注意的新现象,那就是第三次产业的崛起。在西方的经济学以及经济统计中,常常对生产部门比较广泛地进行三次产业的分类。虽然对三次产业的具体划分,各个学派和各个国家有许多不同,但基本的内容还是一致的。比较通用的划分是:
第一次产业,以农业为主,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次产业,以制造业为主,包括矿业、建筑业等;
第三次产业,以服务业为主,包括运输、通讯、电力、煤气、自来水、仓库等公用事业的服务,商业、金融、保险业等流通方面的服务,科研、教育、新闻、广播、电视等情报方面的服务,娱乐、饮食、旅游等个人生活消费方面的服务等。
根据经济统计资料,近几十年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第三次产业发展迅速,占就业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越来越大,逐步超过第一次和第二次产业的总和。例如,日本战后第一次产业从1950年占就业人口的50.7%下降到1975年的12.7%,第二次产业从22.2%上升到35.3%,第三次产业上升最快,从27.1%上升到52.0%,就业人口超过了第一、二次产业的总和。又如美国第一次产业和第二次产业在就业人口构成方面都有下降趋势,第三次产业却一直在稳步增长,到1975年已占就业人口的68.4%,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3%。
第三次产业的迅速发展,首先出现在美国。到六十年代以后,英国、法国、西德和日本等国相继出现了这种现象,并且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促成第三次产业的迅速发展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还是工农业的现代化,生产与消费的社会化,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要求第三次产业不断发展,以满足生产部门对银行信贷、机器维修、产品运输、管理技术提高的需要和对各方面服务的需要。据法国经济学家的估算,工业部门每增加一人就业,第三次产业就需要增加三至五人为之服务。近十五年来,法国新增加的就业有四分之三是在第三次产业。
据日本经济学家分析,收入的增加和劳动时间的缩短,使杂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提高了(1960年日本国民杂费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例为32.6%,1965年为36.0%,1974年为42.0%)。而属于杂费的教育费、娱乐费的增长,相当于整个国民收入增长率的二倍或三倍的水平,这也是促成第三次产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关于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趋势,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曾指出,“在这个领域里,有一个简单的,但范围广泛和影响深远的概括,即随着时间的发展,作为社会朝着更经济的方向进步的结果是:在农业中就业的人数相对于制造业中的就业人数趋向于下降。接着制造业相对于服务业的就业人数也趋向于下降。”国外经济学著作中,常常称它为配第——克拉克定律。
此外,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还出现的一种动向是,在第三次产业中,科学教育等知识生产和金融、保险、市场情报等行业发展更快,交通、动力、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就业人口和产值的绝对数量还在不断发展,但所占比重变化较慢。
在教育经费的增加上,这一趋势尤为突出。五十、六十年代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都增加了教育经费,在多数情况下,其增长速度都超过其他方面的支出。1960——1975年间,法国的高等教育费增加了约3倍,美国和英国增加了4倍,西德增加了6倍,日本则高达10倍!
怎样理解发达国家出现的这种新现象?从自然科学观点来看,一切生产不外乎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生产。所谓第三次产业主要是指能量和信息的生产和服务。同时,现代科学技术使消费已不局限于物质生活资料的消费,而是进入了能量消费和信息消费的时代。从生产和消费的观点来看,人类必须首先解决衣食住等物质生活的基本需要,然后才能从事精神生产。要能充分满足人类在精神消费上的全面需要,必须有强大的物质生产为基础。所以历史的发展便表现为如下的顺序,首先是农业、牧业、渔业等维持人类基本生活的第一次产业得到了发展,其次是为创造强大物质基础的第二次产业得到了发展,而在存在强大物质基础的条件下,第三次产业就又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中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的科学、教育发展得最为迅速。一些未来学家估计,到二十一世纪,教育将是第一位的产业。这一估计是否成为现实,虽未可知,但是这一发展趋向,值得注意。
第三次产业的迅速兴起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问题。首先是生产部类的划分。在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中,通常把生产划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但这是仅从物质生产来作划分的,未包括精神生产或知识生产在内。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不仅仅体力劳动创造价值,脑力劳动也创造价值。看来,在再生产理论中是否可以考虑至少增加一个部类,第三部类,即以知识生产或信息生产和服务为主的一个新的生产部类。探讨这一新的部类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将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理论问题。
其次,这一新的经济现象的出现还将深刻地影响到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和策略。第三次产业的迅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引起知识分子在整个工人阶级队伍中所占比重的迅速增加。美国现在从事脑力劳动为主的所谓“白领工人”,与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的所谓“蓝领工人”的比例已达到5∶4,“白领”超过了“蓝领”。并且,由于知识分子人数的大量增加,除少数高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外,大多数“白领”和“蓝领”间的生活差别正在缩小或已相当接近。各国马克思主义党都需要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工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未来,显然也将出现知识分子所占比重日益增长这一必然趋势。这就更要明确,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来说,应从这种经济现象中吸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等各行各业。从整个发展历史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在第一次产业有了相当发展后,才去迅速发展第二次产业和第三次产业的(虽然这是不自觉的发展,但这是在满足了一定的经济需求下所出现的规律性的现象)。我国目前农业尚未过关,人口多达十亿,还不能完全满足维持正常营养水平的需要。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大国不能不考虑以农立国,不能不按农、轻、重的顺序来安排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的问题是,要在实际行动上而不是在纸面上按照农轻重的顺序来发展国民经济。
第二,必须看到现代化经济要大力发展第三次产业的共同趋势。在发展第一和第二次产业的同时,必须十分注意发展为它们服务的第三次产业。
在经济发达国家中,交通、运输和电力、煤气等部门的产值和就业人数的比重,先是增加较快,以后就基本稳定在一定的比例上。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往往因为这些部门薄弱而严重影响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们的现代化建设,现在也是痛感铁路、港口、公路、航运和通讯等部门的落后,痛感燃料、电力不足而严重拉了生产的后腿。这些都是“先行”部门,只有让它们得到优先发展,才能推动整个经济的迅速发展。
在经济发达国家里,金融、保险、市场情报、房地产等部门的就业人数一直在增加。这里面,有一部分是带投机性的非生产性活动,是资本主义的腐朽性寄生性的产物,是我们社会主义经济所不取的。但是,象银行、保险、市场情报等业务是生产和管理社会化、现代化的一种客观要求,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生产和金融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使银行几乎成了全社会的帐房,是整个社会再生产所必需的,我们也应该重视这些部门的发展。
许多国家科学、教育等部门发展最迅速,政府和企业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我们国家必须具有远见,重视科学和教育的发展,尽可能增加科研和教育的投资。
第三,第三次产业大都是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的产业。发展这些产业除需要一定的房屋建筑外,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较少,能容纳的劳动力较多,创造的价值较高,能直接为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服务。我国有十亿勤劳、勇敢而又有智慧的人民。发展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的产业将是我国经济的一大优势。由于过去对直接为人民生活消费服务的商业、饮食业等广泛的服务行业的忽视,这些行业的就业人数和服务网点大量减少,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据估计,只要加以重视和少量投资,只是恢复到1957年前的情况,就可以增加就业人数三、四百万,这是一个很大的吸收劳动力的潜力。发展农村集镇,大量的是要发展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第三次产业,它能容纳的劳动力就更多。知识密集的产业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批新兴产业。例如,在美国计算机软件的生产已成为一大产业。随着计算机应用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日积月累,形成了一种新的宝贵的知识资源,它的价值超过了计算机本身,甚至成为计算机体系的最主要价值。1971年,美国全球军事指挥控制系统的计算机硬件费用为1亿美元,而软件费用高达7.2亿美元。又如,美国目前把加速器束流应用于工业和医疗保健,所得到的年产值已达193亿美元。由加速器提供的生产和服务的总产值,大约相当于加速器本身销售额的100倍,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1%。我国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重视这类知识密集的“尖端工业”的发展。
总之,在我国未来发展中,不仅要考虑到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还要考虑到人民对能量和信息的需要,考虑到人民的文化需要。在制订长远规划时,更应高瞻远瞩,从我们的实际情况出发,注意第三次产业中各部门的发展,使我国经济能顺利地转到现代化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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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答读者问

  关于判处死刑的反革命犯能否适用缓刑问题
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复之就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有关法律量刑的一些规定答记者问时提到,“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依照刑法第四十三条,‘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江青、张春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的读者来信提出疑问,认为林、江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犯了反革命罪,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否违背刑法的有关规定?为此,我们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法律室对这个问题答复如下:
刑法对拘役、有期徒刑的缓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是不同的。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又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由此可以看出,这里所讲的缓刑,是指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缓刑,并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第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是专指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反革命犯和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对于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或者判处无期徒刑的,则不管是反革命犯还是其他刑事犯,都不能缓刑。至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属于不同的情况。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彭真同志在《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中指出:“我国现在还不能也不应废除死刑,但应尽量减少使用”,“为了贯彻少杀的方针”,“还保留了我国特有的死刑也可以缓刑的规定”。这就是说,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必须判处死刑,但为了贯彻少杀的方针,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就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刑法第六十九条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的规定,并不是指对判处死刑的反革命犯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还应说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关押,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只是不立即处死,仍然要关押,进行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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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评

  评刘国光著《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
  王凌飞
研究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早在五十年代后期六十年代初期,刘国光就运用马克思再生产原理,以我国当时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背景,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论文。其中一部分收集在我们评论的这部著作中。这本书,围绕社会主义再生产类型、经济增长速度和比例、再生产公式以及固定资产再生产等问题,做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证明,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一个重要方面,是要从理论上明确社会主义再生产的类型。过去很长一个时期,由于受自然经济观点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对这个问题认识并不明确,不能妥善处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外延的扩大再生产和内含的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关系,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许多消极后果。这些问题,书中有比较详细的阐明。
作者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对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这两种类型的再生产,对社会主义经济都是重要的。作者指出,社会主义再生产属于扩大再生产的类型,但假如不顾简单再生产而盲目追求扩大再生产,也会使扩大再生产失去牢固的基础和前进的阵地。在经济计划工作中,应该本着先简单再生产、后扩大再生产的原则,先安排好当前生产,后安排基本建设,先安排好现有企业的更新改造,后安排新建扩建,防止出现用扩大再生产挤简单再生产,以新建扩建挤更新改造的不正常现象。
过去我们只注意外延型的扩大再生产,而对内含型的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提到扩大再生产,总是想增人、增投资、上新项目,而不注意提高效率,不注意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结果,助长比例关系失调,经济效果降低,造成经济发展的被动。作者在当时就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再生产应以内含的扩大再生产为主要特征,以提高经济效果为主要手段,方能达到经济的稳定增长和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作者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不少精辟的分析,今天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规定恰当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比例关系。作者联系一系列制约条件,依次从劳动力、生产基金、劳动力与生产基金的结合这三个方面,考察了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发展速度的诸因素及其作用。
作者在分析生产基金增长速度的规律性时,考察了一系列因素。国民收入增长速度与社会总产品增长速度,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是相同的,积累基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提高时,积累基金可以较多地增长,同时人民生活也能够适当提高。但是,在一定的生产水平和生产结构的条件下,不适当地扩大积累基金的比重,不仅会使积累基金的实现得不到充分的生产资料保证;而且投入积累的社会基金通过种种中间环节向消费品购买力的转化,也会得不到充分的消费品供应。生产性积累在全部积累中的比重,也要适当。不然的话,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影响生产性积累不能充分发挥效益。
影响社会产品增长速度的另一方面的因素是生产基金的利用效果。作者从产业结构的变化、新建扩建改建的比例、不同类型的技术进步、生产力的地区布局等等方面,考察了影响社会生产基金利用效果的各项因素。提高生产基金利用效果是今后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途径,作者的研究成果,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很有参考价值。
作者还从数量关系上对速度与比例的关系这一复杂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出了一个数量模式,计算了两大部类投资比例、扩大再生产速度和平均消费水平的各种可能结合的情况,根据它可以判定怎样的比例必然引起怎样的速度,怎样的速度又必然要求怎样的比例,怎样的速度和比例才是最合适的。作者对速度和比例的研究有独到见解,一家外国杂志曾誉之为“刘国光的经济成长理论”。
书中最后一组文章考察了固定资产再生产问题。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不是一次性的消耗,所以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更为复杂。作者认为,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不能只用单位时间内的生产能力来表现,必须辅之以一个能够把可用时限变化因素反映在内的生产能力指标,这就是生产能力累计余额。在国民经济长期计划的编制中,计算生产能力累计余额,对于确定再生产速度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价值形态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更加复杂。一方面,固定资产的价值由于渐次损耗区分为完全价值和净余价值;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的价值,由于再生产它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新技术出现而发生贬值,又区别为原始价值和重置价值。作者详细分析了固定资产这几种价值表现的相互关系,以及每种价值表现形态对于从不同角度观察固定资产动态的意义。
对于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是否要由提取折旧费来补偿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作者认为,应当根据无形损耗的不同性质,分别解决。对于因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引起的原有固定资产价值的贬值,不必从折旧提成中取得补偿;但对于因新的效能更高的机器设备的大量出现而使原有固定资产提前更新所造成的使用寿命缩短的损失,则应以提高折旧率取得补偿。
固定资产再生产的又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新建扩建)同现有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之间的比例关系。作者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角度探索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新建扩建)往往同强调数量与速度相联系,而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则主要同质量和效果的提高相联系。作者的研究,把前述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关系的原理更加深入化和具体化了。此外,作者还从折旧基金的利用方面探索了这一关系,从中发现了一些有趣的数量联系: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速度越高,再生产的周期越长,则折旧资金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份额就越大。这种数量关系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中固定资产再生产资金的计划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上面概括式评介中,可以看出,这本书是一部有创见的著作。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作者突破了当时我国经济学界一般多限于质的分析的框框,深入到经济过程的内部,从质量与数量的统一上对社会主义再生产的规律性进行了探讨,为这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开了先声。此外,本书对经济过程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方法,对当前的经济理论研究和经济工作,都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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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怎样理解“进一步,退两步”
  一凡
《人民日报》3月6日八版刊载了一篇短文《跼伏奋飞》,讲进退之理,说明“退是为了积蓄力量,以作更大的进”,立意倒也不错。但不知为什么,作者却引了列宁的“进一步,退两步”作为开头来点题,这就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了。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作者文中指的显然是列宁的名著《进一步,退两步》。但是,列宁这里说的“进一步,退两步”,毫无跼伏奋飞的意思,说的恰恰是真正的倒退。大家知道,1903年7月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结束了小组习气,建立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多数派即布尔什维克在大会上取得了胜利,运动明显地进了一步。但是大会一结束,少数派即孟什维克进行了派别活动,夺取了党的中央机关报《火星报》。党内被击溃的机会主义派又对革命派占了优势。这正是进了一步,退了两步。面对这种倒退现象列宁说:“进一步,退两步……在个人的生活中,在民族的历史上以及政党的发展中都有这种现象。革命的社会民主党的原则,无产阶级的组织和党的纪律,必定获得完全的胜利,怀疑这一点,即使是怀疑一分钟,也是一种罪大恶极的意志薄弱的表现。”(《列宁选集》第1卷第509页)我们国家目前经济调整中的退,同列宁当时所说的退,显然不是一回事。
其实,即使不查历史,从字面上看应该说也是清楚的。世界上不论什么人,如果真要按这种方式行走,进一步,退两步,那只能越退越远,永远也前进不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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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将出版
胡绳的新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是一部史论结合的学术著作,在论述中国近代重大政治事件的前因后果和经验教训等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本书分上下两册,即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邓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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