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1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财政信贷统一平衡中的一个问题
黄菊波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来分担财政困难,从根本上说,不是一条出路。银行在信贷资金确有来源的情况下,可以发放一定额度的中短期贷款,支持老企业挖潜改造。有些时候,银行资金表现充裕,是由于财政分配出去的一部分资金买不到适用物资存入银行,或居民手中的一部分钱因市场商品供应不足存入银行,这实际上是信用膨胀,是一种虚假的充裕。在这种情况下,动用信贷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危害很大。
有的同志认为财政有困难,可以由银行来分担,主张把原来由财政拨款的流动资金和一部分挖革改资金改由银行贷款去解决,财政发生赤字用向银行透支办法来弥补。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用银行信贷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是不是一条出路。
当财政发生一时性的困难,而信贷资金确有富裕,可以通过统一平衡,收回一部分银行信贷资金,或者向银行透支来进行弥补,在财政经济情况好转后归还银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不能再用这笔资金发放贷款,而应紧缩银根,保证信贷收支平衡。用这种办法弥补财政亏空,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权宜措施,并且数量也是有限的。
银行信贷基金是国民经济各部门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从历史上看,银行贷款光靠吸收企业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农村人民公社存款和居民储蓄等短期信用,是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的。这个不足部分就是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之间的差额,要由财政拨付信贷基金来给与保证,使之实现信贷资金的平衡。我们过去每年根据生产、流通的扩大,都要增拨一部分流动资金和信贷基金。现在,我们不仅要减少、甚至不再拨付流动资金和信贷基金,还把一部分财政拨款转由银行负担,并向银行透支大量款项来弥补财政赤字,实质是抽回信贷基金来弥补财政,显然银行是无力承担的。可见,用银行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从根本上说,不是一条出路,决不能不切实际地把希望寄托在用银行信贷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上。
应当指出,实行财政、信贷统一平衡的中心问题,就是生产和流通扩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合理安排问题。在这一方面,我们也发生过分配失误。这种失误主要表现为预算内增拨流动资金(包括增拨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基金)不足。这种失误通常是由于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被迫削减流动资金拨款,使生产和流通扩大所必不可少的流动资金得不到保证,实质上也是国力与建设失平的一种表现。“一五”时期,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和流动资金拨款之间的比例是100∶25(即基本建设支出100元,流动资金支出为25元),其中,1956年则为100∶7.7,两者之间的合理比例被破坏了,造成了流动资金供应不足,物资供应紧张。1958——1960年,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与流动资金的拨款比例为100∶10.6;1961——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压缩基本建设投资,使两者之间的比例调整为100∶ 30。十年动乱期间,再次破坏了这一正常比例,又下降为100∶13.6。上述几个时期,基本建设投资与流动资金拨款之间比例关系的变动趋势,同我国经济建设几经曲折在时序上是一致的。这不是偶然的巧合,它反映了基本建设投资同流动资金拨款的比例关系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存在着内在联系,它证明了财政与信贷必须实行统一平衡,财政必须保证银行信贷基金有可靠的来源。这些历史数据再一次证明,那种认为可以大量抽掉银行信贷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的主张,是没有根据的。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进行分析。银行信贷资金大部分是短期信用,具有周转使用的特点,是生产、流通中周转物资的货币反映。用银行信贷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实质上是抽掉生产、流通中的周转性物资来用于基本建设和其它财政性开支。这里,不难看出,多少银行信贷资金可以用来弥补财政赤字,是受到生产、流通中可能腾出的周转性物资这一数量制约的,也就是受到加速流动资金周转的可能性所制约的。超过了这一可能性,挪用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周转物资来搞基本建设和其它财政性开支,势必使建设规模超过国力,引起比例失调。
在财政发生巨额赤字的情况下,为什么有些同志产生银行资金充裕的错觉,而认为可以用银行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和发放基本建设贷款呢?这是由于他们对于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信用膨胀现象,缺乏应有的认识。
什么是信用膨胀呢?就是贷款的投放超过了生产和商品销售的增长,发放了一部分没有物资保证的贷款。
信用膨胀是怎样产生的?一条是财政分配出去的资金买不到适用物资就存入银行,变成了信贷资金来源;一条是居民的购买力因市场商品供应不足,有的存入银行,有的变成了手持货币。从这两条看,银行集中起来的信用资金的增加,有一部分并不是正常的存款增加,它所代表的物资是不适销的积压物资,甚至不代表物资。银行把这笔资金发放出去,这笔资金又去冲击市场,抢购适用物资;有些资金花不出去,又派生出新的存款。如此循环往复,形成和加剧了信用膨胀。
从财政资金分配看,因为生产结构比例失调,财政收入中有一部分不代表符合需要的物资,甚至有一部分是无用的物资,没有价值的物资。财政集中的这一部分虚假收入是怎样形成的呢?一部分生产企业生产的物资质量低劣,规格品种不符合要求,甚至根本没有使用价值。商业部门和物资部门执行统购包销制度,或者为了维持这些企业的生产,不得不进行收购,而由银行向商业部门和物资部门提供这笔收购资金的贷款。商业部门用这笔资金收购工业部门的物资,工业部门又用这笔资金上交税利,财政再把这笔虚假的收入分配出去,因为这笔收入没有适销物资保证,由此使银行增加的存款再发放出去,这就引起了信用膨胀。信用膨胀形成财政虚假收入,并掩盖了财政收支虚假平衡;财政虚收实支,又加剧了信用膨胀。这种信用膨胀往往使人误以为银行资金充裕,误以为可以继续扩大基建规模。有些同志正是由于不了解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信用膨胀,不了解信用膨胀的实质,因此,总觉得可以用银行资金来多搞一些基本建设,来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其实,这是一种不自觉地采用信用胀膨的政策来扩大建设规模,加剧国力与建设规模失平的做法。
在1958年到1960年的“三年大跃进”时期,就曾经出现过这样的问题。那时一度显得银行信贷资金很充裕,一些银行敲锣打鼓地把资金送到企业去,用膨胀了的信贷资金去支持扩大基本建设,去支持商业部门和物资部门大购大销,甚至连“指塘买鱼”、“指山买矿”都给予支持,后来处理遗留问题,发现银行信贷资金有一部分已经投入到基本建设中去而无法收回;有的被用来储藏了一些质量低劣甚至无用的物资,变成了呆帐而无法收回。最后,由财政核销的损失达几百亿元,消除了三年中累积起来的信用膨胀所造成的损失,也揭开了财政收入虚假的“谜”。十年动乱中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钢材和机电产品的大量积压所占用的资金,无疑也有银行信用膨胀所提供的资金来源。历史经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有时银行资金充裕只是一种假象,这种日子是不会长久的。从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相互关系看,银行和财政是一条“连裆裤”,有时表现为这一支裤脚里比较满,那一支裤脚里比较空,而两支裤脚里的真正具有物资保证的资金总量是不变的,不能因为这支裤脚满,就想放手花钱,而不管那只裤脚空不空。由于财政分配过大,或者信用膨胀所造成的严重的经济损失,最终都必须由财政信贷的统一平衡来处理。
财政赤字同信用膨胀的关系更为显见。财政分配出去的没有物资保证的支出存入银行,银行又发放出去,由此形成信用膨胀。财政赤字用向银行透支的办法来进行弥补,又派生出新的没有物资保证的存款。银行再把这种存款发放出去,又会引起新的信用膨胀。这就是说,用信用膨胀来弥补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又加剧信用膨胀,最后逼着银行大量发行货币,造成通货膨胀。我们对于信用膨胀的这种性质和危害,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可以被信用膨胀所形成的银行资金虚假充裕所迷惑,而不自觉地采用信用膨胀的政策。在财政出现赤字的情况下,应当实行紧缩信用的政策。银行在信贷资金确有来源的情况下,可以发放一定额度的中短期贷款,以支持老企业挖潜改造。但是如果因为基建投资不足,而总是想从银行资金上打主意,不顾一切地扩大基本建设,无疑是火上加油,势必加剧国力与建设的失平,妨碍国民经济调整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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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法
齐平 梁超伦
平衡与不平衡是事物内在矛盾关系中的两种形态。平衡是指矛盾双方或诸方的正反相当或协调吻合的关系,不平衡则是指矛盾双方或诸方的正反不当或失调不合的关系。由于事物的矛盾双方或诸方在又统一又斗争过程中形成此长彼消和彼长此消的变化关系;所以,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就必然会有时表现为平衡,有时又表现为不平衡,平衡和不平衡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平衡不仅包含着不平衡的因素,而且是由不平衡发展而来的;反之,不平衡不仅包含着平衡的因素,而且是由平衡发展而来的。当矛盾关系处于平衡状态时,由于矛盾双方或诸方各自力量的变化不均,就必然要打破原来的平衡关系,而为不平衡所代替,这就是矛盾由平衡向不平衡的转化;反之,当矛盾关系处于不平衡时,也由于矛盾双方或诸方各自力量的变化,又会造成一种新的平衡,这就是事物矛盾由不平衡向平衡的转化。
既然平衡与不平衡的相互转化是客观的、必然的,那么,我们就要在这种相互转化中去认识和把握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而不能以静止的、孤立的观点去看待它们。当事物在平衡中顺利发展时,我们就要积极维护和促进这种平衡;而当这种平衡在事物前进到某一阶段而阻碍事物的发展时,那么我们就要积极地突破原有的平衡,建立一种新的平衡。客观过程中出现的平衡与不平衡都具有二重性。一般来说,新平衡总起着推动作用,而旧平衡总起着阻碍作用;新的不平衡在打破旧平衡时,总起着推动作用;而旧的不平衡在破坏新平衡产生时,总起着阻碍作用。因此,在平衡与不平衡的相互转化中,我们决不能笼统地、片面地断言平衡与不平衡何者好,何者坏;何者起促进作用,何者不起促进作用;何者“积极”,何者“消极”。所有这些情况,都只有客观地、全面地、具体地进行分析研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正确认识和把握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对于发展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建国三十一年来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特别是要重视综合平衡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我们要端正对平衡的认识,克服过去对平衡的某些形而上学的偏见。长期以来,由于把平衡只看成是静止、量变、相对性和同一性,于是,往往把平衡看成是消极的、保守的,把不平衡看成是积极的、革命的,致使人们不敢讲平衡。谁要是一讲平衡或强调一下平衡,就被横加罪名,甚至被扣上右倾保守的帽子。林彪、“四人帮”一伙就是这样干的。他们在政治上破坏安定团结,在经济上破坏综合平衡,使国家和人民吃尽了苦头。这种沉痛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牢牢记取。如果主观地把起促进作用的平衡看成是消极的、保守的东西加以反对,或是主观地把起促退或破坏作用的不平衡看成是积极的、革命的东西加以推崇,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摘自《哲学研究》198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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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怀念吕振羽同志
侯外庐
吕振羽同志与世长辞了。噩耗传来,我悲痛难言。振羽同志是我们党的忠诚战士、我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的逝世,对于我们党和我国史学界是一个损失。就个人而言,我和振羽有将近半个世纪的友谊,是史学战线上的老战友。尤其在“史无前例”的浩劫中,我们都是无辜的受害者,而振羽比我受害更深;但我们又都是劫后的幸存者。他的逝世,使我失去了朋友、战友和知音,我怎能不仰面而哭啊!
我和振羽同志差不多二十年不见面了,直至今年4月参加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时,我们才有幸一见。虎口余生,久别重逢,我们格外高兴。振羽同志特地翻检出他在重庆时期写给我的一首诗加上跋语,请江明同志代书赠我。他在这首题为《歇马场访外庐未遇》的七言中,深情地写道:“独步寻君歇马场,柴门深锁炊烟香。嘉陵急涛笼白瘴,半为琐事半文章。”语云:“外庐老友:皖变前夕在渝,某次去歇马场访兄不遇,赋七言一首,不知兄尚忆及否?振羽·八○·四·七日。”我怀着极大的喜悦接受了这份凝结着深情厚意的礼物。在历尽艰难曲折之后,我感到历史的命运又把我们紧紧连在一起了,满心希望这次见面之后,我们还能有机会促膝长谈,共诉衷肠。万万没有料到,京西一见,竟成永别。振羽同志,你离开得太快了,我们还有多少话要说啊!
振羽和我相识于三十年代初的北京。当时,李达同志和我一同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振羽同志也在北京从事革命活动。由于他和李达同志有师生之谊,过从甚密,因而我也得以和他相识。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先后来到重庆。振羽在复旦大学任教,我在《中苏文化》杂志工作。他家住在北碚,我家住在歇马场,两地相隔虽有二十余里,交通不便,但我们仍然经常往还。振羽有时偕同夫人江明前来,有时和其他同志一道来,有时他独自来。前述振羽给我的诗中说,“独步寻君歇马场”,就是他单独来找我的。在皖南事变前夕,国民党蒋介石正在发动第二次反共高潮,当时的重庆笼罩着一片白色恐怖,振羽亲自来找我是有事需要商量的。很不凑巧,他那次来歇马场,适逢我因事外出,未能见面。我们往常见面时,总是要谈时事,谈文章,也谈个人生活琐事。振羽在渝期间,我曾约请他为《中苏文化》写过好几篇文章。他的《五四运动的历史意义和教训》一文,就发表于皖南事变前夕1940年12月出版的《中苏文化》6卷3期上。皖变之后,振羽奉命转移。他在离渝之前,特地到中苏文化协会找我。他告诉我,他要去新四军。我说,很及时,很赞成。他把这次辞行看作最后的告别,表示他奔赴敌后,抗战到底的决心。
然而,形势的发展出乎我们的预想。四年之后,抗日战争胜利了。又三年,我们的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打败国民党法西斯统治的决定性胜利。1948年,我和郭沫若同志等从香港乘轮到达东北解放区。当我们途经安东去沈阳时,恰好振羽同志正在辽东省委工作。他代表省委热烈欢迎我们。老朋友胜利重逢,真是兴高采烈。
全国解放后,振羽同志任东北人民大学校长,我任西北大学校长。后来,我们又都先后调来北京工作。这样,我们就能不时在各种场合见面交谈,直至1961年我们还一起参加过庄子思想讨论会。1963年初,振羽在参加王船山学术讨论会后,突然横遭拘捕。当时我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连一些负责同志也摇头不知。对此,我一直茫然不解。打倒“四人帮”之后,他的冤案得到平反昭雪,真相大白。
振羽同志不愧是一位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野心家、阴谋家为了构陷刘少奇同志,而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振羽投入监狱。振羽同志蒙冤在狱中度过了十几个寒暑的艰难岁月,身体受到极大摧残,但他始终对党忠贞不渝,对马克思主义坚信不移,对同志有火一般的热情,而对敌人和一切邪恶势力则有旋风般的仇恨。他不怕威逼,不受利诱,绝不向林、江、康、陈这伙权势者们低头。他在狱中大义凛然,经常高喊:“打倒托匪陈伯达!”“打倒法西斯!”“打倒伪造历史的恶魔!”“中国共产党万岁!”“马克思主义万岁!”“一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万岁,不朽!”这些爱憎分明、铿锵有力的口号使狱中的难友为之震惊和感奋。宋人欧阳修说过:“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振羽同志就是我们党内敢于和林彪、“四人帮”封建法西斯势力作殊死斗争的谔谔君子。他这种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为真理和正义而斗争的革命精神,的确是永垂不朽的。
振羽同志是革命老战士,也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早期拓荒者。从二十年代末开始,振羽同志一面从事革命活动,一面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中国史研究。他对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进行过广泛而艰苦的探索;在旧史学的莽原上,披荆斩棘,为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开拓道路。1934年,他的第一部史学专著《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问世。它依据当时所能见到的地下考古资料和古籍记载中的神话传说,应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比较系统地论证了商代以前的中国社会也是无阶级的原始共产制社会。李达同志于同年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指出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坚决的确认奴隶制度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的阶段”,二是“探求中国史前社会的一般特征,对于这一历史时期,整理出一个整然的系统”。前一特点反对了当时托派理论家否定中国奴隶制存在的谬论,后一特点打破了当时资产阶级史学中的“疑古”风,从而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真确性。1936年,他又出版了《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一书,运用大量史料进一步论证了他所持的殷代奴隶社会说和西周封建论。振羽同志在从事社会史研究的同时,还注重于思想史研究。1937年出版了他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系统地叙述了从有文字可考的商代以迄鸦片战争时期的政治思想(包括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在重庆时,振羽又撰写了《中国社会史诸问题》一书,对十余年来学术界关于中国社会史大论战做了总结性论述。同时,他遵照周恩来同志的指示,着手编写《简明中国通史》。1941年出版了它的第一分册,1948年出版了全书,成为我国最早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写成的通史著作之一。随着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振羽又开始民族史研究。1948年,他的《中国民族简史》一书出版,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民族史研究开辟了新领域。他在这方面的成绩,曾经得到周恩来同志的表彰。总之,振羽同志作为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拓荒者,他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全国解放后,振羽在繁忙的公务之余,仍然积极从事历史研究,整理出版了多种著作,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孜孜不倦地致力于新中国历史科学的发展和繁荣。即便在他失去自由的日子里,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仅凭两份报纸,连续写出了二十余万字的《史学评论》。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笔史学遗产。象任何有成就的著作一样,振羽同志的史学论著也难免有不足之处。但是,只要我们全面地加以衡量,就会看出他在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上的贡献是重大的。
在史学战线上,振羽同志始终是战斗的唯物主义者。早在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中,他旗帜鲜明地批判各种伪马克思主义流派,揭露他们假借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词句,来取消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以否认中国历史上奴隶社会的存在,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以所谓“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来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等等。与此同时,他还批判以胡适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唯心史观。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他和陈伯达的斗争。陈伯达当时反对中国经历过奴隶制社会阶段的科学论断。他在1935年写的《殷周社会略考》一文中,开头就用嘲讽的口吻写道:“有些历史原理论者以为古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如果从氏族社会脱胎而后,没有一个奴隶社会的阶段,则中国历史便将成为不可思议。”接着他便指名攻击振羽在《史前期中国社会》一书中关于殷代为奴隶社会的论点。振羽即在其所著《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一书跋语中驳斥了陈伯达所谓“历史原理论者”的指责,并在书中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还要提一下,就在这时,陈伯达在署名周金的《评郭沫若讲“中日文化交流”》一文中,又责难郭老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只看到了一般,把中国的历史发展机械地公式化了”。他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包括奴隶制在内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看作“公式主义”。正亡命日本的郭老回敬了陈伯达的这一谰言。他说:“请周金先生安心:我从不曾‘把历史发展的一般法则抹杀’过,更不曾‘完全从历史唯物论走开’过。……向公式的归纳也好,由公式的演绎也好,总要求公式之为正确的公式。好在我们的先觉者们已经替我们归纳出了好些正确的公式来,我们目前就来做一个忠实的‘公式主义者’,也是可以不必怕人笑话的。”(《质文》2卷2期)振羽同志后来回顾说:“当时在这个史学斗争的过程中,郭沫若是起了一定程度的旗手作用的。他是最先应用历史唯物论来系统地研究殷周社会的。我们都是后起者,追随他上去的,或者还可以说是他的私淑弟子。”振羽同志和郭老虽然在某些学术问题上也有过争论,但在共同斗争中他们是并肩战斗的。
在十年浩劫中,林彪、“四人帮”一伙对身陷囹圄的振羽同志威逼利诱,软硬兼施,企图从他口中得到诬陷少奇同志的所谓“材料”。然而,振羽同志义正词严告诉他们:“我要坚持自己的历史真实,也要坚持他人的历史真实。伪造历史是没有好下场的。不论是伪造自己的历史,还是伪造他人的历史,都只会受到历史的惩罚。”他甚至愤怒高呼:“打倒伪造历史的恶魔!”他已做好准备,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捍卫历史的真实,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在狱中得悉少奇同志蒙冤被永远开除出党时,他愤然赋诗:“二十世纪风波寒,三顶帽子绝代冤。忠奸功罪全颠倒,吁天辩诬董狐篇。”他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横加罪名,敢于为我党历史上这个最大的冤案伸冤辩诬,真不愧是二十世纪新中国的董狐!他和那些好作谤书,专写秽史的丑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振羽同志和我们永别了,他的革命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是值得我们学习和纪念的。(原载《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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