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违犯财经纪律偷税截利
哈尔滨啤酒厂有关人员受到处分
本报讯 哈尔滨啤酒厂去年以来,弄虚作假,偷税截利55.5万余元,并请客送礼、滥发奖金,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根据群众揭发,经省、市联合调查组检查核实,错误严重。黑龙江省委纪委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去年5月,该厂销售科副科长戴玉江和财务科副科长徐其安征得厂长、副书记秦世善同意,以安排待业青年名义,向香坊区工商局申请成立“产品试销部”,骗取了营业执照,还得到香坊税务分局对“产品试销部”免征工商所得税三年,工商税观察一年的照顾。“产品试销部”开业两个月获利10余万元,经市财政局同意,利润由国家与工厂按比例分成。实际上,厂子利用“产品试销部”这块招牌,零售啤酒,把生产价与零售价的差额利润截留下来。自去年9月开业至今年6月,共偷漏税金161,680余元,截留利润242,530余元。去年,该厂翻修酿造车间房屋、自制不锈钢汽车酒罐等,按规定这些开支应分别从年终大修理基金结余和企业更改基金中列支,但是,他们把这些开支都摊入成本,又截留国家利润150,860余元,共偷税截利55.5万余元。
该厂还随意用“样品”为名请客送礼、拉关系,仅去年1月至今年6月,就报销“样品”酒和成品酒保管损失4,328箱,核成本价1.41万余元。
此外这个厂除职工应得奖金外,还巧立名目,超发奖金13.41万多元。
有关部门决定:对这个厂偷漏的工商税,除补税外,处以两倍罚金,应缴税款和罚金360,132元,应缴利润60,865元,限年底前收缴国库。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厂党委副书记、厂长秦世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职工作;厂党委书记黄慧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原厂销售科副科长、“产品试销部”负责人戴玉江、厂财务科副科长徐其安,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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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携手并进振兴中华体育事业
12月2日上午,来京参加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的体育界代表聚在一起,共话我国体育事业之今昔。他们做了一个统计,今年前11个月,我国运动员共获世界冠军26个,有10人次打破8项世界纪录,1人次平1项世界纪录,在国际比赛中共获金牌250枚。谈着这些成绩,委员们兴奋不已,也不禁想起台湾的体育同仁。74岁的体育界前辈、江苏体委副主任徐镳说,“我国体育健儿荣获世界冠军,不仅是大陆人民的光荣,也是台湾人民的光荣。今年夏天我到美国探亲,见到了从台湾去那里的一些老朋友和他们的亲属,他们对大陆运动员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无比高兴;就象对台湾少年棒球等运动取得的成绩一样感到自豪;也为海峡两岸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同场竞技欢欣鼓舞。”
曾经在台湾被誉为“神枪手”的马晴山委员说,当年他在台湾听说大陆女运动员郑凤荣打破了世界女子跳高纪录,这个消息震动了台湾体育界,他和朋友们都暗自议论:“新中国了不起,体育事业前途无量!”马晴山还说,他在台湾当射击运动员时,连子弹都少得可怜。最近他听说,他在台湾的登山界老朋友张铭清在《联合报》上发表文章说,“登山难,找钱更难。”对老朋友的困境他十分理解。
委员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祖国尽快统一,海峡两岸体育工作者携手并进,共同为振兴中华体育事业做出贡献。 崔晓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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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同胞蔡鸿振(前右一)到他祖籍福建晋江县探望众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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