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岳阳县委接受群众监督改正错误
编者按 在广大读者的批评帮助下,岳阳县委纠正了县委办公室那个“官官相护”的《答复》的错误,对县畜牧水产局的大吃大喝问题,作了严肃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并对县委在处理这一问题中的不足之处,作了自我批评。这种态度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事实证明,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只要我们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有了错误勇于作自我批评,并迅速改正,我们的党风是一定能够搞好的。
就《人民日报》5月28日四版刊登的匹夫同志写的《刘局长带的什么头?》的批评信和县委办公室的那封不象样的《答复》信,县委常委几次召开专门会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了自我批评,并表彰了匹夫同志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精神。还指定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农办、县财税局等组成调查组,对县畜牧水产局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事实证明,匹夫同志所反映的情况完全属实。畜牧水产局于去年10月,用1,200元购买了老黄牛4头,准备作耕牛血防7505解剖试验用,在国家预算经费中报销了。但这4头牛根本未作任何试验,在今年1月18日宰杀后,每斤作价2角,分给了干部职工,只收钱104元多,剩下的牛肉在开会时吃光了。去年8月购买肥猪9头,花钱840元,在地方财政拨给的品种改良费中报销了。9头猪喂了4个多月,于今年1月16日宰杀,每个干部职工分肉20斤,猪油1斤,每斤作价3角,收钱470多元。牛肉和猪肉共收钱570多元,都转入“机关生产收入”。今年1月16日至2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按规定只应开支伙食费272元,实际开支了615元,包括春节会餐在内,超过了伙食补贴340多元。春节会餐,另花钱146元,添置火锅、酒杯。除此,还查出一些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
畜牧水产局局长刘鑫桥同志,开始对上述问题没有正确认识,甚至向上级党委写信,否认事实。经过反复核实和多次批评教育,他才有所转变。为了严肃党纪,伸张正气,挽回影响,县委常委研究决定,报请地委批准,给予刘鑫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上坚决退赔,低价分掉的牛肉按市价补差,低价分掉的猪肉按成本折价补差。添置的火锅、酒杯交财政部门处理。
党风问题,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过去,我们县委虽然采取过措施,也作过规定,但由于认识不足,决心不大,对不正之风,口里喊得多,检查处理少,存在着涣散、软弱的状况。县委办公室的《答复》就是一个例证。这个《答复》官官相护,压制批评,助长了歪风邪气。
最近,我们学习了六中全会文件和党的《准则》,决心与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县委常委的同志,与不正之风有关联的,作了检讨,经济上已退赔。我们重申了关于纠正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并将畜牧水产局的问题通报全县,教育干部以此为戒,主动检查清理经济上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感谢党报和广大读者对我们的教育和帮助。
中共湖南省岳阳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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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协作网的“妙用”
化工部14城市协作网,本是为了互相学习而组成的,做的时候走了邪道:借协作之名,行吃喝玩乐之实。今春情报组组织互相参观学习,每到一处,竞相比赛谁招待得好。于是,“参观学习”之外,大吃大喝,看好电影,游览名胜,住高级旅馆,采购特产……。某市化工局,稍有怠慢,就受到“不够意思”的谴责,结果在科技情报交流会上一无所获。
7月下旬,14城市化工局局长和情报组100多人在化工部主持下,聚集哈尔滨交流经验。为了使“水平”不低于去年在重庆召开的14城市局长会,哈尔滨市化工局下令太阳岛化工疗养院的职业病人全部停止疗养。会议期间,化工局特批了5,000元,办了个小卖部,方便与会成员廉价购买新商品。会后,当然少不了租船游江,临行前还廉价卖给每人豆油5斤,木耳半斤,还有布匹及其它特产。有的代表说:“不错,比我们那里凉爽……等春天到我们那里……。”“协作网”竟是这样制订着“会议”的地点和“工作计划”的。
哈尔滨市 一个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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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接受批评,整顿机关
哈尔滨市一群众信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我部正在整顿机关,部党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邓小平同志、胡耀邦同志最近的讲话精神,结合机关整顿,切实贯彻执行《准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化工部党组纪律检查组
今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的十四城市化工、橡胶局长会议上出现的问题,主要责任在我们。事先既没有对负责会议组织工作的同志进行教育,问题发生后又没有及时检查处理,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我司已进行了检查,有关同志也作了自我批评。我们决心在这次整顿机关作风中,进一步检查不正之风在其它方面的表现。
来信反映今春十四城市化工、橡胶局经济协作组织调查活动中的一些问题,因我部未派人参加,详情不明。我们将作进一步调查了解,并对有关同志进行教育。
化工部综合调度司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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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应该关掉这个“小窗口”
武汉市硚口区仁寿路口,有一所不起眼的平房,只因武汉卷烟厂在这里开了一个销售香烟的小窗口,光顾的人每天络绎不绝。
这个窗口专营该厂所产名牌香烟。这类烟市场奇缺,尤其是“永光”、“游泳”,柜台上根本看不见。然而,在这个窗口上,只要持有盖着武汉卷烟厂大印的烟票,可以随到随买。
据了解,烟票发放的对象,除该厂职工外,有主管单位的领导、办事人员,厂级和中层干部以及有关人员的熟人、亲友,或者是和该厂有工作来往的单位。总之,只要是沾点关系的人或单位找上门来,多少总打点一下。
自从开了这个窗口,非但登门求“票”的有增无已,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乘机通过关系辗转弄到烟票,买到烟后,又以高出两倍的价格出售。
武汉电机厂 万强
答复
万强同志反映的情况属实。为了堵塞漏洞,我们与市一轻局、武汉卷烟厂研究,决定停止由烟厂发放烟票,向工厂小卖部购买的办法,改按沈阳卷烟厂的经验,设立工厂展销门市部,公开出售规定允许自销的产品。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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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密如蛛网的“窃电网”
这不是蜘蛛网,而是南(阳)信(阳)公路通过的河南省唐河县双河镇南侧一百米处农村生产队干部、社员私自用破股的细钢丝绳、铁线、废旧电线,拴上石块或弯钩搭挂在油田电力线路上而成的“窃电网”。
这类窃电网,在南阳油田区域并不鲜见,在油田数百口油井、数十座计量站的供电线路变压器上,几乎都有。有一口井的低压线路和变压器上就接出51条“私线”。据去年底不完全统计,私接线的有7个公社所属的26个生产大队、202个生产队、105个自然村、5,233户社员,总灯头1.8万多个,各种电动机89台,两项总计功率2,056.8千瓦,月耗电量40.37万度。
私接线路带来严重后果。据去年至今年4月中旬的统计,因短路停产86井次,烧坏28千瓦抽油机电机9台、变压器3台、低压闸刀开关121台和部分导线,损失费用5.2万元。社员为架设线路而盗走的油田的导线、灯头、开关等价值7 .4万元。
自油田1979年10月建成以来,仅双河地区因私接线路,就导致20多名社员触电伤亡。去年唐河县老确庄生产队一次电死4人。
南阳油田曾为窃电事向公安部、石油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地区及有关县社多次反映,但时至今日,有谁来“调查”过,又有谁出面“解决”过呢?无可奈何,油田写了个报告,拟由油田出资百万元为当地农村社队架设高压线,这样比目前的损失要小,从经济上说是划得来的。但使人迷惑的是:为了制止窃电,被窃者要为窃电者出资架线,这样做是一种什么道理呢?
实际上,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态度。
河南省南阳油田宣传处 刚复兴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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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论坛

只要坚持批评,问题总会得到解决
前些日子,延安地区教育局一位同志给我捎话,说:“你两年前给《人民日报》编辑部写信,对延安教育工作提出了批评,现在问题已经全部解决了。当年你批评延安地、市领导不重视教育工作,南关小学校舍破旧,桌凳短缺,体育活动场地狭窄等问题,地、市领导亲自到现场调查后,认为你批评的对,当场决定立即将不合标准的桌凳全部更换,并配齐缺额。还决定1981年修建一座能容纳1,300多名学生的教学大楼。早在去年底,学生已高高兴兴地用上了新桌凳。今年上半年,南关小学的破旧房屋已拆除。教学大楼地基已打好,高大的脚手架正拔地而起……”
这个消息真令人高兴,使我不禁回想起1979年秋天在延安的日子。那次,我是头一回去延安,是抱着崇敬的心情去革命圣地学习的。但是,我们看到了什么?首先碰到的是延大一位教授被殴打和侮辱,而我们的司法机关对这样违法的打人者,却仅仅判罚款几十元了事,教职工十分不满。我们来到宝塔山下,看到好端端一个宝塔山小学操场,被市建筑部门盖了宿舍楼,而广大教师则没处住,小学生活动也没有了地方。最后,就是那个延安南关小学了。房子一下雨就漏,1,400个学生合用一个3间房子大的厕所,里边只有8个便坑。四面八方在侵占着学校的空地,老师感慨地说:我们学校成了“殖民地”了。
当时我心情很沉重,回到机关,奋笔写了一篇《延安奇闻》的批评稿,送到《人民日报》。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如石沉大海。关心此问题的同志说话了:我说不顶用,咋样?!现在人们都把批评当耳旁风,不找你的岔子就算好的。
从1980年开始,对我的批评的反响的消息便不断传来。开始听说省委领导作了批示,让延安地委认真处理。接着听说延安地区副专员带领地、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去做了调查。以后又听说延安司法机关重新处理了殴打、污辱教授的人。宝塔山小学教职工已经搬进了新窑洞。现在,南关小学的问题也解决了。
通过这件事,我想到:只要坚持对错误的东西进行批评,总会得到处理结果。开始,我也是没把握的。曾想,能给南关小学修修破房子,加几个桌凳,修一个新厕所,也就心满意足了,哪里想到,省、地、市领导会这么重视呢!
最近,党中央号召我们发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光荣传统,我听到有些同志又说什么:批评不管用。因此,把自己这段亲身经历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陕西 解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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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劳动局长为国分忧解难
8月中旬,广西邕宁县城新设立一间“利民小店”,有5名青年经营糖、烟、酒、饼、小杂货等。小店每天清晨6点开张,夜间十一二点打烊,门庭若市,生意兴隆。店主闭其秦,是邕宁县劳动局长闭琨熙的儿子。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都夸劳动局长鼓励儿子搞个体户,这个头带得好!
闭其秦原在县造纸厂做临时工。前不久,闭琨熙同志决定把儿子从厂里退出来,自己开业经营糖、烟、酒、饼、小杂货。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家里时,老伴担心其秦搞个体户会毁了前途;其秦也感到搞个体经营,低人一等,再加上担心今后住房、婚姻问题难处理,不愿干。闭琨熙同志认为,目前国家还有困难,领导干部应为国分忧解难。他做通了全家的思想后,帮儿子领了营业执照。又将家里新买的录音机卖掉,筹集了400多元资金。他还为儿子找到营业场地,赶制货架、货柜。在他的影响下,县人大常委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干部、一名工人也支持子女合股投资办店。现在邕宁县城已有162户搞个体经营,对繁荣市场、方便群众起了很好的作用。
广西邕宁县委 廖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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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信往来

坚持民族风俗习惯是迷信吗?
我是一个回族老工人。有些汉族同志经常称呼我为“回教人”或“在教人”。我辩白说:“我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回族人,并不信仰伊斯兰教。”他们说:“除伊斯兰教外回汉还有什么区别呢?你既然不信仰伊斯兰教,就不要再讲是回族了。”又说:“回族那些风俗习惯来源于宗教。当然按党的政策办事,我们还要尊重。但从你本身来讲,既然不信教,就应该改变和宗教有关的风俗习惯。特别是不敢吃猪肉,更应该改。”我说:“有历史传统的回族风俗习惯和文化生活,不能都看成是宗教迷信。回族人不只因宗教禁食而不食猪肉,还由于长期不食而形成的生活习惯。”他们还是不相信,而且举例说某某回族人吃猪肉。“你不吃是不敢吃。”我说:“回族人中有的饮食习惯性不强,不择食。有的是在舆论压力下被迫吃猪肉的。有的是受极左思想影响,为表明进步而吃了猪肉,显然是错误的。”汉族人也有不爱吃牛羊肉的,广东人喜吃蛇肉,有的地方的人喜吃鼠肉,这都是饮食习惯不同。何况,民族之间的饮食差别,更是无可非议的。
回族人不一定都是回教人(伊斯兰教徒),反之回教人也不一定都是回族人。把回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混为一谈,“不吃猪肉是迷信”,这种观点比较普遍。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对不信教的回族人还保持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也不理解,对回族人的使用和他们入党入团问题也因此受到影响。
现在,回族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接受了无神论的思想,放弃了宗教信仰,这是民族生活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民族习惯与宗教生活之间的关系,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希望澄清上述族教不分的思想,以消除隔阂,增强民族团结,共同为祖国四化奋斗。
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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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信往来

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不能混为一谈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宗教不是民族形成的必备条件,人们并不是因有共同的宗教信仰才组成一个民族。我国有回、维吾尔、哈萨克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蒙古族和藏族也信仰一种宗教,但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却不一样。各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是由各族地理环境、生活条件和历史发展种种因素所决定的,宗教有一定影响,但不是主要因素,更不是唯一因素。把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混淆起来,是不符合实际的。
回族主要来源于西亚,俗称西域回回,至今还有学习阿拉伯文化的传统。我国回汉杂居已有千余年历史。这种生活条件使回族人逐渐改用汉语,汉语已基本上成为回族的共同语言。但在回族语言里一直存在着汉语中没有的、属于阿拉伯语、波斯语的词汇。对于回族这些原有的词汇,不能说它是“行话”,或只是宗教界用语。至今回族人习惯用阿拉伯语称兄道弟和问好,家庭与商店、饮食店喜用阿拉伯文写一些吉庆话贴在墙上或门框上。只要排除宗教迷信内容,应说这是有民族特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不能说是外来文化。回族人还有淋浴、爱干净、饮食卫生要求严格等优良传统习惯。但自从清真寺被作为单纯的宗教机构改革后,设在寺内的卫生机构也没有了,回族内部互相联系,集中活动的地点也没有了。如同泼水节、中秋节、圣诞节一样,尽管都与宗教或神话有联系,人们并不把它当作纯宗教节日对待。我们对大、小尔代节,也应如此。在这些节日中,除宗教活动外,还有各族不同的风俗习惯性活动,它的民族性早已超过宗教性。我们对民族文化和各种风俗习惯也应当肃清“左”的影响,作具体分析,不能一律视为宗教迷信落后而加以排斥。
回族人有喜食牛羊肉、不食猪肉的生活习惯。对此,党的政策是尊重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被当成迷信、落后而受到歧视。其实远在伊斯兰教尚未创立之前,这种饮食习惯就已成为阿拉伯地区的传统。因为回族主要来源于阿拉伯地区,所以传留下来了这种生活习惯。黎巴嫩信奉天主教的阿拉伯人、分散在世界各地的非伊斯兰教徒犹太人,因来源于阿拉伯地区,至今也不习惯吃猪肉。可见,不吃猪肉主要是生活习惯,并非单纯是宗教禁食问题。
历代反动统治者蓄意制造民族矛盾,经常利用猪挑起回汉之间的纠纷。这种长期的历史因素造成回族人对于猪比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更反感,他们认为猪是与民族气节不相容的不洁之物,因而在思想感情上厌恶猪,甚至有过敏性恶心;加之习惯有相对顽固性,对多数回族人来说,不吃猪肉实属厌食而不食的习惯问题。以吃猪肉为进步,向不吃猪肉的回族人施加压力,是自觉不自觉地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回族人有的不信教,特别是解放后,很多回族人早已不信教了。见到回族人就称“在教人”是不对的。认为回族人如不信伊斯兰教,就不能再算是回族的观点更不对。一个人的信仰是可以选择也是可以改变的,但生来是何种民族是不能选择也是不能改变的。有些汉族人对不信教的回族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还保持本民族的风俗习惯不理解,说什么“共产党员还迷信”,“革命多年的干部还信教”,“积极分子思想落后”。这种族教不分的观点,是“只承认有回教,不承认有回族”的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应该警惕和纠正。
回族内部也有族教不分者,特别是有些宗教界人士认为回族人必须信回教,否则就是假回回,这也是不对的。应严格尊重不信教的自由。
正确地对待不信教的回族人,自觉地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从而促进民族团结,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北京 杨得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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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干部带头 事就好办
自1971年以来,特别是近二年来,河北曲周县白寨公社叶庄大队扩大宅基地成风。全村102户就有46户干部、社员扩大宅基51片,最多的扩大一倍,最少的也在半分以上,总计扩大面积达7.7亩。其中大队干部9户,生产队干部11户,普通党员5户,一般社员26户。群众意见大,大队党支部几次想解决,都因为干部意见不统一,没有落实。
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35个问题第十段中“纠正特殊化等不正之风”时,大队党支部联系这个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成员认识到,扩大宅基地问题严重,其关键是干部搞了特殊化。随后,组织扩大户学习国务院和省的有关文件,统一认识,干部群众一起讨论制订了处理办法。大队长叶伍春宅基扩大了一分多,并打起了围墙,他在党员、群众会上作了检查,会后推倒围墙,将多占地立即退出。支委、治保主任叶永珍,扩大的6.2厘地,也马上退了出来。在干部的带头和影响下,全村46户擅自扩大宅基地的干部、社员,除10户经大队批准,个人同意,从自留地扣除外,其他36户都将扩大部分退了出来。
乔金建 顾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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