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报刊论文摘要

  着重宣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对于改进干部哲学教学的意见
  吴江
我们的干部学校(党校在内)历来重视哲学教学,这是很对的,因为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这几年关于党的思想路线的讨论,更是把这个问题突出了。但是,期限较短的干部学校的哲学教学究竟如何进行,同一般大学哲学课程相比,在内容上和要求上应有一些什么特点,这个问题可以说还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因此有提出来加以讨论的必要。
一般地说,要懂得并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涉猎这门科学的许多内容,重要的经典著作要读,哲学史的知识要掌握,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专著、教科书也要看,力求多看一点。在这方面我们的干部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我们指的是我们的干部在一段短时间里如何学习哲学,应当着重学习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完全赞同这样一种意见:应当着重学习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这个问题提出已经多年了,但是在具体进行中,大家在认识上还不尽一致。为什么认识不一致呢?我想主要有下面两个原因:
第一,是对我们干部思想工作的历史经验缺乏统一的认识。从1937年以来,我们统一全党的思想,提高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抓住对干部进行认识论教育这个环节。延安整风运动更是把干部思想问题提到哲学认识论的高度来解决。这抓住了我们思想问题中一个最本质的问题。什么是认识论问题?认识论问题,就是关于我们认识的泉源和方法问题,关于我们遵循怎样的认识原则和方法、遵循怎样的认识路线来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的问题。几十年来,我们总是说我们学哲学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要把解决认识的问题、即掌握正确的认识路线、思想方法作为干部学习哲学的重要任务。离开了这,我们学习哲学就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我们要求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讲清这些原理的时候必须着重说明它们在认识论上的意义,要求把它们作为方法来加以掌握,不是当作教条来背诵,不能当作现成的公式到处套用。我们为什么要去研究客观世界并掌握其规律性呢?唯一的目的,是为了认识到客观规律性(原理)转变为进一步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只有懂得哲学原理作为认识方法的意义,才能运用这些原理去正确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也就是使它们发挥象列宁所说的作为“伟大的认识工具”的作用。我们的哲学课要开宗明义地申明:我们学习哲学原理的实际意义,就在这里。这是我们哲学教学的传统。如果有的同志过去对于这一点认识不足,那么,经过这几年关于党的思想路线的讨论,认识应当会有所不同了。这次重大的讨论使我们对于怎样改善我们的哲学教学有了新的、进一步的认识。不是要抛弃过去的传统,而是要发扬过去的传统。不是要哲学离开实际,而是要哲学接近实际。哲学接近实际,唯一的途径是真正把哲学作为认识论、作为认识方法来掌握。
造成认识不一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同志认为,以认识论作总题目来讲哲学,有困难,因为哲学所包含的内容比认识论广泛得多。就是说,如何看待认识论,大家认识还不一致。这确实是一个需要研究清楚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讲哲学大体分四大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唯物论。这是从三十年代的苏联传进来的,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一种框框了。认识论实际上是被狭义地理解了。我不是一概反对这种讲法,这种讲法对于一定的对象还是有用的(科学性如何是另一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当是怎样一个体系,或者它具有怎样一种结构,是需要研究的。我们的头脑不应该被一种讲法的框框束缚住。不能认为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一种对象都只能是一种讲法。什么是哲学?可以简洁地回答说:哲学就是最广义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我以为,对干部的哲学教育首先应该抓住这一点。下面说一说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关于什么是哲学,历来众说纷纭。在过去,哲学是各种知识的无所不包的总汇,或者是“科学的科学”,即代替其它一切科学,用思辨的方法企图建立绝对真理的体系。当各门科学逐步地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之后,它们就从哲学分离出去而具有了独立性。这样,旧哲学就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只留下了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哲学,而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的任务不是代替各门具体科学去建立无所不包的绝对真理的知识体系,而是通过对各门具体科学知识进行概括的方法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指出一条真正地切实地认识世界的道路。我们不说也不能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认识论而不是世界观。我们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中,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就其内容和作用来说,完全是一个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同时也是科学的认识论。从哲学就是认识论来看哲学史,这个哲学史也就是人类认识的历史,这是列宁讲过的话。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让我们分别地来看一下唯物论、辩证法、历史唯物论这三个东西同认识论究竟是什么关系。
关于辩证法。大家都知道并且经常引用列宁说过的话:辩证法、逻辑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我只想说明一点:这里列宁所说的认识论已经不是“四大块”当中的狭义的认识论了。前面说过,哲学是一种最广义的认识论,它是对世界的全部认识历史和人类实践活动的总结。辩证法既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即逻辑和认识论),同时又揭示着客观世界的规律。在这里,客观世界的辩证规律也就是认识的规律。从《哲学笔记》看,列宁是把辩证法当作认识论、方法论来处理的,例如列宁提出的辩证法十六要素就是方法论原则。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也是如此。
如果说辩证法就是认识论这个提法是大家都熟悉的,那么,唯物论也是认识论这个道理恐怕不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我们过去一般也很少这样提。尽管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把唯物论和认识论看成是同一个东西,这部著作是把唯物论作为认识论来处理的典范,作为认识论,它分析了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全部基本问题。尽管如此,大家对于“唯物论就是认识论”这个命题还是觉得生疏。这恐怕同斯大林的宣传有些关系。斯大林把唯物论看作是理论、世界观,而把辩证法看作是方法。这是不对的。唯物论不仅是理论,也是方法;辩证法不仅是方法,也是理论。恩格斯说过:辩证法包含着广阔的世界观。唯物论作为一种对世界的解释,作为一种学说,它是理论;作为认识和研究的指南,它又是方法。这是一件事情的两方面。大家知道,列宁是把哲学的基本问题或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即物质和精神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看作就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看作是认识论的唯物论前提,并从此划分出认识上的两条基本路线来: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和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
那末,历史唯物论又怎样呢?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样,就提供了一种用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意识的科学方法。列宁说:“历史唯物主义也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话)说明历史的方法。”(《列宁选集》第1卷第13页)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只有历史唯物论的创立,才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并由此完成了整个哲学的变革)。这是因为,只有历史唯物论才把社会实践的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认识的主体)的观点,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论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历史唯物论排除在外的认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而只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或旧唯物论的认识论。过去,我们往往是讲了认识论以后再讲历史唯物论,虽然不是把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完全排除在认识论之外,但这种讲法总是有很大缺陷的,至少在逻辑上是混乱的。
上面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唯物论、辩证法、历史唯物论都要作为方法、作为认识论来掌握,使之成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工具。这一点,我认为应当作为哲学教学特别是干部的哲学教学的方针来掌握。如果大家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那末,我们就应当来考虑我们的哲学教学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或者把教学思想搞得更明确一些,并采取符合这一方针的切实的措施。
(摘自《哲学研究》198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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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扬长避短的几个问题
  刘再兴
扬长避短,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各地的特点条件,正确确定各地区经济建设的主攻方向,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放上,保证那些优势部门得到优先的发展。这种优势部门,一方面是全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同类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向国家大量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产品,对全国作出贡献;一方面又是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头部门,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合理的地区经济结构。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选准各地区的优势部门,还要正确处理优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重点发展优势部门,是发挥地区优势的关键。但重点发展不是孤立发展,优势部门要充分发挥其所长,更需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
一个地区经济综合体的组成要素,一是地区的优势部门,或者叫作地区专业化部门。这类部门因地而异,有的是钢铁工业,有的是能源,还有的可能是某种重要的经济作物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加工工业。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当地特殊有利条件的产物。和全国同类生产相比,它的投资较少,生产成本较低,劳动生产率较高,即总的经济效果较好。二是与优势部门直接协作配合的生产部门。这类部门因第一类部门的不同而不同。如以钢铁为重点的地区,有一套协作配合的部门;以能源为中心的地区,则有另一套协作配合的部门。这类部门中,有的也可能逐步发展成为新的优势部门。第三类是只具有区内意义的自给性部门,包括各种生产性和社会性的基础设施以及其他不具有区际意义的各种生产部门。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结构是否合理,首先要看该地区的优势部门选得准不准,优势部门在地区经济结构中的位置摆得恰当不恰当,其优势是否得到发挥;其次要看第二类生产部门与第一类生产部门的比例关系是否协调,第三类部门中的基础设施部分和第一、二类生产部门的发展是否协调。如果以上几点做好了,就应当说,这个地区的经济结构基本上是合理的。
均衡分布的思想,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中提出。他针对当时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大工业过分集中于大城市所带来的种种弊病,提出“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平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的条件……”。后来列宁提出了“普遍高涨”这一概念。斯大林在联共(布)十四大的政治报告中,针对当时苏联只集中力量发展具有全国意义的大型工业,而忽视发展地方中小型工业,因而不能满足1.4亿人民各种不同的口味和需求的缺陷,提出:“为了能够满足这些需求,必须使每个区、每个专区、每个省、每个区域、每个民族共和国的生活,即工业生活沸腾起来”。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不能使我国的经济建设达到象列宁所说的普遍高涨”。斯大林这个提法总结了苏联的实践经验,继承和发挥了恩格斯、列宁的有关思想。其基本精神是,工业分布不能过分集中于少数大城市,而应当从满足全国人民不同的需要出发,把中央利益和地方利益结合起来,在建设中央大型工业的同时,地方也注意发挥中小工业的作用。在这里,并没有脱离各地区的特点条件,把工业点平均铺开,而使各地区按照一个模式,平行发展一切工业部门的意思。但这些年来,我们有些同志却把均衡分布的思想,错误地理解为各地区自成体系,自给自足,甚至理解为消灭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差异性,把这种差异性简单地和生产分布的不平衡划等号。这样当然就容易把发挥地区优势与生产的均衡分布绝对对立起来。如果我们正确理解均衡分布的涵义,就可以看出它和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区的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千差万别。各个地区都各有其长处,也各有其短处,并不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只有长处而无短处;也不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只有短处而无长处。因此在经济发展中,都有一个扬长避短的问题。你在这些方面“扬长”,在这些方面“沸腾起来”;他在那些方面“扬长”,在那些方面“沸腾起来”;我又在另一些方面“扬长”,在另一些方面“沸腾起来”。这样,从地区来说都扬长了,从全国来说,也就是各地区的经济生活都沸腾起来了。
不仅要扬长避短,还要扬长而能补短。各个地区,有些产品有富裕,需要调出;有些产品不足,需要从外地调进;还有些产品一时不能生产,需要全部由外地供给。只有优势部门的产品,能够按时按量调出去,缺少的东西,能够按时按量调进来,才能做到扬长补短。这里就涉及到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价格政策等等问题。
运输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方便的运输条件,是各地区扬长避短而又能补短的重要前提,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一个地区优势部门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如果地区内外的运输不便,流通不畅,进出物资周转缓慢,甚至大量积压,就会严重影响优势部门的发展,既难扬其长,又难补其短。
多年来,我们实行的管理体制是:财政上统收统支,物资上统购包销,价格统一规定。生产资料的流通办法非常僵硬,产销不见面,地区之间的产品不能直接交换,互通有无。在这种体制下,地区优势部门的产品每年按计划大量调走了,利润按制度上缴了,但缺少的东西,往往不能按需要调进来。加上价格政策上的一些问题,有些地区优势部门的产品,价格偏低,调出以后,在价值形态上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结果是优势部门即使有所发展,但地方受益甚微,而困难却随之增多,如某些生产生活上的必需物资缺乏,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困难,生产难以发展,地方财政拮据。
扬长而不能补短,迫使地方不惜工本、不计盈亏地去攻短,从而也就难以真正做到扬长避短,这是全国许多地区的生产建设经济效果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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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快经济立法步伐是一项紧迫任务
  罗典荣 邓建煦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做到预先防止和事后追究由于家长制、瞎指挥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法可依”。我们如果有一套比较完备的有关安全生产、计划、投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经济法规,象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一些领导人瞎指挥蛮干造成的“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故,象前昔阳县主要领导人搞的所谓“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国际意义”、实则劳民伤财的“西水东调”工程(仅其中的“三大工程”之一就断送了国家1,000多万元的投资),就会及时受到法律的追究。象基本建设方面各据一方,把战线拉长,上的项目过多,留下财力物力缺口,打乱国家财政平衡,造成重复建设、重复生产,或因长期不能投产,造成大量资金物资积压,或因匆促上马,造成返工以至报废等数不清的浪费现象,就会大大减少。有一个省,从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中,报废的较大项目就有81个,其中因厂址选择不当的有41个;建成后,产品已被淘汰而不能生产的有4个;长期达不到生产能力的有27个;设计不配套的有9个。如果将全国报废的建设项目都加到一起,那该是多么惊人的一笔损失!其实,只要将基本建设的范围、隶属关系、设计程序、施工管理、建设周期、资金来源、物资供应等等分别在有关的法律中加以明确规定,就有助于实现基本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促使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从而防止和避免种种拖沓和浪费现象。
过去两年多以来,调整国民经济取得了很大成绩,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试点效果也很显著。
沿着这个改革方向,势必要触动到沿用多年的计划、财政、金融、商业、外贸、物资供应等各方面的管理体制。为了巩固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成果和有效地推动上述改革的全面展开,就有赖于制定适应新的情况的全国统一的工业企业、商业、市场、价格、合同、预算、税收等有关的经济法规。现在在各个经济部门的改革过程中,往往碰到这样的情况,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搞活经济的要求,有些事应该办,但在现行政策法令中却找不到相应的规定,或者按着现行政策法令的某些条文却不许办。例如1958年兴建国营农场时无偿平调了附近社队的土地,现在根据权利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社队要求归还土地,但缺乏调整这一类关系的土地法。又如在税收方面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加以限制,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报酬劳保福利待遇等多半低于国营企业职工,显然是不利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这说明:我们已进行的初步改革,同尚未改革的整个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矛盾;通过改革解放出来的生产力,同现行的生产关系,同上层建筑中缺少相应的法律规定发生了矛盾。只有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分门别类地制定适应新时期新情况的各种经济法规,明文规定哪些行为是受到保护的、合法的,哪些行为是受到禁止的、非法的,才能够为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来管理经济提供法律保证。
两年多来的经济司法工作也同样反映出,随着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建设和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搞活经济的门路越来越多,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也相应增多。工厂企业之间、工商之间的合同纠纷目前已大量出现,而农商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尤为突出。据湖南省邵东县统计,去年不服主管部门调解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类案件就有240件左右。另据某些地区统计,近两年来发生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也有上升的趋势,象企业内部的贪污、盗窃、受贿、渎职案件,经济责任事故案件,走私、投机倒把、违反市场管理等案件,违反税收法规和财经纪律、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案件,都是很突出的,给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也是很严重的。上述种种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案件,如果没有一套适应新的情况的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对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的行为给予鼓励和保护,对与此相反的行为加以禁止和制裁,势必会影响到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展。
总之,加快经济立法步伐,已成为各企业、各经济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迫切要求,成为巩固和扩大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实际需要。现在各个经济部门都正在起草与该部门有关的经济法规,这是一项十分繁重而又非常紧迫的任务。从国外的情况看,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十分重视经济立法工作的。比如日本,先后制定了200多个重要的经济法规,对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南斯拉夫先后制定的经济法规有600多个,占全部联邦立法的80%。经济法是用来调整国民经济管理活动和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的规范,它和其他法律一样,享有极大的权威,是国家用以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强大武器。南斯拉夫40年代末期酝酿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从1950年6月颁布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劳动集体管理国家经济企业和高级经济联合组织的基本法》,宣布经济管理权力下放,把工厂和企业交给工人管理这一关键性的立法措施开始,随之制定颁布若干有关的经济单行法规,并通过修改宪法中的有关规定来实现的。我们也应当采取陆续制定公布若干经济单行法规的办法,以适应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需要。我们首先应当根据党和国家现阶段的经济方针、政策和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以及两年多积累下来的改革经验,集中力量把一些急需的涉及全局性质的法规,象工业企业法、计划法等尽先搞出来,便利于用相同的原则和标准推广适用于随之陆续制定的其他经济法规。其次是不要急于求全,在实践中先把比较成熟的经验纳入单行法规,然后在执行过程中再充实、修改和补充。有的可以采取象《环境保护法》(试行)那种比较笼统的写法,随后逐步用有关的法令、条例来加以补充,使之具体化。总而言之,“急于求全”不行,“等待求全”也不行。一句话,就是要想方设法加快经济立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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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领导干部深入群众的一种好形式
  忻中
《人民日报》六月三十日刊载了宋洪训写的短文《列宁二三事》。文章虽短,寓意却深,很值得一读。文章中写道:列宁在一九二二年初的一天,以一个普通工作人员的身份乘坐轨道车,从而了解到轨道车管理上混乱不堪的真实情况,“听到了职工们坦率而真实的(不象官方文章那样动听而虚假的)介绍”,并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立即任命一位负责人,直接把这项工作抓起来,而不是‘当官做老爷’”。列宁这种不以“大官”身份出行,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的做法,是高级领导干部深入群众的一种好形式,是我们应该大力效法和提倡的。
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的高级领导干部要象列宁那样,经常地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名副其实地担当起实现四化的领导重任。可是,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干部和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本来就是自己的正常工作。可是我们的一些高级干部到下面去,总是人还没走,电话、电报早已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去时,秘书、警卫及其随行人员组成浩浩荡荡的队伍。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既要准备极其隆重的欢迎,还要准备热情的欢送。为了对领导同志的安全负责,也总是要周密安排和精心布置,实际上是设立种种障碍,把领导和群众隔离开来。结果除了听听各级干部早已准备好的汇报外,根本听不到群众的声音,看不见真实情况。这些同志看起来是下去了,实际上是一种变换了形式的“浮在上面”。有的甚至花费了国家的一大笔钱财,耗费了许多的人力、物力,得到的却是广大群众的不满。
从另一方面来说,下层机关的少数人,也存在着一些错误思想和庸俗作风。他们拍马奉承,说假话,说空话。见了上级领导,唯唯诺诺。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就更应不以“大官”身份出行,才能听见人民群众发自肺腑的心声,才能了解到更多的真实情况,才能发现和解决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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