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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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认真改进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风
  哈尔滨市委常委带头执行《准则》
本报讯 记者任永达报道:中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联系实际学《准则》,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改进各级党组织领导作风,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准则》公布后,市委常委认识到:只有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先作出样子,才能带动各级干部,以保证《准则》的贯彻落实。于是,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党员副主任、党员副市长以及市政协的党员副主席,联系实际多次学习、讨论《准则》并对照《准则》找差距,初步找出了比较突出的一些问题,立即着手加以改进。
市委决定,常委每人每月坐一次公共汽车,到饭馆吃一顿饭,访问一个居民大院,多数常委都能认真执行。市委书记、市长王化成几乎每个星期天都到基层、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还经常利用午休时间接待人民群众来访。道里区36棚一带新建职工住宅区时,拆除了一些公共厕所,群众意见很大。王化成会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检查,就地责成建筑部门给群众修建了新厕所。有一个星期天,王化成来到道外区长春街一带走访,看到一些居民排队接水,当即决定由消防队用水车为这一带居民送水,后来又督促有关部门把那一带的水管换成粗水管,解决了群众吃水的困难。
市委常委带头纠正特殊化、走后门、多吃多占等不正之风。有几名常委去年从工厂廉价购买了电视机,都主动按规定补足了货款。为了使常委们的日常生活待遇符合中央的有关规定标准,市委又制定出较为具体的细则,印发给机关各部门,请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市一轻局的领导干部检查了几年来试戴、试穿、试用、试吃等不正之风,主动把试戴的手表送还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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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坚持党性 反对派性
  伊川县委决定两名闹派性干部停职检查
本报讯 中共河南省伊川县委在贯彻《准则》中,坚持党性,根除派性残余,决定公路段党支部书记党景儒、副书记吴耀连停职反省。
公路段是伊川县派性较严重的单位。粉碎“四人帮”至今,这个单位的派性活动仍然相当突出。有个十年动乱中的打砸抢分子,一直得到党景儒、吴耀连的重用,以工代干,安排到公路段负责生产工作。党景儒、吴耀连还相互援引推荐,从外单位要来两名闹派人物,安插到公路段的重要岗位上。同时他们又拉两名党支部委员入伙,结成一股派别势力。有个道班班长,仅仅因为对党景儒、吴耀连提过意见,就被扣上“反对党支部”的帽子,受到大会批判、停职检查、扣发工资的所谓处分。此外,在调资、评奖、转正、分房等问题上,党景儒、吴耀连对同派的人优待照顾;对不同派的同志却是千方百计地刁难阻挠。在公路段,受到明显刁难打击的干部、职工达十余人。
今年3月,伊川县交通局对党景儒、吴耀连等人提出了批评。他们不但不接受,反而联名向县委写信,控告交通局领导同志。他们甚至违反规定,故意将交通局用公路段的水费由每天1角提高到每天6角,以此要挟上级部门。更严重的是,他们对于工作上的重大问题,也不向交通局请示报告。最近,伊川县委作出决定:给予他们包庇的那个打砸抢分子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公路段党支部书记党景儒、副书记吴耀连停职检查,然后视其对错误认识的程度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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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云南通讯

  老传统“新章程”
  ——记昆明部队某边防团党委贯彻《准则》的事迹
人民解放军昆明部队某边防团党委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后,立下“新章程”:凡物资发放、生活供应和工作安排,都要本着“先群众、后领导;先连队,后机关;先一线,后二线”的原则办事。
这个团来到边防前哨的时间不长。既无营房,又缺营具,生活十分艰苦。年初,上级拨给他们110万元营建经费和一批生活物资。在制定分配方案时,处处喊紧,人人叫急,业务部门感到很作难。问题反映到党委。党委决定把110万元的营建经费和物资统统分给边防连队。他们带领机关工作人员清石运土,建成十来间油毛毡简易棚作“办公室”,党委成员和机关同志三人一间,五人一舍,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
部队刚调新防区不久,上级给他们拨来了竹笆床。团党委研究决定,先满足连队需要,团领导干部继续睡地铺。过了半个月,后勤部门从外地又买回一批木板床。在讨论分配方案时,从连队蹲点回来的团政委蒋世全说,睡竹笆床咯吱作响,一夜4次换哨,影响战士休息。他提议让连队干部战士睡木板床,团领导和机关干部睡竹笆床。团党委采纳了政委的意见,便把这批木板床全部送到连队。到了年底,上级考虑这个团是新单位,工作辛苦,特意用干部福利费替他们买了128张钢丝床。团党委时刻想着连队指战员的辛苦,又把这批钢丝床全部送给长期执行施工营建任务的3连指战员。
机关人手不够,工作如何开展?团长韩福才建议后勤处“巡回办公”,做到:财务报帐上门;粮食发放上门;枪炮机械修理上门;送医送药上门。他还亲自带着军需股同志,深入到连队去实践。他们来到驻守河谷地带的6连。这里,白天气温高达40多度,入夜更是闷热。战士们躺在床上,不一会床单上便留下一大片汗渍。军需助理员杨关祥心想,战士们每人要有一床凉席,那该多好啊!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团长韩福才,团长高兴地说:“好!咱们想到一块了”。他俩建议团党委拿出一部分福利费,给连队的干部战士每人买了一床凉席。他们通过深入基层,体察干部战士甘苦,给分散执勤的班、排买来理发工具,给每个连队买来一台小钢磨,帮助连队办起小副食加工厂。新华社记者 杨登渠 王志耘(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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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县县委副书记卢子初(壮族),为了改变本县农业经济和技术落后的面貌,刻苦学习农业科学技术。这是他在实验室里,认真观察植物细胞的结构。
新华社记者 潘家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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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的说明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武新宇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武新宇今天在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的说明。
他说,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关系到家家户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是在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础上,根据30年的实践经验和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修订的。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问题是:
法定结婚年龄问题。原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草案改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始得结婚”,即比原婚姻法规定男女各提高两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部门,绝大多数表示赞成,认为这样规定兼顾了城乡的实际情况,比较适当。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草案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多数群众意见,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至于对农村早婚习惯的改革,需要随着农村经济、文化的发展,继续做工作,逐步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解决。城市有些人认为婚龄定低了,与提倡晚婚、计划生育有矛盾。据我们了解的世界31个国家的资料,法定婚龄最高的为男21岁,女18岁,我们的规定已是最高的了。同时,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即不到这个年龄,不应结婚,而不是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要结婚。我们国家一贯鼓励青年适当晚婚,认为这对国家、对家庭和个人都有好处。关于婚龄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关键是婚龄、育龄必须分开,必须搞好计划生育。因此,草案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只要把计划生育搞好,就可以收到控制人口增长的效果。
离婚问题。原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现在看来还是适当的。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要提倡夫妻互相帮助,建立民主和睦的家庭,大力宣传共产主义道德,反对那种对婚姻关系采取轻率态度或喜新厌旧的资产阶级思想。但是,也不能用法律来强行维护已经破裂的婚姻关系,这对社会、对家庭、对当事人都没有好处。根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意见,草案改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样规定,既坚持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又给了法院一定的灵活性,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
关于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问题。原婚姻法规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许多地方、部门都提出,旁系血亲间结婚生的孩子,常有某些先天性缺陷,现在推行计划生育,孩子少了,更应讲究人口质量,要求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近亲通婚。据此,草案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即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姑表”、“姨表”之间都禁止结婚。由于某些传统习惯的原因,特别在某些偏远山区,实行这一规定需要有一个过程,不宜简单从事,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关于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入赘”问题。草案规定:“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这对保障婚姻自由,推行计划生育,解决有女无儿户的实际困难,都有好处。
由于有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汉族地区很不相同,经济、文化水平也不一样,草案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依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
婚姻法的实施,需要有一段宣传、准备的时间,建议大会审议通过公布后,于1982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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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菏泽地区积极培训公安干警
本报讯 山东省菏泽地区公安局积极培训公安干警。一年来,共举办业务基础知识训练班25期,专业技术训练班3期,培训的公安干警占全区总数的83.3%,其中股、所长级干部已全部轮训完毕。
为了克服缺少师资、校舍、教材和经费等困难,菏泽地区公安局自力更生,勤俭办学。没有训练场地,他们就因陋就简,腾出库房、食堂和工作室等当课堂;没有课桌,学员们就在用砖架起的铺板上学习;没有教员,他们就采取聘请兼职教师的办法。
在业务基础知识训练班里,学员们除了学习政治理论外,重点学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过去,有的学员认为“两法”限制了自己。经过学习,懂得了“两法”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认识到不依法办事给党和人民带来的危害。鄄城县公安局下属一些派出所,过去有滥用刑具的现象,地、县公安机关虽多次提出批评,但未能制止。通过这次训练,提高了公安干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自去年以来,没有发生滥用刑具的现象。
经过轮训,全区公安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很快。现在,他们对逮捕、拘留的犯罪分子,都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及时结案处理。今年以来,全区刑事案件的破案率,达到十几年来的最高水平,其中重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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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同市展览馆得到合理使用
本报讯 山西省大同市在十年动乱期间兴建的“红太阳”展览馆,正在逐步得到合理使用。
一九六八年前后,在极左思潮严重泛滥的情况下,大同市动用大量人力物力修建了规模宏大的“红太阳”展览馆。当时,除了动员各单位群众无偿参加劳动外,还投资四百万元,给当地人民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展览馆分上、中、下和地下室共四层,馆内辟有一个大型的会堂,还有四个六百平方米、八个五百平方米的展览厅和四个宽敞的地下室,建筑面积达一万二千平方米。展览馆建成后,除了搞过一些形式主义的展览外,很少有人考虑怎样合理利用它,有的厅馆长期空闲着,有的变成了堆放杂物的仓库,群众对此很有意见。
不久前,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这个展览馆改作他用。他们先后在馆内搞了工业、农业、教育和计划生育等展览,激励全市人民为四化多作贡献。展览结束后,他们又拨出了三个大厅成立了图书馆和阅览室,一个大厅定为电化教育馆。另外,还把其他八个比较大的厅馆改为画店、百货商场和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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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谦虚的“学生”
  ——记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局长胡昭衡刻苦学业务的事迹
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胡昭衡同志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厚厚的笔记本。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上方写着:“中药课,第一课”,再下去就是密密麻麻记录着我国中药材的生产情况,全国各产区生产的、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的各种药材的名称。重要的地方还划着符号。
这宛然是一个医科大学的学生听课所作的笔记。这个“学生”不是别人,正是办公室的主人胡昭衡同志。
1979年8月,卫生部副部长胡昭衡同志接到国务院的任命,兼任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局长职务。在第一次同总局全体职工见面的会上,他说:“组织决定让我来主持总局工作,我对自己的分析是六个字:外行、新兵、老头。我应当老老实实地从这一实际出发,向一切内行学习,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成为内行,成不了内行也要成为有实践经验的人。”
为了实践自己的决心和计划,胡昭衡同志决定在业余时间请老师给自己上业务课。他专门制订了一个学习计划,打算先从中药材、中成药基础知识学起。他从药材公司的科研处、生产处、工业处分别聘请了曾玉昆、罗志维、吴希真三位有实践经验的业务干部作为自己的老师,定于每星期三晚上到他的办公室讲两至两个半小时的业务课。
第一次给这位头发斑白的老干部上课,曾玉昆等同志未免觉得有点拘谨,走进办公室的第一句话是:“局长,我给您汇报来了。”胡昭衡同志马上笑着纠正说:“不是什么汇报。你是老师,是来给我这个学生上课的。”局长谦虚好学、平易近人的态度,使“师生”之间很快缩短了距离,他们把局长看成自己的学生,努力尽着一个做老师的责任。上课是漫谈形式的。老师一边讲,胡昭衡同志象学生一样认真听,认真记,对弄不清的问题,还向老师提出来共同讨论。
一次,当老师讲完中药配伍课时,胡昭衡同志拿出一本药方剂书,翻到“石斛夜光丸”这一页,说:“这个处方我就没看懂,石斛是养阴生津药,为什么能治疗眼睛的毛病?请老师讲一讲。”有一个星期三,他外出开会,直到傍晚六点多才回到机关。秘书考虑到胡昭衡同志开一天会没休息,这几天又患感冒,劝他改别的时间上课。胡昭衡同志却说:“象我这样的年纪,学习业务要靠毅力,如果犹犹豫豫,放松下去,就很难坚持下去。”他照常7点钟上课。
胡昭衡同志经常出差,课堂教学只好暂停,但业务学习并未因此中断。他走到哪里,学到哪里,干什么,就学什么。在东北制药总厂,他用心学习磺胺药的知识;在华北制药厂,他就用心学习抗菌素的知识;在云南白药厂,他就用心学习有关三七、白药、诃子、儿茶的知识。就是在从昆明至北京的飞机上,胡昭衡同志还在继续钻研他从昆明买来的那本《滇南本草》,苦心辨记天麻的性状特点。每次出差回来,胡昭衡同志总要请老师补课。
从去年8月底到12月底的4个月时间里,胡昭衡较系统地学习了我国中药材的起源和发展、怎样使用中药、中药材的生产分布、中成药的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今年已开始学习化学原料药品的基础知识。
由于掌握了业务知识,平时订计划,批示文件,他不只满足于划圈,而是有自己的见解。不久前,总局送给他一份要求出国考察的报告。他根据我国药材生产的轻重缓急情况,重新作了比较切合实际的出国考察计划。一些内行同志说,现在听胡昭衡同志的讲话,真不象是个才到医药卫生部门工作一年的干部。
胡昭衡同志没有满足现有的成绩,仍不断告诫自己:切忌不懂装懂,切忌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瞎指挥。他深刻地体会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光凭过去政治领导的经验不行,哪一级领导干部都有一个重新学习的任务。
本报记者 王 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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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邢台县人民法院干部违法乱纪激起民愤
  法院副院长樊景臣被停职检查
编者按:人们希望有法必依。对犯法的人要依法制裁,执法的人应当依法执行自己的任务。邢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樊景臣等人,在调解民事纠纷中随意捆打群众激起公愤一事,说明有些执法的人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他们任意罗织罪名,惩罚群众,以维护自己的尊严。结果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调解了民事纠纷,反而造成了自己与广大群众的纠纷。从此应当得到一个教训:执法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
本报讯 记者刘方辰、谈风,通讯员曹能人报道:今年2月,在河北省邢台县大贾乡大队,发生了一起县法院干部任意捆人,激起群众公愤,遭到上千人围困八个小时的事件。最近,领导上责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县法院副院长樊景臣停职检查。县委副书记孙志宏同志带领县法院干部到大贾乡召开群众座谈会,检查错误,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大贾乡大队女社员张三妮1978年改嫁之后,与其养子张拉祥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她在新婚丈夫(在邢台县革委会工作)帮助下,向邢台县法院告了张拉祥。2月9日,县法院派副院长樊景臣带人到大贾乡公社大贾乡大队调解纠纷。樊景臣等人到了大队之后,先把张拉祥叫到大队问话,接着又到张家去查看。在去张家的路上,书记员李士举嫌张走得慢,从后面猛推了他一把,又踢了两脚。群众中有人嚷嚷:“法院为什么打人?”在张家调解未成。他们便将张家三个大柜用法院带来的封条封住。围观群众认为法院处理的不公平,议论纷纷。樊景臣站在院中对围观群众说,谁对法院有意见站出来说!女社员尹先妮(张拉祥生母)说:“你叫俺说俺就说,春天俺老头(张廷其)与张三妮在南石门打官司时,法庭人踢俺老头两脚,回家气得一病不起,几个月后就死了。”樊景臣说:“没有证据就是诽谤!”说着便和李士举等4人上前抓住尹先妮胳膊就往外拖。尹的刚结婚一天的女儿张秀玲上前救护母亲。李士举和一名法警将张秀玲拖到巷子里,把她踢倒在地,用绳子捆起来,押往公社。在场的群众说
“老婆孩子的,不会说话,你们高高手,放了他们吧!”法院的人却高声嚷道:“叫你们蹦,蹦一个,逮一个!”女社员郭四妮不平地说:“电影里也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公安员,不讲理哩!”樊景臣说:“把她也抓起来”。李士举和一名法警扭过郭四妮的两臂,推着就往巷子里走。郭四妮的老母亲拦住法院的人求情,被他们撞倒在地上。这时,群众忍无可忍,从四面八方拥进石巷,将樊景臣等人团团围住质问:“你们逮人有逮捕证吗?”“你们懂不懂法律,敢随便捆人?”樊景臣等人被问得张口结舌,十分狼狈。从2月9日下午6时到10日凌晨2时,法院人员被群众围困达八小时之久,直到大贾乡公社和大队的干部、党团员向群众做了大量劝解工作之后才解围。
被围困的人回到县法院后,当天就采取了两个步骤:一、把法院的三个人送进医院,表示被打伤重。二、向县委报告,指控这次事件是张拉祥、张秀玲及其近亲对政法干部进行了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围攻”,要求追究张家兄妹及其亲属的刑事责任。
但是,医院的检查表明,三名住院的法院人员,除脸部、腿部有轻微挫伤,未发现其它异常。第三天,经本人要求全部出院。与此同时,县委根据法院报告组织了调查组,到大贾乡调查了一个月。调查组认为:一、这次事件不是“有预谋、有组织的行动”,而是法院人员“不顺民意”激起的。二、不是坏人背后指使的,完全是群众自发的行动。
邢台县法院副院长樊景臣等人知错不改,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控诉有关群众。因而,受到了邢台县委的严肃批评。邢台县委还要求县法院结合这起事件,在法院干部中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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