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关于改革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探讨
马洪
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都涉及到工业企业现行领导制度的问题。现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意见。
工业企业现行领导制度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由于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企业很难建立独立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这些问题的产生,同现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有直接的关系。
现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有哪些问题呢?
第一,不利于真正加强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应当由无产阶级的政党来领导,这是不容动摇的原则。但是,党的组织既不是行政组织,更不是经济组织。实现党的领导,主要靠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靠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靠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的领导不能采用行政领导的方式,不能由各级党组织对各级经济组织实行直接的行政领导。企业党委直接管理企业,势必使企业党委陷入具体的行政事务之中,造成党不管党、以党代政的反常现象,实质上把党组织变成为一个普通的行政机构。
第二,不利于实行民主管理,发挥社会主义企业的优越性。
实行民主管理,广大职工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企业优胜于资本主义企业的重要特征。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个很好的创造。但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党委成了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目前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没有决策权,也没有应有的责任,这就不能真正发挥职工当家作主的作用。
第三,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发挥厂长集中统一的指挥作用。
现代企业是一个社会化大生产的集体,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统一指挥是不行的。过去我们批判“一长制”,如果指的是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必须实行民主,那是有意义的。但是,多年实践经验证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事无大小,都要经过党委集体讨论,或者书记说了才算,实际上削弱了厂长集中统一指挥的职能。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我国企业管理效能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不利于发挥专家的作用。
管理是一门科学。现代企业是建立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基础上,又有复杂的内部与外部的协作关系,要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没有专门的知识与经验是不行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使不少企业的管理大权,常常是集中在一些不太懂技术、不太懂经济、不太懂管理,甚至不肯过问这些问题的干部身上。至于懂技术、懂经济、懂管理的干部,则往往不受重视,阻碍新的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的成长,妨碍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们搞了30年社会主义建设,但是还没有培养出为数众多的既懂技术、又懂经济、又懂管理的精明能干的社会主义企业家。这不能说和我们现行的企业领导管理制度没有关系。
第五,不利于加强法制,健全责任制。
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要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一方面也要规定企业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企业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身份,企业的领导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不仅要负经济责任,而且要负法律责任。现行体制的一个重大缺陷是权责分离。党委行使决策权,但不可能由党委或党委书记负经济责任,更不可能由党委或党委书记作为法人而负法律责任,而厂长又不具备全权指挥者的权力,也不能作为法人的代表。现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际上造成权力与责任分离,有权的人没有责任,而那些负责的人却没有权。这怎么能建立起真正的责任制呢?
第六,不利于企业实行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
按照专业化与协作的原则,在自愿互利、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实行企业的联合,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联合,要求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区的界限,采取多种形式。同时由于引进国外的资本,还将出现各种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这些企业如果由隶属于某一地方党委的企业党组织来行使最高决策权,显然是不适宜的。这种类型的企业,势必只能由联合委员会或董事会作为它的最高权力机构。
有的同志认为,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个制度不好,而是因为在执行中有问题。就是说,经是好的,只是和尚没有念好,嘴是歪的,把经念坏了。但是为什么那样多的人的嘴都是歪的,都把经念坏了呢?事实上,我们绝大多数工厂的党委书记是好的,所以上述问题的产生,不能片面地从执行者即工厂党委书记、厂长方面去探求原因,而应当从这个领导制度本身是否合理去考虑。
为什么这种领导制度会产生上面所说的那些问题呢?重要的一点是把党的组织和经济组织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混同一起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包括了党委的领导制度和行政的领导制度,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政治组织,后者是经济组织;前者管思想政治领导,后者管经营管理工作。两者的工作任务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工作方法不同,因而不能混同。否则就必然产生以党代政、以党代企的现象。
从组织原则来看,党委的领导是党委的集体领导,而不是党委书记个人的领导。党的组织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而不能实行一长制。而工厂的生产行政管理组织,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所决定,必须在职工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统一的指挥,实行严格的个人负责制。
怎样改革?
随着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发展,企业将有越来越大的自主权。但企业的这个自主权应当由谁来行使?怎样行使?这就涉及到企业的领导体制。这个自主权不能仅仅交给企业的个别负责人,而必须同时交给企业广大职工的适当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这就是说,权力下放一定要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企业自主权越大,越要实行民主管理。
中外的历史经验证明,要对一个现代化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有三种互相分立、互相制约的职权,即决策权、指挥权、监督权,必须处理好。
决策权是指对企业经营方向、方针以及企业重大措施的决定权。
指挥权是指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指挥权。
监督权是从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出发,对企业决策者和指挥者进行的全面监督权。
由于我们现行的企业领导制度的缺陷,这三权过去基本上是由党委以劳动者代表的名义来行使的。在决策上,事实上往往是党委书记个人说了算,决策不民主;在指挥上,强调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厂长、副厂长分别对党委负责,而厂长不能负全责统一指挥,也就是说指挥不集中;在监督上,无论党委、行政,都缺乏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也往往如工人同志所说“丫环拿钥匙,当家不作主”,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这种状况应当改变。
今后,在工业企业中,对这三权应作适当的划分。
这里必须先明确一点,即国营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企业则有使用权、支配权。国营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而且必须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这里所说的国营企业的管理权力,是指企业作为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对企业的管理权限。
第一,关于决策权。
这里所说的决策权,当然是指企业本身对国家委托和交付给本企业的生产资料如何使用、怎样经营有决策的权力,而不是泛指国家的决策权。这种决策权力,应由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三者的代表在内的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行使。这样才能把企业真正办成一个如恩格斯所说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54页)使劳动者真正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除了劳动力以外,对生产资料一无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客观的劳动条件和主观的劳动力是分离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成为社会和企业的主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支配者和劳动者结合在一起了,即客观的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结合起来了,这就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可克服的对抗性的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点,也就在这里。这也是我们所以能够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客观的物质基础。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要包括以下的内容: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制定企业长远和近期计划,确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审定财务预算决算,通过重要的规章制度,在完成对国家上交的税利任务后,决定劳动成果的分配,即企业扩大再生产、集体福利、工资和奖金、后备基金的分配;对企业主要干部的任免;等等。广大职工要是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真正当家作主,就应当对这些重大问题具有决定的权力。这就是说,不能把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仅仅认为是“吸收”工人“参加”管理,最多只限于一般的咨询、监督,而应当从广大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这个前提出发,真正使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能够发挥权力机构的作用。广大职工不仅是企业的主人,而且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不仅要管理企业,而且要管理国家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其它社会事务。而广大职工管理企业,则是他们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经济和其它社会事务权力的基础。应当看到,我国封建主义的残余严重存在,官僚主义、家长式领导作风、权力过分集中等现象长期不能得到有效的克服,这与广大职工管理企业、事业的权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是分不开的。在企业中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必将有力地推动企业管理的民主化,而企业管理民主化,必将大大促进国家政治民主化、经济管理民主化和社会生活民主化,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关于指挥权。
这是指企业内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指挥权力。指挥权应当在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由厂长或经理行使,真正建立以厂长、经理为首的强有力的生产经营管理的统一指挥系统。
社会化的大生产,如果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绝对搞不好的。就企业内部来说,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组织、计划、指挥、调节和核算,必须是单一的,不能多头指挥。就企业外部来说,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作为一个法人,它的活动必须由它的负责人代表进行。这种权力属于企业的厂长、经理,看来是适当的。
第三,关于监督权。
应当指出,监督的权力是很重要的,轻视它是不对的。我们过去领导体制存在许多毛病,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真正的监督。
前面说过,企业的决策只能在国家统一的方针、政策、法律的范围之内,并受国家计划的指导。因此,监督主要是从国家的、工人阶级的总体利益出发的监督。企业扩大自主权以后,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将表现得更为复杂,更需要慎重处理。企业中党的组织行使监督的权力,对于正确地处理这些矛盾,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以上只是就工厂为企业单位而说的。目前我国的企业正在向经济联合体发展。经济联合体的领导体制与单个的工厂企业有所不同,它很难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因此可由参加经济联合体的各个单位推选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行使经济联合体的决策权。这种联合委员会与上述工厂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管理委员会不同。前者是由企业的代表组成的,后者是由职工的代表组成的。前者是法人,后者同样是法人,前者不能代替后者,更不能剥夺后者的权力。相反地它应该好好为后者服务。经济联合体应当尊重各个参加单位的自主权,而不能收回它们已经获得的自主权。否则就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经济联合体也就不能顺利发展。
一个有关的理论问题
我们现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为反对一长制、加强党的领导而提出来的。现在要改变这个制度,是否意味着要恢复一长制、否定党的领导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要了解一长制的由来和什么是一长制,以及实行一长制是否就是否定党的领导。
一长制是怎样提出来的?
一长制是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提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7页)大工业的管理,要求有权威的统一指挥,不管是资本主义企业,还是社会主义企业,都是客观的需要。列宁提出这个问题是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他于1918年4月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说:“任何大机器工业——即社会主义的物质的、生产的泉源和基础——都要求无条件的和最严格的统一意志,以指导几百人、几千人以至几万人的共同工作。这一必要性无论从技术上、经济上或历史上看来,都是很明显的,一切想实现社会主义的人,始终承认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可是怎样才能保证意志有最严格的统一呢?这就只有使成百成千人的意志服从于一个人的意志。”(《列宁选集》第3卷第520~521页)
苏联在革命胜利后,曾实行过集体管理制。列宁主张的一长制,是针对集体管理制提出来的。就象我们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针对一长制提出来的一样。他们是集体管理制行不通才搞一长制,而我们又从一长制转向集体管理制。列宁说:“关于集体管理制的议论,往往贯穿着一种极愚昧的精神,即反对专家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是不能达到胜利的。要获得胜利,就必须懂得旧资产阶级世界的全部悠久的历史;要建设共产主义,就必须掌握技术,掌握科学,并为更广大的群众运用它们,而这种技术和科学也只有从资产阶级那里才能获得。”(《列宁全集》第30卷第419页)列宁对这个问题是有分析的。他说:“集体管理制,作为组织苏维埃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在初期即一切需要重新建设的时期所必需的一种萌芽的东西。但是,在组织形式已经确定、已经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要进行实际工作,就必须采取一长制,因为这种制度最能保证更合理地利用人力,最能保证在实际上而不是在口头上检查工作。”他还说:“集体管理制在最好的场合下也要浪费大量人力,不能保证集中的大工业环境所要求的工作速度和工作的精确程度。”(《列宁全集》第30卷第278~279页)可见,列宁并不是抽象地讲这个问题,他是根据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提出这个问题的。
从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企业管理的经验教训来看,列宁提出的问题,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企业管理需要列宁所说的那种一长制,这不是谁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现代化大生产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我们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际上往往变成党委书记一长制,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有的同志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是否要取消党的领导?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但现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否就能很好地真正体现党的领导呢?列宁主张的一长制是否就是不要或者反对党的领导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很好分析一下,首先要弄清列宁主张的一长制到底包含什么意思。
列宁讲的一长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意思。
(1)工业企业的生产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成百成千人的意志服从于一个人的意志。
(2)要遵守严格的劳动纪律和严格的责任制。每个劳动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每一个人要对所管的一定的工作负责任。
(3)各单位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工作要负全部责任。厂长要对全厂的生产行政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
以上概括的内容,不一定准确和全面。但是这些要求在我们的企业管理中却是应该坚持的。这样做,同党的领导并不矛盾,相反,恰恰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道理很清楚,如果把以上这些工作交由行政领导负责去做,党委不是可以真正集中精力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吗?
上面所讲的由列宁提出的一长制,是对企业内部的指挥权而言,并不包括决策权、监督权。如果把三权都集中到厂长手里,那当然是错误的。
企业党委作为党的组织,不能直接干预企业行政的具体业务工作,不能把自己的精力放在行政事务工作上。那样做就会形成党不管党。党委如果不努力做好党的工作,而去花很大力气做那些应当由厂长和行政机构负责进行的具体的生产、业务工作,党的工作就有被挤掉或取消的危险。
我们企业里的党委,主要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不是直接给行政下命令。党组织要通过党员和党的干部的模范作用来影响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和国家提出的各项任务。党在群众中进行工作,只能采取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能用强制的方法,行政命令的方法。这些年来,党的这种优良传统,被林彪、“四人帮”严重破坏了,我们应当把它恢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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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座谈会召开
据《哲学研究》第10期报道,最近,全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座谈会在四川乐山召开。这次座谈会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哲学研究》编辑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哲学系和西南师范学院政教系联合召开的。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哲学、教育和自然科学工作者90多人。
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座谈会。会议着重从理论方面深入讨论了实践和实践标准问题。与会者就什么叫实践、实践可不可以分解为几个要素、目的是不是实践的要素、能动性是不是实践的一个特性、实践具有哪些形式、实践怎样检验真理、逻辑论证与实践检验的关系和怎样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八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各种不同的观点也进行了交锋。会议还就如何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交换了意见。许多同志认为,不能简单地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应当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可以形成独立的学科。会议还听取了有关控制论、信息论、心理学和科学学中提出的某些认识论问题的专题报告。与会者一致认为,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发展,给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认识论提出了许多新问题,需要哲学工作者认真研究并给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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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世界民族问题研究的新成果
为了加强对世界民族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世界民族研究室已出版了《国外民族学概况》、《国外民族学现状》等新书,写出了研究国外民族问题的二十三篇学术论文,还创办了介绍世界民族的刊物——《民族译丛》,目前已出到十期。
这些新书和刊物中,介绍了南斯拉夫民族问题以及南共联盟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介绍了关于亚洲、非洲等地区的民族问题和国外研究民族学的学派和他们研究民族问题的成果。世界民族研究室副主任阮西湖写的《苏联穆斯林民族问题》、《乌克兰民族问题》等论文有一定学术价值。(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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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出版消息

《中国史稿地图集》(上册)出版
郭沫若同志生前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分上下两册),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人民出版社、地图出版社等单位协作设计绘制,上册即将出版。
图集上册共辑大小地图70多幅,包括从原始社会到南北朝的经济、文化、政治、军事、民族、中外交通等方面的历史内容。
图集结构比较严整,且有其独到之处。第一,遵循读史规律,图幅编排基本上按年代为序,个别的则利用地图的直观特点,把相近时期发生于同区域的史实按类并排,便于比较看它的发展。第二,除“十六国”时期外,从战国开始,各时期均首冠总图,表现行政区划和民族、四邻;下置若干分图,表现重大的历史事件,做到支干有序。第三,择专门史中影响深远的事件,分别立专幅作为各时期的分图,并照顾其连续性,如战国的水利工程,西汉的张骞通西域、丝绸之路、西北军事屯田、东汉的江南开发、北魏末年各族人民起义,等等。第四,政区图及其扩大图选择有代表性的年代作为标准年代,据以确定变化中的各地理要素及其名称,且借以展示各割据势力的兼并关系。在这里,它进一步把历史时间和地理空间科学地统一起来。第五,全册政区、山川、地名采用古今对照,更给读图提供了方便。这也是前此同类历史图集所未有的。以上结构,显然有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纵横交错的历史脉络。 (再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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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出版消息

中国哲学史丛书简介
中国哲学史丛书,是由中国哲学史学会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辑、发表中国哲学史研究成果的一套专业丛书。它包括中国哲学史上专人研究、专题研究、专书研究、思潮研究的成果以及哲学古籍校勘和注释等,计划每年出版两到三种。今年已经出版发行的有:张立文著《周易思想研究》,屈志清著《公孙龙子新注》。《周易思想研究》一书,取材精审,论证翔实,是解放后研究《周易》一书的新成果。对于公孙龙哲学思想的研究,已见的专著和专论,多按传统理解,判公孙龙为诡辩论者。《公孙龙子新注》一书,多与众不同,注释颇多新意。两书均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邹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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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出版消息

《价格理论与实践》明年创刊
本报讯 为满足物价工作人员、经济理论工作者和物价教学、研究人员的要求,国家物价总局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合编的《价格理论与实践》双月刊,将于1981年1月创刊,由邮局在全国公开发行。每逢单月出刊。《价格理论与实践》是我国第一个研讨物价问题的专业刊物。它的主要内容是,宣传党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总结交流物价工作经验,研究物价理论,普及物价基础知识,介绍国外物价理论动态及有关物价管理的实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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