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风急雨骤更见英雄本色
——记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等残废军人廖贻训
曾经在50年代初誉满全国的特等残废军人廖贻训,在遭受了二十多年的政治迫害之后,不久前得到平反,恢复党籍,重新回到党的怀抱。
1950年冬天,在战火弥漫的朝鲜战场上,年仅19岁的志愿军战士廖贻训身负重伤,在旷无人烟的雪地里,忍着伤痛、饥饿和寒冷,滚爬了三天三夜,回到战友身边。为了抢救这个青年战士的生命,医院截去了他的两只小腿和九个手指。一个对未来充满理想的青年从此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特等残废。当时,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一是躺在功劳簿上,由国家养起来;一是战胜困难,投入祖国的建设事业。廖贻训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抹掉了悲伤的眼泪,忍受着巨大的伤痛,学会了用假腿走路、骑自行车;用仅有的一个大拇指练就了一手漂亮的字。后来他被分配到河北省荣军总校,重新为党工作。
这个真实的故事在当年曾轰动一时。许多人称廖贻训为“钢铁战士”。
1957年,刚刚入党的廖贻训响应党的整风号召,毫无顾忌地批评了党内和革命队伍内部的落后现象。他万万没有想到,几句话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他的团籍被开除了,预备党员的资格被取消了,行政职务被解除了。只因为他是全国知名的荣誉军人,没有给他戴右派帽子;他的妻子李天俐是个品格高尚的共产党员。在他伤残以后,毅然从美丽的江南水乡来到河北,愿终生服侍这个“特等残废”。因为和丈夫志同道合,被错划为右派,开除党籍,降职降薪,下放劳动。从此,这对活跃在青年中间的夫妇无声无息了。
当廖贻训失去了党籍、团籍,同唯一能够倾吐自己内心苦楚的妻子分离,还要照料一个不懂事的幼女的时候,他流过泪,也曾觉得前途渺茫。就在这个时候,他被《红旗飘飘》上的一篇悼念殷绍礼师长的文章深深地触动了。14岁就参加红军的殷绍礼,曾经三次被错打成反革命分子。他不但不怨恨,而且在部队遭到白军包围时,赤手空拳冲入敌群,用缴来的武器消灭敌人,以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当时正在迷惑不解的廖贻训,觉得好似输入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他对妻子说:“党是我们的母亲。母亲打错了,孩子也不应怨恨。我们要象殷绍礼同志那样,永远忠于党。”他们相约:要继续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党什么时候来审查,都能经得起考验。
廖贻训爽快地接受了领导上分配给他的勤杂工作。他起早贪黑地在传达室值班,收拾阅览室,给同志们送报、送信、送开水。双手失去九指拎不了水壶,就挂在自行车上推着走;用仅有的一个拇指,给大家灌满了一个个暖水瓶,还到机关后院去锄草、垫猪圈。不少同志都暗暗赞许他是压不垮、打不倒的英雄汉。这一年冬天,廖贻训报考了业余大学,决心继续深造。经过两年的努力,他以优良的成绩获得了文学班的毕业文凭。
在十年浩劫中,保定成了“重灾区”,许多老干部受到无情的摧残。廖贻训所在单位的老经理史殿宝被打成走资派,造反派们决定在全市游斗他。廖贻训不顾“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的“勒令”,毅然挺身而出,到各个门市部说服群众,制止对老干部的人身污辱。在动乱的日子里,许多人都离开了工作岗位,廖贻训和妻子却照样上班。有时遇到武斗,子弹横飞,他们就各找个地方躲一躲,枪声一停,又登着车子上路。有人对廖贻训说:“有胳膊有腿的都造反了,你这残废人还傻干什么?”廖贻训回答:“那些一边高喊革命,一边放下工作不管的人,决不是革命派。”
当着人们打派仗、闹武斗或在忧伤中消磨时光的时候,廖贻训联系当时的形势读了大量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这使他头脑清醒,明辨是非。当批判师道尊严的黑风刮到保定的时候,廖贻训就寻找机会到学校,教育学生尊敬老师,好好学习。
“四人帮”灭亡了。有人对他说:“听说去北京上访的人问题都解决了,凭你老廖过去的功劳,到新华门前把假腿一卸,什么话都不用说,立即就会有人出来给你解决问题”。廖贻训对这种话,不置一辞。他对妻子说:“党关怀人民,人民也要体谅党;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给党找麻烦!”在党组织为他们平反冤案时,他没有向组织上提出任何要求,而是要求自己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的政治生活《准则》公布之后,有些单位请客送礼、假公济私等不正之风仍在继续蔓延。廖贻训和周围的同志议论:治理这种“环境污染”,应当人人尽责。他和妻子给自己规定一条纪律: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党的原则,决不能利用商业工作之便,以国家的短缺物资换取个人需要。他所在的保定市五金公司没有机关食堂,伤残带来的不便,使他比一般人更需要一个煤气炉子。去年冬天,他拿着民政局开的证明信去买煤气炉,对方竟问:“公对公,还是私对私?”廖贻训明白对方的意图,当即回答:“公对公。”他宁可不烧煤气炉子,也不去干那种“私对私”的事。保定市有时蔬菜短缺,廖贻训和大家一样排队。有时站得时间太长,身体支撑不住,他宁可空手回家,也不要求特殊照顾。
最近,当记者访问他的时候,见他还是那样精神饱满,侃侃而谈。特别是在谈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巨大变化时,他激动地说:“按着这条路线走下去,我们的党大有希望,我们的祖国大有希望!”
本报记者 赵德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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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都县法院集中力量处理民事积案
使长期陷于民事纠纷的人解除了精神负担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处理了三十余件民事积案,初步扭转了民事工作的被动局面,使长期陷于纠纷的当事人解除了精神痛苦。
江都县法院在处理老大难民事案件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那些法纪观念淡薄、不遵纪守法,多次不服调解,抗拒执行协议的人,采取了四点办法:一是实行民事案件开庭公开审理;二是裁定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三是和公安部门配合,对违法分子实行行政拘留;四是将已转化性质的民事案作为刑事案迅速处理,克服案件拖而不决的现象。如吕祥和(女)与李德桂(女,六十多岁)因口角发生扭打,吕将李推倒,致股骨跌断,造成残废。法庭多次调解,决定吕负担李的医药费,吕蛮横不理;吕所在单位令其停职检查,半年之久她一字未写,反而与其夫到处上告,此案拖了两年多不得解决。这次,根据《刑法》第135条,决定以伤害罪将吕祥和逮捕,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一年徒刑,缓期一年执行,赔偿原告全部医药费用360元。
在办案中,江都县法院的领导和办案人员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该院原有一位副院长,1975年私将哥哥的房屋卖掉,当哥哥从外地回来时,他又暗中挑动哥哥与买房人胡闹,无理要求归还房屋,酿成纠纷。前两年,办案人员碍于情面,没有很好解决此案。今年以来,办案人员依法认真处理此案。他们把这位已退休的副院长找来法院,严肃、耐心地对他说,“你是我们的老领导,知法、懂法,理应模范地遵纪守法,而你带头犯法,如不赶快改正,就要坐到被告席上去了!”一番谈话打动了这位退休的副院长。事后,他认错检讨,主动与当事人达成协议,很快了结了这起积案。
杨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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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霸天”为何能逍遥法外
上海市南汇县群众指责县委领导人纵容和包庇坏干部
编者按:靠“造反”起家的俞秀中,品质恶劣,作恶多端,民愤很大,却长期没有受到应得的惩处,这究竟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南汇县委的主要领导人从派性出发,进行纵容和包庇。群众对他们早已恨之入骨,曾多次写信揭发,但始终得不到处理,甚至受到打击报复。
事实再次说明,凡是派性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就会不纯,坏人就能逍遥法外,群众建设四化的积极性就受到极大的压抑。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各级党委一定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不应该让这样的人进领导班子,已在领导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来。”
本报讯 上海市南汇县新港公社党委书记俞秀中利用职权奸污女青年一案,引起南汇县人民的强烈反应。人们揭露俞秀中的罪行,同时指责县委领导人纵容和包庇坏干部的错误。
俞秀中自1979年2月到任以后,不过一年多时间,被他奸污的女青年,已经查明的有4名,其中一名是现役军人的未婚妻。他利用这些女青年进社办企业或调动工作的要求,不择手段强行奸污,情节极为恶劣。此外,他还利用招工、上调或迁移户口等机会,接受和勒索手表、电子计算器等各种贵重礼品,并鲸吞公物,营私舞弊,在生产上则弄虚作假,虚报产量,欺骗上级。
俞秀中原是万祥公社机关干部,1953年参加工作,1956年入党。“文化大革命”中是“县、社机关造反总部”负责人之一。1972年到1978年任东海公社党委副书记时,俞秀中就敲诈勒索,鱼肉百姓,为所欲为,被群众称为“东霸天”。几年中,他不付钱或少付钱拿吃内河水产大队鱼虾约一千多斤,拿吃公社冷库副食品约九百多斤,并非法占用公家木材为自己做家具和为亲戚盖房。他还任意向群众索要贵重物品,如向插队青年强索半导体收音机、手表等,分文不付。
“东霸天”如此作恶多端为何不作处理,反而从东海公社党委副书记升为新港公社党委书记?据群众揭发,根子在南汇县委主要领导人身上。俞秀中自己也对人说过:“有人想整我,哼!我上面有人支持,还不是升了官!”
俞秀中在东海公社的所作所为,县委领导人是清楚的。1978年整党整风办公室在东海公社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充分揭露了俞秀中的问题。但县委领导人把这份材料扣压下来,事后还批评负责调查写材料的工作组组长说:“我们对你是有想法的,叫你搞的人你不搞,反过来搞了另外的人(指俞),你到底是工作问题还是路线问题?”不久,县委准备把俞秀中提升为县农业局副局长,后来因反对之声不少,又把他调到新港公社当党委书记。俞秀中到新港公社后,县委领导人多次表扬他。新港公社社员给《解放日报》写信,揭发俞秀中专横跋扈、强迫命令、违反农村政策等问题,《解放日报》派记者调查后,在报上进行了批评,县委领导人却指使县广播站连续三天大肆宣扬新港公社的“先进事迹”,为俞秀中撑腰。俞秀中在新港公社干的坏事,群众多次写信揭发,但县委领导不问不闻,直到奸污女青年案被群众揭露,才被迫进行处理。但至今县委某些领导人对他还是心慈手软。
南汇县主要领导人为什么要纵容和包庇俞秀中?据大量群众来信揭露,是派性在作怪。在南汇县,象俞秀中这样的坏干部并非一两个。县委主要领导人在干部路线上用人唯亲,一再提拔和重用问题比较严重但与自己同一派的干部,并极力包庇这些干部的错误。
这个县的一些领导人利用职权搞特殊化、违反财经纪律、大吃大喝等问题也很严重。群众揭露了这些问题,他们竟不顾党纪国法,打击报复。今年3月份,有个社员写了两封信,批评县委主要领导人党风不正。管政法的一位县委副书记将来信批给县公安局,将这个社员非法拘捕,硬说他犯了所谓“恐吓罪”。这些事都受到市委严厉批评。
目前,俞秀中一案正在由有关部门积极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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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
丰富青年业余生活理所当然
本报讯 《中国青年》杂志第10期发表三论青年工作要讲求科学性的评论员文章:《丰富青年业余生活理所当然》。文章说,青年对业余生活很不满,已经成为一个相当严重和尖锐的问题,摆在整个社会,特别是党团组织和各级领导的面前。文章从三个方面论述了丰富青年业余生活的重要性。
丰富青年的业余生活,是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对人的关心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应当充分体现于重视人的价值,重视满足人的多方面正当的要求和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生活本身是丰富多采的,人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这在青年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形成的时期,兴趣极为广泛,接受外界影响的信息系统多向而敏感。他们有着从多方面发展自己的强烈愿望。许多青年往往把精神生活、个性发展,看得比物质生活更重要。适应青年这方面的特点,通过丰富多采的业余生活,使他们的各种兴趣、爱好和能力、才干都得到充分发挥,这对于整个社会的繁荣发展和青年自身的完善,都是大有益处的。
丰富青年的业余生活,是把青年的“剩余精力”引向积极方面的重要手段。青年人具有更多的“剩余精力”。这是青年人有可能全面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实践证明,“剩余精力”具有多面指向性的特点。能量释放的指向正确,就会形成有用功,对社会和自身起到建设性的作用;反之,就会形成无用功,甚至起到破坏性的作用。我们强调丰富青年的业余生活,就是要通过引导,把青年的这部分宝贵的自然能量,尽可能地全部转化为建设四化的积极因素。
丰富青年的业余生活,有利于发展社交,密切人与人的关系。丰富的业余活动,能使青年接触更多的人,为他们创造与他人进行知识、思想和感情交流的更多的机会。有的单位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舞会,领导和群众携手起舞。青年们反映,这不仅得到了休息,也使同志之间和上下之间的感情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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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山西省委前主要负责人支持下,临汾地委王定模等陷害好人
蒲县“武装暴乱”假案至今得不到平反
本报讯 记者李果、李东升报道: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山西省临汾地委某些领导人在蒲县制造了一起所谓“武装暴乱”的假案,将蒲县县委书记杨桂舟迫害致死,并株连了一大批干部和群众。这个假案至今得不到彻底平反,严重影响着临汾地区、特别是蒲县的安定团结。
1977年秋天,原蒲县县委书记杨桂舟在太原参加省委扩大会议时,因患重病就地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地委书记王定模便给蒲县派去了工作组。组长辛荣彪、副组长张瑛带领工作组到蒲县不久,就给杨桂舟定了三条罪状:不学大寨反大寨;是蒲县帮派体系的骨干人物;搞假揭批、倒清查。
蒲县地处吕梁山区,当地人有上山打猎的习惯。据了解,1973年以来,先后有几十人从部队搞来一些子弹,供打猎用。1977年,临汾地区公安局发现蒲县县委小车司机张七斤、铸造厂党支部书记耿玉文从部队运回一部分子弹。于是,就以“窝藏军火”为名,将张、耿逮捕。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高宪阁知道此事,也因此被捕。张七斤等一再声明子弹是打猎用的,工作组仍要进一步追查“子弹背后”的问题。
张七斤、耿玉文、高宪阁等在被审讯期间,遭到刑讯逼供,逼他们交代杨桂舟怎么和他们策划搞子弹,准备武装暴乱。耿玉文屈打成招,编造了假情况。工作组拿上耿的交代,逼迫其他人承认。就这样形成了以杨桂舟为骨干,准备“搞武装暴乱”、“上山打游击”、“建立第二武装夺取政权”的“罪证”。
1978年1月,王定模说:“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早就让把杨桂舟叫回来,还指出,‘要彻底改组蒲县县委’,咱们行动太慢,叫回来以后,要交公安局隔离审查。”1月13日,正在太原住院的杨桂舟被强行揪回蒲县,隔离审查。接着,在全县四级干部会上,王定模未经地委常委讨论,就在会上宣布:经省委决定,改组蒲县县委。这次会后不到两个小时,杨桂舟就在三、四个人看守的情况下“自杀”了(家属怀疑他杀)。
蒲县因“武装暴乱”案受到清查的八十多人,有的被逮捕,有的被送进“学习班”,有的被调走。
王定模等人为什么陷害杨桂舟同志呢?王定模本人的一次讲话,泄露了他们的用心。他说:“要抓住杨桂舟等人结帮拉伙,不学大寨反大寨这个主题,把锅底翻起”。还说,“蒲县的问题地委早有觉察,就是没法下手,子弹帮了我们的忙”。
1979年3月,中共山西省委第二书记罗贵波同志到临汾,提出蒲县问题要很好解决。在家主持工作的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董启民(当时,王定模去中央党校学习),召开了几次地委常委会,统一了思想认识。在3月24日地委召开的各县县委书记会议上,董启民代表地委宣布:“改组蒲县县委的决定是错误的;强加在杨桂舟同志头上的一切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开追悼会,平反昭雪;对蒲县因杨桂舟问题受牵连的同志,应一律平反。”但是,蒲县县委却长期不执行地委关于给杨桂舟平反的决定。
去年12月,临汾地委派常委仪耀文去蒲县解决问题,并决定于今年2月4日为杨桂舟开追悼会。杨桂舟的家属提出悼词中应加上“错定为清查对象,蒙受不白之冤”。但是,两次请示到太原开会的地委书记王定模,王定模都不同意加这两句话。结果,追悼会没开成,数百人只好散去。
不少受害者及其家属忍无可忍,分别向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这一假案的情况。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今年7月26日专文函告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这一假案要彻底平反,对被迫害致死者要予以昭雪,对制造假案的人要严肃处理。在查处过程中,如有人进行干扰,也要追究其责任。”
8月,中共山西省委派了一个工作组去临汾地区。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杨桂舟的平反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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