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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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题讨论

“决定作用”和“反作用”
赵家祥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否在一定条件下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它关系到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能否正确理解和运用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的规律。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里的“决定”一词,是有严格确定的涵义的。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指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必然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指经济基础是本源的,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派生的,第二性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改变,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它们之间这种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从本质上说,是谁适应谁的问题。我们认为,始终应该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应该倒过来,要求生产力去适应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去适应上层建筑。如果倒过来,就会陷入历史唯心论。
同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不是消极被动的。生产关系可以加速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可以加速或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这种作用属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上述的“决定作用”和“反作用”,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作用,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将二者相提并论,等量齐观。
诚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其程度、规模、大小、强弱是不同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可以非常巨大,非常明显;而当基本上消灭了旧生产关系,建立或确立了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新生产关系的时候,这种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也可以非常强烈。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也是这样。但是,不管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作用多么巨大,它们仍然属于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即仍然属于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和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是根本不同的。“决定作用”和“反作用”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作用,不能用不同情况下的反作用的量的差异,混淆“决定作用”和“反作用”之间的根本的质的区别。反作用再强烈,也不能改变其反作用的性质,也不应称之为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
主张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的同志认为: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对生产力的发展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上层建筑的革新对于经济基础的发展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这就是所谓“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的具体涵义。我认为,这种看法有几点值得商榷。
第一,上述这个观点无非是说,腐朽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阻碍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推动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这本来属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或者说这是反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把这种反作用称之为“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不仅没有使问题前进一步,反而模糊了“决定作用”和“反作用”之间的质的区别。把本来属于反作用的东西,称之为“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表面看来似乎是强调了辩证法,实际上却离开了唯物论。建国以后,我们曾几度深受这种离开唯物论而强调“辩证法”之苦。这个沉痛的历史教训,应该认真汲取。
第二,如果承认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可以在某种条件下起决定作用,那么我们要问:在这种条件下,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还起不起决定作用?如果还起,就是同时存在两个决定作用,究竟谁决定谁就无法说清了;如果不起,就是说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不是始终一贯地存在着了,这就是抛弃了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
第三,如果承认上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在一定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观点,其必然的逻辑结论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任何条件下都可能起决定作用。因为我们同样可以说,当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已经建立起来以后,如果不保卫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同样不能发展。同时,我们还可以说,在一个社会形态的总的量变过程中,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需要进行局部调整的时候,如果不进行局部调整,生产力和经济基础也要受到很大的阻碍甚至破坏。这种情况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是屡见不鲜的,我国目前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政治制度的改革也属于这种情况。这样,一个社会形态的腐朽阶段和上升阶段,以及在它的全部发展过程中,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始终起决定作用了,那么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实际上就被完全取消了。
第四,这里所说的“一定条件”,实际上指的是社会革命时代到来的条件。我们知道,社会革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讲得十分明确。他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是站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彻底的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看待社会革命的。离开这个彻底的唯物史观,社会革命就会成为某些人的主观随意活动。所以,认为社会革命的时代,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显然是对马克思这个经典公式的背离。
有的同志说:虽然上面所说的“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仍然属于反作用,但是因为这种反作用与一般情况下的反作用不同,它达到了起决定作用的程度;为了区别在不同情况下的反作用,所以把它叫做“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主张这种观点的同志声明说: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在一般情况下的决定作用,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虽然都用了“决定作用”一词,但这是两种不同的决定作用,“前一种是最终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后一种决定作用,是在前一种决定作用基础上的决定作用,是被前一种决定作用所决定的。”(《经济研究》1980年第3期第45页)这种把两种决定作用区别开来的主观愿望当然是好的。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这种“在前一种决定作用基础上的”决定作用,“被前一种决定作用所决定的”决定作用,究竟有资格称得起决定作用吗?这样绕来绕去,究竟是使问题前进了,深入了,还是把问题弄得模糊不清,令人糊涂?我们一方面承认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有反作用,同时又指出这种反作用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其程度、规模、大小、强弱不同;既区别了“决定作用”和“反作用”,又区别了不同情况下的反作用,这不是十分清楚明白而又通俗易懂吗?何必绞尽脑汁,提出“在前一种决定作用基础上的决定作用”之类的令人费解的说法呢?
主张“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的同志,还提出下面一种论点,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自发形成,需要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为杠杆,自觉地建立起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这种上层建筑,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建立,就起了决定作用。这种观点也是不妥当的。首先,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客观根源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生产力的发展,从而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其次,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怎么建立?是直接建立还是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逐步建立?建立的速度是快些还是慢些?公有制的水平是高些还是低些,规模是大些还是小些?所有这些都是应该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不是由掌握政权的人的主观愿望决定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的特点,并没有改变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普遍原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无产阶级专政负有如此巨大的历史使命,就更加要求牢牢掌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丝毫不可以忽视它,离开它。如果离开了这个基本原理,片面夸大或滥用无产阶级专政的能动作用,就有可能不顾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单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和急躁情绪,任意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似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得越快越好,公有制的水平越高越好,公有制的规模越大越好。这种做法,表面看来是发挥了生产关系的能动作用,其实不然,因为在不具备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时,凭主观愿望、行政命令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它的作用到底如何,是很值得研究的。凭着小资产阶级的急躁性和狂热性,不断变革生产关系,其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不仅不能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延缓生产力的发展,甚至使生产力停滞、倒退。到头来还得调整生产关系,走迂回曲折的道路,否则,生产力发展迟缓,甚至停滞、倒退的状况是无法改变的。这是已为我国的革命实践,特别是1958年的实践和1966—1976年的十年浩劫所证明了的科学真理。
建国三十年来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们什么时候遵循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客观规律,生产发展就较快,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就较大,社会秩序就安定。反之,什么时候违背了这一客观规律,片面夸大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不顾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主观任意地变革生产关系,生产发展就较慢,甚至停滞倒退,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就较小,甚至下降,社会秩序就不安定。历史已经做出结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的观点,是我们犯“左”倾错误的重要理论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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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扫除封建残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
——甘肃省部分理论、宣传、党务工作者举行座谈会
最近,甘肃省理论工作者和部分宣传、党务工作者一起开座谈会,就封建意识在党内的主要表现、危害,以及如何扫除封建残余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扫除封建残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研究解决这一问题对我们深入清除林彪、“四人帮”的恶劣影响,接受过去的教训,正确贯彻党在新时期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实现我国组织生活的民主化,推进四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座谈会上发言的同志们认为,提出反对封建残余的任务,是基于“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痛苦教训和现实生活中封建遗毒的种种事实。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可是,建国后在进行了十几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之后,竟然出现了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专政,造成封建遗毒的大泛滥。直到今天,封建残余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政治制度、经济政策、思想文化,成为四化建设的一大障碍。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和现实告诉我们,封建主义在我国是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的。
许多同志联系实际列举了封建残余的种种表现和危害。例如,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家长制、一言堂、迷信盲从、以人代法、突出个人、特殊化等弊端,严重地腐蚀和危害着党的机体。在干部制度上存在的终身制、论资排辈、个人指定接班人等,阻碍新的人才的成长。在经济方面,我们没有能够彻底摆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的指导,管理体制过分集中死板;企业搞大而全、小而全,自成体系,万事不求人;排斥社会分工、专业化和协作;搞平均主义的分配,吃“大锅饭”;盲目排外,闭关自守,反对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轻视知识,轻视专家,不努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官僚衙门式的管理方法和官工、官商作风;搞超经济强制、瞎指挥,等等。所有这些,都对我们的经济起着干扰破坏作用。我们必须立志改革,扫除封建残余。
大家讨论了封建残余在我国、我们党内能够长期存在的历史根源。第一,我国封建社会有长达2千年到3千年的历史,封建官僚政治制度和思想体系十分完备,其统治权力之高度集中,传统习惯势力之大、影响之深,都是西方封建国家所不可比拟的。而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又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脱胎而来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封建主义的种种影响。第二,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资本主义很不发达,小生产的汪洋大海解放前在我国一直占绝对优势,直到现在,不少农村仍然没有改变小生产的落后面貌,商品经济十分微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脱离不了各种落后的影响。而我们党又长期生长在这种环境中,大多数党员又都来自农民,所以封建意识和小生产的狭隘眼界必然反映到我们党内,并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第三,封建主义思想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算。五四运动开辟了反封建的新局面,但仅仅是开始,远远没有解决问题。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长期主要忙于战争,客观环境不允许我们对封建主义从思想理论上进行系统的批判。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本应把反封建思想的斗争提到日程上来,但只提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不提反对封建思想,忘记了我们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这个基本事实。更错误的是,我们在批判资本主义时,不都是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武器,往往用封建主义去批资本主义,这就掩盖和保护了封建主义的残余,甚至给它披上了社会主义的外衣,使之合法地保存下来,越发展越厉害。第四,根本原因是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太低,经济文化落后,封建残余还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对如何扫除封建残余的问题,许多同志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主要是:一、要弄清概念,划清界限。首先把封建主义的含意、内容和表现形式等弄清楚。为此,要特别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武器去批判封建残余。二、着眼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特别是要搞好领导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和群众选举制度等改革,搞好立法,完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对本单位和国家的管理权,从政治上消除封建依附关系的残余。三、迅速发展生产力,创造扫除封建残余的物质条件。为此,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改革。四、注意方法,讲求实际效果。首先要在各级领导层和党内解决问题。要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区别个人作用和个人迷信、领导权威和专制主义、待遇差别和特殊化的界限。
(摘自10月8日《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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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近八十年明史研究论著目录》即将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辑的《中国近八十年明史研究论著目录》一书,即将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该书收录了1900—1978年间我国(包括台湾、香港)有关明史各方面的论著近万条。全书分为总论、元末农民起义和明朝的建立、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法律、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民族、中外关系、思想文化、历史地理、科学技术、人物和其他等12大类,各类论著以发表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并附有著译者索引和所收报刊一览表。
该书内容丰富,收文广泛,类目清楚,检索较易,可综观80年来明史研究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向。这对明史研究、教学工作和业余爱好者提供很大方便。 (刘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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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选举法讲话》出版
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了一册《选举法讲话》。此书是张守正等同志在今年4月播送的广播讲话的基础上修订补充而成的。
“讲话”对我国新选举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程序、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等,作了系统的讲解。本书内容简明,通俗易懂。(王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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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评论

面子与真理
闻华
咱们中国人历来是很讲面子的。人有脸树有皮嘛,讲面子本来不一定是什么坏事。毛泽东同志就赞颂过贫病交加的朱自清,宁可饿死也不吃外国人的嗟来之食,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我们今天强调做人要讲人格、国格,不要给中国人丢脸,说的也是一个“面子”问题,即个人和民族的自尊心问题。
然而,如果为了面子而掩盖坏事、丑事,搞表面虚饰,那就要不得了。例如前清时候,洋人上门威逼,提出利益要求,大官们吓得满口答应,但却把他从边门送走,不给走正门,以示有了面子。在旧上海,有人竟把被洋人踢了一脚,叫做“吃外国火腿”,好象这么一来,比起被本国的下等人踢,近于有面子。为此,鲁迅先生曾写了一篇《说“面子”》的杂文,剖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的种种“面子”观,揭露了某些人在“面子”掩盖下的奴隶性、虚伪性。鲁迅先生愤慨地指出:有些外国人认为,“面子”和辫子一样,是研究中国人的性格和精神的纲领,“我颇疑心他们想专将‘面子’给我们”。(《鲁迅全集》第6卷第98页)
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一改中国面貌,一振人民精神。可是,旧社会那种“硬撑门面”、“死要面子”的陋习,要完全扫除是不容易的。特别是我们的党风、民风遭受林彪、“四人帮”的严重败坏以后,那种讲究“身份”、“面子”的封建等级观念,就更有市场了。我们有些共产党人、干部,亲手把旧社会的“辫子”剪掉了,却把旧社会的“面子”捡了过来。比如说有了错要认错,犯了错误要检讨,这本来是革命工作中和党内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但这件事一挨到干部,特别是比较负责的干部身上,就是不得了的事。据说一检讨,特别是一公开检讨,就会失掉身份,丢了面子。于是,为了“面子”,有的同志不仅有错不认错,不肯认真地作一点自我批评,还要强词夺理,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塑造和维持一贯正确的形象。这样的同志,无追求真理之勇气,有“死要面子”之陋习,把面子看得比真理更重要。他们在缺点错误面前,缺乏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严肃态度。
对于一个党员、一个干部来说,是非功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都看在群众眼里。有了错误,你越掩盖,越讳莫如深,人家越要议论,领导的“面子”、“威信”丧失越多。自古以来,人们所敬颂的“君子”,并不是不犯错误的人,可贵之处在于“君子之过”同“君子之德”一样,都能象日月经天,光明正大地公诸于世。毛泽东同志就曾经在七千人大会上公开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并且要求传达到全党。当时很多地方为了顾及领袖的“威望”,没有这样做。现在看来,这是很不科学的。林彪、“四人帮”后来之所以能够大搞现代迷信,不能说与这些不科学的东西没有关系。
粉碎“四人帮”以来,我们党正在恢复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我们承认错误的勇气越大,剖析错误的程度越深,人民越是相信和拥护我们的党,党的威信越是提高。遗憾的是,这种优良传统要推广开来,还有许多障碍。障碍之一,就是“面子”问题。多少年来,林彪、“四人帮”另立检验真理的“权力标准”和“实用标准”,似乎官大权大真理就多,官小权小真理就少,甚至奉行胡适的“真理是我手里的工具”的哲学。有些有一点权力的人,就很难作自我批评,特别爱“面子”。以至于出现这样的怪现象:有的普通党员、普通工作人员,越是诚恳地进行自我批评、自我解剖,越是授人以柄,越是挨整,越是“一贯倒霉”,越是“丢面子”;而有的人,越是文过饰非,看风使舵,越是正确,越是能够当官整人,越是“有面子”。可是,今日中国,此风已成“过街老鼠”,而科学与民主之春风,正吹拂大地。就拿“渤2事件”来说,明明是领导瞎指挥造成的72条人命案,还死要面子,把责任推给老天爷,直至弄虚作假,要什么“化”坏事为“好事”,要表彰什么“英雄集体”,以此来欺骗人民、欺骗党。对于这类“不以坏事为坏,不省悟,不认罪,而摆出道理来掩饰过错”的行径,正是“要脸不要理”,硬撑虚假的“面子”的结果。然而,硬撑的“面子”岂能持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归根到底还是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人有面子。那些坚持实事求是、为真理而斗争的人,可能一时被人戴上各种帽子,搞得似乎丢尽“面子”。但历史是最公正的审判官,真理终将战胜邪恶,人民终将为他们恢复应有的声誉。最近十几年的历史,不正是这样写的吗!
世界上第一个发现血液循环的科学家塞尔维特,曾经面对着宗教裁判所的死刑威胁慷慨陈词:“我知道我将为自己的学说,为真理而死,但这并不会减少我的勇气。”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更应该有这种勇气吗!难道说,为追求真理,死都不怕,还怕自我批评吗!还怕丢掉虚假的“面子”吗!试想,当我们不是重视“面子”仅次于生命,而是重视真理胜于生命,当我们彻底扫除了几千年在中国流行的讲究“身份”、崇尚虚饰的“面子”观的时候,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人民的高尚精神,将会向前跨出多大一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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