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
——答鲁湘同志——
张文焕
我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文中,针对过去二十年来我国政治生活中出现的滥用列宁语录的恶劣现象,提出对列宁的论述必须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清哪些论述具有普遍意义,哪些是针对当时俄国的具体情况讲的,只具有特殊意义。根据俄国当时的历史事实,我对列宁一些论述的本来含义作了些解释,并举例说明,在十月革命初期,苏维埃政权曾被迫对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进行“流血的”、“暴力的”、“军事的”斗争。随着形势的变化,列宁不再说小资产阶级是主要敌人,不再说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
鲁湘同志在《质疑》一文中对我的一些看法提出不同意见,这里我对自己的看法作进一步的说明。
《质疑》一文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问题。我就从方法论谈起。因为,如果我们在方法论上没有共同语言,就很难在具体问题的分析上取得一致意见。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问题,列宁这样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对每一个原理(一)都要历史地,
(二)都要联系其他原理,(三)都要联系具体的历史经验加以考察。”(《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论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第53页)
根据列宁上述意见来研究历史问题,应当是我们共同遵循的方针和努力的方向。可是,《质疑》却说,“‘俄国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我们姑且不论。”这个“姑且不论”,表明我们在方法论上确有分歧。研究列宁著作不联系俄国当时的具体的历史情况,是不能正确理解列宁的思想的。要知道,如果不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而是望文生义,那么,要坚持任何一种“左”的或右的观点,都可以在列宁的著作中找到很多词句作为自己的理论根据。这种例子在国际共运史上屡见不鲜,而康生、张春桥、姚文元表现得特别恶劣。
我所说的一定的历史范围,是指1917年至1921年这段时间。关于小资产者在这个时期总的表现,列宁这样说:“在1789年,小资产者还能成为伟大的革命者;到了1848年,他们已是可笑而又可怜;而在1917年至1921年,按其实际作用来看,不管他们叫作切尔诺夫之流或马尔托夫之流也罢,叫作考茨基之流,麦克唐纳之流等等也罢,总之他们都已成为反动势力的可恶帮凶,都已成为反动势力的亲信奴仆。”(《列宁选集》第4卷第534页)
这是列宁对当时小资产者的总的评价。我们分析这个时期列宁对小资产阶级的一些政策时不能忽略这个总的评价。
《质疑》说:“列宁似乎并没有一般地主张过‘用专政手段来对付小资产阶级’、‘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不是“似乎”,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列宁从来没有“一般地”这样主张过。我的文章也根本不是要证明列宁“一般地”主张过对小资产阶级实行专政。恰好相反,而是要证明,在俄国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即在列宁所限定的1917—1921年,特别是在1918年,用专政手段对付小资产阶级,也是为了拯救社会主义革命而采取的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就是说,我要证明的是,列宁当时采取这种办法,不是一般规律,不是一般原理,不是普遍真理,而具有特殊性、个别性,因而列宁的有关论断不能成为“全面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根据。
至于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用专政手段对付反对苏维埃政权的小资产阶级,列宁不仅这样主张过,而且在实践上确实进行过“流血的”、“暴力的”、“军事的”斗争。这是历史事实。
小资产阶级叛乱在当时是很多的。例如:1917年11月,小资产阶级社会革命党人在彼得格勒发动反苏维埃的叛乱;1918年4月,“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在莫斯科举行叛乱,向克里姆林宫开炮射击;1918年上半年小资产阶级的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无政府主义者同立宪民主党联合起来组织反革命叛乱;同一时期,小资产阶级参加了捷克斯洛伐克军团的叛乱;1918年夏,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伙同捷克斯洛伐克军团、白卫分子在伏尔加河一带推翻了苏维埃政权,有很大一部分中农参加了这次叛乱;1921年3月,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在喀琅施塔得发动叛乱。列宁说:“喀琅施塔得事件最显著的特征正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动摇。”(《列宁选集》第4卷 第533页)更不要说,全国各地还发生过许多大大小小的农民暴动。1922年列宁写道:“在1921年以前,农民暴动可以说是俄国的普遍现象,而今天差不多完全没有了。”
(《列宁选集》第4卷 第664页)
关于小资产阶级政党在1918年上半年叛乱的情况,列宁写道:“绝大多数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都站在捷克斯洛伐克军团、都托夫分子和克拉斯诺夫分子那一边了。这种情况要求我们进行最残酷的斗争,并且采取恐怖手段。不管人们怎样从各种不同的观点来谴责这种恐怖主义(我们从一切动摇的社会民主党人那里都听到过这种谴责),我们清楚地知道,恐怖手段是由激烈的内战造成的。它是由整个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倒戈造成的。他们用各种手段,用内战、收买、怠工等方法,同我们作战。正是这些条件造成了恐怖的必要性。因此,我们不应该后悔和放弃恐怖手段。”(《列宁全集》第28卷 第188—189页)
至于我转述的“用专政手段对付小资产阶级”,同列宁说的对小资产阶级采用“恐怖”、“恐怖手段”,在语义上有什么区别,这里也就不必赘述了。
如何理解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如下一段名言:“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有过许多定义和说法,都是在不同情况下针对不同问题讲的,只有考虑到列宁讲话的背景和针对性,才能正确理解列宁的思想。列宁的上述名言,也只有放到一定历史条件之下,才能正确理解。
列宁的这段话是在1920年写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说的。这本书是为批判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左倾学理主义思潮而写的。当时各国共产党“左派”的错误不一样,有的拒绝任何妥协,不参加黄色工会,放弃议会斗争;有的闹无政府主义,否定政党,等等。列宁在不同的章节中针对各国“左派”所犯的不同错误,结合俄国革命经验,对他们进行批评帮助。列宁的上述名言是在该书第五章《德国“左派”共产党人。领袖、政党、阶级、群众间的相互关系》中讲的。这一章的具体任务是批判德国共产党“左派”的小资产阶级无政府工团主义思想错误。列宁在这一章根本不是谈一般地要不要对地主资产阶级实行专政,也不是谈一般的无产阶级专政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因为在这些问题上,德国“左派”同列宁没有分歧,他们赞成无条件地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来实现社会主义,他们主张建立苏维埃政权。因此,对列宁来说,当时不存在就要不要对地主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问题给德国“左派”讲道理;也不存在无产阶级对地主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和采用哪些方法的问题。德国“左派”的错误不在这些问题上,而是否定党的领导,轻视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对党的浸蚀作用。在这里,对他们一般地谈论对地主资产阶级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无助于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
其次,为了纠正德国“左派”的错误,列宁既讲马克思主义对小资产阶级的一般原理,又讲俄国三年无产阶级专政中对小资产阶级斗争的具体策略和经验,讲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危害性,以及同这种势力作各种形式斗争的重要性和困难性,证明进行这样复杂的斗争,没有一个坚强的有铁的纪律的党来领导是不行的。
列宁一开始就指出,纵容小资产阶级否认党性、否认党的纪律的思想和行为,必然使无产阶级的任何革命运动遭到失败。接着讲马克思主义对小商品生产者的一般原理,即“对于这种人不能驱逐,不能镇压,必须同他们和睦相处……”,下面又讲小商品生产者“用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从各方面来包围无产阶级,浸染无产阶级,腐蚀无产阶级……。”接着列宁在讲了那段名言之后又强调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危害性和党领导上述各种形式的斗争的重要性,再往下又讲小业主腐化活动的危害性,最后的结论是:谁要是削弱党的纪律,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反对无产阶级。所以,从整整一段话的逻辑结构来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中间突然插入一段关于对地主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一般原理。
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和小商品生产者是两个概念,不能混同起来。不能把列宁说的对小商品生产者“不能驱逐,不能镇压,必须同他们和睦相处”扩大到对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不能驱逐,不能镇压,必须同他们和睦相处”。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在当时俄国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有反革命叛乱、暴动、暗杀、投机倒把、盗窃公物、反对国家的监督和统计的政策,又有懦弱、涣散性、动摇、不团结、个人主义等等思想表现。正是针对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苏维埃政权在三年中采取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斗争。如果把对付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敌对表现的具体对策扩大到对付一般的小商品生产者,就会犯左的错误;如果把关于小商品生产者的一般原理推广到对待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敌对表现,就会犯右的错误。
关于“第二条语录”的理解问题。列宁在《关于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的报告》中说,对小私有者、小业主作最坚决无情的斗争,“看起来似乎有原则的错误,但只有这样做,社会主义才能产生”。(《列宁全集》第27卷 第278页)这里的“似乎有原则的错误”,应当理解为: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来是不应当对小资产者采用暴力的;可是由于他们当时在俄国参与反对苏维埃政权的叛乱活动,用自发势力来破坏苏维埃经济政策,所以不得已而为之。列宁这些话是在1918年4月说的。如果考虑到当时是列宁所说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用内战、收买、怠工等方法”同苏维埃政权作战的时期,是列宁曾被迫采用恐怖手段的时期,那么上述解释就是合理的了。
《质疑》不去联系当时的具体历史情况和列宁当时采取的政策来说明列宁的思想,而是简单地把那一段话全引出来,证明他的理解是正确的。但是全引出来并不等于全理解了。
正是在这篇报告中,列宁宣布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死敌”,并说明了采取这种态度的特殊历史条件;正是在这篇报告中,列宁宣布要对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进行“最严厉的惩罚”;也正是在这篇报告中,列宁驳斥了“左派”共产主义者对这种做法的指责。
列宁在报告一开始就对当时出现的特殊历史现象,即所有小资产阶级政党都同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反对无产阶级政党的现象作了说明。列宁说,当时俄国的第一个大政治集团是整个资产阶级,他们团结得象一个人那样地完整和坚实,激烈反对苏维埃政权,“现在它把在革命时期同克伦斯基达成协议的所有小资产阶级政党都吸引到资产阶级方面去了,这些政党就是孟什维克、新生活派和右派社会革命党人,他们对我们的进攻甚至比资产阶级更疯狂”。(《列宁全集》第27卷
第257页)列宁认为这是一种反动的联合,“是进攻布尔什维克的统一”。(同上第258页)
正是由于小资产阶级一时同资产阶级结成了反革命的统一战线,列宁说“觉悟的无产者同小资产者分手了,革命同小资产阶级分道扬镳了”。(同上第277页)所以列宁主张采用“强制”手段,去战胜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大道理,可以证明列宁说的“作最坚决无情的斗争”,不是指一般的反对小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斗争。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他们参加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时候起就一直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进行斗争。他们的一系列著作就是在批判小资产阶级思想和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论战中写成的。因此,如果这里的“最坚决无情的斗争”是指反对小资产阶级思想,那在原则上是正确的,列宁为什么又说“看起来似乎有原则的错误”呢?此中道理显然是不难领悟的。
下面谈一下怎样理解列宁在1918年4月提出的“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这个口号的问题。
这个口号本来是用不着再讨论了。我写那篇文章时查对过原文。我在转述列宁的话时特意在“反对”之前加了个“来”字,目的是为了使那种把列宁的原意解释为三项任务之类的说法成为不可能。遗憾的是,《质疑》还是要那样解释。
列宁的文章题为《关于苏维埃政权当前任务的六条提纲》。六条提纲就是关于苏维埃政权当前六项任务的提纲。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是贯彻六项任务的纲。
可是,《质疑》却谈的是三项任务的联系、区别和各自的独立,把本来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
其实,这里问题没有那么复杂。单从这个口号的结构看,建立纪律和实行专政是手段,反对小资产阶级动摇是目的。从整个提纲看,六项任务是目的,贯彻总口号是实现目的的保证。为什么列宁要把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作为实现六项任务的保证呢?因为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当时直接表现为孟什维克、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对无产阶级政权的破坏活动,间接表现为党内“左派”共产主义者在主要政策上的动摇。不克服小资产阶级政党的破坏活动,就无法实现任务的转移,就不会有实现六项任务的必要的安定环境;不克服党内“左派”共产主义者的动摇,就没有党内的团结,党就不能很好地领导群众去实现六项任务。为什么要用纪律和专政这两种手段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呢?当时小资产阶级的动摇有两种表现。一种表现是小资产阶级政党的叛乱,它们经常动摇到反革命方面去反对苏维埃政权。对这种动摇,必须裁之以国法,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另一种主要是党内的动摇,特别是党的一些领导人的动摇。对这种动摇,必须绳之以党纪,建立铁的纪律。这就是列宁提出的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这个总口号的基本含义。
综上所述,还是那个结论:对于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必须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战时共产主义只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因此,不能把列宁当时的有关论述随便宣布为普遍原理,并机械地套用到中国来。尤其是在打倒“四人帮”四年的今天,更不能认为列宁关于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动摇的主张仍然适用于我国目前的现实。
以上是对《质疑》一文所提问题的答复,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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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文的一点质疑
鲁湘
张文焕同志写了一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文章(见1980年8月12日《人民日报》第五版),论述应该怎样正确引用列宁语录的问题。文章的宗旨和主张很好,我热烈拥护和赞同。这的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理论界的同志在这方面应该共勉。但是该文对列宁一些语录的引用和分析,我觉得也有不符合原义的地方,为避免以讹传讹,特提出来和作者商榷。
这篇文章中有个重要论点,就是认为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一段时期内,曾经主张“用专政手段来对付小资产阶级”,“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后来“由于形势起了变化”,才改变了这种主张。并引了列宁的几段语录来佐证。我认为,这个论点是不妥当的,对所引列宁语录的理解也是不准确的。
诚然,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的斗争是十分尖锐、激烈的。列宁也确实不止一次地指出过:“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但是,列宁似乎并没有一般地主张过“用专政手段来对付小资产阶级”,“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为什么呢?因为,一般地讲,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理,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对小资产阶级的基本看法(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就拿张文用以作证的几条列宁的语录看,仿佛也是不能成立的。
张文引证的列宁的第一条语录是:“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列宁选集》第4卷第200页)
这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一段名言。是列宁1920年4月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讲的。作者解释说:“列宁这里讲的‘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主要是指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具体地讲,就是要同小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小业主的投机活动进行斗争。对小资产阶级进行‘不流血的’、‘和平的’、‘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小资产阶级进行‘流血的’、‘暴力的’、‘军事的’斗争,却完全是由俄国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决定的。”
“俄国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我们姑且不论。列宁在这里真的如作者所说,是主张要“对小资产阶级进行‘流血的’、‘暴力的’、‘军事的’斗争”吗?我认为不是,请看列宁就在这段话的上面(同一页,同一段)是怎样说的。列宁说:“消灭阶级不仅意味着要驱逐地主和资本家,——这个我们已经比较容易地做到了,——而且意味着要消灭小商品生产者,可是对于这种人不能驱逐,不能镇压,必须同他们和睦相处;可以(而且必须)改造他们,重新教育他们,这只有通过很长期、很缓慢、很谨慎的组织工作才能做到。”很显然,列宁在上面那段话中所讲的“进行‘流血的’、‘暴力的’、‘军事的’斗争”,并不是对付小资产阶级,或者主要和基本不是对付小资产阶级。作者的理解和看法是不妥当的。
第二条语录。作者说:“……列宁主张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但是,用专政手段来对付小资产阶级,就在当时也是为了拯救社会主义革命而采取的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列宁自己说,这种办法‘看起来似乎有原则的错误,但只有这样做,社会主义才能产生’(《列宁全集》第27卷 第278页)”。
这段语录是列宁1918年4月29日在《关于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的报告》中讲的。作者没引全,我们把它补上。
列宁说:“我们应该显示自己的力量。是的,小业主、小私有者是愿意帮助我们无产者打倒地主和资本家的。但是他们不喜欢组织和纪律,他们反对这些东西,所以我们必须同这些小私有者小业主作最坚决无情的斗争。这个斗争的规模不同,斗争更为困难,看起来似乎有原则的错误,但只有这样做,社会主义才能产生。”
我们可以看到,列宁在这段话中并没讲“用专政手段对付小资产阶级”。不仅在这段话中没讲,就在通篇报告中也没讲。作者引这段话证明列宁主张“用专政手段来对付小资产阶级”是武断的。也许作者把“作最坚决无情的斗争”等同于“专政手段”。我认为这也是不正确的。就在这段话中,列宁也指出了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
(或两面性),根据这种情况,无产阶级对待小资产阶级的政策也必然是两重性的政策,借用我们党的一个通俗说法,可以叫做“又联合,又斗争”,而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固然列宁所讲的“斗争”中也含有专政的“因素”、“方面”(参看《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著作),但也不能把“作最坚决无情的斗争”等同于“专政手段”。我觉得这似乎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作者说:“列宁主张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这也是列宁的一段语录,作者在中间加了一个字(“来”),就完全改变了列宁的原意。
列宁1918年4—5月在《关于苏维埃政权当前任务的六条提纲》的结束语中写道:“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这就是当前的总口号。”(《列宁全集》第27卷 第293页)
从这段话本身看,特别是联系全文(以及列宁的其他著作)看,这里是讲的三项并列的任务,——当然,这三项任务是互相联系的,但又有区别,独自成立。所谓“建立铁的纪律”,这主要是指党和无产阶级;所谓“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是指“要有一个真正坚强的、能够无情地镇压剥削者和流氓的革命政权”(同上,第292页)。当然,要完成这两项任务,都必须克服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的影响,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而且也只有“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有效地克服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影响,终止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但它们的关系,决不仅仅是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按照作者的理解和看法,“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成为“建立铁的纪律和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唯一目的和任务,这既不符合列宁的原意,也不符合1918年俄国的实际。
最后,再补充几句。列宁不止一次地指出小资产阶级的本性就是动摇,动摇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动摇于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之间。无产阶级究竟应当怎样对待小资产阶级的动摇?如上所说,在列宁的观点(或论述)中确含有专政手段的“因素”、“方面”,但决不能说列宁就主张(或曾经主张过)用“彻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办法“来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如果这样看,从方法论上讲,恐怕是“以偏概全”,而不是完全准确地理解列宁的思想。
本着商榷的精神提出上述意见,是否有当,仅供参考;如果错了,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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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资料丛刊》第一辑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纂的《明史资料丛刊》第一辑,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将在国内外发行。
明史专家谢国桢先生为《丛刊》撰写了编辑缘起。本书以收录珍本、未经流传的稿本和稀见本为主,为读者提供具有一定史料价值的资料。第一辑约十三万字,收录了《后鉴录》和《贤博编》两书。
《后鉴录》为明人谢蕡撰,成书于嘉靖初年,世无单刻本,抄本亦少见。本书不仅记述了明代几次重要的历史事件,并且订正和弥补了《明实录》、《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等书的错误和不足之处。这次刊本是据历史研究所藏书,历经明清名家收藏过的明代白棉纸兰丝格抄本校定。
《贤博编》由明人叶权撰,此书及后附《游岭南记》,是作者在江南等地所见所闻,及其师友们的亲身经历所记,内容广博,兼有简评。而《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均未著录,是特据谢国桢先生所珍藏的晒蓝本标点的。 (刘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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