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对当前思想解放运动的一些看法
邢贲思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我国的大地上出现了一个气势磅礴的思想解放运动。这个运动经历了斗争,经受了考验,现在正继续向纵深发展。对于这个运动,人们有各种议论:赞颂者有之,惶惑者有之,谤毁者也有之。现在谈点个人的看法。
综观中外历史,不止一次出现过思想解放运动,任何一次真正的思想解放运动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它都是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应“运”而生的。
任何一个思想解放运动都不是个人心血来潮的产物,任何一个个人,即使是杰出人物,都不能“创造”出一个思想解放运动,也不能任意左右这样的运动;只有顺应这个潮流,站在这个潮流的前头或当中,才不致成为时代的落伍者。
我国当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发展成为一个滔滔巨流虽然是比较晚的事,但是它的酝酿阶段开始得很早,可以上溯到“四五”运动。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新的条件下,这个思想解放运动才顺利发展起来。粉碎了“四人帮”,人们一方面欢欣鼓舞,但同时也开始思考一些问题。为什么“四人帮”这样一伙野心家、阴谋家竟能够篡夺这样的高位,横行无忌,胡作非为,推行封建法西斯专政?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究竟在那里呢?人们痛定思痛,感到必须冷静地对过去进行认真的总结。
另一方面,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我们的政治动乱不稳,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人民的生活贫困,这样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党中央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就着手制订各种方案,以期改变这样的情况。但是要前进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阻力来自何处?一方面来自各种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来自各种旧传统、旧习惯、旧观念。多年来,以现代迷信为特征的本本主义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把人们的头脑完全禁锢了起来。这种思想樊篱不打破,这种精神状态不改变,就会寸步难进,任何一种改变现状的方案都不可能付诸实施,我们国家、民族的前途就有被断送的危险。问题就是这样尖锐地摆在我们党和人民的面前。
人民要求总结过去,改变现状,这就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我国所以会出现一个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运动的根本原因。这个运动不是个别人头脑的产物,而是一个历史的潮流。它开始时带有某种自发性,后来发展成为一个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的运动。
这个思想解放运动经过一段酝酿,终于通过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而蓬勃开展起来了。可以说,真理标准的讨论是这个思想解放运动的序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来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一个常识问题,但它在1978年上半年重新提出,却具有新的意义,带上新的时代特点。它的锋芒是针对现代迷信的。人民要求从现代迷信的蒙昧主义下摆脱出来,把长期受禁锢的头脑解放出来。而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所谓“两个凡是”的提法,按照这种提法,过去的一切都不能动,率由旧章。这样一来,什么总结过去,改变现状,就都会落空。“两个凡是”是现代迷信在新形势下的继续,它的出现是对正在萌芽状态的思想解放运动的一种反动。因此,用“实践”的观点批判“凡是”的观点,使正在萌芽状态的思想解放运动能够顺利发展,蔚为洪流,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了。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不仅是理论之争,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同唯心主义的思想路线之争,也是立志创新、立志改革的进步潮流同反对创新、反对改革的保守潮流之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宣告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胜利。在这场斗争中,党中央站在运动的最前头,在紧要关头,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作了充分肯定,在三中全会上对这场讨论作了高度评价,并且把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确定为党的思想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还作出了包括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为全党、全国人民树立了一个解放思想的光辉榜样,推动着运动逐渐走向高潮。
但是正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引导着我们向思想解放的大道上继续迈进的时候,我们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干扰。一个方面的干扰,打的旗号也是“思想解放”,而实际上是用极端自由的货色以假充真,妄图把我们的思想解放运动引向无政府主义,引入歧途。来自另一方面的干扰,则打着保卫毛泽东思想的旗号,指责真理标准的讨论“搞糟了”,三中全会“开坏了”,夸大社会上出现的某些混乱现象,把它们归罪于思想解放运动。我们队伍中的一些同志口头上虽也赞成思想解放,但一看到这些现象,也惊呼“思想解放之风不可长”!一场严峻的考验摆在思想解放运动的面前。是因噎废食,就此改弦更张,还是突破阻挠、排除干扰,把运动继续向前推进?党中央及时地认清了这一形势,一方面保护了思想解放这一潮流,另一方面采取了若干措施,对来自两个方面的干扰进行有力的还击,使得这个思想解放运动能够继续健康地发展。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最近召开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及这一期间所进行的许多改革,都是这一思想解放运动所结出的新的丰硕成果。
历史上任何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总是要求从某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下解放出来。如果把这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同历史上的思想解放运动作一比较,就会发现,这次思想解放运动所要求摆脱的是现代迷信。和一切迷信都是异化现象一样,现代迷信也是异化现象,不过它不是创造了一个一般的人格神,而是把领袖当作神,并且把这个被当作神的领袖同广大人民对立起来,使他成了人民的某种异己力量。在现代迷信流行时,领袖的著作、言论被当成了膜拜的对象,被当成了不需实践检验、不要再通过实践发展的终极真理。于是,“以领袖的是非为是非”这种新的经学形态出现了。这种新经学严重窒息了我们民族的思维能力和创造活力。这种思想停滞、僵化的状态,不但使我们对于许多事物丧失了识别能力,而且使我们对于林彪、康生、“四人帮”这样一伙党内大奸的长期肆虐也丧失了判断能力,这是他们得以横行多年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粉碎“四人帮”以后,人们提出要用实践来衡量我们的过去,要用实践来判断一切功过是非,要用实践来解放我们的头脑,发展我们的理论,恢复我们民族的生机。这一个思想解放运动和历史上的启蒙运动不同。过去的启蒙运动以理性作为审判台,要求把人们的一切活动拿到理性这个审判台上来接受检验;现在却是要以实践作为审判台,要求把一切理论、路线、方针等等精神的东西,拿到实践这个审判台上来接受鉴别。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这一切都是颠倒的,那些精神的东西倒成了最高的仲裁者,人们的实践反而倒要由它作出裁决。这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是以恢复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为内容,用辩证唯物主义来反对唯意志论,反对现代迷信。
这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的另一个特点是,它同各方面的改革始终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共同前进。思想解放为各项改革开辟了道路,而各种改革又反过来推动思想解放的进一步发展。党中央最近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取消领导职务的终身制,改变领导体制,把党政分开,使领导班子逐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实行基层政权的直接选举,在企事业单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健全法制,制订各种法律,结束党委对司法的干预,确保司法独立;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用经济的办法管理经济,实行计划调节同市场调节的结合;此外,在所有制、企业自主权、生产责任制、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等方面也有许多新规定。范围这么广、幅度这么大、牵涉的方面这么多的大改革,是我国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这一系列改革是思想解放的产物,它一经出现,又反过来大大促进当前的思想解放运动,激励着全国人民立志创新,献身四化。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这是我们的国家、民族希望之所在,它顺乎历史的潮流,合乎人民的需要,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滚滚洪流。
这个思想解放运动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深化。这个运动的起始,人们还只限于思考一些具体问题,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要求回答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重要,终于接触到了许多带根本性的问题。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从若明若暗到比较明确的过程。比如,对于多年来在我国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开始时人们因为习以为常,并没有感到是一个严重问题,至少并不认为是一个非立即改革不可的问题。后来,大家认识提高了,认为这是我们领导体制上的根本弊病,它导致权力的长期过于集中,助长了家长制、一言堂、官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的民主起到了严重的妨碍作用,是非改不可的陋习。从这个问题以及类似的一些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发展过来的,我们虽然经过了民主革命,一般地说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在意识形态方面并没有开展对封建主义的深入批判。因此,在社会上,在党内,封建主义的遗毒相当严重,这是造成党内生活不正常,家长制、一言堂、特权、终身制等等弊端存在的根源。如果不开展对封建主义遗毒的批判,要在政治方面进行重大改革,就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而且这种改革很有可能半途而废。因此,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适应政治改革的需要,肃清封建主义遗毒这一历史任务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这一任务的正是党中央。
这个思想解放运动最后一个特点是,虽然它在开始时带有某种自发性,但不久就发展成为一个自觉的运动,这个运动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健康发展的。我们的党是一个久经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虽然近一、二十年来我们历尽了曲折,饱尝了艰辛,但是我们没有被困难所压倒,经过顽强的斗争,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我们的党更加成熟了,我们的党领导了这一思想解放运动,自己也受到了运动的洗礼,变得更有智慧、更富生气了。挫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接受教训。我们的党正是这样做的。党中央和人民心连心,站在运动的最前头领导着运动,使运动得以排除万难,胜利前进。
曾经听到有人说,主张思想解放会妨碍对马克思主义的捍卫。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如果一定要说有妨碍,那只能是对本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妨碍,至于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那么思想解放运动是完全符合它的要求的。近些年来,国际国内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著作中的许多结论虽然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被证明仍然是正确的,但是也有一些结论则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当时是正确的,但后来由于条件变了,已经不适用了。即使现在仍然有效的许多结论,也必须结合这一时期内发生的新情况、新经验加以丰富和发展。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生命力之所在。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革命的、批判的,它除了承认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处在绝对的运动中以外,不承认任何绝对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精神当然对于它自己也是完全适用的。一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就是不断以新的结论来取代旧的结论、以新的实践来丰富它的原理的历史。为什么在现在的群众特别是青年中,产生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怀疑,出现了所谓的“信仰危机”?这除了林彪、“四人帮”用现代迷信玷污了马克思主义这一原因外,还和我们不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同当前的实践结合起来,回答国内外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一句话,同我们不善于搞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有关。如果我们只会背诵一百多年以前、几十年以前的结论,即使这些结论是正确的,又怎能满足人们希望对于许多新问题作出判断的要求呢?比如,人们不能满足于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的,而是要求回答为什么这种优越性没有充分发挥,以及如何才能够充分发挥。群众这样的要求当然是合理的。要回答这些问题,靠现成的本本无济于事,只能靠理论联系实际,靠实事求是,靠思想解放,也就是靠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本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都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既然连取信于民都发生了困难,又何论对它进行捍卫呢?只有发展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不断通过新的实践得到丰富,才能使它的真理性得到人们的信任。思想解放,恰恰就是要求从本本主义中解放出来,倾听实践的呼声,倾听群众的呼声,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只有这种态度才能真正捍卫住马克思主义。对于那些认为思想解放不利于捍卫马克思主义的人,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所要捍卫的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本本主义,而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对于他们是格格不入的。这种本本主义一害国家,二害人民,谬种流传,祸害无穷。对于本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我们只能深恶痛绝,决不能恋恋不舍。
这个思想解放运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任何人要想从根本上使它逆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运动的命运是同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命运结合在一起的。当然,在前进的道路上不是没有阻力,不是不会遇到曲折。但是任何阻力、曲折都动摇不了我们立志改革、实现四化的决心。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亿万人民的同心同德,思想解放运动的势头一定会继续深入下去。历史将向我们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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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独生子女必然“娇”吗?
王胜泉
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否必“娇”呢?回答是否定的。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其唯一的不同就是家庭孩子的数量减少到只有一个;因而家庭可以把分散在多子女身上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集中起来,用在培育这个唯一的孩子——独生子女上。这样的条件,本来有其
“长”处。如:父母的经济能力将因子女数目的减少而变得宽裕一些,可以使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更有利的物质保证。父母可以有多一些的时间去培养和增强独生子女的求知欲、进取心和坚韧性,使独生子女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成长得到更多的诱导。现在,已有不少托儿所和幼儿园发现:独生子女较之非独生子女的营养要好一些,疾病要减少一些,身体发育要健壮一些,智力水平要高一些。北京实验二小幼儿园曾在一个班复述故事“小蝌蚪找妈妈”,请家长协助把孩子复述的内容记下来。结果,十九名独生子女的家长都按要求认真完成了,而那些多子女的家长,由于孩子多、家务忙,能按要求把孩子复述的内容记下来的就寥寥无几。由此一例也可看出:独生子女的成长,确是有着某些有利条件的。有的同志认为,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往往性情孤僻古怪,不合群,和小朋友们搞不好团结。实际情况也不尽然。一些具体实例说明:正是因为独生子女在家庭内处于没有同龄伴侣的情况,生活比较孤单,所以他(她)特别希望有同龄小朋友和他(她)一块玩,对友谊看得更重,更易于和小朋友搞好团结,往往比非独生子女更主动地把好吃的东西拿给别的小朋友吃,把玩具拿出来和大家一块玩,在团结、互助、谦让上表现得更好一些。据北京市西四北六条幼儿园的调查,独生子女团结好的占85.6%,非独生子女团结好的只占73.3%。据北京市教场胡同小学的调查,在小学生当中,独生子女团结不好的只占4.17%,而非独生子女团结不好的占9.13%;独生子女纪律不好的占9.38%,而非独生子女纪律不好的占15.17%。在这个小学担任社会职务的小学生中,独生子女所占的比例(每100名独生子女有31名)超过了非独生子女所占的比例(每100名非独生子女有27名)。这些例子虽然不完全有代表性,但至少可以说明,独生子女并不一定必然娇气。
当然,有些父母对独生子女疼爱多于教育,过于迁就,使得一些独生子女养得十分娇气,讲吃讲穿、任性、胆小,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但是,独生子女身上出现的这些不好的习气,是由于他们独生子女地位来的呢,还是由于家庭(和社会上)没有很好的和恰当的进行教育和培养?这要进行具体分析。我们认为,一个孩子的成长状况如何,他(她)的优、缺点的多少,不仅仅取决于是独生或非独生。年幼、天真烂漫的孩子,就象他们自己手里玩的橡皮泥一样,可塑性是非常大的。要论他们的长与短,必须分析对他们的教育当与否。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幼儿教育这样一门重要的科学,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恢复。实际上,幼儿教育中的学问很大,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有些独生子女之所以养得十分娇气,正是与这些孩子的家庭(和社会上)在孩子的教育上不恰当、不完善有关系。应当看到,无论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他们在幼儿时期的心理发展都是处在初级阶段,控制自己的能力和意志都比较差,因而极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果这时抓紧教育与培养,采取恰当的和有效的教育方法,通过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对孩子进行具体的行为准则教育,使他们逐步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和道德认识,对好的行为由衷地表示满意,对好人好事产生向往,而对违反道德的种种行为表示不安、厌恶等,就比较容易养成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天下哪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父母呢!独生子女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唯一的子或女是无可非议的,问题仅仅是疼爱得是否适当,是否在疼爱的同时抓紧教育与培养,是否教育得法。如果只是一味疼爱,不抓紧教育与培养,甚至把孩子的恶作剧当作聪明,把毛病当作优点,任其自由发展,处处为孩子护短,日久天长,孩子又怎么会不娇气和出现一系列缺点呢!总之,独生子女必然“娇”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但如果不教育或教育不得法,独生子女容易娇却是常见的。因此,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应该大力开展幼儿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独生子女的特征,从实际出发,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独生子女教育方法,从而把独生子女的教育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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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孙中山年谱》即将出版
即将由中华书局出版的《孙中山年谱》,全书约三十万字。宋庆龄副委员长为本书题签。这部年谱具有以下特点。
史料丰富、记叙翔实。年谱搜集利用了国内许多单位收藏的大量资料,其中不少是未刊的原件和罕见的报刊,有孙中山早期事迹的调查资料,吸收台湾出版的有关史料,并且也利用了若干外文资料。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年谱以丰富的史料为依据,具体地记叙孙中山革命思想的形成、发展的脉络和革命实践的曲折历程,谱写了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为中国的民主、独立、富强而奋斗不息的功绩。年谱在记叙孙中山事迹的同时,也给与之共同奋斗过的其他历史人物包括晚节不终者的作用以应有的重视,如书中对胡汉民、汪精卫等人在早期革命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回避。
本书是一部比较全面、真实地记叙了孙中山革命思想和生平业绩的年谱著作,对了解和研究中国近代现代史具有重要的帮助。
(陈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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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法律教育应该大力发展
赵玉思
作为一个司法干部,必须懂得法律,熟悉法律,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才能胜任工作。目前司法部门干部的情况怎样呢?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全国法院系统的在职干部,受过专门法律教育的仅占6%,如果加上大批刚从各条战线调来的干部,法律专门人才的比重还要下降。检察院系统的情况也差不多。司法部门干部构成的这种状况,如不加以改变,肯定会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徒法不能自行。有了法律,还必须有懂得法律、熟悉法律的司法干部去正确贯彻执行;不然,法律再完备,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司法干部构成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青黄不接,后继乏人。据统计,法院系统的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上的将近三分之一。其他司法部门和教学科研部门,情况也大体如此。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备,不仅司法机关、公证律师组织需要不断地补充法律专门人才,而且随着经济立法的完善和涉外事务的增多,各级党政机关,工业、农业、交通、财贸等各企事业单位以及教学科研部门,也需要配备大量法律专门人才。这就需要从现在起有计划地从政法院校进行培养。
由于我国法律教育长期不受重视,底子很薄,与其他专业相比,显得十分落后。据统计,从1953年到1979年,法科大学毕业生总共不到两万人,仅占同期高等学校毕业人数的0.6%。去年政法院系招生2,017人,仅为同年高等学校招生数的0.75%。如果说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严重失调,那末,在教育事业内部,法律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的比例失调也很明显。为了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在80年代,我国法律教育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力求快出人才,多出人才。
提高在职司法干部的业务水平,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干部专业化的要求。当务之急是迅速建立和健全各级训练机构,抓紧轮训在职干部,争取在五年之内,分期分批把全部在职干部轮训一遍。同时采取巡回讲学,举办各种专题讲座,加强机关内部的业务学习等办法,千方百计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在职干部的业务水平。适当办一些进修班或专修科,重点培养主要领导干部和优秀的中青年干部。
培养后备人才,是法律教育的一项基本建设,从现在就要抓起。在现有政法学院、大学法律系和政法干校中,有几个学校成立较早,师资条件和图书设备有一定基础,应该集中力量首先办好这些学校,作为发展法律教育的前进基地,为新建学校提供师资、教材和教学经验。
培养后备人才,不能只靠中央,应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议逐步扩建北京、西南、华中、西北四所政法学院,重建中南政法学院,新建东北政法学院,并在广州另建华南政法学院,主要培养涉外法律专门人才,以适应广东、福建等地区的特殊需要。积极办好原有的和新建的18个大学法律系或法律专业。建议尚未开设法律系的文科综合大学,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增设法律系。积极支持有关部门的部属大学开设法律系或法律课程。有条件的医学院办法医系或法医班。各省、市、自治区可开办两年制的法律专科学校。
除了举办各级干部轮训班以外,还要积极开展业余教育,办好函授教育、电视教育和夜大学。目前可先在师资条件较好的院系开办,然后在其他院系开办,争取在1985年以前在全国初步形成业余教育网。
要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专业师资缺乏的困难。据统计,政法院校现有专业教师不过六百多人。教师问题如不设法解决,势必影响各地办学的积极性。现在有一些原来政法院校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用非所学。这些人凡是适合作法律教学工作的,要动员归队,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
编写法律教材是当前政法院校教学上的迫切需要,现在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组织编写,希望一抓到底,早日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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