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1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文学应当干预生活——评《重放的鲜花》
陈传才 周舟
一批发表于一九五七年前后、以反映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如《在桥梁工地上》、《本报内部消息》(刘宾雁)、《组织部新来的年青人》(王蒙)、《改选》(李国文)、《西苑草》(刘绍棠)、《在悬崖上》(邓友梅)等,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今天以《重放的鲜花》为书名,由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重新同广大读者见面了。
这些以“干预生活”为鲜明特色的作品,当时一发表,得到不少读者的肯定和赞扬,同时引起了热烈的争论和探讨。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然而,在稍后一段时间里,由于“双百”方针的贯彻受到“左”倾思潮的严重干扰,致使这些引起热烈讨论的作品,一下子就被指责为“锋芒针对社会主义制度”、“揭露阴暗面”的作品,遭到了这样或那样的批判,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特别在文化大革命中,这些作品更被林彪、“四人帮”视为“十七年文艺黑线”结的“毒瓜”,属于斩尽杀绝之列,横遭挞伐与禁锢。粉碎了“四人帮”,批判了极左思潮,特别是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人们解放了思想,今天重读这些作品,不仅不感到陌生,反而觉得真实亲切,在强烈地感受到作品的时代气息的同时,更觉得它们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综观这些作品,不难发现,它们在当时的出现,确实是别开生面,切中时弊,具有生机勃勃的时代气息。五十年代中期,是不平常的年代,是充满各种复杂矛盾和斗争的年代。面对当时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正视还是回避?对生活中的消极面和落后事物,是暴露还是粉饰?对不断涌现的、具有崭新“社会主义个性”的新人,是赞颂还是挑剔?这正是时代生活给作家提出的尖锐课题。《重放的鲜花》所选的大部分作品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作者不但敏锐地观察到了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斗争,而且勇敢地把笔触深入到人民内部各种尖锐冲突的底蕴,对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社会矛盾,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真实的反映,使作品在党内和人民生活中间,发挥了振聋发聩、引人奋发向上的社会作用。
在这本集子里,比较集中反映的一个重大主题,就是对我们一些干部中滋长的官僚主义及其危害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批判。例如《在桥梁工地上》,通过对某桥梁工地的罗队长在短短几年中,由于职位的升迁,身上的官僚主义气味越来越浓、越危及社会主义事业的真实描绘,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严肃而尖锐的问题:为着改变我们建设事业的落后状况,必须克服某些干部身上的官僚主义顽症。因为从罗队长身上,人们清楚地看到,干部只要沾染了官僚主义,必然严重脱离群众,“只承认上边的指示和决定,不问群众的意见”;思想方法则形而上学严重,谁要是说了与上边领导的指示不同的意见,就被视为“有反党情绪”和无纪律行为;一切只能按“长官意志”办事,只要向上级请示过了,不论出了天大的问题,责任都没有了,也就不会犯错误了。结果,唯唯诺诺的周维本成了罗队长最信任的人,而为社会主义忘我劳动的实干家曾刚,却被看成“有反党情绪”的“冒险主义”者,受到排挤和打击。这就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官僚主义不仅是社会主义的“莠草”,而且是破坏无产阶级政权的腐蚀剂,不能不引起警惕和注意。
这些作品的可贵之处,还表现在它们并不只是暴露和批判了一些干部身上的官僚主义顽症,而且还通过精心塑造的正面形象,提出了解决矛盾的深刻见解,给人们指出了前进的方向。例如在《本报内部消息》里,作品对黄佳英典型性格的描绘,就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这个热情能干、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斗争的青年记者,早就厌恶报社领导的官僚主义和因循守旧的办报方法,于是她积极地进行论争,大胆地提出了革新报纸工作的尖锐意见:为什么在我们的工作中,“凡事要等中央做了决议才能上报?”为什么不能迅速“让党委、政府听见群众的声音?”正是在黄佳英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新思想的影响下,总编室主任马文元终于逐渐从官僚主义的禁锢下醒悟过来,并痛心地感到,如果不改变这种僵化、消极的精神状态,就难免有一天要从时代的列车上摔下来。
当然,要从根本上医治官僚主义、形而上学、不按科学态度办事等顽症,还必须切实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组织部新来的年青人》,正是通过林震对区委领导不适应新时期党的工作情况的批评,而把发扬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问题,严肃地提了出来。这对那些思想僵化者说来,确实是一剂发人深省的良药。与此同时,有的作品还把健全民主集中制看作是抵制官僚主义的有效方法。在《改选》中,作品着力描写了一个热心为集体办事、在群众中享有声誉的工人老郝,竟为工会的改选问题而忧郁致死的悲剧情节,使人们深切地感受到:在我们的社会里,让工人群众行使真正的而不是形式上的民主权利,是何等重要而迫切啊!
这些作品所以能别开生面,归根到底就因为它们不是粉饰生活,而是勇敢地干预生活。这些作品的探索和尝试证明:文学应当干预生活!象《重放的鲜花》所选作品那样的干预生活,不仅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歪曲和丑化”,而且恰恰是正确地反映和歌颂了社会主义时代;不仅不是“反党”、“反对党的领导”,相反,恰恰是反对危害党的官僚主义。对于“左”倾思潮强加给这些作品的不实之辞,要从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的各个方面给予澄清,还其本来面目。
“干预生活”的提法,不仅符合文艺必须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生活的一般规律,而且反映了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特殊规律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时期,现实生活的矛盾是错综复杂的,这种矛盾除了表现为敌我之间的斗争外,主要的、大量的是各式各样的人民内部矛盾。而且这些矛盾所反映的社会本质,所触及的旧社会的瘢痕,又常常不易为人们所认识。这就要求我们的作家不应是生活的旁观者,而应是积极投入现实生活和斗争的革命战士,并借助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望远镜”、“显微镜”,反映和歌颂人民内部的真善美同假恶丑的矛盾冲突,批判落后、腐朽的事物,歌颂新的人物、新的思想,激励人们为保卫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生活而斗争。
“干预生活”,包含着歌颂和暴露两个方面。但两者的关系不是一半对一半,而是辩证地联结在一起的。决不能形而上学地看待文学中的歌颂和暴露的关系,更不能认为只有正面歌颂社会主义及其新人的作品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而那些勇于揭露生活矛盾的作品就是“暴露文学”,就是同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离。对一个革命作家来说,对生活中的消极面和落后事物的揭露,只要是站在人民立场和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上,目的是为了铲除旧的,发展新的,不断扩大社会主义的光明面,那么,这样的作品同样能使群众惊醒和感奋,去改造那些消极和落后的东西。尤其在我国人民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今天,新的形势和艰巨的革命任务要求作家必须拿出“干预生活”的勇气来。因为在当前,不仅象《重放的鲜花》里的罗立正、陈立栋、刘世吾等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者,仍在继续玷污我们党的荣誉,腐蚀我们党的肌体,妨碍我们奔向四个现代化的步伐,而且由于林彪、“四人帮”所散布的毒菌,如封建的特权思想、资产阶级的实用主义和利己主义,还严重地干扰着我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影响着干部群众同心同德搞四化,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作家积极投入战斗,发扬那种激流勇进的革命精神,写出更多有现实针对性的深刻反映我们时代生活的作品来。但愿有更多的黄佳英、曾刚、林震式的新人登上新时期文艺的舞台,为人民呐喊,为四化擂鼓,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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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鬼魂戏都是宣扬封建迷信的吗?
曲六乙
王春元同志的《从〈李慧娘〉的重演谈到鬼魂戏》一文(见六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发表后,引起一些同志的议论。
有的同志说,《李慧娘》这类戏,宣扬的是封建迷信,上演和肯定这类戏,就是宣扬封建迷信。这种意见对不对呢?
《李慧娘》通过李慧娘死后复仇的故事,歌颂了封建社会里被压在最底层的妇女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精神。戏中出现的鬼魂,实际上是作者的一种特殊的艺术手段,并不是作品所宣扬的主题。在封建社会重重压迫下,人民难以实现他们反抗的愿望,于是就把这种愿望寄托于所谓“阴间”或者“天上”,希望在死后得以实现。《李慧娘》正是这样的作品。认真研究一下整个作品的倾向,可以感到作者对于作品中的主人公的遭遇,是充满了同情的;对于她的反抗是热情支持的;对于压迫者贾似道的罪恶行径,是予以无情的揭露和批判的。因此,《李慧娘》这出戏,就其主要倾向来讲,是反封建的,说它宣扬封建迷信,不符合作品的实际。
有的同志说,一些人特别是青年和孩子,本来不相信或根本不知道有鬼,看了一些鬼魂戏以后,反而相信“真正有鬼”了。这是把少数观众的迷信的根源归咎于文艺了。是的,少数有迷信思想的观众,可能会从鬼魂戏里得到鬼魂存在的假证;不懂事的儿童一时也可能误信有鬼,但这不能成为否定鬼魂戏的理由。解放以来,我们的无神论的宣传,起了积极的作用,大多数人已从封建迷信中摆脱出来。少数人的封建迷信,并不是由于看了鬼魂戏才有的。文化大革命中什么鬼魂戏都没有演,有的人仍然搞封建迷信活动。事实上,广大群众是不会简单地看了一出鬼魂戏就相信有鬼的。正象人们看了《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不会相信真的有玉皇大帝、猴子精和白骨精;看了童话剧《马兰花》,不会相信小鸟真的会死而复活。至于青少年可能会受到某些消极影响,那需要我们加强教育,加强无神论的宣传,而不是取缔象《李慧娘》这类的剧目。
林彪、“四人帮”以及他们的那个“理论权威”,用“宣扬封建主义”、“影射现实”一类棍子,把《李慧娘》打成反党毒草。今天,我们为《李慧娘》平反,肯定《李慧娘》等具有积极的反封建意义的鬼魂戏,是恢复这些戏的本来面貌。这不仅具有政治意义,而且也是贯彻“双百”方针,落实党的文艺政策的表现。我们应当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地评价鬼魂戏,要给那些具有积极意义的作品以一定的历史地位。笼统否定,一概排斥,绝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
当然,在鬼魂戏中并不都是好戏。鬼魂戏大致有两类:一类如《李慧娘》、《焚香记》、《司马茅告状》等,它们主要是描写古代被侮辱、被损害、被毁灭的弱者特别是妇女,在封建统治者、负心汉的迫害、欺凌下的悲惨遭遇。作者在处理这类悲剧时,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合理的和理想的解决办法,便采取虚幻的手段,让主人公变成鬼魂去复仇、告状,以便满足观众严惩凶手的心愿。尽管这类戏不是改编于原始神话传说,但它们运用了类似神话的虚幻手法,赋予主人公以超现实的威力,赞美他们同邪恶势力进行顽强斗争的精神和意志。因之,它们应属于神话剧或拟神话剧的范畴。
另一类鬼魂戏,如《目莲救母》、《活捉三郎》、《黄氏女游阴》、《游地府》、《普天乐》等,则纯属宗教迷信剧的范畴。它们不仅渲染迷信,宣扬鬼神阴间体系的存在,散播生死轮回,因果报应,宿命论,甚至用展览地狱的恶劣手段来愚弄、欺骗、恫吓人民群众,使之慑服于幽冥世界的威力,听从命运的安排。这类鬼魂戏是地地道道的精神鸦片烟,是毒害人民的,是应该坚决取缔的。
一般说来,传统剧目比之反映当代生活的剧目,它的思想教育作用是间接性的。但它能帮助观众认识历史,认识古代的社会面貌,了解古代人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和斗争经验,从而丰富观众的历史知识,生活阅历,并且给观众以丰富多采的艺术享受。当然,剧团在演出这类戏时宜谨慎从事,努力消除丑陋形象,清除恐怖气氛,尽力避免某些消极因素,再辅以正确的宣传工作。这样,人们也就见多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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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艺随笔
欲罢不能
王朝闻
一位福建同志对我说,福州有一个名胜——鼓山,半山腰有一块石碑,碑上有四个字:“欲罢不能”。
就一般情况来说,这四个字不会使人感到新奇。但它这样出现在名胜的半山腰的用法,却很有创造性。我游过一些名山,没有见过这样有趣的石碑。为什么说这四个字很有趣?因为它概括了怕困难而又不甘心止步的游人的心情,因为它可能对游人产生继续前进的鼓动作用。
在实际生活里,这种欲罢不能的矛盾心理无所不在。旧社会里的赌棍、烟哥、酒鬼、惯窃与政客且不说了;文艺创作和文艺欣赏,也往往会有欲罢不能的矛盾心理。诗歌《关雎》所反映的恋情,戏曲《乌龙院》的宋江杀人,小说《西游记》那位孙大圣与二郎神的斗法,人物行为本身是欲罢不能的。作品对于读者或观众所制造的心理矛盾,也是欲罢不能。
前些时来自景德镇的雕塑家周国桢,送我一件他的作品陶塑《猫头鹰》。这作品对我也产生了看了还要看的吸引力。我不明白,它睁着一双大眼,究竟是对周围世界感到莫名其妙,所以发呆,还是正在冷静地观察什么……我也说不清它那种不管人们是否憎恶它的神气,给我一种似乎并不愿盲从什么的联想、想象和幻想,所以我乐于看了又看。但是,并不是任何小型雕塑都具备这种耐看的力量,我对据说销路很广的《猫壶》,就引不起多大兴趣。一看它那矫揉造作的设计,就不想和它接近,更不想用它来沏茶。当然,它的实用价值是无可非议的,可是,让茶水从猫的一只翘起来的脚爪中倾注出来,在感觉上实在有点令人不快。过分装腔作势的造型,当然是经过一番构思的努力的。但要是把它和古代民间陶瓷的造型相比较,它远远不及后者那种自然的、质朴的、很巧妙的设计有意思。看来它的设计思想,已经脱离了民间艺术的优良传统,我不能因为它的销路很广而投赞成票。
如今,似乎还存在着一种解释,以为凡是变形和虚构,都是思想解放、敢想敢干的作品。倘若不顾人们对生活的感受的逻辑,倘若不顾观者对造型将会引起什么反应,作者和支持者的异想天开,结果可能不过是一种硬滑稽,死噱头。这是费力而不讨好的作风,何苦来呢?
我不喜欢对自然现象的机械模仿,我赞成艺术创作的名副其实的独创性。但是,富于独创性而且百看不厌的作品,都只能产生于作者对生活的深切感受,而不是追求形式的怪诞,挖空心思的捏造。倘若作者对生活拥有与众不同却是基于生活的独特感受,那么作者并不一心要感动观众,观众也可能深受作品的感动。相反,作者自以为拥有独创性的构思与造型,结果往往不免成为一种与独创性相对立的,近似电影《满意不满意》里的那位服务员硬挤出来的笑容那样,其实不过是一种旧套陈腔。
凡是别出心裁,富于创造性因而很能动人的作品,就它为什么能够感动人的主观条件来说,只能是作者在实际生活中深有所感,创作动机是很自然地产生出来的,而不是勉强服从谁的指示,硬着头皮干挤出来的。在不久前的对越自卫还击战美展座谈会上,一位美术家谈到一点非常动人的见闻:烈士遗体运回祖国,祖国边疆的群众洗擦烈士遗体,一位老大娘阻止大家使用凉水,她说:“凉水是要引起感冒的呀!”烈士的遗体不同于有待抢救的伤员的身体,这是常识。老大娘却把烈士当做有待抢救的伤员,这是违反常识的。但是,正因为她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对象之前,说出这种强调自己的经验,结果反而违反常识的话,使我觉得这才是非常优美的语言。把牺牲者当做伤员,这虽是老大娘的一时的错觉,但她的这种错觉本身,却是真正的属于美的文艺创造的核心,真是崇高的子弟兵的母亲的心声,真是爱国主义思想的自然而然的流露。
这么动人的语言,当然不是造型艺术所能直接模仿的。但它对于包括雕塑在内的创作,却是一种堪称楷模的楷模。作诗作画作雕塑,要是缺乏这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情感,那么,不论作者艺术技巧多么高明,也很难产生使观众感到欲罢不能的作品。只有当艺术家自己首先受了感动,从而把这种感动用比较完美的形式表达出来时,他的作品才是真能感动人的东西。
不论是小型雕塑还是纪念碑雕塑,作品是否具备百看不厌的魅力,首先要看作者对素材是不是发掘得深,是不是了解得透。就拿给张志新烈士纪念碑雕塑的制作来说吧,只有深入研究了这位烈士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所形成的精神面貌的特殊点,把她和民主主义革命历史阶段的烈士的具体性和特殊性区别开来,也就是和教条主义创作方法相脱离,譬如说排除抽象地理解崇高和伟大的旧习惯,旧作风,旧方法,才能把张志新这一个伟大的形象塑造得可信、可爱、可亲、可敬。我们不是经常听到有人在说“由衷地感动”的话吗?问题就在于说话者是否真的由衷,它的表现是否由衷。这也就是说,艺术创作不容有半点虚假和取巧,只有当作者排除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那种无可奈何、勉强应付的态度,而是感从心发,欲罢不能的创作时,作品对艺术欣赏者来说,才有可能成为欲罢不能的审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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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看戏随感
黄裳

最近有一些优秀的京剧传统剧目又恢复上演了。这使我联想起《法门寺》这出戏。
《法门寺》塑造了一个明朝的大太监——“九千岁”刘瑾。此人在戏里有许多生动、深刻、性格鲜明的语言和行动。例如,他在佛殿上听到有民女喊冤,就立即吩咐“杀了!”不料偏偏被太后听见,提出异议。刘瑾这时回过头来,将眼一弹,问道,“这是谁的主意?”这距离他下达“杀人”指示,前后还不到一分钟。刘瑾永远是正确的,也是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他有什么秘诀呢?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有一张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和凶蛮霸道而已。
《法门寺》这出戏,在今天看来也还是很有味道的。有些评论家刚刚大声疾呼:“民主战士已经不再是什么光荣,而是可耻的称号了”;一转眼就又更为慷慨激昂地主张起发扬民主、解放思想,其间相距不过两三个月,当然比舞台上的一分钟是长得多了。但其“善忘”却殊不下于刘瑾,也是明明白白的。
当然,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用新的较为正确的见解取代过去的谬误也是值得欢迎的,但象刘瑾那样“顿悟”式的转变和对错误采取不承认主义却不好,也学不得,因为天知道什么时候他又会眼睛一弹,提出完全不同的见解来,使人们提心吊胆,连睡也睡不安稳。二
在讨论《恶虎村》的时候,曾提出这一类戏所宣扬的“江湖义气”问题。
“义气”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是旧时代流氓无产阶级崇奉的一种思想意识,有很大的危害性。西安事变以后,张学良讲“义气”,把蒋介石送回南京,可是到了南京就被关起来了。可能就是受了《连环套》中窦尔敦“随你到官认罪”的影响。这种无原则地讲“义气”的后果是清清楚楚的。
不过我想事情也还有另外一面,值得思索。
“江湖义气”的“江湖”,正是“庙堂”的对立物。古话说“身在江湖而心存魏阙”,就说得清楚。庄子的“不若相忘于江湖”也提供了极好的解说。那就是旧时代被剥削、压迫、欺凌的人们的世界。试想在那样的时代,没有先进的阶级,自然也没有先进的思想,奴隶们只能用朴素的感情和行动自己拥抱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是可贵的,虽然也必不可免要带有很大的缺陷。它是不可全盘否定的。全盘否定了它,岂不就是承认了黄天霸的所作所为是“大义灭亲”的“正义行动”了么?林彪、“四人帮”横行时一切卖身投靠、用革命者的鲜血把自己漂到“上头”去的东西们,岂不也成了“时代的英雄”了么?三
也是在讨论《恶虎村》的时候,听到过这样一种意见:象这样的戏,演演自然也无妨,但我们不靠它吃饭,少了这几出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云云。
这意见显示了一种颇为“豪迈”的气派,令我佩服。我的见闻很少,欣赏水平也不高,在我看来,象《恶虎村》这样的戏,在京剧中,在古典戏曲中,是不多见的,也是珍贵的,并非可有可无,象“鸡肋”那样的事物。
我们的祖国有几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史,做为一个中国人,是应该自豪的,也应该有一些气派、风度,但这与破落大家的末代少爷的思想可不是一回事。时代已经过去了二千多年,秦砖汉瓦在我国也还不算稀罕,拆了长城造房子的事就使人难忘。花了大量宝贵外汇进口的设备,在风雨里一睡就是几年,也使人愤慨。在有些人看来,我们这个国家不只是“河水涣涣,莲荷盈盈”,而且是地大物博、家底极厚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不稀奇!
这样的“气派”,即使是非凡“豪迈”的,看来也还是检点一下为宜。否则那可怎么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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