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8月3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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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红楼诗案”始末
编者按:“红楼诗”成为一“案”,已非一日。据《红楼梦诗词译注》原作者丁广惠同志反映,迄未得到妥善解决。今天本报发表的,是他来信中有关这一“案”的“始末”的摘要。八月九日,他在给本报的一封信中表示:“‘诗案’所涉及的原则问题,很有普遍性,如果你们能一挽歪风,开创一个保护、尊重个人科研成果的局面,那对我国的科研事业的发展,对我国四个现代化的实现,都将是有益的。”我们认为,这个意见是对的。
(一)我于一九五八年在大学读书时,即开始积累有关红楼梦诗词的注释资料。一九七三年十月,被动员报出,经哈尔滨师范学院中文系党总支审核批准,并写入总支文件公布,确认此项译注工作为我个人科研选题。我用三个月时间,三易其稿,整理成近三十万字的《红楼梦诗词译注》。同年冬,此稿以我个人署名在内部刊物《批孔评红简报》连续选载后,国内文化界和大专院校纷纷向我和中文系来函索取。同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解放军报》、《新华日报》等编辑部亦来人来函约稿。后因中央科教组来电话索取,才没有给别的出版社和编辑部(但后来它的翻印本、修订本在许多省市就有二十多种,印数超过百万册)。
(二)就在这种受到广泛欢迎的情况下,中文系于一九七四年春从我手中要去了书稿(已定稿),说是去朝阳铅印。由于我当时的政治条件
(一九五七年读大学时被错划右派,一九六一年解除处分,一九七九年一月改正),并以所谓“不主张走专家道路”为理由,连招呼也没打,便用了集体署名。后来则在限制资产阶级权利、批判知识私有、象剥夺资本家生产资料那样剥夺知识分子精神产品的口号下,对我进行大会批判,让我象建筑工人盖完楼房即把它留给别人那样,“拍拍屁股走开”,留下的东西归谁所有就“和你没关系了”,没收了我的科研著作。
(三)嗣后,查封了我的油印稿(至今未开封),通过学报散布“集体编写”的假话,让一些人以征求意见为名走访京津宁沪,借以造成假相。同时,对上汇报、对外宣传“三结合编书”、“工农兵学员编书”的“经验”;将纳入“儒法斗争”轨道的修改本寄给江青,并亲自去见梁效、原上海市委写作组;把修改本当作自己的著作,交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四人帮”的垮台,只印了“征求意见本”,没有公开发行)。
(四)打倒“四人帮”后,他们继续弄虚作假。一方面通过学报继续散布根本不存在的“集体编写”的假话,让修订者以科研积极分子身份在学院科学大会上大讲编写此书经验;不顾我一再反对,再一次将著作强行修改,交出版社正式出版。另一方面,他们捏造我是“资料员,只是为教授们提供点资料”来欺骗上级党委,并把我由教研室放到办公室看电话。虽然后来在省文教办的干预下,恢复了我的教学职务,但至今不给我评定职称。
(五)一九七八年春,我将上述情况汇报给中央。方毅同志办公室批转黑龙江省委调查处理。省文教办将上访材料批转哈师院,哈师院党委责成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专办此案。办案人在一份调查材料上写道:“两者(指我的原稿和所谓“集体编写”的版本)的译文基本一致”;“经查对,前者注释××处,后者减到×处,语言和内容照前者压简了一些,但内容基本一致”;“原文的说明部分,后者改为简评,两者内容基本一致,有的在说明基础上内容分量加大了,有的还减少了。”
(六)几经研究,两个月后提出解决办法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账算在‘四人帮’身上。”把问题仅仅归结为署名问题,要我同意公开出版他们的“集体著作”,只是在后记中写上我为他们提供了初稿。我提出应全面落实政策,他们置之不理,硬行出版,而中文系又乘机把已说好不予列名的“修订者”们偷偷写入后记,对外则宣称
“完满解决”。
(七)今年春,我去找省文教办。高教处负责同志立即去找师院党委,明确表示,应公开平反,承认我的著者地位,恢复我的教学职务并予补评职称等。为了使出版社不受损失,我同意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前提下,以“丁广惠原著,评红组修订”署名,不要后记。不料,署名问题一解决,便再无人提起其它问题了。事后得知,以院党委名义呈给文教办的报告中,并没有提及上述问题,并将“丁广惠原著”改为“丁广惠撰稿”,而中文系则不顾不用后记的协议,偷偷写了个后记。而且这个修改本和后记,至今未给我过目。
(八)虽然此事多年来为院内外和省内外群众所注目,并称之为“红楼诗案”,但当事人却说根本不存在落实政策问题。其理由:
一曰:“当时是‘四人帮’当政,是那么个政治形势,谁当领导也得那么办,不能用现在的政策去衡量那时的事。”
二曰:“过去那样做不对,但已既成事实。这是历史遗留下的问题。”
三曰:“给丁广惠落实政策,就要挫伤那些人的积极性。”
四曰:“保护你的科研成果?我们拿过来,书里保留了你的科研成果,让它起了社会作用,这就是最好的保护。”
诸如此类。
哈尔滨师范学院中文系 丁广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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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论坛

干部制度改革应继续讨论
办事最忌虎头蛇尾,有始无终。去年底今年初,《人民日报》曾对干部制度的改革问题展开讨论。开始颇有些声势,而没多久,竟连招呼也不打就无声无息了。
干部制度的改革是件大事。这场讨论对解放思想、探讨问题、改革干部制度以适应四化的需要,是很有裨益的,怎么能如此轻率对待呢?我认为,这个讨论应继续深入进行下去。
目前,干部现状一曰官多,二曰岁数大,身体不好。
听说某部有正副部长十六名,某部有正副部长二十多名。你到机关去看一下,什么科长呀,处长呀,主任呀,司局长呀,比比皆是。有的部门,只有两个人,一个当处长,一个当副处长。有的处就一个人,那就是他当处长了。官多些也罢,把事办好也行,但偏偏是官多不办事,一个文件传来传去,你画圈我画圈,最后还是没人去办。
你到一个县、一个地区,县委和地委书记一般年纪都比较大,若是偶然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当地委书记,则颇觉新鲜。有些人年纪大,身体又不好,自顾不暇,还哪有充沛的精力去管一个县、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呢?
高级干部没有退休这一说,是终身任职。即使干不了,也要安排一个位置。这要不要改革一下呢?老了,身体多病,干不了了,当一个平民百姓不行吗?有的人说,反正退休不退休一个样,安排一个职位未尝不可。但这样安排了,有事你问他不?请示他不?他无力过问或不能过问,岂不耽误事吗?为什么非要终身任职不可呢?让年轻的、身强力壮的、能干的同志干不更好吗?
《民族团结》杂志 张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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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外国朋友来信

感谢中国医生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底,我母亲从西德到北京来看我。她因患肝癌,动了两次大手术,刚恢复健康,原打算只住几个星期,但却住了五个月。五个月中,在外文局专家办公室的帮助下,首都医院的大夫们给我母亲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结果是:四个月前发现的肿瘤已由直径五厘米增大了一倍。
我对中国大夫的能力和责任心非常信赖,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把我母亲的生命托付给他们。因《光明日报》曾报道过上海中医院的刘嘉湘大夫是治癌专家,而且成功地治疗过几位肝癌患者,我们便去找他。他接受了我母亲的要求,为我们花了许多时间,除开了治病补身的中药方,还亲自陪我们到好几个商店买到了熬中药的锅。从那以后,一连几个月,刘大夫都保证我母亲按时收到他的药。
回到北京以后,我母亲转到北京肿瘤医院就诊。该院的内科主任、著名癌症专家孙燕大夫对我说:“我们将尽一切力量治疗你母亲的病,延长她的生命!”他和他的同事们一起制订了一个治疗方案。在他的建议下,我母亲在首都医院接受了两个月的化学疗法。首都医院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深深地感动了我们。有两位护士同志,只要知道我母亲来看病,即使刚下完夜班,也一定等着。
化学疗法结束后,经检查,我母亲的肝癌被控制住了。孙燕大夫又和殷尉柏大夫(放射科主任)决定对我母亲进行放射治疗。结果表明:肝癌大大缩小,治疗成功了!
我母亲现已回到西德。她感觉良好,胃口也不错。当然,她还在与疾病继续斗争。我母亲能活到今天,不能不感谢中国的医生们。
外文局西德专家 乌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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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注意居住小区的建设
最近北京市委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整顿好社会治安、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要认真解决污染问题,进一步绿化城市,使首都居民生活于文明、清洁、美丽的环境之中。”宣武区建委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已对虎坊路小区作了重点整顿,重新栽种了行道树,加强了庭园绿化,并整修了道路,使这儿的市容为之一新。我们希望宣武区建委继续整顿其他小区,尤其是红土店居民区!
红土店居民区(原名陶然亭小区)是一九六四年建成的。当时规划管理部门对搞好这儿的规划作了不少努力。如:在住宅底层附建了商店、粮店、幼儿园,在地下室设了修理行业、存车处、居委会用房;在住宅区内平整了土地,修了水泥路面,并发动居民在区内搞绿化。
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都被破坏殆尽。首先是四号楼底层的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统统被街道办事处所占,分配给街道所属工厂做了生产厂房或仓库,不仅生产操作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生活,工厂还在楼旁任意圈地盖小房、堆材料、修围墙,对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
随后是陶然亭街道在二号楼与三号楼之间,设了一个地区性的泔水站。他们将原有的绿化破坏了,连年违章建房,由小到大,建成当年全市最大的一个泔水站,严重影响当地环境卫生;从早到晚,马车、拖拉机、汽车不断,驴嘶马叫,机声轰鸣,扰得两楼的居民白天黑夜无法休息。这个问题拖了十来年不得解决。
去年,上级禁止在居民区内设泔水站,这个“全市第一”的泔水站才算停办了。居民满以为从此违章房屋可以拆除,庭园能够重新绿化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陶然亭街道又将它改建成五金加工厂,整天刨、锯、铆、焊,敲敲打打,噪音的干扰比起泔水站来有过之无不及。违章房屋不仅没有拆除,反而继续添建。
目前这个共有六幢住宅的居民区的情况是:二号楼与五号楼之间是陶然亭街道的五金综合修配厂,四号楼下及楼东是区环境保护仪器厂,四号楼地下室是汽车灯厂仓库,五号楼与六号楼之间是住宅一公司为改建黑窑厂地区而设的金属加工厂。金属加工工业几乎占满了住宅楼之间所有的空地。这样的“混合布置”,不仅使住宅区内无法绿化,不能为老人、儿童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更严重的是金属加工业的“噪音”,使三班倒的工人和病人、老人,白天根本无法睡眠休息。
象红土店居民区环境卫生破坏得如此严重的情况,在北京市所有新建小区中是比较突出的。这是
“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产物。当年在街道工作中流传的一种说法是“条条专政不行了,要搞块块专政”,于是街道办事处就成了他们行政所辖范围内一切房屋和空地的当然主人,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而对居民的一些合理呼声,不仅听不进去,反而说居民是“楼住高了,人变修了。”
希望有关单位尽快改变这种情况。
北京市宣武区红土店
居民区二号楼居民
华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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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救救东坡书院
东坡书院在海南儋县中和镇,是当年苏东坡谪居时游乐和讲学的旧址。东坡书院始建于元朝延祐年间,距今已六百多年。六百多年来,东坡书院一直是海南岛的游览胜地,也是研究苏东坡历史的学者们必到之处。解放后,政府曾多次拨款修缮,并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每年都接待大批参观者。
最近,我到儋县采访,到书院一看,满目荒凉:载酒堂屋破堂空,载酒亭摇摇欲坠;亭旁两口原有金鱼戏水、红莲盛开的清水池干涸,池中假山已不见踪影;大殿内的塑像、神龛、碑记、匾额、楹联等古物荡然无存;书屋内收藏的《苏文忠公居儋录》等珍贵图书资料已全部遗失;刻有郭沫若、田汉前往游览书院时写的诗的石碑,也都被打翻在地,残缺不全。附近的桄榔庵,也是遍地荒草,仅存一块字迹模糊的石碑。
郭老一九六二年访东坡书院时,曾作一诗,开头两句是:“儋耳古城古迹多,东坡谪此受折磨。”今天,不该叫死后的东坡先生再“受折磨”了。
海南日报记者 杨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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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兰亭变成了“烂亭”
绍兴的兰亭,是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在永和九年(即公元三五三年)三月初三那天,和他的亲友谢安等四十二人宴集的地方。酒后,各人写了诗词,编成《兰亭集》。王羲之为该集写了一篇序文,这就是人们传诵的《兰亭集序》。千百年来,无数文人名士都游过兰亭。
可是现在的兰亭呢,由于一九六三年遭过一场特大洪水,再加上林彪、“四人帮”横行时的破坏,已面目全非了。
“兰亭”碑被毁成两大段。高大的亭子只剩下一个遗址。“鹅池”三角亭不见了,相传为王羲之手书的“鹅池”两字的石碑已迁了地方。宏丽的流觞厅破旧不堪。墙上镶着的历代名家颂扬兰亭的小块碑文,不是被水泥涂抹了,就是被打在了墙壁内。
有人说兰亭已变成了“烂亭”!实在可惜。
浙江绍兴县供销社 谢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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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一份电报 六千多元
甘肃省农林局为布置植树造林,刚发文件通知不久,又由杨副局长审稿,尚局长签发,向全省一百八十八个单位拍发了一份八百七十六个字的电报。其中包括省、市两级在兰州的五十八个单位,甚至对在同一个办公楼内的农牧局也发了电报。
经办拟稿的部门说:“当时我们就提出文太长了,但领导却说不长。”我们去电信局了解情况时,电信局营业室的同志说:“他们拿来电报,我们三个人都建议,最好把本市内的受报单位改为代电。这样既不误事,又可节约两千多元。可是农林局来的同志却说:‘不发电报他们不重视。’我们只好按他们的要求拍发。这份电报费共计六千四百七十三元七角三分。”
农林局包括工资在内,每月行政费平均八千多元。因不够支付,只好违反规定,从事业费内开支。有人议论说:“到底省级单位钱多,对几千元根本不在乎。如果用他们个人的工资发电报,恐怕多一个字也不愿意。” 甘肃 一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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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毖后录

县委带头给自己开“小片荒”
今年春播大忙季节,我县县委机关在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下,大开“小片荒”。县委机关共有干部职工五百余人,每人平均开“小片荒”两亩多。其实,大部分不是“小片”荒,而是生产队让给他们的耕地。
在耕种过程中,大小汽车、拖拉机、农机具,应有尽有。社员说:“县委干部开小片荒,真是实现机械化了!”有的部门还采取所谓换工办法:调动汽车替生产队跑运输,生产队给干部们耕种。有的则直接让生产队给耕好,干部们去点点种。有的因为种的数量大,放下工作,接连下乡。有的把子女也动员去帮工,有的部门甚至雇用临时工。种地期间,县委机关招待所变成了开荒的“后勤部”。招待所备好酒菜,送到地头。
吉林蛟河县某厂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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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答复·反应

对刘长才违法乱纪的调查报告
今年四月二十四日,你报以《目无群众,党纪不容》为题,发表了反映嘉祥县东风公社大曹管区党总支书记刘长才严重强迫命令的来信。对此,省委指示我们会同地、县委进行了调查,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刘长才强行割掉芝麻的问题
杨庄大队一九七七年种棉花三百九十亩,因长期干旱,缺苗断垄很多,经队委会研究决定,在二百四十亩棉田中补种了芝麻和小豆。当芝麻已经开花结蒴时,刘长才硬说补种芝麻“破坏棉花生产,是非法的”,下令割掉。因此,杨庄大队自己割掉九十亩。八月十二日,刘长才召集各大队干部进行秋季生产大检查时,看到杨庄大队补种的芝麻没有全部割掉,当即对杨庄大队干部说:“明天全部割掉,三天后管区检查。”八月十五日,刘长才等人到杨庄大队看到芝麻还没割掉,便大发雷霆说:“只要管区还有一个人,就不准留一棵芝麻。”随即从大曹联中调学生一百五十多人,到杨庄大队强行割芝麻。社员群众一百五十多人赶来阻拦,刘长才威胁说:“我看那个敢阻拦,管区对闹事者要严加处理!”六十多岁的社员杨广兴对刘说:“芝麻快到手了,割掉太可惜,等收了芝麻,保证全部交给国家。”刘长才说:“我正想抓个典型,治不了你我不姓刘。”管区副书记靳兆君等硬把杨拉到管区去。在刘长才等人指挥下,杨庄补种的一百五十亩芝麻和小豆全部被割掉。估计损失数千元。事后,刘长才说:“今天我们打了个大胜仗。”
二、关于刘长才非法关押社员的问题
八月十五日,刘长才指挥学生割掉芝麻的当晚,在杨庄大队召开了党、团员和干部会议。会上,刘长才说:“今天杨庄刮了场小台风。杨广兴扛着铁锨,气势汹汹,和‘红枪会暴动’没有什么区别。”还说:“杨明德也摆出要和我谈判的架势,说芝麻收了交给国家。共产党不要你的芝麻!有本事你上告去吧,我不怕你告,告到中央也告不倒我刘长才……”并宣布:把社员杨广兴留在武装民兵住处检查,明天游街。八月十六日,刘长才在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海福等人的支持纵容下,做了木牌子,上面写着:“聚众闹事、破坏棉花犯杨广兴”。杨广兴得悉后跑掉,游街未逞。刘长才还派两个民兵把杨广良押到公社,靳兆君训斥杨说:“别看你是‘双军属’,我一封信你大儿子就得降两级,再一封信你的四儿子就得解甲归田。”杨感到冤屈,给刘长才磕头,并要在管区碰死。刘长才经李海福等同意,再次将杨广良送公社检查,至十九日释放。
三、(略)
四、关于嘉祥县委个别负责人包庇刘长才问题
刘长才强行割掉杨庄大队的芝麻不久,济宁地委和嘉祥县委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县委决定并报经地委批准,给刘长才党内严重警告、靳兆君党内警告处分,责成李海福作书面检查。并将刘长才等人的违法乱纪行为通报全县。但是,事后县委并未通报,李海福也未作检查。东风公社党委某些负责人对刘长才等人深表同情,一九七八年三月,曾以公社党委名义,报请县委撤销对刘长才等人的处分
(县委未批),并给刘长才提了一级,把刘调到大靳管区任总支副书记。今年三月,你报函请济宁地委对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为此,嘉祥县委对地委意见很大,同时指使县委办公室给你报写信,说《目无群众,党纪不容》一文有六处不实:(1)刘长才原为大曹管区党总支书记,而不是“党委书记”;(2)一九七七年杨庄大队种植棉花三百九十亩,而不是“四百多亩”;
(3)刘长才调学生割芝麻是一百五十人,而不是“几百人”;(4)给刘长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不是“警告处分”;(5)处理后,刘长才级薪均未提高(后来承认提了一级);(6)问题发生后,县委很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实事求是地作了处理,并通报全县,不存在所谓“个别人包庇”的问题等。
上述情况说明,县、社党委对刘长才问题的处理是不够严肃的。
五、处理意见
对刘长才等人的问题,嘉祥县委已作了检查,总结了经验教训。现正积极落实处理意见,决心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挽回政治影响。因此,可不再重新处理。
山东省委济宁地委联合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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