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8月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道德规范和经济规律
少民
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当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曾经使我们吃过大亏的,除了敌人的破坏之外,就是犯主观主义的错误,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必须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不过要按经济规律办事,是很不容易的,要克服很多思想障碍。其中一个重要障碍,就是用道德规范代替经济规律,而且还是共产主义的道德标准。当你要尊重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时候,有人会说:“何必斤斤计较,要讲共产主义风格嘛!”当你要贯彻按劳分配,要求有合理的定额和报酬时,有人会说:“干工作何必讲价钱?要发扬不计报酬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嘛!”你说他不对吗?他好象在做思想政治工作。难道你敢反对共产主义风格吗?可见你是资产阶级头脑,宣扬个人主义,主张金钱万能。
一个是道德规范,一个是经济规律。它们当然有联系。不过对于经济管理来说,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规律。就拿“讲价钱”和“斤斤计较”来说吧,这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从道德上看,很少有人把它当作美德,我们也决不提倡这种思想。但是在经济管理上,如果忽视了它的经济意义,那是要碰钉子的。
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存在着商品生产的社会。有商品生产,就有价值规律,就要求等价交换。要等价交换,就应该“讲价钱”,应该“斤斤计较”。我们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就要求准确地计算劳动量,并且按劳动量付给报酬。当然,有些劳动,要十分精确地计量是不容易的,但是从分配原则上说,是应当力求精确,而不应当马马虎虎的。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同的工作应有不同的“价钱”。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如果在经济管理中做到这一点,那就谁也不会再去“讲价钱”了,因为一是一,二是二,没有什么价钱可讲。相反,如果重活和轻活一个样,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一个样,危险性大的劳动和危险性小的劳动一个样,工作有“肥”有“瘦”,这就在客观上有了“讲价钱”的余地。既然在劳动管理上存在着不公平现象,为什么人们就不可以讲一讲呢?
其实在经济活动中的所谓“斤斤计较”,无非是要求精确地计算劳动量,承认价值规律而已。毛泽东同志说,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我们必须学会按照价值规律办事。不能搞“一平二调”,不能刮“共产风”。如果说到“斤斤计较”,那么,首先国家和企业要
“斤斤计较”——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严格地计算工人的劳动量,作为付给报酬的根据。按照这种原则,工人多劳动就应当多得报酬,这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因为这种收入,既不是偷来的,又不是抢来的,也不是剥削别人的。劳动得多和劳动得好的人,不但应当得到更多的报酬,而且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因为他为社会(也就是为大家)多做了贡献。
当然,不计报酬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是值得尊敬的。不过这种态度,是一种道德范畴,而且不是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道德规范,更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然而有些同志往往用这种道德标准作为领导经济的一种方法,这就成问题了。因为把这种道德规范引入经济管理的领域,实际上就为不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打开了大门。你劳动多了,报酬少了吗?不要斤斤计较,应当不计报酬嘛!然而,在现阶段,劳动还是谋生手段,也就是说,人们必须用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和全家。工人的生活资料是要他自己出钱去买的。工人在工厂里领工资时可以“不计报酬”,但他到商店去买米面油盐时,商店却不讲“共产主义道德”,而是严格地“斤斤计较”,多一两都不给,少一分也不卖的。这是国营商店“缺德”吗?不,商店一点也没有“缺德”。它必须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货款相符,差一分钱都不行。为什么呢?它是社会主义的商店,不是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的“供应站”。当然,社会主义的商店,要对顾客讲道德,比如,对顾客态度要好,要极端负责,等等。但是,卖东西要照定价收钱,这是一点也不能含糊的。因此,在道德上,可以讲发扬共产主义风格,但在经济活动中,却要“斤斤计较”。因为在现阶段,生产还达不到共产主义水平,生活资料不能按需分配,而只能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既然现实的经济生活不能不“斤斤计较”,那么我们在分配当中有什么理由要求劳动者“不计报酬”呢?目前我们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因此,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不能要求人们之间建立共产主义的经济关系。我们在向四化前进的时候,不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吗?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容之一,就是按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办事。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必须贯彻的。倒退是不对的,超越现实也是不对的。想用共产主义道德来管理社会主义经济,听起来很革命,但是不符合经济规律,对实际有害无益。
在封建社会中,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经济单位,血缘关系与经济关系混然一体,兄弟、父子之间在经济上是不分彼此的。人们觉得这种关系非常高尚,故朋友之间也喜欢称兄道弟,金钱上不分你我。在钱上分得很清是有伤大雅的。以前有人把这种经济生活叫做
“东方的共产主义”。其实这种关系未必值得歌颂。尤其封建社会那种家庭内部的所谓“共产主义”,不过是最落后的家长制。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并不是平等的,那种“情谊”也不过是一道纱幕。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封建社会的温情纱幕被撕掉了,冷酷的利害考虑支配了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往来,只承认等价交换。资本家在这种等价交换中,买到了劳动力这个商品,供他使用。而劳动力这种商品在使用当中就创造了比本身更大的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
社会主义消灭了私有制和剥削,使劳动者真正成为支配自己劳动的主人,谁也不得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劳动者取得了按劳分配的权利。这是经济领域中一场伟大的革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把劳动者联合起来,这就在社会上产生了集体主义的道德观念和共产主义精神的萌芽。发扬这种精神,是必要的。不过道德和经济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在经济上,必须按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办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有人用很高雅的口气,批判按劳分配,把按劳分配说成是“用钱去买一个积极性”。这种观点,听起来很左,很革命,实际上不过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封建思想在干预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一种表现。
现在阻碍我们走向四化的一个绊脚石,就是经济管理方面的落后。承认落后,加以改革,就能从落后变为先进。严重的问题是:有些落后的东西,被一种听起来很响亮的名称掩盖了。结果这种落后的东西,不但改不得,而且成为一种“先进”的样板,那就糟糕了。“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发扬不计报酬的劳动态度”,都属于道德问题。在社会主义阶段当然要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不过不能用它来管理经济。事实上,这些道德规范已经成为一些人违反经济规律的挡箭牌了。
在我们的社会里,闹个人主义的人当然有,而且个别人很不象话。常常有人举出这种例子来证明按经济规律办事会助长个人主义。其实这种例子什么也证明不了。难道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就能消灭个人主义吗?我们当然要进行思想工作,这是毫无疑义的。在思想工作中,共产主义是要讲的,艰苦奋斗是要讲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要讲的。人是要有点精神的,除了现实的物质生活之外,总要有个理想。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因此作为工人阶级的成员,应当具有最远大的眼光,最高尚的道德品质。但是我们一定要把道德和经济区分清楚。第一,道德教育也好,思想政治工作也好,这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需要的。不论政治领域、科学文化领域,都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并非只有经济领域才需要它。第二,在经济领域中,决不能把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现实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实践混为一谈。在经济管理当中,不应该要求社会主义劳动者干活不计报酬,因为这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在领导经济的实践中,群众越是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我们越应当按照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办事,越应当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使劳动者的收入随着他的贡献而增加。只有这样,群众的干劲才能持久,先进分子才能越来越多,生产也才能发展得更快。生产发展得越快,劳动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又会有更大的提高。有了这样的经济实践,也就使思想工作有了现实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社会主义的道路,共产主义的前途,便都成为感觉得到和可以理解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就有如顺水推舟,群众当然会更加相信马克思主义,更加热爱社会主义,更加向往共产主义。可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按经济规律办事,不但是一致的,而且是互相促进的。当然,在这种互相促进的发展过程中,归根到底,还是经济规律起着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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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兴无灭资”的提法无可非议
陈志海
最近,吴克同志就“兴无灭资”的提法提出了异议
(见六月十三日《江西日报》),对他的观点我有不同的看法。
“兴无灭资”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创造的一个概念。它的本义,是指在思想政治领域里大兴无产阶级思想,用无产阶级思想去批判和战胜人们头脑中的资产阶级思想。在我国人民的记忆中,“兴无灭资”的提法在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很普遍,曾经成为家喻户晓、妇幼皆知的一个口号。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组织普遍把兴无灭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至今成为我军政治工作重要学习文件的一九六○年军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其中十四条基本内容的一条,就是“开展兴无灭资斗争,反对不良倾向”。吴克同志说这个提法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很长时间不大提了,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正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兴无灭资”的提法在我们的政治思想领域里销声匿迹了。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今天,“兴无灭资”的提法理所当然应该获得解放。
一定的社会意识总是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的,资产阶级思想要维护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思想则要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种思想的斗争,实际上是这两个阶级的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表现。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在思想政治领域中卓有成效地进行的兴无灭资的斗争,对于促进我国人民的思想革命化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当前大量事实表明,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必须大兴无产阶级思想,抵制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和影响。所以,在我国四化建设中,把兴无灭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十分必要的。诚然,在目前情况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资产阶级思想不可能完全消灭,就是在阶级完全消灭以后,一些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还会残存一个时期。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因为资产阶级思想目前不能完全消灭,就不能提出兴无灭资的任务和口号呢?说到这里,不禁使人想起农村社员与杂草、与农作物的病虫害斗争的情景来。农民种庄稼,年复一年同杂草、同农作物的病虫害作斗争。他们何曾不想把杂草、把农作物的病虫害消灭净尽。他们也深深知道,无论多么先进的工具和药品,花费多么大的气力,杂草和病虫害总是不能完全消灭的。尽管如此,广大社员群众总是把中耕除草、消灭病虫害作为农业生产中的一项重大任务。同样,尽管在目前情况下,资产阶级思想不能完全消灭,但在思想政治领域里,把兴无灭资的斗争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这样,“兴无灭资”这个提法也就无可非议了。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我们说资产阶级思想在目前情况下不能完全消灭,但不能排除暂时的、局部的、个别问题上的消灭。比如某单位一度铺张浪费歪风盛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克服了这种歪风,人人树立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风气。我们就可以说,在这段时间里,这个单位灭了资产阶级铺张浪费的思想,兴了无产阶级勤俭节约的好作风(当然不是完全的、绝对的和一劳永逸的)。如果说因为在目前情况下资产阶级思想不能完全消灭,就不能提出“灭资”的任务,也不去作暂时的、局部的、个别问题上的“灭资”,在资产阶级思想面前表现得无能为力,无可奈何,那又怎么谈得上“改造”资产阶级思想,“抛弃”资产阶级世界观?如果平时不进行暂时的、局部的、个别问题上的逐步消灭,难道资产阶级思想最后可以在一个早上突然消灭干净?
至于说到兴无灭资会造成只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而放掉封建主义思想或其他剥削阶级思想的批判,更是站不住脚的。难道说,在血防地区提出消灭血吸虫的口号,就会使人放弃对其它寄生虫病的防治?
吴克同志认为,“兴无灭资”提法不恰当的又一条理由是,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是革命者、先进者,创造过灿烂的思想文化,我们应当继承资产阶级的优秀文化遗产,而不能和反动的腐朽的东西一样抛弃。我认为,思想政治领域的兴无灭资斗争,和思想文化领域里批判地继承历史遗产不能混为一谈。批判地继承前人的思想文化遗产,这是无产阶级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不但要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的思想文化遗产,也要批判地继承所有前人的思想文化遗产。但是,这一点也不是意味着对资产阶级思想不能批判和摒弃。我们今天所说的兴无灭资,是要批判、抵制以至消灭那些危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反动腐朽的东西。我们决不能因为继承了资产阶级有益的思想文化,而不去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腐朽的思想,更不能因为资产阶级思想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革命的进步的作用,而现在就可以任其自由泛滥。比如要民主要人权的口号,曾经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者的锐利武器,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革命的作用。但是如果我们今天容许极少数人用资产阶级的民主和人权的口号来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攻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难道不是十分荒谬、十分有害的吗?所有腐蚀人们思想,危害四化建设的各种资产阶级思想,难道不应该彻底批判、摒弃以至于消灭吗?这样,我们提出“兴无灭资”的口号,并把它作为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有什么不恰当呢?
“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0页)正如一切意识形态都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一样,任何一种提法也无不都是当时社会实践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在不断发展,各种意识形态(包括提法)也在不断改变、发展和产生。一种提法是否恰当,不能以前人是否说过或前人本本上是否写过为依据,而要看它本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真有道理。
以上仅是个人意见,如有不对,请大家批评。
(原载《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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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谈谈“兴无灭资”
陈荣富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对“兴无灭资”这一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影响巨大的口号进行讨论,这对于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具有很大的意义。
我不同意陈志海同志的看法。
陈志海同志认为,“兴无灭资”的提法是文化大革命以前思想教育中很普遍,曾经成为家喻户晓、妇幼皆知的一个口号,并且写进了一九六○年军委扩大会议《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因此是“无可非议”的。这种理由是不充分的。如果说“家喻户晓、妇幼皆知”的口号就是正确的,那么“向走资派夺权”之类的口号也应当是正确的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些口号更“家喻户晓”了。至于是不是因为它写进了中央军委的决议就“无可非议”,这只要用陈志海同志在反驳吴克同志时所说的一段话就行了:“一种提法是否恰当,不能以前人是否说过或前人本本上是否写过为依据,而要看它本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真有道理。”
那么,“兴无灭资”这一口号“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有道理”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这一口号的提出,是以对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的错误分析为依据的。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同志正确地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但是后来却出现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情况,“兴无灭资”的口号正是在这个时候应运而生的。当然,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资产阶级的乃至封建阶级的意识形态还会长期存在,对于它们的影响必须进行长期的斗争。我们不同意“兴无灭资”这一口号,并不是说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已经随着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化而消失,而是因为这一口号不能正确地反映和指导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
第二,这一口号含义模糊,概念不明确,带有“左”倾色彩。这一口号中的“资”如果是指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那么它就包括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哲学、艺术和宗教观点等等。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采取“灭”的方法,显然是错误的,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只能批判地继承,而不能简单地抛弃和消灭。即使对上层建筑中阶级性最强最鲜明的部分——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消灭的态度。比如资产阶级的民主,资产阶级的法律,尽管它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但我们对它的某些具体形式却应当加以批判的继承和发展。至于对于资产阶级的哲学艺术,那就更不用说了,如果马克思、恩格斯不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就不可能创立马克思主义。
如果这一口号中的“资”指的是资产阶级思想,那么,对于人们头脑中的资产阶级思想也不能采取“消灭”的办法。事实上,在现今的条件下,要“消灭”人们头脑中的资产阶级思想也是不现实的,如果硬要去“消灭”它,在实际工作中必然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的简单化,甚至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林彪不是高叫文化大革命就是要“彻底消灭资产阶级思想”吗?结果如何呢?虽然使用了最野蛮的手段触及皮肉,但资产阶级思想不是被消灭了,反而更加泛滥了。我们不同意“兴无灭资”这个口号,并不象陈志海同志所说的那样是反对批判资产阶级思想,恰恰相反,正是为了更有效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批判和克服资产阶级思想。
第三,陈志海同志说:“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在思想政治领域中卓有成效地进行的兴无灭资的斗争,对于促进我国人民的思想革命化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这不符合事实。实际上,“兴无灭资”这一口号从它脱胎的第一天起,就对阶级斗争的扩大化起了作用。文化大革命前几年,政治思想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决不能归功于“兴无灭资”这一口号。相反,文化大革命前几年政治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出现的错误倾向,倒是同“兴无灭资”这个口号有关系的。大家都记忆犹新,文化大革命前对翦伯赞同志的所谓“唯心史观”的围剿,对冯定同志的《平凡的真理》、《共产主义人生观》的围剿,对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论的围剿,以及对电影《早春二月》等的批判,都是在“兴无灭资”这一口号下进行的。当时,粗暴地把学术上的不同看法无限上纲,一概视为“资产阶级思想”,视为“为复辟资本主义制造舆论”,而加以“消灭”,甚至被批判的同志也被当作“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修正主义分子”而一同被“消灭”。
陈志海同志说:“正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兴无灭资’的提法在我们的政治思想领域里销声匿迹了。”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翻开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报纸杂志,“兴无灭资”(有的地方改为“灭资兴无”)的口号俯拾皆是,而且被抬到了惊人的高度。《红旗》杂志一九六六年第八期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在说到文化大革命的任务就是“横扫钻进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横扫一切腐朽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的意识形态”后,紧接着说:“这是在上层建筑中,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场‘兴无灭资’的极其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很明显,在这里“兴无灭资”就是“三个横扫”的总概括。类似的提法举不胜举。在“兴无灭资”的
“横扫”之下,神州九亿万马齐喑,社会主义花园百花凋零,许多革命干部、革命知识分子不仅被当作“走资派”、“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来批判,而且有的连肉体也被“消灭”了。“灭资”的结果不但没有“兴无”,反而带来政治局势的动乱,社会生产力的破坏,社会风气的败坏。
不错,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兴无灭资”这一口号的确“销声匿迹”了,但这不是因为“四人帮”反对这一口号,而是因为“四人帮”为了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需要用“批判党内资产阶级”之类的口号来代替“兴无灭资”这一口号。如果不看问题的实质,只看这一口号在一段时间“销声匿迹”的现象,就认为粉碎“四人帮”以后,“兴无灭资”的提法应该得到解放,那是不妥的。
华国锋同志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人民内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也还将长期存在,针对这些影响还必须进行长期的斗争和教育。”这一实事求是的提法,必将使我们更有效地进行这种斗争和教育,扫除一切不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障碍,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进程。
(原载《江西日报》,作者作了删改)
今年六月五日本报发表了吴克同志《关于“兴无灭资”提法的商榷》的一封信。《江西日报》于六月十三日予以转载,并连续几期发表文章进行讨论。现在,转载其中两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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