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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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今年国庆国家将表彰一批先进企业和劳模
评选办法已在全国工交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上宣布
新华社成都七月二十四日电 在今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三十周年的时候,国家要表彰一批先进企业和劳动模范,给他们正式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旗和奖章。这一表彰活动将大张旗鼓地进行。将在报刊、广播电台和电视上,广泛宣扬他们的英雄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
这批先进企业、劳动模范的条件和评选办法,已在二十三日于成都闭幕的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上初步拟定并宣布。各地区、各部门将在八月底前,按照规定把评选出来的先进企业和劳动模范的名单和事迹,分别报告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全国总工会,由全国评选委员会评定。
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这项工作要同增产节约、学大庆、整顿企业结合起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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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确保完成全年国家计划 适应市场和出口需要
下半年要努力增产节约发展工业生产
全国工交增产节约工作会议结束,康副总理在总结中要求把任务落到实处
新华社成都七月二十四日电 在国务院于成都召开的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上,今年全国工业交通方面的增产节约计划已经基本落实。会议经过充分地研究、讨论和计算,认为发动工业战线全体职工进一步努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实现今年工业生产增长百分之八的速度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由于今年上半年工业生产增长比较缓慢,下半年必须努力增加生产才能保证国家全年计划的完成。这次会上初步落实的增产计划,比原计划增加产值约二百亿元。
参加会议的同志们认为,由于国家对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和职工工资要增加,下半年市场供应的商品需要量很大。只有依靠增产节约加快工业生产的发展,才能保证市场供应和保证出口,使城乡人民高兴。
根据会上落实的计划,今年要增产的城乡人民生活需要的纺织、轻工、电子、手工业产品和建筑材料有:棉毛丝织品、化纤织品、自行车、缝纫机、烟、酒、钟表、洗衣粉、皮鞋、家具、电视机、录音机、电唱机、袖珍电子计算器、电冰箱、电风扇、水泥、平板玻璃等等。为了生活资料的增产,钢材、生铁、有色金属、煤、电等生产资料也要相应增产。
代表们在讨论中一致认为:搞增产,不能单纯追求产值。一定要把产值计划落实到具体的产品上。增产一定要建立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的基础上,绝不要给企业下达空头产值。同时,也不能再生产那种质次价高的产品,一面生产,一面积压。
大家认为,完成今年国家计划的潜力很大,有利条件很多。今年农业生产形势很好,为工业提供的农副产品原料将比往年增加。库存物资、特别是积压物资,可以大量处理利用。企业自主权也逐步扩大,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但是,大家也看到,要完成今年的国家计划,还有许多实际困难需要克服。特别是要克服电、煤、油供应不足的困难。会议认为,不仅今年实现增长速度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电、煤、油的增加上面,就是明年、后年,也只能把主要希望寄托在能源的节约上面。要大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我们的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指标很高,也就是增产节约的潜力很大。会议高度评价了常州市围攻电、煤、油、水这四只“拦路虎”实现增产的经验,认为这一经验在当前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应当在全国加以推广。为了提高能源利用率,会议特别强调要大抓余热利用,确定下半年把余热利用,利用余热发电,作为全国挖潜、革新、改造的一个重点。会议要求广东省先搞好,其它省、市、自治区也开始抓起来,明年做出更大成绩。另一方面,也要抓好现有电站的配套、挖潜,增加现有电厂的发电能力。代表们非常强调要加强工商协作和工贸协作,把经济工作搞活。
康世恩副总理在会议总结中指出:今年的国家计划和财政预算,是近二十年来第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正式公布的。今年又是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生产建设上来的第一年,是三年调整的第一仗。计划能不能完成,对国际国内都有重大影响。今年只剩下五个月了,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不要再层层开会传达,最好一杆子插到底,直接和群众见面。首先要把这次会议确定的增产节约的指标和其它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到企业,把工作落到实处。要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人人明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重大意义。领导干部要立即深入生产第一线,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国家经委决定从八月份起,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到各地去帮助解决问题。在增产节约运动中,在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注意贯彻按劳分配,注意劳逸结合、安全生产,关心职工生活,真正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干劲和积极性调动起来,坚决完成今年的工业生产计划,完成今年的财政上缴计划。这次会议从七月十日开始,于二十三日结束。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工业交通的负责同志和中央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康世恩副总理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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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鼓励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增加盈利
企业基金提取办法将有改进
新华社成都七月二十四日电 广大工业交通企业所关心的利润提成办法将有所改进。昨天闭幕的、国务院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个改进企业基金提取的办法,确定:除原来由基层企业提取的企业基金不变外,把过去由主管部门提取的超计划利润分成,也改为由企业从利润增长额中分成。改变后的新办法有两个优点:一个是,这一部分利润分成过去由主管部门统一提取,现在改由企业提取,这样,企业就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就可以办更多的事情了。另一个是,实行超计划利润分成,得超额完成利润计划才能分成,而实行利润增长分成,则只要完成利润计划就可以分成,因为一般来说,企业的利润计划每年总是增长的。如果超额完成利润计划,分成就更多。这对企业是更为有利的。同时,对国家也有利。实行超计划利润分成,可能导致企业制定利润计划时往低处定的偏向,改为利润增长分成,是按当年比上一年增长的利润数字来计算分成数,这样,就可以避免产生偏向。现行办法规定的工业交通企业提取的基金,有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根据完成国家计划指标的情况,按规定的比例,由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那一部分;另一部分是,超额完成国家利润计划之后,超过计划部分,由主管部门按规定比例统一提取,然后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配给企业使用的那一部分。新办法把后面那一部分改由企业按增长的利润提取,对于鼓励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增加盈利,将起更大的积极作用。
由于目前价格原因所造成的有的行业之间利润率悬殊的问题,则由对利润增长分成规定不同的比例来进行适当的调节。总原则是鼓励和保护经营管理好的先进企业,鞭策经营管理后进的企业。
这个新办法的原则,财政部已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即将作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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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学习、宣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要着重理解我国现阶段阶级关系和方针政策任务
各地要求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解放思想
据新华社北京七月二十四日电 最近,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青海、新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自治区党委、革委会,分别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组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为搞好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后,许多省市自治区党委、革委会都立即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传达、学习和贯彻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并且提出在学习过程中,要集中精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学懂弄通华国锋同志代表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的我国现阶段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以及由此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是当前各条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
许多省、市、自治区的党委、革委会还要求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时,要抓住重点。概括起来,各地强调要着重学习和弄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所实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各条战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大好形势;(二)我国现阶段的阶级状况、阶级斗争和主要矛盾,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客观依据及其重大意义;(三)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积极意义和当前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对充分发挥全体人民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
这些省、市、自治区的党委、革委会还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同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肃清其流毒和影响,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切实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的问题,为四化建设扫清思想障碍。有些省委、省革委会强调,各级负责干部学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一定要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我们的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特别是担负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应该在这方面作出表率。一切国家工作人员都要以身作则,增强党性,克服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克服官僚主义,不搞特殊化,端正党风,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扬民主,振作精神,鼓足干劲,在思想上、工作上和作风上,真正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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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领导同志深入街道调查撤销“禁令”
福州市群众自建一批住房
本报讯 福建省福州市今年以来鼓励群众自己投资、投料、投工修建住房,初见成效。到目前为止,群众自己修建的住房已经竣工四百四十三间,面积达八千多平方米。尚有六千多户居民准备申请自己修建住房,面积约三十六万六千余平方米。
福州市群众自己修建住房,大体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居住在公房的缺房户,自己投资、投料、投工修建。只要木料等材料来源正当,房管部门就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计款,所花工时也按国家标准算钱。群众所投的工、料等费用,可抵交房租。住房建成后,产权仍归房管部门。这叫“公办民助”。第二种是,缺房户在自己住房(私产)的基础上修建,房管部门给他们提供一些“三材”。这叫“民办公助”。住房建成后,产权仍归私人所有,如经批准动用国家地皮的,则需交纳地租。
该市群众自己修建住房,主要形式有:一、改建。将纯木结构的旧房,改建为砖木结构住房。二、加层。有的老式房子高六米,就在中间加铺一层地板。有的房子原是平房,但地基比较牢固,就加盖一层,变成两层楼房。三、截堵。有些住房的厅堂较大,就在中间打隔断,变成住房。四、扩建。有些住房周围有小空地,就利用原有墙基,在边上加盖房子。五、新建。在房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地基上盖新房。
福州是一座中等城市,市区居民约十一万户。由于林彪、“四人帮”长期干扰破坏,十多年来民房拆的多、建的少,人口不断增加,群众住房面积越来越少。城市人口平均住房面积由六点七平方米下降到三点二八平方米,全市出现了三万四千多缺房户。如光靠国家建新村,按目前一年建成十万平方米的水平,至少要十年时间才能解决住房紧张问题。如要达到每个城市人口平均住房面积五平方米的水平,则需要二、三十年时间。怎样才能尽快解决居民住房紧张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深入街道进行典型调查,发现街道群众通过改建、扩建、加层等办法,解决了不少户住房紧张的问题。经市委和有关部门讨论,决定撤销不许群众自己修建住房的“禁令”,并由各街道具体负责群众修建住房的领导、组织工作。同时,还明确规定:一、群众自己修建住房,首先提出申请,在居委会评议后,交街道研究。街道根据群众意见,分别轻重缓急,上报区里审批。区里审批时,区房管、建设、消防部门派人参加。二、批准修建的原则是,申请人确是无房户或缺房户,自己又有一定数量的材料和资金。修建的住房要符合“六不”要求,即住房不在市区主干道上,不影响近期城市建设规划,不妨碍消防队救火,不阻碍交通、堵塞河道,不影响市容、卫生,不影响附近房子通风、采光。还宣布:过去无房户、缺房户修建的住房,凡符合上述“六不”要求的,补发建筑执照,承认其合法性。三、群众自己修建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的困难问题,因此一般不搞钢筋水泥之类的永久性建筑。同时要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假如国家需要,应及时拆迁。为了鼓励群众自己修建住房,福州市准备在各区成立群众住房营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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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评

鼓励城市居民“自建公助”修建住宅
福州市鼓励群众自己投资、投料、投工修建住房,为尽快解决城市职工、居民住房紧张问题,增添了一条新的途径。群众自力修建住房的方向很对,“自建公助”的办法是好的。不许城市群众自建住房的“禁令”应该取消。
由于林彪、“四人帮”长期干扰破坏,加上我们工作中的一些缺点,近十多年来,人民群众生活问题上的欠帐很多。城市职工、居民住房紧张、拥挤,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目前,我们还面临不少困难,人民生活方面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解决,只能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解决。今年除工商交通企业自筹资金建设房屋之外,全国将以三十亿元建设职工住宅,竣工面积可达三千多万平方米,这是多年来所没有的。国家今后还将按照财力、物力的可能,继续作出适当的安排。尽管如此,单靠国家的力量,还是不能尽快地解决城市住房紧张问题。福州市的实践表明,取消不许群众自建住房这条“禁令”,采取多种形式建房,是一个切实有效的办法。
尽快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是广大缺房、少房群众的迫切愿望。许多人有自己修建的要求,又有自投一定资金、材料、劳务的能力,只要领导给予支持和帮助,事情就能较快地办成。这种大好事情,为什么不尽力来做呢?过去,工矿区曾经有职工“自建公助”修建住宅的先例,在城市为什么不让群众自己修建住房呢?至今还存在不许群众自己修建住房“禁令”的城市,应当象福州市那样,迅速把这个“禁令”取消。
“自建公助”,或者象福州市说的“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不论大、中、小城市都适用。当然,这样提倡和鼓励,绝不意味着放弃领导和管理。恰恰相反,必须加强思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福州市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作了一系列的必要规定,可供各城市参考。各城市也可以在自己的实践中,进行试点,取得经验,迅速推广。
为了支持和鼓励城市职工、居民自己修建住房,福州市提出的成立群众住房营建公司的办法,值得重视。采取这一措施,不仅方便群众修建住房,提高修建工程质量,而且有助于扩大城市就业,可谓一举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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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题和建议

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建议
河北省财贸学院 张明杰 姚今观
目前,各个城市普遍存在着住房紧张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根本原因是房子少,住宅建设与城市人口的增长不相适应。然而分配上的不合理,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上的不妥当,也是造成差别悬殊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第一,实行累进房租制。根据每人占有住房面积的多少,实行不同的租金率。以一个城市为计算单位,对住房面积在平均数以下的户,实行低房租。
我们并不主张在住房上搞平均主义,根据不同的情况,每人占有多少房屋,允许有差别;合情合理的差别,群众是会理解的。但是,一定要规定出一个限额,没有限额就无法限制搞特权的人。超过限额部分,无论何人都要按高房租缴纳租金。
第二,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国家修建的住宅。当前国家虽然重视了住宅建筑,但由于我们国家底子薄,为搞四个现代化,各方面都需要建设资金,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更多的钱来盖住宅。在这个问题上,能否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继续靠国家靠企业修建住房,这是主要的;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国家统一盖一部分住宅,卖给个人。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还可以由个人出钱,国家代建,先预收一部或全部建房款。根据我国广大职工的生活水平,目前有购房能力者为数不多,但也确有一部分人具备这种条件。这个办法可以作为解决城市住房的一个补充手段。
有人担心允许私人买房会产生资本主义,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住房是生活资料,在我国条件下,不可能变为剥削他人的手段。现在广大农村社员的住房都是自有的,城市里也还存在私人住房,并没有因此就产生资本主义。
第三,制定有关住房的法律规定。目前在住房分配和管理方面一直没有统一的成文法律规定。只是由各城市房管部门和各单位建立了若干管理办法,这些办法有的是可行的,但总的来说是不严密的,加上不正之风,产生了许多弊病。如果我们对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的管理和使用能立法,一旦有了问题,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裁决,住房问题上的不合理现象,是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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