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刘先照 韦世明
(一)
社会主义时期还存在不存在民族问题?
“四人帮”说:“都社会主义了,还有什么民族不民族。”一笔勾销了民族问题。由此,他们便砍掉了民族工作机
构,否定民族政策,取消民族工作,给中国各少数民
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民族问题真的不存在了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让我们用建国三
十年来的实践来检验一番。
(1)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民族问题上的首要任务,就是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现民族平等,消除民族歧视,逐步消除历史所造成的民族隔阂。
《共同纲领》和第一部《宪法》规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获得了民族平等的权利。但是,一九五三年毛泽东同志指出,有些地方存在着“严重的大汉族主义的问题”,“有些是很严重的问题”。这些地方的少数民族“仍然被歧视受痛苦”(《批判大汉族主义》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75—76页)。这仍然是对民族平等权利的侵犯和损害。文化大革命以来,林彪、“四人帮”在少数民族地区大肆迫害少数民族的干部和群众,制造了大量的假案、冤案和错案,有的案子株连、伤害很多人!这些案子具有浓厚的民族歧视的特征。他们诬蔑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分裂”,公然一度把一些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撤销了;剩存的民族自治地方也受到种种破坏。
这些,是林彪、“四人帮”对民族平等原则的严重践踏,是对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
(2)新中国成立后,巩固国家的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另一重要任务。但是,在帝国主义、国际反动派的策动、影响下,五十年代某些地区的民族分裂主义者大搞所谓“独立”的分裂活动。后来,林彪、“四人帮”借所谓“评法批儒”,把历史上中国古代少数民族统统划成“外国”的“异族”。他们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的迫害,对民族区域自治、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破坏,给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3)新中国成立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少数民族逐步赶上先进民族的水平,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任务。通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快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但由于基础薄弱,他们的经济、文化仍然处于落后状态。林彪、“四人帮”的破坏,使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受到严重摧残,事实上的不平等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有的问题比过去更加突出。从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五年,国家拨给少数民族的补助费被砍掉了三分之一,很多地区还挪用、克扣补助费,实际用到少数民族身上的寥寥无几。这些年来,有的自治区和自治地方粮食产量逐年下降;有的自治区和自治地方牲畜头数连年下降;某些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还处于相当低的状态,生活相当困难。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受到歧视,甚至禁用。江青就骂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文是“倒退”。有的地区不准少数民族人民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而全国的民族学院竟有好几所被撤销。他们还把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一概斥之为“四旧”,蛮横地加以禁止。宗教信仰自由更是遭到破坏。
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不仅仍然存在,而且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民族问题更加突出。(二)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存在是长期的?
(1)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本身存在和消亡的规律,决定了它的长期性。
社会主义时期还存在着民族之间的差别,有差别就有民族问题。
列宁指出:“只要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间的差别还存在(这些差别就在全世界无产阶级专政实现以后,也还要保留一个很长很长的时期),各国共产主义工人运动国际策略的统一,就不是要求消除多样性,取消民族差别(这在目前是荒唐的幻想),而是要求把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苏维埃政权和无产阶级专政)运用到各民族、各民族国家的不同情况时,在细节上把这些原则正确地加以改变,使之正确地适应和应用于这种情况。”(《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全集》第31卷第73—74页)
根据这段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社会主义时期还存在着民族差别。
第二、社会主义时期不是要求“取消”民族差别,而是要求用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去解决由民族差别而产生的民族问题。
第三、民族差别在全世界无产阶级专政实现以后,也还要保留一个很长的时期。
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差别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就是说,他们虽然在政治上、法律上获得了民族平等权利,但是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使他们在实际上受到种种限制而不能充分享受平等权利。要消除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先进民族必须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文化,使他们赶上先进民族的水平。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底子很薄,许多地区甚至是一张白纸;农业大多在山区,生产水平很低;牧业区处于依靠自然放牧,靠天养畜的状态,牧业生产产量低而且不稳定;交通比较闭塞,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建国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比汉族地区,仍有很大距离。要发展工、农、牧、林业和交通运输业,都需要国家的大力帮助和大量投资,不仅机器设备、技术人员,甚至很多地区连粮食、原料都要由内地调去。所以,少数民族要赶上汉族的经济水平,在短时期内是不可能全面实现的,必然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
一些少数民族的原有文字不完备,有很多民族还没有文字。虽然国家帮助他们改革或创制了文字,但群众对这些文字要普遍地接受、学懂、熟练和提高,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少数民族学校的数量和质量比汉族差距很大,要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事业,同样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要把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普遍提高到汉族的水平,更需要一个长时间。
而要培养大批少数民族的干部和各种科技人员,必须在发展教育、文化事业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这同样需要一个长时间。
总之,要使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赶上汉族的水平,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都需要作长期的努力。这就决定了民族问题在这方面的长期性。
(2)国内阶级斗争的存在,决定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通过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国内地主、资产阶级作为阶级来说已经消灭。剥削阶级的人还在,其中绝大多数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极少数不接受改造的,将以各种方式同无产阶级进行长期斗争。这种阶级斗争反映到民族问题上,就决定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3)帝国主义和国际反动派的存在,也决定了我国国内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帝国主义和国际反动派必然要利用我们国内的民族分裂主义者、民族败类来破坏民族团结,分裂我们国家的统一。在帝国主义时代,
“民族问题已经从国内问题变成世界问题,因而民族问题已经被看成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斯大林:《论南斯拉夫的民族问题》《斯大林全集》第7卷第60页)。只要世界上还存在帝国主义,就存在着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压迫民族不仅压迫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而且总是要力图重新奴役那些已经获得了解放的民族。已经获得解放的民族必须与帝国主义的重新奴役的阴谋作殊死斗争,必须帮助和支援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的斗争,从而最后解放自己。这就要在世界上消灭帝国主义和国际反动派,而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也就决定了我国国内民族问题的长期性。(三)
民族到什么时候才能消亡?
社会主义在全世界胜利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问题还要存在。斯大林说:“全世界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第一个阶段,……将是以前被压迫的民族和民族语言发展和繁荣的阶段,将是确立各民族平等权利的阶段,将是消灭民族互相猜疑的阶段,将是建立和巩固各民族间国际联系的阶段”(《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299页)。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在全世界胜利以后,民族问题不仅仍然存在,而且民族和民族语言还要发展和繁荣。
只有“当世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已经充分巩固,社会主义已经深入到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各民族已经在实践中深信共同语言优越于民族语言的时候,民族差别和民族语言才开始消亡而让位于一切人们共同的世界语言”(《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300页)。这个过程无疑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照斯大林的说法,世界可能首先形成几个各自包括一批民族的、具有这一批民族的共同语言的区域中心;然后这些中心再联合为一个共同的、具有一切民族的共同语言的世界社会主义经济中心。就是说,世界已经形成一个有共同语言的、共同经济的中心,民族差别才开始消亡。
民族的最后消亡,必须在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实现以后才能逐步实现。毛泽东同志说: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这就是说,共产主义在全世界胜利以后,还要经过很长的一段时期,在阶级和国家都消亡以后,民族才能消亡。只有在民族消亡以后,民族问题也才会不存在。这是从时间上说。
从条件上说,民族的消亡,我们认为,必须具备这样几个条件:①世界的共同语言代替了一切原有民族的语言;②原有民族具有的“共同地域”的特征趋于消亡;③世界形成了一个共同的经济生活代替了原有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④世界人民具有了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就是说,构成民族的四个特征都消亡了,原有民族的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也就随之消亡了。
只有当各民族为了交往,为了经济、文化和政治方面合作的便利,感到除了自己的民族语言而外,还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国际语言的时候,才会产生共同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形成,照斯大林的说法,需要延续几百年的长时期的过程。
世界要形成一个共同的地域代替原有民族的共同地域,我们认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交通的高度发达,已经不存在任何交通闭塞的地区;(2)随着世界共同的经济、文化的形成,原有各民族已经不限于原有的聚居区域,他们中的成员任意迁徙定居;而原有的聚居区域已经由于共同的经济、文化的形成而失去了原有的特征。这后一个条件的实现,甚至可能比共同语言形成的时间还要长。
相对说来,形成世界的共同的经济生活,比具备前面两个条件的时间可能要短一些。
至于形成一个世界的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仍然是一个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的事。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认为,民族问题的最终消失,必须有待民族的消亡,而民族的消亡,则需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以后的很长的一个时期才能实现。
既然连共产主义社会的初期,民族问题都还存在,社会主义时期就更谈不上民族问题的不存在了。而“四人帮”在社会主义时期就否定了民族问题的存在,真是极其反动、荒谬而又愚蠢!


第3版()
专栏: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柳随年 黄振奇
钢铁工业能否永远是工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仅仅抓住钢是否可以带动工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要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这个问题作一些探讨。
钢铁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产量大小,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过去我国钢铁工业基础薄弱,三十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仍要十分重视发展钢铁工业。但是,如果因此就把钢永远看做工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国家计划的综合平衡始终要以钢为中心,那就值得研究了。
首先,工业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是由燃料、动力、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建材、森工、轻工、纺织等很多部门组成的。这些工业部门之间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彼此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不仅表现在产品数量和品种质量相统一的数量关系上,而且随着生产社会性的发展,表现在时间上也要有严格的要求。当比例关系协调的时候,整个工业就顺利发展;反之,就受到影响,甚至停滞倒退。实际经济生活是复杂的,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工业各部门的科学技术发展快慢不一,资源条件不同,以及因国家方针任务改变而引起的社会需求的变化,必然会经常地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即发生不平衡。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情况,通过计划和其他一些经济手段从人力、物力、财力的分配上进行调节,多什么减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使不平衡转变为平衡,以便推动整个工业的发展。绝不能把某一个部门(不管是钢铁还是其他)绝对化,并把它永远做为一个重点去抓,那样做的结果,一定会扩大不平衡,使工业各部门都不能顺利发展。
其次,从实践看,由于过分地长期地突出钢铁工业,破坏了比例,不仅影响工业的发展,而且还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钢铁工业本身的发展。一九七○年我们讲过钢铁工业十年徘徊,并希望能尽快结束徘徊状态,有一个大的发展,但当时没有仔细分析造成十年徘徊的原因。回顾一下历史,现在看得比较清楚,钢铁工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所以不快,除了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外,与我们的工作也是有关系的。一九五八年开始形势很好,各方面对工业特别是对钢铁工业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工业战线上群众干劲很足,发展速度也比较快,适当强调一下钢铁工业的发展是必要的。但我们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总想快上加快,以为只要把钢搞上去,其他就会有更快的发展。竟要求钢产量一年之内翻一番,钢的产量一时是上去了,却影响了农业的发展,而且为了保钢,在钢材、煤炭、电力、运输及投资等的分配上挤了其他方面的需要,造成各方面的紧张,特别是钢材的大紧张。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没有详细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相反又得出一个错误结论,认为各方面所以紧张,问题还在钢铁不够,有了钢铁就可以克服紧张局面。一九五九年、一九六○年继续突出钢铁,从而使矛盾更加激化。重工业急速膨胀,农业、轻工业下降,最后迫使整个工业下降,钢铁也不得不退下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因为发展钢铁工业,不仅要有其他工业、运输业及农业等的支援,而且要吃掉大量钢材。据粗略计算,每增加一百万吨钢的综合生产能力,直接需要的钢材(包括设备制造及建设用)就得消耗四、五十万吨。而在一九五七年五百万吨钢的生产水平所生产的钢材中,能够给钢铁工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按正常比例,最多二、三十万吨,加上进口及增产挖潜,平均一年能保证增加一、二百万吨综合生产能力,也就差不多了,而我们却要求一年之内增加五百万吨钢,这怎么可能呢。其实,片面抓钢不仅带不动工业,带不动国民经济,就连钢铁工业的前后(主要是矿山和轧材)也带不动。这些年我们吃抓炉壳子带两头的亏也不少。至于那些没有铁矿资源或者资源贫乏的省份,盲目搞钢铁工业所造成的浪费就更大了。
第三,这种做法,在计划方法上,也不是什么打破了机械平衡,而是打破了正常的综合平衡。毛泽东同志在一九六四年说过,制定计划的方法,过去基本上是学苏联的,比较容易做:先定下来多少钢,然后根据这来计算,要多少煤,多少电,多少运输力量,等等;根据这些再计算增加多少城市人口、多少生活福利,是摇计算机的办法。钢的产量一变少,别的一律跟着削减。这种方法是一种不合实际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应当根据各个时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根据当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建设,因而很快地就建设起一批重工业骨干企业,为我国以后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同时兼顾了其他,使国民经济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这个时期如果说在平衡上有缺点的话,那也是重工业有点偏重。从第二个五年开始,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特别是工业计划,在不少情况下,往往是先确定钢产量指标,然后再推算其他指标,有时为了保钢甚至不管其他是否跟得上。可是,钢产量指标又是根据什么确定的,提出这样的指标究竟要解决国民经济发展中那些问题,很难说清楚。工业发展必须有重点,但是重点不能过分突出,也不能长期突出。工业发展的重点,不仅在我国证明在每个时期有变化,各个省的情况不一样;而且从世界所有国家的实践看,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也是不一样的。这是一个普遍真理。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总的情况是重工业偏重,农业和轻工业落后。在工业内部,轻工业、建材、森工、燃料动力工业比较落后(燃料动力工业还有一个浪费问题),加工工业、钢铁工业相对来说战线较长。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速度,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搞稳,必须进行调整,适当放慢重工业(包括钢铁工业)的速度,加快农业、轻工业的发展。只有农业、轻工业上去了,重工业(包括钢铁工业)才能有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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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评论

学会“照镜子”
杜文远 陈云林
镜子这东西,差不多家家有,天天用。人们梳洗打扮,总要对着它调查研究一番。镜子,也可以算是一种认识工具吧。人的眼睛,能看到别人,看到周围的事物,唯独不能看到自己的真实面容。镜子的功用,就在于帮助人克服眼睛的生理局限,如实地瞧见自己。正因为镜子能帮助我们认识自己,人们乃推而广之,把借他人、他事、他见以正己的方法,也喻为
“照镜子”。这种加引号的“照镜子”,可要比日常生活中照镜子难得多了。唯其难,就有人会“照”,有人不会“照”。
我国古代,很有会“照镜子”的人。战国时齐国宰相邹忌便是一个。邹忌从镜子里发现,自己实际上并没有别人漂亮,而他的老婆和客人说他多么漂亮,不过是阿谀奉承。由此他联想到:在日常生活中不照镜子,对自己的尊容心中无数,尚且有被欺骗的可能,倘若在处理国家大事时也不知道经常照照“镜子”,那所受的蒙蔽就严重了!他向齐威王报告了自己的体验。齐威王听了很赞赏,接受了他的建议,实行鼓励臣民批评朝政的政策,并比较正确地对待这些批评,使国家很快强盛了起来。
再一个是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曾把魏征批评他的一篇奏章写在屏风上,当作“镜子”,随时对照。他总结自己“照镜子”的体会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很容易使人陷入盲目性,缺乏自觉性。而“以人为镜”,“以古为镜”,学会在人们的各种批评、意见中认识自己,学会在认识别人,认识社会,认识历史,认识世界中认识自己,这就叫做会“照镜子”。而大凡会“照镜子”的人,总是比较地聪明一些,能干一些。
“镜子”虽好,却有些人不会“照”。比如,怕看到自己的丑陋之处,有伤“面子”,不敢“照”;自己脸上有疤,却怪“镜子”反映得不准确,不愿“照”;还有那自以为是“天下第一美人”的,则不屑“照”;甚至有因丑处被照,短处被揭,恼羞成怒而将“镜子”弃之、砸之者。这几种对待“照镜子”的精神状态,不是值得我们深思吗!
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革命转变时期。四个现代化建设向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沸腾的新生活中有多少新事物等待我们去探索、思考和认识!乾坤正初转,征程尚艰难。现在,对于我们每个同志,每个单位来说,自知之明,知人之明,是多么地重要啊!如果说,邹忌、李世民等古人虽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都还懂得通过“照镜子”来解决认识自己和认识世界的问题,那么,掌握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则完全有可能在无比宽阔的领域里,通过自觉地“照镜子”,来正确地认识自己和认识世界。从上到下,把实践的检验、群众的评议、人民的呼声作为领导工作的一面镜子,这就是我们的“以人为镜”。
学习历史,特别是总结五四运动六十年来、建国三十年来、近十多年来历史的曲折和斗争的经验,从中国的过去认识中国的现在,放眼中国的未来,这就是我们的“以古为镜”。我们还要把一切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先进经济建设经验,作为我们搞“四化”的一面镜子,这也可以叫做“以洋为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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