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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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松花江上的白山水电站加紧建设
据新华社长春电 新华社记者牛正武报道:我国东北松花江上最大的一座水电工程——初期设计发电能力为九十万千瓦的白山水电站,正在加紧建设。
白山水电站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中的一百二十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位于丰满水电站上游二百五十公里的吉林省桦甸县与靖宇县交界的地方。发源于长白山主峰的头道松花江和二道松花江,在桦甸县与靖宇县的交界处汇集以后,沿着陡峭的峡谷汹涌奔流而下。白山水电站就在这两江会合口以下十二公里处拦江筑坝。这座水电站建成后,将使松花江上游的水力资源变成强大的电流,为东北地区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新的动力。
白山水电站是一个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一九七五年五月一日动工,一九七六年十月截流。目前正在进行的是浇筑一座长六百七十米、高一百四十九点五米的拦江大坝,兴建一个安装三台三十万千瓦发电机组的发电厂。拦江大坝采用的是混凝土重力拱坝。根据当地汛期集中、洪水量大的特点,大坝按可能发生的最大洪水量设计,最大泄洪能力约为每秒一万三千立米。电站为地下厂房,将第一次安装我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三十万千瓦空气冷却水轮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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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赵苍璧部长关于修改《逮捕拘留条例》说明
有效保护人民 准确打击敌人 促进安定团结
叶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们将对这个条例的修正草案进行讨论
新华社北京二月二十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的说明。
叶剑英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赵苍璧部长说,我国的《逮捕拘留条例》,是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公布的。这个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对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保卫社会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制度,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法制,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和群众,大搞法西斯专政,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破坏殆尽。在一段时间内,公检法被砸烂了,逮捕拘留条例被废弃了。不依法律,任意拘人捕人,搞什么“监护审查”、“隔离审查”、“群专学习班”等名目,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的现象十分严重,冤假错案到处发生。这种现象必须迅速纠正。
他说,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效地保护人民,稳准狠以准为重点地打击敌人,促进安定团结,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新宪法,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原《逮捕拘留条例》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
(一)关于《逮捕拘留条例》的指导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惩办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这两条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对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坚决保护,对敌人实行镇压和改造。只有坚决镇压敌人,才能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只有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才能不断地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宪法的这两条规定,在《条例》中增写了一段话,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惩罚犯罪,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特制定本条例”,作为条例的第一条。这是整个条例的依据和目的。这样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关于逮捕人犯的条件。第三条第一段改写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有逮捕必要的,经人民法院决定或人民检察院批准,应即逮捕。”这样改写明确规定了逮捕人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就要求在逮捕人犯之前,必须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对主要罪行取得证据,体现了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对待犯罪分子“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原则精神。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之后,其罪行还必须够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能逮捕,罪不够判刑的,则不应逮捕,这就不仅分清了是非,而且分清了罪行的轻重,实行少捕人的原则。第三,“有逮捕必要的”,这就是说,虽然已经具备了前两个条件,如果介于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也不应逮捕,这是我国多年来实践证明的一条好经验。这样修改之后,就使逮捕人犯的条件更加明确。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有利于准确地打击敌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错捕错押。
(三)关于拘留人犯的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第六条改写为:“公安机关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于情况紧急,可以先行拘留。”这一条中规定了七种情况,属于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犯,是在执行调查、侦查案件的工作中遇到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逃跑的罪犯,情况紧迫、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不把犯罪分子先行拘留起来,就会对社会治安造成新的危害。当然拘留的人犯必须是罪该逮捕的,如暴动、爆破、杀人、放火、放毒、抢劫、强奸等重大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不是情况紧急,则不应先行拘留。这样修改既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制止现行犯罪,及时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也有利于严格控制公安机关对拘留手段的行使,防止把不该拘留的人也拘留起来。
(四)关于拘留的时间。原《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的事实和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根据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查清主要犯罪事实,将材料送人民检察院审批,实际上难以作到。这次把拘留时间改为公安机关拘留人犯要在三天内将犯罪事实和证据的有关材料送人民检察院审批,人民检察院在三天内作出决定。同时还考虑到有些案件情节比较复杂,或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三天之内也难于查清主要犯罪事实,因此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拘留时间,但不得超过四天。这样,既考虑到实际情况,又防止了任意拖延拘留时间。为了力求少出错误,还在十二条里规定了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拘留的应立即释放。
赵苍璧提请委员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修正草案进行审议。
从二十一日起,委员们将对这个条例的修正草案进行讨论。
乌兰夫、吴德、谭震林、邓颖超、赛福鼎、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副委员长出席了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陈慕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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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表彰作出显著贡献的先进人物
江苏命名一批劳动英雄
据新华社南京二月二十日电 最近,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劳动英雄命名授奖大会,授予工交、基建、财贸、教育战线的四十五名先进模范人物以“劳动英雄”荣誉称号,并给他们颁发了奖状、奖章和奖金。
这是江苏省解放以来命名的第一批劳动英雄。
这四十五名劳动英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努力工作,在新的长征中作出了显著贡献。他们当中的许多先进人物长期以来就是各条战线广大职工公认的“标兵”,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威信。省革委会这一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这四十五名劳动英雄中有:早在一九五六年就光荣出席全国群英会的著名劳动模范周阿庆,解放后多年来一直大搞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先后搞成功革新项目五百多项。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徐州矿务局新河煤矿青年矿工张建设,他在采煤中提高劳动生产率,八年挖了十二年的煤。今年刚刚二十四岁的纺织女工叶慧英,创造了全国纺织系统中灯芯绒织布连续十五万七千米无疵布的优异成绩。两位年过七十的老知识分子,南京大学化学系主任、教授戴安邦、特级教师斯霞。
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号召全省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以劳动英雄为榜样,把全部智慧和力量用到现代化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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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宜宾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备耕扎实
地区各级领导深入备耕第一线宣布,社队有权因地制宜决定种植计划、增产措施等。要求干部下队当好“参谋”,不当“司令”。群众积极性空前高涨,春耕栽种计划全部落实
新华社成都二月十九日电 四川省宜宾地区各级领导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许多社队因地制宜订种植计划,定增产措施,备耕工作搞得扎扎实实。
地处长江上游的宜宾地区,气候温暖,春来较早。为了搞好今年的备耕,地委和各县、市委的领导干部,纷纷深入备耕第一线,向社队宣布备耕中应有的几项自主权:社队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有权决定种植计划,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是“以粮为主”还是“以蔗为主”;种植什么农作物、面积多少、种在什么样的田块上,均由社队自己决定;社队有权决定增产措施,何时播种,怎样栽培、施肥,怎样管理,采用什么样的生产技术等,完全由社队作主;社队的劳力、资金和物资归社队所有,有权自由支配,任何单位不得平调;社队有权选择经营管理方式,采用什么样的劳动组织形式,怎样计酬。由于各级领导大力宣传,备耕中尊重生产队自主权的这些政策规定,已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为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宜宾地委和各县、市委对自己所作的有关备耕生产决定和下达的种植计划,凡是脱离实际的,一经发现就立即改正。在开始安排今年种植计划时,全区基本上照搬往年的做法,按照“长官意志”向社队下达上级制订的种植计划,这些计划对社队种什么、种多少,规定过细,卡得太死,遭到了许多社队的反对。针对这种情况,地委和一些县、市委通过调查研究,认为这样做是侵犯生产队的自主权,束缚了群众手脚,不利于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于是,地委和一些县、市委明确宣布,上级原来下达的春耕生产计划只作参考,社队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自行决定种植计划。古蔺、珙县、叙永、筠连等县,改变过去片面抓粮、毁林开荒的做法,在部分社队实行了弃耕还林。富顺县把上级给他们规定的二万五千亩棉花种植计划公布后,许多社队干部纷纷要求上级收回这个计划。他们的意见引起了地委的重视。地委专门派出干部到富顺县农村进行调查,发现这里许多社队地势低洼,地下水位高,不适宜棉花生长,而且在棉花爆桃收获季节又多秋雨,多年来棉花平均亩产只有二十来斤。掌握这个情况后,地委报请上级批准,撤销了富顺县种植棉花的计划。
在备耕中,宜宾地委强调,既要加强领导,又不要包办代替。他们要求干部下队抓备耕主要是当好“参谋”,不要当“司令”,让社队自行决定增产措施。宜宾地区由于去年秋冬干旱,塘库和冬水田蓄水比正常年减少百分之六十左右。尽管全区采取了冬灌提水的措施,如果今春无雨,全区仍将有一百多万亩稻田缺水栽秧。面对这种情况,地委开始打算在全区提出,水田一律栽秧,达到满栽满插。可是,许多社队却提出,要作好“有雨栽水稻,无雨种旱粮”的两手准备。地委经过分析,认为作好两手准备可以更好地趋利避害,取得备耕的主动权。于是,改变了原来规定,提出只要能确保丰收,各社队可以采取两种甚至多种准备。
许多社队在备耕中坚持一周放假一天,让社员有劳有逸,夜间一般不搞加班加点。同时,允许社员请假修建住房和管种自留地,以便社员在春耕到来之前,安排好个人和家庭生活。
目前,宜宾地区九百多万亩春耕栽种计划全部落实到了田块,从江河溪沟提引入库的水量比去年猛增十倍以上,良种、肥料比往年增加一倍多,冬闲地也已提前翻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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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认真做好发扬民主的引导工作
本报特约评论员
去年十二月初,某公司一位青年工人贴了一张大字报,表示他对一九七六年天安门事件的错误决定想不通,提出:周恩来同志病重期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为人民办事,替人民讲话,生产也上去了,为什么“四人帮”竟敢对邓小平同志打击、诬陷?在这张大字报中,还对毛主席说了一些误解的话,用的言辞也很不恰当。这位青年同志贴出大字报后,手捧宪法,坐等逮捕。
这张大字报在公司职工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发生了辩论。有的职工认为贴这样的大字报“是反革命行为”,将贴大字报的这位青年工人扭送到公司保卫处。保卫处负责同志劝走了扭送的人,然后同这位青年工人谈话,指出大字报上某些不当之处,让他回家考虑,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了公司党委和上级党委。上级党委研究后认为,写大字报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意见,是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至于对大字报上的某些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加以引导。公司党委认真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一面向全体职工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发扬民主问题的指示和邓小平同志会见外宾时的有关谈话;一面指派公司所属选冶厂党委书记、厂长和车间总支书记同这位青年工人一起学习中央指示和邓小平同志的讲话,耐心做思想工作。这位青年同志经过学习,弄清了许多问题,认识到大字报中有些内容确实不当。公司职工普遍反映,这件事处理得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鉴于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甚至破坏了民主集中制,民主太少,当前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三中全会以来,党内外民主生活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干部和群众思想解放、畅所欲言。粉碎“四人帮”以后,人们一直有话不敢说的单位,现在也开始打破了死气沉沉的局面。这是极大的好事。但是,现实生活告诉我们,还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不习惯或不懂得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也有一些干部和群众还不习惯或不懂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这两个方面的不习惯和不懂得,都不利于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保持持久安定团结的局面,不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齐心协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而都需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引导工作。
为什么有的同志要把这位青年工人扭送保卫部门?为什么他自己在贴大字报后就准备公安机关来逮捕?这个问题,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可不可以对重大政治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可不可以批评党和国家领导人?其实,毛泽东同志对民主问题的一系列论述,党章和宪法有关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规定,以及我们党的民主传统,对这个问题早已作了明确而肯定的回答。事情很清楚,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如果人民不能表示自己对国家大事的意见,不能批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在内,社会主义民主岂不成为一句空话!然而,人民的这个基本权利,在过去的一个时期内实际上被否定了,它所产生的影响至今还在束缚着一些人的思想。在有些人看来,似乎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只要是高级领导机关作出的决定,即使实践证明是错误的,或有缺点的,人民也不能表示异议;只要是身居要位的领导干部,不管其言行是否正确,人民就只能歌功颂德,无权提出批评。否则,就被视为违法犯罪,要受到追究,甚至逮捕判刑。这种想法和作法相沿成习,以致许多人对广开言路觉得不习惯,对犯颜直谏的人看不顺眼,对尖锐的批评意见感到不舒服,对错误的意见更是视若洪水猛兽。那位青年工人所以贴完大字报就等待逮捕,就是这种不正常状况的一种反映。
产生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历史上看,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了几千年,根本无人民民主可言。革命胜利以后,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二十几年,新的民主制度本来就不很健全,而人们头脑中残留的封建等级观念等旧思想,又不时地对新制度起着破坏作用。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教导和党执掌全国政权后面临的新情况,对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接受群众的监督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并没有真正实行。特别是林彪、“四人帮”大搞法西斯专政,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搞得党内外迷信盛行,民主生活很不正常,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得不到纠正,大批刚直不阿的好同志遭受迫害,使我们的党和国家遭受了一场浩劫。另一方面,林彪、“四人帮”又大肆煽动无政府主义,动不动就冲击领导机关、揪斗领导干部,搞打砸抢,破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毒害了很多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思想,鼓动他们的个人主义恶性膨胀,无法无天,无理取闹。这就告诉我们,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不充分保证人民对国家大事的发言权,以及对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批评权,野心家、阴谋家就可能乘机捣乱破坏,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个公司的领导人及其上级党委,正确对待和处理那位青年工人贴大字报问题,说明他们是懂得这个用很大代价得来的教训的。那些至今还不习惯尊重人民群众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的同志,那些听说有人给领导同志贴大字报,就想找公安机关解决问题的同志,难道不应当冷静地想一想这个问题,使自己变得比较聪明一些吗!
人们发表意见,提出批评,有对的,也有不对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如果要求意见和批评都百分之百的正确,否则就“免开尊口”,那无异是不让人讲话,取消人民的民主权利。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发扬民主过程中出现的那些不正确的意见、不合理的要求、不妥当的做法。“我压你服”,这是愚蠢的做法,只有对真理失去信心的人才依靠它,而结果总是压而不服,使矛盾激化。“撒手不管”,这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采取这种态度,有的是因为自己同情、支持错误的东西;有的是胆小怕事,当“好好先生”;也有的是心有余悸,害怕搞错。这样势必助长错误的东西,搞乱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放长线钓大鱼”,让人家把错误发展到顶点再来整治,这是对敌斗争的一种方法,如若用来对待自己人,必然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铸成大错。还有一种办法,叫做“积极引导”。据说上古时期水患成灾,鲧“治水以堙”,用堵塞的办法,搞了十三年没有治好。禹反鲧之道而行,“治水以导”,就成功了。对民主生活中出现的某些错误的东西,也如同治水一样,不能“堙”,只能“导”,通过积极引导,帮助人们发展正确意见,克服错误意见。经验证明,凡是这样做的,效果都好。我们应该大力提倡这种方法。
当然,处理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比治水要复杂得多。这里最关紧要的一条是,必须养成分析的习惯,善于针对不同情况,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例如,人们因为所处地位的局限,对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斗争的复杂情况不了解,对党的领导人有怨言,或者对林彪、“四人帮”破坏造成的实际困难估计不足,对落实政策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领导上就应该如实讲明情况,耐心做说服教育工作。如果群众要求合情合理,但长期得不到解决,采取了不恰当的行动,有关组织就应当首先解决问题,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告之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方法,不要多加指责。有些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应当把国家的困难向群众讲清楚,只能逐步加以解决。对于那些受林彪、“四人帮”煽动无政府主义毒害的人,更应该对他们加强教育,引导他们认识现在还采取这种错误作法的严重性。他们如果坚持搞无政府主义,违法乱纪,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取得广大群众的赞助,实行严肃处理。公安机关就是能随时随地制止社会上这种严重违法行为的强有力的工具。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打击社会上的歪风邪气,教育广大群众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总之,我们的态度是两个坚决:一是坚决发扬民主,支持干部和群众关于落实政策、平反冤案假案错案、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等正当要求;二是坚决对那种无理取闹,想乘机捞一把的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及时地加以制止,对其中个别坚持不改的,则应进行必要的处理。这两个坚决,缺一不可,没有前者,群众的积极性会受到压抑;没有后者,也不能保障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因此,两者都是为党为人民利益着想的,有利于我们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借口大民主制造混乱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要善于把我们队伍中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引导到无产阶级革命的轨道。各级党组织特别是负责同志,一定要学习和掌握有效地进行引导工作这样一种艺术。越是那些出了问题,发生了麻烦和困难的地方,越是需要领导同志亲自出马做好引导工作。我们共产党人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论者。当前,我们要强调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去引导群众,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同时也要注意针对发扬民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有力的集中指导,把这两方面的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看到发生一点什么问题,就惊慌失措,以为是发扬民主坏了事,就想压,是不好的;明明存在着不利于人民民主健康发展的问题,不敢引导,或者认为给以正确指导是“领导高明论”,会妨碍发扬民主,也是不对的。
我们的党从诞生到现在,已经为争取人民民主权利而斗争了五十七年。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伟大胜利,粉碎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从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方面说,也是人民民主的胜利,是党的民主传统的胜利。现在搞四个现代化特别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因而也非常需要健全的民主生活。尽管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给我们今天恢复和健全民主生活遗留了不少的问题、麻烦和困难,但是,党和人民都对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积累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可贵经验。只要我们坚决按照三中全会的有关决定办事,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造成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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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边防部队继续还击越南侵略者
新华社广西、云南边防前线二月二十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云南边防部队还击越南侵略者的战斗,正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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