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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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来自电视屏前的呼声
编者按:半年来,我们经常收到读者来信,希望电视台多播映一些新电影、新戏。上海《文汇报》发表《电视屏前的感想》一文后,来信更多了。不到一个月,已收到来自全国十五个省、市的一百多封信。下面选登的是其中的几封。
失望
最近几个月,电视台很少播放新电影和新戏。
不少家庭长时间省吃俭用添置了电视机。老年人年迈体弱,不能去影剧院排队买票;上班的同志无时间去排队;青少年在粉碎“四人帮”后功课已走上正轨,不能叫他们在买票上花时间。本来买电视机的目的是为了不出门也能活跃文化生活,还能节省日常开支。现在这些目的都不能达到。
目前各影剧院在放映新节目时,售票处人山人海,甚至妨碍交通。如果电视同时播放,岂不是两全齐美吗?
演电影演戏既然是为了教育群众,为什么不同时在电视上也演一演呢?
北京铁路局工程处 勾庆涛
我们这里地处高原,交通闭塞,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新影片最快也要三四个月以后才能看到,而且有的电影在这里从来没上映过。最近我们这里有了电视机,大家都希望从电视屏幕上看到新电影、新戏。可是有关部门想的多是大城市影剧院的票房利润,很少为战斗在边疆、农村、高原、山区的同志着想。我们只好看着报纸上的影剧预告,“望名兴叹”了。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粮食局部分同志
“国外也是这样”析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电影是为人民服务的。电影要向人民宣传马克思主义,传播科学知识和丰富文化生活。钱嘛,当然也是需要的,要讲经济核算。可是,到底是把钱放在第一位,还是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这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同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国外的电影公司可以那么干,我们的电影部门就不应当那样做。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我们应该学习,但是,资本主义损民利己的手段我们决不能照搬。
群众本来是想买电视机以后可以省一点买电影票的钱,可是到头来还是要花,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么!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我们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不高,经济收入并不丰裕,国家各部门应该努力做到事事为老百姓着想,样样让老百姓省钱。这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电视和电影本是同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同行是冤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行是一家。电影和电视,应该携起手来,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努力。
我们等待着一拿到电视节目预告单,就能眉开眼笑的那一天!
广东人民出版社 张文
谈谈“上座率”
据说,有关文化部门有个通知,凡是新影片,半年以后才让电视台放映,以免影响影院的上座率。我们认为这违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不符合人民利益。因为电视机在我国按比例说,还是少得可怜,放映新影片,并没有多少观众能从电视上看到。
新影片都是在大城市先放,广大农村及小城市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看到。如果说放新影片影响上座率,那么我们小城市就谈不到,广大农村更无“座”可言。为了能看到新片,我们不靠电视靠什么呢?
如果群众认为影片好,质量高,又何必怕影响上座率呢?看过电视,过几个月甚至一年后,电影片来后,群众还是会去再看的。有些片子,不要说看过电视,就是电影还要再看二三遍呢?故事片质量不高,跟不上人民的需要,却用在电视台不放映新片子的办法迫使人们去看,这种做法实在不太高明。
江苏镇江市人民法院 景新民等
先拿到电视上放一放有好处
应该把好的影片多向电视上放一些;一些好戏也应搬到电视台上演播。有的影片和话剧,剧评、影评早在报刊上发表了,人们只能围绕文章进行议论和欣赏,其实还是由一人说了算(这话有些绝对了,因为作者的评论首先是根据群众反映描述的)。如果在电视上让群众都能看到它,让更多群众来评议,对文艺的繁荣会有更大好处。
河北怀安县驻军 赵俊萍 陈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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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论坛

与读者打成一片
——由邹韬奋办《读者信箱》谈起
近读《韬奋文集》,颇有所思。他曾说:“做编辑最快乐的一件事就是答复读者来信,尽自己的心力,替读者解决和商讨种种问题。把读者的事看做自己的事,与读者的悲欢离合、甜酸苦辣打成一片。”
由韬奋同志热心办《读者信箱》,使人联想到报纸如何办好《读者来信》。粉碎“四人帮”后,《人民日报》和各省市报纸,都十分重视群众来信工作,并在报纸上发表读者来信,加强了党报和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党报的党性、群众性和战斗性。大量的来信,揭批了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批判了妨碍实现四化的错误倾向,表扬了新人新事;对改进各方面工作提出了可贵建议。《读者来信》逐渐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充分发挥着党报组织、鼓舞、激励、批判的作用。
但是,我们还必须不断地改进工作,使之更好地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为此,结合最近在同一些新闻单位的同志座谈讨论中讲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想法:
其一,要有“与读者悲欢离合、甜酸苦辣打成一片”的思想感情。对读者的来信必须认真处理。只要是对四化有利,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决不可“踢皮球”,一推了之。许多来信者就是各条战线上最熟悉情况、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的同志。
其二,对正确的批评要敢于坚持原则,保护作者。有的单位和个人对报纸的正确批评不能正确对待,甚至追查作者,进行威胁。某市报辟一专栏,发了一篇批评一个卖肉的售货员走后门的来信,财贸部门的一个干部就多次打电话追问作者是谁。同一市报发了几封批评长途客运站服务质量不好的读者来信,结果连记者采访买票也不照顾了。更有甚者,某省报就一起民事纠纷久拖不决的问题,和某市报共同派人调查,被调查者竟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诬陷采访的记者。后来几经调查,才真相大白。
其三,要注意分析提炼读者来信中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同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表扬要防止浮夸虚假,批评要注意分寸。
让我们发扬邹韬奋同志那种“与读者的悲欢离合、甜酸苦辣打成一片”的精神,努力办好《读者来信》! 辽宁读者 田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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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编者

向杨玉玺同志致歉
七月二十七日你报在《开封地区信访工作简介》一文中说:“鲁庄大队副支书在社员的大门前盖房挡路十四年,逼得社员在墙下挖洞,每天钻洞出入。地委书记马任平,为解决这个积案,亲自给大队支书写信研究这个问题。”以上报道与事实有出入,这个责任不在报社而在我。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今年三月中旬,地委领导同志和我一起去巩县解决积案。县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同志讲,鲁庄社员杨进有和副支书杨玉玺闹宅基纠纷,因盖房挡了杨进有家的出路,十多年解决不了。杨进有告状一百多次。听后,我们去看了现场和地形,但对事情的具体情节没有调查,更没有询问大队干部和社员群众。事后,向公社管信访的同志提出,要解决杨进有家的出入过道问题,并请县信访科催促公社妥善处理。(今年麦收前解决了。)
五月初,人民日报记者来我区了解信访工作,我们向他们介绍情况时,提到了这个案例。
《开封地区信访工作简介》见报后,杨玉玺同志来地委,说报上登的情况不实,心里老觉冤枉,请地委向人民日报反映,给予纠正。据杨玉玺同志讲:不是他在社员门前盖房,而是另外两家社员盖房挡了出路(留路过窄)。杨玉玺根本就不住在杨进有门前,而是在他家的东边。杨进有家门被挡后,从寨墙洞里出来就是穿杨玉玺家的院子过的。杨玉玺的过错是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
鲁庄的报道情况不实,是我工作不深入、不细致造成的,应由我检讨。因为当时去鲁庄大队的是我。特此更正,给杨玉玺同志恢复名誉。
中共开封地委李振江(副秘书长)
《开封地区信访工作简介》一文中提到“地委书记马任平,为解决这个积案,亲自给大队支书写信研究这个问题”一句,是马任平同志指示地委信访处给另一公社的一个大队支书写信之误。经过是这样的:当记者从侧面了解到此事之后,认为地委书记如此具体地抓信访工作,值得提倡,于是在鲁庄大队案例的后边写了“地委书记马任平为解决积案曾亲自给某大队支书写信研究问题”一句。编辑为了把事情说得确切,在“积案”前面和“研究”后面加了两个“这个”,将两个大队、两个支书的事混为一谈了。这个张冠李戴的错误,说明记者不亲自下去核实稿中事例是不对的。编辑仅从文字上考虑,没有仔细斟酌事实,这种作风也不好。特向杨玉玺同志致歉。
本报群众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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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买书难
?在报上常看到很多新书出版消息,真是高兴极了。可是我们什么书也买不到。我们是教书的,象《现代汉语词典》之类的工具书都没有。去年九月,我们向省报写了一封信:“希望把新华书店办到我们山区来”,一直无人理睬。后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上海一家邮购书店的地址。怀着满腔热情写封信去,结果还是大失所望。因为他们店里的书少得可怜。看来,我们是不敢奢望把书店办到山区来了。只希望邮购书店的书丰富一些。
贵州沿河县 思渠中学文世敏 武秀清
?现在出版社不办理邮购业务,邮购部门又常常无书供应。我们希望国家出版发行部门在各出版社发行科设置邮购点,并在出版每种新书时,抓一下预订工作。
湖北潜江县浩口公社樊场大队 李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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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从熊一福的事件中吸取教训
拿群众申诉当事办
近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织陆续收到人民来信,热情称赞该院信访科科长、共产党员苏兴奎同志,真心实意解决群众疾苦的事迹。
今年年初,沈阳部队后勤部李凤仁给抚顺市检察院写信,说他的同学王凤生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抚顺石油炼建公司工作,文化大革命中被定为现行反革命,把他折磨成严重精神分裂症后遣送黑龙江省木兰县农村。现在王凤生已失去申诉能力。李凤仁申请人民检察机关秉公执法,复查此案。苏兴奎同志看过信后,立即去查询王所在单位,但该单位早已撤销。按照办案常规,将此申诉反转至上级石油部门处理就算完结。老苏并没有这样做。她紧急向木兰县公安局发函借调王凤生的卷宗。木兰县公安局很负责地将卷宗发来。老苏仔细查阅了卷宗,从材料上看,明显是一起冤案。原来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王凤生对社会上出现的打砸抢抄抓的恶风不满,与同志们议论过。有人借王出身富农家庭,便无限上纲,说他是出于阶级仇恨,反对文化大革命,对他实行了“群众专政”,抄了他的家。从他的笔记本里找到一封他哥哥的来信。信是王凤生为了填写干部履历表,让他哥哥介绍一下他家土改前经济情况的。就凭这么一封信,王凤生被诬为手存变天账,一心幻想变天复辟,是个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被遣送原籍。
老苏为尽早平反这起冤案,向石油部写信询问王原在单位的去向,并建议该单位派人来共同办案。原来该单位已并入河北任丘石油建筑公司。该公司党委接到抚顺市检察院信后,立即派人到抚顺检察院。经调查,确实是一起冤案。今年四月,正式给王凤生同志平反,恢复名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为王凤生治疗,使他早日恢复健康。
这起冤案被害人并没有提出申诉,为什么能够迅速解决呢?这与木兰县公安局、石油工业部和任丘石油建筑公司的党组织和有关同志,特别是复查此案的承办人苏兴奎同志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
苏兴奎是位年过半百的女同志。她抓信访工作再三强调:对群众的合理申诉,不管怎么难办也要花气力抓紧解决。她身体力行,让科里身体弱的同志在机关搞接待,她带头深入到厂矿、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去调查。我们两次去机关采访,她都到矿区调查去了,后来不得不改在下班后到她家去看她。我们到她家的时候,天空依稀闪烁星光,老苏刚由矿区调查回来。她在外东奔西走了一天,虽然很疲劳,但仍谈笑风生。当我们说明来意,请她谈谈体会时,她带有几分负疚的语气,很严肃地介绍了科里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她再三说:“对群众的疾苦,我们还远远没有象对待自己和亲友的事那样,有一种紧迫感。群众来信表扬我们,是对我们政法干部的期望。”
新近,她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更加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邱连云
笔者附言:此稿反映的事例,与《熊一福的死说明了什么》一文,适成鲜明的对照。我希望能够发表这个好事例。
《熊》文见报后,我们单位职工反响强烈,都为舆论界仗义执言为民申冤叫好。大家说,这反映我们的工作正在逐步走上轨道,敢于揭露阴暗面,说明我们正在设法排除它,走向光明。 邱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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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拯民于水火、解民于倒悬
在我落实政策的过程中,处处遇到的都是领导亲自过问,而且都能按照党的政策,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帮我解决问题。我想借此机会向党报反映,也好让那些象《切实解决上访问题》文中指出的严重的官僚主义者借鉴。
我原在安徽巢湖气象站工作。一九六○年被划为“漏网右派”,开除了公职,一九六三年遣返原籍——江苏镇江。以前,我多次申诉上访,都没有结果。
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决定摘掉全部右派分子帽子和对错划右派进行改正。我为了请求组织复查,在今年初先后向现单位(镇江大东造纸厂)和原单位提出申诉。不久,现单位党委即多次派人去安徽外调。由于档案找不到,复查困难,我又携妻带女,几次去安徽上访。然而,原处理单位
(合肥市巢湖区)早在一九六二年底就撤销了。原工作单位建制改变,人员大有变动,我的历史档案确实不知去向。可是安徽省巢湖地区气象局的领导并没有一推了之,而是由几位局长亲自接待。他们和有关人员研究后,派人四处外调,到合肥、巢县、白湖等地寻找档案。一次,办案人员从巢县某单位找到了我的全部历史档案,他们真象从海中捞到了绣花针一样,高兴得四处相告。
找到档案后,再经调查研究,按照政策,很快地为我复查出了结果,决定全部改正。经巢湖地委批复后,地委统战部派了一位科长,偕同地区气象局一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亲自从安徽到镇江来通知我,并到镇江市有关单位去给我安置工作。镇江市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很快地从政治上、工作上、经济上给我落实了政策。
我的问题可算复杂,时隔太久,单位撤销,人员变动,档案不知下落。但我有幸遇见了“拯民于水火、解民于倒悬”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公仆。反之,如果我也遇到一些官僚主义者,那就不知哪天才能改正错案,落实政策。可能我也会象文章中说的那些背井离乡拖儿带女的蒙冤群众一样,要频频上访。
如果各级领导都象巢湖地区气象局和镇江大东造纸厂的领导那样,设身处地对待上访人员,按党的政策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对待他们的疾苦,那么上访问题就一定能较好地解决了。
江苏镇江 许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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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
我认为,熊一福案件的一个教训是:必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我们的基层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长年辛勤工作,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林彪、“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时,把基层干部说得一无是处,采用惩罚主义,打击一大片,极大地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我们一定要拨乱反正,对基层干部有个正确的估计,坚持教育为主的方针,这是不能动摇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基层干部中问题也不少,有些还是相当严重的。我们一定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绝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如果因为林彪、“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打击广大基层干部,我们现在就只讲保护基层干部这一面,而不重视他们中存在的问题,不严肃处理他们中违法乱纪的事,同样是错误的,也不是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有少数基层干部,长期以来,多吃多占,强迫命令,压制群众,甚至为非作歹,被群众称为“东霸天”、“西霸天”、“土皇帝”、“地头蛇”,可见他们积怨太深,不得人心。当他们的错误被揭露,在群众发动起来的时候,在上级派工作组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的气焰要稍稍收敛一些。但时过境迁,有的人便又故态复萌。有些受处分、被撤职的人,或者因为有后台,或者因为善于逢迎拍马,又会东山再起,一朝权在手,就要来整人了。而群众处于无权地位,受到委屈甚至迫害,只有寄希望于上级,希望上级不致“官官相护”。
对于以上这种复杂的情况,不能性急,急躁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也不能用简单的办法对待,关键是要加强教育。
对屡教不改、错误严重者,则要在弄清事实以后,给以恰如其分的处理,直至绳之以法纪,绝不能手软,不能姑息。
江苏知青办公室宣传处 马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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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翻案都是错误的吗?
当李文茂屈打成招之后,供出无辜的张白玉,紧接着他到县里为张白玉申辩,却被诬为“翻案”,遭毒打。定案后三天,同案人纷纷喊冤,多次向有关单位申诉,也被说成是
“翻案活动”,扬言要“罪加一等”。难道翻案都是错误的吗?
在林彪、“四人帮”猖獗时期,帽子满天飞,棍子遍地打,其中以定翻案罪最为时髦,什么“翻历史旧案”、“翻文化大革命的案”、“右倾翻案”等等,象一座座大山压在含冤受屈的人头上,致使人们一谈起“翻案”,马上色变。因此,即使是屈重如山、冤深似海,也只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粉碎“四人帮”以后,有人仍用这顶帽子来威胁、恫吓,打击群众。
翻案未必都错,申诉应受保护。关键在于是否从实际出发。一个案子、一项决定,要经得起时间、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如果确实错了,就应毫无保留地推翻旧案。这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策,也是我们得到群众拥护的重要原因。
河北滦县驻军战士 鲁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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