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5月5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

联大特别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四年五月二日电 讨论原料和发展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在五月一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宣言全文如下:大会通过下列宣言: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
我们联合国会员国,
在第一次召开了研究原料和发展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专门考虑世界大家庭面临的最重要的经济问题之后,
铭记着联合国宪章关于促进各国人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精神、宗旨和原则,
庄严宣布我们一致决心紧急地为建立一种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努力,这种秩序将建立在所有国家的公正、主权平等、互相依靠、共同利益和合作的基础上,而不问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如何,这种秩序将纠正不平等和现存的非正义并且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有可能消除,并保证目前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在和平和正义中稳步地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最近几十年,最大和最重要的成就是很大一批民族和国家摆脱殖民的和外来的统治而独立,从而使它们得以成为自由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过去三十年在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也取得了技术进步,从而为增进一切国家的人民的幸福提供坚实的潜力。但是,外国和殖民统治的残余痕迹、外国占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和各种形式的新殖民主义仍然是阻挠发展中国家和所有有关各民族获得彻底解放和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没有为国际大家庭的所有成员公平分享。占世界人口百分之七十的发展中国家只享有世界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事实证明,在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国际大家庭是不可能取得均匀和平衡的发展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鸿沟在这样一种制度下继续扩大:这种制度是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甚至还没有作为独立国家存在的时候建立的,而且它使不平等状况长久保持下去。
二、目前的国际经济秩序同国际政治和经济关系当前的发展是直接冲突的。自从一九七○年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一系列的严重危机,这些危机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为它们普遍更容易受外来的经济冲击的损害。发展中世界已经成了一种在国际活动的所有领域中都发挥影响的强有力的因素。世界力量关系中发生的这些不可逆转的变化,使得发展中国家有必要积极地、充分地和平等地参与制订和实施同国际大家庭有关的所有决定。
三、这一切变化突出说明了世界大家庭的一切成员互相依靠的实际情况。当前一些事件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发达国家的利益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能再互相分隔开;发达国家的繁荣和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和发展是紧密地互相关连的;整个国际大家庭的繁荣取决于它的组成部分的繁荣。在发展方面的国际合作是所有国家都应具有的目标和共同责任。因此这一代和今后的世世代代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幸福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取决于国际大家庭的所有成员在主权平等和消除它们之间存在的不平衡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四、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应当建立在充分尊重下列原则的基础上:
(1)各国主权平等,一切民族实行自决,不得用武力夺取领土,维护领土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
(2)国际大家庭的一切成员国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最广泛的合作,由此有可能消除世界上目前存在的差距,并保证大家享受繁荣。
(3)一切国家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有效地参加为了一切国家的共同利益而解决世界经济问题的工作,在这样做时铭记有必要保证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加速发展,并特别注意采取有利于最不发达的、内陆的和岛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那些受到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最严重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不忽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特别措施。
(4)每一个国家都有权实行自己认为对自己的发展最合适的经济和社会制度,而不因此遭受任何歧视。
(5)每一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卫这些资源,每一个国家都有权采取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手段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包括有权实行国有化或把所有权转移给自己的国民,这种权利是国家充分的永久主权的一种表现。任何一国都不应遭受经济、政治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胁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
(6)所有遭受外国占领、外国和殖民统治或种族隔离的国家、领地和民族对于其自然资源和所有其他资源受到的剥削、消耗和损害有权要求偿还和充分赔偿。
(7)根据跨国公司所在国的充分主权,采取有利于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的措施来限制和监督这些跨国公司的活动。
(8)发展中国家以及处于殖民和种族统治和外国占领下的地区内的各民族有权取得解放和恢复对它们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的有效控制。
(9)援助遭受殖民统治和外来统治、外国占领、种族歧视或种族隔离的发展中国家、民族和地区,或者是那些人们正在对它们采取经济的、政治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措施以强迫它们减弱行使主权权利和从它们那里获取各种利益的并遭受到各种形式的新殖民主义之害的发展中国家、民族和地区,以及那些对自己的过去一直处于或者现在仍然处于外国控制下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建立了或者正在努力建立有效控制的发展中国家、民族和地区。
(10)在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原料、初级产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价格与它们进口的原料、初级产品、制成品、资本货物和设备的价格之间建立公平和合理的关系,以使它们不能令人满意的贸易条件得到不断的改善,并使世界经济得到发展。
(11)整个国际大家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积极援助,不附加任何政治或军事条件。
(12)保证经过改革的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目标之一应当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有足够的实际资金流入这些国家。
(13)改善天然原料在面临合成代用品竞争的情况下的竞争地位。
(14)在可行时,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惠的和非互惠的待遇。
(15)为把财政资金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创造有利的条件。
(16)使发展中国家具有获得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途径,促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建立本国技术,并按照适合于它们经济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17)一切国家都有必要制止浪费包括食品在内的自然资源的现象。
(18)发展中国家有必要集中一切资源从事发展事业。
(19)通过单独的和集体的行动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主要在优惠基础上进行的经济、贸易、财政和技术方面的相互合作。
(20)促进生产国联合组织在国际合作的范围内所能起的作用,以实现它们的目标,特别是协助促进世界经济的持久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加速发展。
五、关于第二个发展十年的国际发展战略的一致通过,是促进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一个重要步骤。加速履行国际大家庭在这个战略的范围内承担的义务,特别是那些同发展中国家迫切的发展需要有关的义务,将大大有助于实现本宣言的目的和目标。
六、联合国作为一个普遍性组织应当能够广泛地处理国际经济合作问题并平等地保证所有国家的利益。它在建立一种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方面必须起一种更大的作用。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在这方面将是一个重大贡献,而本宣言将使准备这个宪章的工作得到一种新的鼓舞力量。因此,号召联合国的所有成员国作出最大的努力,以保证这一宣言得到实施,因为这一宣言得到实施是为各国人民达到一种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创造较好条件的主要保证之一。
七、这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应当成为各国人民之间和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


第6版()
专栏:

联合国工业发展理事会会议开幕
我代表发言指出: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体会到,只有加强团结,坚决反帝反霸,才能扫除障碍,为实现工业化开辟广阔道路
据新华社维也纳一九七四年五月三日电 联合国工业发展理事会第八届会议五月二日在维也纳开幕。理事会的四十五个成员国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将讨论工业发展组织第二次大会的筹备工作、工业发展组织长远战略等议题。
以中国驻奥地利大使王越毅为代表、张贤务和张秉俭为副代表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选出主席团后,进入一般性辩论。
中国代表王越毅五月三日上午在会上发了言。
他在发言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在各国人民和第三世界国家团结反霸斗争蓬勃高涨的形势下召开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侵略和掠夺的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为发展各自的民族工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王越毅说,发展中国家迫切要求实现工业化,目的是为了发展民族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巩固政治独立。可是它们发展民族工业的工作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第四次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经济宣言》所指出的,“帝国主义是发展中国家在解放和进步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当前,超级大国之间的争夺愈演愈烈,闹得整个世界不得安宁。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特别是超级大国,变换手法,继续推行扩张、掠夺和剥削政策,严重地阻碍着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
王越毅说:“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个自称为‘发展中国家的朋友’的超级大国,一面向人家乞求贷款,进口工矿设备和技术资料,另一面却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幌子下,把黑手伸向一些发展中国家。”他接着指出,它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不是从受援国的利益出发,而是从它自己的利益出发;不是为受援国的工业发展和国防建设服务,而是为它自己推行扩张和掠夺政策服务。它公然宣布别国的战略资源为‘国际财产’,以帮助别国提高工业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能力为名,肆意进行掠夺”。“这样的工矿企业建立得越多,发展中国家受剥削和掠夺也就越厉害。说穿了,这绝不是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搞什么工业化,而是不折不扣地在那里搞经济殖民化。披着‘国际主义’外衣的这种新殖民主义政策,同老牌帝国主义没有什么实质区别,不过花样翻新,手法更加阴险罢了”。
王越毅说:“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体会到,只有加强团结,坚决反帝反霸,反复地进行反侵略、反颠覆、反掠夺的斗争,才能冲破束缚,扫除障碍,为实现工业化开辟广阔的道路。”
王越毅还说,“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主要应当依靠本国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同时要积极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战斗团结和互助合作。”
王越毅指出:“发展中国家实行工业化,是同发展整个国民经济分不开的。按照我们中国的体会,实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正确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在工业发展理事会开幕前,从四月十七日到二十六日举行了理事会常设委员会第四届会议。中国代表团副代表张贤务在会上发言,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反帝反霸、维护国家主权,发展民族工业的正义主张和合理要求,反对工业发展组织向朗诺卖国集团、以色列、西贡政权和南朝鲜政权提供援助。张贤务并表示反对工业发展组织同至今仍未驱逐蒋介石集团代表的联合国机构保持联系。


第6版()
专栏:

联大特别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四年五月二日电 讨论原料和发展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在五月一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
《纲领》的序言部分说:“鉴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中长久存在着严重的经济不平衡状态,鉴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不平衡状态继续不断地恶化,因而有必要减轻这些国家当前的经济困难,国际大家庭必须采取紧急而有效的措施来援助发展中国家,同时特别注意最不发达的、内陆的和岛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那些遭受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最严重的打击因而发展受到严重阻碍的发展中国家。
“为了保证实施《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采取和执行一个范围和意义空前的行动纲领,并在所有国家之间,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尊严和主权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最大限度的经济合作和谅解。”
《行动纲领》规定,必须作出一切努力,“通过对自然资源行使永久主权来结束一切形式的外国占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以及殖民主义的、新殖民主义的和外国的统治和剥削”。“采取措施以保证自然资源、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的恢复、开发、发展、销售和分配,以服务于它们的国家利益,促进这些国家集体的自力更生,并加强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以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加速发展”;“促进生产国联合组织的活动,推进其目标,包括:联合的销售安排,有秩序的商品交易,增加发展中的生产国的出口收入,改善它们的贸易条件,获致对大家都有利的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在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原料、初级产品、半成品和制成品的价格与它们进口的原料、初级产品、食品、制成品、半成品和资本设备的价格之间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关系,并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货价格与它们来自发达国家的进口货价格之间建立一种联系”;“采取措施来扭转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几种基本商品的实际价格继续停滞或下降的趋势”;“采取措施以促进生产原料的发展中国家的原料加工”。
在粮食问题上,《纲领》规定:“在同解决粮食问题有关的国际努力中,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问题,特别是在缺乏粮食时期的特殊问题”;“发达国家在制订有关食物的生产、储备、进口和出口的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对进口食物付不起高昂价格的发展中进口国的利益”和“需要扩大市场出口食物的发展中的出口国家的利益”。
《纲领》规定,在一般贸易问题上,应作出一切努力,采取具体步骤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和消除发展中国家的长期贸易逆差。这些步骤包括:“通过逐步消除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取消限制性的贸易措施,以改善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机会”;“在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同发达国家的国内产品相竞争时,每个发达国家应当提供方便以扩大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并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市场增长的份额方面获得公平合理的机会”。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必须奉行对发展中国家的非互惠的优惠原则,应设法使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持续的和不断增长的利益,以便做到使它们的外汇收入大量增加,出口多样化和加速它们的经济增长率。
《纲领》指出,在改革国际货币制度方面,应作出努力,以达到以下目的:“采取措施,制止发达国家已经有的通货膨胀,防止它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采取措施以消除国际货币制度的不稳定,特别是要消除对商品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汇率动荡”;“维护发展中国家货币储备的实际价值,防止其受通货膨胀和储备货币汇率下跌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充分和有效地参加关于制定一种公正和持久的货币制度的一切决策阶段”。
《纲领》还要求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来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工作和克服发展中世界的国际收支危机,包括:“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包括国际行动,以减轻在苛刻的条件下欠下的外债重担对发展中国家现在和将来的发展造成的不良后果”;“对债务逐项进行重新谈判,以期就取消债务、延期偿还、重新安排偿还日期或发给利息津贴签订协定”;“采取适当措施,在提供发展贷款方面优先照顾最不发达的、内陆的和岛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受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其中应当包括比较优惠的条件”。
《纲领》接着谈到,采取措施以鼓励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以及作出一切努力以“制订一项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条件的关于技术转让的国际行动准则”。
《纲领》特别提出要对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它规定:应作出一切努力来制订、通过和执行一项关于跨国公司的国际行动准则,以“防止它们干涉它们在其中从事经营的所在国的内政以及防止它们同种族主义政权和殖民政府进行勾结”;“管理跨国公司在所在国的活动,以取消其限制性商业活动和顺应发展中国家本国的发展计划和目的”。
《纲领》强调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指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集体自力更生和在这方面不断增长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它们在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中的作用”。《纲领》规定采取的步骤包括:“支持设立和(或)改进适当的机构来维护它们的可出口商品的价格,改善这些产品进入市场的条件,并使其市场保持稳定”;“保护它们对自己的自然资源拥有永久主权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在区域一级和次区域一级促进、建立或加强经济一体化”;“促进发展中国家在财政、信贷关系和货币问题领域中的密切合作,包括在优惠基础上和按照有利的条件发展信贷关系”。
《纲领》强调应帮助各国行使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特别是应当作出一切努力,以“挫败妄图阻止自由和有效地行使每个国家对自己的天然资源拥有充分和永久主权的权利的尝试”。
在《纲领》的最后部分还规定,提出一项特别计划,在一段时间内向受经济危机影响最重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紧急救济和发展援助。为此,“要求工业化国家和其他可能提供款项的国家向受影响最严重的国家立即提供救济和援助”。
《纲领》“呼吁发达国家根据受影响最严重的发展中国家的请求,赞同地考虑取消债务、延期偿付或重新安排还债日期,以此作为缓和这些国家严重和紧迫的困难的一个重要贡献。”
《纲领》还规定,“决定设立一笔在联合国主持下、由工业化国家及其他可能提供款项的国家自愿提供的特别基金,作为这项特别计划的一部分,用来提供紧急救济和开发援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