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6月1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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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签署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的各方
正式签署联合公报
新华社巴黎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电 今年一月二十七日签署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的各方,六月十三日在巴黎正式签署了一项关于保证严格和彻底履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紧急措施的联合公报。
签字仪式是在巴黎克莱贝尔大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黎德寿、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部长阮文孝、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助理亨利·基辛格博士、越南共和政府代表阮留圆,于十三日十六时(巴黎时间)分别代表各自政府正式在联合公报上签了字。
上述四方之间的联合公报的签字仪式从十六时开始,在十六时零七分结束。
当天十九时零五分,在克莱贝尔大街国际会议中心的同一大厅里,举行了越南民主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联合公报的签字仪式。黎德寿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基辛格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正式在与四方正式签署的条款相同的联合公报上签了字。签字仪式在十九时十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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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越美联合公报
新华社河内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四日电 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司六月十四日上午公布了由黎德寿先生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亨利·基辛格博士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在巴黎签署的一项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联合公报
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七日到五月二十三日、一九七三年六月六日到六月九日、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二日和十三日,黎德寿先生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亨利·基辛格博士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回顾了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和协定的各项议定书的实施情况,并且讨论了保证协定和协定的各项议定书得以严格和彻底履行的紧急措施。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在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同意下,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越南共和政府的同意下,
认为:签字各方彻底尊重和严格履行巴黎协定和协定的各项议定书的所有条款是必要的,以便保障越南的和平,并且对印度支那和东南亚的和平事业作出贡献,
已商定下述条款(按照协定有关条款的次序):
一、根据协定第二条,美国立即、完全和无限期地停止在越南民主共和国领土上空的侦察。
二、根据协定第二条和有关排除水雷的议定书:
(甲)美国应在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五天内恢复扫雷工作,并且在之后的三十天内良好地完成这项工作。
(乙)美国应向越南民主共和国提供所商定的适当和足够的工具,以便在水道上进行扫雷。
(丙)美国在每一主要水域完成扫雷工作时将发表公报,并且在扫雷工作全部完成时发表最后公报。
三、实现协定第二条,越南南方的两方的最高指挥部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四日十二时(格林威治标准时间)向自己管辖下的一切正规部队、非正规部队和武装警察发出相同的命令:从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五日四时(格林威治标准时间)开始在越南南方全境彻底实现停火,并且必须严格实施协定和协定的各项议定书。
四、越南南方的两方应彻底履行有关在越南南方实现停火的议定书第二条和第三条,其内容如下:
“第二条
(甲)从停火生效时起到各联合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时止,在越南南方各方在地面、河上、海上和空中的一切战斗力量留驻原地,为了保证可靠的停火,将不重新进行旨在扩大各自的控制地区或导致各敌对武装力量之间的接触以及可能发生的冲突的任何大规模的力量部署和调动。
(乙)在越南南方的各方的一切正规部队、非正规部队和武装警察必须遵守以下禁止条例:
一、禁止到由对方武装力量控制的地区进行武装巡逻,禁止各种类型的轰炸机、战斗机的飞行,以训练和保养为目的的非武装飞行不在此限;
二、禁止使用任何手段,包括使用小型武器、迫击炮、大炮、飞机轰炸扫射和用其他任何类型武器或爆炸物,对任何军事或非军事人员发动武装进攻;
三、禁止在地面、河上、海上和空中进行的一切作战行动;
四、禁止各种敌对、恐怖和报复行动;
五、禁止一切侵犯生命和公私财产的行动。
第三条
(甲)上述禁止条例不得阻挠或限制以下事宜:
一、在越南南方所有各地区之间的非军事补给,人民的往来自由、谋生自由、经商自由和非军事交通运输;
二、各方在其控制地区使用后勤单位,如工兵单位和运输单位修建公共设施,为人民运输和补给;
三、各方在注意到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在其控制地区里进行的正常军事训练。
(乙)各联合军事委员会将立即商定此方的军事运输机、各种军事运输车辆和军事运输船舶要通过彼方控制地区的走廊、路线和其他规定。”
五、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按照协定第三条(乙)款的规定,立即执行自己的任务,以便规定越南南方的两方各自的控制地区和驻守方式。这项任务应尽早完成。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就进行必要的转移问题立即举行讨论,以便完成越南南方的两方的武装力量返回他们在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停火开始生效时驻守的地点的事宜。
六、在第三节所述的停火生效后二十四小时,在这些地区对峙和正在直接接触的各武装力量的指挥员应进行会晤,实现有关在越南南方实现停火的议定书第四条条款,以便商定避免冲突和保证这些武装力量的补给、救护的临时措施。
七、按照协定第七条:
(甲)越南南方的两方不得接受把军队、军事顾问和包括军事技术人员在内的军事人员运进越南南方。
(乙)越南南方的两方不得接受把武器、弹药和作战物资运进越南南方。然而允许越南南方的两方按照协定第七条的许可在越南南方的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和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下,通过指定的口岸逐个时期地替换武器、弹药和作战物资。
按照协定有关尊重非军事区的第十五条(乙)款,运进越南南方的各种军事装备,只有根据协定第七条作为替换并运到一个指定口岸,就可以通过非军事区。
(丙)在第三节所述的停火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应讨论在所商定的每一方的三个口岸监督按照协定第七条的许可替换武器、弹药和作战物资的方式。在第三节所述的停火生效后的十五天内,越南南方的两方也应商定为每一方在其控制区内指定三个补充口岸的事宜。
八、按照协定第八条:
(甲)协定第八条(甲)款所述的、尚未交还的任何被俘人员,应予以交还、不得拖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迟于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三十天。
(乙)协定和议定书有关交还被俘人员的全部条款必须得到严格履行。协定第八条(丙)款和有关交还被俘人员的议定书第七条所述的所有越南非军事人员应尽早获得交还。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尽力在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完成这项工作。
(丙)按照有关交还被俘人员的议定书第八条,该议定书所述的全部被俘和被监禁的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受到人道待遇。越南南方的两方应立即实现该议定书的第九条,并在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允许他们所商定的国家的红十字会前往视察拘留这些人员的一切地方。
(丁)越南南方的两方在获得有关失踪人员的消息、确定死者坟墓的地点并加以照管的工作中将彼此合作。
(戊)按照协定第八条(乙)款,各方应彼此协助以获得关于战斗中失踪的各方军事人员和外国平民的消息,确定死者坟墓的地点并加以照管,并为挖掘和送回遗骸提供方便,并且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以获得关于仍被认为是战斗中失踪人员的消息。为此目的,应在西贡和河内之间进行经常的联络飞行。
九、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履行协定第十一条,其内容如下:
“一俟停火,越南南方的两方将:
——实现民族和解与和睦,结束仇恨,禁止对曾与一方或另一方合作的个人或团体采取任何报复和歧视的行动;
——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政治活动自由、信仰自由、往来自由、居住自由、工作自由、财产拥有权和自由经营权。”
十、与协定第四章所述的关于越南南方人民行使自决权的原则相适应:
(甲)越南南方人民通过在国际监督下进行的真正自由和民主的普选,自己决定越南南方的政治前途。
(乙)由三种同等成份组成的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必须按照协定第十二条尽早成立。
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尽早就越南南方的内部事务签署一项协定,并且应尽最大努力在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予以完成。
(丙)越南南方的两方应通过协商,以便商定协定第九条(乙)款所述的自由和民主的普选所要选出的权力机构。
(丁)越南南方的两方应实现协定第十三条,其内容如下:
“在越南南方的越南武装力量问题,由越南南方的两方本着民族和解与和睦、平等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根据战后的形势加以解决。将由越南南方的两方讨论的问题中包括裁减他们的军队数量并复员所裁减的军队的措施。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尽早完成这项工作。”
十一、实现协定第十七条:
(甲)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应立即履行有关在越南南方实现停火的议定书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所有条款。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也应立即享有四方联合军事委员会所商定的十一点特权和豁免权。西贡与两方地区联合军事委员会的办事处和根据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的活动所需要的在越南南方的其他地点之间应有经常性联络飞行。西贡与禄宁之间应有经常性联络飞行。
(乙)两方中央联合军事委员会的办事处,应设立在西贡市区或在由越南南方的两方所商定的、在两方控制区交界处的某地。两方地区联合军事委员会和两方联合军事小组设立办事处的地点,应由联合军事委员会在第三节所述的停火生效后十五天内确定。这些地点随时可以根据联合军事委员会的决定而改变。除在各口岸的小组外,各地点应选择在有关在越南南方实现停火的议定书第十一条(乙)、(丙)款所述的城市里、在两方控制区交界处或在联合军事委员会商定的任何地方。
(丙)一俟越南南方的两方实行第十一节(甲)款所述的特权和豁免权,在上述各地点确定后的十五天内,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应拥有足够的人员并全面部署各地区联合军事委员会和各联合军事小组。
(丁)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和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应密切合作和互相帮助。
十二、按照协定第十八条和有关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议定书第十条,国际委员会,包括各个小组,可根据合理的需要来往观察,以便按协定的规定正确执行自己的任务。国际委员会,包括各个小组,在执行上述任务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一切必要的协助与合作。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向自己的人员发出必要的指示,并且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便保障这种来往的安全。
十三、协定有关柬埔寨和老挝的第二十条,应严格履行。
十四、按照协定第二十一条,越南民主共和国和美国联合经济委员会应在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四天内复会,并且在之后的十五天内完成委员会第一阶段的工作。
重申:有关各方应彻底尊重和严格履行巴黎协定及其各项议定书、本联合公报以及由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越南共和政府的代表签署的内容相同的一项联合公报的一切条款,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黎德寿先生和美利坚合众国代表亨利·基辛格博士决定发表本联合公报,以便记录和公布他们所商定的各点。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 黎德寿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美国总统助理 亨利·基辛格
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签署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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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由签署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的各方签署的联合公报
新华社河内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四日电 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司六月十四日公布了由黎德寿先生、阮文孝部长、亨利·基辛格博士和阮留圆分别代表签署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的各方于六月十三日在巴黎签署的一项联合公报。这项联合公报除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外,与黎德寿先生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亨利·基辛格博士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公报完全相同。这项联合公报的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如下:
(开头部分)
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签署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的各方,
认为:签字各方完全尊重和严格履行巴黎协定和协定的各项议定书的所有条款是必要的,以便保障越南的和平,并且对印度支那和东南亚的和平事业作出贡献,
已商定下述条款(按协定有关条款的次序):……
(结尾部分)
重申:有关各方应完全尊重和严格履行巴黎协定及其各项议定书和本联合公报的一切条款,签署巴黎协定的各方的以下签字代表决定发表本联合公报,以便记录和公布他们所商定的各点。
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
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 黎德寿
代表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部长 阮文孝
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美国总统助理 亨利·基辛格
代表越南共和政府
越南共和政府代表 阮留圆
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签署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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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日乒乓球运动员在横滨进行友谊赛
新华社东京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四日电 正在日本进行友好访问的中国乒乓球代表团运动员六月十四日下午在横滨市文化体育馆同日本乒乓球代表团运动员进行了第一场友谊比赛,受到横滨市和神奈川地区的四千名观众的热烈欢迎。
比赛开始前,举行了开幕式。当中日两国乒乓球运动员在欢乐的乐曲声中进入比赛场时,场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接着,乐队奏中日两国国歌,双方运动员交换了队旗和纪念章。
横滨市市长、这场友谊比赛的大会主席飞鸟田一雄和徐寅生团长在开幕式上讲话。
中国驻日本大使陈楚和东京华侨总会负责人等应邀出席了开幕式。
中日两国运动员进行了精彩的比赛。比赛结果,男子团体赛日本队以五比三获胜,女子团体赛,中国队以三比二获胜。继团体赛之后,还分别进行了男女个人比赛。
比赛结束后,飞鸟田市长向徐寅生团长赠送了友好杯。
当晚,飞鸟田市长举行晚餐会,欢迎中国乒乓球代表团来横滨进行友好访问。陈楚大使也应邀参加了晚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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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红十字会向马里赠送麻疹疫苗
新华社巴马科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二日电 中国驻马里大使馆临时代办冯越,六月十二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向马里公共卫生和社会事务部赠送了可供三十万人注射的麻疹疫苗。卫生司司长达乌达·凯塔代表马里公共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接受了这批疫苗。冯越临时代办在赠送疫苗时,还向马里遭受旱灾的灾民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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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文化、青年和体育部长哈姆扎
接见我乒乓球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
新华社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电 马来西亚文化、青年和体育部长哈姆扎六月十三日在吉隆坡接见了中国乒乓球代表团团长庄则栋、副团长程瑞声和关泰,并同他们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接见时,马来西亚文化、青年和体育部副秘书长艾哈迈德·萨布基和马来西亚乒乓球总会会长曾永森在座。
接见后,哈姆扎部长设午宴招待中国乒乓球代表团全体成员。马来西亚外交部副秘书长哈希姆,文化、青年和体育部副秘书长艾哈迈德·萨布基,马来西亚乒乓球总会会长曾永森和马来西亚乒乓球运动员参加了宴会。
宴会是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
中国乒乓球代表团在吉隆坡同马来西亚乒乓球代表团举行了四场比赛,并同马来西亚青年乒乓球运动员举行了一场表演赛。哈姆扎部长和雪兰莪州首席部长哈龙分别在十一日和十二日观看了比赛。此外,在十三日的正式比赛结束后,中国乒乓球代表团团长庄则栋和中国乒乓球运动员郭仲恭还应观众的要求举行了一场表演赛。
比赛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在每场比赛后,许多观众聚集在从比赛场地到体育馆大门走廊的两侧,向中国运动员欢呼,同他们握手,并要求他们签名留念,表示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情谊。
代表团在吉隆坡期间还参观了锡矿、橡胶实验站、博物馆和马来西亚议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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