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封建论》的尊法反儒精神
北京师范学院 史众
把分封同郡县的论争推到了新的高度
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是实行适应统一集权要求的郡县制,还是实行有利于分裂割据的分封制,一直是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这场争论是同儒法斗争和对秦始皇的评价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两汉以来直至柳宗元以前,历代论战者都没有突破儒家传统思想的框子。只是到了一千年后的唐朝后期,富有尊法反儒精神的柳宗元写出《封建论》①,才第一次冲破了儒家传统思想的束缚,把论战推到了新的高度。
分封制是在中国奴隶制经济和宗法血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战国时,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奴隶社会遗留下来的分封制及与此相联系的分裂割据局面逐渐被封建的统一集权所战胜。在这场历史的大变革中,适应封建统一集权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郡县制逐渐取代了分封制。这样,在思想领域里,分封同郡县的争论成了战国到秦时儒法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企图复辟奴隶制的儒家主张分封,维护新兴封建制的法家积极要求行郡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郡县制推行到全国,接着又打击鼓吹分封并妄图借此复辟奴隶制的反动儒生。这场斗争,以儒家的失败和法家的胜利告终。
历代多行秦政事。秦始皇所建立的,包括郡县制在内的各种适应统一集权需要的制度终于确定下来。按说,分封同郡县优劣的争论应当结束了。但是不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地主阶级各派间,争论还在继续。这是因为,地主阶级保守派中有些人妄图用开倒车的办法来维护封建统治,把秦的速亡归咎于不依古制,改行郡县;也是因为,封建社会内部割据势力的代表们要从历史上为他们的分裂割据活动寻找根据和有利的组织形式。这些人都站在保守复古的反动政治立场上,把奴隶制时期的分封制这具历史僵尸抬出来,当成封建政治应当效法的榜样,并且咒骂废分封、行郡县的秦始皇和法家。
历史终究不会倒退。郡县制实行多年,一再证明适合统一集权封建国家的需要。地主阶级保守派和割据势力尽管也在复古旗号下搞过一些封建式的分封,却从来没能完全废除郡县制,更不可能恢复奴隶制式的分封制。但是,在思想领域里,在柳宗元以前,鼓吹奴隶制时期的分封制的议论却占了上风。
其所以如此,是由于存在着尊儒反法这股强大的保守反动思潮。分封制的鼓吹者正是打着尊儒反法的旗号,宣称分封制是儒家所谓的古代“圣人”——尧舜禹汤文武所制定实行,又为儒家祖师爷孔、孟所赞美维护的制度,才显得貌似强大,声势逼人。同样,由于尊儒反法思潮的影响,郡县制的拥护者在争论中却显得软弱无力。
肯定郡县制,自然应当肯定秦始皇,批判儒家。但是在柳宗元以前,肯定郡县制的论者没有一个敢于这样做。这正说明儒家这个传统的保守力量是何等强大。
《封建论》是第一篇敢于冲破儒家传统思想束缚,尖锐地批判了历代分封制鼓吹者的主要论据,高度地评价了秦始皇和法家,并把他们同儒家的“圣人”对立起来,进而隐晦曲折地批评了儒家及其“圣人”的文章。
对儒家传统思想的批判和对秦始皇及法家的肯定
分封制鼓吹者的第一个论据是:分封制是儒家所谓的古代“圣人”制定的制度,是出于“圣人”的意志,当然应当垂之万世,不可更改。秦始皇改革了,简直是“荡灭先王之制”②,“忘经国之大德”③,大逆不道。
柳宗元提出了“势”的概念,从历史进化的角度,驳斥了这种保守复古的谬论。他说:“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分封制并不是哪个“圣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制定出来的,而是客观形势造成的。柳宗元进一步论述了分封制如何在历史进化过程中逐步形成,因此,“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圣人”只能接受这个历史形成的客观现实,就是想改也改不了。引伸开去,分封制让位给郡县制,也同样是“势”的作用。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孔孟这些儒家的“圣贤”不是曾极力想维持和复辟奴隶制的分封制吗?但终于失败了。郡县制的确立,也是“非圣人意”,“其不可变也固矣”。正因为这样,顺应历史潮流、实行变革的秦始皇和法家是进步的。这是柳宗元肯定秦始皇和法家的基本根据。
当然,柳宗元不可能对历史作真正的唯物主义解释。他所说的“势”,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他对分封制的起源(实际说的是阶级和国家的起源)的解释,也不是正确的。但是,他肯定历史的进化,从而反对复古,支持变革,正同儒家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保守复古观点对立。另外,他强调“封建非圣人意”,也是对儒家宣扬的“圣人”定制、制礼作乐的一种批判。柳宗元这些思想,正继承了法家的进步传统。
柳宗元对“圣人”还有一些迴护,即想摆脱“圣人”同他所否定的分封制的关系,说“封建非圣人意”,“非不欲去之也”,好象“圣人”也不赞成分封似的。这是他的不彻底处。但是,这种迴护实际上起了批判“圣人”的作用。你看,既然商汤周武不想分封而被迫实行,孔孟反对郡县又终于失败,那末被儒家吹捧得名气那么大的“圣人”,岂不都成了想反历史潮流而不可得的可怜虫!柳宗元的思想大约没有走得这样远。但是,在他心目中,那个乘“势”变革的秦始皇,是超出这些“圣人”之上的。
分封制鼓吹者的第二个论据是:周朝实行分封,做到了“信重亲戚”④,“万国相维”⑤,结果延续了八百年;而行郡县的秦,“内无宗子以自毗辅,外无诸侯以为蕃卫”⑥,“颠沛之衅,实由孤立”⑦,结果二世而亡。在他们看来,秦的速亡主要是由于实行郡县制,只有恢复奴隶制式的分封制,才能够确保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
柳宗元反驳说,秦行郡县,做到了“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正是“其所以为得”。就是说,实行适应统一集权需要的郡县制,是秦的一大贡献。秦“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的迅速覆亡,“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即不是由于行郡县,而是由于对农民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促使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的结果。分封制鼓吹者把两个不同的问题混淆了。
柳宗元认为,周倒是“失在于制”。就是说,已经不适应历史潮流的分封制,促成了“诸侯盛强,末大不掉”的分裂动乱的局面,这就是周灭秦兴的原因。
今天来看,从春秋战国到秦的统一,经历了一场社会制度的大变革。周制之失和秦制之得,应当从先进的封建制优胜于腐朽的奴隶制的意义上,也就是从“国体”的变化上来理解。柳宗元当然看不到这点。他只是把周秦制度的得失归之为郡县制优胜于分封制,也就是仅从“政体”的变化上来理解,这不能说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但是,把奴隶制时期遗留下来的分封制改革为封建的郡县制是一大进步。在封建社会中,一般情况下,统一集权较之分裂割据也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斯大林指出:“如果不能摆脱封建分散和诸侯混乱的状态,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指望保持自己的独立和真正发展经济和文化。只有联合为统一集中的国家,才能指望有可能真正发展文化和经济,有可能确立自己的独立。”⑧柳宗元从郡县制有利于封建的统一集权的角度肯定秦制之得,肯定秦始皇和法家的历史地位,还是正确的。
柳宗元关于周秦制度得失的议论,也是针对唐后期严重的藩镇割据问题而发的。在他看来,唐朝承袭秦制,“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至于藩镇割据局面的出现,“失不在州,而在于兵”,即在于地方军阀拥兵自立,而不在于郡县制本身有弊病。因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消灭藩镇割据,不在于改变郡县制,更不能象安史之乱时的唐朝宰相房琯那样,企图用分封诸王的办法,即以一种分裂割据对抗另一种分裂割据的办法来解决,而应当“善制兵,谨择守”,加强中央集权,加强郡县制。
藩镇割据自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柳宗元的分析是肤浅的,解决的方案也是空洞的。但是,他驳斥了借此攻击郡县制、主张恢复分封制的谬论,并且表达了加强统一集权、消灭分裂割据的愿望,这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分封制鼓吹者的第三个论据是:“圣人”行分封,是与诸侯共治共守⑨,也就是“公天下”。秦行郡县,则是“不能分尺寸之地,欲尽自有之耳”⑩。“高下在心,天下制在一人”,“殊非至公”?。即完全出于私心,不符合儒家及其“圣人”的道德标准。
柳宗元反驳说,不对,分封制并非出于“圣人”的意志,“圣人”接受它是出于不得已,怎么能因为“圣人”接受了它,就认定它符合“圣人”的道德标准呢?不仅如此,分封制倒是至私的,因为它“私其力于己,私其卫于子孙”,其实是“家天下”。实行这种制度的“圣人”,岂不是在行私!即便出于不得已,那也不免是徇私。因此,分封制“非公之大者也”。儒家吹捧为至公无私、完美无缺的“圣人”的假象,就这样被柳宗元戳穿了。
相反,在柳宗元看来,实行郡县制的秦始皇,倒是“公之大者”,“公天下之端自秦始”。这是因为,郡县制摆脱了世袭分封制的层层束缚,便于中央直接控制官吏的选择和罢黜,有利于统一集权的封建统治,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因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有利于推行进步的政治改革,官吏任用能做到“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这就可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于是天下可以“理安”。它不象分封制,层层世袭,处处限制,贤者不能行其道,不肖者又无法撤换,“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柳宗元政治上是革新派,早年参加过唐顺宗时期(八○五年)以王伾、王叔文为首的改革活动,但很快遭到宦官集团的打击而失败。《封建论》是他改革失败遭受贬斥后的作品,其中对这点一再致意,应当是有所感而发的。
柳宗元并没有否定秦始皇的私欲,但他反对分封制的鼓吹者借此把秦始皇骂倒。他看到了所谓“公天下”同秦始皇的私欲之间的矛盾。他说:“秦之所以革之者(指废分封行郡县),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这是一种有见地的分析。柳宗元看到秦始皇的私欲,但是他不是简单地否定它,而是指出了它的二重性。按照柳宗元的分析,秦始皇废分封行郡县,诚然是出于一己的贪欲和权势,即“其情私也”,而更主要的则是适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即“其为制,公之大者也”。秦始皇进行的这种有利于历史发展的改革,正是同秦始皇的地主阶级的私欲相联系的。应当说,柳宗元是多少猜测到了一些历史的辩证法的。
柳宗元终究不过是地主阶级的进步思想家,他讲的只是地主阶级的公私观。他所谓的“公天下”,至多不过是公封建政权于地主阶级全体。他只看到个人的私欲,根本不可能认识到秦始皇私欲的阶级性质,更不可能认识到剥削阶级最大的私欲,就在于对劳动人民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但是,他摒弃了传统的道德原则,把是否有利于历史发展的政治改革作为公私的标准,从而否定了儒家吹捧为至公楷模的“圣人”,肯定了被儒家咒骂为贪残诈伪的秦始皇是大公的典范。这样的论点,已经接近地主阶级进步思想家所能达到的限度了。后来,有人评论柳宗元这段话是“石破天惊,小儒咋舌”,把柳宗元当成了高出“小儒”的“大儒”。这种评价没有跳出儒家传统的框子,并不是对柳宗元的正确肯定。宣扬应当回到文武周公之世去的“大儒”,怎能具有这样尖锐大胆的进步见解!只有站在儒家传统的对立方面,继承了法家要求变革的进步传统,具有反潮流的识见和魄力,才能做到这点。
《封建论》对传统的儒家思想的怀疑和批判,贯串在柳宗元整个政治学术思想体系中。例如:
对于儒家尊奉的经书,如《诗经》、《书经》中一些有关古代氏族起源的神话传说或迷信符瑞之谈,儒家认为是实事,并借以宣扬帝王统治出于天命的神权思想。但是,柳宗元继承了法家反天命论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斥之为“后世妖淫嚚昏好怪之徒”所伪造,甚为可羞。他还指斥宣扬这套东西的儒家“大贤”董仲舒等,“其言类淫巫瞽史,诳乱后代”?。
对于所传的儒家尊奉的“圣人”的言论行事,柳宗元常常表示怀疑,甚至干脆明白宣示:“圣人之道,不益于世用!”?
至于他论著中同儒家传统思想相对立的观点,那就更在在皆是了。
当然,柳宗元不可能完全摆脱儒家传统思想的束缚。《封建论》中就有若干儒家的陈说。他对儒家传统思想的批判,也只是采取隐晦曲折的形式,而且不都是正确的。这是他那个时代进步思想家的共同局限。但是,在儒家的外衣下,却处处闪现着反对儒家传统思想的光辉。同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异端披着基督教外衣反对基督教相似,披着儒家外衣反对儒家的传统思想,大约可算做中国封建时代继承了法家传统的进步思想家的一个特点吧。
几点有益的启示
《封建论》写成已经一千多年了,今天读起来,仍然能给人有益的启示。
第一,历史上革命同反革命、革新同保守两种势力的斗争,在思想领域里,常常表现为尊法反儒同尊儒反法的斗争。秦朝如此,柳宗元所在的唐朝如此,近代史上也是如此。今天,尊儒反法思想也仍然存在。我们必须彻底批判儒家思想,对秦始皇和法家的进步作用作出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评价,批判林彪等反动派尊儒反法的种种谬论。读《封建论》可以进一步领会到,把批孔同批林结合起来,为什么是批判林彪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二,柳宗元的时代去秦已一千年,郡县制“其不可变也固矣”,而思想领域中分封制的鼓吹者却喧嚣一时,《封建论》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把论争的形势变了过来。以至北宋苏轼说:“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但苏轼估计错了,这场论争竟然同封建社会相终始。从这里可以看到,保守反动势力和儒家传统是何等顽强。从这里也可以进一步领会到,当前开展的这场思想领域里的斗争,必须长期地深入地反复地进行,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第三,只有站在革命或者进步的方面,并且具有敢于反潮流的精神,才能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封建论》的成就所以大大超出前代郡县制拥护者的议论,根源就在于此。它对我们今天怎样深入开展思想领域内的斗争,仍有借鉴的作用。但是,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并从而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是地主阶级的进步思想家根本做不到的。《封建论》的局限,根源也正在于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封建论》对我们怎样把思想领域内的斗争进行到底,同样能起借鉴作用。
注:① 中国古书上所谓“封建”,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封建社会制度,而是“封邦建国”。周灭殷后,把征服的地区分为若干区域,封给周统治者的子弟、亲戚、功臣、同盟者,建立了诸侯国家。这些诸侯国家实际上是独立性很大的世袭王国。本文对所谓“封建”,一律称之为“分封制”。
② 《全晋文》卷四六,傅玄:《掌谏职上疏》。
③⑤⑦ 《文选》卷五四,陆机:《五等诸侯论》。
④⑥⑨ 《文选》卷五二,曹冏:《六代论》。
⑧庆祝莫斯科建城八百周年的《贺词》。
⑩贾谊:《新书》卷三,《属远篇》。
?《全唐文》卷一七一,朱敬则:《五等论》。
?《柳河东集》卷一,《贞符》。
?《柳河东集》卷三○,《与杨京兆凭书》。一本作“不尽益于世用”。
?《东坡续集》卷八,《论封建》。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
一九六四年版,第四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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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来孟姜女哭长城?
邵吼
我国有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的是在秦始皇时代,有一对新婚夫妇,男的叫范喜良(又叫范杞梁、万喜良和范杞郎等),女的叫孟姜女。忽然范喜良被秦始皇征去修长城,并在沉重的苦役折磨下死去。孟姜女历尽艰辛,到了长城,才知道丈夫已经死去,就放声大哭,把长城哭塌了一个缺口。后来,这个故事被编成话本、戏文和歌曲等,用来攻击秦始皇的“暴虐”。解放后,吴晗主编的《中国历史常识》中,又把这个故事当成信史向读者介绍,这就造成了更坏的影响。
其实,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由杞梁妻哭城的故事演变而来的,同秦始皇毫无关系。据成书于秦始皇以前的《左传》记载,在春秋时期,齐国有个叫杞梁的人,在攻打莒国(今山东省境内)时战死。“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汉代的《说苑》中也记有杞梁战死的事,并说:“其妻闻之而哭,城为之隅而隅为之崩。”汉代的《列女传》、《闺范》和晋代的《古今注》等书中都有这个故事。这些书中都还没有出现孟姜女的名字。根据现有材料,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到了唐代才形成的。敦煌石窟中发现的一首唐人短曲,说的就是孟姜女去长城为其夫杞梁送寒衣。到了宋代,据《北辕录》记载,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已流传很广,有的地方还给孟姜女修庙。这说明当时这个故事已成为攻击秦始皇的武器。
说一个妇女能哭倒城墙,这显然是无稽之谈。但作为民间故事,它反映了人民对沉重徭役的反抗精神。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为了防止匈奴奴隶主的侵扰,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修筑了一条长城,这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当然,秦始皇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他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建立在压榨劳动人民的基础上的,这是为剥削阶级的本性决定的。历代复古守旧的反动分子,为了反对革新、反对进步,总是不择手段地把秦始皇骂成千古罪人。把杞梁妻哭城说成孟姜女哭长城,这就是孔孟之徒有意往秦始皇身上栽的赃。现在,当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评价秦始皇的时候,我们有必要通过对史料的辨伪,弄清它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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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穷匕首见”救不了反动派
黄涛 周德
“图穷而匕首见”一语,出自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此后就成为一个有名的典故。古往今来,历史上一切尊儒反法的反动统治阶级总是在恶毒咒骂秦始皇的同时,给荆轲戴上“壮士”、“英雄”的桂冠。
“荆轲刺秦王”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事件?荆轲到底是推动历史前进的“英雄”,还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应该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分析。
“荆轲刺秦王”的事件发生在公元前二二七年的战国末期。当时,七国割据称雄。秦王借助于人民的力量,顺乎时代的潮流,进行了统一战争,这是符合人民利益的。秦国灭了韩、赵二国后,直捣燕国。燕国虽然也已进入封建社会,但是封建改革极不彻底,奴隶主贵族势力还很不小。就在秦兵压境之时,燕太子丹为了维护割据局面,反对统一中国,阻挡历史的前进,阴谋刺杀秦王。他找到了荆轲这个亡命之徒。
燕太子丹同荆轲商定,杀掉投奔燕国的秦叛将樊于期,将他的头连同燕国的军事地图献给秦王,伪装“归顺”;并将一把匕首裹在地图里面,伺机刺杀秦王。
荆轲到了秦国后,秦王在咸阳宫隆重设宴接待。荆轲献上了地图。当秦王展开地图时,“图穷而匕首见”,一把明晃晃的杀人凶器——匕首就露出来了。荆轲随即抢过匕首,向秦王刺去。秦王同荆轲展开搏斗,终于杀了荆轲这个可耻的小丑。不久,秦军攻破燕都蓟,灭了燕国。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荆轲刺秦王”的事件告诉我们:历史上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当他们行将灭亡之时,总是大搞阴谋诡计,妄图借此挽回败局。叛徒、卖国贼林彪一伙也是如此。他们大耍阴谋诡计,极力培植荆轲式的反革命小丑,并以“不成功,便成仁”的孔孟之道,以及法西斯的“江田岛精神”,为其喽罗打气,妄图发动反革命政变,复辟资本主义。但是,这只能使他们落得个粉身碎骨、遗臭万年的可耻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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