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6月1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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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研究

对于马铃薯退化原因的探讨
林传光 田波

当马铃薯从其原产地——拉丁美洲的智利和秘鲁传到世界各地种植后,人们就发现在许多地方马铃薯的产量会逐年降低,同时植株变得矮小,并有花叶和卷叶等异常的表现。人们把这种现象叫马铃薯退化。长期的生产实践证明,退化现象与地理气候条件有密切关系。在我国,从纬度上说,只有最北的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北部可以长期保持基本不退化。其他省份,除个别高海拔地区外,都发生严重的退化。马铃薯在这些地区种植一年之后,产量就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二至三分之一左右。因此,每年都要由遥远的不退化地区调种。由于马铃薯播种用量大,全国每年要在秋收后的短时间内赶运几亿斤马铃薯,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这是马铃薯生产上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百年来,生物科学上围绕马铃薯退化的原因,进行了不断的研究和热烈的争论。第一次世界大战末年,西方的许多学者相继提出了病毒侵染学说。他们进行的详细实验,证明马铃薯退化是由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病害。这些病毒在田间由叶片接触或蚜虫传播,并通过块茎传给后代。这个发现无疑是重要的。此后,许多研究者把退化简单地归结为马铃薯群体中病毒侵染率的增加。由于退化具有严格的地区性和季节性(在退化地区春播退化最重),人们对病毒侵染学说提出了怀疑。本世纪三十年代苏联的一些学者根据退化现象与地理气候条件的联系,提出了高温诱发学说。他们认为,退化是高温直接作用于马铃薯本身的结果,马铃薯在高温下发芽所引起的发育阶段上的衰老造成了退化。为了避免结薯期高温的影响,他们采取了夏播法来防止退化。上述这两个学派,多年来一直进行着互相排斥的辩论。
我们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从一九五四年开始着手研究我国的马铃薯退化,首先对各地马铃薯退化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从不同地区和季节与退化关系的分析中,的确看到高温的重要作用。但是,已退化的植株又的确表现出病毒病所特有的皱缩花叶症状,并且从中可以分离出引起这种病害的X病毒和Y病毒。更有意思的是,在按纬度和海拔高度都是处于退化地区内的个别地点,例如河北省的大名县,有经验的农民却能长期保持马铃薯的产量。看来,两种学说都能解释部分事实,但任何一种又都不能阐明退化的全部真相。
考虑到过去关于支持高温诱发学说的实验所用的马铃薯并未排除病毒的侵染(自然条件下无性繁殖的马铃薯绝大部分都已感染着一些病毒),而病毒工作者也较少注意环境因子对病毒感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开始试验时,觉得有必要在严格的人工控制下弄清病毒、高温和马铃薯的相互关系。首先繁殖出实生苗后代的无病毒块茎,然后把这些块茎种植在严格杜绝病毒传染的温度调节床内,进行下列四种处理:(一)种在高温条件下(摄氏二十五至三十度);(二)种在低温条件下(摄氏十至十五度);(三)接种X和Y病毒,并种在高温下;(四)接种X和Y病毒,并种在低温下。结果表明,凡是不接种病毒的,无论是在高温还是在低温下,种植了许多代都不发生退化现象。这就是说,单独的高温并不能引起退化。人工接种病毒后,在高温下绝大部分马铃薯都发生了退化,而在低温下的仍然是正常的。可见,退化的确与病毒侵染相联系,但是并不是无条件的病毒侵染结果。在存在病毒充分侵染的条件下,高温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生长在低温条件下的马铃薯可以受侵染而不受害。看来,病毒与高温在引致退化中的相互关系,可能是病毒的侵染提供了退化的可能性,而高温是这种可能变为现实的必要条件。
 二
关于温度如何影响病毒侵染的问题,以往的研究者曾认为,地理气候条件通过影响传毒蚜虫的活动而起作用,高温干燥的气候促进蚜虫的发生,增加了病毒的侵染率;冷凉及高山地区不适于蚜虫发生和传毒的活动,因而不发生退化。我们在调查中没有发现不同地理和气候条件下蚜虫数量的显著差异,同时在直接的病毒测定中,证明引起花叶型退化的病毒之一——X病毒,无论在未退化还是在已退化的块茎中都已存在。由于Y病毒的微量鉴定存在困难,我们作了病毒干扰试验(干扰是指植物已系统感染了一种病毒后,再接种同一种病毒时,就不再发生新感染的现象),证明引起花叶型退化的另一病毒——Y病毒也是普遍存在的。既然病毒已普遍存在,那么能否退化,就要看是不是有高温条件了。因此,在解释温度的作用时,我们特别强调温度对已感染病毒植株的抗病性作用,而相对地轻视了它对病毒传播和侵染初期的影响。后来我们改进了X病毒的检验技术,并用马铃薯剪顶促进Y病毒症状的表现方法(自然未退化马铃薯接种Y病毒后,将顶枝剪去,新长出的枝条能表现症状),否定了过去病毒干扰试验的结果,证明Y病毒并不象X病毒那样普遍存在。接着又证明了Y病毒在引起退化的春播条件下,的确有很高的侵染率,而在退化轻的秋播条件下,侵染率较低。这些情况就使我们重新研究了温度影响病毒侵染的作用。这里问题还不仅在于传播这一环节。温度固然可以通过对蚜虫的作用而影响病毒与马铃薯相接触的机会,但我们的许多试验说明,温度更深刻地影响到病毒接种后在马铃薯体内的发展。在秋播条件下和人工控制的低温条件下,即使人工接种大量的X病毒和Y病毒,并不引起后代种薯的退化。同时,已经退化的马铃薯在海拔三千八百米的西藏日喀则地区种植几年后,产量又恢复到未退化的水平。进一步地检验证明,温度并不影响X病毒,它在高土温和低土温下都能大量繁殖,而Y病毒却情况不同,它在低土温下不能很好地繁殖。由于病毒是专性寄生物,寄主是病毒繁殖的直接条件,温度显然又是通过对于马铃薯抵抗力的影响而影响Y病毒的繁殖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的环境条件下病毒的传播和侵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对重要性,还要加以具体的定量研究。
 三
从上述一切可以看到,我们对于马铃薯退化原因的认识,是随着试验研究的逐步深入而不断修订和提高的。在象马铃薯退化这样牵涉许多内外因素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问题上,很难避免发生不同程度的片面性和错觉。当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和科学实验活动累积的事实越来越多的时候,主观的认识也就会越来越接近于客观现实。无论是整个科学历史还是个别工作者的研究过程都是这样。
现在让我们谈一谈从马铃薯退化原因的认识中,我们对于植物病害的共同性和特殊性的体会。所有的传染病都有接触、侵入、扩展和为害这几个环节。对于每一个环节,植物都有一定程度的抵抗力,外界环境因素也都有一定的影响。至于最后的结果如何,那要看病原物、植物和环境因素的种类间的具体组合。例如,对于较容易感染晚疫病的一般栽培的马铃薯品种来说,病菌孢子的来源、数量和传播起决定性作用;对于具有田间抗病性的某些品种来说,关键在于病菌的侵入;而对于一些所谓免疫的品种来说,却在于病菌侵入后的扩展。我们在马铃薯退化研究上累积的资料指出,温度对于马铃薯与Y病毒相互关系的各个环节都有所影响。我们特别注意侵染后抗为害这一最末的环节,因为这种情况在真菌和细菌所引起的病害中是少见的,还因为这使我们对于马铃薯退化的斗争可以增加几道防线。但是,马铃薯抗Y病毒的为害在植物的传染病中是不是独一无二的呢?不!我们查考了其他病害的资料之后,感到抵抗为害这一环节在病毒病害中是相当普遍的,绝大多数的梨树都带有花脸病毒而从来没有发病。把已经发了黄龙病的柑桔芽片嫁接到新的砧木之后,长出的新梢也至少有几个月是完全正常的。
自从植物病原论建立后的一世纪以来,植物病理学者往往陷于唯病原的偏见里面。人们习惯于用显微镜而不用望远镜看问题,看到个体而看不到群体,看到病原和环境对于病原传播和侵染的作用,而看不到植物和环境对于病原抵抗的作用。仿佛只要有病原的存在和传播,植物就完全被动地必病和必亡的了。我们热切盼望我国科学工作者,在各种植物病害本质的研究中,善于从共同性中寻找特殊性,又从特殊性中寻找共同性。

我们应当再回到生产实践上来,拿我们对于马铃薯退化原因的认识来解决生产中的困难。马铃薯是调节城市副食品供应的一个良好蔬菜品种,因为它不象叶菜和果菜那样容易腐烂。但要满足需要必须进行大面积的春播生产,而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郊区春播生产的马铃薯,一般由于退化严重,不能留做种薯。如果要满足春播种薯的需要而又不必大量调种,目前最切实可行的途径是兼用地理和季节的气候条件为基本措施。
现在北京和天津两市开始建立的两级留种制度大体如下:在黑龙江北部的农场内设立一级留种基地,播种当地虽带有病毒而未退化的种薯。把秋末收获的种薯一直贮藏到下年六至七月才运出,在北京和天津于七月底至八月初进行秋播,生产二级的种薯。在栽培管理中采取合理的灌溉方法来降低土壤温度。这些种薯到霜期收获,催芽处理后备做次年春播大面积生产用。
在黑龙江北部和在北京及天津秋播的留种马铃薯退化很少,但也不是绝对不退化的,通常在田间就有或多或少的已退化植株,未表现出退化的植株中还有一部分结出退化的块茎。因此,为了保证经过两次留种栽培之后种薯的质量,田间拔除病株和每次播种前剔除退化的种薯就成为重要的技术措施。拔除病株较易进行,剔除退化种薯的技术较为复杂,因为退化种薯在出苗之前一般是很难鉴别的。最近在北京农业大学植物病理教研室内进行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新方法。那就是用赤霉素或硫脲处理块茎或喷射幼芽,可以促使退化种薯发出的幼芽在基部形成坏死斑。
同时,我们还准备把现有的少量实生苗后代的无病毒块茎在一级留种基地上繁殖,逐渐代替带有病毒的未退化老种薯。这样,单位面积产量也就会随着逐年提高。
至于将来更彻底地解决马铃薯退化问题,还要依靠抗病育种,使新品种具有不退化的遗传性。这便是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协同张家口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坝上分所等单位正在进行的工作。当获得的抗退化、抗晚疫病、高产、优质的新品种投入生产的时候,预期调种数量和生产成本都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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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董仲舒的形而上学思想
乔长路
距今两千余年前,我国历史上一个很著名的皇帝汉武帝,曾三次下诏给他的臣子,要求给他的统治出谋划策,提供哲理上的根据。其中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他想知道能使他的政权“传之无穷”,而“永维万世之统”、“久而不易”的“大道”(《汉书·董仲舒传》,下简称《董传》)。于是,当时的学者董仲舒就出来,以《天人三策》和《春秋繁露》等著述,回答了这一要求,为他提供了一整套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
这个历史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在当时,中国封建的大一统天下已经建成,封建经济已趋巩固,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政治也已建立;这个政权最急需的就是要为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寻求理论根据。于是,董仲舒的以不变为特征的形而上学思想就应运而生了。
毛主席在《矛盾论》中谈到形而上学宇宙观的历史表现时,曾指出:“在中国,则有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曾经长期地为腐朽了的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这个“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就是董仲舒提出的。
“天”,是董仲舒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它被当作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自然和社会秩序的至上神,被称为“群物之主”,“百神之大君”(《春秋繁露·郊语》,下面引文不注出处者,皆引自该书)。
“道”,董仲舒有时是指某些自然现象,但主要是指包括“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一整套封建主义的上层建筑。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三纲”和“五常”。“三纲”指君臣、父子、夫妇间的统治与服从的封建宗法关系。毛主席说:“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三纲”实际上是以君权、父权、夫权的形式表现了政权、族权、夫权。“五常”则是指仁、义、礼、智、信五种最基本的封建道德规范。
为了把上述的“道”永恒化,董仲舒请“天”来帮忙,硬把“道”说成是“天”原本具有的、有意安排的秩序,说“天执其道为万物主”;地上的“圣人”是“法天而立道”,按照天上的秩序,建立人间的秩序。
他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因为天上有阴阳,人间才有三纲。天上的阳,指夏、暖、昼等现象,阴指冬、寒、夜等现象。在社会中,君是阳,臣是阴;父是阳,子是阴;夫是阳,妇是阴。这样,天就象安排自然界的夏暖冬寒一样,安排了人间的君臣、父子、夫妇间的从属关系,使之完全相合。
仁、义、礼、智、信五常,也被说成是上天早已具有的。譬如,天行云施雨,以日照暖,这证明天有“仁”、“爱人”之心,因此人才“取仁于天而仁”。又如“礼”,也是“继天地,体阴阳”而制定出来表现贵贱尊卑的等级秩序的。总之,他认为所有“忠信慈惠之心,礼义廉让之行”,都是人受命于天的结果,表现了“人理”的符合于“天道”。
“三纲”和“五常”,是封建社会宗法关系的表现,董仲舒硬要把它们和全不相干的自然现象拉在一起,其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导出他的形而上学结论:正如天上的日夜寒暑永不变易一样,地上的君臣父子夫妇间的统治与服从关系也不应发生任何变化。由于它们是共同受天命安排的,因而应当是永远完美无缺、“万世无弊”的;如果出了毛病,那也不会是“道”本身的过错,而只能是由于人离开了“道”,“弊者道之失也”(《董传》)。即或在封建王朝更替的时候,也只能搬搬家,改改衣着颜色等,以表新受天命,而“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它的一切根本制度,都不应有丝毫改变。由此,董仲舒就引出了他的著名形而上学结论:“天不变,道亦不变”(《董传》)。
从表面上看,自然界的春夏秋冬,日夜寒暑,好象是不变的常规了。其实,整个自然界,从沙粒到太阳,都有自己生成和消灭的历史,更何况存在于地球上的秩序呢?在当时,限于科学发展水平,人们不可能认识这一点。董仲舒利用了人们知识水平上的这种局限,在哲学上故弄玄虚,证明自己形而上学思想的天经地义。
把自然现象和社会制度看作是静止的、不变的,这是董仲舒形而上学思想的第一个表现。
董仲舒形而上学思想的另一表现,是把对立的事物的关系归结为双方的合一、调和,完全抹杀对立面的斗争。
董仲舒认为,“凡物必有合”。他列举了上下、左右、前后、表里、美丑、顺逆、喜怒、寒暑、昼夜等“相反”的现象,说“此皆其合也”。他通常用阴阳两个概念,来表述这种相反事物的关系。
从问题提出的方式,已经可以看出对待它的立场。他是从“合”也就是合一、调和的角度提出对立事物的关系的,而根本不认为它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和斗争。他说:“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这就是说,在对立事物的关系中,只能谈“一”,而不能谈“二”。为什么呢?他认为,虽然存在“相反”的事物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在二者中实际“任事”、把一切好事和功劳应合并给它的,却只有一个方面,那就是阳的方面。因此,阴阳二者的关系应当是“兼”、“并”的关系,阴应当把一切东西都兼并给阳。他论证说:“阴犹沈也,何名何有?皆并一于阳,昌力而辞功。”沈指阴雨。按董仲舒的理解,出云起雨,本是“地”所做的,地属阴,本来应说是地下了雨的,但人们却非说是天下了雨不可。他以此为例,证明阴的方面无论作了什么事,都不能占有任何东西,而要“并一”于阳,归功于阳,阴只能出力而“辞功”。不仅如此,阴还应积极予阳以帮助,不能消极怠工。他反复强调,“阴者阳之助也”。阴不但不能对阳有所反抗,反而应当成为阳的助手。
可以看出,这不过是一套较古典的“合二为一”论。
董仲舒提倡合二为一论,是要给他的阶级调和论提供哲学基础。他特别要调和封建宗法关系中的君臣、父子、夫妇间的矛盾,想使他们之间永远不会有什么反抗与斗争。
照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间,也是受这种合二为一的原则支配的。在这里是“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后者是合者,前者是被合者;被合去了什么?譬如,照阴应“昌力而辞功”的原则,就应“臣兼(并)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作臣子、儿女、妻子的,只能出力工作,但他们却什么都不应占有,而把一切功劳都归之于君、父、夫。这样,他们之间就绝不会有什么矛盾斗争了。“不争”,正是董仲舒梦寐以求的境界。他极其重视“仁”这一道德规范,据他解释,它的作用就是要人与人之间“憯怛爱人,谨翕不争”,彼此疼爱,谨慎合作而不发生什么斗争。
董仲舒极力鼓吹,在贫者和富者之间,也要贯彻合二为一的原则,相“爱”而不争。他说:“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就是说,太富了,会骄横暴虐;太穷了,会造反。为了使“上下相安而易治”,就要使富人足以显示其富贵而不致骄横,贫人足以糊口而不致造反。董仲舒想以这副精神麻醉剂,调和贫富矛盾,达到贫者不反抗富者的目的。
董仲舒形而上学思想的表现之三是,他完全否认矛盾双方有转化的可能,而把双方所处的地位永恒化、绝对化。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董仲舒又向上天求救。他认为,阴阳等“相反”的方面,也是“天意”的表现。他说,由于“天意难见,其道难理”,所以要借阴阳来表达自己。
董仲舒认为,这种表现天意的阴阳两种势力,天是把它们的地位绝对地固定化了的。
他认为,天有意“贵阳而贱阴,尊阳而卑阴”。因此,无论在自然界或社会中,阳的势力永远应居于统治的、尊贵的地位;阴的势力应永远处于卑贱的、被统治的地位。他拉一些自然现象来作证。如天属阳,地属阴,天在上而地在下;夏阳来时万物生长,冬阴来时万物凋零等等,据说,这都是天尊阳而卑阴的表现。因此,“阳贵而阴贱”是一种绝不可变的常理。
董仲舒又认为,“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这是说,夏天是阳的表现,能使万物生长,冬天是阴的表现,处于空虚无用的地位。他由此得出结论,在阴阳两种势力中,起作用、“任事”的只有阳,阴是居于空位、无所作为的。
天地、寒暑的存在,是自然现象,它们并不具有、也绝不会体现任何社会属性。董仲舒把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神秘化为天命的表现,然后再把它强加给自然界,这是一种目的论的唯心主义。由这种唯心主义出发,董仲舒作出了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绝不可变的形而上学结论。
董仲舒的这种形而上学思想,也是他为封建宗法制度提供的理论支柱。
在社会现象中,他认为,一切“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皆为其上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在这里,君权、父权、夫权是阳的表现,臣、子、妻是阴的表现。按阳尊而阴卑的原则,双方就应绝对处于统治与服从的地位,这种地位永远不可能转化。按阳应永远“任事”而阴只能处于空位的主张,属于阳的方面的“在上者”就应永远是大权在握的,属于阴的方面的“在下者”则应永远处于无权的被奴役地位。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是一条不可抗拒的辩证规律。正是这个规律起作用的结果,在今天,董仲舒所认为绝不可变的尊贵的统治者已变为被统治者,卑贱的奴隶已成为新社会的主人。这表明,绝对化的形而上学道路,只能是一条永远走不通的绝路。
综上所述,董仲舒形而上学思想的三种表现,实际上是以“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为纲而贯彻始终的。不论是把对立双方合二而一也好,还是把矛盾双方的地位绝对化也好,最终目的都在于证明,用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道”是由天注定的、永远不会变易的。
封建王朝的覆灭,宣告了董仲舒这种形而上学思想的彻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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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调查和研究
商朝是我国奴隶制的王朝。据文献记载,约公元前十七世纪,汤灭夏,正式建立商朝,曾建都于西毫。但是,这个都城的遗址,过去未被发现。一九五七年冬,在河南偃师县西南的二里头村南,发现了一个遗址。一九五九年夏,徐旭生等对此作过调查,认为这里就是商汤的都城西毫。从一九六○年至一九六四年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在这里作了八次发掘,揭露面积共达八千多平方米。《考古》今年第五期发表了这个发掘队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一文。根据几年来的出土情况和文献资料,《简报》进一步地证明了徐旭生等的说法。
《简报》在介绍了遗址的地层堆积、遗迹的分布和遗物的种类等情况后认为,二里头遗址范围广大,遗存十分丰富。从出土有大量的刀、镰和铲等工具来看,当时是以农业经济为主。虽然当时仍使用石、骨、蚌、木的工具,但是从木耒、石铲和石镰的更加普遍地使用看来,它比河南龙山文化已有显著的进步。此外,遗址中有大量的酒器,这也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个标志。《简报》还认为,当时捕鱼和狩猎是一种辅助性的生产。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牛、羊、马、猪等家畜饲养业很繁盛。同时,手工业生产也相应地有了分工和发展。遗址中出土的玉、贝和绿松石等物非本地所产,这表明交通和贸易的发展。文化艺术也有了创造和发展。
《简报》指出,位于遗址中部有宏伟的宫殿建筑,这是大量被奴役者的血汗与智慧凝结成的。发现的四十八座墓葬中随葬品多寡不一,还有被绑着双手埋葬的尸骨。这说明当时已经有了贫富分化,有了阶级,即已经进入奴隶制时代。
综合了近年来的发掘情况,《简报》指出,据不完全的统计,与二里头遗址同类型的遗址,在豫西已发现二十一处之多,其中数二里头的发掘规模最大和对这种文化了解最清楚,故称这类遗址为二里头类型。《简报》认为,二里头类型是在继承中原的河南龙山文化基础上,吸收了山东龙山文化的一些因素发展成的。它的相对年代,上限晚于河南龙山文化,下限早于郑州二里岗期的商文化。这类文化的特点是:(一)具有一套有一定特色、经常共存和普遍大量出土的陶器。(二)在埋葬中普遍出现觚、爵、盉和鬶等专用酒器。(三)大量使用有锋刃的穿孔石刀、石镰以及扁平长方形石铲等工具。(四)出现青铜工具。
此外,《简报》还把遗址的位置同《书序》、《括地志》和《偃师县志》等文献记载对照,认为两者亦相符合。因此《简报》认为,二里头遗址是商汤都城西毫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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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黄鼎凤《约法十二章》告谕质疑
谢兴尧
广西自洪秀全起义后,反清运动蓬勃发展。在这一革命运动中,许多人都是坚持斗争,宁死不屈的;也有个别人在革命形势不利的时候,变节投降。黄鼎凤即是属于后者。有一张文告,据说是他发布的,而这个文件曾明确提出土地问题,禁止地主收租,常常为研究近代史者辗转引用,作为论据,其影响不下于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因此,对于这个文件本身的真伪问题,不可以不辨。
这个文件,是“大成国隆国公黄”的一张告谕(原文见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光明日报》)。其主要内容是“约法十二章”,其第四条是:“田地为务农之本,天下旱畲水田,均为我农所辟,田主历代收租,实干天怒。自此之后,仍照旧制,田主不得借故收租。”其他各条,则系减税安民,禁赌禁烟等等。末署“大成洪德八年五月□日”,年月上盖有“大成国隆国公印”长形宽边朱印。约法中不仅说大成政权不准收租,并且说这是“仍照旧制”,好象过去就曾经实行过,现在重申一次而已。
按大成国是陈开创立的,洪德是他的年号。陈开是一位杰出的农民领袖,他领导两广人民对清政府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但是在他的历史过程中,并没有涉及有关土地问题的真实记录。陈开属于天地会的系统,天地会也是一向不谈土地问题的。黄鼎凤在反清斗争的十余年中,也从没有不许田主收租的其他记载或类似行动。这一张告谕不只在内容上,与当时的情况不合,而且从其他方面看,值得怀疑的地方也很多。
第一,先看黄鼎凤和大成国的关系究竟如何。广东天地会的陈开、李文茂、梁培友等,于一八五五年九月进军广西,攻克浔州府城(今桂平县),建国号为大成。陈开称镇南王,李文茂称平靖王,梁培友称平东王。有人又称陈开为洪德王①。一般人均称陈开为“大成”而不称“洪德”。如当时清朝反动政府的广西左江道苏凤文,他始终与陈开、黄鼎凤等作战,在他编辑的《平桂纪略》一书中,记陈开、黄鼎凤等起义始末,即无“洪德”二字。大成国失败,陈开被害,是在一八六一年八月(梁培友死于一八五七年,李文茂死于一八五八年),如以“洪德”建元计算,应该是在洪德七年七月,而黄鼎凤的告谕所署的年月为“洪德八年五月”。就是说,大成国已经失败,陈开等几个起义人物已经殉难之后,黄鼎凤还遵奉大成国的年号,那末,他和大成国的关系应该是很密切的了,而事实却不然。
黄鼎凤的根据地,是贵县城西北边的一个大集镇——覃塘墟。最初在覃塘一带活动的是覃特养、梁亚油三、朱十二等。黄鼎凤因为得到地主阶级所谓“绅耆”的支持,在覃塘“开设壮丁馆”,办理联庄会,以覃塘为中心,扩展到七十余个村庄,他便成了覃塘的霸主。一八五五年陈开等攻下浔州。贵县在浔州西边,与浔州接壤,大成国的部队便直上攻打贵县。黄鼎凤率众接应,陈开封黄鼎凤为将军。黄鼎凤得到大成国的支持,声势骤大,于是“计杀谭特养”,驱逐了梁亚油三、朱十二等和他对立的人。陈开又加封他为隆国公。据记载说,黄鼎凤虽然受封,但“受之而不听调遣,贼匪莫不切齿”②。陈开等对黄鼎凤为什么切齿痛恨?原因在于黄鼎凤是借着大成国的声势发展起来的,却不与陈开等合作。由于贵县居浔州上游,控制着浔州西南门户,他便成为大成国的严重威胁。所以一八六○年,黄鼎凤的部将周十二想反对他,便秘密联络陈开和梁亚油三、朱十二等,“分五路攻击覃塘”,企图里应外合把他打倒,结果“竟为其所败”③。至此,大成国和黄鼎凤的关系便由对立而决裂,竟至公开地以兵戎相见了。可见黄鼎凤和大成国陈开的关系,并不是亲密合作,最初是互相利用、互相对立,后来以至于互相仇视。黄鼎凤对大成国根本说不上什么“忠贞不二”。等到浔州被清军攻陷,大成国失败,陈开牺牲以后,黄鼎凤在贵县感到孤立,于是就投降清军,受了“招抚”。因此,当大成国极盛时期,黄鼎凤都不肯与大成国合作,乃至大成国失败,而认为他还能够高举大成国旗帜,这是难以想象的。
第二,大成国失败后,黄鼎凤受了“招抚”,清朝便把蒋益澧的湘军调去打江南。陈开部下几万人,一部分投附于回桂的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一部分就近地投奔了黄鼎凤。于是,黄鼎凤又在覃塘反清。大家推他为首领,称他为“总哥”(即天地会所惯称的“龙头大哥”)④,并没有续用大成国、洪德或隆国公等名号。至一八六三年,黄鼎凤以覃塘为根据地,以贵县东北的登龙桥为前哨,自称为建章王⑤。一般记载简称他为章王,他也没有自称隆国公,没有使用大成国洪德年号。此后他即被清军围攻,退守平天寨约九个月,至一八六四年五月下山投降被杀。
第三,黄鼎凤下山投降后,清军立即到他的山寨——平天寨去劫掠他的军械物资,检查他存留下来的文献。据当时清军将领刘坤一向广西巡抚张凯嵩的报告说,曾搜获黄鼎凤的“金印一颗,上篆‘鼎凤之宝’四字;又银印一颗,上篆‘岐山寨’等字;又银印一颗,上篆‘洪顺堂前营’五字。……又金银钱共十四个,上篆‘平天寨之宝’、‘岐山之宝’、‘国记通宝’等字,以及伪制黄帽黄旗等件”⑥。从这一段报告可以看出:首先,黄鼎凤的印信计三颗,是“鼎凤之宝”、“岐山寨”、“洪顺堂前营”等,而没有发现“大成国隆国公印”。这些印信也都没有“大成”、“洪德”等字样。其次,他所铸的钱币,也只是用“平天寨”、“岐山”等名称,而不用“大成”、“洪德”等国号年号。再次,无论他的印信或钱币,都是“上篆”某某文字。所谓“上篆……”者,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刻在上面的意思,一是用篆体字刻在上面的意思,后者是自汉以来公私印章的一般体裁。如作后者理解,那末,现在所见的黄鼎凤的告谕,上面所盖的“大成国隆国公印”的印文,其字体似隶非隶,显然与黄鼎凤当时所铸造的印章、钱币一律用篆字体的格式不合。
根据以上情况,这张被认为是黄鼎凤的文告,从天地会历来所提出的口号,黄鼎凤本人与大成国的关系,以及文告的内容、形式、年月等等来看,都是很值得怀疑的,可能为后人所伪造。若引用它作为论据,应该特别慎重。
①见《光绪浔州府志》卷二十七。
②③④⑤均见《光绪贵县志》卷六,《纪事》。
⑥《刘坤一遗集》书牍卷之二,同治三年五月二十日禀张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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