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5月2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学术研究

第六十九期
不容许用矛盾调和论和阶级调和论来偷换革命辩证法
艾思奇
“合二而一”是矛盾调和论和阶级调和论,杨献珍同志散布了这个修正主义观点。有一个时期,一些人看不出它的错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合二而一”披着一层辩证法的画皮;杨献珍等同志百般地粉饰了这层画皮,使它在一个时期迷惑了人。
杨献珍同志说:“什么叫对立的统一?中国有句古话:‘合二而一’。这句话的意思是物是合二而一的,同‘一分为二’是一个意思。”仔细注意,就可以知道,这是用偷梁换柱的手法,把合二而一的形而上学公式,拿来代替一分为二的革命辩证法。
如果把杨献珍同志的基本思想具体分析一下,就更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个基本思想,包括在他的下面几段话里:
“对立面的统一思想,只是说矛盾的两个侧面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
“任何事物是合二而一的,所以在观察问题的时候,要‘一
分为二’,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
“学习对立统一的规律,就是要学会把两个思想联系起来
的本事。要经常记住事物的两个侧面是不可分地联系着的,经
常记住在对立面的统一中去把握对立面,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实
际工作中的片面性。”
杨献珍同志这个基本思想,在他自己讲课的手稿里,在他授意别人所写的文章里,都作了系统的解释。这里既包括他关于客观事物的见解,也包括他关于人的主观如何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见解。把他们的解释概括起来,就是:客观事物是合二而一的,因此,人们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包括制定和执行路线政策)的方法,就是要经过一分为二达到“合二而一”。这就是他所谓的“学习辩证法”的目的。“合二而一”,既是客观事物存在的规律,又是人们主观上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目的和原则,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这就是杨献珍同志的基本思想。
在这个基本思想里,一分为二的辩证法观点还有什么地位呢?它只是个陪衬罢了。杨献珍同志明明是要彻底地用“合二而一”的形而上学,来否定和偷换一分为二的辩证法!
客观事物是一分为二,决不是“合二而一”的
把客观事物说成是“合二而一”,这决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法思想;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作里,根本找不到这样的根据。让我们先摘引几条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中关于客观事物的辩证法的论点,然后再从理论上和实际上来加以说明。
恩格斯的论点是: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整个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着的由于对立而产生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些对立以其不断的斗争、以其最后的互相转变或转变到较高形态来决定自然界的生活。”(《自然辩证法》,一七四页)列宁的论点是这样的:
“一分为二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四○七页,原译作“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也可以译作“一分为二”。)
“对立面的同一……,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都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四○七——四○八页)
“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再看毛泽东同志的论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这些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关于客观事物辩证法的论点,和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的思想,难道有什么共同点吗?不但没有共同点,而且是根本相反的!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的思想,只强调“事物的两个侧面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法却着重强调对立面之间的“不断的斗争”,强调“由于对立而产生的运动”,强调一切现象和过程的
“互相排斥的、对立的倾向”。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也肯定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指出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但在这里他们又特别强调了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决不能把对立统一规律解释成“只是说矛盾的两个侧面是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而更应该强调这种联系是可分的。列宁曾用“一分为二”的概念来概括辩证法的主要实质;毛泽东同志把这个思想进一步加以展开,指出一分为二是个普遍现象,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们观察问题解决问题也要用一分为二的方法。难道说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是犯了根本的错误,竟要杨献珍同志发明一个“合二而一”的公式来加以修正吗?当然决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有什么错误,根本错误的恰恰是杨献珍同志的修正。
这里的决定性的分歧是在于:我们要不要承认宇宙万物是一个相互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过程,要不要承认这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由肯定到否定的永无止境的前进发展的过程。唯物辩证法承认客观事物就是这样的过程,形而上学则反对这样的理解,把客观事物看做一成不变的、静止的、各自孤立的东西。形而上学也不能不对事物的变化发展作出自己的解释,它把后者解释成仅仅是量的增加和减少,解释成既成事物的永无止境的循环。按照形而上学的这些理解,当然可以把客观事物纳入“合二而一”的公式;把对立的统一曲解成“只是”对立面的双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这就是“合二而一”;把发展曲解成两个一成不变的东西的交替出现,曲解成走马灯式的循环,这也算“合二而一”。然而这究竟是形而上学的机械结合论和循环论,因此也就应该老老实实承认“合二而一”是形而上学的公式,怎样能把它硬塞进辩证法的范畴里来呢?
但是,如果承认客观事物是辩证的运动变化过程,承认事物的运动变化不是简单的量的增减和循环,而是由量变到质变、由肯定到否定的永无止境的前进发展的过程,那么,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合二而一”的公式,决不能概括这样的过程,也不能表达这个过程任何一个方面、一个环节、一个部分的实质。这个过程只能看成是对立的统一,或对立的统一和斗争。对立的统一,是事物内部不断地相互斗争着的对立面的统一,由于“不断的斗争”,尽管对立面之间存在着联系,甚至存在着某种“不可分离的联系”,但这个“不可分”终究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对立面之间的不断的斗争使它们的统一经常存在着走向破裂、分解的趋势,而且迟早总要使破裂、分解成为现实,从而使事物由旧的运动形态转变为新的运动形态;由量变到质变,由肯定到否定。这正是一分为二的过程,这正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对立的统一,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源泉,是一切发展过程的根本规律,它决不是形而上学的静止的统一、取消了斗争的统一、无条件的和平共处的统一,因此,决不能把它的实质说成是“合二而一”。
杨献珍同志通过艾恒武、林青山的文章,列举了许多事物运动的例子,从自然界的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一直到人类社会和人类认识运动,说这一切运动都是由各种不同的对立面“合二而一”构成的。其实,他们的例子举得愈多,就愈加暴露自己不但对唯物辩证法一窍不通,而且对于所谈到的事例都是毫无常识。因为那些自然界的、社会的和人类认识的运动,正是统一物一分为二的矛盾斗争的表现,而
决不是什么“两个侧面”的“合二而一”。
什么是物体间的机械运动?举例来说,如:一个物体的运动能量经过冲突、摩擦等等形式转移到另一物体,这个能量的转移,使前者失去它的能量,而后者则获得了前者失去的相等的能量。这就是一种机械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对于后者来说,就是前者的能量起了“作用”;对于前者来说,它失去能量,就表现为后者对它起了“反作用”。所以,作用和反作用,只是同一个能量在两个相互接触的物体间一分为二的表现。机械运动,能量在两个物体间转移的运动,正是由于同一个能量的一分为二、作用和反作用的统一和斗争的结果,根本不是什么作用和反作用的“合二而一”。物理运动的吸引和排斥,例如电磁的吸引和排斥,是由于同一电磁波一分为二、形成对立的两极的表现。同极互相排斥,异极互相吸引,这个排斥和吸引的统一和斗争,才引起由电磁推动的运动;这个运动决不是由于排斥和吸引的“合二而一”。化学上的化合和分解,在化学运动中是有联系的,但不同原素化合的时候,就是对分解的排斥和斗争,反过来,分解对于化合,也是如此,两者永远是在互相排斥、互相转化的过程之中,怎能算是“合二而一”呢?同化和异化是有生命的蛋白体和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中的两个对立方面,这两个对立方面的统一和斗争引起了生命物体的新陈代谢运动和它的生长和衰亡过程,而新陈代谢和生长、衰亡的过程,正是生物体本身的新旧成份不断一分为二的过程,怎能把这说成是“合二而一”呢?生物和环境的关系还表现为遗传和适应的一分为二的过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曾指出:“进化论证明了:从一个简单的细胞开始,怎样由于遗传和适应的不断斗争而一步一步地前进,一方面进化到最复杂的植物,另一方面则进化到人”(《自然辩证法》一七四页)。恩格斯在这里着重说到遗传和适应这两个侧面的“不断斗争”,根本没有把它们看成是“合二而一”的。就社会生活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同一社会生产过程一分为二的表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统一的社会形态一分为二的表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又表现为人和人的矛盾和斗争,在一定历史阶段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如果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合二而一”了,也就是说,它们相互间都“完全适合”了,它们不再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再表现为人和人的矛盾了,一切人们在政治上道义上都完全一致了,那么,人类社会的发展岂不就要停顿下来了吗?
杨献珍同志等人想用来证明他们的“合二而一”论的例子,全部都是站不住脚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而一切发展过程都是对立的统一和斗争,都是一分为二的过程,也就是事物内部矛盾的日益暴露、发展、激化和解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对立面之间自始至终不断地进行着斗争,使对立面由统一到不能保持统一,由一定条件下的相互依存到相互依存的分解和破裂,最后就转化到相反的方面或转化为较高的形态,这就是矛盾的解决;这就是由量变到质变,由肯定到否定。旧的矛盾解决了,又出现新矛盾,新的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新的一分为二的过程,新的由对立面的统一到不统一、由相互依存到分解、破裂,并再转到较高形态的过程。一切事物就是这样不断地通过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而由量变到质变、由肯定到否定的前进运动过程。只要我们承认一切事物都是这样辩证地发展着的,那就不能不承认,任何事物的统一体中的对立面的联系,决不是不可分的,而是必然要分解、分裂的。杨献珍同志只强调对立面的“不可分离的联系”,抹煞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把对立的统一规律歪曲成“合二而一”,是毫无根据的。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一分为二的,
而不是“合二而一”的
再谈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问题。杨献珍同志的基本思想,是由一分为二达到“合二而一”。它有两种具体解释。第一种解释是: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来认识“合二而一”的事物,然后在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等等的时候,一律要遵循
“合二而一”的公式。第二种解释是: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方法包括分析与综合两个方面,一分为二只是指分析而言,“合二而一”则是指的综合。这些解释都包含在杨献珍同志的讲稿里。
这两种解释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因为两者都是把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方法归结为“合二而一”,归结为“只是”“要把两个对立的思想联系起来”;或者是在制定和执行路线政策的时候“结合”起来,或者是在理论研究方面“综合”起来。杨献珍同志所谓的“结合”和“综合”,在这里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杨献珍同志的这些思想,也是根本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法的。
让我们也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中的提法引用几段,来作一个比较。
列宁说:
“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假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二七八页)毛泽东同志说:
“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矛盾论》)又说:
“为要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就是说暴露事物发展过程的本质,就必须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否则暴露过程的本质成为不可能,这也是我们作研究工作时必须十分注意的。”(《矛盾论》)
“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矛盾论》)
这些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中关于辩证方法的主要论点,怎能归结为“合二而一”,怎能归结为“只是”“要把两个对立的思想联系起来”呢?这里说的是“要研究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要把现象看做“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而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更加展开的说法,就是要分析和暴露事物的矛盾,研究矛盾着的对立面如何相互依存和相互斗争,研究它们在相互依存中和依存破裂后各用何种方法和对方作斗争,并根据这些研究,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简单地说,辩证法就是通过暴露矛盾来解决矛盾的方法,这正是一分为二的方法,根本不能归结为杨献珍的“合二而一”。
让我们把《毛泽东选集》里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作为例子来研究一下。这篇文章把当时中国相互矛盾着的各个主要阶级——其中包括帝国主义、买办阶级、地主阶级、“中产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特殊性,一一作了分析,然后得出结论说:“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八——九页)这个结论,既是经过分析而达到的综合,又规定了当时革命斗争的总的政策路线。这个综合的内容是什么?它规定了一条什么样的路线呢?难道可以说是“合二而一”的路线吗?恰恰相反!这条路线是要回答这篇文章一开头就提出的“革命的首要问题”,即“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的问题。这条路线,就是分清敌友的路线;这正是一分为二的路线,而决不是“合二而一”的路线。这条路线不但在敌我之间一分为二,在朋友之间,也把最接近的朋友和动摇不定的朋友一分为二。如果在革命的政策路线上不能掌握这个一分为二的原则,而是采用“合二而一”的原则,不是分清敌友,而是敌友不分,或者在朋友中只是一味“求同存异”,没有斗争,那就不能“团结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我们的真正的敌人”,就会把革命领错了路而使革命失败。当时的陈独秀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就是个最好的例证。毛泽东同志的文章,正是针对陈独秀把敌友“合二而一”的机会主义路线而写的。杨献珍同志要把“合二而一”的公式作为党的政策路线的根据,这不就是说要走投降主义的路线吗?
革命的路线,就是解决社会阶级矛盾的路线。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是要解决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同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是要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要解决阶级矛盾,必须首先暴露阶级矛盾,必须分析矛盾着的各个阶级,分析它们的各自不同的经济地位以及它们对革命的不同的态度。把这个分析的结果加以综合,就要指出在革命斗争中应该站在什么阶级立场上,联合什么阶级,反对什么阶级;发展什么势力,消灭什么势力。这就是解决社会阶级矛盾的方法,这就是革命的路线。暴露阶级矛盾是把矛盾着的阶级一分为二,解决阶级矛盾的路线,是要分清敌友,指出应该发展什么势力和消灭什么势力,也是一分为二,根本不是什么“合二而一”。杨献珍同志授意艾恒武、林青山所写的文章里,摘引了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一段文字。他们企图造成一个印象,似乎这条路线也可以纳入他们的“合二而一”的框框。但他们除了简单的摘引之外,找不出任何一个字来说明这条路线怎样能是“合二而一”的。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办法找到说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首先是对国际上的四个基本矛盾作了具体的阶级分析的结果,是针对着现代修正主义者投靠敌人、出卖革命的反动思想和阴谋行为,再一次把全世界革命斗争中的敌友关系正确地指明出来的结果。这正是用一分为二的辩证方法认识了和指出了全世界的阶级矛盾及其解决的方法。
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最明显、最不容易掩盖的现实生活的辩证法,它和“合二而一”论的对立,是非常清楚、非常尖锐的。因此,在杨献珍同志等人的讲课和文章中,都采用了这样一种狡猾的手法,就是尽量回避直接谈到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问题;在不能不谈到的时候,也只是蜻蜓点水、一掠而过;或者只谈某些阶级之间的统一战线问题,强调“求同存异”、“共同的要求”,不谈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他们把主要的力量,用在不是直接属于阶级斗争的、比较容易隐蔽自己的思想原形的问题上去,用在红与专、劳与逸、质与量、工业与农业等等的结合问题上去。结合这个名词,望文生义,比较容易被曲解成“合二而一”;好象其中只有着两个对立面联系起来的问题,而不存在对立面的斗争,相互依存的破裂、分解和一方战胜、克服另一方的问题。杨献珍等同志就是着重抓着“结合”这个名词来制造矛盾调和论的。
如果抛弃咬文嚼字的诡辩,把各种“结合”的问题从实质上加以具体分析,那末,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论就完全站不住脚跟。“结合”这个概念,可以有两种相反的理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理解,那就是指用折衷、拼凑的方法,把两个一成不变的东西机械地粘合在一起,杨献珍同志的所谓结合,实质上就是这种形而上学的理解。与此相反,按照辩证法的理解,所谓结合的实质,就是要在运动、发展中去掌握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相互关系。这个相互关系,正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关系;它仍然表现为不断地暴露矛盾、展开斗争、克服矛盾的过程;仍然表现为由对立的统一到统一的分解,经过对立面的斗争,和一方战胜、克服另一方而达到新的对立的统一,这样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总之,仍然是一分为二的运动过程。
对立面在发展过程中的相互联系,不外表现为两种形式:或者是对立面互为存在条件而共处于统一体中,或者是对立面的互相转化。起初是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统一体中,如在一定质的基础上量的增长。但这个共处不是“合二而一”式的共处,它不是稳固不变的,而是不断在变化的,不是长久“不可分”的,而是终归要分解的。量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新质因素,就要把量的发展推进到和旧质决裂的地步,就要使量和质一分为二,使原来的共处关系发生变化、分解,并引导到对立面的互相转化。这个对立面的转化,也就是辩证法的“结合”的一种表现。而且常常是更重要的表现。劳逸结合,就是主要通过工作和休息的互相转化来实现的。对立面的互相转化,也不是“合二而一”,因为每一次转化,都只是事物发展的一个环节,相互转化不是走马灯式的循环过程,而是某些新的更高一级的东西不断出现和某些旧的东西不断被克服、战胜、以至消灭的过程。杨献珍等人所谓的“合二而一”式的“结合”是取消了斗争,一劳永逸地把“两个对立的方面不可分离地联系起来”的所谓“结合”;抹煞了新与旧的代谢关系,把对立面的双方都看成是“万古长青”,任何一方都不会有什么东西被战胜、克服或消灭的所谓“结合”,这样的“结合”,其实只是杨献珍同志等人的形而上学的、主观主义的虚构,在辩证地运动着的客观世界里是不存在的。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的“结合”论,实际上是利用“结合”这个名词的外表形式来玩弄诡辩,是以反对片面性为借口,把辩证法歪曲成折衷主义,为修正主义者掩盖阶级矛盾、取消阶级斗争的唯心主义妄想提供一个“理论”的工具。
不能把“合二而一”说成是辩证法的因素
在这次论战过程中,有些同志搜寻了种种理由,想把“合二而一”说成是辩证法的某种因素。他们的观点从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程度上陷入了“合二而一”论的谬误。在批判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论的时候,也必须对这些错误观点加以澄清。
有些同志把“合二而一”说成是辩证法即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个侧面。他们以为一分为二只表达了对立面的斗争性,“合二而一”则表达了对立面的同一性。他们说事物是一分为二,又是“合二而一”的,“合二而一”是一分为二的补充。这些同志是把对立面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机械地、形而上学地割裂了。实际上对立面的同一性只是不断地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着的对立面之间的有条件的同一性。这样的同一性,永远也不会是“合二而一”的。只看事情的表面而不对事情的实质加以分析的人,才会相信对立的相互依存是“合二而一”的。首先,对立面的互相依存,是说统一物自身分裂为互相依存的对立面,而不能说成是两个东西凑起来“构成一个统一体”。共处在一个社会中的对立的阶级是这个社会本身分裂为两个阶级,而不是两个阶级凑成一个社会。这就只能用一分为二来表达,而不能说成是“合二而一”。其次,两个对立面共处在统一体中的时候,它们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是一刻也不会停止的。因此,它们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是经常不均衡的,其中必有一方面居于主要的、支配的地位。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矛盾着的两个对立方面,总有一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另一方面是次要方面。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不是这个阶级统治,就是那个阶级统治;不是资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既然对立面双方在统一体中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主要与次要的关系,因而不能简单地叫做“合二而一”。更重要的是,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由于对立面的不断的斗争,也不是完全稳定的,而只能是相对稳定的,是经常存在着分解、分裂的趋向,并且迟早要走向分裂、分解的。所以,就其发展的趋势来说,同一性也正是一分为二,而不是“合二而一”的。不但如此,就是同一性的相对稳定,也还要依靠对立面的斗争,才能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得住。对立面之间既然存在着主要与次要的关系,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处于主要的、支配的地位的矛盾方面,如果不通过斗争,怎能保持它的这个主要的、支配的地位呢?革命的统一战线必须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不经过斗争,无产阶级怎能保持这个领导权呢?国家是阶级的专政,不通过斗争,统治阶级怎能保证它的政权的稳定呢?“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这不是在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的实践中千百次地证明了的真理吗?只有对帝国主义进行针锋相对的坚决的斗争,才能制止帝国主义的战争和侵略行为,保卫和平;对帝国主义迁就、妥协,恰恰是帮助帝国主义的战争和侵略阴谋,鼓励它来破坏和平,这不也是两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实践中被证明了的真理么?机会主义者、修正主义者违背这些真理,不是无数次地碰得焦头烂额吗?毛泽东同志说:“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这正是从哲学上概括了上述的真理,正是深刻地概括了同一性的一分为二的实质。
杨献珍同志讲统一战线,只强调统一战线的“求同存异”、“共同的要求”,不谈统一战线中无产阶级必须坚持自己的独立政策、独立组织,不谈通过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把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杨献珍同志企图掩盖统一战线的这个一分为二的内容,把它歪曲成要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合二而一”的投降政策。
有些同志把“合二而一”说成是辩证法的一个环节。他们以为矛盾的暴露、发展、激化是一分为二,而矛盾的解决就是“合二而一”,例如说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进行革命,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就是一分为二,无产阶级革命胜利,消灭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就是“合二而一”。因此,这些同志又提出了一个公式,说事物是由一分为二到“合二而一”,又再到一分为二的不断循环交替的过程。这些同志实际上是把事物的辩证运动歪曲成机械的循环论思想,也就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他们的论点抹煞了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的实质,即矛盾的解决是事物的积极的方面克服消极的方面,新生的力量战胜腐朽的力量的结果。无产阶级革命的最后胜利,是通过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长期的不调和的斗争的结果,是前者彻底战胜后者的结果。决不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合二而一”。这难道还不清楚吗?
这些同志还企图把毛泽东同志所阐明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规律——“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也歪曲成他们的循环论。他们把其中一前一后的两个团结,硬说成是“合二而一”。其实团结本身也就包含着斗争,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某种斗争。只是斗争的具体内容、形式在不同情况下有其不同的特殊性而已。由团结出发进行批评和斗争,正是一分为二的过程。在更高基础上的团结,是经过批评和斗争,克服了错误,也是一分为二的结果。这个更高的基础,决不是正确和错误“合二而一”的基础,而恰恰是正确与错误一分为二之后的基础。在新的团结中又会出现新的不同意见,又会继续一分为二,然后又要通过批评和斗争,使正确意见克服错误意见,再进入更高基础上的团结。把这样的过程说成是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的循环,不是很荒谬的吗?
有些同志把事物机械地划分为两类,说一类矛盾是通过对立面的一方战胜、克服和消灭另一方来解决的,而另一类则是通过对立面的“结合”来解决的。他们硬说只有前一类矛盾才具有一分为二的性质,而后一类矛盾则是“合二而一”的。这种思想的错误,在前面我们批判杨献珍同志对于党的“结合”政策的曲解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批判到了,用不着再来重复。
我们已经对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的基本思想,作了系统的分析批判,又指出了那些想用各种理由把“合二而一”曲解成辩证法的一个侧面、一个环节或一部分的观点的错误。根据这些分析批判,可以作出结论: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的思想,不论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都是和辩证法根本相反的东西。它是系统的调和矛盾和取消斗争的哲学。许多同志说,杨献珍同志的思想,和苏联德波林的思想实质上是一致的,这一点也不错。德波林的特点,也是在于宣扬矛盾调和论,推崇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贬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杨献珍同志的“合二而一”论,是德波林主义在中国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杨献珍同志的矛盾调和论、阶级调和论,实际上比德波林主义还更为露骨、更为系统,它的反动性也超过了德波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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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氐族来源和形成问题的研究
氐族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古老民族。关于氐族来源和形成问题,古代文献的记载颇不一致,目前学术界的意见也甚为纷歧。最近,黄烈在《有关氐族来源和形成的一些问题》(载《历史研究》一九六五年第二期)一文中,对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者认为,氐人从战国开始逐渐地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有独立的语言、风俗习惯,有传统的居住地区。由于氐族处在羌、汉两族之间,所以氐族受羌、汉两族的影响较多,特别是汉族的影响更大,而且愈到后来愈深入。虽然直到魏晋,氐人仍然保持着既不同汉、又不同于羌的独立的民族特点,但是氐、汉两族长期错居共处,促进了两族社会联系的增强。因此,氐人在魏晋以后,逐渐丧失了自己的民族特征,陆续同汉族融于一体。
氐人同羌人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作者对羌族及它同氐族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他说,羌族是我国古老民族之一。羌人的活动早在甲骨文中即有反映。但是,羌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区,是有不同的族属内涵的。在殷周时期活动于中原的羌人,同秦汉以后记载中以河湟为中心的羌人,不一定有族属上的关系。氐人有一个时期也被概称作氐羌,但是这不能从氐羌同源上求解释,而只能从羌号的广泛意义上求解释。在我国古代不同族源民族有着相同的泛称的并不乏例,匈奴称胡,鲜卑称东胡,月氏等称杂胡,这绝不意味着他们同族或者同源。同样,羌号也有广泛的内涵。氐羌只是广义羌人中的一部分,同河湟的羌族没有族属上的关系。
关于巴和氐的族属问题,作者认为,无论从始祖传说、图腾崇拜或风俗习惯方面来看,巴和氐在族源上也很难说是相同的。但是在辨明巴和氐在族属上有区别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巴和氐在逐渐合流。巴氐是巴人迁到氐地的一支,巴氐和氐最后融合而为一体。这种融合的出现,不是巴人氐化,也不是氐人巴化,而是巴和氐都在共同地汉化。当然在汉化的同时,并不排斥巴、氐和汉的相互影响。
作者认为,氐人的直接来源之一是西周以后的街、冀、傆、邽之戎。这些戎人早期即定居于氐族地区。有迹象表明,他们的生活方式同日后的氐人是相同的。氐人更早的祖先同传说中的三苗有关。三苗是殷周以前活动于中原的一个部落群,在同传说中的华夏诸部落的斗争中被迫向西、向南迁移。向南的一支就是日后的荆蛮。向西的一支定居于渭水上游和岷山以北的地区,也就是其后的氐人地区。三苗是构成其后氐族的重要来源之一。在氐族中还包含着春秋战国之际由中原退往汧陇的一部分戎人,以及陆续西去的一部分华夏人。殷周时期曾经活动在汧陇地区的鬼方、昆戎,也应该有他们的遗留。氐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地融合于汉族,成为汉族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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