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学术研究

明初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吴晗
朱元璋篡夺了元末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作了皇帝,成为地主阶级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①“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②”。由于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们的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公元一三五八)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③。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作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公元一三八六)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④,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作的调查,以田税多寡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⑤。三十年又作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在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⑥。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和农民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倚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过:“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今郡县富民,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者。”叫户部保荐交租多的地主,任命为官员,粮长⑦。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⑧以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作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一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以前,选用地主作官,叫作税户人才,有作知县、知州、知府的,有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⑨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后来浦江有名的郑义门的郑沂竟从老百姓任命为礼部尚书⑩。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洪武四年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如浙江布政司有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粮长下设知数(会计)一人,斗级(管斗斛秤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三十年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轮流应役,周而复始?。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作官?。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以为这个办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免地方官“科扰之弊,于民甚便”?。他把地主也当作良民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作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更加上了皇朝赋予的权力,如虎添翼,肆行额外剥削,农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扰民户,收取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夫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通共苛敛米三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石,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交纳不起,就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段匹、布帛、锅灶、水车、农具等等?。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不少人,粮长依然作恶,农民也依然被额外剥削,改不好,也改不了?。
除任用地主作官收粮以外,朱元璋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住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绝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了。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些家地主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到原籍,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地主们对作官、作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地主阶级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也不能改变的,他们决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增加占领土地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皇朝应纳的赋税和徭役。例如两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产诡寄(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诡寄”,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此外,还有洒派、抛荒、移丘换段等等手段。元璋在处罚了这些地主以后,气忿地指出:
“民间洒派、抛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
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
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
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土财,当科差之际,作抛荒名
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
名色,以此靠损小民。”?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小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皇朝一方面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
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复,
或死或徙,无一存者。”?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
死而复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
宗。”?吴宽说:
“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剗削殆尽。”?长洲情况:
“(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
“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或则“悉散所积以免祸”?,或则“出居于外以避之”?,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浙东西的“富民豪族,剗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一方面,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地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对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正月派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量田亩,定其赋税?。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亩?。十四年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前后一共用了二三十年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作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象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作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之内轮流为皇朝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农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田地和户口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的漏落的田地户口被登记固定了,皇朝从而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稳定和巩固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有力地打击了一部分大地主,从他们手中夺回对一部分田地和户口的控制,从而大大增强了皇家统治集团的地位和权力,更进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专制。洪武二十四年全国已垦田的数字为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仅仅隔了两年,洪武二十六年的全国已垦田数字就激增为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增加了四百六十三万二千八百七十七顷。以增垦田地最多的一年,洪武七年增垦田地数目为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来比较,两年的时间增垦面积也不可能超过两百万顷,显然,这个激增的数字除了实际增垦的以外,必然是包括从大地主手中夺回的漏落的田地,是田地普查的积极成果。由于在斗争中取得这样巨大的胜利,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皇朝,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纪载田地的情况,原、坂、平、衍、下、湿、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当然都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是起了显著的作用的。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重的斗争,对广大农民作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无论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运送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质正里中是非、词讼,执行法官职权的“耆宿”也是地主,当然,在地方和朝廷作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下而上,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是决不会关心小自耕农和佃农的死活的。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皇朝的统治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就越发无可申诉了。而且,只要是地主阶级的子弟,就有机会、权利受到教育,通过税户人才、科举、学校等等途径,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权的。洪武十年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官员是贵人,庶民是贱人,贵人是不应该和贱人一样服徭役的。十二年又下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则连乡绅也享有免役权了。在学的学生除本身免役外,户内还优免二丁差役?。一般贫苦农民连饭也吃不饱,哪能上学?上学的学生绝大部分也还是地主子弟。这样,现任官、乡绅、学校生员都豁免差役,还有办法逃避租税,于是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大部分落在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了。自耕农、贫农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绅士、生员、地主不交的一份,他们也得一并承担下来。因此,官僚、绅士、生员、地主越多的地方,农民的负担也就越重。
洪武一朝,长江以南农民起义的次数特别多,地区特别广;明朝二百几十年中,农民起义次数特别多,规模特别大,原因就在这里。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第三四二页,《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二卷,第三十二页《哥达纲领批判》。
③《明太祖实录》,卷六。
④同上,卷一百七十九。
⑤同上,卷四十九。
⑥同上,卷二百五十二。
⑦谈迁《国榷》,卷六。
⑧《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⑨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五,《施孝先墓表》。
⑩同上,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明史》,卷二百九十六,《郑濂传》。
?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二,《恭题粮长敕论》。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同上,卷七十。
?同上,卷八十五。
?同上,卷一○二。
?同上,卷二百五十四。
?《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赋役》;《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同上,卷一○二。
?《大诰续诰》,第四十七。
?同上,第二十一。
?黄省曾《吴风录》。
?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
?同上;《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
?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一,《凤阳丐者》。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大诰续诰》,第四十五,《靠损小民》。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贝清江集》,卷十九,《横塘农诗序》。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十二,《采苓子郑处士墓碣》。
?《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同上,卷六十一,《先考封儒林郎翰林院修撰府君墓志》。
?同上,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参见《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同上,卷七十三,《怡隐处士墓表》。
?同上,卷七十四,《山西提刑按察司副使致仕朱公墓表》。
?同?。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五。
?同上,卷七十四。
?同上,卷一百三十五,卷一百八十。
?同上,卷一百十一,卷一百二十六。
?张居正《太岳集》,卷三十九,《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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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中国佛教思想的研究和批判
——《汉—唐中国佛教思想论集》评价 方立天
最近,三联书店出版了任继愈同志的《汉—唐中国佛教思想论集》(以下简称《论集》)。《论集》共收集了任继愈同志从一九五五年到一九六二年发表的关于我国佛教思想的七篇论文和五篇附录。全书的重点是对隋唐时期势力最大、影响最广和最富代表性的四大宗派——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和法相宗的哲学思想作了探讨和论述,批判其唯心主义的实质,揭露其反动的政治作用。附录中有僧肇的《物不迁论》和《不真空论》以及范缜的《神灭论》的简介和今译,还附有《汉—唐佛教简明年表》。
《论集》并不是一册系统的、完整的中国佛教思想专史,因而对佛教中的有些流派和有些问题尚未论及。但是,它涉及我国佛教哲学思想的一些最基本的内容,反映了我国佛教哲学思想发展线索的概貌。就这个意义上说,《论集》收到了专史的部分效果。
《论集》作者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力图应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研究和批判中国佛教哲学思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佛教是从印度传入我国的宗教的,因此,过去研究佛教史的人,大多数都不肯承认中国佛教不同于印度佛教,而认为佛教只能当作佛的“遗训”去研究,很少注意到必须把印度佛教和中国佛教区别开。《论集》作者指出,两者虽有联系,但是从宗教思想内容来看,它们是不同国度、不同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印度佛教自东汉初传入我国后,是适应我国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当时时代思潮、统治阶级的思想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论集》沿着这条线索对我国汉魏晋南北朝的佛教思想的发展作了如下的论述:汉代佛教是与中国道术方士思想相结合的,因为当时宗教占统治势力的是祠祀,社会上流传的是黄老之学,所以佛教也被看作学道成神的道术,被当作祠祀的一种,而印度佛教的理论并没有被接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与我国哲学唯心主义相结合。在魏晋时,玄学唯心主义流行。这时,佛教大乘空宗的“般若”(“般若”,即佛教所虚构的神秘主义的智慧)学得到统治阶级的提倡,我国学者和僧众是以魏晋玄学唯心主义的观点去迎接“般若”学的。比如当时的佛教重要领袖道安、慧远等人,就是用王弼、何晏一派的“贵无”思想去解释“般若”的。当时我国的“般若”学实际上是玄学化的佛学。到南北朝时,门阀士族的力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门阀的界限趋于绝对化,社会上长期存在着极严重的不平等。这时,佛教从维护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立场来解释这一不平等的现象,着重宣扬“涅槃”(“涅槃”,即佛教所谓最高的宗教神秘境界)佛性说。这是讲人死后能不能成佛的问题,是宣扬佛教所祈求的“涅槃”精神世界是只有快乐、没有痛苦的极乐世界。
《论集》既注意世俗地主阶级利用佛教为它服务,也注意佛教寺院经济力量形成对佛教发展的作用。南朝以来,寺院经济力量逐渐强大,以土地剥削为主要剥削形式。但是,这时的寺院经济力量还远远赶不上豪门士族的经济力量,因此对世俗地主阶级仍有极大的依赖性。到了隋唐时期,有了寺院经济,佛教内部就发生了庙产继承关系,也发生了像世俗地主封建宗法的传法的父子关系。这样,佛教宗派的封建宗法的特点和教义上的排他性就表现得特别强烈,而形成了宗派。我国南北朝时佛教只有学派,到了南朝末期,陈隋之际,出现了佛教的宗派。由于有了独立的雄厚的寺院经济,佛教哲学有条件进行独立的发挥,佛教走上不再单靠翻译外来的经典的独立发展的道路,开始出现中国和尚自己对佛典的注释和关于阐发佛教宗教学说的大量著作。
《论集》不仅注意经济基础对佛教的决定作用,也注意了统治阶级的宗教政策对佛教的重大影响。并指出佛教各宗派是在统治者直接支持提倡之下得到蔓延传布的。《论集》在探讨唐朝佛教特别发达的原因时,认为唐朝的统治者由于看到强大繁荣的隋朝是怎样被农民起义的铁拳粉碎的,所以特别重视农民问题,在政治上对农民作出一定的让步,而在思想上则力图解除农民的武装。唐太宗本人虽不信奉佛教,却大力扶植与发展佛教,为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服务。武则天为了利用佛经来宣扬自己做皇帝是符合上天神旨的,也狂热地支持佛教,这样就大大促进了佛教的发达。
从《论集》上述分析中可见,佛教传入我国后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地适应经济基础的过程。由于各个时代的思潮不同,以及统治阶级的政治上的具体需要不同,所以佛经中被采用和被宣扬的重点也不同。这说明社会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而经济基础对于社会上层建筑则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到了隋唐,建立了宗派,进入了完全独创的阶段,因而佛教也就能更直接更密切地为当时的统治阶级服务,佛教在这时也就特别发达鼎盛。《论集》提到以玄奘为创始人的法相唯识宗虽曾风靡一时,但由于这一派的思想是从印度不加改装、生硬移植过来的,结果流行不过三四十年就枯萎了。这说明宗教尽管它是高高在上的上层建筑,但只有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才能立足和发展,否则必然站不住脚。这是用佛教史的反面的实例,证明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论集》还指出,佛教一旦失去物质条件,就会走向衰落。唐末,由于中央政府财政困难,人民流亡,统治者感到寺院占有大批的土地和劳力,影响政府的收入。唐武宗乃利用道教打击佛教,拆庙宇,毁佛像,没收财产,强令僧尼还俗,给佛教各宗派以严重的政治的和经济的打击。过了三十年,爆发了全国规模的黄巢起义。寺院经济从此一蹶不振,除了禅宗以外,唐朝佛教各宗都走下坡路了。
《论集》作者重视追踪我国佛教哲学思想依次变化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东汉、魏晋、南北朝和隋唐都是我国佛教发展的不同阶段,《论集》通过七篇论文,概略地反映出不同阶段佛教思想的发展变化和某些特点。对于年代不太长的南朝,《论集》也细致地分析了佛教滋长和蔓延的三个阶段:“般若”学时期、“涅槃”学时期和梁武帝的神不灭学说时期。《论集》也注意了南北朝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社会发展情况给佛教带来的特点。比如北朝佛教就谨守佛教经典的教条,少议论,少发挥,多实行,重禅定;而南朝佛教则好议论,好发挥,喜辨析重讲说。《论集》在论述隋唐各宗佛教思想时,也简要地介绍了该宗发展的历史与思想渊源;在剖析各宗唯心主义哲学思想时,也都是按照该宗思想发展过程的先后来论述的。这样的历史的分析,有助于了解佛教哲学思想的继承、变化、发展和特点。
《论集》作者还注意驳斥资产阶级学者的有关我国佛教思想的唯心史观。作者驳斥了那种从人们的兴趣、意愿和性格去分析佛教兴盛和衰落的唯心史观。如认为佛教的发展是出于求法高僧对印度佛教有兴趣,有求法的诚意;又如说有的宗派很快衰落是由于中国人喜欢概括,不喜欢烦琐等各种没有根据的解释。《论集》也批评了把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学派说成宗派的错误。有的资产阶级学者几十年来跟着外国学者,说中国有什么“成实宗”、“俱舍宗”等等。《论集》指出,这是和历史事实不符合的。有的资产阶级学者又有否认隋唐有佛教宗派的倾向,如把隋唐时期各宗派的传授仅仅说成是学术渊源的师承关系。《论集》指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当时各宗派之间的斗争,既有宗派派别的排他性,也有寺院财产的独占性。《论集》还着重驳斥了买办资产阶级学者胡适把英雄伟人创造历史的观点搬到中国佛教史的研究上来的错误。胡适把禅宗的历史说成几个和尚个人活动的历史,把禅宗思想的发展看成仅仅是师徒的传授的记录。《论集》指出,这完全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历史观。《论集》还驳斥了胡适以偶然的原因来解释佛教在我国传布的错误。胡适认为,佛经的翻译和流传是一方面为了佛教徒传教主观上的“方便”,另一方面为了满足中国人的好奇心。《论集》指出,这些都是主观的任意的解释,是完全荒谬的。由于《论集》随时注意结合批驳资产阶级学者和买办资产阶级学者贩卖的毒素,从而增加了论文的战斗气息。
南朝晋宋间佛教“般若”、“涅槃”的政治作用,在《论集》中有专门论述。《论集》在分析各宗思想时,也都指出了它们在当时阶级斗争中的作用。正由于《论集》是在分析我国佛教各宗各派的思想中揭示了它们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作用的,因而显得格外具体和生动,既有助于我们了解我国佛教思想的实质,也有助于我们实际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宗教理论。
《论集》通过对我国佛教的宗教思想和宗教实践的分析,揭示了我国佛教思想为封建地主阶级服务的本质和特色、手法和花招。
首先,《论集》揭示我国南朝时以僧肇为代表的“般若”学,是以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来否认客观物质世界的真实性的。他们认为世界上的万物虽然千差万别,但这不过是虚假的现象(“幻相”),世界是不真实的,所以是空的。这样,既然现实的一切现象都是假的,那末真理在这个世界当然也就找不到了。《论集》指出,“般若”学正以这样的谬论来使人们避开现实的斗争,从而在客观上巩固了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实际上是用退出政治来参加政治。
其次,《论集》揭示南朝时佛教的“涅槃”佛性说,是以人人(不分阶级和门第)在佛法前一律平等的说教,来掩饰和保持现实社会的极端不平等的阶级压迫的现状,实际这就是宣扬阶级
(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存在的必要性。当时的“一切众僧,皆有佛性”的宗教口号,其反动的政治作用也就在于此。
再次,《论集》揭示了隋唐佛教四大宗派的反动政治实质。《论集》认为,四大宗派在神学理论上虽纷纭芜驳、烦琐庞杂,但是有一个共同的总趋势:从不同方面论证客观物质世界是不存在的,人类一切苦难不是来自阶级压迫,而是由于人们自己对世界的看法有错误。他们教人接受佛教的宗教宣传,安于现状。他们大力宣扬进入佛国不必等到遥远的未来,不必到另外的地方去寻找,就在当前的世界上,只要改变一下对现实世界的看法,就能解脱人生的苦恼,只要改变一下观点,就能进入佛国乐土。《论集》指出,世界上没有比这种用改变观点、躲避现实的方法更容易起麻痹作用了,这的确是一个安全省力而对统治阶级没有危害性的方法。
《论集》在说明我国佛教各主要派别的反动思想实质之后,还揭露了佛教引导人们脱离“痛苦”、走向“解脱”的道路和方法,如定心不乱、寂静思虑的修炼精神的禅定方法,忍受苦难和侮辱的不抵抗主义的方法,用极度降低物质生活水平的方法,用捐助大量财产给寺院的方法等等。《论集》指出,这些方法的基本目的在于宣扬自甘屈辱、逆来顺受的愚民的特点,从思想上销毁人们反抗压迫、不满现实的意志。
由此可见,我国佛教各家各派的思想都是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的,都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服务的,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宗教是超俗出世的、超现实社会的和超阶级的虚假伪善的谬说。《论集》还概括地指出佛教在中国的危害性,主要在于它实际上起了模糊阶级界限以及削弱被压迫阶级反抗意志的作用。从上述佛教的思想实质中也可见,中国的佛教充满了谎话和伪善,带有狡猾和假仁假义的烙印。因此《论集》得出结论:一切宗教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实际上的大骗局。《论集》强调指出,虽然佛教在一定程度上曾丰富了我国的文学、艺术、音乐,也曾促进了我国的医学、历法的发展,但是佛教唯心主义体系、佛教迷信在我国历史上没有起过任何进步作用。《论集》还特别指出,宗的主要倡导者和主要宣传者有些出身于平民,这就很容易造成以为禅宗多少还有些进步作用的错觉。《论集》认为,这一貌似革新的宗教流派实际上更能表现出宗教思想的神秘主义的特色,它在客观上也对农民革命的行动起着瓦解的作用。
读了《论集》以后,我认为《论集》作者坚持了正确的研究方向,应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对佛教唯心主义作了比较深入细致的批判。但是,《论集》作者对佛教各宗的本体论的思辩结构和方法论的诡辩术,还可作更多的分析和批判;对有些基本观念,也还可作更清晰的说明和剖析。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
最近,北京部分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工作者举行了座谈会,讨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问题。在讨论中,主要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是:(1)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前提的;(2)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3)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不断地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4)集中统一的;(5)用国家计划来自觉地调节生产,指导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只有具备上述五个标志,才是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
第二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客观标准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能不能”实行计划经济的问题,即政治条件(无产阶级专政)和经济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另一个方面是“是不是”计划经济的问题,即:(1)阶级性与社会性,这与第一个方面是直接联系的;(2)客观性,即是否反映客观的经济规律;(3)统一性,即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计划,还是只有各部门各单位的计划,因为单项计划资本主义国家也有,例如一个工程计划或某个资本家的企业的计划;(4)强制性或指令性,即计划一经制定和批准,就要强制执行。
第三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的本质特征应当是两点,即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所说的:(1)它正确反映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的要求,(2)它在各方面适应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
(周叔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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