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4月1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罗素哲学思想的演变
  范杨
罗素是当代名气最大的资产阶级哲学家之一,他的哲学观点向以辗转多变著称。不仅初由客观唯心主义转变为主观唯心主义,而且在主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又从新的和旧的实在论转变为中立一元论,即纯马赫主义。到了最后又有局部的调整和补充。以其涉世之久和著作之多,初看的确有“转眼影纵横”,令人眼花缭乱之感。为要明了计,本文打算把罗素的哲学思想从纵面,即从它的发生发展方面加以简要的评述。
上世纪九十年代,罗素初在剑桥大学研究数学,到第四年级开始学习哲学。在哲学方面,最初研究康德、黑格尔和布拉德莱。先是服膺康德,然后钻研黑格尔的辩证法,并想写成像黑格尔的《哲学全书》那样的著作。到1898年,因为莫尔的影响并其他原因,背弃了康德和黑格尔,抛去绝对唯心主义,相信有离开我们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的实在,特别是点、瞬间和粒子以及柏拉图式的共相的实在。同时又研究了肇始于莱布尼茨的“关系逻辑”,从此开始相信多元论,并用逻辑分析方法来研究哲学。1899年到1900年,他采取了逻辑原子论和彼安诺的符号逻辑。据他说,在他的哲学发展中,这是一次巨大的革命,以后的变化都是进化性质的。从采取逻辑原子论起,他的哲学立场基本上已由客观唯心主义转到主观唯心主义。
罗素在这一次的转变中,抛弃了黑格尔确是事实,康德则没有完全抛掉,他强调逻辑的先验性、自在之物的不可知以及用分析方法来解决心物关系的问题,在这些点上都还留有康德哲学的残迹。
1900年到1910年这十年间,罗素进行了有关数理逻辑的著述工作。首先在1900年,由于彼安诺的启发和影响,写成了《数学原理》第一卷初稿,然后又和怀德海合作写成那用拉丁文题名的《数学原理》三卷(1911—1931出版)。这就是罗素有关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的主要著作,也是达到他的世界观即逻辑原子论的主要依据之一。
1910年数学工作结束后,接着罗素写成了《哲学问题》小册(1912年出版)。从这书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哲学的前提和出发点是贝克莱主义,同时在这一基础上建立着新实在论,并夹杂着旧实在论。他首先肯定说:“世界是由我自己、由我的思想、感情和感觉所组成的,其余一切都纯属玄想——这种假定并没有什么逻辑上的谬误”①。这全是贝克莱主义。为补救唯我论之穷和不违反常识,他假定了“中立客体”即物体的存在,并承认它是我们感觉材料的原因。但又回头说,物体本身的内在本质是不可知的,这就缩到康德主义那里去了。还有一个难题,英国传统的经验论即感觉论,有唯名论的缺点,只讲感性认识而不讲理性认识,只认识到特殊而未能提高到一般。为说明一般概念和各种关系并属性计,他到素所向往的柏拉图天国中去找来源,说这些东西都是理念式的共相,并且吹胀出一个共相世界,说它是超时间的、潜存的。说共相的知识是先天的,不依赖于经验的,结果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过程分为两截,判如云泥。总之,这时罗素的哲学观点是贝克莱康德主义和实在论尤其是经院哲学的实在论的折衷主义的杂拌,也就是以柏拉图主义补充了的主观唯心主义。
关于共相,后来少提。他最后声明,他在这书中关于共相和共相知识所说的话,已不再可靠。但这书中有很大一部分还是他所相信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罗素要力求解决的一个难题,即感觉材料和物理世界之间鸿沟的架桥问题。从主观唯心主义出发,感觉材料和物理世界之间的这个矛盾是无法得到真正解决的,但他要力图加以解决的企求,在这里已可看到。
1914年罗素到美国波斯顿讲学,并且写了文章,与当地哲学界进行讨论。八篇讲演汇编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书中,文章如《感觉材料和物理学的关系》收集在《神秘主义与逻辑》中。这时他完全采取了新实在论的立场,他运用怀德海传授给他的工具,把点、瞬间和粒子构成为事件或事件的类,亦即所谓逻辑结构,以为无须肯定或假定实体的存在,也能谈论哲学。加上詹姆斯的影响,在感觉材料和物理的关系问题上,开始考虑把两项关系改为单项关系。就在这时,他进一步地强调逻辑分析方法,以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就是逻辑。他提倡关系逻辑,反对主谓语逻辑,认为这样可使哲学思维获得“解放”,并自诩其功之大不在物理学中的伽利略之下。他的逻辑原子论从此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而他的哲学立场也逐渐由贝克莱主义转到马赫主义。罗素的处于心物之间通过感觉而被认知的简单要素,即感觉材料,与马赫的中立要素即感觉,已很接近。不同之处,罗素这时还持新实在论的立场,承认着感知和被感知的两重性,认为有离我们而独立存在的可感觉体。但再下去一步,罗素就连这一临时的假设也同实体一样砍掉了,尽管还有一度犹豫和周折。
关于感觉问题,1914年他在《认知的本性》一文中,反驳了詹姆斯否定感觉是表示关系的这一论点。同时拒绝了詹姆斯的所谓中立一元论。但是,日益靠拢马赫的他,在这一问题上迟早是要动摇和转变的。1918年在《逻辑原子论哲学》这一讲演中,他终于同意了詹姆斯的意见,说詹姆斯否定感觉具有表示关系的性质这一点是正确的。他自己承认,这是他的哲学中最后一次实质性的转变。
在《逻辑原子论哲学》中,罗素比较详细地申述了事物是逻辑结构这一理论。大意说,逻辑原子就是单体,物体不外是外貌的系列,在此以上是不可知的。逻辑结构是世界终极成分,在它的后面再没有什么永存的实体。在这里他把事实和命题做了分析,详细地论述了原子命题和分子命题,普遍命题和存在命题等。罗素常提起,从1912年跟维特根斯坦作过几次谈话,1914年读他的《逻辑哲学》的打印本以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思想上受到他若干影响。具体是哪些,罗素并未指明,在这次讲演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一些和维特根斯坦很相近的东西。可以说,他所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是比较集中地体现在这次讲演中。
经过1918年的转变,翌年罗素写了《论命题》一文,着重地指出建立表象的理论无须以主体或行为为要素。他说,主体这东西也许是存在的,但不假定其存在,结果还是一样。这话等于说,人不用头脑也会思想,这显然是一种马赫主义理论。罗素又说,感觉已不再表示主体和感觉材料(对象)之间的关系,其本身就已成为物理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的一部分,主体和感觉材料的区别消失了,无论主体和客体都可以用中立性的逻辑结构来代替了。十年一变的罗素,这回竟割去了新实在论的尾巴——尽管他还承认感觉的实在性——而成为毛色全纯的马赫主义者了。
几乎整个三十年代,罗素的哲学活动,除了1924年写的一篇《逻辑原子论》,综述他这哲学的若干要义以外,主要就是论证和宣传中立一元论。正像马赫写过《感觉的分析》和《力学及其发展史》,从心理和物理方面来论证物是感觉的复合以及要素的中立性,同样,罗素也写过《心的分析》(1921年)和《物的分析》(1927年),从心理和物理方面来发展类似的谬论。
罗素在《心的分析》第一讲中说:“我们的经验世界所由组成的材料,既不是心也不是物,而是这两者更为原始的东西,……像一个共同的祖先。”又说:“美国实在论者论心和物都由一种中立材料组成。……关于感觉,我们应该承认这种意见。……感觉服从〔心理的和物理的〕两种规律,因此它是真正……中立的。”又在该书第八讲中断言,感觉是我们关于世界知识的泉源。这样说来,看见和被看见的东西的区分就没有必要了。主体既然不是世界实在成分之一,感觉和感觉材料的区别也消失了。他终于断然抛弃了感觉材料,接着又说:“感觉对精神世界和物理世界来说是共同的东西,它们可以定义为心物的交错线”。“从我所倡导的见解来看,世界的素材是由那些出现于看见等等之中无数瞬息即逝的单体
(按即感觉)和跟这些单体多少相类似的映象所构成。这绝不是一种新的见解,它……而且为马赫所鼓吹”。又在一处指明:这张桌子确确实实是“感觉的全组”。最后,总结地说:“心物同样都是逻辑结构,它所由以组成和从而推出的单体,……物理学从其主动地位来集合它们,心理学从其被动地位来集合它们”。这样看来,罗素这书的主旨几乎全是从马赫那里套来的。马赫说过,心物只是要素在联系上有所不同,揭开罗素中立一元论的底就是这样。
再过几年写的《物的分析》,论旨也大略相似,不过加上一些科学的外衣,使人看去好像有
“最新”科学根据似的。这书开头说,“指出心物之间的传统区别不能从形而上学来辩护,将是本书宗旨之一;但是把两个拉在一起,不是要使任何一个从属另一个,而是要把每一个都展示为由……‘中立的材料’所组成的逻辑结构”。可见,这书的目的同样在于论证中立一元论。这里罗素另把物和世界的成分规定为事件或事件的体系。他说:电子和质子都不是物理世界的素材;它们是事件,而最后是由单体组成的精密的逻辑结构。至于说什么是构成物理世界的事件,首先,它们是知觉表象,其次是可以从知觉表象推出的任何东西。这里罗素以知觉表象来代替感觉,当然还是同一类的东西。说世界的本原是知觉表象,其他一切都由它们推出或派生,同样是一个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定式。
在1927年的《哲学大纲》最后两章中以及在1928年的《怀疑论集》所收《二十世纪的哲学》一文中,罗素又扼要地重述了中立一元论这马赫主义理论。
从这以后,罗素虽然少提中立一元论的名称,但到最近为止在骨子里这一思想仍然未变。在1948年的《人类的知识》中,他反复地说,不要在心理的和物理的之间划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心理事件不须推论而知,物理事件须经过推论才被认知。因此,其间的区别是认识论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再过十一年,在1959年《我的哲学的发展》中又提到“所谓心理的和所谓物理的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在它们各自具备任何特质,而在于我们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的方式”②。可见他的见解始终未变。
罗素早在《哲学问题》中就说,各种关系和共相是非精神的也非物质的。从此经过1914年说感觉材料是又心又物的,1921年说感觉是心物的交错线,逻辑结构是非心非物的,等等,一直到最近为止,这一伪装中间派的滥调,像一根红线一样贯穿在他的各种哲学著作中。说共相是非心非物的,感觉材料是又心又物的,其真意无非否定物质而肯定精神。罗素的学说出现在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之后,但由于他继承了马赫主义的思想,列宁的下面这一段话对于他是完全有效的:“现在我们从哲学的党派观点来看一看马赫、阿芬那留斯以及他们的学派。这些先生们以无党性自夸;如果说他们有什么死对头,那末只有一个,只有……唯物主义者。在一切马赫主义者的一切著作中,像一条红线那样贯穿着‘驾凌’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超越它们之间‘陈旧的’对立的愚蠢愿望。而事实上这帮人每时每刻地都在陷入唯心主义,同唯物主义进行始终不渝的斗争。”③
尽管罗素装作中间派,经过长期的努力,但他要加以解决的一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到了五十年代,为这问题他做了一番最后的努力。不仅把过去的各种论点修补拼凑起来,而且从中抽出几条抽象的原理来作为推论根据。像天桥那样,把两个世界沟通起来。这就是他的1948年的《人类的知识》。
在这书中感觉材料改称经验材料(据说经验就是感觉或记忆),逻辑结构改称空时结构。结构的理论更细化了,他把结构按单位的性质分为不同的类型,并导出结构共同性和不变性等机械论的论断。此外又用所谓因果线或因果锁链(他说是广义的)来说明一物的前后同一性以及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和关系,等等。
这书开头先从天文学、物理学等方面来画一个世界图景,然后进而说明所谓“科学的推论”。但因为传统的经验论的拘束,仍未能将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说来说去他总觉得经验材料和科学世界不大相似,有些较为抽象的高级原理终于无法说明。于是他弄巧成拙地、把一些本来可以经过认识的深化作用而提升起来的东西吹夸为超经验的公设。在这书最后所举的准永恒性的公设、分立的因果线的公设、结构的公设等,就是这样的东西。他以为这样的东西就可以给“科学的推论”打好基础,而“私人世界”和物理世界之间的鸿沟也可渡过去了。但这些先天性的公设又不外跟柏拉图的共相相类似的东西。这样,经过否定之否定,绕了一个黑格尔式的大圆圈,他又回到早年的老路上去了。
最后,我们可以把多变的罗素哲学观点画一个简单肖像。前世纪末罗素原是康德主义者和黑格尔派的客观唯心主义者,从1898年改宗为新实在论和1900年着手建立逻辑原子论时起,已转变为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不过直到1912年前后,还同时相信柏拉图的共相,以柏拉图客观唯心主义补充了主观唯心主义。1914年到1918年,继续承认主体和客体的两重性,不再提共相。这一时期,可以说是新实在论的(英国的新实在论),但同时已开始露出马赫主义的尾巴。1918年断然抛掉主客体的两重性,而采取马赫和詹姆斯的中立一元论。三十年代,马赫主义的立场表现尤为突出。四十年代没有什么变化,到五十年代末期,提出准永恒性等公设,又以“逻辑的先天性”补充了贝克莱马赫主义。
①《哲学问题》,商务版第13—14页。
②《我的哲学的发展》,254页。
③《列宁全集》14卷,360—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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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畜牧业史话
  张仲葛
  一
太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在和自然斗争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并掌握了自然界的某些规律,开始了以人为的饲养、管理和训练的方法,将野生动物驯化成为家畜。畜牧业的历史就是将野生动物驯化为家畜家禽的历史。远在我国文字没有创造之前,我国畜牧业就已经有了萌芽。从考古学家的发掘中知道:在旧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驯化了狗;到了新石器时代,已经驯化了猪,继而又驯化了绵羊与山羊;牛,马的被驯化,则迟一些。到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代,人们驯养的家畜除马、牛、羊、鸡、犬、豕之外还有象。人们驯养这些动物用来作骑乘、食用、衣用和牺牲(祭祀时敬神用),当时所宰牲畜的数量有时多达三五百头,可见当时是我国古代畜牧业的繁盛时期。
在畜牧业出现的初期,家畜饲料的唯一来源是野草,所以游牧民族大多逐水草而居。后来随着家畜的逐渐增多,天然生长的野草日益不能满足需要,而游牧民族屡屡迁徙,也不胜其烦,因此当时的牧民便逐渐圈一定的地界,将野生植物加以培植当做饲料。我国文字最初的“田”字是培植饲料的
“田”,而不是后来种植粮食的“田”,就是明证。后来,人们在野生植物中发现了适于人类食用的谷粟,才开始种植粮食,这样便出现了初期的农业生产。由此看来,畜牧业的发展,引起了对种植业的需要,而畜牧业又伴随着种植业的发展,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门。二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马一直被统治者列为六畜之首。起先,人们把马用于拉车特别是在战争中拖战车,后来汉族由黄河中下游平原地带拓展到山区,于是马便开始用于骑乘,据学者研究,春秋时代
(公元前770—475年)已有骑兵的出现。由于骑术的发展,马匹的用途比前更加广泛了,马在交通上的地位提高了。秦汉时,马匹的发展很快,汉武帝时就派遣使臣到西域大宛,引入了古代有名的汗血种马三千匹。唐太宗贞观二十年,“骨利干”族人(即现在西伯利亚集尼塞次克地方)派遣使节来我国,带来良马一百匹。汉唐以来,先后由西域输入大宛、乌孙、波斯、突厥等地的良马,对于内地马匹的改良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新唐书·兵志》指出:“陇右(现今甘肃一带——引者)牧之,既杂胡种(指本地马与外来马种如大宛马等杂交——引者),马乃益壮。”由此可见,人们早就知道了杂交改良的方法。
春秋战国时代,由于冶铁技术的发展,我国开始使用铁工具,同时,开始采用铁犁牛耕。用牛耕田,可以深耕、多耕。当时,牛耕之于人耕,犹如今日机耕之于牲畜耕,在耕作技术上同样是一大革命。从这时起,牛便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主要役畜,铁犁牛耕成为春秋战国以及秦汉时期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西汉时,牛耕方法由中原地区扩展到边疆,提高了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汉武帝末年(公元前89年)任命赵过做搜粟都尉(农官),让他研究提高农业生产的办法,推广用牛耕田。他总结了农民的生产经验,提出一种新的耕作方法——代田法,这是适应旱作地区的一种增产方法,比用一般方法经营的田地,一亩要多产一斛
(石)以上。
牛、马等大牲畜不但在我国过去的农业生产中起了重大的作用,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农业生产上的重要役力,因此,应当继承和发展前人的饲养和使役大牲畜的经验。
在四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我国的养猪业就已相当发达。由于我国劳动人民对猪种的精心培育,因此汉唐以来,我国猪种就有较高的生产性能,并以早熟、易肥而闻名。我国猪种的优良品质很早就被国外所重视。古代罗马帝国引入了我国南方的猪种,并广泛地利用我国华南猪来改良他们的本地猪,育成了罗马猪,而罗马猪对于近代西方著名猪种的育成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十八世纪初期,我国的华南猪——广东猪,输出到英国去,用来改良英国的猪种,因而育成了约克夏、巴克夏等世界有名的猪种。
我国的养羊业在汉代是很发达的,出现了不少的养羊能手,其中有我国古代农民出身的卓越养羊家卜式。据《汉书》记载,他曾离开家到山里去养羊,十余年后,羊群由一百多只发展为千余只。后来他为汉武帝牧羊于上林苑中,羊只肥壮而且繁殖快。后世流传的卜式养羊法,就是他总结了前人以及自己的养羊经验写成的,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养羊著作。
养羊业的发展,促进了汉代毛纺业的发展。当时一般质地较粗的羊毛多用来制作旄[máo]毯和地毯,细一些的羊毛则用来作服装用的毛织物。当时的优良羊种有寒羊、同羊等。唐代,还在沙苑(同州)设立养羊场进行“同羊”的良种繁育工作。可见我国养羊业及毛纺业在汉、唐时就已相当发达。
我国内地以鸡和猪的饲养为主的情况由来已久,这是因为它们和农家的生活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二千年前在《孟子·尽心上篇》里就有过这样的话:“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
家禽品种在劳动人民长期的精心饲养管理之下,获得了很大的改进。因此,在我国出现了不少世界闻名的鸡、鸭、鹅品种,如:九斤黄鸡(原产在北京近郊)、狼山鸡(原产在江苏省南通县狼山)、竹丝鸡(又名绒毛鸡或乌骨鸡,原产在我国南部广东、广西等地)、北京鸭(原产在北京近郊)和狮头鹅(原产在广东省饶平县)等,其中九斤黄鸡早在1843年输出到英国,1850年输出到美国和德国,1877年左右输出到日本。北京鸭于1875年传到英、美,1888年传到日本,1956年苏联也用北京鸭育成了“莫斯科白鸭”。三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需要改良军马;同时由于铁犁牛耕方法的采用,人们希望使用役用能力较大的耕牛,对于耕牛的选育也就受到了极大的重视;由此,促进了相畜学说的形成和发展。当时最著名的相牛学家宁戚(卫国人)传说曾著有相牛经(这部书现虽失传,但他的宝贵经验仍流传在民间)。同时,出现了寒风相口齿(即根据马的牙齿判定马的好坏),麻朝相颊[jiá],子女厉相目,卫忌相髭[zī]……等十位最好的相马能手(见《吕氏春秋·观表篇》),此外,还有赵国的王良,秦国的九方堙等,对于相马也都有独到的见解。当时最著名的相马家是伯乐
(姓孙名阳,春秋时代秦穆公时人)。由于各家判断良马的角度不同,各有特长,于是形成了各种流派,为我国古代相马学理论打下了基础。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我国的兽医学也发展起来。传说我国历史上最古的兽医是黄帝时代的马师皇(姓马,封号师皇),他擅于医治马、牛,被人们尊奉为我国兽医的鼻祖。周代,就建立了兽医行政组织。《周礼·天官》中记载有:兽医,下士四人,职掌治疗内外科病,内科病叫“兽病”,外科病叫“兽疡[yáng]”。可见,当时在兽医治疗技术上就有了内科和外科的划分。
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熟知睾[gāo]丸的功能和它对动物生殖机能的作用。为了制服动物凶猛的性格,我们的祖先早就发明和推广了阉[yān]割牲畜的方法,这是畜牧业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家畜经过阉割不仅使它的经济利用价值有所提高,而且还有选优汰劣的作用。传说早于黄帝时代就有了阉割术,有人认为火骟[shàn](即骟马)始于黄帝时的董仲先。这些传说虽不能全信,但也很可能在原始社会里有过这样类似的人。我们知道,医学上有些人体手术是先在动物身上试验,才开始运用到人体上来的。在商代,已经有了宫刑,由此可以推想,至少在商代以前就出现了家畜的阉割术。《周礼·夏官》校人(官衔)的职掌中有“颁马攻特”之说,所谓攻特(马三岁叫特),就是马的阉骟。《易经》载:“豮豕[fén-shǐ]之牙吉”,意思是阉割了的猪,性情就会变得驯顺,虽有犀利的牙,也是不足为害的。《礼记》载:“豕曰刚鬣[liè],豚曰腯[tú]肥”,意思是未阉割的猪皮厚,毛粗叫做“豕”;阉割后的猪,长得膘满臀[tún]圆,叫做“豚[tún]”。古人对于睾丸的功能和它对动物生理特别是内分泌上的作用,不仅描述了形态上所引起的变化,而且也叙述了生理上的转变,这是我国劳动人民把内分泌学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的一些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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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委员会
  举行盐碱地改良学术讨论会
最近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召开了盐碱地改良学术讨论会。会议总结了生产兵团十二年来各研究部门、各生产部队在大面积生产中进行盐碱土改良的经验,主要讨论了如下几个问题。一、盐碱土的形成与演变问题。大家认为,虽然各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各有不同,但形成盐碱土的最根本原因是土地地下水位升高与蒸发。土壤中盐分的运动,是受水分与蒸发影响的。水是搬运盐分的动力,盐渍土的形成、变化,受水、盐、蒸发三个根本原因的影响。在有水有盐和强烈的蒸发情况下,一定形成盐渍化的土壤。当然,地形、土壤质地等情况也是形成盐碱土的条件,不过分量的轻重不同。
盐渍化土壤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水热状况与养分状况很差。要根治盐渍化土壤,必须从调节与改变这三个根本原因和一个特点着手。从总的情况看,大家认为,水利改良措施与农业改良措施是不可分割的,是同等重要的;但在具体情况下,也要因地制宜地分别对待。趋于一致的意见是:在土壤中盐分较轻、地下水又在四米以下的地区,可以农业措施为主,结合实行管理性压盐的改良措施;在重盐渍土(如白板土)水位高的地区,可以水利措施为主,进行排水洗盐,但必须结合农业措施,以巩固脱盐效果,培养地力。大多数同志在发言中强调在洗盐后土质的利用管理上防止翻盐的重要性,并介绍了防止翻盐的经验和教训。
二、改良和利用盐碱土的问题。(一)大家认为,因地制宜地实行无排水压盐,是加速开荒造田的较好经验。但是,这种方法必须在地下水位很深时才可以采用,否则会引起土壤恶化。对这个问题,个别同志也有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这样做,虽然暂时收效快,但洗盐不彻底,后果很不好。(二)大家认为,控制和降低地下水位是根本性的防治措施。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内容很多。关于工程排水,大家认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方量太大,仅靠工程完成排水任务从效果和速度来看是有问题的,应从多方面着手。同时,减少各级渠系和水库的渗漏,切除地下水的补给水源,也是控制和降低地下水位的重要措施。关于开挖排水沟的间距、深度和设置方向,趋于一致的意见是:设计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到土壤、水文、工程、地质等条件的特点,不能采用一个规格。多数同志主张采取深浅结合、疏密结合的方针,该深就深,该浅就浅。有的同志主张全深排水,一劳永逸;也有的同志认为:全深排水当前办不到,坍塌问题解决不了。关于暗排试验,大家一致认为,暗排比明排有脱盐效果好、不清淤、管理省工等优点,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关于生物排水,各农场总结的经验是:防盐改土有三宝,排水、造林、种牧草。林带苜蓿有降低地下水、防盐改土的作用。通过植物本身的蒸腾作用,不仅可降低地下水位,而且可使盐分向深层运动。据观察,一般在林带附近或苜蓿地里,可降低地下水位半米以上,土层含盐量也有所降低。至于林带、苜蓿每年究竟能排走多少水分,林带组成对地下水到底影响多大,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三)大家一致认为,适时适量的灌溉,减少各级渠系的渗漏,是降低地下水位的重要途径;及时地翻耕晒垡[fá](伏耕、夏耕)、中耕松土,是创造良好耕层构造、减少蒸发、防止翻盐的有效办法。在具体技术上,大家提出一定要掌握住耕翻的时间与保证耕翻的质量,不然会引起相反的效果。对灌后耕或耕后灌问题,讨论中有分歧意见。多数人认为,原则上以灌后耕为宜,但要依条件而定。(四)关于因土种植的问题,大家认为南疆地区以种草木樨[xi]抗盐效果好,北疆地区以种苜蓿抗盐保苗效果显著。
(五)大家认为,实施苜蓿草田轮作,巩固脱盐效果,变盐碱为肥田,是改良盐碱土的重要措施之一。会议讨论了苜蓿在轮作中的种植比例、年限和翻耕时期及选用种子等问题。部分同志在发言中特别强调种植绿肥的重要作用和倒茬轮作在现阶段对增产的意义。
三、今后研究的方向。会议认为,目前对各地区的土壤改良条件和特点以及盐渍土形成和变化的规律尚未摸清;对各灌区的水盐增减情况还没有掌握;对各灌区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各级渠系的渗漏数量及其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的变化条件,影响因子,排水沟的深浅、间距大小与脱盐作用等关系,还没有可靠的数据与结论;关于生物排水作用、苜蓿草田轮作、灌溉耕种等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后,应该着重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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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也谈知识性文章写作的几个问题
  石工
读了大可同志的《关于知识性文章的一点意见》(见本报3月6日第五版)一文,我很赞同。如何做到正确无误,的确是知识性文章写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看来,许多错误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使用的材料不正确。撰写知识性文章,常常要联系到科学史,引用一些古籍。我国有些古籍托名为某人在某个时代写成,实际上却是后人撰写的;其中的材料并非没有价值,但是如果不加分析就采用,那当然就很容易出错。有些古籍虽然不是伪造的,但是文字常有错误或遗漏。古代的度量衡标准以及某些词和字的概念同今天也不一样,如果理解得不正确,那也会用之不当,造成错误。在近代出版物中,有些材料也不可靠,特别是数字常有差错,采用时也必须慎重。例如,地质出版社出版的苏联大百科全书《冰川》一则的中译本中,就把地球上冰川的面积一千六百三十万平公里,错印为一亿六千三百万平方公里。如果过分依赖材料、特别是被认为具有权威性的材料,疏于查对,那就容易以讹传讹了。
因此,要作到文章的内容正确,首先就要对材料做一番比较分析去伪存真的鉴别工作,即尽可能从各个方面核对,并认真查阅原始材料。例如,在《地质专辑》第三辑中有一篇文章,谈到根据天津打井所得资料,证明那里每年下沉二百五十吋。据作者注解,这系引自《地质论评》二卷四期所载葛利普写的《中国黄河大平原》一文。但是经查阅《地质论评》,原来下沉速度不是每年下沉二百五十吋,而是每五百二十年下沉一吋。并且,《地质论评》上刊载的并非葛氏原文,而是谢家荣写的评介。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为了求得材料正确,有许多工作可作,而在经过努力后,是可以做到不出错的。
产生错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者的观点问题。有的作者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向某一种观点,于是在选用材料时有所偏爱,叙述时对自己所同意的观点过分强调,特别是在介绍某些尚无定论的问题时更容易犯这个毛病。在谈到古代科学成就的时候,有的作者也往往对某些古人估价过高或过低。例如,有的古人只是在某一学科方面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思想,还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充分的验证,而有些作者却将他抬高为这方面的奠基人。对某些科学技术的作用,有的作者也有提得过高的情况。
产生错误的第三个重要原因,是对文学同科学的关系处理得不够恰当。通常,在写知识性文章的时候,总希望写得生动活泼一点,用文学的形式来表达科学的内容,这个愿望是好的。但是,文学的形式与科学的内容有矛盾,这就需要在服从科学要求的前提下作恰当的艺术加工。请看《水经注》中的一段文字:“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停午夜分,不见曦月”,这不是对峡谷地貌的一个绝好描写吗?不仅许多自然现象可以生动形象地描写,就是许多科学原理也是有可能生动明白地叙述的,但是概念必须确切,计量必须可靠。高士其同志的许多科学小品、科学诗,也是很好的例子。例如,他说:“空气是永恒的流浪者,它永远过着漂泊的生活……”;“我们的土壤妈妈,……她住在地球表面的第一层,由几寸到几尺的深度”,既形象化,又准确。文学中的譬喻形容,有时是不妨夸张的,但是在知识性文章中则应注意量的尺度,恰如其分。
知识性文章中出现错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然不止这些,但是归根到底还在作者的态度是否虚心、认真和实事求是。我在学习写知识性文章的过程中初步感到,对有些还了解得不很透彻的问题轻易处理,对有些材料缺乏研究,对有些看法存在成见等等,都是导致错误的主观原因。例如在一篇关于桂林山水的文章中,我错引了柳宗元《永州八记》中的一段描写,经读者指出才发现。其实,当初如果认真一点,查一查辞典,那就完全可以查出永州是在湖南而不在广西的。因此,要做到知识性文章内容正确,首先就要作者严格要求自己,勤查勤问,不惮烦劳。当然,作者知识领域有宽窄,水平有高低,但是,只要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这个工作,不谈没有把握的问题,仍是可以避免许多错误的。
除了作者以外,编辑者的审阅,出版者的校对,读者的监督,都是消除错误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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