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论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合同制度
管大同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交换是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根本制度。不断加强商品交换的计划性,把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结起来,城乡互相支援,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计划、按比例和高速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在国家和农民之间积极地推行购销结合合同制度,是工农业产品有计划交换的重要措施之一。
经济合同是一种经济上的契约,是合同签订双方履行经济任务的书面协定。国家和农民之间的购销结合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个重要形式。当农村经济还是个体经济的时候,社会主义经济就曾经采取与它们订立购销合同或者预购合同的方法,来指导个体经济的生产,供应它们一些必要的生产资料,帮助它们改进生产技术,并且为引导它们走上合作化的道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仍然需要继续利用合同的形式,来有计划地发展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加强城乡联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曾经指出:“为了保证交换计划的实现,要在国家和公社之间、公社和公社之间,广泛地实行合同制度。”
有人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既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都是在国家统一计划之下从事生产和经营,在这种条件下,经济合同已经没有意义和作用了。显然,这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国民经济各部门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协调地发展,是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但是,国民经济的情况很复杂,包括着组织生产的部门和组织消费的部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城市和农村,以及各个不同条件的地区,等等。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各个方面的协作配合也越来越密切;同时,随着生产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的需要也日益丰富多彩。所有这些复杂的关系,都需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全面地合理安排。国家只能够把主要的、大宗的产品直接列入计划,而不可能把成千上万种小产品都直接列入计划。因此,这就需要在国家统一计划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采取经济合同的形式作为一项重要的辅助方法。对于列入国家计划的产品,需要通过合同使贯彻执行计划的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详细的安排,以保证计划的实现;对于一些不能直接列入国家计划的产品,也需要利用合同来加强它们的计划性,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这说明,合同的形式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加强国民经济计划性的有效的手段之一。
实行合同制度不仅是国家计划的要求,同时也是适应于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本身的要求的。人民公社与个体经济不同,它实行着有计划的生产和分配。人民公社制度为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它将不断地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商品率,不断地扩大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人民公社(包括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只有通过合同制度,接受国家计划的具体领导,才能够清楚地了解国家需要自己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和质量,使自己的生产和分配适应于整个国民经济统一计划的要求;同时,也才能够事先了解国家供应给它们哪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多少,什么时候供应等,以便于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和社员的生活。
商品交换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相联系的一个重要形式。农民出售农产品,是为了购回工业品,一方面,商业部门在向农民收购农产品的同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对工业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求农民积极地把农产品卖给国家,支援城市,支援工业建设。农民得到工业品的多少,取决于他们卖给国家农产品的多少,向国家出售的农产品越多,得到的工业品也就越多。农产品生产得多,应当多卖给国家,这对国家和对自己都是有利的。国家通过商业部门(包括供销合作社),有贯彻执行等价交换原则,按照工农业产品的合理比价,与公社、生产队订立购销结合合同,并把农产品的收购和对农民的工业品供应更好地结合起来,使工业和农业两大部门的生产更加密切地衔接,从而进一步促进城乡联系和工农联盟的巩固。
农副产品的种类是很多的,有粮棉油、禽蛋肉、烟麻丝茶、菜果药杂,等等。有家生的,也有野生的;有植物的,也有动物的;有大宗的,也有零星的;有集中的,也有分散的。根据它们对于国计民生作用大小的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因此,购销结合合同也就有多种形式。对于第一类实行统购统销的农产品(粮食、棉花、油料等),是由国家按照计划价格与农民订立统购合同;对于第二类农产品(如一些重要的经济作物、畜产品、出口物资等),是由国家与农民协商,按照计划价格订立派购合同;对于第三类农产品,则由国营商业或者供销合作社商业与农民协商,按照计划价格或者议定合理的价格,订立议购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因为各种农副产品生产期限的不同,购销合同可以是年度的,也可以是季度的,还可以由双方商定合理的期限。对于不同的农副产品采取不同的合同形式,既可以在农产品收购中贯彻以粮棉油为中心的方针,使国家掌握重要的农产品,以保证各个方面的需要;又可以有利于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副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活跃城乡经济。城乡利益是一致的。但是,也要看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矛盾也总是存在的。因此,在实行购销结合合同制度中,要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有关政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公社、生产队和社员的生产,既有为满足自身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有为供应社会需要的商品性生产。这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只有不断地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才能保证国民经济对于农产品的日益增长的需要,农民也才能够换回更多的工业品,不断地发展生产和逐步改善生活;另一方面,也只有保证农民自身对于农产品的需求,才能够进行农业再生产和不会降低农民的生活,从而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农产品的分配,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需要,区别各种不同的品种,合理地规定农民留用和国家收购的数量,把完成国家收购任务与安排好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结合起来。农民必要的自用部分一定要留下,要多劳多得、多产多得,以鼓励先进,带动落后,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应当收购的要及时地收购起来,对于多向国家交售农产品的单位和社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要向广大农民深入地进行国家第一、整体第一的教育,积极支援城市的需要,支援国家建设,使他们认识到积极向国家交售农产品是农民应该履行的光荣的义务,一定要把个人的利益、集体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结合起来,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并且坚持和贯彻党和国家对农村集市贸易的政策,允许社员从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生产的一些零散产品拿到集市上出售。同时,即使是国家通过购销合同规定了收购任务的农产品,除了第一类物资(粮食、棉花、油料)以外,在保证完成合同任务的条件下,也有一部分可以参加集市贸易。这样,能使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和分配既符合国家的政策,又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正确地运用购销结合合同这一工具,不仅要在与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组织购销合同的签订,尤其重要的是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的贯彻实现。保证合同的实现必须加强对广大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使广大社员真正懂得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小局服从大局的道理,坚决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合同签订以后,就成为一种严肃的经济责任制度;认真地执行合同,不仅是必须履行的经济义务,并且是光荣的政治责任。购销合同一经签订,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必须坚决履行,不能单方面废除。同时,保证购销合同实现,政治工作必须和经济工作相结合,既要政治挂帅,又要有物质保证。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必须根据合同的规定切实安排好生产,以便履行合同的交售任务;商业部门也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组织工业品供应农民,保证合同实现。有了充分的物质保证,才能维护合同的信誉,保证购销合同的实现,还要求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进购销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的任务,要真正“学会做生意”。大家知道,生产是根本的,但绝不能忽视交换和分配的意义,作好交换和分配工作对于促进工农业生产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
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工农业产品交换和实行购销结合合同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购销合同的签订双方是商业部门和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实行购销合同只是关系到商业部门和公社各级单位的事情,它还直接牵涉到商业与工业、手工业的关系。购销合同体现着工农业产品的互相交换,商业部门要根据国家统一计划收购农产品,就要全面掌握工业品和掌握大部分手工业品。因此,商业与工业、手工业的关系,工业品和手工业品的生产和分配,都要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从全局出发,通盘考虑,加以合理地安排。同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实行购销合同制度,也必然会牵涉到地区之间、特别是毗邻地区之间的关系。例如,对于各种不同的农产品的收购形式、供应农民商品的各种形式、商品范围和价格水平、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交换比例,都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大体作统一的规定和安排,各个地方都要根据国家的统一政策和统一计划办事,不能各行其是。只有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才能够使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工业、农业、商业和手工业的关系,以及各个地区之间的关系得到正确的处理,才能够使购销结合合同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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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十七八世纪西方哲学家的孔子观
朱谦之
东西文化接触曾经给世界文明以强大的推动。东西文化各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但是这并不妨碍它们同时通过其自身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社会内部的各种阶级斗争而接受了对方的影响。在十七八世纪,中国哲学文化曾经给予欧洲思想界以一定的影响。

十八世纪是欧洲封建主义崩溃和资本主义成分产生的时期。为了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哲学里面逐渐形成那正在上升到统治地位的反宗教反封建的理性万能的学说,即所谓理性时代。在我看来,理性时代的思想来源,一是希腊,一是中国。中国哲学文化、特别是孔子哲学的传播,为其外来条件。
孔子学说的传入欧洲,以十六、十七世纪来华的耶稣会士为媒介。耶稣会士来远东传教以传播科学为手段而以进行殖民主义侵略为目的,但是,在中国当时的特殊情况之下,由于资本主义萌芽初期需要科学技术,所以一时朝野的知识分子同他们殷勤结纳,而不甚信他们的宗教。耶稣会因争取在中国传教,对于中国的祭孔、祭天之礼加以附会曲解,认为并不与神学违背。这便与天主教中其他宗派发生很严重的“礼仪问题”的争论。耶稣会士为了自己辩护,将中国经典翻译出来寄回本国。关于礼仪问题的争论,从1645至1742年,经百年之久。当时,耶稣会士以外的宗教家,多注意孔子与神学的不同;而在思想家方面,他们则以不同于神学的孔子,作为他们启明运动的旗帜。
初期关于中国的著作,多出于当时葡萄牙、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的传教士。例如,利玛竇译中国四书,金尼阁作《基督教远征中国记》,鲁德照作《中华帝国史》,卫匡国作《中国新图》、《中国上古史》。殷铎泽等合著《中国之哲人孔子》,更已经涉及中国哲学了。1685年法国路易十四派遣具有科学知识的耶稣会士来中国,除了课之以传教之外,还课之以作中国研究报告书的义务。他们将考察所得,用书信或论文的形式,编成专书在巴黎发行。其中,竺赫德的《中华帝国全志》四卷,1703—1776年《耶稣会士书简集》二十六卷,1776—1841年《北京耶稣会士中国纪要》十六册,被称为关于中国的三大名著,引起欧洲学者研究中国哲学的极大兴趣。至于专就孔子学说的介绍来说,除了利玛竇、金尼阁译四书、五经为拉丁文以外,重要的有郭纳爵译《大学》,殷铎泽译《中庸》。特别是耶稣会士编的《中国之哲人孔子》,中文标题为《西文四书解》,附周易六十四卦及其意义、孔子传,插入孔子画像,上书“国学仲尼,天下先师”。由于这本书,欧洲学者竟把中国、孔子、政治道德三个不同名词联在一起了。此外,为了避免当时严厉的检阅制度,竟有几种是用匿名和无名形式发表的。例如,普庐开的《儒教大观》,作于法国大革命前夜(1784),以中国为标准提倡新道德与新政治。1788年在伦敦刊行在巴黎发售的一部伪书《孔子自然法》(巴多明译注),利用孔子的性善说,来反驳霍布士的性恶说。还有一部名为《中国间谍》的伪书,则简直利用中国的名义来提倡革命了。

孔子及其学派哲学对欧洲的影响,特别重要的是在法、德两国。十七八世纪欧洲思想界为反对宗教而主张哲学,故对宗教所认为异端的孔子、异端的理学,热烈地加以欢迎和提倡。但是由于法、德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同,这两国的思想界对于中国哲学的认识也有所不同。大体来说,同在孔子哲学的影响之下,法国的百科全书派把中国哲学当作唯物论和无神论来接受,德国古典哲学则把它当作辩证法和观念论来接受。
现在先从法国说起。十七世纪法国哲学家的思想都是自笛卡儿哲学来的。不过,同在笛卡儿的学派中,一方面有将笛卡儿哲学与正宗的教义相结合的巴斯噶,一方面却有提倡“无神论的社会”的假设的贝尔。巴斯噶反对中国,贝尔则赞美中国。贝尔指出中国思想为无神论,且较斯宾诺莎更为彻底。就中直接继承笛卡儿哲学的麦尔伯兰基虽也攻击中国哲学,却明确认为中国哲学是无神论的唯物论的。他在1703年所写《关于神的存在及其本质:中国哲学者与基督教哲学者的对话》一书中,把中国哲学主张的“理”同基督教主张的“神”严格加以分别。他的结论以为中国哲学是无神论,这当然是给当时法国一般知识分子以很大的影响了。
在十八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轰动一时。这一派将无神论、唯物论、自然主义作为论据,崇拜理性,中国是其来源之一。耶稣会士提倡原始孔教,反对宋儒理学;而百科全书派很多是耶稣会中富有反叛精神的人,却起来拥护此异端之“理”,拥护无神论、唯物论与自然主义。固然百科全书派和中国思想接触,不止由于一个媒介,如孟德斯鸠即取材游客的著作,因而对于中国文化便发生不同的看法。但是,孟德斯鸠在《法意》第二十四卷十九章也以中国人为无神论者,以为无神论在中国有许多好处。
试以百科全书派为代表,来说明当时法国哲学家的孔子观。首先是霍尔巴赫,他虽为德国人,但他一生寄居巴黎,为百科全书派的领袖人物。在1773年所著《社会的体系》一书中,他曾举来华耶稣会士所写的《中华帝国全志》、《中国现状新志》和《耶稣会士书简集》等书劝人阅读。他赞美孔子教将政治与道德结合,认为“在中国,理性对于君主的权力,发现了不可思议的效果,建立于真理之永久基础上的圣人孔子的道德,却能使中国的征服者,亦为所征服”。书中援引很多中国的理想政治的例子,结论是“欧洲政府非学中国不可”。
百科全书派的主角狄德罗,他虽不是无条件地赞美中国,但对孔子哲学却有极高的评价。在百科全书代表项目中,有他所写《中国哲学》一项。他讲到中国哲学的简史,从战国前孔子一直到明末,介绍五经是中国最初且最神圣的读物,四书则为五经的注释,对于宋儒的理学叙述较详,但自叹不易决定它究竟是有神论、无神论还是多神论。关于孔子哲学,他举出孔子教的根本概念共有二十四种格言,以为孔教不谈奇迹,不言灵感,纯粹不脱伦理学政治学的范围。他认为孔子的道德胜似他的形而上学或自然哲学。他还认为,孔子教义以保存天赋的理性为圣人的特质,以补充天赋的理性为贤人的特质;德治主义有两个目的,第一是以理性判别善恶与真伪,第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种尊重理性的精神,是狄德罗和他的周围排列着的百科全书家所同声钦佩的。
服尔德是极端赞扬中国文化的欧洲人之一。中国的哲学、道德、政治、科学,经他一说,都变成尽美尽善了。依他的意思,中国文化是圣经以前的且为圣经以外的文化,它跟基督教绝然不同,不说灵魂不灭,不说来世生活。孔子自己也不以神或预言者自命,他不讲神秘,只谈道德,即不将真理与迷信混同。因此,若把孔子和基督对比,则基督教全然为虚伪的、迷信的。“我们不能像中国人一样,这真是大不幸”。服尔德反对欧洲对中国传教,以为中国四千年来即已有了最单纯、最好的宗教,即孔教。服尔德赞美孔子的格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认为这是基督所未曾说到的。基督不过禁人行恶,孔子则劝人行善,如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因此,孔子实为至圣至贤的哲学家,人类的幸福关系于孔子的一言半句。因为崇拜到了极端,服尔德在他自己的礼堂里,装饰孔子的画像,朝夕礼拜。“子不语怪力乱神”,“有教无类”这类话,尤为他所敬服。他还作一诗,赞美“孔子为真理的解释者”,以此暗讥基督教。在《风俗论》中,服尔德说“欧洲的王族同商人在东方所有的发现,只晓得求财富,而哲学家则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新的道德的与物质的世界”。服尔德是“全盘华化论者”。对于中国的印刷术、陶瓷、养蚕、纺织术、建筑、农业技术等,他认为都有凌驾欧洲之势。关于政治方面,他认为“人类智慧不能想出比中国政治还要优良的政治组织”。关于法律方面,他认为中国非经官厅或御前会议的裁判,虽贱民亦不能处死刑。服尔德还在1753年作《中国孤儿剧本》,副题为《五幕孔子的伦理》,宣扬中国道德,以反驳卢骚“文明不是幸福”的中国文化观。
百科全书派显然是将中国理想化了,正如法国大革命时流行的歌曲中,唱着“中国是一块可爱的地方,它一定会使你喜欢”。百科全书派之一巴夫尔在《一个哲学家的旅行》中说,“若是中国的法律变为各民族的法律,地球上就成为光华灿烂的世界”。至于重农学派的元祖魁奈,号称“欧洲的孔子”,更不消说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魁奈自己以及他的直传弟子,相信他们的封建的招牌。……但实际上,重农主义体系倒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最早的体系的理解。”重农派以自然法即中国的天理天则代替了上帝的职能,胜利地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例如,《经济表》可称为伟大的科学发明,但是它所根据的是“法国的尚不发达的经济系统,当时在法国,地产起着主要作用的封建制度还没有消灭,所以他们当了封建主义观点的俘虏”(《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所说封建招牌,我认为就包括了孔子。例如,魁奈的弟子大密拉博,即将《经济表》的伟大业绩,放在完成孔子的遗业上。魁奈所著《格言》,是借用了《论语》的表现法。他向法国各州各都市所发关于经济事实的《质问》,是模仿采风之官巡行天下以采诗的事情。特别是1767年他在《中国专制政治论》中即为中国的合法的专制辩护,以为在中国无论古典的经书与民法等法制无不尊重自然法,所以理性的训练特别发达。他在这本书中还提及孝经,以为“题为孝经的第五种经典,是成于孔子之手的小册,孔子以孝行为义务中的义务,居道德的第一位,但孔子在此书中说要是反于正义和礼仪,则虽为子没有服从父亲的义务,虽阁臣也没有服从君主的义务”。魁奈一派崇拜中国到了极点,以致以为一部《论语》可以打倒希腊的七贤。重农学派尊重中国的结果,致使法王路易十五于1756年仿中国习惯举行亲耕“籍田”的仪式。尽管如此,孔子学说在法国,这不算主流,主流是民主思想的传播。正如波提埃在《东方圣经》中所说,“便是最前进的理论,也没有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更为激进”。因此,合法专制在当时即受了批判,而直接间接借助于中国的民主思想,却形成大革命的哲学基础之一。

再就德国来看。德国受中国哲学影响和法国不同。这是因为封建主义经济基础,“在法国是一下子被砸碎的,在德国直到如今还没有被彻底砸碎”(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反映在意识形态上,法国表现为唯物论和无神论,德国表现为辩证法和观念论;法国所见的孔子是唯物论者、无神论者,德国所见的孔子是辩证法论者、观念论者。先以德国古典哲学的先导莱布尼茨为例。莱布尼茨是承认中国文化大足贡献西方文化发展的第一个人,他在1666年开始写作时即注意中国。1687年《中国之哲人孔子》出版,他很受感动,与人书说及“今年在巴黎发行中国哲学者之王孔子的著述”。1690年他在罗马会见由中国返欧的耶稣会士闵明我,八个月的往来,使他深悉中国情形。1697年他用拉丁文出版了一部《中国最近事情》,卷首云,“全人类最伟大的文化和文明,即大陆两极端的二国,欧洲及远东海岸的中国,现在是集合在一起了。”他说,欧洲文化的特长是数学、思辩的科学及军事学,然而一说到实践的哲学,则欧人到底不及中国。“我们从前谁也不曾想到,在这世界上有凌驾我们的民族存在,但是事实上,我们却发现了中国民族了。”然而,给莱布尼茨最大影响的还是易经。1703年4月他从耶稣会士白晋得到邵康节的六十四卦圆图方位图和六十四卦次序图,惊喜之余,以为它们与他在1678年所发明的“二元算术”完全相合。实际上莱布尼茨在此以前,1701年当把二元算术的研究送给巴黎学院时,已不忘附载从易经六十四卦来解释这数学。莱布尼茨的二元算术虽以形而上学为其基础,但它包含着辩证法的因素。正如列宁说的,“因此,莱布尼茨通过神学而接近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的(并且是普遍的、绝对的)联系的原则”(《哲学笔记》)。其最有名的代表作《单子论》,也是在1714年受了中国哲学影响才出版的,这就怪不得他那样热狂地提倡中国学的研究了。
莱布尼茨和法国哲学家麦尔伯兰基不同。麦尔伯兰基以中国哲学为无神论,认为中国哲学的“理”和基督教的“神”不同。相反地,莱布尼茨则主张儒家主张的“理”和基督教的“神”完全相同。他在给法国摄政累蒙的一长信里,即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
继莱布尼茨之后将孔子一派思想用德语遍布于大学知识界而收很大效果的是沃尔弗。1721年7月他在哈尔大学讲演《中国的实践哲学》,这在德国哲学史上可算一桩大事,同时也对欧洲学者了解孔子哲学起了极大的作用。他在这个讲演中极力赞美儒教,稍带着轻视基督教的倾向,因此便给同大学中虔诚派的正统神学派以攻击的口实。他们提出二十七条难点来反对他,并运动政府命令他在四十八小时内离开国境,否则处以绞刑。这么一来,沃尔弗哲学的内容因被压迫反而成为学界争论的中心了。这个争论达二十年之久,而当时青年人物绝大多数都站在沃尔弗一边。其结果,他的哲学更为有名了。本来沃尔弗主张孔子哲学和基督教并不冲突,这只算莱布尼茨学说的引申,然而当时德国政府和当局竟认他的演辞近乎无神论,把他驱逐,这一放逐倒使孔子哲学格外得到意料不到的成功。沃尔弗旋即被聘为马堡大学教授,并为学生所热烈欢迎。及至腓特烈二世登基,由于新王本是他的信徒,他就被召回哈尔大学,并任以宫中顾问之职。沃尔弗离哈尔不过十余年,他的哲学竟为普鲁士各大学所采用,以至于支配那个时代了。
康德的本师舒尔兹是沃尔弗的高足弟子,而康德初期著作处处表现出他所受他们两人的影响。固然康德开始了哲学革命,“他推翻了前世纪末欧洲各大学所采用的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体系”,但是他保存了莱布尼茨的“二元算术”。在我看来,二元算术即辩证法思维,和易经有密切的关系,康德由此引申出“二律背反”。康德以后,菲希特和谢林开始了哲学的改造工作,黑格尔完成了新的体系,他们都间接地受到中国哲学的影响。尤其是黑格尔,曾读过十三大本《通鉴纲目》,读过耶稣会教士所搜集的古代中国文献,又读过《玉娇梨》等中国小说的译本。但是,他是一个西方主义者,与过去西方哲学家一味崇拜中国哲学不同。例如,他说孔子关于道德著作“就像所罗门的格言那种方式,虽然很好,但不是科学的”。

最后应该指出,在十八世纪的欧洲,无论在法国发生的政治革命和在德国产生的哲学革命,本质上都是站在资产阶级哲学上,反对封建,反对中世纪宗教;不同之点,只是前者倾向于唯物论,后者倾向于观念论。以关于孔子哲学的认识而论,前者以孔子近于唯物论和无神论,后者以孔子近于观念论和辩证法。孔子的评价虽不相同,而无疑同为当时进步思想的来源之一。来华耶稣会士介绍中国哲学原是为自己宗教的教义辩护的,反而给予反宗教论者以一种武器。这当然不是耶稣会士所能预先料到的。尽管孔子是封建思想家,然而他竟能影响到欧洲资产阶级的上升时期。这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政变记》中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在由他们自己选定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在那些已直接存在着的、既有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切死亡先辈的传统,好像噩梦一般,笼罩着活人的头脑。……恰好在这样的革命危机时代,他们怯懦地运用魔法,求助于过去的亡灵,借用它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服装,以便穿着这种古代的神圣服装,说着这种借用的言语,来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所谓东西文化接触是文明世界的强大推动力,以孔子为例,我们可以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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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心理学会召开专业会议
座谈儿童心理年龄特征的问题
中国心理学会于2月20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教育心理专业会议”。参加者有十六个省、市、自治区代表及北京市心理学、教育和保育工作者二百余人。在检阅1960年以来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会议进行了关于儿童心理年龄特征的专题座谈,制订了《中国儿童心理年龄特征研究初步规划》,并成立了教育心理专业委员会。
在专题座谈会上,大家对如下一些问题交换了意见。
一、心理年龄特征的实质问题。多数同志认为心理年龄特征是在一定社会和教育条件下儿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中所形成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心理特征。他们指出,心理年龄特征并不是每个年龄所呈现的各种心理特点的总和。心理发展是内因和外因矛盾统一的过程,也是质量变化的过程,其中有飞跃的阶段。它的发展既不是等速的,也不是线性的。因此,研究心理年龄特征,不仅应该注意它外现的各种零星的特点,更重要的是应该透过各年龄所呈现的各种纷纭复杂的特点,深入心理过程中去揭露它的本质特征及其内在规律。
二、心理年龄分期及其内容问题。有的同志提出心理学上对于年龄的分期应否考虑到教育学、医学或生理学的需要,取得共同的分期标准。多数同志认为,各门学科都有它自己的特点,心理学的年龄分期主要是按照心理发展本身所呈现的不同的阶段性来划分的,它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与其他学科取得一致的标准。那么,心理学应该采取什么标准作为它自己年龄分期的依据呢?多数同志认为,应该以心理发展的“内部规律”作为依据。所谓“内部规律”,就是心理发展本身的规律。他们不同意主张以心理发展的外部表现,例如所谓按主导活动(像学前期的主导活动为游戏等)来进行分期;也不同意按照制约心理发展的某些条件或因素,例如以人的内分泌腺的成熟来作为分期的标准。他们还指出,目前心理学上常见的某些分期,如学前期(三至七岁)、学龄初期(七至十二岁)等,只是暂时借用教育学上的分期,以便于我们目前进行工作而已,真正的心理年龄分期,是我们要去进行研究的结果。
关于心理年龄特征的研究应该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的问题,多数同志认为应该包括儿童认识过程及个性品质特征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应该包括的重点项目是什么,意见尚不一致。关于“心理活动”的问题,有人认为可以把它溶合于其他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点中(如感觉知觉、言语思惟、感情、意志等)去研究,不必作为一个独立项目提出。反之,有人则强调心理活动按其起源来说是活动的内化,同时也是多种心理过程的总合,它有不同于其他心理过程的特点,必须加以特别注意。在个性品质特征方面,有人提出性格的年龄特征的研究应该是最主要的一环。但有人认为,“性格”主要是教育的结果,研究年龄特征主要是为教学和教育提供依据,而不是找寻教育和教学的结果,因此不应该以此作为研究的重要项目。
三、如何开展心理年龄特征的研究问题。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有观点和方法等问题。多数同志认为,方法问题是当前开展研究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方法与观点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心理年龄特征是一个需要较系统较全面去进行研究的复杂的课题,更需要具有辩证唯物的观点及唯物辩证的方法,从问题的实质出发,综合运用足以揭露其本质特征的各种方法,而不应孤立地采用某种方法而排斥其他的方法。他们认为调查、观察、实验、临床等方法都可以应用,并着重指出研究儿童心理发展的方法应采用其特有的方式。例如,有人强调应该对不同心理特征分别应用系统的追踪研究(所谓“条条”的方法),有人强调应该同时对不同的心理特征进行整合的研究(或称“横断面的研究”),有人则认为典型分析法和比较发生法对心理年龄特征的研究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对研究方法的许多不同意见中,分歧较大的是关于心理测验统计法所能应用的范围问题。有人认为测验法是可以考虑应用的。有人则认为测验法的应用不但有待考虑,而且“测验”这个名词最好也不要用,因为目前我们所考虑的测验方法与西欧学者所用的“测验学”的方法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些同志还指出,在心理发展的研究方面应用数量分析是必要的,但要防止抹煞各种不同年龄特征之间存在的质量上的差异。
此外,座谈中还涉及如何区别儿童的智力发展和知识掌握,如何揭露儿童心理发展的关键期,以及心理年龄特征研究中应包括的有关生理的、解剖的及遗传的因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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