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3月1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在学术研究中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红旗》杂志1961年第5期社论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中,提出问题,发表不同意见,进行自由讨论的风气有了发展,这是一种很好的现象。在各种问题上进行的讨论,有些比较深入,有些还只是初步接触;讨论的结果,有些已经取得了结论,有些还未能达到结论。不管怎样,在任何一个学科中,有了争论,有了相互交换意见,相互批评,就有了活跃的空气。这种活跃的空气对于科学的发展,对于科学工作者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对于青年一代的科学工作者的成长,是极为有益的,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党坚持在学术和文艺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毛泽东同志在说明这个方针时曾指出:“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①无数的事实证明,为了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就必须实行这样的方针,而决不能实行与此相反的方针。
科学的任务是探求客观真理,真理是有客观标准的。有许多资产阶级的哲学家否认真理的客观性,照他们看来,真理是因人而异的,只要“言之成理”,就算真理。我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我们认为,科学上的是非不决定于主观上是否“言之成理”,而决定于是否符合于实际。在任何一个科学问题上,不能同时有几个客观真理,而只有一个客观真理。但同时,我们又认为,使我们的主观认识达到客观真理,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是一下子可以完成的,而是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当客观的科学真理还没有为我们掌握的时候,就必须容许人们从各种不同方面经过各个不同途径进行探索,进行各种不同的试验,提出各种不同的假说,并且进行自由争论。这样,我们就能够一步步地接近客观真理。我们主张在学术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基本上是从这样的观点出发的。
资产阶级唯心论者把真理看做主观杜撰的东西,是为了掩护那些违反客观实际的资产阶级的哲学和社会学的观点。现代资产阶级承认不同学派的存在,实际上只是承认符合于反人民群众的、反科学的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哲学、社会学的观点和对他们有利的各种自然科学学说。我们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则是按照科学发展的规律,按照有利于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来促进科学工作,以求不断地更多认识客观真理。
科学工作不能只是复述前人已经达到的成绩,重要的是要在接受前人成就的基础上,经过独立的工作,解决前人所没有解决或者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进入前人所没有进入或者没有完全征服的领域。在解决新的问题和征服新的领域的过程中,难免要经过曲折迂回的道路,错误也是可能发生的。如果为了怕犯错误而不敢接触新的问题和新的领域,就不会有创造性的科学工作。在科学的发展中,会不断地遇到新的问题;不应当认为一切问题都已经解决,都已经有了现成的答案,而要勇敢地向新的领域探索,容许人们由于进行新的探索而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同时,我们的科学工作当然也不应当停滞在还不成熟、还不是完全正确的,以至错误的意见上,而要造成一种条件,使正确的意见能够起而代替错误的意见,使完备的结论能够起而代替比较不完备的结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就是符合于这样的要求的。
在科学研究中,对于比较复杂的对象,为了求得完全的认识,往往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去处理。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整体,整个社会也是一个整体。对自然界的整体和社会的整体中的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分别地进行研究,就有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各个学科。如果不是分门别类地进行研究,我们就不可能对自然界和社会得到完整的知识。在不同学科之间,当然不应当尊此贱彼,互相排斥,而应当共同发展,互相支持。在社会主义的有计划进行的科学事业中,应当使所有的学科的研究工作都有适当的安排。在对自然和社会的研究中,有些同当前的物质生产和社会主义事业较少或很少直接联系的学科,被人认为冷门;但只要它们对于作为整体的自然和社会的研究也从某一个方面有所贡献,那么在我们的科学研究工作的安排中也应当有它们的适当的地位。这也是学术上的百花齐放的要求。从不同的学科的研究出发,对于共同有关的问题,提出不同的意见,进行讨论,也是必要的。这种讨论对于从事这些不同学科的人说来,都有扩大眼界的作用。通过这种讨论,可以互相吸收正确的意见,取长补短,可以使由于某一学科的局部范围而有时难免形成的某种片面性得到克服,并且使问题得到比较全面的解决。
在同一学科中的不同学派,一般说来,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不同学派之间,有的学派是正确的或基本上是正确的,而别的学派是错误的或基本上是错误的。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学派和唯心主义学派的对立就是正确和错误的对立。在这种不同学派之间,应当通过自由讨论和科学实践来辨明谁是谁非。站在正确方面的学派应当在同错误作斗争中克服错误的主张,发展正确的主张,也要吸取对方所提供的某些有用的思想材料。另一种情形是,不同的学派分别在不同的条件下,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同一的对象,在它们之间,并不是正确和错误的对立,它们在不同方面对于探求真理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医和西医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这种情形。它们在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的同时,也可能各有某种片面性和缺陷。它们之间,在个别问题上也会有是非的争论,但总的说来,这种性质的不同学派完全可以共同发展,互相帮助。在科学史上,这种性质的不同学派发展的结果,并不是这一个学派克服了那一个学派,而是在各个学派所提出的积极贡献的基础上,使科学的发展进入更高的阶段。
在资产阶级学术界中,“门户之见”不但存在于各个学派之间,而且往往还存在于各个学科之间。某一学科的研究本来只是以自然现象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部门为对象,但有些研究者却竭力夸大这一学科的重要性,企图使其他学科服从这一学科,自以为这一学科的研究成果已经可以解答自然界的全部奥秘。从这种不切实际的夸大中只能得到荒谬的结论。某一学派本来只是从一个方面、一个角度对它的研究对象做了研究,提出了有价值的结论,但如果企图垄断这一方面的研究,不准许别人从其他方面,其他角度进行研究,不承认别人的研究也有自己的贡献,那就不仅是不利于这门科学的发展,也会不利于这一学派的发展。资产阶级的错误的唯心主义的哲学、社会学的学派或其他坚持错误主张的学派取得了垄断地位,那就更加是有害于科学的发展了。我们所要执行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正是同这种资产阶级学术界中的反科学的“门户之见”相对立的。
我们的科学工作的目的不仅在于认识世界,而且在于改造世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正确有错误,有深有浅。在改造客观事物的实践中所采取的方法也有正确有错误,有好有差。在如何改造客观世界的问题上,特别表现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当然,只有在科学地认识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也常有这种情形,为了达到预期的某一目的,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那样的方法。两种或更多种的方法虽然都有某种客观规律性的依据,但是其中的一种方法,因为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性的更深的认识的基础上,因为是更充分地利用了有关的各种客观规律性,所以比别的方法更好更有利。在科学技术上常常可以遇到这种情形,在社会革命和社会建设问题上也有这种情形。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就是为了更好地利用科学的力量来改进我们的实践,不让我们的实践停滞在已经达到的水平上面。
以上这些都表明,在我们的科学事业中,应当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广阔的天地。如果以为承认客观真理就不能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显然是错误的。
由此也可见,我们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我们的各门科学研究中都起着指导作用,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不应当和不需要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马克思列宁主义使哲学、社会科学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域内,人们如果不是自觉地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上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那就几乎不可能真正解决任何一个实质性的问题。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的正确性也在自然现象的科学研究中得到证明。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领域内,研究者如果能够自觉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也一定能够大大地促进自己的工作。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各门科学中的这种指导作用的人,在我们的学术界中已经一天天更多了。但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不能代替每一门具体科学的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作用,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基本理论和方法,依靠这种理论和方法,科学研究工作者还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大量地收集材料,独立地进行思考,才能在某一个具体问题的科学研究中得到成绩。恩格斯说得好:“即令只要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挥唯物主义观点,也是一种需要多年静心研究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讲空话是无济于事的,这样的任务只有依靠大量的、经过批判审查了的、完全领会了的历史材料才可解决。”②
因此,我们不能以为,只要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追求科学真理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就不会经过曲折和艰难,就能保证不出任何差错,就不需要有任何不同意见的自由争论。同时,我们也不能以为,简单地背诵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某些原则,就能判断科学争论中的是非问题。马克思列宁主义是高度科学性和高度革命性相结合的理论。必须联系具体实际,全面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才能发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威力。如果任意摘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个别原则、个别语句,而不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就来判定什么意见对,什么意见错误,这种判断一定是靠不住的,而这样的做法往往只是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变成一种片面性的东西。
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并不等于已经能够正确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人们要想熟练地掌握某种武器,就必须反复地使用它。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这种武器也是这样。研究具体科学问题,进行自由而充分的讨论,这就能够真正看出究竟是否已经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理论和方法彻底决裂,是否正确地理解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是否在所研究的问题上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材料,并且能够使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所以百家争鸣正是为学术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提供了一种条件。有些从旧社会来的知识分子,虽然在思想上经过自我改造,承认和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但是一到具体的学术问题上,他们的旧的同马克思列宁主义对立的观点又会流露出来。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有些争论,只是由于某些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的理解和运用不正确而引起的,但是,就是这样的讨论,也是有意义的。在努力学习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运用到具体科学研究中去的过程中,发生差错是难免的,对于这种差错,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也不能熟视无睹,但是这种差错同反对和有意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有区别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任务不是简单地斥责这种差错,而是认真地进行讨论,有说服力地纠正这种或那种不正确的理解。
在政治上承认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是一件事;在学术上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是另一件事。这两件事显然是互相有关的,但又并不就是同一件事。有这样的人,在政治上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但在学术上仍然怀疑马克思列宁主义,例如,有这样的自然科学家,他们在学术理论上仍然受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束缚,看不到这种世界观同实际科学工作之间的矛盾,他们不知道,即使是不承认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科学家,如果能够在科学研究上真正做出成绩来,就不能不是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自发地倾向于唯物论,并且在某种程度内倾向于辩证法。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应当团结一切在政治上承认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的学术工作者,并且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下同他们一起为我们的科学事业的发展而努力。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当然不否认和排斥一切还不能自觉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的科学家所作出的科学成绩,而要通过自由的讨论来证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于各个学科的研究工作所具有的指导意义。许多从旧社会来的学术工作者在政治上承认马克思列宁主义,因为已经有无可辩驳的鲜明事实说服了他们;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学术上真正确立指导地位,就必须依靠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在学术上做更多的工作,在学术的讨论和批评中起积极的作用。
在我们的社会中,坚持资产阶级世界观,不但在学术问题上,而且在政治上,企图用资产阶级的理论和方法来代替无产阶级的理论和方法的人当然还是有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固然也会被他们所利用,但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并不因此而害怕实行这个方针。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主义者不应该害怕任何人批评。相反,马克思主义者就是要在人们的批评中间,就是要在斗争的风雨中间,锻炼自己,发展自己,扩大自己的阵地。”③
毛泽东同志在说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时还说:“毫无疑问,我们应当批评各种各样的错误思想。不加批评,看着错误思想到处泛滥,任凭它们去占领市场,当然不行。有错误就得批判,有毒草就得进行斗争。但是这种批评不应当是教条主义的,不应当用形而上学方法,应当力求用辩证方法。要有科学的分析,要有充分的说服力。教条主义的批评不能解决问题。我们是反对一切毒草的,但是我们必须谨慎地辨别什么是真的毒草,什么是真的香花。我们要同群众一起来学会谨慎地辨别香花和毒草,并且一起来用正确的方法同毒草作斗争。”④
由此可见,对我们说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科学事业的一个积极的方针,是不断地巩固和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学术界中的领导地位的一个方针,是充分表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战斗性的一个方针。我们的学术界应当继续贯彻执行这种方针,共同为我国的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而努力。
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②《论卡尔·马克思著〈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
③④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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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关于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一文的商榷
华南农学院农学系副主任 吴灼年
中国科学院植物生理研究所殷宏章副所长1960年6月13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一文,分析了农业生产中群体的结构和群体的发展特性,引起了农业科学工作者很大的兴趣。这是当前农业生产中很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特别是密植程度增大以后更显得重要了。殷宏章同志指出植物生理研究工作,必须冲破几方尺的“田间试验”园地,与生产实践紧密相结合,和摆脱过去仅以离体叶片或细胞为研究材料的局限性,要从群体观点出发来看问题。这个意思很好,但文章中一些有关群体概念的论点,仍有进一步展开讨论的必要。
作者根据水稻分蘖的消长过程,论述了群体的发展规律,认为:“植物的群体是一个很能自动调节的系统。稀植的田分蘖多,自行增加密度;过密的田,分蘖少,或通过分蘖死亡,自然稀疏下去;最后达到比较相近的密度。”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与事实不尽相符的。根据作者列举的试验结果看,就不能得出稀植和密植最后穗数比较相近的结论。早稻每亩插苗四十一万、八十万、一百九十万,抽穗时的密度为:六十六万、九十八万、一百三十八万;晚稻亩插苗数由三万到三十六万,最后穗数为十九万至三十四万。早稻穗数由六十六万到一百三十八万,晚稻由十九万到三十四万,都相差一倍或几乎一倍,怎能够说是相近的密度?每亩有效穗数由过去不足二十万增加到三、四十万,对当前的增产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都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什么看不到密植能增加有效穗数的事实,而一定要强调植物的自动调节作用,硬说稀植和密植的最后穗数会相近?
在水稻生育期间,单位面积的茎数无可否认是有一个消长过程的,但在密植情况下对单位面积有效穗数起决定作用的,并非植物的自动调节。就以作者的试验材料亦能充分说明这个问题。亩插三万苗依靠分蘖结果是十九万穗,亩插三十六万苗,由于技术跟不上,未能保持原有插植苗数,但仍达到三十四万穗,三十四万与十九万比较,还相差几乎一倍,显然穗数的提高,就是增加插植苗数的结果,绝非植物自动调节的恩赐。密植不仅已取得增加穗数和提高产量的效果,而且对于摆脱被动的农业生产状态,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稀植依靠分蘖,分蘖的产生与成活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环境条件所支配,难于保证稳定的有效穗数;合理密植依靠主穗,单位面积的有效穗数容易做到与指标相一致,这就为实现水稻生产计划化提供了很大可能性。作者没有从密植实践中看清这些更有意义的事实,反而把植物的自动调节看作是控制群体发展的决定因素。这样不仅没有阐明控制植物群体发展的规律,也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控制作物生长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还认为群体的发展是通过一种所谓“反馈”作用然后稳定下来的(水稻栽植后大量出现分蘖,使茎数“冲过”适宜的范围,再通过自然稀疏然后稳定下来)。我们认为仰赖这种反馈作用来控制密植的群体发展,是十分危险的。实践证明,密植分蘖多了,一旦出现早期封行,便会成为百病丛生的根源,只有从栽培技术上控制分蘖,防止早期封行,才是稳定密植群体发展,避免死苗的重要前提。密植要控制分蘖,稀植要促进分蘖,这是两者在栽培技术上根本不同的出发点,因此,必须明确,“反馈”现象是密植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不是栽培技术上应该遵循的规律。
密植以后,为了控制植物群体的发展,水稻的分蘖应否加以控制和能否加以控制?作者认为分蘖与产量有很大关系,又说“要一定不分蘖,势必种得极密,使植株保持远远低于分蘖所需要的营养面积,结果必然会有大量的主茎死亡。”他肯定了:水稻分蘖习性是不可触犯的,不分蘖,主茎就不可能生育正常;非要采取高度密植的办法,就不可能控制分蘖。这些都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关于主茎与分蘖的相互关系,虽然根据中国科学院植物生理研究所用示踪原子研究证明,主茎与分蘖之间有营养物质的交流,分蘖对主茎的生长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仅仅凭此就把分蘖的好处加以绝对化也是片面的。应该看到分蘖对于个体生育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分蘖对于控制密植群体发展不利的一面。而且主茎在带分蘖的情况下,表现出生育良好,究竟是分蘖的功劳大,还是优越的个体生育条件作用大,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关于主穗优势的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因此,现在就对分蘖的功或过作出结论还是过早的。
能否控制分蘖?水稻具有分蘖的习性,但分蘖不是不可触犯的。分蘖的发生与死亡、分蘖的多少与壮弱,都随着所处的环境条件而转移。分蘖所需要的生育条件与主茎有其一致性,也有其不完全相同的地方。主茎与分蘖所处的生育基础也不一样,限制了某方面的因子,对两者所引起的影响是不同的。农民掌握了这种规律,向来就同时采用着促进有效分蘖和抑制无效分蘖的技术来栽培水稻。密植程度提高后,采取调整插植规格、改进排灌技术、减少分蘖期氮肥施用量等措施,已取得控制分蘖的进一步效果。因此,不应以一种固定不变的观点来看水稻的分蘖习性。
作者怎样看密植问题?他认为种得极稀,使每株分蘖达到最高数量,就“总会有一部分植株未等到所有的分蘖全成长,就达到成熟,这样一定达不到最高密度,不能充分利用光能和地力。”按照这种看法,稀植的缺点只不过是无效分蘖率高,密植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如果能使稀植大大小小的分蘖全部来得及成熟,就算达到充分利用光能和地力的目的了。只是针对极稀植的无效分蘖率高来进行“密植”,实质上还是稀植,不过不是太稀而已。这个密植目的,和我们不满足于目前的生产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单位面积的密度,更充分的利用光能与地力,最大限度的发掘大自然的增产潜力,显然是不完全一致的。我们并不认为越密越好。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地区少插苗依靠分蘖,或是通过选用穗大粒重的良种,也能取得增产,但是历来稀植依靠分蘖的增产实效,就甚少能自动调节出三、四十万穗和千斤以上的产量。
群体的自动调节是作者的主要论点,许多错误看法都派生于此。这种论点对生产的影响是不利的。因为它不仅没有正确阐明群体的发展规律,为进一步合理密植提出有效措施,相反却模糊了密植的增产作用。当前生产上还未能充分发挥密植的增产潜力,这种论点没有起到促进生产的作用。
关于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统一关系问题,虽然作者提到“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改变群体必须通过改变个体来实现,但是要从整个群体的生产力为出发来改变个体的性能,使之符合群体要求。”但是文章内容和这个论点是不相一致的。作者根据某些密度增大,分蘖减少、每穗粒数减少、茎秆纤弱的事例,认为群体与个体之间的矛盾限制了栽培密度。密度增大以后,分蘖减少,如果单从个体出发来看问题,群体与个体是存在着矛盾的,但是从群体观点出发,又应该看到两者的统一关系。稀植应该有与稀植群体结构相适应的个体性态;密植同样应该有与密植群体结构相适应的个体性态,以稀植的个体性态来要求密植的个体性态,正如以稀植的群体结构套用到密植去,同样都是错误的。稀植的个体没有分蘖,就不能保证足够的绿叶面来充分利用光能和增加穗数,但分蘖对于控制密植的群体发展,却是一种不利的性状。所以把分蘖的有或无、多或少,看成是绝对的好事或绝对的坏事,都是片面的。只看到群体与个体的矛盾一面,没有看到两者的统一的一面,这显然还是以个体观点来看群体问题,并把个体分蘖性状看成永远不可控制的。
穗数增多粒数减少的现象也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从群体观点出发,首先要看单位面积内的总粒数、总产量,单把一个穗的性状孤立起来研究是没有作用的。粒数减少的比率小于穗数增加的比率,总粒数增加了,仍然达到增产的目的。这不仅已为许多密植高产田的实践所证明,而且从作者的试验材料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亩插十五万苗到五十万苗,有效穗数由十九万至三十九万,每穗总粒数由七十三粒到四十四粒,空瘪率由12%到26%,个体性状的“劣变”程度可算是显著得很,但这有什么不好?按后者的穗数和充实粒数伸算,亩产量为六百三十四斤,前者的伸算亩产量为六百一十斤,不是得到了增产吗?而且粒数降低到如此程度,还和栽培技术水平有很大关系,个体的生产力还可以不断提高,这是作者也承认的。但为何不强调其长而夸大其短?这就不是真正从群体观点出发来研究问题。我们认为穗数增加的比率大,粒数减少的比率小,总粒数增加,产量提高,这正是有利于生产的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的统一。
同时每穗平均粒数减少的原因何在,还须加以具体分析,不能单凭表面现象就完全归咎于穗数与粒数的矛盾。在相同的栽培条件下,插植密度由十五万苗到五十万苗,两者个体数相差两倍多;同时稀植要求促进分蘖,密植要求培育主茎,栽培出发不同,则插植规格、土壤条件、施肥排灌及各项管理技术都应有所不同,以一种栽培方法显然不可能满足两方面的要求。如果凭这种试验结果就肯定穗数与粒数有不可克服的矛盾,是不妥当的。几年来各地探索密植增产技术,已创造了不少经验。如广东省台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1959年晚季,为了提高水稻密植生育后期的光能利用,前期用6×4(8)规格,至分蘖后期再把四寸的一行植株,移到六寸的科间,变为8×3,通过人工调整,改善了后期群体的透光条件,结果比对照区增加了六万有效穗,每穗平均粒数增加十粒,千粒重增加一点二克。说明密植不单是一个密度问题,必须相应的改进整套栽培技术,才可能充分发挥其最大的增产作用。
通过生产上的调查对比,将能更正确看清穗数与粒数的关系。在生产中穗数增多,粒数减少,和穗数增多,粒数并不减少或甚至增加的事例都是存在的。说明如果栽培技术合理,密度虽然提高,粒数也有可能不减少或增多。在一定密度水平下,密植还不是粒数减少的主要原因,许多就是由于土、肥、水、种和插植规格——群体结构配合不上密植的要求,加剧了外界环境与作物生育特性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因此,解决问题的途径应该改进栽培技术,而不是从密植的方向退回去。
综上所述,殷宏章同志在《关于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一文中,虽然系统的论述了群体概念的有关问题,对大家有一定启发,但有许多地方只是抽象的肯定了要从群体观点出发来研究农业生产问题,而不论对于群体发展问题,对于穗数与粒数的关系,对于主茎与分蘖的关系,都是从个体着眼来看问题的。因此,就不可能阐明正确的群体概念和论证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统一关系。他以一种固定不变的观点来看个体的性状,亦必然把密植的一切看成都是坏的,一无是处的。在“自动调节”的错误论点指导下,就不能不引导到宁稀勿密的结论。为求对群体概念能获得一个正确的认识,特提出浅见,不正确的地方,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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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讨论
农业生产中群体概念等问题
最近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在华南农学院召开了一次全省性的农业科学讨论会,讨论了水稻增产中的密植、早播、良种和土肥等问题。特别是对于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问题,争论最为剧烈。
关于群体概念的争论,是由华南农学院农学系代表对殷宏章同志1960年6月13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一文提出不同见解而引起的。争论集中在下面两个问题。
一、关于植物群体发展的调节、控制问题。
殷宏章同志的文章在阐述群体发展规律时认为,植物的群体是一个很能自动调节的系统,插苗少的通过分蘖自行增加密度,插苗多的分蘖少或通过自然稀疏,最后达到比较相近的密度。同时认为,群体是通过一种“反馈”作用来进行自动调节的。同意这个论点的同志认为,植物是具有自动调节能力的。从群体总干物重的变化规律看,基本苗数虽然不同,最后总干物重亦比较相近。植物群体有反馈作用也是事实,植物没有神经系统,群体容易发展过盛,有反馈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对于控制群体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必须掌握植物群体发展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利用其自动调节和反馈作用来有效地控制植物群体。殷宏章同志的文章指出了人工措施对于控制群体发展的作用。离开植物群体发展规律本身,过份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非实事求是的。
不同意殷宏章同志文章的论点的认为,在生产实践中固然可以看到植物群体对外界环境条件的调节适应现象,问题在于“自动调节”和“反馈作用”是不是支配植物群体发展的规律。在人为栽培条件下,植物只能处在一种生理适应状态,栽培植物群体本身就是人为耕作活动的产物,群体整个发展过程的变化,都是栽培技术的具体反映。群体的结构形式,首先决定于插植规格。稀植能自行增加密度,就是人们运用各项技术进行栽培的结果。现在不少高产田的有效穗数能够由过去二十多万跃进到三、四十万或更多,也是实行合理密植控制群体发展的结果。如果看到插苗少,分蘖多;插苗多,分蘖少;基本苗数比率差异大,最后穗数比率差异小等现象,就认定这些都是植物群体自动调节的恩赐,把植物群体在栽培情况下的被动适应看成是自动控制,就没有反映出事物变化发展的本质。殷宏章同志的文章虽然提到人工措施可以适当控制植物群体的发展,但它实际上是说人工措施只能受群体的自动调节和反馈作用控制。如说,自动调节可以拉平最后的穗数;群体的发展,要通过其本身的反馈作用才能最后稳定下来;采取高矮的品种混播以改善群体结构,调整光能利用也是不合理的想法,等等。总之,一切都要听从植物本身的支配,人工措施很难起控制群体发展的作用。这是不能令人同意的。
二、关于控制群体发展与利用分蘖和抑制分蘖问题。
华南农学院农学系代表不同意殷宏章同志的文章中对于分蘖问题的看法,他们提出培育主茎抑制分蘖是控制密植群体发展和进一步夺取高产的方向。这个问题引起了大家的争论。反对此种论点的认为,分蘖是水稻的本性,分蘖是从长期系统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它具有很顽固的保守性。抑制了分蘖也就抑制了主茎,目前未找到不分蘖的品种。在还没有抑制分蘖的成熟经验之前,离开水稻的本性去强求抑制分蘖,或是否定分蘖的作用,是非科学的。从生产实践看,绝大多数是适当依靠分蘖或主茎分蘖并重的。有分蘖的植株表现茎粗粒多,有分蘖是水稻生育良好的标志。利用分蘖是一种高度栽培技术,不能把依靠分蘖看成是靠天吃饭。利用分蘖来增加穗数是符合经济原则的。抑制分蘖只能作为今后科学研究的一个课题,不能以未证实的假设来指导生产。
同意华南农学院农学系代表的论点的认为,水稻是有分蘖习性的,但分蘖并不是不可控制的。分蘖与外界环境条件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掌握好水稻分蘖的规律,就能有意识地培育它或是抑制它。水稻必须同时具备水分、养分、空气、温度等综合条件,才能分蘖,而各项因子条件是不可代替的,当其中一个因子得不到满足时,分蘖就会被抑制。
这些同志认为,培育主茎抑制分蘖,是稳定和控制植物群体发展的有效途径。主茎的生产性能也远比分蘖优越,主茎的穗粒质量经常比分蘖的良好;主茎在群体发展过程中总比分蘖稳定,更易于有计划地控制穗数;依靠分蘖虽然能节省用种量,但必须施用更多的肥料才能把分蘖培育好,依靠分蘖也不一定经济效果高。因此抑制分蘖,更值得作为控制植物群体发展的有效途径而进行深入研究。研究抑制分蘖问题,并不妨碍当前和以后在生产上因地制宜地利用分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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