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继续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民族团结》编辑部
我们党对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一贯是极为重视的。党认为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是党联系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桥梁,是组织少数民族人民的骨干,是率领少数民族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先锋。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就不可能使少数民族获得解放,真正实现各民族间的平等,从而实现各民族的团结合作,实现各民族的发展和繁荣。因此,党从来就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看作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环节。远在我党刚成立之后不久,在毛主席主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中,就注意吸收了少数民族同志参加学习。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党又吸收了许多少数民族的优秀子弟,进行了悉心地教育和培养。抗日战争期间,党在延安创办了民族学院,为兄弟民族训练了一批革命骨干。1949年12月在我国人民大革命刚刚取得全国的胜利,我国的革命行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时候,毛主席又及时地向全党提出了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迫切任务。
十多年来,随着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开展,各少数民族中的干部队伍,也不断地得到了扩大,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都有很大提高。他们对于各少数民族地区民主革命的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进行,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开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全国各少数民族已有自己的干部四十万人以上,比1949年增加十倍还多。他们分布在各民族地区的各个战线上,有许多同志担任了各级地方党和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这是各民族人民的珍宝,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无价的财富。各少数民族干部广泛而迅速的成长,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胜利。
现在,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任务,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当中,包括着进一步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使他们得到充分的发展和繁荣,逐步赶上汉族的发展水平,完全消灭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光荣任务,这是我们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历史责任,也是我们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任务的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实现这一历史任务,现在各少数民族现有的干部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说,都还是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的。因此,继续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仍将是我们今后长期内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一项严重任务。
经过十年的工作,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都已经有了相当数量的一批民族干部,但是还有些地方,少数民族干部还比较少,甚至还非常少,在这样的地方,首先还是继续贯彻“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造就一大批民族干部的问题。另一方面,无论是在民族干部已经有了一定数量的地方,或是民族干部还比较缺少的地方,都有一个努力培养一批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各方面的干部的问题。因为各少数民族这些方面的人才都比较少,有些民族甚至至今还是很缺乏的。前些年,一般的说,我们偏重于培养少数民族出身的政治工作的干部,这是适合于当时工作形势的需要,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但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各方面工作的发展,培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干部的任务已经越来越加迫切了。这就是说,少数民族不仅要有党和行政的领导干部,而且要有医生、工程师、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要有办牧场、办农场、办工厂、搞地质、搞气象等等各方面的人才,没有这样的干部和知识分子,是不能建设社会主义的。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大发展,要求我们更积极地培养出担任各个战线上的工作的民族干部。
除了继续培养新的民族干部之外,如何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干部逐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当前我们在培养民族干部工作中的同样重要的课题。如前所述,各少数民族的干部,经过时间长短不同的工作锻炼,无论在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就许多同志来说,还是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全党正在展开一个新的学习运动的时候,我们必须帮助民族干部进一步认识和掌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各项具体政策,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同时努力学习各自的业务知识,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同广大群众、特别是同本民族群众的联系,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应当提倡少数民族干部如实地反映情况,反映本民族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不仅是民族干部的权利,也是他们的责任。
我们强调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丝毫也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汉族干部的作用了,要知道,没有汉族干部和各兄弟民族的共同努力,少数民族地区的革命和建设都是很困难的。过去汉族干部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今后各兄弟民族仍然需要汉族干部的长期帮助。一切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必须把帮助兄弟民族获得解放和发展,包括帮助兄弟民族干部的成长,作为自己的一项光荣职责,少数民族人民和干部应当欢迎汉族干部的帮助。
有人认为,在我国各少数民族和汉族一样完成了民主革命,并且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已经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民族之后,民族干部问题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重要了;甚至有人说,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已经过时了。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的,是和党的政策、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不相容的。
我们党特别重视从各少数民族中培养干部,特别爱护和珍惜少数民族干部,是从帮助各兄弟民族获得彻底的解放,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的根本利益出发的。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人民有血肉联系,有民族感情。他们懂得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熟悉本民族的历史传统,深悉本民族、本地区的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我们有了民族干部,就可以密切联系各少数民族的人民群众。当然,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凡是勤勤恳恳为当地民族人民服务,肯向当地民族的同志虚心学习的,也都可以逐步具备并且事实上也已经有很多同志具备了这些优点。但是,他们在熟悉情况和联系群众方面,一般说总是比本地民族干部要差一些。毛主席曾经反复教导我们认识本地干部的重要性。在《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中,毛主席说:“只有本地干部大批地生长了,并提拔起来了,根据地才能巩固,我党在根据地内才能生根,否则是不可能的。”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毛主席又教导我们说:“在推进解放区的各项工作时,必须十分注意扶助本地人管理本地的事业,必须十分注意从本地人民优秀分子中大批地培养本地的工作干部。一切从外地去的人,如果不和本地人打成一片,如果不是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并适合情况地去帮助本地干部,爱惜他们,如同爱惜自己的兄弟姊妹一样,那就不能完成农村民主革命这个伟大的任务。”全国解放以后,毛主席曾经以他上述的观点为例,来说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应该说,在各民族间由于民族不同,有民族特点的存在,因而必须培养少数民族自身的干部。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呢?就是说在我们祖国大家庭之内,在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之下,由各民族自己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各民族自己当家作主。没有少数民族干部,就谈不上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也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就这个意义来说,某一个民族没有本民族的干部,这个民族就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不能站起来,不能达到真正的平等。现在,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虽然基本上都已建立起来,但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仅仅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实施的开始,而不是它的终结。现在正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时候,正是帮助兄弟民族干部充分行使其当家作主权利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说什么民族干部的作用已经过时了,其错误不是非常明显的吗?
诚然,现在我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已经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民族。各个社会主义民族,都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着社会主义的文化,呈现出了崭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面貌,这是我国各社会主义民族间的共同性。但是必须看到,在我国各社会主义民族之间,还有着各方面的差别性,例如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特点,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字,有不同的生活条件和风俗习惯。又如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接受宗教影响的程度也有所不同;还有由于历史的条件和解放后工作发展的不同,各民族在阶级关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水平等等方面,也都存在着大小不同的差别。我们国家从现在到社会主义建成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汉族地区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少数民族地区可能需要更长一些的时间。尽管在今后社会主义建设中,各民族的共同性会越来越多,差别性越来越少,但作为民族特点的东西,则将是要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下去的。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真正的团结、繁荣和发展的时期。就是在将来刚刚过渡到共产主义以后,只要民族还存在,民族间的发展不平衡和某些民族间的差别还会存在。所以各民族民族特点的完全消失,也就是各民族的融合,是要在共产主义建成并且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以后才能实现的,那是很远的将来的事。在这时期到来以前,只要民族存在,就有按照民族特点办事的问题,因而也就仍然有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的问题。
从少数民族中培养出大批干部,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为达此目的,我们必须进行长期的艰苦工作,各兄弟民族的同志,也必须为此作不懈的努力。要使一个干部建立起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而必须是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的实践和学习才能实现的。一个干部只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就应该使用他,在工作中间积极的、满腔热情的帮助他逐步提高政治觉悟。对于专门从事政治工作的干部,应该要求他们逐步精通马克思列宁主义,逐步具有高度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而对于从事各种经济、文化专业的干部,必须在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觉悟的同时,要求他们不断深入钻研专业知识,逐步成为精通本行业务的又红又专的专门人才。
过去十多年来,我们在培养民族干部方面,所进行的工作是艰巨的,成就是伟大的。为了更好地完成继续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的任务,我们应该把过去的经验,其中包括办民族学院,民族干部学校和训练班的经验,从实际工作中培养民族干部的经验,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经验,培养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工作专业人才的经验,提拔和使用民族干部的经验,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使用汉族干部和搞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互助合作的经验等等,进行系统的、深入的总结,从而使我们的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今后能作出更大的成绩。
(摘自《民族团结》第八、九期合刊)


第7版()
专栏:

杂纤维利用的前景
卢统之
纺织品是用纤维制成的。各种纤维就其生产的来源看,有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两类。在天然纤维中,除棉、毛、麻、丝等纺织常用的纤维外,还有由野生植物所取得的和由动植物副产品所取得的纤维,这类纤维很复杂,统称为杂纤维。
各种纤维虽各有特点,但都有某种共同性。纺织纤维利用的开始,并不是先按纺织工艺条件来选择原料,而是依据纤维的适宜性来决定纺织条件的。因此,纺织工业与纤维原料是相互促进而发展的。一般常用的天然纤维种类很少,产量有一定的限度,已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化学纤维的迅速发展和杂纤维的积极利用就成为必然的趋势。几年来,我国对杂纤维的利用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今后在大力发展化学纤维的同时,如何使野杂纤维得到更广泛更有效的利用,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杂纤维利用的首要问题,在于打开利用的大门,即解决初步加工问题和继续不断地进行纤维纺纱性能的研究。我国杂纤维的资源丰富,种类繁多。野杂纤维不像常用的天然纤维那样单纯,必须通过较复杂的初步加工工艺的处理,才能取得适合于纺织要求的原料纤维。如杂毛类必须解决粗细毛混合和剪毛方法等问题,植物的韧皮纤维必须解决剥制除杂和脱胶等问题。初步加工的方法,要根据纤维的性质和用途的要求来决定。杂纤维利用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初步加工的质量。因此,彻底解决初步加工的问题,就成为有效地利用野杂纤维的关键。同时,还须逐步制订出品级标准,从收割、分类、收购以至原料初步加工,建立起一套处理规程,以达到常规原料。
纤维的可纺价值,应根据纤维的性能和适应的用途来判断。初步加工所取得的纤维,须通过物理性能的测定或化学分析来评定它的质量。物理性能中以长度、细度、强力、弹性、抱合力等与可纺性关系最为密切。一般纤维愈细而长就愈能纺出高级制品,强韧性愈大而柔软,愈能增加制品的牢度。另一方面,纺织品随其品种用途的不同而需要不同性质的纤维,如纱布呢绒类需用棉毛,麻袋需用韧皮纤维等。但无论什么纤维,它们的性能接近时,其可纺性及适用性也很接近。知道了杂纤维的性能,就可判断其适应用途。应当指出,纤维性能的优劣是相对的,各有其适用价值。特别是对野杂纤维,不能单纯地把它和某种原料相比性能较差就忽视它的用途。由于杂纤维的利用目前刚开始,还没有很成熟的经验,不应要求过高,不能纺织较高级的制品就先纺织较低级的,不适合纯纺的就先混合利用。除直接纺织利用外,若能作化学纤维原料,也是充分利用方法之一。总之,要把一切可以利用的野杂纤维先利用起来,为纺织工业提供广泛的原料来源。如利用棉秆皮纤维制成麻袋,用胡麻纤维织粗布,牦牛毛纺织提花毯,等等,都是可得到很好效果的。对杂纤维是越利用就越有经验,有经验就能发展提高,达到成熟的阶段。
纺织技术加工要服从原料纤维的性质。一般纺织品的制造过程是先由纤维纺成纱线,再由纱线织造为织物。棉、毛、麻、丝各有不同的特性,所以各有不同的纺纱形式。一般来说,棉纤维的平均长度约为二十到五十毫米,毛纤维约为七十五到一百五十毫米,麻的束纤维约为一百五十到三百毫米。因纤维的长度不同而有棉、毛、麻纺织形式的分别。纱线类型也可由纤维长度而分类。无论什么纤维,如果它的长度大致相近,通过相同的纺纱形式,所纺出纱线的外观性质也有近似之处。杂纤维的长度细度及强力等性质,如果接近棉纤维,就可以采用棉纺形式,接近毛纤维就可采用毛纺形式,接近麻纤维就可采用麻纺形式,所纺出的纱线也相应地与棉毛麻纱线的性质相近似。不同于棉毛长度的杂纤维,虽然可以截成相适应的长度来利用,但不能发挥它固有长度的特点,颇为可惜;较短的纤维如何利用也需要考虑。因此,根据纤维的特点来考虑纺织工艺是很重要的。
不能纯纺的杂纤维,采用混纺是一个最有利的办法。根据原料使用的经验,在主体原料的作用下,混用一定程度的他种纤维,对工艺情况及制品质量并不会发生显著的影响。如果能在某种棉、毛、麻的制品中混用适当程度的适合的杂纤维,就可能相应地节约棉、毛、麻原料。此外,在一定纺纱形式下,如果能选择不同特点的纤维找出恰当的配合比例,还能起互相取长补短和复合相配作用,可能产生出纯纺时所不能具备的优点。这样,既可扩大原料来源,又可以利用混纺技术使制品更多样化。
为了使杂纤维能够在纺织工业中得到长期的独立的应用,要逐步创造出一种适合于新原料的新纺纱方式。此外,还可研究不经过纺纱加拈而用胶合的方法来制纱,或者既不通过纺纱也不经过织布,直接用纤维纲胶合缝制成布。总之,有了新的纤维资源,就一定会有新的纺织技术。
有些杂纤维的可纺性是有缺陷的。我们常常看到某些杂纤维又细又长,但强力较脆弱,或者抱合力较差,现在还不敢断定能否纺纱。但是,天然性能有缺陷的纤维能否得到改善呢?缺乏某种性能的纤维能否得到弥补呢?近来由于化学加工技术和新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即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法使纤维产生永久变性或得到某种新的附加特性,从而使其更适应于要求。如兔毛利用分子加键作用,可以提高强力,减少脱毛。利用树脂加工处理,可能使织物增加强力及防皱性能。用同位素照射,可能使纤维形态起变化。又如使棉性变成毛性,以及织物的防皱防污防腐防水等等研究工作,各国也正在迅速进展中。尽管这种新的技术有的还没有完全成熟到普遍应用的程度,可是对于杂纤维的利用及纺织技术的发展前途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以上所谈的只不过是纺织工业领域内杂纤维利用前景的粗略展望。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我们必须发展和开发新纤维,生产出更多更好更丰富多彩的纺织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纺织工业沿着新纤维的应用技术,纤维混纺织技术,以及纤维化学加工技术的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


第7版()
专栏:

1876年吴淞铁路的交涉
宓汝成
吴淞铁路起自上海、止于吴淞。它是出现在中国土地上的第一条铁路①,这是外国侵略者最早一次侵犯中国主权、夺取中国铁路权益的行动。这一侵略行为曾经激起当地人民的义愤和坚决反抗,最后拆除了这条铁路,粉碎了侵略者的侵略活动。
还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英国资产阶级的侵略分子已经有了来到中国兴建铁路的叫嚷;到了六、七十年代,在华洋商和其他人物用了种种方法诱使清政府建造铁路。1863年,上海的在华洋商,提出建筑上海至苏州间铁路的要求,为江苏地方当局拒绝;1865年,又组织了一家公司,策划在上海租界内修造铁路,为苏松太道应宝时所阻止;1866年,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R·Alcock)借口黄浦江岸起货不便,提出了在上海租界地区与海口之间建造铁路的要求,也为总理衙门所拒绝。这些活动,可以说是外国侵略者建造吴淞铁路的先声。
1868年,清政府在中英、中美修约交涉中坚持了铁路应由中国自己建造的立场;同年所签订的“中美续约”上明确规定:
“于何时,照何法,因何情”,建造铁路,“总由中国皇帝自主酌度办理。”②英、美侵略者企图在条约上夺取建造中国铁路权益的阴谋失败了。可是,他们野心未戢;转而谋用非法的,秘密的行动方式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吴淞铁路就是这个方式的产物。
1872年,美国驻上海副领事布拉特福(Oliver B.Bradford),在领事西华(George F.Seward)、驻华公使镂斐迪(F.F.Low)和美国国务院的支持下,图谋在上海、吴淞间私建铁路。最初,原拟纠集美国资本家来干这项勾当,不成,于是转求英国资本家的合作,组织了一个英美合资、而以英商为主的“吴淞道路公司”。吴淞铁路的工程是在英、美侵略者诓骗中进行的,先是“吴淞道路公司”通过英、美两国驻上海领事用修造“一条寻常马路”的谎言,向清政府地方当局提出购买上海、吴淞间筑路所需地皮的要求;后来当海外运来铁路器材时,他们又由英国领事麦华陀(W·H·Medburst)出面,致函苏松太道含糊其词地说成是运来了“供车路之用”的铁器等件。
这项非法行为竟能顺利进行,是与清王朝地方官员的暧昧态度分不开的。首先,在1872年和1873年,上海《申报》对洋商企图建造铁路的活动就已经屡有揭露;其时苏松太道沈秉成却不制止,只于1873年8月间泛作一般“查问”即塞责了事。其次,“吴淞道路公司”在企图取得铺设铁路所需要的地皮时,曾经遭到了沿线居民的坚决抵制;此时,沈秉成竟应英国领事的要求,“派员”“劝谕乡民”、“传集里保宅主谕导”③。再次,沈秉成应“吴淞道路公司”的要求,指示上海县令于1873年3月底发布告示,宣告这个“吴淞道路公司”在它取有所谓永租权的地皮上“有权建造桥梁、开挖沟渠、设置栅栏和建造适于车辆通行的道路”④。这些,都纵容了侵略者非法建造铁路的野心。
1874年上半年,由于“吴淞道路公司”资金不足,铁路工事处于停滞状态。他们向英国伦敦兰逊姆斯·拉披尔(Ron-sonmes & Rapier)工程公司求援,结果是在7月间,新组织了一个“吴淞道路有限公司”,并委托怡和洋行作为在华代理人。怡和洋行接手后,全盘承受前一公司的权益,继路基工程完成后于1876年1月间开始路面工程,2月14日通行料车,6月30日上海江湾段工成试车,7月3日正式通车营业。
与地方当局的暧昧态度完全相反,沿路人民对洋商私造铁路一开始就自发地奋起抵制和抗争。例如,“吴淞道路公司”尽管勾结清王朝地方官吏,以威胁利诱的手法谋取地皮,但是,好些区段因为“乡民未服”、“商办不决”,始终未能完成所谓承租的手续。再如,在勘测线路时,“乡民”又“叠次拔去木桩”;在填筑路基时,“乡民”或向地方当局禀称有碍水流,要求制止,或对铁路工事直接进行“阻扰”、“肇衅”。在公司准备正式通车营业时,沿路人民的反抗斗争更加广泛,更加激烈。6月间,江湾一带居民曾鸣锣“聚集数百人”,捣毁公司设在该处办事房家具。另据记载,临近铁路的各个村子居民和上海的士人,曾经设计袭击铁路的种种方法,包括用卧轨方法制止火车的通行⑤。
1875年5月,沈葆桢调任两江总督。他在9月间到任后,考虑到英、美侵略者擅筑铁路侵犯中国主权,吴淞是长江门户的要地,决意“极力阻止”。他乘沿线人民向侵略者不断展开坚决斗争的形势,于1876年初饬新任苏松太道冯焌光和英国领事麦华陀进行谈判。2月22日,冯焌光与麦华陀作了第一次接触。冯对洋商贸然兴筑铁路向麦华陀提出了抗议,要他转令英商停止铁路工事。麦华陀却以地皮已经英商出价永租,对其作何用途未便过问相推诿。首次谈判毫无结果。第二日(23日),冯焌光再往英国领事署,针对麦华陀的遁词严正警告:既然英国领事无能禁止英商行事,苏松太道当局将“自行设法相阻”。麦华陀被迫应允转饬英商停驶火车一月,但要求一切工程仍照常进行。
沈葆桢得到冯焌光报告后,除复令续与麦华陀交涉停止筑路工程外,同时咨会总理衙门请其也向英国公使威妥玛(T.F.Wade)进行交涉。三月初,总理衙门照会威妥玛说:“不得谓为条约所不载,即为条约所不禁”,要求威妥玛转饬上海领事“严行禁止”⑥铁路工事的进行。可以看出,这个照会是软弱无力的。威妥玛在3月中旬两次复照中,不仅蛮横不理,而且还要求早时未经苏松太道盖印的地契“转饬盖印”。同时,在上海方面,麦华陀则推翻前议,否认他自己在二十几天前曾经作过的转饬暂停行驶火车一月的诺言,并于3月19日擅自复准“吴淞道路有限公司”恢复吴淞铁路料车的运行,“吴淞道路有限公司”于此时更积极抢筑铁路工事。所有这些活动,事实上是对总理衙门的软弱抗议的示威,是侵略者的一个新的挑衅。
在这种情形下,冯焌光于同月21日(即光绪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以照会一件向麦华陀提出严重抗议。照会中除指斥洋商私造铁路侵犯中国主权、诓骗中国政府之非法外,义正词严地宣告:“今既改造铁路”,业与当初来文建造“寻常马路”不符,所有已印租契及一切造路告示,“自今以后,均应作废纸”。麦华陀无词复对。在上海方面据理力争下,威妥玛转要其流氓伎俩。他派了英使馆的中文秘书梅辉立(W.F.Meyers),先后分别在总理衙门和李鸿章处进行讹诈和恫吓。一则说:吴淞铁路,“若令停办,必闹大事”;再则说:“已派水师提督到上海,竭力保护,自行保全”;三则说:已调大兵船二只,“由大连湾星夜赴沪,兵端将开”⑦。这些话语吓得李鸿章唯恐“必生衅端”,吓得总理衙门明知其理在我,却不敢力争。英国侵略者讹诈策略见了效,沈葆桢抗御侵略者非法活动的努力开始露出落空的征兆。
8月,吴淞铁路上发生一件轧死人命的案子,群情激愤。沈葆桢利用这个时机再度指示冯焌光照会麦华陀转饬“吴淞道路有限公司”停止开车。麦华陀置之不理。沈葆桢本人旋亦照会英国领事转饬停车,麦华陀依然置之不理。侵略者的横蛮无理行为,激起沿线人民的愤怒。10月初,有男女老幼八九百人齐集江湾一带,强力阻止火车的开行。英国侵略者始被迫就范,答应停驶火车。于是,吴淞铁路案的交涉出现了有利的转机。
这时候,中、英间正有马嘉理案的交涉。威妥玛在与李鸿章进行该案交涉过程中,屡次要挟李鸿章以答应参与吴淞铁路案的交涉,作为最后议结马嘉理案的一个条件。在李鸿章堕入威妥玛的套中后,威妥玛又利用马嘉理案的谈判来挟制李鸿章在吴淞铁路案上作有利于侵略者的“排解”。李鸿章在这般摆布下,私下提出了一个给价买回,“另招华商股本”承办的向侵略者屈从的方案。
李鸿章当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吴淞铁路处在江苏境内,属两江管辖,其交涉属南洋范围。他为了便于插手干预,在给威妥玛透露了上述方案后,以“未便过分畛域”作口实,向总理衙门要求委派买办分子朱其诏和买办官僚盛宣怀去上海就地磋商细节。此外,他又接连写了几封信给冯焌光,要他“勿执成见,早图归宿”;并特别叮咛“切勿唆怂军民”⑧。朱其诏、盛宣怀与英方的梅辉立于10月初到达上海。在上海的交涉中,路权问题由于李鸿章已透露了出价收买办法,并无严重争论,仅只经过技术上一些细节的商讨,即行确定以规平银285,000两作为“买断银”,由清政府向侵略者把铁路“买”了过来。这笔“买断银”,连侵略者自己事后也供认:“使投资人获得极大的利润”⑨。
上海交涉重点集中于怎样处置铁路上。可以推断:沈葆桢的铁路“买断”后“洋商不得过问”的主张是冯焌光信守的原则;朱其诏、盛宣怀则是李鸿章向侵略者屈服的政策的执行人。这三人的地位虽然平等,事实上朱、盛二人占居优势。于是,梅辉立乘机作无理要求,提出“中外合股集资同办”,甚至要挟“中国买回后,仍归洋商承管”。这样,谈判多次,迄无成议。为使这次交涉能有利地进行,冯焌光不得不于10月中倡议谈判改在南京举行。在南京的交涉中,在沈葆桢主持下,逐项驳斥了梅辉立的无理要求,责斥外人在中国地方擅造铁路是非法的;同时,也作了让步:准在“买”价付讫前一年期内,铁路的营运“暂由洋商办理”。10月24日,中、英双方始议定“收买吴淞铁路条款”。“条款”肯定了这次洋商私筑铁路是一次侵犯“中国政府之主权”的行为,并声明:这次“给价收回”,不得解释作为日后类似非法活动的先例。条款由中方代表朱其诏、盛宣怀、冯焌光和英方代表梅辉立于同日签字,于11月2日经南洋大臣核准生效。为期八个月的交涉乃告结束。
根据“条款”,吴淞铁路在洋商办理下于12月1日恢复全线通车。事先,麦华陀邀请华方官员同乘试行。冯焌光拒绝参加,盛宣怀腆然前往。两人行止的参差,又是清王朝当权人物中在这件事上存在有不同态度的反映。
侵略者在有权办理铁路的一年期内,千方百计地想长期保留这条铁路。为此,他们先则发售廉价的来回票,借以吸引“游铁路”的旅客;继则宣传公司营业成绩,借以炫耀铁路运输是一桩有利可图的事业。到了1877年9月间,也就是快到一年期满的时限,复连日散发传单,吹嘘铁路对中国的种种利益。另一方面,英、美官方又多方采取干预活动,企图影响中国政府准备采取的措施。据1877年8月间《申报》载:英国政府曾训令其驻京公使向总理衙门交涉,要求不拆铁路,并以否则将损害两国交谊相威胁。美国公使西华则既亲往总理衙门纠缠,又递致照会,直到交付最后一次“买断银”的头一天,他还向总理衙门送上一个“节略”,说:“此路不过为一式样”,“兹竟速行废坏,岂不可惜”;“此路若废,官民必以贵国为不悦此奇异之法,自不想再拟别造铁路,岂不于各省长进大有妨碍?”⑩西华何事关切?原来侵略者担忧的是这个“式样”设若一旦“废坏”,会影响他们进一步在中国别造铁路的阴谋的实现,从而大有“妨碍”他们对中国“各省”的深入侵略!
根据沈葆桢的指令,吴淞铁路终于在1877年10月20日交讫“买断银”后十天内即动工拆除。应当指出:沈葆桢对建造铁路并不采取深闭固拒态度。1867年,在致总理衙门“条说”中,他曾认为:“铁路,如其有成,亦中国将来之利也。”1877年夏,沈葆桢与冯焌光预筹吴淞铁路善后事,并曾主张移建“湖北武穴转运煤斤”?。可见他对铁路这种近代运输工具并非不想利用,但是,他对洋商擅造的这条吴淞铁路始则坚决阻止终于毅然拆除,这是他与李鸿章一味屈从侵略者的不同处。但是,沈葆桢当时能够做到这点,完全是在沿路人民始终一贯的、坚强的反侵略斗争的基础上达到的。而吴淞铁路的拆除,外国侵略者企图从私建铁路进而窃取中国铁路权益的阴谋的破产,则正表现了决定历史进程的根本力量是人民大众反抗侵略的正义斗争。
①这是指载运旅客、通车营业的铁路说的。先于此,1865年(同治四年),英商曾在北京宣武门外建造过长约里许不载运货、客,目的在乎展览的一段小铁路。
②《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页263,1957年三联书店版。
③《申报》,1873年1月13日、1月24日。
④《英国驻华各口岸领事商务报告》,1876年,页19—20。
⑤吉尔:《金沙江》,页40,1883年版。
⑥《总署奏上海英商就旧租马路擅筑铁路拟论辩禁阻折》,光绪二年三月十九日。见王彦威:《清季外交史料》,卷5,页17。
⑦“与英国梅正使问答节略”,光绪二年三月十六日。参见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4,页50—51。
⑧《复冯卓儒观察》,光绪二年七月十五、二十七日。见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6,页19、21。
⑨《美国外交档案》;1883年,页198。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2卷,页160。
⑩《美国公使西华致总署照会》,光绪三年九月十一日。见朱士嘉:《十九世纪美国侵华档案史料选辑》,下册,页413—414,1959年中华书局版。
?冯焌光:《西行日记》,页8,光绪七年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