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2月7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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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8月12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申述如下:
最近印度军队、人员和飞机在中国边境地区一再侵犯中国领土、领空,甚而公然进行武装挑衅,中国政府现在提出如下严重的事例:
(一)1961年7月9日中午约12时,武装印度军人30余人逼近到中国西藏地区斯潘古尔以西的传统习惯线。其中印度军人9名先后越入中国境内,并到达约东经78度46分、北纬33度36分处,他们会同留在境外的印度军人共同向中国境内无端开枪13发。同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又有武装印度军人两名越入中国境内,并到达约东经78度47分、北纬33度35分处。直到当日下午5时左右,上述非法越境的印度军人才完全撤出。
(二)今年4月以来,印军不断从它非法占领的位于中国碟穆绰克地区的巴里加斯,继续向中国境内推进,把非法巡逻的范围扩大到古热羊圈(约东经79度26分、北纬32度41分)和拉多(约东经79度29分、北纬32度42分)一带;5月间印度军队竟然在俄加(约东经79度26分、北纬32度50分)非法设立哨所;最近,7月5日,印度军人30余人竟携带轻重机枪等武器到卡尔果(约东经79度28分、北纬32度40分)一带进行非法巡逻,7月22日还深入到恰尔丁拉(约东经79度24分、北纬32度32分)进行非法巡逻。
(三)1961年7月21日至22日,携带武器的印度军人6名,从印度非法占领的中国葱莎地区,越过塔加山口,深入到中国萨兰(约东经79度09分、北纬31度31分)东南约一公里的地方,进行了侦察活动。
(四)今年6月间,印度官方人员约15名携带电台一部再次越入了中国的乌热地区,并在该地驻扎下来,进行非法活动。
(五)印度飞机一再侵犯中国的领空,事例如下:
(1)5月19日和5月20日上午10时许,印度飞机各一架侵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且坎(约东经79度37分、北纬32度54分)上空进行侦察。
(2)6月3日11时左右和7月15日上午10时48分左右,印度飞机各一架从印度边境的丁如泽机场方向侵入中国西藏地区的的拉(约东经78度53分、北纬33度33分)上空进行侦察,而后仍向丁如泽机场方向飞去。
(3)6月9日上午12时45分左右,印度飞机一架从印度木尔格方向侵入中国新疆的约东经78度12分、北纬35度19分一带的上空进行侦察,而后沿中国境内的奇普恰普河返回。
(4)6月8日上午9时左右和7月17日上午12时11分左右,印度飞机各一架沿苏班西里河,飞越中国西藏地区的马及墩(约东经93度37分、北纬28度40分)上空,并进一步侵入雅勒普(约东经93度19分、北纬28度44分)上空,进行侦察,而后从原路返回。
印度方面的上述行动,严重地侵犯了中国的领土、领空和主权,重新引起边境地区的紧张局势。中国政府一贯致力于维护边界现状和边境安宁,以有利于两国边界争端的和平解决,中国边防哨所并为此一律继续停止派出巡逻队,印度方面却与此相反,把中国的善意当作软弱的表现,任意在中国边境地区进行武装挑衅和扩大非法占领范围。中国政府对此不得不提出严重抗议,并指出这种做法将导致严重后果。中国政府要求印度政府责令所有越境的印度军队和其他官方人员立即撤回,并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1年8月12日


第2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1月2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就印度方面一再侵犯中国领土、领空等问题申述如下:
一、最近几个月来,印度军队在中国的碟穆绰克地区,不断继续扩大非法侵占和巡逻的范围。1961年7月6日,印度军队侵入碟穆绰克以东的拉多一带,设立了哨所。他们公然在该地进行实弹军事演习,并且不时到拉多以东的果洛(约东经79度34分、北纬32度38分)一带进行非法巡逻。8月9日,有三名印度士兵深入到碟穆绰克以南二十余公里的碟坡齐(约东经79度25分、北纬32度27分)地区。7月22日,印度军队竟在中国的领土碟穆绰克地区非法扣留了中国公民多布吉,把他拘留五天之久,并且在对他进行九次审讯之后,才予以释放。
二、1961年6月,印度军队五十余人侵入了中国的乌热地区,在东经79度58分、北纬30度49分一带驻扎,并且修筑了碉堡等工事。7月2日、3日、5日和15日,各有印度飞机一架侵入该地区上空,为入侵的印军空投物资。直到9月初,入侵的印度军队始行撤走。
中国政府遗憾地指出,尽管中国政府对印度方面在上述两个地区的非法活动已经不止一次地提出过抗议,但是印度军队仍然在中国的领土上继续扩大侵占范围,设立据点,进行种种非法活动。印度军队侵驻乌热地区,更严重地违反了中印双方关于互不向乌热地区派遣武装人员的协议。对于印度方面所有这些行动,中国政府再一次向印度政府提出强烈的抗议。
中国政府怀着十分不安的心情,注视着印度军队向中国边境地区的节节进逼。并且不能不感到,印度方面的这种行动,是要制造新的纠纷,并且要以武力来实现其在中印边境地区的扩张。不难设想,如果不是中国方面本着维护边境和平和安宁的一贯立场,严格约束自己的边防部队,竭力避免同印方发生冲突,印度军队这种粗暴破坏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可能已经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中国政府有必要指出,如果印度政府把中国的上述克制和容忍的态度当作软弱的表示,那将是十分错误和危险的。中国政府要求印度政府迅速改变目前的做法,责令所有入侵的印度军队立即停止对中国领土和领空的侵犯,并且从中国领土上撤走,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1年11月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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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0月7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就印度飞机继续侵犯中国领空的事件申述如下:
(一)1961年8月8日上午11时25分左右,印度飞机一架侵入中国西藏境内的斯潘古尔(约东经78度49分、北纬33度36分)一带的上空。
(二)1961年8月9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和8月14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印度飞机各一架侵入中国新疆境内的6181米高地(约东经78度11分、北纬35度07分)和5651米高地(约东经78度04分、北纬35度20分)一带的上空,其中8月9日的一架在上述地方的上空盘旋达30分钟之久。
(三)1961年8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和10时40分左右,印度飞机各一架侵入空喀山口以东的中国西藏境内约东经79度07分、北纬34度19分地方的上空,前者低空盘旋约5分钟,后者低空盘旋约10分钟。
(四)1961年8月26日上午9时左右,印度飞机一架竟深入斯潘古尔湖以东的中国西藏地区的上空然后低空沿该湖返回印度境内。
(五)1961年9月11日至25日,印度飞机又侵入中国新疆境内上述5651米高地的上空共达10架次,即:11日中午12时18分一架,12日上午10时左右两架,13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三架,14日上午10时12分一架,22日上午10时左右和11时10分左右各一架,25日上午10时25分左右一架。这些飞机在上述地方上空盘旋至少各约20分钟,其中9月12日的两架盘旋达40分钟之久。
(六)1961年9月23日至25日,印度飞机侵入中国新疆境内约东经78度09分、北纬35度18分一带的上空达四架次,即23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一架,24日上午10时5分和10时30分左右各一架,25日上午10时左右一架。这些飞机均在上述地方的上空盘旋约20分钟之久。
最近以来,印度飞机不断地侵犯中国的领空,在中印边境地区造成新的紧张局势。虽经中国政府一再提出交涉,印度方面的这种侵犯行动不但没有停止,也没有减少,反而明显地有增无已。从8月8日起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印度飞机侵犯中国领空至少达20架次之多。特别令人十分不安的是,这些印度飞机多次在中国边防部队驻守的中国边境地区的上空进行长时间的低空盘旋。对于印度方面所有这些蓄意挑衅的行动,中国政府向印度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并且再一次要求印度政府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印度飞机侵犯中国领空事件的再度发生。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1年10月7日于北京


第2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1月2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就印度飞机侵犯中国领空的事件申述如下:
(一)1961年10月4日中午12时左右,印度飞机一架侵入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上空,沿拉那克山口(约东经79度32分、北纬34度23分)——河尾滩(约东经78度36分、北纬34度58分)——奇普恰普山口(约东经78度25分、北纬35度19分)一带盘旋达一个半小时之久。
(二)同日下午5时50分左右,印度飞机一架侵入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的尼斯楚(约东经79度06分、北纬34度37分)一带的上空,然后又环绕尼斯楚同河尾滩之间地区的上空盘旋约35分钟之久。
中国政府注意到,印度方面竟然不顾中国政府一再就印度飞机侵犯中国领空提出的抗议,现在又一次派遣飞机深入中国领空,在数千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的上空,进行异乎寻常的长久盘旋。中国政府对于印度飞机这种蓄意挑衅和制造紧张的行为,向印度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且要求印度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印度飞机侵犯中国领空的事件再度发生。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1年11月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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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印度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1月23日给我驻印度大使馆的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外交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致意,并谨请大使馆将外交部1961年10月31日照会中第七段中所提的经纬度更正为东经78度12分,北纬35度19分。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印度政府外交部 196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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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印度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2月4日给我驻印度大使馆的照会
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交给印度驻北京大使馆的1961年10月7日的照会申述如下:
印度政府,经过应有的核实,可以申明:不曾有过如来照所说的印度飞机对中国领空的侵犯。
二、经注意到,中国来照中所提到的地点,除一处以外,都在目前为中国非法占领的印度领土以内。
三、印度政府不承认中国政府有权呆在这些依法属于印度联邦,并构成其领土一部分的地方。
四、为了和平和国际和睦,中国政府可能愿意考虑立即把它的军队从印度领土撤回中国领土。(注:本照会的首尾被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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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1月30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就印度外交部1961年10月31日致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的照会申述如下:
印度政府在来照中,对中国政府1961年8月12日照会中所指出的印度方面侵犯中国领土、领空的事实,进行抵赖和狡辩,同时毫无根据地向中国政府提出了所谓中国军队侵入印度领土的指责。最近,印度政府还利用这种毫无根据的指责,在印度煽起了又一次反华的浪潮。中国政府对印度政府这种严重损害中印两国人民友谊的行动,表示极大的遗憾。
中国政府8月12日照会中列举的印度方面侵入的各个地点,都无可争辩地是在中国境内,而且一直是在中国政府的实际管辖之下。印度政府不顾这些地点的管辖情况,派出武装人员向这些地点推进,甚至还越过印方自己主张的边界线,这显然是企图片面地以武力来实现其领土要求。印度政府在来照中,尽管竭力否认印度方面在斯潘古尔、碟穆绰克、萨兰、乌热等地进一步侵犯中国领土和印度飞机不断侵犯中国领空的事实,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在碟穆绰克和乌热地区设立哨所、扩大巡逻和派遣人员等非法活动。中国政府早已用大量确凿的证件和事实证明,碟穆绰克和乌热都在中国境内。正如中国政府在8月12日的照会中指出的,印度方面在中国境内进行武装挑衅和扩大非法占领,不能不重新引起边境地区的紧张局势。
特别令人震惊的是,印度政府在10月31日的来照中竟强词夺理地说,印度方面入侵的上述地方,除萨兰外,都在印度所片面主张的边界线以内,因此不管印度方面在那里采取什么行动,都不构成对中国领土的侵犯。印度政府的这种逻辑是不能成立的,也是十分危险的。印度政府一定知道,中印两国政府对于两国边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拿中印东段边界来说,中国政府一向认为,这段边界是在喜马拉雅山南麓,而所谓“麦克马洪线”完全是非法的。如果按照印度政府的上述逻辑,中国政府完全有理由派遣军队越过所谓“麦克马洪线”,进驻到从喜马拉雅山脊一直到南麓的广大地区。但是,中国政府始终没有这样做,中国的军政人员一律奉令没有越过所谓“麦克马洪线”。中国政府一直主张,在中印边界问题尚未最后解决以前,双方应当维持边界的现状。中国政府已经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是忠实于这种主张的。但是,印度政府却不断地企图片面改变边界现状,这只能有害于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和边境地区安宁的维持。中国政府再一次要求印度政府停止在中国边境地区进行非法行动,否则,印度政府就必须对这种非法行动所造成的新的紧张局势,负完全的责任。
若干时期以来,印度政府在边境地区不断加强军事活动,大量增设新的哨所。对于这一点,就是印度政府负责人,包括尼赫鲁总理在内,在他们的公开发言中也并不讳言。但是,印度政府却毫无根据地指责中国军队在中印边界西段地区建立新的哨所,并且越出了所谓“1956年中国在拉达克所要求的界线”等等。应该指出,中印西段传统边界从来就是十分明确的。1959年12月17日周恩来总理在致尼赫鲁总理信中提及的1956年中国出版的地图所标明的,就是这条边界;中国官员在1960年中印官员会晤中提交给印方的地图上所标明的,也就是这条边界。这段边界以东的广大地区,除了碟穆绰克地区的巴里加斯地区近年来为印度占去以外,历来都在中国政府的有效行政管辖之下。中国政府从中印友好和边境安宁出发,指令自己的边防部队严格遵守这段边界线,而且还约束中国军队不在边界本侧20公里以内派出巡逻队。因此,根本不可能发生中国军队越出所谓“1956年中国在拉达克所要求的界线”的问题。印度政府来照中所谓中国军队新设了哨所的三个地点,都是在这段边界线以东中国境内。尼雅格祖和东经78度12分、北纬35度19分两处的中国哨所是早就存在的,当布古鲁从来没有设立过什么哨所。印度政府荒谬地指责中国在这三个地点设立了新的哨所,这不仅是公然干涉中国的内政,而且也表明印度政府凭空捏造、不负责任的态度。这不能不使一贯维护中印传统友谊的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感到十分痛心。
印度政府在来照中,还列举了十一项事例,指责中国方面侵入印度领土。这十一项事例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有四项事例是属于旧事重提性质。事例(三)指控中国士兵到达中印西段边界印境温泉附近,事例(七)(八)指控11名中国武装人员和3名中国人分别越入则里拉以南的锡金领土,事例(十)指控25名中国士兵到达中印东段边界印度控制地区的塔克桑·工巴。印度政府早已就这四项事例向中国政府提出过照会,中国政府也曾经分别复照指出,调查结果表明,没有任何中国武装人员进入印方提及的上述地区。在答复其中的第(七)项指控时,中国政府还曾经主动地说明,当时有8名中国边民按照习惯在则里拉附近采挖药材,他们曾到过则里拉以南不远的地方,不久即行返回。在答复第(十)项指控时,中国政府也曾说明,曾经有中国西藏地区的地方工作人员9名外出砍竹子,由于云低雾大而迷路,误越过所谓
“麦克马洪线”。一经察觉,他们立即返回。以上答复充分地证明,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
第二类:其他七项所谓新事例,其日期多半距今已一年有余,有的根本没有提供具体的日期。尽管如此,中国政府仍然作了认真、彻底的调查。现在分别答复如下:
甲、有四项是属于西段的。事例(一)(二)指控中国的军事人员和勘测队,曾经到达舒里阿地区,事例(四)指控4名中国士兵到达东经79度01分、北纬34度17分处,事例(五)指控中国人和中国军队到达东经78度48分、北纬33度31分附近。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指出,以上地点都位于中国境内,历来都处于中国政府的有效行政管辖之下,印度政府无权过问。并且如前所述,中国政府为了维护边境安宁,指示中国的边防部队,不向边界本侧20公里的地区派出巡逻队。最近调查的结果证明:中国的边防部队一贯忠实地执行这一指示,根本没有越入印度境内。相反,如中国政府在1961年8月12日照会所指出的,恰恰是印度边防部队不仅早在中印边界西段占据了中国境内的碟穆绰克等地,并且还节节推进,不断扩大非法占领范围。
乙、事例(六)也是属于西段的。指控说,在斗拉特别奥里地附近发现了一支中国的巡逻队。这是来照中所提出的七项新事例中,唯一涉及到印度领土的。但是,印度来照中提及的日期极其含糊,只是笼统地说“1960年秋季某时”。根据调查结果,中国政府可以肯定地答复:在1960年的整个秋季,中国巡逻队从未进入过中印西段传统边界本侧20公里以内,当然更不必说越入印度境内了。
丙、事例(九)涉及中国和锡金的边境。指控说,12名中国武装人员从则里拉进入锡金境内100码的地方。众所周知,中锡边界是早经正式划定了的,中锡边界的位置也是很清楚的。调查结果再一次证明,这条边界得到中国方面的一贯尊重,在印度政府来照提到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中国武装人员越入锡金境内。
丁、事例(十一)说1961年7月的第一周内,在东段“麦克马洪线”以南的且莫卡坡拉附近,发现了中国巡逻队。来照对所谓的出事地点,未提供具体的经纬度,也没有提出确切的日期。尽管如此,中国政府还是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没有发现有任何中国部队在7月上旬越过所谓“麦克马洪线”。
由上可见,印度政府为了向中国政府提出无中生有的“侵略”指控,不惜重提被事实驳倒了的指控,同时提出一些连简单的日期都说不清楚的新指控,而这些新指控所涉及的地点,只有一个是真正在印度境内的。这就很难使人认为,印度政府的态度是严肃负责的。印度政府在来照中还硬说中国方面停止派出巡逻队是不真实的,维持边界现状也没有事实根据等等,这只能被认为是企图为印度方面在中国边境地区进行非法活动制造借口。
中国政府一向不遗余力地维持边界现状和边境安宁,以期为中印双方依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协商解决边界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但是,印度政府却完全相反,不断在边境地区进行挑衅,企图以武力实现其领土要求,并且反噬中国进行所谓新的侵略。印度政府这样做,不论是为了满足什么需要,其结果只能使中印边境紧张局势日益加剧,中印边界问题拖延不决,中印两国关系不能改善,这是同中印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背道而驰的。中国政府殷切地期望,印度政府能够改弦易辙,以中印友谊为重,以中印两国人民的利益为重,采取友好合作的态度,合理解决边界问题,改善两国关系。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1年11月3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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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印度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0月31日给我驻印度大使馆的照会新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大使馆:
外交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致意,并谨就中国外交部在北京交给印度大使馆代办的1961年8月12日(61)部一亚字第648号照会申述如下:
二、印度政府对于所谓印度武装人员和飞机侵入中国领土和侵犯中国领空的说法,尽管作了彻底的调查,包括一次实地调查,但是并未发现印度军队或飞机侵入中国领土的任何事例。印度政府现设的边防机构是深处在印度境内,不像中国政府的若干边防哨所非法地设在印度领土拉达克境内。根据最近的报告,倒是中国军队进一步侵入了印度的领土。
三、对中国来照中所提到的具体的侵犯指控,兹答复如下:
指控(一):1961年7月9日中午约12时据说有印度武装人员30余人逼近中国西藏地区斯潘古尔以西的传统习惯边界线,云云。
评论:中国人应该很了解习惯边界线不在斯潘古尔以西,而是穿过斯潘古尔湖的东部。因此如果说有9名印度军人到达东经78度46分、北纬33度36分左右处(这不是事实),他们也会是在印度边界以西10英里的地方。指控进一步说,同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又有印度武装人员两名到达约东经78度47分、北纬33度35分处。事实上,这同样也是不正确的。但即使是这样,这两个士兵也仍然深处在习惯边界线以内。中国抗议照会第一条中提到的所有地点都是在国际边界的印度方面,而且印度的地图上也是这样标明的。所谓印度军队到印度领土的一部分去就是在进行侵犯,这种说法显然是荒谬的。至于印度武装人员在印度领土上放枪的说法,经过仔细的调查,已查明在来照提到的那些在印度境内的地方及其附近并没有放过枪。
指控(二):中国来照声称印军最近在碟穆绰克地区“继续向中国境内推进”,并且巡逻直到古热羊圈和拉多,云云。
评论:碟穆绰克和中国来照中所提到的其他地点是深处在这一段印度国际边界之内的。中国来照中提到在俄加设立哨所一事。外交部不明白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对印度在其境内为保卫其领土而采取的措施表示关心。关于巡逻直到卡尔果和恰尔丁拉一事,卡尔果是深处在印度境内,而恰尔丁拉位于边界上,而且几年来一直在印度控制之下。中国政府会了解到,期待印度政府将其领土置于无防卫的状态,而便于中国的入侵,这是不合逻辑的。事实上在印度拉达克的广大地区内确实已经发生了中国人非法侵占的情况。
指控(三):印度武装人员6名越过塔加山口,深入到萨兰东南一公里的地方,进行侦察活动,云云。
评论:中国来照中称之为葱莎的尼兰许多年来都是印度的一部分。它在塔加边界山口以南数英里处。详细调查表明,印度巡逻队并没有越过印度的塔加边界山口,或者这个地段的国际边界的任何部分。
指控(四):今年6月间,印度人员约15名越入乌热地区,云云。
评论:可以忆及,在1958年8月19日中国代表团和印度代表团关于巴拉霍蒂(中国人称之为乌热)的讨论中,一致协议:在巴拉霍蒂仍处在争执的情况下,双方不向该地区派遣武装人员。印度方面并曾进一步建议,在争执最后解决之前,两国的民政当局不应将其管辖扩展到巴拉霍蒂。这个建议没有为中国方面所接受。因此,印度政府一直继续照旧派遣民政官员去巴拉霍蒂,行使其传统的管辖。
指控(五):印度飞机侵犯中国的领空。
评论:印度政府经过极为周密的调查后,可以肯定地说,中国来照所提到的飞行事件中,并无印度飞机牵涉在内。但是,印度政府必须制止中国的毫无根据的要求:即所谓的拉和东经78度12分、北纬35度19分处(见中国来照第(五)条(2)(3)项)的上空属于中国。这些地点是在印度境内,奇普恰普河也是如此。如果,像从中国来照看来那样,中国人正在这条河上设立哨所的话,印度政府必须谴责这种进一步入侵印度领土的行动。
四、令人惊奇的是,中国政府竟根据虚妄的假设和想像的挑衅事件,提出了一个毫无根据的对印度政府的指控单,并且从此得出结论说,印度方面的活动已经“重新引起边境地区的紧张局势”。事实很清楚,并且清楚地说明,边境地区的紧张局势是由于中国人的越境行动而引起的。
五、直到1959年12月17日,周恩来总理阁下在写给印度总理的信中除谈及其他事情外还说到,“事实上,阁下所提到的1956年中国出版的地图,就正确地标明了两国在这一地段(拉达克—西藏和新疆)的传统边界”。中国军队在1959—60年间在那条线上加强了他们的控制。可是,此后侵略之上又加侵略,中国对于一个由共处五项原则与之联系起来的邻国的不轨行为正在增多。
六、所谓中国人“继续停止派出巡逻队”的说法是不真实的,而所谓“中国人正致力于维护现状”的说法也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有报告谈到中国人加紧在边境巡逻,发生了许多对印度领土的入侵,在靠近中段和东段边境,以及在西段深入被中国非法占领的印度领土上新修了军用公路,在比1959年更接近边界的地方设立了新的陆军据点。有关中国方面最近侵入印度领土的事例,下面举一些例子:
西 段
(一)1960年4月驻在库尔那克堡的中国军事人员到印度境内的舒里阿地区(东经78度52分、北纬33度47分)进行巡逻。
(二)1960年6月25日中国的一个勘测队到过舒里阿并于同日返回库尔那克堡。
(三)1960年10月13日,在温泉(东经78度57分、北纬34度19分)以东约1 .25英里处发现两名骑马的中国士兵。
(四)1960年10月的第二周,在距温泉约5英里,按地图标示为东经79度01分、北纬34度17分处发现4名中国士兵。
(五)1961年5月某日,中国人侵入楚舒勒附近按地图标示为东经78度48分、北纬33度31分处的印度领土。1961年5月22日在这个地方的东面也发现过一队中国军队。
(六)1960年秋季某时,一支中国巡逻队侵入斗拉特别奥里地附近,按地图标示为东经77度58分、北纬35度23分处的印度领土。
中 段
(七)1960年9月22日,一支由一名军官和10名士兵组成的中国武装巡逻队在则里拉附近越过锡金—西藏边界,进入到印度境内200码的地方。
(八)1961年4月20日,一支印军巡逻队在则里拉发现3名穿着咔叽制服的中国人在印度境内约80码的地方。
(九)1961年9月12日,12名穿蓝制服的中国武装人员从则里拉进入印度境内100码的地方。
东 段
(十)1960年6月3日,一支由25个士兵组成的中国巡逻队侵入印度领土4英里,并到达塔克桑·工巴(东经91度50分、北纬27度45分)。
(十一)1961年7月的第一周内,一支中国巡逻队进入在卡门边区的且莫卡坡拉以西约一英里的一个地点。
与此相反,没有发生过一件印度方面入侵中国领土的事例。
七、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1961年8月到9月收到的报告表明,中国军队甚至已经越出了1956年中国在拉达克所要求的界线,设立了下列新的哨所,并且已筑了路把这些哨所同后方基地连接起来:
在东经78度12分、北纬33度19分设立了一个哨所
在尼雅格祖设立了一个哨所
在当布古鲁设立了一个哨所
中国人侵犯印度领土的这些新事例确凿地证实了中国人进一步侵略印度的罪行,他们的相反的抗议只是掩盖这些新的侵入和侵略活动的幌子。
八、印度政府拒绝中国1961年8月12日的抗议照会,同时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印度领土的进一步入侵,并且撤出被中国军队非法占领的印度境内的地区。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印度政府外交部
1961年10月31日于新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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