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不要让前人的理论缚住后人的手脚
任仲平
从最近一些讨论文章看,认为解放后不能继续实行供给制,只能实行工资制的主要理由有二:第一,根据马列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的存在不可避免。同时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产品有限,劳动还没有成为乐生的第一要素,所以在分配上只能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工资制。第二,供给制不能适应解放后的形势,其理由又有三:一、全国解放后,部门多了,工作人员增加了,实行供给制有很多的困难;二、从国民党反动派手里接收过来的一批留用人员,原来都是工资制,不适宜改为供给制;三、工资制能刺激生产,刺激技术和文教事业的发展。我认为以上理由都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不能忘记主要的一点,就是应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和中国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中国的具体情况怎样呢?就是我党在三十年的革命斗争中一直实行的是供给制。这种带有共产主义因素的供给制,保证了革命的胜利,培养和锻炼了革命干部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发扬了共产主义思想,促进了党和广大群众的联系。“供给制”这个名词,在经典著作里虽然是找不到的,但是它是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原理的发展。我们一些同志却被前人的理论束缚了自己的手脚,解放后不去扩大和充实具有共产主义因素的供给制的范围和内容,反而普遍实行工资制,取消供给制。这虽然不能说把资产阶级法权更加制度化,系统化,但却是有所发展和扩大。刘艺同志认为这是利用资产阶级形式为社会主义服务,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更好的利用固有的带有共产主义因素的供给制为社会主义服务呢?为什么不能逐步扩大带有共产主义因素的供给制来消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反而要扩大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然后再来消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呢?刘艺同志把这称为由低级到高级的螺旋式的发展,而我认为由不完整的供给制到更完整的供给制,由在一部分人当中实行供给制到全国普遍实行供给制,这难道就不是从低级到高级螺旋式的发展吗?如果认为非要按照肯定否定的规律,中间非要经过工资制,才是螺旋式发展,那也未免有点太机械了。
供给制并不是不能适应解放后的形势。解放后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大大的增加了,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比较,无疑的是有很多的困难。但这都是组织和技术上的问题。只要我们在原有供给制的基础上逐渐加以改进,困难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从国民党反动派手里接收过来的企业和留用人员,也不是说一下子都改为供给制,可以由工资制逐步过渡到供给制。而且我们应该看到,供给制的标准是可以随着生产的发展日益提高的。不是永远都是几十斤小米。到一定的时候,供给制的标准一定会超过旧有人员原有工资的标准,这和党对旧政府工作人员包下来的政策没有什么违背。至于谈到工资制能刺激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的问题,我完全同意张春桥同志的意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我们没有发过工资,而革命斗争却获得一个接着一个的伟大胜利。以后,大家的工资并没有增加分文,奖金以及被一些人认为最能刺激生产的计件工资制反而被取消了,而生产却成倍地增长着。这就是很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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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改工资制是一个历史教训
尹剑青
解放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把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改变为工资制,虽然这体现了逐步改善生活的精神,但实践证明,不是一件十分正确的措施。因为这样做,客观上肯定了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压抑了革命队伍中把党和人民的革命利益放在首位的共产主义精神的发扬,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当时就有很多同志对改工资制思想不通,感到是一种“侮辱”。他们认为参加革命是为人民服务,为了实现共产主义,个人的生活不应当提高这样快;有的则认为入城时是要以艰苦朴素等革命优良传统来影响和改造城市的,不应当被城市“改造”了(虽然这样认识不够全面);有的同志对拿工资不舒适、不习惯,便仍托管理财物的同志代办伙食,余下的存银行,自己只拿很小一部分零用。从这些例子就可以看到供给制生活已经培养起人们的俭朴习惯和崇高的革命自尊。但当时却强调改工资制是逐步改善生活,是贯彻“更高级的”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又说与农民收入保持差别是合理的,等等,并以此进行说服教育,显然这是不妥当的。工资制实行以后,由于党一贯重视政治思想工作,同时在许多情况下工资制等级是根据德才确定的,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方面,工资制仍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应看到,从供给制改为工资制后,有些同志思想上、生活习惯上开始发生变化,经济主义、个人主义等有了发展(当然还有其他因素),争待遇、闹地位现象比前增多了,关心个人、家庭的现象更加严重了,原来不愿拿工资的渐渐觉得无所谓了。
从供给制改为工资制,不仅对革命干部害多利少,更严重的是增加了改造社会、扫除种种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困难,扩大了资产阶级法权的阵地。有些人便把“按劳取酬”误认为绝对真理。少数人于是戴着有色眼镜看革命者,认为革命者原来也为了“私利”。如果当时保持供给制生活,将起极其深刻的政治影响,一切艰苦朴素、舍己为公等优良的革命传统必然能够更广泛地发扬广大。
我认为解放后让已经实行的供给制和工资制同时存在然后逐步地把工资制改为半工资制、供给制是可以办到的。因此,认为按劳取酬是社会主义初期物质条件不丰富、人民觉悟不高的条件下最合理的分配原则,由此得出结论认为供给制改工资制是必要的。这不是历史辩证的观点。这些人没有看到我国革命历史发展中已经出现了比“按劳取酬”更高级的分配原则。广大革命干部长期习惯了供给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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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是倒退 而是前进
何培煋
10月18日人民日报第七版发表了一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王茂湘等八位研究生的“供给制改工资制是一种倒退”的文章,我感到有些论点值得商榷。
我不同意认为解放后把供给制改为工资制是一种倒退的说法,我认为全国解放后,经过了几年的恢复和建设,社会生产有了巨大的增长,具备了改善生活的物质基础,供给制已经与当时的经济情况不相适应。因此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趋势。供给制改为工资制这是党根据客观可能性和提高老同志的生活的必要性而作出的符合客观规律的决定。结果是既发展了生产,又提高了老同志的生活水平。不是倒退了一步,而是前进了一步。
我也不同意供给制和工资制应该并存的看法。我觉得不应该要求那些老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保持着供给制的最低的生活水平(如果是自己要求自己的话,是正确的),这是不公正的。因为革命是整个阶级的事情,是我国六亿五千万人民大众的共同事情,不能也不应该要求某一部分人去苦干,而另一部分人则可以不苦干。的确,在解放后实行工资制的时候,也有一个相当时期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过,但那仅是在解放不久的几年内为了发展生产而暂时维持。过去的供给制度,是一种权宜的措施,决非久远之计。至于保持供给制并不断扩大供给制范围,来逐步代替工资制,从当时人们的思想觉悟水平来看,是没有可能的。如果当时按照这个办法去做,可以断言,生产发展水平不会达到现在的高度。只有到了今天,由于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普遍有了提高,才能普遍实行半供给制或供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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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供给制是革命实践的新创造
谭文熙
马克思说:“人类始终只会提出自己所能够解决的任务”。在未实践以前,谁也不能把所有建设国家的方法和步骤想得完整无缺。因此,有不少具体问题,在马克思、列宁当时所未遇到的问题,我们党遇到了,而且解决了,或者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我想供给制这个由按劳取酬过渡到各取所需的分配原则也是这样的问题之一。列宁早在1917年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就这样论断:“一待劳动平等和工资平等以后,在人类面前就必然立刻发生从表面上的平等进到实际平等,即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一原则问题。至于人类究竟会经过怎样的阶段,究竟用怎样的实际方法达到这个最高的目的——这是我们不知道而且也不能知道的。”他还说:“创立新的劳动纪律,创立人与人之间新的社会联系形式,创立吸引人们从事劳动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这是需要有多年的几十年的工作。”这就充分表明:由按劳取酬过渡到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这个问题,在当时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因此解决的方法是事先没有人能够安排好的,而须要在革命的进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提出并予以解决。
我们党本着马列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国近几年来实行工资制的经验,根据解放前革命根据地实行供给制的经验,特别是根据我国当前蓬勃发展的生产高潮和人民群众觉悟的空前提高,提倡搞供给制或半供给制,这是非常适时的。供给制的优点大体上有六条,即:一、促使广大劳动者摆脱烦琐的家务,从柴米油盐的圈子里走出来,投入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二、保证人们必需的生活资料;三、解决收入相等却因负担各异而引起的生活上的差别;四、促使人们热爱集体,克服个人主义,不再斤斤计较工资报酬,而安心生产;五、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六、为由按劳取酬过渡到各取所需创造条件。
这样一个富有极大优越性的供给制,显然比工资制大大前进了一步。后者是资本主义法权的残余,前者乃是共产主义的萌芽,是各取所需的开端。这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东西,是马列主义分配原则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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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正确认识人们在劳动中的平等关系
编者按:下面这篇文章原载上海“解放”半月刊第八期,文中提到的情况表明:有少数同志对共产主义社会有不正确的理解,以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就不要领导,也没有任何分工了。显然,这是误解。此文就这个问题作了阐述,值得大家一读。
在工业生产的战线上,上海也同全国各地一样,这一年来出现了空前未有的大跃进。这种大跃进形成的基础,是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取得了极其伟大的胜利,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日益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掌握,许多干部学会了或者开始学会用群众路线的方法来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的企业,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得到了改善。但是,生产的进一步大跃进,又显示出企业管理工作落后于生产发展的形势,便要求更进一步在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上更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而要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其关键,又在于必须彻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制度的残余及其思想影响,建立起人们在劳动中的真正的平等关系。
从工厂企业来看,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主要有三个问题:
一是领导与群众的关系。整风以来,这一条有了很大改善,大部分领导干部打掉了官气,不靠威风、不靠官架子而是靠深入的以身作则和政治思想工作,不靠压服而是靠说服,来进行工作;放手发动群众,让工人群众也参加企业的管理工作,因而大大地发挥了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是,并非所有领导干部都已整风整得很好,并非官气都已去净;工人参加企业管理的工作,不仅并非都已做得很好,而且有些方面还很不够,有的企业领导上还不放手或者还不大放手。所以,这一方面还得进一步去解决。
二是企业的领导骨干与科室之间的关系、科室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技术与劳动、科学与实践、管理工作与生产工作之间的关系。这里面所反映的问题,也还是一个群众路线问题。整风以来,这一方面,也有了不少转变,并且正在继续转变。那种体现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只依靠少数科室技术人员不依靠工人群众的状况,和科室工作高高在上、闭门造车,不关心工人群众的利益,不发扬工人群众智慧的状况,都有了不少改善。因而科室工作便比较有效地发挥了促进生产的作用。但是,这方面改变得还不很彻底,各个企业改变得也颇不平衡,因而也还得进一步去加以变革。
三是反映和规定着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这方面的问题也很多,有些规章制度不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来制定的,特别不是从有利于发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发来制定的,而是因袭着资产阶级法权的某些观点,从管人出发,并且又规定得太死。这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必需革除,但尚未革除。有些规章制度在前一个时期曾经是合适的,却已不适合生产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而变得陈旧了,也应当及时改变而尚未改变。但是,问题虽然很多,归结起来也还是个群众路线问题。整风以来,干部和群众打破了迷信,思想大大解放,许多不合理的、陈旧了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规章制度,被冲破了,改变了过去那种组织重叠、机构臃肿、手续繁琐、职责不明的现象,促进了生产大跃进形势的形成。但是,这方面的改变也还不彻底,许多问题也还得进一步去解决。
同时,从上海的实践经验来看,现在可以肯定的,工厂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基本办法是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那些体现资产阶级法权的和陈旧了的规章制度。这也就是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两参一改”,而其基本内容就是要求做到领导、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三结合。很明显,决不是也不能是取消领导,取消科室,取消规章制度。
可是,我们有些同志不大喜欢去具体分析问题,产生了一些糊涂观念,把我们社会主义企业中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以及体现这种相互关系的规章制度一概看作资产阶级法权,要把科室都一律取消,把所有规章制度都一律废除,以为只有这样才是彻底的革命。这样,他们便实际上把解放以来我们在企业管理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全部给否定了。例如普陀区的万国橡胶厂,为了“取消管理人员这个名字”,“消除干部和群众的界线”,就对厂里的组织机构来了一个“大革命”,把全部科室改为服务站,挂上了一块
“为生产工人服务站”的招牌,原来的干部和科室人员都称为“服务员”,每个人的胸前别
上了“第×号服务员”的字样,党支部书记是第一号服务员,厂长是第二号服务员。大家都是服务员,而且按照有些同志的意见,还要以劳动为主、业务为次,劳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又是为工人铺床、叠被、倒茶水等等。于是,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一古脑儿没有了,科室技术的分工没有了,规章制度不要了。有个工厂的车间支部书记写了篇文章给“解放”杂志,认为“工厂企业中的行政组织,实质上也是资产阶级法权制度的遗产”,干脆要求取消行政机构,认为“行政机构如果能消除,对消除人民内部的某些矛盾有很大的意义”。
看来,有三个问题必须争辩一下:第一个问题,要不要领导?有了领导,是不是就是资产阶级法权?第二个问题,要不要分工?社会主义以至共产主义是不是便不要分工?第三个问题,要不要规章制度,能不能从根本上全部取消任何规章制度?
首先,领导不仅不能不要,而且还必须加强。不仅现在阶级尚未消灭,政治上、思想上的阶级斗争并未熄灭,同国外强大敌人之间的斗争还是严重的任务,都不能没有无产阶级的司令部来组织与领导这些斗争;而且,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向共产主义过渡,是更其复杂的任务,没有坚强的政治领导和具体的行政工作的领导是显然不行的。我们现在强调导领干部要打掉官气、深入到工人群众中与工人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是为了彻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影响,建立共产主义的真正平等的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为了改善领导与加强领导,是要领导走群众路线而决不是取消领导。即令在遥远的将来,尽管阶级消灭了,大家都是共产主义思想了,但人们之中总还会有先进、中间、落后的三种状态,人们总还要组织起来从事生产斗争。因而就还是会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凡事总要有个头,“蛇无头则不行”,无头无脑怎么成?民主与集中是一对畴范,愈民主就愈有集中。将来人们的自觉性更进一步高涨,民主成为人们的习惯,以至不觉得什么民主制的存在,集中也就同样变成了人们的自觉的需要,以至不觉得什么集中制的存在。但这并非在实际上也不存在集中了。可见,领导还是不能不要的。只是应当有怎样的领导,怎样去进行领导,这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而有所变化的。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所指出的将来轮流担任社会公职的情况一定会出现。如果根本不存在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什么“轮流担任社会公职”的问题了。某些人被固定在领导岗位上,而大多数人被固定于被领导地位的状况必将消灭,这是一回事;领导工作与一般工作的分工也必将存在,这又是另一回事。
其次,分工是否需要?要不要取消科室?第一,我们现在提倡科室技术人员都下车间参加体力劳动,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因为有些科室技术人员的资产阶级立场、观点还没有很好地得到改造,有些曾经长期受过革命斗争锻炼的老干部,也免不了还笼罩着某些资产阶级法权的影响,要他们下车间参加体力劳动,是使他们通过劳动实践和经受工人群众的教育来改造思想;另一层是因为科室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的分工,一个是非直接生产者,一个是直接生产者,这两者之间不能不有矛盾,但是,工厂企业主要是要搞好生产的,因而科室技术工作就得为生产服务、为直接进行生产的工人群众服务。要他们下车间参加劳动,是要他们熟悉生产情况、熟悉工人群众的思想,来解决矛盾,更好地发挥科室技术工作的作用。这两层意思,都决不是说现在就要全部取消科室。第二,组织重叠、人员臃肿的状况自然是必须改变的,科室等管理机构必须精简到最低限度。但这必须是服从于搞好生产,决不能不顾生产能否有组织的进行,而马上全部取消管理机构。当然,不久的将来,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脑力劳动者不愿和不能干体力劳动,体力劳动者不能和难于去从事脑力劳动的状况,是肯定要消灭的。资产阶级法权制度所造成的每个人只能从事于非常狭隘的某种职业的那种分工,也肯定是要消灭的。现在,工厂、农业公社都办学校,学校采取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工人农民知识化,知识分子工农化,人人向多面手的方向发展,所有这一切,最后就将完全地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溶合起来,人人成为“能够作所有一切事情的人”(列宁)。将来企业生产的组织,是不是还会有一种更好的有利于进行生产的形式,来代替现在的这种科室组织,当然也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但是,不管怎样,生产事业总是非常复杂的,不仅有工业、农业之别,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工种,总得有组织地进行,有组织就必得有分工。一个人既可以做这样工作又可以做那样工作,这是一回事;一个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被分配着重做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工作,又是一回事。因此,这种意义上的分工就是不能取消的,否则,生产就将无法进行了。
最后,规章制度决不应一成不变,规章制度也决不是万能的。工厂企业中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应当根据生产的发展来制定、补充和修改;适合需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也只有当其为群众所掌握和自觉执行的时候,才能够起积极组织生产的作用。但是,合理的规章制度总必得有。合理的规章制度,一定是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是从不平衡到达新的平衡以后所总结出来的一套适合自己进一步发展的必要的秩序。它是建筑在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的。条件变化了,平衡被打破了,旧的秩序不能再维持,于是原有的规章制度就显得陈旧了,就得相应地改变,否则不利于生产、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但是,旧的平衡被打破,总还得建立起新的平衡,新的秩序,因而也就还得有新的规章制度。我们所要取消的,是那些不适合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已经过时了的不适合生产进一步跃进形势的规章制度,我们的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地加以变革,但决不是根本不要规章制度。
当然,这里所指出的这种思想倾向,在整个上海的实际工作中,不仅并不是主流,而且只是在极少数的几个工厂企业中,在一小部分的干部思想中,开始露了头。但是,“风起于青苹之末”,这是一点风向。如果不加注意,这一点风也许就会变成一股风的。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天等于二十年”的飞跃发展的时期,形势变化如此之大,如此之快,如此之复杂,有些同志急于要赶上形势,却缺少正确的思想方法作指导,不能脚踏实地的按照毛主席的教诲,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器来作科学的分析,而是只抓住几条原则,只看到一点表面现象,就以为是真理了,这就使他们不能不反而容易看错了问题,做错了事。应该说,主张取消科室、取消一切规章制度的许多同志,主观上是为了要彻底破坏资产阶级法权制度的残余,建立共产主义的人们在劳动中的平等关系的,而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可是,“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超过了它实际上所能应用的限度以外,便可以弄成荒谈谬论”(列宁)。人们的思想,辩证法少了一点,形而上学就会来填空子,不认真学习辩证法,就不能破除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的束缚,就免不了要犯列宁所指出的这种错误。特别是在这飞跃发展的形势下,我们就更需要多学点辩证法,以利于赶上形势。 (此文本报略加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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