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在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
  许之桢
同志们
我受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请大会审查。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四年来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我们这次只是根据全国工会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它更加能够适应今后全国工会工作的发展。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和全国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经过积极的努力和不懈的斗争,已经在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并且取得了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新胜利。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指标已经完成和超额完成,给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初步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这就使我国人民的生活和工会工作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正在满怀信心地迎接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这些都在这次章程草案中有了反映。
关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工会的作用和建设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以及中国工会在保卫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工会运动团结合作中的任务,在这次修改的工会章程草案的总纲中,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的规定。关于工会工作的这些根本问题,在赖若愚同志的报告中,已经详加阐述,这里我就不再重复说明了。我现在只就这次修改章程草案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加以说明,供同志们讨论章程草案时的参考。
(一)
关于工会会员问题,这次没有什么重大的修改。只有以下几点说明一下:
第一,在关于会员权利的条文中,补充了两款,这就是“有向工会一切领导机关提出询问和申诉的权利”;“在企业、机关和学校发生违反国家的政策法令而损害会员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时候,有要求工会在法律上予以维护和支持的权利”。所以要做这样的补充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密切工会和会员群众的联系。
第二,在关于会员义务的条文中,补充规定了“积极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向一切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行、破坏公共财产、违法乱纪和贪污浪费的现象作斗争”和“发扬阶级友爱、团结互助”等条款。补充规定的这些条款,都是工会团结教育职工群众,提高共产主义觉悟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个会员所应尽的义务。
第三,关于工会的纪律问题。这次章程草案修改补充规定:“对于破坏工会章程的会员,工会组织应该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应该开除会籍;对于无故不缴纳会费连续在六个月以上的,可以开除会籍”。在这次章程草案中,没有再把工会“七大”章程中规定的“劝告、警告、当众警告”列入,因为从实际生活来看,这些规定是可以不要的。在这次章程草案中规定:“工会开除会员的会籍,必须由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通过(有车间委员会的,可以由车间会员大会通过),并且要经过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开除会员会籍必须严肃处理,所以不仅规定了由会员大会通过,还规定了由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
第四,这次章程草案还补充规定了保留会员会籍一条,实际工作情况说明,这是必要的。
(二)
关于工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根据全国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并且为了扩大工会的民主生活,作了一些补充。
第一,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这次修改的章程草案中,对这一基本原则的内容,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集体的讨论和决定”;不仅规定了工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按照工会章程和工会组织决议进行工作,都要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作,还补充规定了“听取会员群众和下级组织的批评和意见”;“每个工会会员都应该执行工会组织的决议,少数服从多数、下级工会组织服从上级工会组织”。同时补充规定了:“工会的各级组织在进行选举的时候,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会议的充分讨论。在讨论候选人的时候,每一个参加会议的成员都可以提出候选人,都可以批评任何一个候选人;在选举的时候,每个参加选举的成员,都可以不选或者调换任何一个候选人”;为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还补充规定了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召开的代表会议上,可以补选委员,也可以撤销那些严重地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违背工会章程和群众利益的委员,但补选和撤销的工会委员的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并且应该报告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所有这些补充的内容,都进一步扩大了会员的民主权利,都将使工会民主集中制的实施更加完善。
第二,工会“七大”章程规定:“我国工会是按照产业原则组织起来的”。这次修改的工会章程草案补充规定为:“我国工会是按照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原则,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省辖市、县(镇)工会联合会是当地工会组织和各产业工会组织的地方联合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地区工会组织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全国联合领导机关”。这是由于我国各地工业的分布情况、发展情况和工作基础不同,我国产业工会的组织形式,很难要求全国一致、上下完全相同。因此,这次修改的工会章程草案,把工会“七大”章程中“将国民经济同一工业部门中的工会会员组织在一个全国性的产业工会组织中”的规定,修改为“同一国民经济系统中、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国民经济系统中的会员,可以组织在全国性或者地方性的产业工会组织中。”我们认为,关于我国工会组织原则的这种补充,是完全符合我国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的。
第三,这次修改的工会章程草案,把工会“七大”章程所规定的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委员会,修改为由“工会的各级委员会选举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并且规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本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审查本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这样修改,既便于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财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又能够加强工会委员会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领导。
(三)
关于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这次章程草案和工会“七大”通过的章程比较起来,只作了一些新的补充规定。
第一,这次章程草案规定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五项基本任务。这是根据解放以来的实践经验概括起来的。同时,还确定了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主席团全体会议的会期。我们认为这些补充都是必要的。至于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由四年改为五年举行一次,主要是为了和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每个五年计划相适应。
第二,关于地方工会联合会和产业工会各级委员会的任务,在这次章程草案中,没有原则修改。
地方工会联合会是当地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组织的联合领导机关。它的主要任务: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会工作任务,及时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因此,在这次修改的工会章程草案中,仍然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省辖市、县(镇)工会联合会,是当地工会组织和各产业工会组织的联合领导机关。”并且补充规定了一条:“产业工会的地方组织,由地方工会联合会参照产业工会的组织决议,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建立”。产业工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本产业生产的特点和群众的需要,研究和确定全国性的方针、任务,总结和交流先进经验,建立和改进组织领导工作。除掉一部分必须在全国实行统一集中领导的产业工会以外,其余产业工会的基层组织和地方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地是依靠地方工会联合会来领导的。地方工会联合会的工作,一般地也都应该通过产业工会的地方组织去进行,这样才便于联系群众,深入工作。对于那些必须统一集中领导的产业工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地方工会联合会也应该经常注意加以指导、督促和检查,并且在安排地方统一性的活动时,必须把这些工会组织包括在内。我们几年来的实际经验证明,这些原则是正确的。有些同志要求在这次章程草案中,把地方工会联合会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职责范围,作出具体规定。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经验也还不足,所以,还不能够作出具体规定。我们希望大家按照上述原则,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继续创造和总结这方面的经验。
(四)
关于工会基层组织,这次章程草案和工会“七大”所通过的章程比较,有些比较重要的修改和补充。
第一,这次修改的章程草案规定:“一个单位会员在十人以上的,建立企业、机关、学校委员会;十人以下的,参加附近性质相近的工会基层组织,或者成立联合基层组织。”改变了工会“七大”章程中二十五人以上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因为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企业的合并和改组,组织员的数字已大大减少,同时,组织员这种组织形式在实际工作中也感到有些不便,所以规定在十人以上的单位中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这样会便于加强这些单位中工会工作的领导。至于一个单位的会员不足十人,又不能加入其他工会基层组织,或者无法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基层组织的时候,可以暂时保留组织员这个形式;个别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组织还需要保留组织员这个形式的,也可以暂时保留这个形式。
第二,这次章程草案中专门规定了一条:“厂矿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小企业是全体职工大会),是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监督企业行政和加强自我教育的组织。它的职权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令的规定执行”。这是十分重要的。章程草案还规定“工会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并且应当把这项工作和工会的日常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工会基层委员会应该通过它所属的各种组织,充分作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在职工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工会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工会所属的各种组织监督决议的实现,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出监督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三,关于基层委员会的任务,根据几年来的工作经验也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共概括为六项任务,这些任务的具体内容,在修改章程草案中已经写清楚了。我在这里只着重说明以下几点:
(1)工会的一切工作都是要通过基层组织去进行的。因此,工会基层组织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应该经常地深入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帮助他们总结和传播经验,不断地加强对基层工作的领导。
(2)在加强基层委员会和车间委员会工作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工会小组的工作。作好了工会小组的工作,就是作好基层委员会和车间委员会工作的保证。因为工会小组在动员职工群众为增产节约,努力完成和争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以及提倡合理化建议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工会小组在广泛地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和文化技术学习工作,以及在教育职工群众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活跃民主生活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工会小组可以及时地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情况、意见和要求,并且给予适当的处理和必要的帮助。因此,我们要求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十分重视小组工作,要总结工会小组的先进经验,并且大力地推广这些先进经验。
(3)要作好工会工作,必须广泛地发挥积极分子的作用。现在全国已经有三百八十九万工会积极分子,他们一方面和职工群众一起劳动,一起生活;一方面又在职工群众中进行工会的各项活动。工会积极分子目前已经形成一支实现工会任务的骨干力量,工会通过他们,同群众保持了血肉联系。工会组织必须耐心地培养积极分子。在日常工作中,工会既要充分信任他们,放手地让他们做工作;又要在思想上、业务上、生活上切实地关怀和帮助他们。这样,他们就能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会业务水平,更能胜任地完成他们的任务。
(4)凡是有女职工的企业、机关、学校单位中的工会基层组织,还要注意女职工的特殊要求,听取她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她们特殊的问题。为此,在章程草案中规定:凡是有女职工的企业、机关、学校单位中的工会基层组织,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召开女工代表会议(女工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有女职工的工会小组产生),讨论和解决有关女职工的特殊问题。一切工会基层组织,都要注意做好职工家属工作。职工家属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职工家属中开展以勤俭持家为中心的“五好”工作,充分发扬职工家属的积极性,对于支援职工群众的生产和工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厂矿企业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时候,应该吸收职工家属的代表列席会议,以便听取职工家属的意见和解决职工家属工作中的问题。
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我所要讲的就是这些。
同志们!这个章程草案,是经过全国工会各级组织的充分讨论,并且结合整风检查工作而修改的。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认为这次修改的章程草案,是适合于我国目前工会工作情况的,经过这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将会进一步加强工会建设,改进工会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富有战斗性的广泛的群众性的组织。这将使我国工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更好地发挥自己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为胜利地完成和争取超额完成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光荣任务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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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勤俭就是力量
  ——中国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侧记
  本报记者
一幅振奋人心的图景摆在大会代表面前、摆在全国人民面前:赶上去!十五年超过英国,把我国建成为一个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
怎样赶上去?有没有力量赶上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李富春同志的报告列举各种条件,分析了赶上英国的充分可能性。只要我们坚持党的勤俭建国的方针,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我们就一定能够赶上去。
建设社会主义需要物质力量,勤俭就是创造社会物质力量的泉源。建设社会主义也需要思想力量,勤俭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思想力量的泉源。这是各地代表共同的体会。
尽管在建设途程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历史证明,在工人阶级面前没有不可克服的困难。中国工人阶级是勤劳的、勇敢的、也是俭朴的。历史将继续记载着: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勤劳节俭,勇敢地承担起一切艰难和困苦,迈向社会主义的大道。
延安的传统
从革命圣地——延安出来的人还念念不忘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创建小型工业的艰苦情况。当时,在国民党反动派的严密封锁下,边区的经济是十分困难的。工人们利用边区出产的原料,以少量的资金、简陋的设备创立家业,建立起七十七个小型工厂,包括纺织、造纸、化学、煤、磁、印刷、被服等等。他们一边种地、一边工作,一边打仗、一边生产,做到了主要日用必需品自给自足,支援了抗日战争。这种艰苦奋斗、勤俭建设的精神,给中国工人运动史上写下了光荣的一页。
今天,像延安那样艰苦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延安工人勤劳节俭的精神永远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榜样。延安县工会主席赵西山向大会报告了延安职工是怎样发扬革命传统、继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的。十年前的春天,国民党反动派胡宗南匪军侵占了延安,把延安工人赤手空拳创立起来的一点工业几乎摧毁得干干净净。第二年,延安解放,许多机器变成了一块块一堆堆的废铁散落在地上。怎么办呢?工人们没有在困难面前退却,也没有向国家要钱,而是在废墟上检起破破烂烂的工具重新建设。延安丰足火柴厂就是许多小型工厂的一个。这个厂从1948年恢复生产的一天起,没有增加新的设备和投资,完全靠着自己的双手,改进了生产装备。没有铁架子就用木架子代替,没有硫化磷搅拌机就用铁茶壶来顶替,没有粉碎机就用一个磁罐子装些石子来做粉碎工具。去年,这个厂把硫化磷火柴改为安全火柴,本来需要刷磷机、球磨机等设备。为了节省投资,他们利用装赤磷的废铁筒装起石子,架了两个木架子就搞起来了。他们还用石膏代替氧化锌,软腊纸代替匈牙利腊纸,而且,有些经验已经在全国其他火柴厂推广了。由于他们勤俭办企业的结果,这个厂已经在1955年提前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任务。
延安工人的创造精神和艰苦作风给到会的代表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赵西山同志说,勤俭办企业在延安已经成为革命传统,延安工人的口号是“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
老工人的体会
许多老工人对于勤俭建国有着与众不同的体会。在旧社会里,老工人也想依靠自己的勤劳,把国家建设得富强起来,并且希望自己的生活也得到改善。可是,结果呢,国家一天天贫弱,自己的生活也处于饥寒交迫的境地。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工人的生活也逐步改善。多生产一分物资,就意味着给人民增加了一分幸福;多节约一分钱,就为国家增加一分建设力量。
在旧社会里吃过苦头的老工人,常常是勤俭办企业最可靠的骨干。来自吉林的工人代表秦世亮就是这样一种人。
这位四十八岁的老工人,从十二岁上就开始做泥瓦匠。解放前,他走过很多地方,干过很多活,吃过很多苦。有一年除夕,有钱的人家都在包饺子、摆酒席,可是他却只能卖掉一条裤子,买一块豆饼给全家来充饥。现在,他是吉林造纸厂的技术员、工段长,每月工资一百多元。他一想现在比过去,心里就忐忑不安,总觉得自己给国家的太少,国家给自己的太多了。
1952年,厂里造纸用的再碎石(一种硬度很强、耐磨擦、体积大的石头——火成岩)眼看就要不够用了。这种石头过去都是由国外进口,每块要八千多元。年年进口,得多少外汇呀!能不能自己想办法找到这种材料呢?秦世亮考虑再三,“一定能,”他说:“我就不信咱们这么大个中国,连块这样的石头也找不到。”他要求领导上把这个任务交给他亲自办。领导上批准了他的要求,于是他带着一块样品从吉林跑到沈阳,又从沈阳跑到抚顺,到处打听。他碰到石头铺、磨铺,就拿着样品问人家:“你们有没有这种石头?”看见了背着锤子、斧头的工人,也追过去问:“你知道哪儿有这种石头?”就这样,问了很多人,终于在想儿山找到了这种石头。想儿山是一座距抚顺市七十多里路的荒山。这一天,他饿得耐不住了,就采摘山上的野菜当饭吃,渴了就喝几口河沟里的水。接着,又带上几个人在山上住了两个月,直到把这种石头运下山,制成成品。这种再碎石的成本,一台只要一百多元。秦世亮找到了这样廉价的原料,为各地造纸厂降低成本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给人们显示了勤劳的力量。
厂长要管得紧
一个工厂能不能真正做到节俭,没有浪费,跟厂长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厂长没有勤俭办企业的观念,那么,整个企业就不可能办好。如果厂长处处坚持节约的原则,坚决同浪费现象作斗争,那么,企业里就会出现一种新的风气。东北凌源发电厂就充满了这种良好的风气。到了这个厂,你想在纸篓里找一张好纸或者随便向哪个人要一张好纸,那是办不到的,为什么?因为在反浪费以后,管理计划卡紧了。原来,这个厂的经费开支计划是很不严格的,擦机器的破布、机器零件以及取暖用煤,都存在着浪费现象,有时,工人们为了领取火柴,也经常和保管员争吵。厂长赵海山每次扫地和倒字纸篓的时候,常常看到很好的纸张,没有写上几个字,就被揉成一团扔掉了。他感到很痛心,他想,这样一天天扔下去,一年积累起来,该是多大的浪费啊!他到职不久发现这个问题,就立即组织管理人员专门进行讨论,制订了严格的开支计划。锅炉车间每月要用火柴两盒,后来实行交接班制,每月只用一盒就够了。在有些人看来,废纸里杂着一点好纸,车间里多领几盒火柴,能值几个钱呢?可是,在赵海山看来却是一件大事,是一件关系到改进企业管理的大事。凌源发电厂原来是破破烂烂的小厂,发电效率很低,经过赵海山和全体工人的努力,在不增加人力和物力的情况下,把发电时间由八小时延长到二十二小时,使发电量比1953年增加了一倍多,充分供应了几个工厂的电力。从这里可以看到计划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一片纸、一盒火柴、一度电好像算不了什么,然而,你如果放松管理,就会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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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资金的积累主要依靠全国人民的勤劳节俭。许多事实证明,我们增产节约的潜力是很大的,只要我们把这种潜力充分挖掘出来,并且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可以使我们的建设的规模更加大一些,速度更加快一些。
什么是社会主义气派?现在愈来愈明确了。勤劳节俭就是社会主义气派。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有不少的工厂学会了这种气派,他们是经得起检查的;有一些企业领导人员曾经患过好大喜新的毛病,有些企业的非生产性的建设太多,经过纠正,也开始学习勤俭办企业的本领。社会主义的历史就是一部勤俭建设的历史,勤劳而节俭的人们将永远写在社会主义的史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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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资料

  职工生活不断改善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国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不断改善。
  劳动就业
几年来,工人劳动就业面扩大了。从解放到1956年的七年中,全国共增加职工一千六百一十万人,如果扣除私营企业转为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的人员和乡村干部,全国新就业的职工人数共有一千三百万人,平均每年就业人数约为一百八十万人。劳动就业人数的增长速度,是旧中国历史上所没有过的,在世界各国也是少有的。工资收入
工人的工资收入,不断有所增长。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前四年中,全国职工工资总额共增加了六十九亿元,1956年为1952年的两倍多。全国职工每人平均货币工资1952年是四百四十六元,1956年提高到六百一十元,四年共提高了近37%,平均每年提高8.2%,增长的速度是很迅速的。实际平均工资也有很大的提高。1956年和1952年比较,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提高了27.6%,平均每年增长6.3%。
  劳动条件
国家对于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寄予极大的关怀。在生产过程中,机械运转的危险部分,锅炉、受压容器、电气设备等都安设了必要的安全装置;在高温作业和有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一般都采取了通风排气、隔热、密闭化或者机械化等措施。从1953年到1956年,国家用于改善劳动保护设施的经费共有二亿九千多万元。几年来,职工劳动条件有很大改善,职工的负伤频率逐渐下降。如以1953年职工的负伤频率为一百;1954年为八十三点七六;1955年为七十九点二二;1956年为五十五点零八。
  居住条件
职工的住宅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1952年到1956年,国家兴建的住宅面积达七千三百八十九万平方公尺,平均为每一职工(以1956年职工人数计算)兴建的住宅达三点零六平方公尺。有些地区的工会组织还和企业行政一起,用“自建公助”的办法,帮助职工建筑住宅。仅1956年一年,全国就有一千六百七十八个厂矿企业推行了“自建公助”的办法,全年新建的住宅面积共达二百五十二万平方公尺,有六万多名职工搬进了新房。据不完全的统计,铁路、煤矿、纺织三个产业系统已经帮助职工自建了二百四十五万三千多平方公尺住宅,解决了八万一千多户职工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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