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4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整社的关键是贯彻群众路线
——攸县上云桥乡整社工作的一些基本经验
谭震林
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后,我们为了摸索一些处理合作社内部矛盾的经验,选择了湖南攸县上云桥乡作为整社试点乡。这个乡位于攸县城北,是个一类乡,是县委的重点乡。全乡共有十三个高级合作社,总人口三千九百一十三户(一万六千七百五十七人),党员一百二十九人,团员五百四十三人。该乡合作化的历史较短,1955年冬成立五个高级社和十九个初级社,1956年秋才全部高级化,并为十三个社。这十三个社中,一类社五个,二类社六个,三类社二个。这个乡合作化的第一年就遇到六十二年未有过的一百二十八天不下雨的大旱灾。这是一场严酷的考验。合作社发挥了它的优越性,战胜了旱灾,使粮食产量较前一年(1955年)增加8.8%,猪由一千五百头增加到三千六百头,和入社前相比,增加了收入和保持了收入的社员占社员总户数的82%。这十三个合作社也和全国绝大多数合作社一样,只有一年多的历史,经验少,而且又碰到灾荒,问题自然是不少的。去冬今春进行过一次整社,社干作风有很大改善,社员的生产情绪有很大提高,但对社内的问题解决得不深不透,还有许多问题等待进一步去解决,如干部作风问题、财务问题、社内各部分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等等。这次整社,即根据主席所指示的原则使这些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为进一步巩固合作社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在这次整社中,我们取得了以下一些基本经验:
一、关于放手发动群众
农业合作化以后,我们在经济战线上取得了两条道路斗争的胜利,但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斗争并未结束;广大农民一方面对合作社热烈欢迎,一方面又表现对这个新制度还不大习惯,合作化历史短,干部的办社经验还不够丰富;这些都说明合作社还是不巩固的,它在前进当中产生了一些必须解决的矛盾。在一定时期集中一定力量,对合作社进行一番整顿,以正确解决合作社内部的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怎样才能使整社工作取得应有的效果?上云桥乡的经验证明,关键是在于坚决贯彻群众路线,是在于能否放手发动群众。是让群众把话说净,还是让群众不说或只说一半?这就是说让群众大放、大鸣、大争呢?还是让群众不放、不鸣、不争或小放、小鸣、小争?是充分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去揭露矛盾解决矛盾呢?还是不相信群众能够辨明是非而去代替包办?有的同志的答复是否定的。他们害怕群众“说话太偏”,“太刺激”,“不了解全面情况”,
“分不清是非”等等。我们提出“让群众把话说净”这个口号,工作组的同志口头上都赞成,但在实际执行中有些同志就企图这里划个“圈”,那里划条“线”来限制群众说话,如宣布什么意见能提,什么意见不能提,只能向哪里提,不能向哪里提等等,事先就规定了一些“清规戒律”,其实群众对这些“清规戒律”是十分不满的,也以不信任的态度来对待这些同志,不肯向他们说真心话。这些同志不懂得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从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总结起来的一条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不懂得事情只有群众自己想了、商量了,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办了,才能真正办好。这种不信任群众的代替包办的想法和做法,是片面的,违反客观规律的,因而也是必然会失败的。
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把话说净,让群众大放、大鸣、大争,让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整顿合作社,这在任何意义上也不是说可以放松党的领导。相反,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对农民说来,没有党的领导,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就不可能摆脱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彻底解放自己,这是被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在整社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全体社员和干部,懂得两种性质的矛盾,懂得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懂得划清大是大非界限的六条标准,懂得党对整社的方针、政策,这些都是明辨是非的武器;其次,要紧紧掌握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的阶级路线,保证运动是掌握在以原来的贫雇农占优势的领导集团手里;再次,在组织工作方面,必须根据群众在运动中的积极、中间、落后三种状态的变化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团结积极分子,耐心地争取中间分子,教育提高落后分子,组织好一支围绕在党的政治路线周围的整社队伍。我们有的同志不注意深入的思想工作和细致的组织工作,当要求他们放手发动群众的时候,他们就往往放弃党的原则去迁就某些群众的落后情绪,因而没有把事情办好。如有的社有少数社员由于各种原因对社干部的缺点错误带着一种偏激情绪,我们工作组的同志不去加强这些社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端正他们对社干部的认识,而自己也抱了一种“整干部”的情绪,把自己放在和社干对立的地位,采取一种扩大而不是缩小干群矛盾的方针,这当然是错误的。这不仅有被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钻空子的危险,而且增加了干部和群众经过批评自我批评取得新的团结的基础的障碍。这些同志忽视了根据党的原则对群众进行教育,放弃了在运动中逐步提高群众的责任,往往把少数群众的意见作为多数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某些错误意见作为正确的意见,把群众中需要经过争论才能肯定的意见而草率地作为肯定的意见,这种做法,也是片面的,违反客观规律的。
正确贯彻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必须是既反对代替包办,又反对放任自流,这就必须按照毛主席经常所教导我们的,放下架子,以甘当小学生的态度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遇事和群众商量,才可以办到。上云桥乡的个别社,在运动的初期没有这样做,工作就流于形式,形成走过场,或搞成夹生饭,都要回头补课。而那些认真贯彻了群众路线的社,就得到较好的效果,既提高了群众,又教育了干部,使合作社的各种内部矛盾,得到了比较妥当的解决。
二、关于整社工作组
进行整社工作,抽调一定力量组成专门的整社工作组是必要的。因为合作社建立以来,积累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许多是乡、社干部没有碰到过的新问题,没有一定的力量去帮助是不行的。同时合作社内有些问题常常牵涉到本社、本乡的干部,有些错误的责任,也需要上级来分担,有些问题的处理也需要上级机关的干部来出面,因而需要由有上级机关干部参加的工作组来进行整社工作。此外,县、区干部也需要在整社运动的实际工作中整顿自己的作风,而整社又是分批进行的,对领导机关说来,这样做不仅必要,而且是可能的。但是,工作组这种组织形式,也最容易发生代替包办的缺点。工作组的成员是乡、社干部的“顶头上司”,乡、社干部也往往存在着依赖思想。他们的水平一般又较高,他们往往认为群众的意见并不比我高明,或并不比上级的指示高明,没有必要向群众学习了。如果对这种思想不注意加以解决,那就必然会代替包办。因此,在整个整社工作中,必须从思想上到工作方法上都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路线,反对非群众路线。明确规定整社的过程同时也是工作组整风的过程。上云桥乡的整社中,每一次工作组会议争论的问题,实质上都是是否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的问题。许多同志在工作结束后感到有所提高,主要的也是在实践当中对群众路线有所体会。
对工作组进行教育的口号是:“好师傅才会带出好徒弟”,强调工作组以身作则,说明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的道理,指出不可能用非群众路线去教育社干走群众路线,用对社干的不民主的作风去教会社干部对社员实行民主。上云桥乡一开始就抓住了这一点,工作组下去之前,在参加工作组的同志中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工作组下乡的第一天就脱鞋下田,第二天,过去不参加生产的社干部也纷纷下田了,并给社员的生产情绪以很大的鼓舞。在运动进行中,随时都注意了提醒工作组的同志好好对社干部进行示范教育,以帮助社干学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此外,把对工作组的教育内容拟了一个“办社干部须知”,共计十五条,主要提出要抓住当前生产,不要妨碍生产和丢开生产。要放手发动群众,坚决贯彻群众路线,不要强迫命令和放任自流;要尊重当地组织,依靠、团结、教育提高社干,不要丢开当地组织和社干包办工作等等。
为了帮助工作组贯彻群众路线,我们除了听取工作组的汇报,深入社、队听取工作组员、社干、社员的意见,分别找群众中各种类型的代表人物座谈,出简报,及时交流经验等以外,还选派了家住这个乡的脱产干部回家“私访”。这种脱产干部的“私访”作用很大,因为他回家能够得到真实情况,能够从侧面了解工作是否做到了家,能及时反映为工作组所忽视了的一些问题,也易于发现工作组离开了群众路线而出的一些偏差。当然,选派这种干部必须是真正拥护合作化经过考验的同志,否则也会反映一些富裕中农方面的对整社工作不利的意见。这种“私访”的干部下去,要向工作组说清楚,以便分工合作,不致引起互相猜疑。
三、关于整顿干部作风问题
中央于9月14日发布的“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指出:“农业合作社绝大多数的干部基本上是好的,他们在工作上是积极的,有成绩的。但是在他们中间,有不少的人,在联系群众、经手财政、管理生产、处理人事等问题上存在着某些缺点或错误。至于违法乱纪、错误严重的,则只占极少数。”上云桥乡合作社的干部情况,证明中央这一估计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但是,有些同志对这种估计还不够信任,他们在一听到所谓“凿凿可凭”的议论时,就又动摇了。我们的经验说明,合作社的干部情况究竟如何,不仅不是光和区乡干部谈谈话可以了解的,即使直接和群众谈话,甚至和许多群众谈话,所得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之间仍还是有距离的,干部的缺点错误也往往是被夸大了的。只有把群众对干部的意见一件一件查实了,才能说明干部的真实情况。例如上云桥乡第一批整顿的五个社,共二百零四个干部。运动尚未开始时,据乡干部反映,社干部的思想作风上的毛病是相当严重的。运动开展后,群众对几乎所有干部都提了意见,在一千二百六十八条意见中,属于联系群众方面的二百四十七条,属于经手财政方面的四百一十三条,属于管理生产方面的三百一十七条,属于处理人事方面的二百零九条,属于其他方面的八十二条。这些意见都是应该提的,有许多是提得对的,不少干部也的确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必须加以纠正,但也有不少意见是和实际情况有距离的。如对干部经手财政方面的四百一十三条意见,是针对八十九个干部,说他们贪污、挪用公款四千二百五十多元。但逐条查实的结果,只有四个干部贪污了一百三十一元,有十九个干部占小便宜一百零五元,有二十五个干部超支公款四百四十八元,三者共计六百八十四元,只占四千二百五十元的16.1%,其余都是属于误会的。原来反映五个社长有四个贪污,十个副社长有五个贪污,查对的结果,只有两个副社长贪污七十一元,其余都是被夸大了或完全被误会了。
群众当中的风传和实际情况有距离,这并不是奇怪的,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社员的生产资料公有化以后,他们把经济大权交给了干部,而合作社又还缺乏一套健全的财务制度,碰到干部经济开支不够民主,账目未及时公布,加上某些人确有贪污或占社的小便宜的事实,这引起他们极大的怀疑与误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也正是他们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关心合作社事业的积极表现。可是,当群众把他们的意见都提出来,经过清查对证,事实的真象大白以后,群众对干部的怀疑误解是会消除的,而当社员对自己的误解消除后,社干部的包袱也就放下了,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就进一步改善了。
在准备进行整社的时候,我们听取了乡干部的汇报,根据他们汇报的材料看来,社干部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因此我们对于放手让群众向干部提意见,一时还下不了决心,后来经过“私访”人员反映,发现乡干部的材料和实际情况有出入,社干部的缺点和错误并不像风传的那么严重,才大胆放手让群众对干部提意见。事实证明,干部基本上是好的,群众绝大多数是能辨明是非的。要信任干部,他们的错误是可以改正的,他们是有觉悟的,并不会因错误被群众揭发就“躺倒”不干;要信任群众,他们绝大多数是要求办好社的,因而也是爱护社干部的,是能帮助社干改正缺点、错误的。
在整顿社干部作风方面,往往容易产生两种偏向。一种是把风闻当成事实,不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去弄清情况,而采取算总账的办法,把干部作风上大大小小的问题,不分性质地集中在一起,笼统地戴上几顶帽子(如把占小便宜,超支公款,多得救济,多贷款等等都算作贪污),这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办法,这种办法是容易伤害干部的,甚至可能重犯“一脚踢”的错误。另一种偏向是虽然也发动了群众,但不同时去教育提高干部,帮助干部分清是非,当群众提了一大堆意见后,干部感到冤枉,发生对抗情绪,有的公开拒绝群众批评,有的“躺倒”不干,这时,就急忙采取了无原则保护干部过关的方法。结果没有弄清楚是非,群众不满意,干部也认为受了冤枉,双方的积极性都会受到损伤。这两种偏向的思想根源都是一个:不信任群众,不信任干部,因而不愿或不敢采用群众路线的方法去解决干部与群众的关系问题。
在上云桥乡整顿干部作风中,我们紧紧掌握了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社干部采取依靠、团结、教育、提高的方针;明确提出让群众把话说净,也让干部把话说净的口号。经过讨论(讲道理)查对(摆事实)弄清了事实,经过批评自我批评,辨明了是非,造成了新的团结的基础,达到既团结了群众,又保护了干部社会主义积极性的目的。具体作法是:
发动群众,把话说净 这里一方面动员社干向群众表明态度,欢迎群众的批评;一方面要深入进行艰苦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中,采取个别谈心、小型座谈,以至逐户访问等方式,启发群众把对干部的一切意见都提出来,防止那种害怕干部“躺倒”采取某些限制群众说话的措施,使群众不敢畅所欲言的偏向。只有把束缚群众手脚的思想障碍克服以后,群众才能说出内心的话,问题所在才能清楚地显露出来。
教育干部,主动下楼 在发动群众批评干部的同时,必须坚持对社干部的依靠、团结、教育、提高的方针。工作组一入社,就应对社干部开诚相见,既不包庇他,也不回避他。把在运动前和运动中有关干部作风方面的材料加以整理,先在党内(吸收非党社干参加)的会议上摆开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让被批评的干部也把话说净,并分析问题的危害性,划清是非界限,分清责任所在,然后在社员代表大会上分别进行系统的检讨。在干部个人检讨之前,应由工作组同志和社委指定的代表分别对上级机关和社委会的缺点、错误进行自我批评,干部个人主动检讨以后,问题就会解决不少,再在继续进行批评自我批评中,作一些补充说明检讨,除个别问题比较严重而又检讨得不好的人以外,一般都可以“过关”了。这样“主动下楼”的办法,既可以达到充分发动群众的目的,又可以使干部在群众的批判下深刻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而不致伤害其积极性。
划清界限,分清是非 这是提高群众和干部的觉悟,保护干部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克服错误思想的关键。对社员提出的意见应当加以排队研究,有的意见只要把事实弄清了,是非也就弄清了,这就要组织社员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有的是明显的正确意见,干部就应主动检讨,承认错误,有的是错误的意见,就需要树立正确标准,开展充分讨论,才能在大多数人的思想上弄清是非;有的是些心怀恶意的攻击、破坏、谩骂等等,则应等他说完以后,组织群众采取说理的态度,把它驳翻。这样,就会使犯错误的干部从思想上接受批评,使社员意识到无原则的不信任干部是不对的,同时使那些对合作化别有用心的人在群众面前把自己的狐狸尾巴暴露出来。
边整边改,分散解决 有许多问题,在干部检讨以后,思想上认识了是非,就可以马上改正,不必等待。这会大大鼓励群众的积极性,也会使干部看见一经改正缺点、错误以后群众对自己的谅解、爱护而得到鼓励。边整边改的具体办法,应当在经过第一次在社员代表大会上的批评自我批评后,就择其能改者立即改之。对社员零星提出的批评则何时、何地提出问题,就在何时、何地去解决。有的问题要开会解决的,就开会解决;有的问题可以个别交谈解决的,就个别交谈解决;有的问题要到社员家里登门道歉的,就去登门道歉。总之,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多样方法把问题分散解决,是比集中起来一次解决更易于取得群众的谅解的,也是更易于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的。
整顿干部作风不是一次运动就可以解决的,必须依靠党、团支部的经常教育。因此在整顿干部作风时,必须结合整顿党、团支部,号召党、团员在运动中起模范作用,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认真开展党内、团内的批评自我批评,互相督促、帮助,贯彻群众路线的作风,把某些缺点、错误提到党的原则的高度来加以分析批判,以提高觉悟。在整个运动中,应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并经过运动把党的支部在合作社中的领导作用加强起来。
  四、统筹安排、调整各部分人之间的关系
上云桥乡在整社中对各部分人的统筹安排工作,除检查、调整了对五保户的照顾,采取各负盈亏的办法解决了手工业者、小商贩的专业和农业的矛盾外,主要是解决了困难户和上中农两部分人的问题。困难户占社员总户数的10%左右(人口占10%以上),上中农占社员总户数的20%左右,两者合计占社员总户数的30%。这30%的人的问题不很好解决,社内始终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解决好了,才能逐步使合作社巩固起来。
安排困难户的基本经验是:在充分发挥困难户劳动潜力的原则下,因社、因户制宜,逐户安排。办法是使困难户除了和一般社员一样参加社内劳动获得同样的报酬以外,还根据各社的条件和各困难户的情况,帮助其发展家庭副业,或给以力能胜任的工做,使他们多得些收入。有的在资金上、物质上、技术上支持他们养猪、养羊、养兔、养蚕等;有的是包给他们一些适合于他们做的工,如养鱼、养牛、种植旱土作物等等,这些工作的劳动强度都是比较轻的;有的则适当多留一些自留地让困难户经营一些价值较高的经济作物。进行这样安排以后,困难户的问题一般都可以解决了,有个别户还不能解决困难的,则通过亲友帮助或社的救济来解决。根据第一批整顿的“七一”等五个社的统计,一百三十三户(六百七十人)困难户,在安排前每人每年平均收入只三十九元六角,安排后即提高到五十七元二角,大体上达到一般社员的收入水平。当然,这样对困难户的照顾是一种特殊照顾,必须适当,照顾的数量过多,时间过长,就容易增加困难户的依赖思想,也容易引起其他社员的不满,对社的巩固是不利的。
上云桥乡的上中农的情况是:有30%的人是拥护合作社的,他们有的是在入社后增加了收入或保持了收入的,有的是土改后翻身的新上中农、干部家属、军、烈属等,他们是这个阶层的左翼。有45%的人对合作社是半信半疑的,一般对合作社的发展也抱有希望,但他们当中有的入社后减少了收入,有的虽然增加了收入但对社的经营管理、互利政策等有意见,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发生动摇,他们是这个阶层的中间派。有25%的人是不满意合作化的,他们有的入社后减少收入很大,他们留恋单干时的剥削收入,想走资本主义道路,他们在社内不是暗中搞“自发”,就是公开闹退社,这是上中农当中的右翼。上云桥乡在处理上中农问题上,是根据党对中农的政策,加以分别对待的。在政治上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安排他们的代表人物参加社的各种管理组织和监察组织,但不给以担任主要职务,人数也不超过三分之一。在思想上要进行社会主义的教育,不断地批判其资本主义思想,对不接受改造、有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和行为的人,应拿到社员当中来进行批判,以便划清界限。在经济上,对减少收入太多者给以适当照顾,并注意贯彻互利政策。上云桥乡这次整社中调整的结果,大体上稳定了这个阶层,“七一”等五个社原来有二十一户闹退社,后来只剩了两户。但对资本主义道路批判得不够,还没有把这条道路彻底搞臭,因而上中农并没有最后稳定下来,这还有待在今后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来进一步解决。
  五、关于改进经营管理和整社与生产两不误问题
上云桥乡建社历史短,经营管理的水平是较低的,有的社还存在着临时派工、死分活评等现象。在这次整社中,我们主要帮助解决了三包偏紧、耕牛瘦弱死亡、家肥投资不合理等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本身没有得到甚么新的经验,但在改善经营管理的工作中,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就是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来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外来的成功的经验,上级有关经营管理工作的指示,对改善经营管理是有很大作用的,但绝不能硬搬硬套,离开当时当地干部和群众的亲身经验机械执行。对群众说来,改善经营管理的过程是由低级到高级逐步提高的过程。根据群众的切身经验来向群众进行教育,使他们逐步了解到新方法代替旧方法的可能和必要,使新的方法一经实施,就取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因而也就取得了成功的保证;否则,再先进的经验往往会由于未取得群众的衷心拥护而告失败,在经营管理方面贯彻群众路线的关键是加强社员“爱社如家”的思想教育,克服社员当中存在的一些不利于集体经济制度的思想行动,如只顾抢工分、不顾工作质量,只搞副业不出工,做工避重就轻,不爱护耕牛农具,不积极投资肥料,青年社员骂老年社员保守落后,老年社员嫌青年人幼稚冒失不能办事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拿到群众当中去讨论批判,同时鼓励群众进一步揭发领导上在经营管理中的缺点、错误。许多群众,特别是老农痛心地批评不顾农活质量的现象;一些贫农社员批评某些上中农只顾经营副业和自留地,对社的工作则消极怠工;不少上中农也对经营管理提出许多批评,其中有的是正确的,如精打细算、充分利用地力等,应虚心加以接受,但有一部分是夸耀其“单干优越性”提倡搞资本主义来增加收入的所谓“好经验”,对此,则应提醒群众加以批驳。只要做好了社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就会使改善经营管理真正形成为群众自觉的行动。
在整社运动中,改善经营管理应放到整顿干部作风之后,放到群众发动起来之后,这样可以把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引到生产上来。但是,这不是说把整社和生产分割开来,而在听取群众批评当中,就应当把有关经营管理的意见记录下来,能解决者立即加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即组织一定力量加以研究,然后在运动进入改善经营管理这一段时,再由群众讨论定案。我们的经验也证明只要把整社和生产密切结合起来,在农忙季节同样也可以整社(我们整社时间是5月初到7月中旬,正是农忙季节)。而且在农忙季节中,问题更容易暴露,群众要求办好合作社的心情更迫切,只要领导上把当前生产和整社一齐抓起来,给以妥当安排,是完全可以做到整社生产两不误的。
 六、关于合作社的组织工作
经过一系列的整顿工作,合作社的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了,但在选举新的领导机构之前,还必须系统地进行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因为在发扬民主开展了群众性的批评自我批评之后,出现了两种思想情况:社干部怕以后社员闹极端民主,不好领导;社员则怕一阵风过去干部又不肯讲民主了,甚至怕干部打击报复。因此必须在社员和社干部的思想中树立起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思想。我们采用的办法是在社员中讨论“整社以后还要不要领导?干部怕社员不好领导怎么办?”在干部中讨论“什么叫有领导的民主?社员怕社干不民主、怕打击报复怎么办?”讨论后社员说:“千兵一主,万兵一将,合作社是大家庭,不服从领导就会一团糟。”社干部则认识到只要实行有领导的民主,社员是好领导的。有的社并在社干部中订了办事与群众商量、积极参加生产、关心群众生活、欢迎社员批评等制度向社员宣布;在社员中也订了以爱护公共财物、保证工夫质量、勤俭持家、节约用粮等为内容的爱社公约。经验证明,在进行了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之后来进行合作社的组织整顿,是很必要的。
上云桥乡是整社的试点乡,因此我们在整顿合作社的组织问题上作了一些新的尝试。
在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上,采取了“议行分开”的方法。所谓“议行分开”,就是代表大会下面设一个生产监督委员会,一个财务监督委员会,各生产队、生产组的代表,组成代表小组,这是一个“议”的系统,亦即是代表社员监督社务的系统;而管理委员会、生产队长、组长则是一个“行”的系统,即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鉴于过去的监察委员会监督面过宽,往往失去作用,因此分为财务和生产两个监委,并规定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下属两个监督委员会的委员,一律不担任管委会委员或生产队长。代表大会根据管委会的提请或自己认为有需要就可以召开会议,会议决议的事项均交管委会执行。两个监督委员会只分别行使监督权,不直接经管财务或生产。管委会的组织和职权同过去一样,只是一切重大问题应提交代表大会讨论后才执行。这样,党的支部书记就可以不担任社主任或副主任的职务,而担任代表大会主席的职务,党的支部就可以通过代表大会的机构来进行对社的监督和政治思想工作,这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这个办法由于便利群众随时实行监督,故社员极为欢迎。但由于这个办法不符合示范章程的规定,短期内也还看不出真正的优点,因此打算在这个乡经过较长时间的试验之后,再进一步去研究,看是否可行。
群众对社的领导机构的选举是很重视的,但对过去的选举方法不满,批评道:“你们把菩萨都塑好了,只叫我们来开光。”这次我们把领导上拟定的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改为由社员自下而上的提出候选名单直接选举的办法。这就是在选举之前,由工作组把选举中应注意的事项向社员讲清楚,主要说明有些什么职务的干部(如代表、社委、两个监委直到生产队长)要选举?每种职务选举多少人?并把大姓、小姓,大庄、小庄,老年、青年,男人、妇女,贫农、下中农、上中农,有专门技术的人等等排好队,以便社员全盘考虑。然后进行一次普遍的团结生产的教育。在准备妥当的基础上,由各生产队分别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由选举委员会综合起来提交社员大会直接选举。这样选举的结果,和我们事先内定的名单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原有的社干部只个别的落了选,有些干部经过尖锐的批评自我批评,重新取得了群众的信任而全票当选了,这种选举办法对干部、对群众都是一次很好的教育。
七、整社工作的大体步骤
从上云桥乡整社运动发展的规律看来,整顿一个合作社以分为四步进行较好。这四步是:第一步,搞好当前生产,结合整党训练干部,放手发动群众揭露矛盾;第二步,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结合整党,清理财务,分清是非,改善干群关系;第三步,调整各部分人之间的关系,改善经
营管理;第四步,进行一次系统的以民主集中制、勤俭持家、爱国爱社、团结生产等为内容的教育,选举新的机构,通过生产规划。这四步只是个大体步骤,每一步的内容不是机械分开,而是可以穿插进行的。抓紧当前生产,贯彻群众路线,结合整党教育提高干部,这三点应当是自始至终贯彻于整个运动的,而其关键则在于贯彻群众路线。
  八、在整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合作社
毛主席说:“合作社正在经历一个逐步巩固的过程。”这就是说,合作社的巩固,不是经过一次整社运动就能得到的。要多少时间才能巩固呢?毛主席指出“根据许多合作社发展的经验来看,大概需要五年,或者还要多一点时间”。我们在上云桥乡的工作中体会到主席这一指示是十分正确的。由于合作社是一种新的制度,干部缺乏经验,群众对这种制度一时还不习惯,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在农民的思想上还未最后解决,因而合作社还不巩固。同时在建社以后,没有几年的艰苦奋斗,在生产上、特别是生产资料上奠定自己的物质基础,社更是不可能最后巩固下来的。
为此,我们在整社运动的最后一步,发动群众进行了全面规划的工作,把合作社的农、林、牧、副、渔等项生产作了一个五年远景规划,并制订了1958年的生产计划和具体生产措施,把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到创造合作社的物质基础的各种生产上去。本来,在1956年合作化后有过一次全面规划,但当时计划过高,当年就未实现,受到一些批评,领导上和干部思想上对长期规划就泄了气,形成只抓当前生产不抓长期规划,只抓稻谷生产不抓多种经营,或只抓生产不抓基本建设,在分配政策上就把每个劳动日的分值提得很高而放松社的公共积累等偏向。这种忽视长期规划忽视基本建设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富裕中农利益的思想。我们在肯定重视当前生产的前提下,批判了这种思想,帮助群众作出了规划。这就使群众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前途教育,他们感到社会主义不是不可以捉摸的了,有了奔头了,鼓舞了他们艰苦奋斗、勤劳生产、办好合作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整社之后,合作社能否在整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还有赖于加强党的领导。目前,农村各级党组织对合作社是抓得很紧的,但是许多干部还不善于通过群众路线来进行工作,办事常常缺乏民主精神,因而也常常给社干部一些不良影响和增加他们一些困难。但是,这种情况,随着整风运动在县以下机关开展以后,就会变好的。伟大的整风运动势将进一步加强党对合作社的领导,使合作社逐步巩固起来。
结束语
我直接参加一个乡的整社工作,这还是第一次,本着小学生的态度向群众学习,是得益非浅的。过去我们在阅读农村方面综合性的材料时,农村中的情况是很好的,但在阅读某些单个的具体材料时,又似乎问题很严重,其原因是不少。这种单个的材料,看来具体,其实常常是片面的、反映了一些并没有彻底查实的风传。只要我们深入下去,彻底查清情况,认真解决问题,合作社内部问题虽然不少,但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党内外右派分子说合作社没有优越性,那是恶意的攻击,而我们有些好心肠的同志,怀疑合作社内部问题如何严重云云,实际上也是没有真凭实据的。
这次整社虽有很大成效,但是缺点也是存在的。主要是在群众性的讨论划清是非界限中,对某些涉及到两条道路斗争的争论点,没有突出起来开展大辩论,因而对富裕中农的思想批判得不够,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揭露得不够,还有待于重新进行一次大辩论来解决。就这一点说来,我在政治上的警惕性还不够高,还未能尖锐地认识到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存在着两条道路的斗争。今后的整社工作,是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大辩论的基础上进行的,我相信,各地同志在根据中央指示进行整社的工作中,将会创造出一些更切合实际的经验的。
原载“农村工作通讯”195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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