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5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琵琶记论辩
许之乔
琵琶记,如过去许多作品一样,是有它的限度和缺点的。但如果仅从它的“宣言”,或者,根据毛声山辈的意见而认定它是宣扬封建道德的,那就忽视了这部作品的复杂性。琵琶记写的是封建“五伦关系”,但如从它的戏剧冲突的整个发展形势中去理解它所反映的社会矛盾的话,那么,它客观上所达到的,不是什么“五伦全备”,而是这些伦常关系与实际生活之间的矛盾。从这里着眼,我们应该肯定它的意义。
蔡伯喈的道路,他所面临的冲突,他的精神状态,都体现了这一矛盾。一开始,他所接触的,就已经是两种不同生活观的矛盾:蔡公所相信的“论做人要光前耀后,劝我儿青云万里早当驰骤”,是与蔡婆的“真乐在田园,何必区区公与侯”,和伯喈夫妇的“万两黄金未为贵,一家安乐值钱多”的生活愿望相对立的。而这,正是全剧基本矛盾的端倪。并且这一矛盾是有社会性的,因为,它导因于社会制度。蔡公这种“你若锦衣归故里,我便死呵,一灵儿终是喜”的天真向往,正是长期流毒于人们心中的社会思想。这是与封建统治阶级那种“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的伦理观相结合的。而蔡伯喈的“甘守清贫,力行孝道”,是与蔡公此时的“伦理”相冲突的;更有蔡婆和五娘,他们当然也跳不出封建伦理范围以外;高则诚也诚然是“呵护”他们,同情他们的。但他所揭露的,却正是这种符合生活要求的伦理,与此时蔡张二公那种“倘得脱白挂绿……这才是忠孝双全”的伦理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蔡公“不要儿子做人,只要儿子做官”(李卓吾),并使蔡伯喈“勉强赴春闱”以后,被迫陷入更深的矛盾中。
蔡伯喈确实走上了许多士大夫们梦寐以求的“理想”的道路,但问题却在于:高则诚写的是“三不从琵琶记”,而蔡伯喈也感慨于“三被强,我衷肠事说与谁行?”父亲、皇帝、丞相的意旨,和赴试、做官、乘龙快婿这条道路正是“鹏程万里”的绝妙门径,但这却违背了他的合理愿望,所以他叫做“三被强”。这显然是两种不同观念的矛盾。他就是这种制度与观念支配下的悲剧性人物。而高则诚所写的,不是这一标准方向的礼赞,而是它的矛盾的反映。正是在这条“理想的道路”上所造成的矛盾,贯串全剧,并因此而产生了更大的生活与伦理的悲剧。这才是琵琶记戏剧性冲突的基本内容。
对于蔡伯喈来说,这一冲突,表现在“鳌头可羡,须知富贵非吾愿”,“春宴杏园”时,他对于家乡的思念中;也表现于他在知道“议婚”之前,就想“辞官”的打算中。尽管如此,要是坚持下去,必然要“激怒当朝”。这不仅是由于牛太师的“敢和我厮挺相持”的“牛性”,更使得“当朝”“激怒”的是这一无以了之的既成形势。那相府中的姥姥说得对:“非爹胡缠,怕被人传。道你是相府公侯女,不能够嫁状元。”何况,这是皇帝看中了他这个好才学的好人物而来“金口说合”呢?可见,这已不只是牛相的个人性格脾气,而是从“金口”到“相府公侯”的意志声名之不可轻犯与动摇。环境、制度、观念,以及此时此地的实际形势,对于初出茅庐的蔡伯喈来说,是不容易了解的。他还满以为“甘旨不供,我食禄有愧”,“不告父母,怎谐匹配”,这些“忠心孝义得全美”的大道理,皇帝也无法否定的。但,正如陈继儒所说:“秀才那里识王法!”当“圣旨”下了,他还以为也指望是黄门官“哄”他,还天真地希望黄门官能与他“再去奏知官里:我情愿不做官!”甚至慌得(陆钞“元本”此处多“荒介”。)要“自去拜还圣旨”。直到黄门官告他“圣旨谁敢违背”,“这里不是闹吵去处”,他才明白:“闪杀人”的,是这“一封丹凤诏”!
如果说,“被亲强来赴选场”,是由于“为尽子情,难拒亲命”;那么,“被君强官为议郎,被婚强效鸾凰”,是由于“尊君命”:“孝道虽大,终于事君”。而这种“伦理”,是从朝廷,而社会,而家内乃至媒婆、姥姥、黄门官都视之为“人所常由之道”的,但却与实际生活发生了矛盾。正是这一共同思想成为贯串全剧的支配力量,使得蔡伯喈被陷于“摆不脱功名奈何,送将来冤家怎躲”的矛盾中。而这也就产生了他的第一次怨恨:“家乡万里信难通,争奈君王不肯从!”这就是使得他“行亏名缺”的根本原因。这显然不是什么“歌功颂德”。不错,过去时代士大夫们望眼欲穿的“恩宠”,算是集中于他一身了,然而,他的“幸运”,正是他的不幸。悲剧,不仅产生于人身的被束缚,同时也产生于精神的被压抑。“细思之,此事岂吾意欲?”“兀的东床,难叫我坦腹!”而形成这一恶果的,是“不合来长安看花”,是“君王不肯从”,是那封闪杀人的“丹凤诏”。而这种怨恨,正是贯串他心灵的主要思想。且不论这是不是作者的有意识安排,客观上,蔡伯喈的伦理观与成为支配力量的这条“理想道路”上的伦理观的对立,是通过“三被强”的矛盾而明确地表现出来了。
但他的矛盾,苦恼,怨恨还不止于此。三年官邸生活,他只是“不明不暗”,“面带忧容”的。所以如此,就因为他被强置于那所谓“美景”中而实际上是一种“战兢兢怕犯法”的生活,更因“老相公之势,炙手可热”,以至于设法寄一封家书,还得和院子商量。他与牛女,也只是“好姻缘翻做恶姻缘”,“夫妻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这就使得他只好在矛盾中讨生活:一方面,也难免没有那“新弦”与“旧弦”的矛盾;另一方面,他始终没忘记那“幼读文章,论事亲为子也须要成模样”的伦理观。这一切的痛苦和烦恼集中地表现在第三十七出那段通过自我谴责而发出的有名的诅咒中。宾白中已说明:“当元俺父母教我读诗书,知孝义,谁知道反被诗书误了我。”这也就是所谓“毕竟是文章误我,我误爹娘”,“文章误我,我误妻房”。这种诅咒,正和“倒不如严子陵登钓台”一样,又是与“少什么不识字的,倒得终奉养”,“倒不如守义终身田舍郎”这种思想相联系的。
诗书,在封建时代,一般都视之为纲常名教的法典。它本身也可当作封建教义的同义语。而蔡伯喈,他是从知事时起便从诗书中吸取教养,接受观念,他的生活观,不可能跳
出封建伦常之外,而且他还是一个颇为诚朴的信奉者。他“辞试”,“辞官”,“辞婚”也正是由于他有着这一伦理观。但另一方面,其所以“三不从”,却也正是由于“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一同一体系,并且是不可动摇的伦理观。问题便在这里:正是从父到君的这一共同的伦理观念,迫使他走向那符合于这一伦常的“理想”道路,而也就是这一伦常,这一道路,造成了他的悲剧。琵琶记的基本矛盾,便根源于此。发展开来,更造成他全家的悲剧。因此,正如“书馆悲逢”伯喈夫妇的下场所说:“只为君亲三不从,致令骨肉两西东”,这才是造成这一悲剧恶果的根本原因。
在这里,或如李卓吾无意中说出的“做官”与“做人”的矛盾。但问题仍在于:“三不从”以及他的不得不“从”,都由于这同一体系的伦理观:他三“辞”,是由于“力行孝道”,是由于“糟糠之妻不下堂”,是由于他不愿“行亏名缺”。而他“三被强”,却又是由于这一制度及其伦理所规定了的尊亲命与尊君命。忠与孝,做官与做人,原是在这种伦理要求下,被统一起来的理想的方向:做官才算得做人,这既是“立身”,又是“事君”与“事亲”。而他果然青云直上,也并未改变他的初衷。但正由于走上了这条道路,却又违背了这一伦理,负却了他在这一伦理指导之下的“平生愿”:他有亏于孝,无意于忠,也算不得立身。他无力也不可能解决这一矛盾。因此,这也就形成了他的精神悲剧。这终究是封建制度及其伦理本身所决定了的。因为,在社会,家庭中生了根的,为巩固这一制度的种种伦常,却正好与实际生活及其合理要求相矛盾,当然,这其间也有着元代文人被压抑着而又找不到出路的共同感情。但主要的是曲折地反映了这一伦理及其制度之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它的“道路”与生活之间的种种不可解决的矛盾。
伦常及其制度问题,是我国封建社会整个漫长时期带有根本性质的重大问题。如果琵琶记就其主要方面,并且特别是以蔡伯喈这样一个走上“人所共羡”的“美景”中的悲剧人物为主题线索,在十四世纪社会历史的限制下,而尽其所能地真实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制度本身、伦理本身与现实生活间的种种矛盾,那么,它就反映了一个重大的社会矛盾。琵琶记客观的社会意义,也就在这里。因此,尽管它有其矛盾与缺点,但就这一形象的意义而言,我们过去对他的估价,不是过高,而是过低了。
对于赵五娘,人们同样也各有褒贬。明清以来,在士大夫笔下,她是被称为“孝妇,贤妇,圣妇”的。现在,也有人以为,高则诚正是以这一“标准贤人”,来进行他“有裨风化”的宣传的。不可否认,作者是以他的全部同情歌颂了这一女性,也不可否认,在她身上,如果没有那封建时代的思想感情,那也是无法想像的。但问题却在于:如此“人贤”,是否“事美”。她与她的公婆,在怎样的社会与生活矛盾中,遭受着怎样的命运。
最初,赵五娘唯一的“向往”,只不过是“惟愿取偕老夫妻,长侍奉暮年姑舅”。但“逼试”之后,蔡伯喈事在必行,而“万里关山”,“八十岁父母教谁看管?”的许多实际问题都堆在她身上了,她的性格才起了变化。他夫妇是在“为爹泪涟,为娘泪涟,何曾为着夫妻上挂牵。”虽然如此,他“爹行”却“不从几谏”,乃至爹娘来时,还得“且揾了眼泪。”这也就是说:她还得掩饰她的辛酸。“这其间,又怎教人不悲怨?”——这是细节。然而,那怕就是这一瞬间,也反映了贯串于全剧的,那制度、伦理与生活间的,以及它们自身的矛盾。正是在这一刹那的戏剧冲突中所掀起的种种矛盾里,我们看到了潜藏在赵五娘内心深处的精神世界的第一次闪光。这里,也正酝酿着她的矛盾。一方面,“悲岂断弦,愁非分镜。只虑高堂,风烛不定”;一方面,“我做媳妇事舅姑不待你言,你做孩儿离父母何日还?”一方面,她的“衷肠事有万千”,“说来又恐添萦绊”;一方面,“我的埋冤怎尽言,我的一身难上难。”而我们正从她的不敢埋冤的埋冤中,看到了她的善良,她的观念,和她的被压抑的心情。但这在中世纪,对于我国普通妇女来说,它既是普遍的,又多半是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孤独的心情。因此,当她那“指望与他同事双亲,偕老百年”这种最简单的愿望被破灭以后,她的“感叹”,越是不能诉之于人前的,就越有它的普遍意义。因此,当她的这些埋怨,愁烦,忧虑,一转而为:“既受托了苹繁,有甚推辞。索性做个孝妇贤妻,也落得名标青史,今日啊,不枉受了些闲凄楚,嗏,俺这里自支吾,休得污了他的名儿,左右与他相回护”时,这里正有着她不得不的牺牲和痛苦。而毕竟是她,承担了生活的全部重担和灾难。而这,也正是封建社会所规定了的赵五娘们的悲剧命运。
这一形象,既造型于十四世纪,在她的伦理与生活观中,就不可能脱离开封建时代及其制度支配下的思想意识。她也确实生活在封建社会及其家庭不可或缺的等级关系与观念中,而她也正是这样对待她的公婆丈夫的。尽管如此,或者,也可以说:唯其如此,她的“衷肠事”才有“万千”,而她的一身也就更加“难上难”了。这里,正有着她的悲剧。因此,几百年来,这一形象之所以能够“家喻户晓”,不在于那孤零零的孝与贤的概念,主要的在于她在她的处境中所作的牺牲,和她那对待生活的纯真精神。如果说,那一伦常及其制度本身造成了蔡伯喈的生活与伦理的悲剧,那么,另一直接结果,便是赵五娘及其公婆的悲惨遭遇。如果说,封建伦常关系及其观念,形成了蔡伯喈“做人”与“做官”的矛盾,这道路,这制度,造成了他的“行亏名缺”,那么,在赵五娘及其公婆整个生活悲剧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也正是被支配于这样的伦常关系与观念中的,这些“良善之人”(蔡公语,第十七出)的悲剧。如果说,这一家人的悲剧,都导源于因果相关的同一矛盾,那么,承受这一悲剧的最大压力的,却是赵五娘。因为她肩负着媳妇和儿子的双重重担。她要“事奉舅姑”,这就是说,她生活在公婆媳这一等级关系及其观念之中,并且还生活在公婆间的矛盾里。她要“养家活口”,以一个封建时代的妇女,她更躬逢着那家庭以外的天灾人祸。她承担了全部生活,因而人们在她的悲剧精神中,看到了许多古代妇女共同的历史命运。她的悲剧体现了一种可歌可泣、激发人们的同情和愤慨的思想情绪。
如果说,蔡公与蔡婆的矛盾,是由于“没事为着功名,不要他供甘旨,你教他做官,要改换门闾,只怕他做官时你做鬼……相连累我孩儿因你做不得好名儒”;如果说,赵五娘与她公婆的矛盾,是由于她不得不规定在封建伦常的等级关系与观念中,而她面对着天灾人祸,又不得不忍饥受饿的肩负着“公婆命所关”的责任与义务;那么,这一家人“三年间没一个饱暖的日子”,这一家人的惨痛悲剧,也都导源于贯串全剧的总矛盾中。“叹当初是我不是,不如我死了无他虑”(第十一出);“我当初不寻思,教孩儿往帝都,把媳妇闪得苦又孤,把婆婆送入黄泉路,算来是我相担误,不如我死,免得把你再辜负”(第二十一出);蔡公在各个凄惨经历后的这种沉痛自责,在没有明白“当初只道蔡伯喈贪名逐利,不肯回家,元来被人逗留在此”(第三十六出,五娘语)之前,仿佛是针对着蔡伯喈,在明白了“只为君亲三不从,致令骨肉两西东”之后,那么,它的锋芒所指,也正针对着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矛盾的蔡公自己,也是个初被麻醉而终于痛悔的牺牲者。因此,这一对公婆的悲剧形象,在整个戏剧冲突的发展形势中,也表现了与它的基本矛盾相关联的主题意义。同样,“苦只苦赵五娘辛勤妇”,她在这一悲剧艺术结构中的作用,就不只是简单的从“场面”的交替上,理解为“一贫一富”的对比。这将会减低了琵琶记的意义,而这也是从忽视了蔡伯喈在他的悲剧道路中所发出的诅咒和愤慨而来的。对于蔡公婆,特别是蔡伯喈,作者显然是既同情而又以人物的自我谴责,来进行对他们的批判的。但对五娘,他同情她的遭际,也歌颂她的心灵——这其间,当然也歌颂了她的伦理感情。但,蔡伯喈既然是“倒不如守义终身田舍郎”,那么,赵五娘这一形象在艺术结构中的对比作用,就说明了真正出自纯真心灵的“义”,只在“糟糠”,只在民间,而不在通向“富贵功名”,通向官方的那条“理想”道路上!尽管作者及其女主角的伦理情绪不能跳出中世纪的历史限制,但这对统治阶级支配着因而也是麻醉着人们的那种种伦常来说,是不利的,对立的。何况,她只是个被封建伦常支配着,而不得不肩负着一切生活患难的人,因此也是个被牺牲者。如果说,蔡伯喈的抒情,流露了他的愤懑,那么,在她的“难穷尽的珠泪”后面,正有着无数的“潜台词”:她“索性做个”,“左右与他”,但她毕竟是“千辛万苦皆经历,苦人吃着苦味,两苦相逢,可知道欲吞不去。”她吃着苦味,便使公婆“埋冤杀我,我也不敢分说。”但是,“我千辛万苦,有甚疑猜?可不道我脸儿黄瘦骨如柴!”当蔡公写下遗嘱,考虑到“你若不嫁人,恐非活计,若不守孝,又被人谈议”的时候,一方面,她说是“公公严命,非奴敢违”;另一方面,她又相信,若是嫁人,“只怕再如伯喈,却不误了我一世。”这真是伤心人的观点。这犹如说:嫁谁也都是一样的命运。而这,也正是被历史所注定了的命运。“非奴苦要孝名传,正是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头发,是我担阁你度青春,如今又剪你资送老亲。”“公公,你图他折桂看花早,不想自把一身送在白杨衰草……这苦凭谁告?”她的苦恼怨恨,总是通过这种不得已的曲折方式而表露出来。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她自己”。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过去时代普通妇女的心灵。她的典型意义,也就在这里:她的性格,体现着古代人民性格,而她的悲剧历史,也正是我国古代社会千千万万“荆钗布裙”的历史。
正如不能一笔抹杀琵琶记的现实内容一样,我们也认为:它甚至是有着重大缺点的。牛女本可以是个有生命的被牺牲者的形象,但被作者主观意图所左右,终于是个“说教者”。牛相的“转变”,是不合乎这类人物的性格逻辑的。作者对待这两个关键性人物的非现实主义态度,似乎,又都为着“大团圆”。这都是“糟粕”。这就使得一部最有人情味的戏,落得个最不人情的收场了。
一部作品之所以是现实主义的,就因为它的作者,敢于面对现实,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矛盾。琵琶记就其主要方面以及体现这些内容的创作方法而言,是真实的。但作为剧作家的高则诚,也有他的矛盾。有名的“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曾被当作他唯一的创作观。但就以他的“风化观”而论,也还是有其矛盾的。蔡伯喈的“平生愿”,赵五娘的“糟糠之义”,以及蔡公婆在共灾难的悲剧之后的人伦观,都与那“三不从”的教条与制度相对立的。这是使得这一悲剧从思想到艺术赢得胜利的有效因素,并形成了它的动人内容。但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求救于牛女的说教,牛相的转变,乃至“一门旌奖”的那一和解。就以五娘的“题真诗”而言,所谓“寄语青云客,慎勿乖天彝”,这里,“做官”与“做人”的矛盾,被认为可以解决,只要“慎勿乖”便行。这正是作者世界观的矛盾。但作为历史现象,这也是命定了的矛盾。高则诚揭露了这一制度,伦理与生活及其本身的矛盾,但他不可能找到解决这一矛盾的任何合理的途径。因为,那只能够是封建社会以后的事。无可奈何,他又不得不回到矛盾本身中去了。这样,当然也导致了他在创作方法上的矛盾。一方面,无往不胜的现实主义精神,使他歌唱出“从人心流出”的动人诗篇,使他敢于再三说出“争奈君王不肯从”,唱出对于这一制度及其伦理所造成的悲剧的诅咒。另一方面,封建社会的梏桎与精神闭塞,没有提供解决他体会到的这一矛盾的任何条件;因此,这也就使得他在应该顺流直下时,却反而“琐碎不堪观”,一部杰作的收场,终于不得不成为“强弩之末”了(徐复祚:“曲论”)。
尽管如此,它毕竟反映了我国封建时代长时期内所存在的,带有根本性质的重大问题。它应该被认为是我国现实主义重要剧作之一。正因如此,我们才敢于提出商榷,并就正于不同意这一看法的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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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认真执行减免文化娱乐税的政策
本报评论员
在国家公布了文化娱乐税条例和免征戏曲、话剧、歌剧、舞蹈,音乐、曲艺、杂技等七项文化娱乐税两年的指示以后,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按着条令的规定,减征和免征了文化娱乐税,广大艺人因之增加了收入,生活得到了改善,他们感谢政府对艺术事业和艺人生活的关怀。
但是,在个别地区减免文化娱乐税的命令还没有得到正确的贯彻。如海南岛文昌县税务局在减免文化娱乐税以后,又巧立名目,向剧团征收“所得税”;“新湖南报”只登了减税条令,而未登免税两年的指示,因而一直到端午节以前,湖南各县还在照常征税,不予豁免。上述错误虽经有关部门发现后作了纠正,但是这种事例,却不能说是绝无仅有的。事实上,只减不免的情形,在别的地区也是有的,值得引起注意。
就某些文化部门来说,对国家减免文化娱乐税的目的,也不是都完全了解了的。浙江省孝丰县文教科就在免征娱乐税以后,命令该县新新剧院降低票价。原来日场一角五分、夜场两角,免税后日场便降为一角二分、夜场一角六分。湖北省宜昌市文教局也曾命令和平汉剧团降低票价,原来两角五分的降低为两角;原来两角的降为一角八分。不久前广州出版的“舞台与观众”半月刊,发表了一篇题为“提高质量、降低票价,响应国家降低和暂时免征戏曲等文化娱乐税的措施”的短评,号召戏曲剧团普遍降低票价。那理由是:一方面可以“减轻观众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某些人以为从此可以
‘高枕无忧’‘优哉游哉’而不求上进”,这些理由,显然都是片面的。
“减轻观众的负担”,这话一般说是不错的。但是,目前全国戏曲演出的票价并不怎样偏高,广大艺人的生活,不是处在一般人民生活水平以上,而是十分清苦,甚至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如果才减免文化娱乐税,就降低票价,使艺人生活不能改善,这就同国家减免文化娱乐税政策的精神相违背。浙江省孝丰县在降低票价后,艺人们甚至连流动演出的路费都筹措不出。至于说防止某些人的“优哉游哉,而不求上进”的说法,正好暴露了这些人对艺人的轻视和不信任。事实上,全国广大艺人都正在以提高质量,加强艺术实践的行动来回答国家对他们的关怀,而绝不是什么“优哉游哉”!
有些地方把减免文化娱乐税后的收入所得,过多地留作剧团的建设经费,这也是不对的。当然,为了发展剧团事业,改进业务,适当抽出一部分免税所得作为剧团的资金积累,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经过剧团演员、职员的同意,并且首先应当保障艺人的生活。因为演员的生活如果没有适当的改善,是不能演好戏的,也谈不上剧团的发展。
应该指出:国家减免文化娱乐税的精神,主要是为了增加剧团的收入,改善艺人的生活,提高艺人的积极性,鼓励剧团改善经营,加强艺术实践,以发展艺术事业。因为国家减低文化娱乐税,就采取其他办法、去减少剧团的收入或者增加剧团和艺人的经济负担,使艺人的生活不能改善,从而影响他们艺术活动的积极性,是和政府关怀艺人和艺术事业的初衷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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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安徽的优秀地方戏曲——庐剧
新华社合肥讯 一个在旧社会被摧残的奄奄一息的地方戏曲团,现在又获得了荣誉,这就是受群众喜爱的安徽省庐剧团。这个剧团最近在安徽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演出的传统剧目“双丝带”和新编时装剧“李华英”,都获得优秀演出奖、音乐奖和导演奖;剧团三分之二的演员获得了大会一、二、三等演员奖;舞台美术、乐队演奏、乐师也都分别获奖。
安徽省庐剧团的前身是一个有三、四十人的合肥平民剧社,以演出流行在合肥(古称庐州)周围、江淮两岸一千万人口地区的庐剧而著名。但是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平民剧社”演出的许多为农民热爱的剧目,都常遭禁演,很多演员被迫害。这样,庐剧许多优秀的传统剧目和优美动听的唱腔就失传了。
解放后,安徽省文化局以“平民剧社”为基础,把庐剧团扩大到八十余人,成立了乐队。几年来,这个剧团已发掘失传剧目三百多个,排演了四十多个剧目,整理出近四十种优美的唱腔。1954年庐剧团在华东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演出的“借罗衣”获得大会演出奖,老艺人丁玉兰荣获演员一等奖。
几年来,安徽省庐剧团在安徽各城市、工矿区、农村演出,去年共演出了三百多场。
安徽省庐剧团还对庐剧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庐剧过去只用锣鼓伴奏,许多复杂的感情很难表达出来。经过剧团人员的钻研和尝试,现在已能够根据剧中人物的性格确定配曲,再用弦乐等伴奏。
剧团几年来在排演时装剧所获的成就也打破了认为庐剧只能演古装剧的看法。一年来剧团配合合作化运动演出的“两兄弟”、“两个心眼”等剧,都受到观众们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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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以来的优秀影片都将重新印制和公映
新华社4日讯 优秀影片“一江春水向东流”,9月下旬起将在北京和各地重新公映。这部影片是一群进步的电影工作者在解放前拍摄的,曾经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
“五四”以来有代表性的优秀影片都将印制新拷贝,先后和观众见面。名片“夜半歌声”已确定在今年年内公映;“马路天使”、“渔光曲”、“大路”、“新女性”、“都会的早晨”、“十字街头”、“桃李劫”、“风云儿女”、“迷途的羔羊”、“长恨歌”、“我这一辈子”、“八千里路云和月”、“夜店”、“希望在人间”和“乌鸦与麻雀”等影片都将陆续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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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伯笙等捐献历史货币
本报讯 近来有许多历史货币收藏者,将自己保藏多年的历史货币捐献给中国人民银行。捐献历史货币的有北京市居民顾伯笙、顾味儒先生、上海市化工原料公司职工林丹、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职工王兆钰、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东郊办事处主任俞大鲲、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支行职工陈训燽等。他们捐献的货币计有殷周以来的各种贝币、布币、刀币、货泉、半两、五铢、制钱等,也有近代的金、银、铜、镍币及纸币,共计数千种。其中仅顾伯笙、顾味儒两先生捐献的古钱和近代金属货币达八百余种,计五千余枚;林丹捐献了近代金属货币一百多种、纸币一千多种。
据有经验的人士谈,他们捐献的历史货币,颇有研究参考价值。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表示感谢,曾备置纪念品赠送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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